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大学城共享单车承包经营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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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学城共享单车承包经营项目
深圳大学城共享单车承包经营项目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
深圳大学城管理办公室
2016年月日
中国·深圳
第一部分招标公告
深圳大学城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管理办”)现对深圳大学城园区内共享单车承包经营项目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标承包商。
一.招标项目
1.招标项目名称:
深圳大学城共享单车经营承包项目
2.招标编号:
utsz-2016-052
3.项目描述:
深圳大学城园区共占地约1.54平方公里,园区内分别有北京、清华、哈工大三所院校的办学机构,在校师生约1万人。
因园区规模较大、功能分区较为分散,个人自行车保有量极高。
因此对单车利用率较低、废旧车处理持续时间长,增加了校方单车管理难度。
为了方便管理,提高单车利用率、降低学生购车成本,倡导绿色出行,深圳大学城管理办公室通过市场调研和国内有关高校的管理模式,现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引进一家共享单车经营承包商。
4..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5.经营期限:
不超过5年。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基本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在司法部门无不良记录,具备良好的商业信用和履约能力的企事业法人。
具体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单位;
(2)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营业执照)及相应经营类目所需的经营资质;
(3)投标人递交投标书时需提供公司(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相应的经营许可证等;
(4)在国内有从事共享单车经营的业绩(提供经营合同复印件,查验原件)。
(5)截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在国内高校中至少有一家正在经营的同类项目(提供签订的经营合作合同复印件,查验原件)。
(6)加盟企业需提供详细的加盟合约书或相关资质材料。
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和现场报名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投标方式
1、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网上下载(大学城门户网站竟价采购公告中下载)
2、获取招标文件和现场报名时间:
2016年9月23日起至2016年9月28日(每日上午9:
00~11:
30,下午14:
30~17:
00,节假日除外),深圳大学城管理中心大楼5楼512室内。
3、现场报名时提交以下资料:
1)提供已完成年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针对本项目的授权经营商证明材料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4、招标文件售价:
每套人民币0元。
四、投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时间:
2016年9月29日上午9:
00~9:
30。
2、投标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西丽大学城管理中心大楼5楼515会议室。
3、开标时间:
2016年9月29日上午9:
30。
4、开标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西丽大学城管理中心大楼5楼515会议室
五、现场查看
本次招标不组织统一的现场查看和标前会。
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可以自行到现场查看。
投标人需查看现场时,需事先与招标人联系。
除由于招标人的原因外,在现场查看中所发生的事件和相关经费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六、评标方式
通过综合评价法,择优中标。
详见招标需求文件。
七、其他事宜招标方具有最终解释权
八、联系人、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26032375
联系人:
王老师
第二部分招标需求书
一、招标项目
深圳大学城共享单车经营承包项目,欢迎深圳市内外信誉好、有相应经验的企业法人踊跃参与投标。
二、招标项目需求
1、基本概况:
深圳大学城园区共占地约1.54平方公里,园区内分别有北京、清华、哈工大三所院校的办学机构,在校师生约1万人。
因园区规模较大、功能分区较为分散,个人自行车保有量极高。
另由于本大学城为开放型园区,平时亦有较多外来人员。
2、招标项目需求:
为便于大学城师生出行,加强校园单车管理,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解决最后一公里出行问题,为广大在校师生提供便捷经济、绿色低碳的校园共享单车服务解决方案。
2、招标项目经营基本条件:
园区内师生自有单车及废旧车辆数量均较多(未具体统计)、现有单车停车棚数量有限。
以上关于经营条件仅供投标人参考,如果与项目现场情况有差异,以现场情况为准,建议投标人到现场实地勘察予以核实。
投标人须综合考虑现有情况,提供一份共享单车实施的解决方案。
3、经营范围:
仅在大学城园区范围内提供共享单车的设备、维护及后期服务等内容,不得擅自扩大或变更经营类目。
4、费用说明及其他要求
(一)、本次招标的共享单车经营项目不收取任何场地租金,投标人通过共享单车解决方案实现盈利,但收取的相关费用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最终以中标人报价为准。
投标人应理性投标,充分考虑投标和商业经营风险。
(二)、本次招标承包经营,招标方只提供经营场地和已有设备设施,水、电管线进场。
场地改造和装修工程及费用由中标承包经营方负责,场地改造工程及相关风格方案须报深圳大学城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管理办”)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三)、承包到期后,可以搬移的设施设备及物品承包方可搬移收回,不能拆移的装修格局和设施不可拆毁的归管理办所有,承包方擅自拆除毁坏将不退还承包保证金,。
(四)、水、电等相关费用及税费由承包经营方承担缴纳。
(五)、遵守管理办制定的经营服务范围,接受管理办的监督与管理。
出现服务质量问题、安全管理问题将接受管理办提出的相应惩罚,如协商不成,管理办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不负任何赔偿责任。
三、承租方式
(一)按招标文件以及双方签订的《合作协议书》及补充条款,要求中标人承担全部的质量、安全、效益和风险责任。
(二)中标人需按照相关规定依法纳税。
四、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为2年(以合同签订的起止时间为准)。
在合同期限内,如考核合格,经管理办同意可以按照每年一签进行续签,最长不超过五年。
合同期满,管理办视情况重新公开招标经营商,原中标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权。
第三部分投标须知
一、说明及注意事项
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事宜中所述的招标项目。
2、本招标文件中的“招标人”系指深圳大学城管理办公室。
“投标人”系指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企业;
“中标人”系指通过评标获得中标的企业。
3、参加招标竞标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二点“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所有条件。
4.无效投标/拒绝投标/不合格投标
4.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文件无效:
1)投标人未按规定的要求签署投标文件,无企业公章且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无企业公章且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书的;
2)投标人开标会代表或评标会代表非开标人法定代表人且无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人有效授权书的;
3)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填写或者字迹模糊不清的;
4)对同一标的有两个以上报价方案的(招标文件有特别说明的除外);
5)投标有效期不足或不能满足完成招标项目期限的;
6)附有招标人无法接受的条件的;
7)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品质要求、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要求的;
8)对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不可偏离条款有偏离的;
9)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响应不全或数据模糊、辨认不清并且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10)对合同条款有重大偏离的;
11)投标文件所提供材料存在不真实的;
12)投标文件与本招标项目其它投标人投标文件雷同的;
13)投标人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所列不正当竞争行为的;
14)投标人有《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所列行为的;
15)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废标条款的。
5.出现下列情形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
2)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密封的。
3)投标人资质部分或全部未达到招标公告中公布的投标人基本资质要求的为不合格投标人。
投标人有上述情形之一的,招标方将取消其是次投标资格并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和予以通报,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管理办的招标活动。
二、投标文件的制作和递交
6.投标文件的制作
6.1投标文件要求一式四份,其中一份为正本,三份为副本,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投标文件正本”、“投标文件副本”,副本必须编号。
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6.2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租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租文件的要求编写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材料真实有效;
6.3投标文件的正本招租文件中已明示需盖章签名处,均须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
授权代表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附在投标文件正本中。
6.4投标文件副本可采用投标文件的正本复印而成,并在招租文件中已明示需盖章处,加盖投标人公章。
6.5投标文件不得涂抹或改写;全文文字表述部分应采用打印体,签字部分应采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签署,不得采用铅笔或圆珠笔书写。
6.6投标文件必须由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组成。
7.投标文件递交
7.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分开密封装在单独的信封中,且在正、副本的封面及各自的信封右上角上标明“正本”“副本”字样。
副本应编号(副本1,副本2…副本7)。
7.2所有信封均应清楚标明:
a.收件人:
深圳大学城管理办公室
招标编号:
投标项目:
深圳大学城共享单车承包经营项目
投标人: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地址:
及“开标前不得启封”字句。
b.投标文件需密封并在封口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授权代表签名后,送达深圳大学城管理办公室(深圳市南山区丽水路大学城管理中心大楼512室)。
7.3如果信封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深圳大学城管理办公室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
8.投标文件送达
8.1投标人须将投标文件正本及副本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深圳大学城管理办公室。
不接受邮寄、电报、电话、传真等方式投标。
8.2招标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期。
在此情况下,招标方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
8.迟交的投标文件
招标方将拒绝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9.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9.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深圳大学城管理办公室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收到修改、替代或撤回的书面通知。
9.2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
9.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不论中标与否,投标文件(包括正、副本)均不退还投标单位。
三、开标与评标
10.开标
由深圳大学城管理办公室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在相关监督部门的公证和监督下进行开标。
11.评标机构
11.1本项目的评标工作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完成。
评标委员会成员由大学城管理办招标小组在专家库随机抽取5名专家进行评标。
11.2评标小组依法根据招租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提交评标报告
12.投标文件的澄清
12.1在评标期间,为方便对标书审核、评估和对比,招标小组将有权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但不得寻求、提供或允许对投标价格或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
招标小组评判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12.2从开标后至授予合同期间,未经深圳大学城管理办公室的书面同意,任何投标人均不得就其投标文件有关的问题与招标小组、深圳大学城管理办公室及个人进行联系。
13.投标文件的初审
13.1评标专家小组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总体编排是否有序、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有无计算上的错误等。
评标专家小组审查投标人基本资格时,以公布的招标公告中的基本资格条件为准。
13.2符合性检查
1)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专家小组根据《符合性检查表》的内容和标准对每份投标文件进行审查。
2)符合性检查的对象是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只就是否符合投标人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3)符合性检查的结果是“通过”或“不通过”,只有逐条通过《符合性检查表》各项检查的投标方能进入下一阶段的评标,否则将导致其投标被废标。
14.投标文件的评价
评标专家小组将对通过符合性检查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
投标文件的评价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按商务和技术两部分分别打分的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其中技术部分权重为80%,商务部分为20%,(详见评分表)其中,未通过商务评议的投标将不能进入技术评议。
14.2商务得分:
20分
评标专家小组从以下几个方面对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进行评价,具体包括:
a、资质情况及资信证明;
b、投标人近两年同类项目经营情况及业绩;
c、合同履约保证及相关承诺;
d、投标人近两年财务状况。
14.3技术得分:
80分
1、投标人的共享单车解决方案
解决方案中应包含项目介绍、自有品牌、加盟等相关情况、共享单车规模、方案定位和经营思路、产品或服务价格明细、服务质量等。
)拟投入的管理团队及人员配置、拟投入的设备名称情况等。
2、投标人的承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
●针对学生的相关优惠;
●服务内容、范围【含便民服务等】;
●质量及营业时间安排、安全保障措施:
●其他承诺
15.中标人的确定
15.1招标小组按照法律相关规定以及专家评分表的评分规则进行综合评估,根据综合评分结果取第一名作为中标人,如中标人放弃,以总评分排名第二将作为中标人,以此类推。
15.2招标人对中标结果不进行任何解释。
15.3拟中标结果于评标工作结束后将在管理办官方网站
16.与深圳大学城管理办公室和本项目使用单位及个人的接触
从开标之日起至授予合同期间,未经深圳大学城管理办公室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就与其投标文件有关的事项与深圳大学城管理办公室和本项目使用单位及个人联系。
投标人试图对招标小组的评标、比较或授予合同的决定进行影响,都可能导致其废标。
17.投标文件评价表
17.1投标文件初审表
投标文件初审表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无效,投标作废标处理)
资格性检查表
审查结果
1
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所列的资格要求,并未提交相应的资格证明资料(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过/不通过
符合性检查表
2
招标文件未规定允许有替代方案时,对同一服务投标时,提供两套以上的投标方案;
通过/不通过
3
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服务期限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通过/不通过
4
所投投标方案、服务内容在质量、技术、方案等方面没有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是否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由评标委员会来做出评判);
通过/不通过
5
未按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样式填写投标函,或未按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组成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的(投标文件组成不完整);
通过/不通过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通过/不通过
结论
通过/不通过
17.2综合评分表
序号
评分项
评分准则
权重
1
商务得分
对以下四项进行评分
20
1.1
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的规范性和完整性
4
1.2
资质情况及资信证明
对各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相关的资质及财务资信证明材料进行横向比较后评分。
8
1.3
近两年同类项目经营情况及业绩
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在国内经营数量≥1家得2分,≥3家得4分,≥5家得6分,≥10家得8分。
8
2
技术得分
对以下四项进行评分
80
3.1
共享单车解决方案
解决方案中应包含项目介绍、自有品牌、加盟等相关情况、共享单车规模、方案定位和经营思路。
40
3.2
经营管理模式及管理细则
对投标人对此项目拟安排的管理人员及工作团队、软硬件设备情况、管理细则等。
20
3.3
经营承诺
对有利服务城内师生的优惠承诺或增值服务等
10
质量及营业安排、安全保障措施等
10
四、授予合同
18.合同授予标准
招标人将把合同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租文件的要求并具有履行合同能力的综合评分分数最高的投标人。
19.中标通知书
19.1预中标结果在公示期结束后,将在深圳大学城管理办公室官方网站
19.2中标人须在中标公告发出后的七个工作日内到深圳大学城管理办公室办理《中标通知书》领取手续。
19.3《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19.4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20.签订合同
20.1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后,应按照中标通知书规定,派遣其授权在合同上签字的代表签署合同。
20.2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中标通知书规定执行,招租方将有充分理由取消该中标决定。
在此情况下,招租方可将标授予综合评价次优的投标人,或重新招标。
21.中标结果通知书
将在深圳大学城管理办公室官方网站
第四部分合同条款
另附协议书
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封面格式)
深圳大学城共享单车
承包经营项目
投标文件
(正本/副本)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投标商名称: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日期:
年月日
一、商务部分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致:
深圳大学城管理办公室: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就( 招标项目名称 )为货物的供应和相关服务,签署上述的投标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证明。
投标人名称(公章):
日期:
年月日
注:
此处所述“法定代表人”,须与投标人的“营业执照”上的内容一致。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
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名称) 的(投标人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单位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招标编号为的项目的投标和合同执行,作为投标人代表以本公司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宜。
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职务:
联系电话:
单位名称:
地址:
投标人代表(被授权人)签字盖章:
身份证号:
职务:
移动电话:
单位名称:
地址:
见证人签字盖章:
职务:
联系电话:
单位名称:
地址:
3、同类项目业绩清单(附合同主要页复印件)
4、项目解决方案(含服务承诺)
5、其他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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