计算机操作人员管理细则.docx
- 文档编号:6527528
- 上传时间:2023-01-07
- 格式:DOCX
- 页数:15
- 大小:54.34KB
计算机操作人员管理细则.docx
《计算机操作人员管理细则.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计算机操作人员管理细则.docx(15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计算机操作人员管理细则
计算机操作人员管理细则
一、计算机系统的操作具有较强的专业性,为了保证各部门正常使用计算机,防止操作不当给计算机造成损坏,特制定本细则。
二、本细则所述之计算机操作人员指由集团公司计算机管理部门认可并备案的、具有计算机操作资格的人员。
三、本细则适用于对集团公司总部及其所属公司(事业部)计算机操作人员的管理。
由集团公司控股、参股的关联单位,也可参照本细则实施管理。
四、操作人员资格
1、资格认定
集团公司所属单位向本单位计算机管理部门提交本部门操作人员名单,经本单位计算机管理部门认可后,才具有计算机操作资格。
名单汇总后交集团公司计算机管理部门备案,并应作为特殊工种人员转告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
人员变动时须及时通知。
五、相关管理
1、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每台计算机必须设定固定的专职或兼职操作员,对一机多人操作的单机要确定主要责任人,并填写《计算机管理网络人员登记表》将责任人名单上报集团公司计算机管理部门备案。
2、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应设立相应的计算机管理部门或确定具体责任人负责本单位的计算机管理,有内部局域网的单位还应确定固定的网络管理员负责本单位网络的管理和维护,以上责任人的名单应填写《计算机管理网络人员登记表》并及时上报集团公司计算机管理部门备案。
3、计算机操作人员不得在机上安装、运行游戏软件,不得带个人软盘上机,不得私存个人文件,不得私自在计算机内输入、编写、修改程序,违反者按照《计算机管理处罚细则》中第四条第3款的规定给予处罚。
4、计算机操作人员不得泄露、非授权复制或转发集团公司的机密文件和数据,违反者按照《计算机管理处罚细则》中第四条第5款的规定给予处罚。
5、操作人员中如调整工作岗位或有人事调动的,其掌握的计算机文件应纳入调动交接手续之中。
调出、离岗者应将其所保管于硬盘和软盘中的文件及所掌握的帐号、口令移交。
移交事项须先得到接收者和计算机所在单位确认,然后经计算机管理部门鉴证,劳动人事职能部门方可给予办理调出或离岗手续。
对操作人员调离时不按程序办理移交或恶意删除计算机文件和程序的除停办相关手续外,还须按照《计算机管理处罚细则》中第四条第6款的规定给予处罚。
六、人员培训
1、计算机专业知识、技能、技术培训的责任部门为集团公司计算机管理部门。
2、培训采用定期和不定期两种方式。
对各单机责任人每半年组织一次操作人员的定期培训,了解计算机发展的一些最新动态,初步掌握一些计算机的新技术、交流集团公司内计算机工作和程序调整事宜。
不定期培训一方面由集团公司计算机管理部门临时组织操作人员培训,学习一些急需应用的计算机技术;另一方面也可由集团公司下属各单位根据各自工作要求提出培训内容,并上报培训人员名单由集团公司计算机管理部门组织培训。
3、培训的形式可以根据培训内容的范围和难度,采用公司内部培训和组织或委托外培两种。
内部培训主要解决计算机相关知识的普及和有一定深度的专业知识培训;外培是根据集团公司需要,对所需专业性较强的计算机知识,聘请专业人士进行培训或参加专业学习。
4、具体培训的方式和形式由集团公司计算机管理部门提出,经分管领导审批后实施。
七、本细则由集团公司经营管理部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二零零一年六月二十日
计算机硬件管理细则
一、计算机是一种专业技术要求较高,操作较为复杂的设备。
为规范操作人员的行为,避免设备非正常损坏,保障计算机设备的完好率,特制定本细则,以进一步明确各级操作人员的职责,共同做好集团公司计算机硬件设施的维护工作。
二、本细则所述之计算机硬件,指构成计算机的机器设备及与外围设备(外设)。
三、本细则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及其所属公司(事业部)的计算机管理。
由集团公司控股、参股的关联单位,可以参照本细则实施管理。
四、操作程序
1、网络系统管理员操作。
局域网启用时,责任人应先打开系统UPS(不间断电源),开启电源,再依次打开集线器、MODEM(调制解调器)或其他数据传输工具、服务器。
局域网关闭时,应先确认网络客户端用户已全部退出网络,数据完全存入服务器后,再依次关闭服务器、集成器、MODEM或其他数据传输工具、网络打印机,最后关闭UPS。
2、各终端操作员开机时先打开电源,后打开显示器和打印机、扫描仪等外围设备,再打开主机;关机时,先关闭显示器和打印机、扫描仪等外围设备,后关闭主机,再关闭电源。
有UPS的,关闭主机后关闭UPS,打开主机之前,先打开UPS。
(附图)
网络系统管理员操作流程终端操作员操作流程
打开
打开
关闭
关闭
打开
打开
打开
关闭
关闭
打开
打开
关闭
关闭
关闭
打开
关闭
关闭
五、采购
计算机及其相关设备的购置、选型应经集团公司计算机管理部门会签,并由集团公司计算机管理部门参与采购。
六、系统维护
1、单机或网络客户端用户负责本部门计算机的日常保养维护,将计算机安放在相对干燥、恒温和无尘的环境中并保持计算机及与之相连的外设和操作环境的清洁,保证计算机与相关外设连接的可靠性。
2、单机或网络客户端用户操作员对计算机设备应轻拿轻放,长时间不使用应关闭电源,拔掉电源插头。
不得私自打开机箱、拆装、更换计算机内部元件及相关的外围设备。
不得带电插拔计算机板、卡和相关外设。
违规者按《计算机管理处罚细则》中第一条第1款对责任人给予处罚。
3、单机或网络客户端用户操作员遇到计算机硬件故障或损坏时,不得擅自处理,应及时向网络系统管理员报修或备案,具体事宜参照《计算机设备维修细则》执行,不按此细则执行者参照《计算机管理处罚细则》中第一条第2款对责任人给予处罚。
4、网络系统管理员负责网络系统主机和相关外围设备的日常维护,保证网络组件如网卡、集线器和其他外围设备的完好,保障网络主机与各部门之间网络连接的通畅,及时迅速地处理单机或网络客户端用户硬件故障的报修。
七、本细则由集团公司经营管理部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二零零一年六月二十日
计算机软件及电子文件管理细则
一、计算机软件和电子文件的管理是计算机管理中一项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计算机软件和电子文件两者在很大程度上有着相同的特点,为加强对计算机软件和电子文件的管理特制定本细则以进一步明确操作人员职责,规范操作人员的行为,共同做好集团公司的计算机管理工作。
二、本细则所述之计算机软件和电子文件,指构成计算机操作系统和各种应用程序,以及日常工作中产生和使用的电子文档、表格、电子音像资料等,其中包括集团公司的MIS系统和各种专业管理软件以及文字处理软件等。
三、本细则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及其所属公司(事业部)的计算机管理。
由集团公司控股、参股的关联单位,可以参照本细则实施管理。
四、系统维护
1、操作系统的维护
操作系统对于计算机来讲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操作平台,没有操作系统的计算机是毫无意义的,而操作系统的损坏会影响到其他应用程序的使用,因此操作系统的维护是相当重要的,对这一系统的维护要求如下:
a.操作人员在操作中应注意严格按操作系统所要求的程序操作,合理开关机,避免非法关机的现象发生。
b.操作人员对系统文件的修改或删除应特别谨慎,不能判断其有无用处的系统文件原则上不得修改或删除,违规者按《计算机管理处罚细则》中第二条第2款给予处罚。
c.每季度使用操作系统提供的磁盘整理工具对磁盘进行整理,提高系统运行的速度。
d.当操作系统出现故障时,非授权操作人员不得自行处理,而应按照《计算机系统维修细则》的程序进行操作,违规者按《计算机管理处罚细则》中第二条第1款给予处罚。
e.需要重新安装或更新操作系统时,应由系统管理员进行操作,并在安装或更新后向当机操作员说明使用系统时应注意的事项。
f.操作系统应使用正版软件,避免因使用盗版软件对计算机系统和集团公司造成不必要的损失,违反此项者按《计算机管理处罚细则》中第二条第3款给予处罚。
2、MIS系统的维护
集团公司MIS管理系统是集团公司管理自动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一个管理科技水平的标志,同时集团公司在MIS系统上的投入也是巨大的,因此做好对MIS系统的维护,使之在公司经营管理上发挥作用是计算机管理工作中的一个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基于此对MIS系统的维护提出如下要求:
a.应严格按操作程序进入和退出MIS系统,不得非法退出MIS系统,以免数据的丢失。
b.由于MIS系统中涉及到集团公司管理的各项数据,为保证公司机密不外泄,各部门应选择固定的操作人员使用MIS系统,各部门使用自己的操作口令,不得使用其他部门的口令登录MIS系统,违反者一经发现将按《计算机管理处罚细则》中第二条第6款对责任人给予处罚。
对未能保管好自己账号、密码的操作人员按《计算机管理处罚细则》中第二条第7款给予相应的处罚。
c.按各项经营管理活动的工作周期及时录入数据,以保证MIS系统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d.及时做好数据的备份工作,避免因一些系统故障和意外而造成的数据丢失,未能及时做好此项工作造成损失的按照《计算机管理处罚细则》中第二条第4款给予责任人处罚。
e.如MIS系统的部分功能与现行工作不相适应时,具体使用部门应提出要求,由集团公司计算机管理部门与软件供应商联系进行修改。
若MIS系统需进行全面更新时,具体使用部门应提出申请,由集团公司计算机管理部门审核,经集团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由集团公司计算机管理部门组织调研并联系软件开发商进行开发。
3、其他应用程序和电子文件的维护
由于各部门的职能不尽相同,计算机的使用必然有其专业要求,其使用的应用程序相应的也有所区别,这些应用程序在各部门的工作中起着不可缺少的作用;同时随着办公自动化的发展,电子文件的使用也越来越多,它们的维护工作同样也是相当重要的,因此对应用程序和电子文件的维护提出如下要求:
a.操作人员未经审批,不得随意从外面拷贝或购买程序文件,进行安装。
b.应用程序和电子文件的存放应避免与操作系统使用同一磁盘分区,以防在操作系统损坏而需重新安装时对应用程序及其数据可能造成的破坏。
其中电子文件的存放还应分类建立相应目录,有条理地存放。
c.应严格按操作程序进入和退出应用程序,不得非法退出,以免数据的丢失。
d.对于专业性及保密性要求强的单位所使用的计算机应固定操作员,不得串机操作。
e.及时做好数据的备份工作,避免因某些系统故障和意外而造成的数据丢失。
所有电子文本文件除按存盘要求,进行留档存放外,都必须印制成文档以备查,对未能及时备份造成损失的,按《计算机管理处罚细则》中第二条第4款对责任人给予处罚。
f.对于财务、人事、经管等方面的重要文件和数据可采用由计算机管理部门进行刻录,各单位自行保管方式备份,对于数据实时要求较高的单位可采用双硬盘的方式进行备份。
五、软件的采购、安装及保管
1、采购
a.购买操作系统及各种应用程序必须由使用部门向所在单位的计算机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填写《软件购置会签单》,经计算机管理部门审核,由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购买。
购买前应将申请复印件交集团公司计算机管理部门备案。
b.购买操作系统和非专业应用程序应由计算机管理部门负责,其他部门不得自行购买。
c.购买各种专业应用程序可由使用部门联系购买,需要计算机管理部门帮助时,计算机管理部门应予协助,并提供指导性建议。
d.软件购买后各级计算机管理部门应及时做好登记工作,填写《软件登记表》,并上报集团公司总部计算机管理部门。
2、安装
操作系统及各种应用程序的安装都必须通报计算机管理部门,得到计算机管理部门的认可并有计算机管理部门人员在场的情况下进行。
任何部门未经所在单位的计算机管理部门的确认不得私自安装软件。
3、保管
a.各单位的操作系统及各种非专业应用程序的正版安装盘及相关资料由本单位计算机管理部门统一保管,各种专业应用程序的安装盘及相关资料由计算机管理部门统一登记后交使用部门妥善保管,计算机管理部门每季度检查保管状况,提出保管建议。
b.各计算机管理部门以单机为对象建立台帐,实施动态管理。
所保管的记录每季度由各单位计算机管理部门上报至集团公司总部计算机管理部门。
c.对未经计算机管理部门允许,擅自购买或安装软件以及对应用软件和相关资料保管不善造成损坏或丢失的责任人按照《计算机管理处罚细则》中第二条第5款进行处罚。
六、系统保护
由于MIS系统、应用程序和电子文件中包括了集团公司的各项重要的管理数据,这些数据的泄密和丢失必定对公司的工作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因此特制定如下保护措施:
1、保密性
a.为了保障管理数据的安全,各部门应在MIS系统和应用程序中设定自己的口令,固定专人掌握,应不低于半年更换一次口令。
b.各部门及操作人员在MIS系统和应用程序中应使用自己的帐号及口令登录系统,不得使用他人的帐号和口令。
c.各部门的电子文件也应设定相关的口令,保护本部门的电子文件不受非法侵害。
2、安全性
为了防止电脑病毒和其他可能对系统造成重大破坏性的行为,在这里做出如下的规定:
a.不得使用来历不明的磁盘、光盘;在软盘或文件的传递过程中注意对病毒的查杀。
违规者按《计算机管理处罚细则》中第二条第3款给予处理。
b.在不能确保各项管理数据都有安全备份的情况下,不得对计算机进行分区和格式化等对文件破坏性较大的操作,对擅自处理造成损失的责任人按《计算机管理处罚细则》第二条第2款给予处理。
c.网络系统管理员应定期对所负责的系统及各终端进行病毒的查杀工作,及时更新杀毒软件,需要购买的按照软件购买程序及时办理。
七、本细则由集团公司经营管理部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二零零一年六月二十日
计算机网络管理细则
一、网络是一种可以无限延伸我们视野的服务系统。
网络的概念包括两个方面:
局域网和Internet(国际互联网)。
通过网络我们可以实现资源的极大共享、数据的高速传输、为经营管理提供及时、准确和高质量的信息支持。
对于现代企业有效使用网络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在降低管理成本,提高企业基础管理的科技含量、及时了解公司经营动态等方面都有积极作用。
二、本细则所述之计算机网络管理包括了对集团公司内部的局域网以及集团公司内部计算机连接Internet的管理。
三、本细则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及其所属公司(事业部)的计算机网络管理。
由集团公司控股、参股关联单位,可以参照本细则实施管理。
四、网络维护
1、硬件维护
硬件维护是指保障构成网络系统的主机及其连接设备和线路的完好,这些设施的维护可参照《计算机硬件管理细则》中的有关条款执行。
2、软件维护
软件维护是指保障使网络通畅的各种软件、设置的完好和正确,这其中包括了《计算机软件及电子文件管理细则》中所制定的各项制度。
为此一般操作人员不得改动局域网中的IP地址和传输协议的设置,避免因此而造成的网络故障。
五、网络信息的管理
1、公司网页的管理
a.网页的制作和维护
集团公司的网页由集团公司计算机管理部门组织制作,各部门应及时提供网页制作所需的各种资料。
集团公司网页的内容应每年进行一次评审,并及时发布公司的各种最新信息,并根据工作需要对其进行改进。
b.网页信息的发布
集团公司网页是集团公司企业形象的一种表现,网页信息的发布要反映集团公司在各方面的发展,因此网页信息的发布须执行如下控制程序要求:
网页信息的提供
网页的信息要保证准确,未经核实的信息不能上传到网页。
信息分类由总部各部室及各公司提供,经分管领导审核确认。
各单位应保证所提供信息的及时有效性,所提供信息发生变化时应按照网页信息发布程序及时提供新的信息。
网页信息发布的程序
网页信息的发布,应由总部各部室及各公司填写《中北网页信息编制审批表》并通过总经理办公室、政治部、集团公司计算机管理部门会签,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发布。
未经审批擅自发布网页的,对责任人按照《计算机管理处罚细则》中第三条第2款给予处罚。
凡属公司机密或有损公司形象的信息以及属于违法违规的各种文字、图形和音像信息不得发布到网页,违者按照《计算机管理处罚细则》中第三条第3款给予处罚。
2.INTERNET信息的管理
a.不得通过Internet网登录到敌对势力、色情和其他非法网站;不得下载、订阅敌对势力、色情的文章、期刊、图片;不得在Internet上散布敌对势力、色情和其他非法言论、图片等信息。
违规者按照《计算机管理处罚细则》第三条第3款给予处理。
b.不通过Internet传送涉及集团公司机密的文件、帐号、口令,违规者按照《计算机处罚细则》第三条第4款给予处罚。
六、网络安全
1、局域网安全
a.网络客户端的用户,由网络系统管理员根据网络管理的统一要求,结合方便用户记忆的需要,设定口令;模块操作用户,在其模块内的系统维护菜单中自行结合需要设定和修改口令。
各级网络系统管理员作为本网络系统的最高管理员,对网络系统设定和修改口令。
客户端用户不得非法获取或破解其他客户端用户的口令;不得非法登录其他客户端计算机及网络服务器;未经许可不得通过内部网络删除或修改其他客户端计算机及网络服务器内的文件,违反此规定者按照《计算机管理处罚细则》第三条第1款给予处罚。
b.各客户端用户在设定文件的共享级别时,应严格区分文件的共享级,并设置共享口令,确保保密文件不被非法共享。
2、INTERNET安全
为了集团公司的计算机系统不受到互联网上黑客、病毒等方面的侵害,特制定以下相应的规定:
a.不得非工作性上Internet网,上Internet网之前应与内部局域网络断开,下网时应查杀病毒后方可进入内部局域网络,避免将网络上的病毒带入内部局域网。
b.由于电子邮件附件是病毒通过INTERNET传播的最可能的途径,因此上网收发电子邮件的计算机用户应安装专门过滤电子邮件的防病毒软件,并尽量不打开来历不明的电子邮件附件。
c.不轻易在不知名的网站上注册,以防止泄密或落入不法分子的陷井。
d.谨慎使用互联网上的公共软件和共享软件,尽量不使用BBS(电子公告板)上提供的程序。
3、因违反上述安全规定使集团公司计算机系统受到损失的,按照《计算机管理处罚细则》中第三条第5款给予责任人相处罚。
六、本细则由集团公司经营管理部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二零零一年六月二十日
计算机系统维修细则
一、计算机是结构比较复杂同时又多连接一定量外围设备的系统性机器,因此出现故障的种类常呈现多样化特征,为了在出现故障的时候及时有效地排除,防止故障进一步扩大,特对计算机的维修和保障制定了本细则,以最大限度地保障计算机能够正常运行,减少因故障而造成的损失,充分发挥其在工作中的作用。
二、本细则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及其所属公司(事业部)的计算机管理。
由集团公司控股、参股的关联单位,可以参照本细则实施管理。
三、维修及管理程序
1、报修登记程序
a.由集团公司计算机管理部门设计统一的《计算机故障报修单》。
b.各单位计算机发生故障时由操作责任人填写报修单,向本单位的计算机管理部门或责任人报修。
c.各级计算机管理部门或责任人应根据报修单及时派出或联系人员修理,并做好报修台帐。
2、计算机维修人员判断计算机故障,填写维修记录。
3、根据故障类型和故障对象的不同,各级计算机管理部门或责任人应按情况迅速采取有针对性措施予以排除或修复:
a.一般性的软硬件故障,各级计算机管理部门或责任人应尽可能在内部予以排除。
b.涉及到专业性应用软件故障由各级计算机管理部门或责任人与软件供应商联系维修事宜,涉及到MIS系统的故障由集团公司计算机管理部门与软件供应商联系维修。
c.尚在保修期内的计算机设备发生硬件故障,由各级计算机管理部门与供应商协调维修事宜。
d.计算机保修期满以后设备如发生硬件故障,由各级计算机管理部门查明原因并联系维修事宜。
如需更换零配件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填写《计算机配件购置会签单》,经各级计算机管理部门审核,由本单位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购买。
e.维修费用由单机所在单位列支或报销。
4、凡安装有MIS管理系统的计算机的维修必须有所在单位的网络系统管理员在场的情况下才能进行。
5、各级计算机管理部门要定期统计机器故障类型并加以分析,据此向计算机使用单位提出指导性建议以减少故障的发生。
6、对计算机管理部门维修责任人发生违反本细则的行为按照《计算机管理处罚细则》中第四条第1、2款给予处罚。
四.本细则由集团公司经营管理部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二零零一年六月二十日
计算机管理处罚细则
一、为完善集团公司计算机管理工作,确保各项制度得到执行,特制定本细则。
二、本细则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及其所属公司(事业部)的计算机管理。
由集团公司控股、参股的关联单位,可以参照本细则实施处罚。
三、处罚措施
第一条硬件
1、未经允许擅自拆装、更换计算机设备的,除必须恢复原样外,首次进行教育,第二次及其以后即处以50元以下的罚款,停止其计算机操作资格,造成设备损坏的全额赔偿损失。
2、发生硬件故障的,如认定是操作人员违规操作产生故障,且造成损失的,当事人应全额赔偿;若认定主观故意产生故障的,当事人除全额赔偿设备损失外,并按赔偿额处以一倍罚款,同时停止其计算机操作资格。
第二条软件
1、计算机发生软件故障时,一般操作人员不得自行排除,如因自行处理而造成损失的,责任人赔偿全部损失,并处以不低于50元的罚款。
2、对未经允许擅自删除计算机内数据、资料及程序文件,或未能确保数据安全而对计算机进行分区和格式化,造成数据丢失或计算机软件故障的责任人处以最低50元的罚款,并由当事人负责及时恢复。
3、对因使用来历不明的软盘、光盘、非正版软件等而致使集团公司计算机系统受到病毒侵害、版权纠纷、设备损坏等造成的损失,责任人应赔偿全部损失,取消其计算机操作资格,并视情节追究其他行政责任。
4、对应用程序和电子文件的数据未能做及时备份,造成重要数据丢失的,除了要求由责任人负责恢复数据外,同时处以不低于100元的罚款。
对于不能恢复的数据由计算机管理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评估损失后,损失的50%由责任人赔偿,并视情追究其他责任。
5、未向计算机管理部门申报而自行购买、安装软件的,采购费用不予报销,对责任人处以不低于50元的罚款,经计算机管理部门确认不应安装的应予删除。
对于保管不当造成应用软件损坏或相关资料丢失的责任人按软件及相关资料价值50%罚款。
6、对非法盗用他人账号、密码,未以授权登录、使用MIS系统、应用程序、电子文件的行为,一经发现对当事人处以不低于100元的罚款,停止其计算机操作资格。
造成数据、文件泄密并对集团公司造成损害的,应视情进一步追究责任。
7、未能保管好自己账号、密码而被他人盗用,造成集团公司数据、文件丢失或泄密的,对责任人处以不低于50元的罚款。
第三条网络
1、对在局域网中XX人允许,擅自登录他人计算机,复制、删除、使用他人程序、文件的行为,一经发现处以不低于100元的罚款,停止其计算机操作资格。
造成损失或泄密的,由计算机管理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评估损失,对责任人按实际损失50%罚款,并视情追究其他责任。
2、未经集团公司计算机管理部门审核和集团公司分管领导审批,擅自在公司网页上发布消息或上传未经审批的公司网页,对责任人处以不低于100元的罚款。
3、通过Internet、电子邮件、BBS、公司网页等发布有损公司形象、敌对、色情等信息的责任人,一经查实须立即停止其原岗位工作并按章做出相应行政处理,对触及刑律者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4、通过Internet传送公司有关机密文件、密码、账号的,对责任人处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计算机 操作 人员 管理 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