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质量交底资料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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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质量交底资料全
安全质量交底资料
为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规安全质量监督行为,统一日常安全质量监督标准,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市建筑市埸管理条例》《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市建设工程材料管理条例》《叠加建设发展项目部奖罚办法》。
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保护国家、企业的财产免遭损失,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使工程安全质量工作的顺利开展,以下事项对项目部进行交底。
一基本管理要求
1、项目开工必须完成报建报监手续,取得施工许可证;
2、现场供排水、施工用电、临时设施、施工道路、生活配套、围墙、八牌二图等标识标牌已具备完善;
3、对施工现场外高压线、树木、管线等制定了安全防护措施或方案,并经相关部门审核通过;
4、总分包等单位已建立了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持证上岗;
5、总分包的合同已备案;
6、具备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
7、已建立了相应的安全质量管理责任制;
8、具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施工规,具备涉入到施工需要的图集等;
9、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方案通过审批,需论证的专项方案已通过专家评审;
10、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
11、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等进行检测,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不得使用;
12、严格工序管理,做好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
13、对涉与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与有关材料、送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同时项目部建立规的养护室和规章制度,材料检测一旦发生不与格情况,要与时进行复试并做好记录;
14、工程资料应与建筑工程建设同步形成,并应真实反映建筑工程的建设情况和实体质量,项目竣工后应交一套完成的资料公司进行归档;
15、项目部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工程建设规标准和相关文件的规定、以与合同约定,对建设工程承担相应的责任。
16、项目部在工程建设中应当尽量或减少对周边的不利影响。
17、项目部应当将涉与工程安全、技术、经营行为等资料常备现场,以备相关单位、机构检查。
18、施工组织设计和专业施工方案需提前3天上报公司
19、项目部应对公司工程部、相关单位、监督机构提出的问题,举一反三,全面自查并整改,对被以上部门开出书面整改单等,将整改结果以书面报告的形式与时汇报公司工程部和有关部门,经过整改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20、安全隐患排查应在每月18号之前上报公司工程部,施工进度每月3号前上报公司工程部(工程部:
转)注:
写明工程名称。
21、工地现场发生安全质量事故的,应当与时报告公司,不得无故拖延或隐瞒不报或擅自处理。
22、公司工程部巡查过程中对工地现场发生的违规行为有权采取相应的措施,项目部应予以配合。
检查过程中对检查人员提出有关工程安全质量的意见,如有不同看法,可以向检查人员提出。
23、公司工程部安全质量检查工作方法
(1)检查方式主要分为:
日常巡查、专项检查、综合检查等
(2)现场检查的一般程序与处理方式:
1、查看相关安全管理资料2、抽查现场、3、开具告知单4、开具整改单5、开具停工整改通知书6、依据公司相关规定进行行政处罚。
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要求
1禁止施工许可围以外的任何施工行为,在建工程严禁住人。
若擅自施工的和住人的,责任单位承担一切后果与责任。
2在工程建设中应当尽量避免或减少对周边的不利影响。
3应当将涉与工程安全、质量、技术、经营行为等资料常备现场,以备监督机构检查。
4施工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做好分包单位的管理和组织协调工作;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管理,对施工围的安全生产负责。
5按照《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现场安全管理以施工工地管理单位为管理主体,责任明确;提倡现场所有施工行为纳入施工总承包单位管理围。
6施工工地管理单位全面负责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申报和管理,负责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网上申报和管理工作。
7当施工工地管理单位为建设单位时,多家施工单位交叉或联合施工的区域与工程,必须制订联合施工方案;联合施工方案必须经施工工地管理单位和相关施工单位的审批。
当同一施工区域存在多家建设单位和多家施工单位交叉或联合施工的情况,应当编制联合施工方案并经专家评审。
8延期使用的所有安全设施必须重新验收,如使用单位、责任单位发生变化的还应办理移交手续。
9施工单位应与时办理分包合同备案,合同未备案的分包单位不得进场施工。
10项目负责人应当根据《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的要求履行带班生产职责。
11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按《市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实施办法》(2009版)沪建建管[2009]64号文要求开展相关工作。
(1)开工申报。
总包单位在工程开工后10天,向受监安监站书面与网上申报《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工地考核开工申报表》。
(2)分包单位增报。
总包单位与专业承包,劳务分包单位签订合同后10天,向受监安监站书面与网上申报《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工地考核分包单位增报表》。
(3)过程确认。
总包单位、分包单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每日应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总包单位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分管安全负责人组织各分包单位,对施工现场每周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总包单位每月1日-10日进行自查评分,对分包单位的评分进行核评并在网上申报;监理单位于每月10日-20日进行核评并网上确认。
由受监安监站每季进行季度确认,应与时调准或注销已上报过并已过施工周期的重大危险源工程。
(4)竣工评审。
工程竣工后,总包单位负责书面与网上申报《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工地竣工考核评审表》。
由受监安监站进行竣工确认。
12关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的工作要求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必须严格按照建质[2009]87号文《关于印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DGJ08-2077-2010))的相关规定执行。
(1)建设单位在办理报监或开工前申领施工许可证时,应提交工程危险性较大分项分部工程(重大危险源)清单与控制和施工措施。
(2)施工总包单位应对重大危险源施工作业正确识别,与时进行书面与网上申报。
(3)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还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也可委托有关部门组织专家论证审查。
(4)施工企业应制定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制度,建立安全管理体系与实施计划,落实重大危险源工程的施工策划、方案制定和审查、人员交底、现场监控、检查和验收等程序的实施,并建立相关管理台帐。
(5)有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进行施工现场安全保证体系审与外审。
13大型施工机械管理工作要求
大型机械设备的管理必须严格按建设部令第166号《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要求执行,并且按照《关于印发<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办法>的通知》(建质[2008]76号)要求到受监安监站进行备案。
14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
按《市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暂行规定》(沪建交[2006]445号)与《关于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监督管理若干事项的通知》(沪建建管[2007]079号)的相关规定,合理使用费用,并按要求建立措施费用使用管理台帐,监理应每月做审核督促工作。
15临时活动房的搭设和使用
按《临时性建(构)筑物应用技术规程》(DGJ08-114-2005)和《关于加强浦东新区建筑工地临时活动房安全管理的通知》(浦建委建管〔2011〕80号)等的相关规定,合理完成活动房选址、选型、方案制定与搭设等相关工作,并做好日常使用管理工作。
16文明施工
建设工程的文明施工管理严格按《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沪府令48号)、《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标准》(沪建交2010-1032号)要求执行。
17大型施工机械管理工作具体要求
A限制要求:
为减少建筑起重机械在我区使用的风险,规定下列建筑起重机械不得在本区安装、使用:
①设计有明显缺陷并被全市责令整改的机型;②超过设计使用年限的建筑起重机械;③属国家、本市通报明令淘汰或者禁止使用的,④无IC卡和硬牌的建筑起重机械;⑤进场后经验收不合格的或未按规定进行保养的机械。
B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前要求(安装备案):
(1)大型机械设备基础施工要有可靠依据,砼强度等级必须满足技术规要求(不小于C35)。
附混凝土强度复试报告和桩基低应变检测报告。
(2)、安装单位在安装前3日必须向监督室提交书面告知并提交经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审核合格的有关资料,监督员收到告知后应与时对相关资料检查,并出具相应的书面凭证。
上交的相关资料要求如下:
1)建筑起重机械备案证明(IC卡和硬牌复印件);
2)安装单位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3)安装单位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证书;
4)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5)安装单位与使用单位签订的安装合同、安全协议书;
6)建筑起重机械出厂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安装前零部件检查记录;
7)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8)辅助起重机械资料与其特种作业人员证书;
9)起重机械基础资料(砼试块报告、基础验收合格证明单);
10)技术交底资料。
C使用前的要求(使用登记):
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完毕经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后,总包应与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形成验收记录),使用单位须向区站提交书面告知书,办理使用登记,并提供相应的资料。
监督员收到使用告知后应与时对相关资料和现场实物检查,并出具相应的书面凭证。
上交的相关资料要求如下:
1)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合同;
2)建筑起重机械检验检测报告和安装验收资料;
3)使用单位特种作业人员书(指挥、驾驶、吊钩);
4)建筑起重机械维护保养等管理制度;
5)施工现场有多台塔式起重机作业或伸出围墙时,防止相互碰撞的安全措施。
6)建筑起重机械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D拆除前要求:
建筑起重机械拆除前3日,拆卸单位在建筑起重机械拆除前办理建筑起重机械拆卸告知手续时,监督员收到告知书后应与时对相关资料检查,并出具相应的书面凭证。
上交的相关资料要求如下:
1)拆卸单位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2)拆卸单位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证书;
3)建筑起重机械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4)安装单位与使用单位签订的拆卸合同、安全协议书;
5)建筑起重机械拆卸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辅助起重机械资料与其特种作业人员证书;
7)技术交底资料。
18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
根据国务院令第493号令《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要求,建设工程发生死亡事故与有影响的恶性安全事故,事故单位应在1小时向安质监站报告,事故单位应根据应急预案实施现场保护和抢险措施,防止现场破坏和事故扩大,积极配合事故调查小组工作,实事提供事故相关资料。
事故调查处理完毕后,,事故发生单位应尽快写出详细的事故调查处理报告,并按规定逐级上报。
19适用新标准、规、文件
(1)《市安全生产条例》。
(2)《市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办法》(沪府令72号)。
(3)《市建设工程检测管理办法》(沪府令73号)。
(4)《现场施工安全生产管理规》(DGJ08-903-2010)。
(5)《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DGJ08-2077-2010)。
(6)《龙门架与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JGJ88-2010)。
(7)《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GB50720-2010)。
(8)《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JGJ130-2011)。
(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10)《钢管扣件式模板垂直支撑系统安全技术规程》DG/TJ08-16-2011。
(11)《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建质[2011]111号)。
(12)《关于市实施建设工程施工监理报告制度的若干规定》(市建交2011-648号)。
(13)《关于实施市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的通知》(市建交委2011-970号)。
(14)《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条例》
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要求
1施工现场操作技术规程与国家有关规、标准的配置情况。
2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是否到位,主要管理人员是否到位,施工分包单位是否具备相应资质,主要专业工种操作人员上岗资格、配备与到位情况。
3施工单位是否按工程技术标准与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实施,是否按经过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贯彻执行。
4施工单位是否按有关规定进行各种检测。
5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处理情况。
6标准养护室设置和管理,如制度的建立并上墙;空调、温度计、湿度计、电加热装置等仪器的配备;温湿度记录台账与砂浆、混凝土试块制作台账;试块表面标记情况;试块养护温度要求为20±3。
C(创优工程20±2。
C),水泥砂浆试块与砼试块养护湿度要求为>95%,混合砂浆试块养护湿度60-80%。
7同条件养护试块制作情况与养护条件。
8现场材料、设备存放与管理,如材料进场检验与验收台帐,材料的堆放应分类挂牌标识,墙体材料室外堆放防雨淋措施等。
9测量仪器、计量器具设置,如设备、仪器的年检记录等。
10主要专业工种上岗证书(如焊工的证件对照从业资格审查表检查)。
11见证取样人员的证书和编号。
12在区域合理设置好一定数量的稳固可靠的基准点。
13桩基工程的要点
资料要求:
(1)原材料的出厂合格证书与进场试验报告;预制桩质保单,桩型号是否与设计图纸相符;灌注桩砼试块报告。
(2)桩位竣工图(施工、监理、设计等单位盖章确认);桩位与桩顶标高偏差记录,偏差超出设计与规要求时的处理方案。
(3)桩的承载力检验和桩身质量检测报告,检测数量与检测结果是否符合通过审查的设计文件和规要求。
(4)外地桩质量监督报告。
(5)地基验槽记录。
(6)打桩隐蔽验收记录,如桩身焊接的隐蔽检查记录(接桩记录)等。
(7)土石方(桩基)工程的交易凭证是否办理。
(8)防雷设计对桩基工程的要求。
(9)桩基子分部工程验收质量证明书、监理评估报告。
(10)施工日记和监理日记是否反映工程的实际情况。
(11)地基其它加固资料;
(12)原材料(钢筋)质保单与复试报告、监理验收资料、钢筋焊接复试报告。
现埸实物要求:
(1)桩的类型、外观、数量,桩的沉桩方式.
(2)桩位偏差、桩顶标高,偏差超出设计与规要求时是否按技术方案处理。
(3)桩顶锚固连接是否符合设计与图集的要求。
适用主要法规、规、文件:
(1)《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GB50202-2002
(2)《钢筋焊接与验收规》JGJ18-2003
14基础钢筋施工的要点
资料要求:
(1)桩基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桩基子分部工程验收质量证明书、监理评估报告;检测机构确认证明。
(2)地基验槽记录。
(3)原材料(如钢筋)的出厂合格证和进场试验报告;安装工程所用的建筑材料有出厂合格证与按要求提供的进场检验报告、备案证明。
(4)钢筋接头的试验报告。
(5)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如:
钢筋绑扎、电气管敷设等)、各检验批验收记录(如模板安装、钢筋加工、钢筋绑扎等)应容齐全、结论明确、签认手续完整,参与验收人员应具有相应资格。
(6)技术交底、施工日记和监理日记是否真实反映工程的实际情况。
(7)接地电阻测试记录。
现埸实物要求:
(1)钢筋工程:
梁柱板受力钢筋的品种、级别、规格、数量;受力钢筋位置间距、固定措施、砼保护层厚度控制;钢筋的加工绑扎质量;钢筋连接方式、连接质量、锚固搭接长度、接头位置是否符合要求;抗震构造节点要否满足(如节点部位的箍筋间距等)。
(对照审查通过的施工设计图纸检查施工作业面)
(2)模板工程:
模板与其支架的承载能力、刚度和稳定性;位置标高;拼缝处大小、平整度情况。
(3)基坑的现场质量检查(基坑土体裂缝位移变形情况、基坑周边堆载情况、基坑与周边建筑物的位移监测情况、基坑积水情况等)。
(4)安装工程:
所用的材料数量、规格、安装的位置是否满足设计图纸要求,检查安装工程施工方式如:
焊接、绑扎、弯曲、防腐、保护的厚度、间距等是否满足国家、地方与行业的施工和验收规要求。
根据规与通过审查的设计图纸检查接地线的敷设、焊接、搭接与材料的质量。
适用主要法规、规、文件:
(1)《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GB50204-2002
(2)《钢筋焊接与验收规》JGJ18-2003
(3)《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GJ107-2010
(4)《砼结构施工图平面整体表示方法制图规则和构造详图》03G101图集
(5)《层砖房钢筋混凝土构造柱抗震节点详图》03G363图集
15楼层钢筋施工的要点
资料要求:
(1)分部工程验收质量证明书、监理评估报告、检测机构确认证明。
(2)分部质量控制资料(如:
混凝土标养抗压强度试块、抗渗试验报告与强度统计评定记录;同条件试块制作、养护情况与试块报告;砂浆试块报告;商品混凝土、商品砂浆出厂合格证与备案证明;墙体材料合格证与试验报告;防水施工的方案与材料的出厂合格证与试验报告;回填土检验报告;桩基检测正式报告;各检验批与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如砼浇捣外观质量、截面尺寸验收,墙体砌筑,防潮层设置,防水施工质量等;砼浇捣坍落度记录等)。
(3)原材料(如钢筋、墙体材料等)的出厂合格证和进场试验报告;商品混凝土、商品砂浆出厂合格证与备案证明;安装工程所用的建筑材料有出厂合格证与按要求提供的进场检验报告、备案证明。
(4)钢筋接头的试验报告。
(5)砂浆配合比与试块报告。
(6)混凝土配合比报告与标养试块报告(包括二次结构砼);同条件试块制作、养护情况与试块报告;砼浇捣坍落度记录。
(7)拆模审批手续(拆模试块报告情况)。
(8)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如:
钢筋绑扎、砼浇捣外观截面尺寸、预留洞口、预埋件设置、电气管敷设、预应力钢筋设置等)、各检验批验收记录(如模板安装、钢筋加工、钢筋绑扎等)应容齐全、结论明确、签认手续完整,参与验收人员应具有相应资格。
(9)模板支撑体系应有审批通过的专项施工方案;达到高支模标准,搭设高度8m与以上;搭设跨度18m与以上;施工总荷载15kN/m2与以上(参考值:
板厚约45CM);集中线荷载20kN/m与以上;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审批手续齐全,按照相关规定组织专家论证。
(10)沉降观测记录。
(11)技术交底、施工日记和监理日记是否真实反映工程的实际情况。
现埸实物要求:
(1)钢筋工程:
梁柱板受力钢筋的品种、级别、规格、数量;受力钢筋位置间距、固定措施、砼保护层厚度控制;钢筋的加工绑扎质量;钢筋连接方式、连接质量、锚固搭接长度、接头位置、间距是否符合要求;厨房、卫生间等有落低要求的板面板筋设置情况;抗震构造节点要否满足(如节点部位的箍筋间距等);住宅工程《防止现浇板裂缝导则》执行情况。
(对照审查通过的施工设计图纸检查施工作业面)
(2)模板工程:
模板与其支架的承载能力、刚度和稳定性;位置标高;拼缝处大小、平整度情况;如果是高支模,查看现场是否按照经过专家论证通过的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拆模情况;模板支撑基础应有充分的荷载接触面;梁模应有一定起拱高度,且应考虑到下沉与压缩量;对易产生爆模的部位应采取加强措施(如:
构造柱根部、剪力墙模板拼接处等);砼浇捣时应有木工进行巡视、看模。
(3)砌体工程:
检查块材质量,组砌留槎方式,错缝搭接,拉结筋设置,灰缝厚度与砂浆饱满度,构造柱马牙槎方式,小构件质量情况,砌体裂缝,小砌块质量等。
(4)混凝土工程:
检查露筋、蜂窝、孔洞、夹渣、疏松、裂缝、外型缺陷、尺寸与偏位、修补等现象;施工缝留设位置;卫生间砼导墙设置情况;构造柱、圈梁设置情况;楼面砼养护情况。
(5)预应力钢筋:
检查预应力筋品种、级别、规格、数量、位置间距、固定措施、拉锚固,外露预应力筋的处理与锚具封闭等。
(6)施工荷载控制,楼层堆载情况。
(7)现场同条件养护试块的养护方法。
(8)商品砂浆使用情况。
(9)沉降观察点与永久性基准点设置情况。
(10)安装工程:
所用的材料数量、规格、安装的位置是否满足设计图纸要求,检查安装工程施工方式如:
焊接、绑扎、弯曲、防腐、保护的厚度、间距等是否满足国家、地方与行业的施工和验收规要求;給排水管、卫生器具、暖通管线预留洞口的位置;电气管的敷设、避雷引下线(均压环)的敷设、等电位连接线的敷设质量等。
适用主要法规、规、文件:
(1)《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GB50204-2002
(2)《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GB50203-2002
(3)《钢筋焊接与验收规》JGJ18-2003
(4)《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GJ107-2010
(5)《混凝土结构施工图平面整体表示方法制图规则和构造详图》03G101图集
(6)《层砖房钢筋混凝土构造柱抗震节点详图》03G363图集
(7)《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导则》
(8)《钢管扣件水平模板的支撑系统安全技术规程》DGJ/T08-016-2004
16主体结构放施工的要点(包括钢结构、网架)
资料要求:
(1)《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记录》和主体分部验收质量证明书、监理评估报告;钢筋保护层检测报告;检测机构确认证明;住宅工程需提供分户验收资料。
(2)原材料(如钢筋、墙体材料等)的出厂合格证和进场试验报告;商品混凝土、商品砂浆出厂合格证与备案证明;安装工程所用的建筑材料有出厂合格证与按要求提供的进场检验报告、备案证明;预制构件结构性能检测报告。
(3)钢筋的连接接头试验报告。
(4)砂浆配合比、试块报告与统计评定记录。
(5)混凝土配合比报告、标养试块报告(包括二次结构砼)与统计评定记录;同条件试块制作、养护情况与试块报告;砼浇捣坍落度记录。
(6)各检验批、分项、分部验收与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应容齐全、结论明确、签认手续完整,参与验收人员应具有相应资格。
(7)沉降观测记录。
(8)预应力结构材料的合格证和检验报告;预应力拉、灌浆记录。
(9)钢结构、网架资料:
施工图审查情况;原材料与成品出厂合格证书与进场检验复试报告(锚栓、金属压型板、螺栓、焊接球等),高强度螺栓连接摩擦面所作的抗滑移系数试验和复验报告,现场处理的构件摩擦面抗滑移系数试验报告、高强度螺栓连接副检验报告(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连接副检验其扭矩系数;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检验预拉力);焊接球焊缝的无损检验等应有出厂检验报告,焊缝无损检测报告;施工方案;钢构件出厂合格证;焊接材料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中文标志与检验报告;防腐涂料和防火涂料质量证明书;钢材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中文标志与检验报告;焊接试验报告;隐蔽验收单;通过审批的钢结构吊装专项施工方案。
(10)检查节能设计的图纸和有关节能备案的审批、节能计算书和节能的施工方案。
门窗品牌、所用材料是否与原图纸相吻合,若不吻合是否采取审图、专项论证节能效果、专项检测。
(11)检查屋面防水的设计文件、施工方案。
(12)安装工程中各类设备的灌水、压力、加载、风量,节能等调试测试和检验报告。
(13)技术交底、施工日记和监理日记是否真实反映工程的实际情况。
现埸实物要求:
(1)现场对砼强度进行回弹检测;抽查现浇砼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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