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兴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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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兴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
始兴县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
(2011—2020年)
胡锦涛总书记在2010年7月召开的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强调,教育是民族振兴、社会进步的基石,是提高国民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根本途径,寄托着亿万家庭对美好生活的期盼。
优先发展教育,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对我县加快经济社会跨越发展、争当全省生态发展排头兵具有决定性意义。
当前,我县正处在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经济和社会建设全面推进。
但我县教育事业发展所取得的成绩与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人民群众接受良好教育的要求还有较大的差距。
强教方能强县,兴教方能富民。
为进一步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深入实施科教兴县战略,促进教育事业优先发展、科学发展,特制定本规划纲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的工作方针,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推动教育事业优先发展、科学发展,努力满足人民群众享受优质教育的需求,为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大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二)基本原则
优先发展。
更加注重教育优先发展,切实做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优先满足教育需求,促进人力资源开发。
公平发展。
更加注重教育公平,切实坚持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保障公民平等接受教育的权益。
统筹发展。
更加注重教育统筹协调,切实推进辖区内教育均衡发展,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促进教育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相融合。
创新发展。
更加注重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切实激发教育发展的动力与活力。
开放发展。
更加注重教育开放,扩大教育交流,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切实提升教育发展水平。
(三)主要目标
提高学前教育发展水平,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高质量高水平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重视特殊教育和社区教育,建设教育强县,教育发展水平和综合实力显著提升,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
2015年目标。
全县普及从学前到高中的15年基础教育,新增劳动力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3年,主要劳动年龄人口(20—59岁)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2年,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显著提高,2012年通过广东省教育强县验收,为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打下良好基础。
2020年目标。
全县高质量高水平普及15年基础教育,新增劳动力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5年,主要劳动年龄人口(20-59岁)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3年。
教育服务经济社会的能力显著增强,建立更加开放、更高质量、更高水平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和终身教育体系,形成充满活力、富有效率的教育体制机制,建成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学习需求的学习型社会,实现教育现代化。
二、提高学前教育发展水平
大力发展普惠性幼儿园,注重保基本、广覆盖、多形式,着力解决入园难、入园贵问题。
以服务群众为宗旨,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提供方便就近、灵活多样、多种层次的学前教育服务。
(四)改善学前教育办学条件
加快农村学前教育的发展,大力改善农村学前教育办学条件。
充分利用农村学校布局调整的富余资源积极发展学前教育,每个乡镇都要建设好一所独立设置的规范的乡镇中心幼儿园,鼓励乡镇中心幼儿园在行政村独立或联合举办分园或教学点,鼓励有条件的小学举办附设幼儿园,鼓励发展成熟的小学附设幼儿园独立办园,满足农村学前教育发展的需要。
优化城市幼儿园布局,迁址新建县机关幼儿园,支持企事业单位、街道社区和个人举办幼儿园,促进公办、民办学前教育协调发展。
新建城镇小区要按照有关规定配套建设幼儿园。
(五)建立和完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
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原则,把发展学前教育作为发展教育、改善民生的重要任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落实各级政府在规划、投入、监管和保障公平等方面的责任,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
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合理确定生师比例,逐步配齐公办幼儿园教职工。
依法落实幼儿教师与中小学教师同等地位和待遇,保障幼儿教师在进修培训、评优评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资、社会保险等方面的合法权益,稳定幼儿教师队伍。
加大财政投入,将学前教育经费列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新增教育经费向学前教育倾斜。
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支持民办学前教育发展,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学前教育机构。
实行以县为主,乡镇(村委会)共管,教育行政部门归口管理的体制。
县教育部门要设置学前教育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学前教育管理干部。
(六)提高学前教育质量
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和质量观,强化对各类幼儿园保教质量的监督和指导,规范办园行为,不断提高各类幼儿园的办园水平。
建立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监测体系,进一步完善学前教育质量管理制度。
遵循幼儿身心发展特点和规律,加强教育教学指导,防止和克服“小学化”倾向,不断提高办园质量。
建立社区和家长参与托幼机构管理和监督机制,加强对托幼机构的管理和教育教学工作的指导。
建立社区学前教育档案和网站,掌握托幼机构的状况,提供及时、优质、便捷的学前教育服务。
充分发挥各大中专院校、各类学术团体的作用,加大对学前教育发展规律的研究与实践探索,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促进学前教育内涵发展,为社会提供多样化、有特色、高质量的学前教育服务。
三、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七)调整优化中小学布局
根据城乡建设发展规划和人口变动状况,合理调整学校布局,加大对中小学教育资源整合的力度,最大限度发挥教育资源优势。
继续推进寄宿制学校建设,努力改善学生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认真解决县城学校学位紧缺问题,消除大班额现象。
县城规划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根据居住的适龄少年儿童的数量和分布状况,将义务教育学校建设规划纳入城市总体发展规划之中。
城镇新建住宅小区应同步建设配套学校或向开发商征收学校配套建设资金用于改建扩建学校。
2015年前新建好九龄中学。
并根据城镇化发展及县城人口的增长趋势,规划在县城西边新建一所县属小学。
(八)改善义务教育办学条件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广东省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标准(试行)》,大力实施中小学“三室一场五有”工程,即:
教室、实验室、阅览室和运动场,有符合卫生标准的饮用水、有符合安全卫生标准的厕所、有可供教师工作休息的住房,寄宿制学校还要有符合安全标准的学生宿舍、有符合卫生标准的学生食堂。
着力改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2012年底前基本完成规范化学校建设任务。
(九)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以改善农村学校、城镇薄弱学校办学条件和均衡配置师资为重点,建立和完善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的制度和长效机制。
坚持分级负责、以县为主和分类指导、分步推进原则,大力推进城乡学校互助共同体建设。
大胆尝试一校多区、学区办学等义务教育办学模式改革,努力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之间办学条件、办学水平相对均衡,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十)解决外来人员子女读书问题
结合推进产业和劳动力双转移,把外来务工人员人口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当地义务教育发展总体规划,统筹安排,所需经费纳入当地政府的正常财政预算,切实保障流动人口子女能接受义务教育。
四、巩固发展高中阶段教育
(十一)促进普通高中内涵发展
继续加快普通高中教育发展,进一步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
发挥始兴中学广东省国家级示范性高中的示范和带动作用,促进普通高中学校提升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风度中学要以创建为广东省国家级示范性高中为目标,加强体育、艺术教学,注重特色办学。
注重基础知识和基本能力的培养,重视人文和社会科学教育,增强学生的人文素养与科学素养。
加强研究性学习和实验实践环节,提高学生的科学思维能力,培养激发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
发展综合技术教育,提高学生的设计能力和动手能力。
建立学生发展指导制度,加强对学生的心理、学业等方面的指导。
支持普通高中学校立足学校传统和优势,发展校本课程,创新育人模式,增强普通高中教育的开放性和选择性,全面提高普通高中教育质量。
探索综合高中发展模式,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
到2020年,建立起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需求、多模式多取向开放型的普通高中教育新格局。
(十二)提升职业教育发展水平
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
重点支持校内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同时借助行业、企业力量,搭建资源共享、开放服务的区域性公共实训中心、企业实训中心、学生创业中心等实习实训平台,为提高职业教育质量创造条件。
提高职业教育质量。
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探索应用型、技能型人才培养模式。
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技能为核心为本位的原则,探索联合办学、校企合作、工学交替、半工半读模式、“零学费入学、零距离上岗”的“双零”培养模式,推广实施学分制、分段式等弹性学习制度。
按照市场需求开设专业和设置课程,突出能力训练,培养培训适应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升级需要的应用型技能型人才,提高就业质量,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
加大对职业教育统筹力度。
加强对职业教育的统筹管理,按照市场导向、效益优先,扬长避短的原则设置专业,积极实施职业教育错位发展。
按照“科学发展、先行先试”的要求,加大对职业教育统筹管理力度;规范职业教育学校办学行为,促进职业教育科学发展,提升职业教育办学层次和发展水平。
五、重视发展特殊教育
进一步完善随班就读的特殊教育办学形式,切实保障残疾儿童少年的受教育权利。
因地制宜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不断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提高残疾学生入读高中阶段教育的比例,实施残疾学生高中阶段免费教育。
大力推进残疾人职业教育,加强面向成年残疾人的职业培训。
加大对特殊教育的投入力度,加强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充实专业师资力量,落实特殊教育岗位津贴。
六、建立完善终身教育体系
充分利用全社会的教育文化科技资源,搭建教育立交桥,建立广覆盖、多层次、多形式的教育网络,形成全体人民热爱学习、崇尚知识、追求进步的良好氛围。
(十三)促进继续教育发展
依托各级各类学校特别是广播电视大学和中等职业学校,加强覆盖城乡的社区教育机构和网络建设,开展针对职业和生活的继续教育和培训。
加强农民文化知识和生产技能培训,促进农民素质提高和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
推进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协调发展、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相互沟通、职前教育与职后教育有效衔接,初步构建较为完备的终身教育体系。
(十四)推进教育资源社会共享
大力发展现代远程教育,构建以信息技术为支撑、为各类人员提供教育服务的网络,实现教育资源共享。
整合社会教育资源,大力推进图书馆、文化馆(站)、博物馆、青少年宫、体育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与开放,充分发挥其教育功能。
(十五)加强学习型社会建设
统筹开发社区教育资源,致力于打造幼教、普教、成教和社区教育共同推进,协调发展的大教育格局。
深入开展全民读书活动,引导全民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形成好学崇教新风尚,提升公民科学文化素质,努力建设学习型机关、企事业单位、家庭、社区和城市。
七、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以培养学生服务国家和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和善于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为重点,更新教育理念,改革教育内容、教学方法和评价方式,充分发掘学生个性特长,完善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互动机制,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十六)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
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首”的工作方针,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
加强各级党委、政府对学校德育工作的领导,在人、财、物等方面为学校开展德育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加强德育工作队伍建设和德育科研实验研究,提高学校德育工作水平,不断增强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形成富有始兴特色的学校德育工作新模式。
加强德育在学科教学中的渗透,使德育寓于各学科教学之中,做到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和全面育人。
重视校园文化建设,引导校园文化向健康高雅方向发展,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针对性强的德育实践活动。
加强校外青少年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校外实践基地的育人作用。
落实德育责任制,建立完善德育绩效评估激励机制,进一步完善“学校、社会、家庭”三结合教育网络,促进德育规范管理、科学发展。
(十七)进一步加强教学工作
规范教学行为。
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颁布的课程计划、课程标准开展教学工作,开齐课程,开足课时,加强地方课程与校本课程规范与开发,完善课程体系。
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加强对教材和教辅资料选用的管理。
深化教学改革。
按照素质教育要求,转变教学观念,创新教学方式,加强探究式、讨论式教学,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学生创造一个宽松、自由的学习环境,搭建张扬个性、发挥特长的平台。
大力加强教育科研工作,不断提高教育科研质量与水平。
改革教学评价方式,注重发现和培养学生的兴趣与特长,着力提升学生自主学习、自强自立和适应社会的能力,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
调整课程设置,扩大选修课程的比例,加强实验、综合实践活动等实践性教学。
改进义务教育学科考试测评工作,加强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学质量的监控,健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学质量评估机制。
深化普通高中教学改革,增强课程的开放性和选择性,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
加强教学工作指导,开展教学水平评估,切实提高教学质量。
(十八)加强和改进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及国防教育
建立健全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体育卫生艺术及国防教育体系,全面实施阳光体育计划、卫生保障计划和学生艺术展演计划,切实加强学校体育卫生、艺术教育设施、器材和师资队伍建设,完善职能部门、学校、社区、家庭相结合的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工作网络,实现校校有特色,人人有特长的目标。
加强和改进国防教育,注重国防观念、军事知识、纪律作风教育和自救自护训练。
全县学校体育卫生艺术教育条件明显改善,青少年体能和艺术素养明显提高。
(十九)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
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学校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应急机制,完善中小学安全工作长效机制。
加强学校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培训,提高师生的安全防范能力。
加强对学校安全设施建设以及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改。
维护学校政治稳定和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为教育事业的和谐、健康、快速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八、深化教育改革
围绕“科学发展、先行先试”的要求,努力探索多种形式的办学模式和运作方式,积极开展教育管理、办学体制、考试招生、人才工作体系等教育领域体制机制改革。
(二十)深化教育管理体制改革
改革政府管理教育的方式。
按照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坚持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对教育的管理从直接行政管理为主向服务为主转变,切实履行统筹规划、政策引导、监督管理和提供公共教育服务的职责,建立健全基本教育公共服务体系,逐步实现基本教育公共服务均等化。
建立新型的政校关系,综合运用规划、拨款、信息服务、政策指导和必要的行政措施,维护教育公平和教育秩序,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促进教育质量和效益提高。
改革完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
加强政府统筹,落实以县为主的管理责任,教育行政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依法履行相应的义务教育职责,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供保障。
乡镇人民政府依法履行动员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防流控辍、维护师生合法权益、校园周边环境整治等义务教育工作职责。
充分调动社区、村民自治组织积极支持义务教育改革和发展。
改革完善职业教育管理体制。
加强职业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督导检查,完善职业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职业教育工作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宏观管理。
把职业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产业发展规划,促进职业教育规模、结构、专业设置、办学水平与社会需求相吻合。
提升中等职业教育在人才培养、职业培训和服务经济建设的能力。
建立健全继续教育管理体制。
建立跨部门继续教育协调机制,促进继续教育统筹发展。
各部门、各行业要将继续教育纳入总体发展规划。
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本行业继续教育的规划和组织实施办法。
健全继续教育激励约束机制。
(二十一)深化办学体制改革
深化各级各类教育办学体制改革。
大胆探索,积极创新,形成政府主导、行业企业支持配合、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公办民办共同发展的多元化办学格局。
大力促进民办教育的发展,将民办教育作为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增长点和促进教育改革的重要力量,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落实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等的法律地位。
鼓励民办学校参照事业单位人员标准为教师办理社会保险。
落实公共财政对民办教育的扶持政策,设立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民办学校实验室、信息化、师资培训等重点项目建设,对为民办教育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举办者和学校给予奖励和表彰。
依法落实民办学校法人财产权,健全民办学校监管制度和退出机制,提升民办教育发展水平。
(二十二)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
严格执行教师资格标准。
切实落实教师资格制度,结合实际完善教师准入资格和专业晋升标准,统一组织教师资格考试和资格认定,实施教师资格审核制度。
完善学校人员聘用(任)制度。
按照国家和省关于中小学机构编制管理的有关规定,加强编制管理,规范学校机构和岗位设置,调整优化中小学教职员队伍结构。
进一步完善校长负责制,改进和完善校长选拔任用制度。
完善教师职务聘任制度,按照一岗一聘的原则,进一步强化教师职务聘任,严格聘任程序。
落实《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严格教师准入制度,促进人才合理流动。
探索农村教师培养新路子,吸引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农村任职任教,提升农村教师整体素质。
深化学校分配制度改革。
执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完善中小学教职员工资保障机制,建立健全分配激励机制,实施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
建立重实绩、重贡献、向高层次人才、一线教学岗位、长期在农村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教师倾斜的绩效分配制度。
贯彻“以岗定薪、岗变薪变”和“多劳多得,优劳优酬”的原则,发挥收入分配的激励功能和导向作用,激发教职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二十三)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
以实施素质教育为导向,积极稳妥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
按照有利于维护教育公平、有利于学生素质提升、有利于各级各类学校选拔培养创新人才的原则,建立全面、综合、多元的考试评价和招生录取制度。
推进考试内容和方法的改革,突出对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考查。
坚持和完善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制度;与普通高考改革和中学教学改革相适应,逐步推进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积极推行升学考试成绩与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高中招生办法,逐步推行将优质普通高中学位按一定比例合理分配到各初中学校;按省的统一部署,切实抓好普通高校招生制度改革,深入实施“阳光工程”。
通过改革,促进考试招生科学发展,充分发挥其在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导向和评价作用。
加强考试招生管理,维护考试招生的严肃性、公平性、权威性。
九、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继续实施“强师兴教工程”和“百千万人才工程”。
以提升教师能力素质为核心,以农村教师队伍、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为重点,加强培养、优化环境、健全机制,建设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数量充足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二十四)加强校长队伍建设
重视校长管理工作的研究,总结校长队伍建设的经验,积极探索优秀校长的成长规律,加强“名校长”建设,完善对校长的选拔、任免、培训、考核、奖惩等各项工作,逐步使校长队伍建设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以适应教育事业不断发展的需要。
落实校长负责制,依法治校,专心治学,建设一支政治坚定、结构合理、素质优良、高效务实的专业化、专家型校长队伍。
(二十五)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加强师德建设。
切实加强教师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教育,增强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荣誉感、责任感和使命感。
深入开展“崇教厚德,为人师表”主题教育活动,促进广大教师关爱学生、严谨笃学、淡泊名利、自尊自律,以人民教师独特的人格魅力和学识魅力教育感染学生,做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关注教师身体健康与心理健康。
大力表彰优秀教师,宣传先进事迹。
加强教师业务能力建设。
进一步加强培训组织机构建设,完善教师继续教育管理制度,创新教师培训方式,切实落实教师培训经费,提高继续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
培训经费以政府财政拨款为主,每年从教育事业费中按不低于中小学教师工资总额的2%和教育费附加中不低于5%的比例安排。
实行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五年为一培训周期,开展公需科目、专业科目、职务培训及其他专项知识的培训。
加强教师继续教育基地建设,充分发挥名师名校长、学科带头人、特级教师的引领作用。
采取全员培训以远程培训为主、骨干培训以面授交流为主、个性化培训以校本研修为主的培训形式,大规模、低成本、高效益培训教师,努力提高教师的业务能力和水平。
促进城乡师资均衡配置。
健全县域内公办中小学教师、校长定期交流制度。
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着力解决农村教师队伍结构性的矛盾。
积极推进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组织特级教师巡回讲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送教下乡、城镇中青年骨干教师到农村中小学兼课、“带教”或“走教”等灵活有效的支教活动,大力推进城乡学校互助共同体建设。
优化学校人才考核评价机制。
探索建立以能力为基础、以绩效为核心、以贡献为目标的学校人才评价指标体系。
创新学校人才引进、培养、评价、使用、表彰奖励和服务保障机制。
严格执行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规定。
建立完善符合职业教育特点的“双师型”教师评价制度。
落实和提高教师待遇。
保障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健全教师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保障制度。
不断改善教师工作、学习和生活条件,提高教师待遇,吸引优秀人才长期从教、终生从教。
(二十六)加强教研队伍建设
政府部门要重视教研工作,加强教研队伍机构建设。
县教研室要组织开展本区域教研活动,指导和组织学校教研室、学校教研组开展校本教研活动。
各级教研室(组)按中小学课程设置科目配备数量足够、素质精良的教研员。
教育部门要为教研室(组)提供教研工作必需的办公场地和网络教研条件、教研工作经费和专项业务经费。
健全教研工作制度,为教研员专业提高和发展,在时间、经费和机制上提供保障。
十、提升教育信息化水平
(二十七)加快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
将教育信息化纳入全县信息化发展整体战略,以教育信息化带动教育现代化。
以农村教育信息化为重点,全面推进城乡教育信息化资源均衡配置,缩小城乡学校数字化差距。
到2015年,全县可用学生计算机总数达到4000台,平均生机比达到12:
1;到2020年,平均生机比达到5:
1。
加快全县教育专网基础设施建设,全县独立建制的中小学都建有校园网络,并实现省、市基础教育专网全覆盖。
到2015年,全县中小学基本实现多媒体教学进班级,基本实现“校校通”和“班班通”。
(二十八)提升教育信息化应用水平
加快教育信息化应用步伐,实施“教育资源下乡行动计划”。
积极推动数字化学习进入学校,实现校园信息化与提高办学质量有机融合。
积极推进数字化校园建设工程,打造平安校园信息化安防网络。
构建数字化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大力推行教育电子政务,提高办事效率。
加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门户网站的建设和管理,建成社会型教育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为建设学习型社会提供支撑。
十一、提高教育经费保障能力和水平
(二十九)加大财政对教育的投入
加大财政投入力度。
各级政府要按照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优先满足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需要的要求,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把教育作为财政支出重点领域予以优先保障。
严格按照《教育法》、《教师法》的规定,年初预算和预算执行中的超收收入分配都要体现法定增长要求。
保证教育财政拨款增长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并使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教育费用逐步增长,保证教师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
逐步提高预算内教育经费拨款占财政支出的比例和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确保到2012年分别达到25%以上和4%。
落实教育税收政策。
按照国家和省规定,分别按三税(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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