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安全管理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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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安全管理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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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安全管理方案
施工安全管理方案
五、主要井巷及采掘工作面布置
(一)、井巷:
1、+2152.17m主平硐
井口坐标为X=3217354.56;Y=18262398.26;Z=+2152.17m,方位角为287度,长107m,巷道坡度千分之三,布置在煤层底板岩层中,为斜交走向平硐。
担负矿井运煤、行人、进风、排水和敷设缆线等任务。
2、+2262m回风平硐
井口坐标为X=3217865.92;Y=18262163.92;Z=+2262m方位角为242度,长322m,从煤层顶板岩层布置,为一垂直走向平硐,坡度为千分之三。
担负矿井回风兼安全出口,在风井口设置防爆门,引风硐装备主要通风机。
(二)、巷道断面与支护
为有利于矿井运输、通风、排水、布置管线,根据各类巷道的不同用途综合考虑,岩巷均采用半圆拱形断面,一般采用斜石(砼块砌碹或错喷支护,车场和局部岩性破碎带采用砌碹支护。
煤巷采用梯形断面,金属支架支护。
主平硐、暗斜井、轨道上(下)山、行人上(下)山、回风上(下)山、运输大巷、回风大巷均布置在煤层底板岩层中。
根据各类巷道的不同用途,并以满足运输、管线敷设、通风和安全要求,以及巷道布置的岩层层位及巷道断面特征表
按各类巷道所穿过的岩性不同,一般采用料石砌碹支护。
(三)、掘进工作面个数、采掘比例关系及机械
矿井扩建工程投产时,+2155米水平采区设1个采煤工作面,2个掘进工作面,其采掘工作面个数比为1:
2。
每个掘进工作面配备2台ZMS-12型湿式煤电钻,2台YBT-11型局部通风机。
矿井配备1台ZLJ-250型探水钻,1台TBW-50/1.5型泥浆泵,用于探放水作业。
(四)、矿井生产时万吨煤掘进率为330米/万吨;掘进出矸率为10%。
六、组织管理
根据经信煤炭函(2010)351号文《关于丁家
沟煤矿扩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和煤监审批(2010)295号文《关于丁家沟煤矿扩建工程初步设计安全专篇的批复》精神和要求,为保证我矿扩建工程安全,有计划进行,施工组织管理是:
1、组织管理
矿设立以业主为组长,矿长、技术负责为付组长,生产技术、
通风安全、机电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矿井扩建工程指挥部,负责矿井扩建工程的组织管理,资金落实,计划安排,组织指挥,保证扩建有序进行。
工程项目峻工后绘制工程峻工图。
2、设计管理
扩建工程指挥部下设技术组,由矿技术负责人为组长,成员
由生产技术、通风安全、机电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负责矿井扩建工程的施工设计,原始资料收集整理,资料存档等工作。
负责施备安装、工程施工的指导。
3、现场安全管理
扩建工程指挥部下设现场安全管理组。
由指挥部付组长矿长
担任组长,矿技术员、通风安全、机电、施工单位负责人为成员。
负责按工程指挥部计划安排,施工设计,施工进度,编制各作业点《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施工单位人员学习考核。
负责工程现场安全监督管理,负责施工现场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和工程质量验收。
保证态矿井扩建工程严格按设计施工,完成的单位工程符合质量标准要求。
七、安全技术措施
(一)、一般措施:
1、在开工之前,必须由矿生产、技术科组织所有参加施工的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认真学习和贯彻本安全措施和《作业规程》、《操作规程》、《煤矿安全规程》中的有关条文,然后进行《作业规程》学习考试,只有在考试合格后才能进行作业,考试不合格者不得参与作业,必须在补考合格后才能进行作业。
2、在掘进施工作业过程中,所有参加施工的管理操作人员必须熟悉井下作业,按规程执行。
3、每次作业人员进班工作之前必须由值班管理人员认真开好班前会,了解上班工作的情况与本班工作地点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问题。
讲清当班工作的安全重点和注意事项,并在安排生产的同时具体安排落实安全负责人,做到安全生产分工明确、安全责任落实到人。
(二)、顶板管理措施:
1、每班人员在进入掘进工作面进行工作之前,值班管理人员和当班班组长首先进入工作地点进行‘敲帮问顶’工作,严密检查帮顶的伞檐和危岩活石,发现有安全隐患立即进行处理,在安全隐患处理完毕之后,才允许其他作业人员进入工作面进行其他工作。
2、各作业人员到作业地点后首先对本作业范围内进行‘敲帮问顶,工作,确保作业场所的顶帮安全,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才能作业;同时在作业过程中也应当随时检查顶帮安全,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进行处理。
3、掘进工作面在作业过程中,掘进碛头的所有作业人员应随时注意观察作业地点顶、帮围岩变化情况,及时找净松动的危岩活石,对于处理不了的要进行临时支护,保证作业场所的安全。
4、每次放炮后30分钟,待炮烟散尽后,必须由班组长和安全员进行一次全面的敲帮问顶’工作,将碛头顶帮的危岩活面及时找干挑净。
5、放炮后打垮的支护必须及时予以修复,恢复放炮后打垮的支护时必须由外向里逐架进行恢复,并指定专人照看安全,作业人员必须首先找好安全退路然后才能进行作业。
(三)、打眼安全措施:
1、进行打眼的施工作业人员必须熟悉《作业规程》规定的炮眼布置及《爆破作业说明书》要求的炮眼布置图施工,严格按照《操作规程》的要求进行操作,避免超挖现象存在和对围岩的更多破坏,确保围岩的稳定。
2、打眼工作不得与装药、联线、放炮等工作同时平行作业,严禁一面打眼一面进行装药、联线、放炮等工作,并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3、当施工作业地点CH4浓度达到1%时,必须停止打眼工作,撤出所有作业人员,待采取措施处理完毕,CH4浓度降到1%以下时才能进行工作。
4、掘进工作面所有作业人员到作业地点后首先对本作业范围内进行‘敲帮问顶’工作,确保作业场所的顶帮安全,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才能进行打眼等作业;
5、打眼前,首先检查电煤钻的各接头是否牢固可靠,电缆是否有破损缺相等,确认无问题后,再进行打眼工作。
6、在打眼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作业规程》规定的眼位进行打眼工作,不得随意更改、减少、增加炮眼数量,以保证巷道的成形和减少对围岩的破坏。
7、在打眼过程中,随时注意掘进碛头的安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立即停止打眼工作,处理完毕安全隐患之后才能恢复打眼工作。
8、在打眼过程中,打眼工应侧身站立,两腿前后分开进行操作;在打眼过程中,其他人员严禁横穿煤电钻钻杆,防止钻杆断杆伤人事故发生;不准站立在煤电钻钻杆的侧向做其他工作。
9、掘进工作面打眼工作坚持湿式打眼,尽量避免干式打眼,以减少煤岩尘的产生。
(四)、装药放炮措施:
1、放炮员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放炮操作技术规程》及《作业规程》的相关放炮规定。
2、掘进工作面爆破必须使用取得产品合格证的煤矿许用炸药、雷管。
①放炮员必须根据当班生产任务所需要的炸药、雷管数量,凭班组长签字的单据到爆破物品库房进行领取炸药、雷管,并实行签字手续。
②爆破物品的运送:
(1)炸药、‘雷管必须采取分人运送的办法,雷管必须由放炮员亲自运送,炸药由其他人员在放炮员的监督下运送。
严禁炸药、雷管由同一人运送。
(2)炸药、雷管在运送的过程中,所有运送人员不得在途中逗留和随意打闹,必须运送到作业地点后分别装箱上锁。
(3)炸药、雷管不准采用矿车进行运输,严禁在其他人员上下班时进行运送。
(4)炸药、雷管运送到作业地点后不准随意乱扔乱放,严禁与其他铁质物品混装混放,严禁与电缆等堆放在一起。
③当班未使用完的爆破物品,必须由放炮员和其他人员一起运送出井,交回地面爆破物品库房,并实行签字退库手续。
④严禁将当班未使用完的爆破物品遗留在井下、
4、掘进工作面在装配启爆药卷时除必须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第325329条之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①装配启爆药卷只能由放炮员一人进行。
②装配启爆药卷,必须在安全的地点进行,严禁放炮员坐在雷管箱上进行严禁装配工作。
③装配启爆药卷时,
(1)放炮员必须先将整束雷管卷理顺,再从中抽取单个雷管,严禁拽住雷管管线从中硬拉,防止拽断管线。
(2)用竹、木棍在药卷的顶部钻眼(不允许在聚能穴一侧钻眼),而后将雷管端正插入钻好的眼孔中捆扎好。
(3)禁将雷管斜插在药卷中部或将雷管捆绑在药卷的外面。
(4)后将做好的启爆药卷雷管线末端扭结短路。
④装配完的启爆药卷必须分开存放在安全的地方,严禁与其他爆破物品混放。
5、装药:
①装药前必须由瓦检员检查掘进工作面放炮地点的瓦斯,放炮地点的瓦斯浓度超过1%时严禁装药放炮。
②装药时首先要将炮眼内的煤、岩粉清理干净,然后再用木制炮棍将所有药卷轻轻的推入炮眼内,使药卷彼此密接,但不得使劲冲撞。
③在炮眼中装完药卷的剩余部分,按照《作业规程》规定长度充填粘土炮泥或用不燃性的,可塑性松散材料制成的炮泥封实。
严禁用煤粉、块状材料或其他可燃性材料作炮眼封泥,并装填水炮泥;未按照《作业规程》规定长度充填粘土炮泥,或未装填水炮泥严禁井下放炮作业。
④装填好药卷和粘土炮泥及水炮泥后,雷管脚线必须扭结短路,不得与其他导电物体接触,防止杂散电流引起意外事故。
⑤煤巷与半煤巷中只准使用3#煤矿许用安全炸药或3#乳胶炸药,严禁使用2#硝胺炸药。
⑥掘进工作面只准采用正向装药放炮,严禁采用反向装药放炮。
⑦井下放炮严禁使用已经变硬,潮解变质炸药或失效的乳胶炸药。
⑧装药前和爆破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放炮员严禁装药、放炮。
A、掘进工作面的控顶距离不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或者支架有歪斜、损坏;或者帮顶的伞檐超过《作业规程》的规定。
B、爆破地点附近2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
C、爆破地点20米内,未清除的煤(研)或其它物体堵塞采掘工作面II3以上的断面积。
D、炮眼中发现有温度骤高骤低,有显著瓦斯泄出,煤(岩)体松散,透老空等异常情况。
E、掘进工作面的风量不足,不符合《作业规程》中要求的配AIM3-m。
F、放炮母线长度不够《作业规程》规定长度时。
G、作业地点的作业人员和警戒范围内的其他人员未撤出到安全地点。
H、瓦斯检查员未检查瓦斯浓度。
I、炮眼深度小于0.6m。
J、炮眼中无封泥或封泥长度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6、放炮:
‘
①一般规定:
(1)放炮前必须由瓦检员检查掘进工作面放炮地点及启爆地点附近20m以内的瓦斯,放炮地点及启爆地,点附近20m以内的瓦斯浓度超过I%时,严禁进行放。
(2)掘进工作面,必须使用不低于三级的煤矿许用炸药和煤矿许用瞬发电雷管或煤矿许用毫秒延期电雷管,不同品种,不同厂家生产的电雷管及炸药不得掺混使用。
②放炮前检查工作:
(1)放炮前必须由班组长检查掘进工作面放炮地点的帮顶是否正常,有无安全隐患,支架是否完整,如有安全隐患必须要先处理完毕后才能进行放炮,否则不准进行放炮作业。
(2)放炮前必须将工作地点的所有可能被爆炸冲击波冲击到的机械设备、工具、电缆等进行保护,将瓦斯监测探头加以妥善掩护,然后才能放炮,否则不准进行放炮作业。
(3)放炮前,班组长必须指派人员将本掘进碛头的所有电源全部停掉(包括电煤钻电源,但不得停止局扇电源使局扇停止运转)。
待放炮结束后,经瓦检员检查瓦斯确认不超限后,方可以恢复送电。
(4)每次放炮前,必须由班组长亲自检查掘进巷道和回风巷道有无煤矸、杂物堆积,或是有矿车停放在回风巷道中,从而造成巷道断面偏小犷影响回风;如有上述情况必须首先进行清理疏通,在未进行清理疏通之前严禁放炮。
③每次放炮前,必须由班组长亲自按站岗位置示意图中所示“▲”位置进行布岗,并撤出警戒区内一切人员到安全地点躲炮,布岗人员返回到启爆点,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启爆;否则不准进行放炮作业。
④在上述工作安排完毕并确认无误之后,班组长方才可以下达放炮命令,放炮员在接到放炮命令后,进行充电约15秒之后,并发出警示信号,待5秒钟之后才可以放炮。
⑤启爆地点规定:
(1)启爆地点必须设置在新鲜的进风流巷道中,严禁在回风流巷道中进行放炮;
(2)启爆地点附近必须有通讯电话直通矿调度室;
⑦必须坚持和执行一次装药一次全部启爆;严禁一次装药分次启爆。
⑧启爆器:
(1)井下所有放炮均必须使用煤矿许用正规启爆器进行启爆,严禁使用电缆、插销、矿灯进行启爆。
(2)启爆器的把手或钥匙必须由放炮员随身携带不得转交他人。
(3)严禁在同一磺头使用二台启爆器同时放炮。
⑨放炮母线:
(1)掘进工作面的放炮母线必须使用铜芯绝缘线或铜芯小电缆,严禁使用铁质电线、铝质电线、裸体铅丝、胶质线作为放炮母线。
(2)放炮母线应当随放随挂,采用固定放炮母线时其两条线路之间的间隔距离不小于200mm。
异常情况出现时,不准放炮;炮眼未充填炮泥和装水炮泥,‘不准放炮;
(3)警戒岗哨未布置好,不准放炮;
(4)放炮线长度低于规定安全距离,不准放炮。
7、放炮后检查出掘进工作面有未爆的瞎炮、残爆或者有拒爆现象时必须进行处理,瞎炮、残爆处理必须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第333-342条的规定执行。
(1)处理瞎炮必须在首先处理好安全,无安全隐患的情况下进行。
(2)严禁采用镐采瞎炮、残爆眼位的方法处理瞎炮、残爆。
(3)严禁采用手拉瞎炮、残爆雷管的办法。
(4)不论瞎炮、残爆眼位中有无残余炸药,严禁在原有残存眼位内继续钻眼进行爆破处理瞎炮、残爆。
⑤处理瞎炮、残爆工作只允许放炮员一人进行处理,班组长可以协同进行处理,但必须在放炮员的指导下进行。
(6)在处理瞎炮、残爆工作时,严禁从事其他与此无关的工作。
(7)处理瞎炮、残爆工作只允许在与瞎炮、残爆眼位间隔30cm的位置平行重新打眼装药放炮。
(8)处理瞎炮、残爆重新打眼装药放炮所有要求(一炮三检、站岗放哨等)与正常放炮工作的的要求相同(见上述条文)。
(9)处理瞎炮、残爆工作重新打眼装药放炮之后,放炮员要注意检查和收集瞎炮、残爆的管药。
(10)通电放炮以后产生拒爆时,爆破员必须先取下放炮器把手或钥匙,并将爆破母线从电源上摘下,扭结成短路,再等一定时间(使用瞬发电雷管时,至少等5min;使用毫秒延期电雷管时,至少等15mm),才可沿线路检查,找出拒爆的原因。
⑩掘进工作面处理瞎炮、残爆工作完成,经检查无安全隐患后才允许进行其他作业,在未完成之前,严禁从事其他与此无关的工作。
(五)、临时支护与永久支护措施:
1、在掘进工作面进行更换支架时,必须首先加固邻近5m范围内的支架,并严格执行“先支护。
后替换”的原则,在拆除支架后,必须先找净顶、帮的危岩活研,然后再进行更换支架作业。
2、掘进工作面采用架料支护作为永久支护时必须使用好前探梁、固棚器、稳桩;临时支护必须跟拢碛头,严禁空顶作业。
3、永久支护滞后工作面的距离大于10m时,必须先行停止掘进工作面的掘进工作,将永久支护施工至距离掘进工作面小于5m时,方可恢复掘进债头的掘进工作;在永久支护未施工至距离掘进工作面小于5m时,严禁继续进行掘进工作。
4、若掘进工作面遇地质构造带、顶板来压、底鼓、片帮、顶板破碎、有淋、滴水等情况时,现场值班管理人员必须向矿生产调度室汇报,及时将掘进工作面架料棚距由平时正常情况下的1.0m/架改为0.8m/架,并对支架上的顶帮进行满接满背。
5、永久支护的数量和质量:
①采用木支护的支护材质必须符合设计和《作业规程》的要求,严格按照操作顺序和操作程序进行。
(1)砌料石谴墙脚基础必须安设在实底岩石上,料石暄墙脚基础深度应按照如下规定执行:
有水沟侧为400mm,无水沟侧为250mm。
(2)如料石谴墙脚基础无法下在实底岩石上时,则必须在松软的浮研上铺设厚度不小于150mm的水泥砂浆,然后再在水泥砂浆上安设料石谴厢脚基础,以保证料石暄的承载能力。
(3)砌料石谴时架子必须安设牢固,稳妥。
垫肩石必须垫好、垫实,帮顶必须用不燃物充填满。
如若冒顶处过高无法充填满时,料石谴顶上的充填厚度不得小于500mm,然后再在充填物上面架设木垛接运到工作地点20M以外以备急用。
8、砌碹安全措施:
①掘进工作面债头和砌暄作业地点的距离通常要求为20m,以免相互干扰,具体要求以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为准,主要是在安全的前提下要满足掘进和砌暄设备合理布置的原则。
②撤除临时支护的支架数量一次不得超过3架,且在己经撤除的临时支架的相邻支架必须进行加固,在砌墙时,上部需采取掩护措施,严禁在空顶下作业。
③金属谴胎的强度应不小于有3倍的安全系数;使用钢轨作碹胎时,型号不低于15kg/m,使用槽钢时型号不低于14#,纵向连接杆的型号不小于(D20mm的和缩小厚度有效设计断面。
永久支护的砌碹工作完成之后,必须要待墙、拱达到一定的强度后(最少不低于24小时),才能撤除谴胎和模板。
(六)、掘进工作面预防冒顶措施:
①冒顶预兆:
(1)‘敲帮问顶’时出现明显的空洞声;
(2)顶板时常出现不正常的异常响声;
(3)煤层与顶板接触面上有薄的研石片经常脱落;
(4)掘进工作面的支柱有异常的“嚼啪”声音,并有支柱断裂的响声,这是来大压的预兆。
(5)顶、帮的裂隙增加,并伴随有掉渣、掉研等现象;
②现场作业人员发现掘进工作面有上述冒顶预兆时,现场值班管理人员必须立即组织所有施工人施完好可靠。
施工班组必须认真加以保护,严禁随意损坏。
2、掘进工作面使用的局扇由瓦检员专人看管,其他如有不准任意停送局扇。
若掘进工作面停风或瓦斯超限,跟班队干立即将人员撤至进风流中的安全地点,将闭锁开关打到“O”位并锁好,并在债头全风压第一合流点设临时栅栏,禁止人员进入,瓦检员负责将停风及瓦斯情况向地面值班矿领导汇报,待局扇恢复正常运转,在瓦检员检查瓦斯浓度降到1%以下时方可恢复其他作业。
3、掘进工作面无论工作或交接班时都不准停风。
因停电、检修等原因需要停风时,要提前制定相应的停电、停风、排放瓦斯措施,并按有关规定报批。
4、临时停工不超过24小时的地点必须加设栅栏、挂上警标,禁止人员进入;停止送电但不准停风。
临时停工超过24小时的地点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中的有关规定迅速进行密闭。
5、风筒要求:
(1)掘进工作面使用的风筒吊挂要求平、直,一稳,逢环必挂,转弯处设弯通,采用双反边连接,大小头连接处必须使用变向接头,无明显的破口和漏风现象,严禁转死弯和急弯。
(2)掘进工作面使用的风筒要求悬挂在不易被矿车擦挂的巷道帮侧,防止被来往矿车挂坏。
③瓦检员和通风维修工要随时检查掘进工作面使用的风筒,发现有破口时必须及时进行修补,减少漏风;破口确实无法修补的风筒必须及时进行更换。
(4)井下严禁使用非阻燃风筒和塑料编织袋风筒。
(5)风筒的接头处要求采用双反边连接,减少漏风;大小头连接时要使用过渡节。
(6)掘进工作面迎头风筒不落地,风筒距离碛头的距离不大于8m。
(7)经常检查风筒情况,发现风筒有破口及时予以修补好,如风筒破口较多、太大无法修补,则应立即更换风筒,尽量减少漏风量,提高碳头有效风量。
6、掘进工作面使用的局扇只能向一个掘进工作面供风,严禁一台局扇向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掘进工作面供风。
7、保持“风电闭锁”和“瓦电闭锁”的正常使用;每台局扇都必须安设“风电闭锁”,且一组“风电闭锁”片一介几只能控制一台局扇。
8、经常检查掘进工作面及回风中甲烷断电仪和甲烷监测探头的使用情况,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和校对调试,保证正常使用。
9、定期进行掘进系统的测风工作,保证风量满足掘进工作面的需要。
(六)、瓦斯管理:
1、严格检查瓦斯,正常情况下每班和每个掘进工作面检查次数不少于2次,特殊情况下加密检查次数。
2、瓦检员在检查掘进工作面瓦斯后应将检查结果认真如实填写在现场瓦斯牌板上和检查手册中。
3、瓦检员在检查掘进工作面瓦斯后,发现有瓦斯积聚、瓦斯超限、瓦斯涌出异常卜等情况时,瓦检员必须立即要向矿调度室和总工程师汇报,并专门安排人员跟班检查;矿生产、安全科制定出专门的技术安全处理措施报总工程师批准后下发矿通风队执行。
4、掘进工作面的瓦斯在检查后发现超限时必须停止作业并撤出人员,设置警戒标志,禁止人员进入。
5、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和“三人连锁放炮制”。
6、巡回检查的瓦检员必须按照规定定期对矿井的全部进回风系统、所有密闭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
7、所有电器设备的安装、搬迁、检修、检查都必须进行。
(七)、贯通措施:
正常施工巷道和施工联络巷贯穿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矿技术科地测人员必须及时、准确的进行巷道测量,填绘好《采掘工程平面图》,精确掌握巷道进度和预计贯穿位置。
2、在预计贯穿巷道相距20m之前,必须停止一个掘进工作面的施工作业,撤出人员,只准一个掘进工作面施工,停掘工作面做好调整通风系统的准备工作;停掘工作面不准停风,且必须检查瓦斯。
3、在掘工作面每次装药放炮前,正常掘进的工作面,每次放炮前,班组长和瓦斯检查员必须加强瓦斯检查。
当浓度小于1%时,方可进行装药放炮。
4、在掘进工作面每次放炮前,必须严格检查绝贯通点附近10米内的支护,对桧的支架及各种管线、风筒进行加固和保护,确保支护完好和防止放炮打坏设备。
5、在掘进工作面施工时,必须执行“有疑必探先探后掘、探三掘一”措施。
在打眼之前先行施工探眼一个,布置在横川巷中顶板下0.5米处,倾角与所施工的巷道顶板坡度相同,探眼方向与被贯通巷道的方位垂直,探眼的深度大于3米。
没有打探眼时不准进行其他打眼。
6、探眼探穿后,现场值班管理人员应及时向矿调度室汇报,按探穿深度进行如下处理:
(1)若探穿深度大于3米,则可掘一个不大于1米的浅循环;若探穿深度小于3米,则做好贯通前的准备工作,同时用木料、竹跳板等掩护好贯通处的风筒、管线、电缆等设备。
③由当班值班管理人员负责检查,确认符合要求,矿生产技术科技术人员和通风队技术人员到现场后,方可装药放炮全断面一次贯通。
7、巷道贯通:
(1)巷道贯通时,矿生产技术科技术人员和通风技术人员现场进行统一指挥贯通工作。
(2)巷道贯通时,必须严格检查贯通点附近前后10米的支护;对松动的支架及各种管线、风筒进行加固和保护。
确保支护完好和防止放炮打坏设备。
(3)巷道贯通时,瓦斯检查员必须加强在掘工作面债头及回风风流和被贯通停掘巷道的瓦斯检查,只有当上述检查点的瓦斯浓度均小于1%时,方可装药放炮。
当检查瓦斯浓度超限时,不准进行放炮贯通工作,必须先行处理瓦斯,待瓦斯浓度符合规定时,才允许进行放炮贯通工作。
(4)巷道贯通时,除按照正常站岗位置外,被贯穿巷道口同样站设岗哨,并设置警戒标志。
8、,巷道贯通后,必须立即停止贯通区域内的一切其他工作,由矿通风技术人员进行通风系统的调整工作,必须在风流、风向、风量稳定之后,才能恢复其他工作。
9、间隔距离小于20m巷道之间的贯通,同样必须遵守上述各项规定。
(八)、机电安全措施:
1、掘进工作面的供电系统“三大保护”必须齐全,电气设备确保完好,且由电钳工定期进行检查维护。
2、掘进工作面电气设备的维护和检修必须由电钳工负责检修,施工队和其他非专业人员不准随意打开电气设备,发现电气设备有问题及时汇报。
3、随掘进工作面延伸的需要移动的电气设备和电缆,施工班组必须加强保护,以免放炮打坏,造成事故或影响生产。
4、掘进工作面使用的电气设备的维护和检修时必须由瓦检员首先检查瓦斯,在瓦斯不超限的情况下才能进行检修作业。
5、掘进工作面使用的电气设备维护、检修和搬迁均必须先断电后进行,严禁带电作业和搬迁。
6、井下电气设备的维护、检修井下电气设备时必须先由瓦检员检查瓦斯浓度,只有在瓦斯浓度小于1%时,电工才能进行停电检修作业,并悬挂上‘有人作业,严禁送电’的警示牌,防止其他人员误操作送电,发生意外事故。
7、按照由小到大从上到下的方法进行悬挂;如因其他原因确实不能分别悬挂时,必须分开悬挂,且两者之间的间隔距离不小于300mm。
不允许电缆掉在地上或落在水沟里,并且无破损,接头处必须使用接线盒且保证无“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
(九)提升运输安全措施:
1、施工中使用绞车的绞车司机必须由专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的人员担任,并持证上岗,按章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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