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工程签证管理流程.docx
- 文档编号:6505034
- 上传时间:2023-01-07
- 格式:DOCX
- 页数:9
- 大小:77.62KB
项目工程签证管理流程.docx
《项目工程签证管理流程.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项目工程签证管理流程.docx(9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项目工程签证管理流程
现场工程签证管理流程
编制
孙义民
日期
2012年11月
审核
日期
批准
日期
修订记录
日期
修订状态
修改内容
修改人
审核人
批准人
一、流程目的
加强现场签证管理,规范工作流程,有效地控制成本,提高现场签证的结算效率。
二、适用范围
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工程签证管理。
三、术语/定义
3.1现场签证:
指对施工管理中发生的零星事件的确认。
例如:
因设计变更引起的拆除、地下障碍的清除迁移、销售通道的搭建、临时用工、各种技术措施处理、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奖励和索赔问题、发包单位委托承包单位施工的零星工程(在施工合同之外)等。
四、职责规划
地区公司
4.1项目部门
1)负责填写工程变更签证确认单的工程量内容,并监督承包商的执行情况;
2)负责给签证单编号,并下发承包商和监理公司;
3)项目经理负责审批现场签证。
4.2成本部门
1)负责工程现场签证现场核量、核价;
2)负责审核签证工程造价金额。
4.3项目分管领导
1)负责审核工程签证。
4.4总经理
1)负责审批金额在30万元以下的工程签证。
集团公司
4.5工程成本中心
1)负责审核金额大于30万元以上的工程签证;
2)负责各项目工程类签证的备案。
4.6集团领导
1)负责审批金额大于30万元以上的工程签证。
五、
流程图
注:
1.现场签证超过30万元的须报集团相关领导审批;
六、现场签证的原则
6.1事实求是原则:
所有签证要本着事实求是的原则,经办人必须保证签证真实性;
6.2公平原则:
在与合作单位发生签证时,应本着公平的原则,保证签证办理过程及时、准确;
6.3可追溯原则:
现场签证的资料,包括:
签证手续、签证申请、签证预算、签证预算审核等原始文件应及时整理、归档,经办人有必要时应保存复印件。
6.4多级审核原则:
至少要经过二级及以上的审核;
6.5权力限制原则:
6.5.1实行严格的权限规定,并在施工合同中明确规定:
除工项目经理外,其它人的签字一律无效。
6.5.2工程技术部负责对引起现场签证的原因进行确认,同时对设计图纸以外的工程量和设计图纸无法准确计算的工程量会同成本控制部共同确定。
6.5.3成本控制部负责按照合同规定的原则,对经工程技术部上报的签证预算书进行审核。
6.5.4各部门发放的文件必须通过工程技术部转交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施工单位上报的文件必须通过工程技术部转交项目公司相关部门。
6.6时间限制原则:
实行严格的时间限制,并严禁事后补办。
现场签证完工后,项目部和监理公司必须在完工后5日内签字确认,如属隐蔽工程,必须在隐蔽前完成验收手续,工作量确认。
6.7原件结算原则:
必须要有齐备、有效的原件作为结算依据。
6.8一单一算原则:
一个现场签证单应编制一份结算单,对应一个工程合同,且需连续编号。
每月10日前,成本部应就截止上月末已完工且手续完备的现场签证,核清造价并签字确认,交部门主管领导复核。
6.8标准表格原则:
必须使用规定的标准格式。
七、现场签证的内容
7.1因设计变更导致已施工的部位需要拆除(需注明设计变更编号);
7.2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未包含在合同中的各种技术措施处理;
7.3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条件变化、地下状况(土质、地下水、构筑物及管线等)变化,导致工程量增减,材料代换或其他变更事项;
7.4发包单位在施工合同之外,委托承包单位施工的零星工程;
7.5合同规定需实测工程量的工作项目;
7.6红线外施工道路的修补(红线内的施工道路修补宜在合同中包干)。
八、现场签证分类
现场签证分为两类:
特急类和正常类。
8.1特急类现场签证
特急类现场签证指:
不能做到事前控制,同时又必须立即执行,而且延缓实施会造成更大损失的现场签证。
特急类现场签证办理流程
发起单位(可以是施工单位、所属项目公司任何一方)口头通知项目公司工程部/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并作相应的原始资料记录(文字和影像)。
施工单位得到所属项目公司代表(工程副总经理)口头或其他方式认可后即可开展工作,事件发生24小时内项目公司工程部、成本控制部及监理单位确认现场事实。
详细办理流程同正常类现场签证。
特急类现场签证的界定:
总公司工程副总经理负责界定。
8.2正常类现场签证
正常类现场签证指:
可做到事前控制,能遵循“先估价后施工”原则的现场签证。
九、格式要求及审批办法
9.1现场签证格式要求
9.1.1实行《现场签证通知单》、《现场签证审批单》、《现场签证确认单》完成现场签证确认及审批流程。
公司各部门与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之间的技术或事务通知,通过《工程联系单》形式完成。
9.1.2提出人填写《现场签证通知单》的签证内容;工程技术部填写《现场签证审批单》及《现场签证确认单》的签证内容。
9.1.3工程技术部填写《现场签证通知单》、《现场签证审批单》、《现场签证确认单》编号;成本部填写《现场签证审批单》、《现场签证确认单》费用审核编号。
结算以费用审核编号为准。
编号方法为:
在现场签证归属的工程承包合同的编号后加“—QZ—xxx”(xxx为序号)。
9.1.4工程结算以《现场签证确认单》的实施确认为准。
9.1.5工程技术部经办人负责《现场签证审批单》、《现场签证通知单》、《现场签证确认单》的全程跟踪及归档。
9.1.6《现场签证审批单》原件成本部、工程技术部和档案室各1份。
9.1.7《现场签证通知单》、《现场签证确认单》原件工程技术部和成本部、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1份。
9.2现场工程签证审批办法
9.2.1监理公司及地区公司项目部在签证前必须认真核对签证工程的施工时间、工作内容、发生原因、发生的工程量、工日数、机械台班数以及签证所发生的费用应由何方负担等,特别是对发生的原因以及责任单位的交代应详细明确。
9.2.2项目部填写《现场签证审批表》,填写过程中应写明工程名称、发生的时间、发生的部位或范围、变更签证的内容做法及原因说明、增减的工程量(签证原因应尽量明确);并根据现场签证实际涉及的合同单数,按一单一算的原则提供《现场签证审批表》原件,作为结算依据。
9.2.3正常的现场签证必须先审批后实施,特急类现场签证,提出部门与成本、项目等部门经理沟通后可以先通知承包单位实施,但必须在实施后5天内,填写审批单交到成本部门。
9.2.4项目部将《现场签证审批表》转交由成本部在2至5日内估价,估价时须注意如一张《现场签证审批表》涉及几家施工单位,应分别估价并列明。
9.2.5对于措词含糊容易引起歧义的签证,项目部的现场工程师在签署时应征求成本部专业造价师的意见,成本造价师审核重大签证费用须避免用词不准导致的结算经济纠纷。
9.2.6成本部核价后,将《现场签证审批表》返还项目部。
由项目部按流程进行后续环节的审批跟踪,跟踪过程中做交接记录,每个审批环节须在1日内完成。
为提高效率,公司领导、签批部门负责人可根据实际需要,在自身职能范围内,对下属职员作书面授权,但授权人仍为责任人。
9.2.7审批过程中应注意:
1)对于措词含糊容易引起歧义的签证,项目部的现场工程师在签署时应征求成本部意见,成本部在审核重大签证费用也应避免用词不准在结算时造成经济纠纷。
2)签证金额如小于30万元(含)以下,由地区公司总经理审批;签证金额如在30万元以上,由地区公司总经理审核,上报集团工程成本中心审核,集团分管领导审批。
3)如现场签证是由设计变更引起,则项目部负责在《现场签证审批表》中记录相应设计变更的编号。
4)如涉及到相关部门,审批过程中需得到相关部门负责人的签字。
5)对于应上报集团公司审批的现场签证,应报齐所需的签证原因、依据、工程量计算过程及计算依据(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有效的现场签认记录及简图、有效的文字说明材料等)、组价明细及依据(包括但不限于原合同清单、报价洽价、询价、信息价等)。
一十、工程签证实施阶段
10.1《现场签证审批表》按相关审批流程完成后,项目部负责根据审批表制作《现场签证联系、通知及确认单》,制单时需注意如一张《审批表》涉及几家施工单位,应分别制单,做到一家施工单位一张《通知单》。
项目部审核后转交成本部盖《现场签证、现场签证协议书》中留有印样的专用章。
成本部确认已按流程审批完成后,盖章编号记录台帐后将《现场签证通知单》交项目部。
10.2项目部向施工单位发放《现场签证联系、通知及确认单》原件(不得将《审批表》发放或展示于施工单位,如违反应视情况追究责任),自行存档复印件,与施工单位办理单据签收,(注明原件或复印件);将《审批表》原件交成本部留作结算必要依据。
10.3关于临时用工的签证事项,双方应在签证通知单上洽商确定以下问题:
工作内容及工作量、工日、工日单价(如属综合单价,则包含间接费、管理费和利润,并明确是否包含税金)。
10.4项目部跟踪确认变更的实施情况,与监理填写执行回执,交成本部作为结算依据。
10.5承包单位实际完成现场签证工作后,项目部负责在《现场签证确认单》原件上确认此工作的完成,确认时只需要按照相应的现场签证文件确认完成或未完成的事实,而不需要确认具体的工程量。
但当无法根据现场签证文件直接计算出工程量,或者相应现场签证文件的某条或某几条只完成一部分时,监理工程师及项目部的现场工程师应直接在现场签证单中确认相应的工程量。
10.6对于造价调减的现场签证,项目部应及时跟踪、落实、核定减少的具体数额,并与承包单位形成书面记录,后报地区公司成本部存档防止因漏报而给公司造成损失。
10.7如属隐蔽工程及事后不可复核的工程,项目部应督促承包单位在隐蔽部位覆盖之前或拆毁前提出预算并对清工程量。
10.8如果签证单附有交工图纸,则监理及项目部应审核图纸是否与实际施工结果相符,并在图纸上签字确认,此时可不对工程量进行确认,由地区公司成本部按图核算工程量。
10.9项目部和监理应在变更签证内容完成的5个工作日内在现场签证和现场签证单上对完成时间和完成情况进行说明,后报地区公司成本部门存档。
十一、结算阶段
11.1工程结算以《现场签证确认单》的实施确认为准。
无论有无发生,每份签证都必须进行确认。
如未能提供原件,或提供的时间是甲方确认施工完毕后的5日后,此变更内容不予结算。
11.2相应资料齐全后,成本部负责与承包单位核定现场签证或现场签证的造价,核定前在成本部内部进行复核,之后与施工方对造价达成一致意见。
双方在《现场签证确认单》上注明核定费用,并由双方责任人签字、盖章。
11.3现场签证引起的成本变动及时计入《成本动态控制表》。
十二、支持性文件
12.1流程/指引
12.2记录/表单
现场签证审批单
现场签证通知单
现场签证确认单
工程联系单(签证)
现场签证登记台帐
12.3模板/标准
工程联系单(签证)
编号:
工程名称
联系事项
原因及内容
发出部门
发文单位:
经办人:
日期:
负责人:
日期:
接收部门
收文单位:
接收人:
日期:
现场签证通知单
工程名称:
签证编号:
费用审核编号:
签证名称
归履施工合同名称
特急类签证(专用栏)
原因:
费用承担单位
施工单位:
签证内容
□甲方设计部□甲方工程部□甲方销售部□甲方项目部□乙方□监理
内容:
1.签证内容需注明施工方法、工程量、工日、部位等;
2.若无法确定具体工程量,则应说清签证的具体事件。
经办人:
负责人:
日期:
签证实施前确认
监理单位确认的情况:
(工期、质量、工程量)
经办人:
负责人:
日期:
建设单位确认的情况:
(工期、质量、工程量)应依据审批单意见
现场签证确认单
工程名称:
签证编号:
费用审核编号:
签证名称
归履施工合同名称
特急类签证(专用栏)
原因:
费用承担单位
施工单位:
签证内容
提出: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其他
内容:
1.签证内容需注明施工方法、工程量、工日、部位等;
2.若无法确定具体工程量,则应说清签证的具体事件。
经办人:
负责人:
日期:
签证实施后确认
施工单位确认的情况:
(工期、质量、工程量)
经办人:
负责人:
日期:
监理单位确认的情况:
(工期、质量、工程量)
经办人:
负责人:
日期:
建设单位确认的情况:
(工期、质量、工程量)
经办人:
工程(配套)部门经理:
日期:
双方确认金额:
建设单位负责人:
建设单位成本控制部经理:
日期:
施工单位负责人:
施工单位造价工程师:
日期: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项目 工程 签证 管理 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