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中医门诊工作计划范文精选3篇全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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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中医门诊工作计划范文精选3篇全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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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中医门诊工作计划范文精选3篇全文
成立中医门诊工作计划范文精选3篇
工作内容
(一)加快人才培养。
引进和培养中医药基本功扎实、具有丰富临床实践经验、掌握中医养生保健知识和中医特色技术方法等中医“治未病”职业技能的有用型人才,为开展“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及实施“治未病”健康工程提供人才支撑。
加强中医专业人员知识技能培训。
研究总结“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医师的知识结构、技能要求,积极开展基层在职在岗中医药人员中医专业学历教育和继续教育,开展临床类别医师和乡村医生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
在县中医院成立中医基层指导科,培训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骨干人员。
探究中医类别医师县、乡、村纵向流动机制,逐步建立县级中医医院从人才、技术等多方面帮扶乡镇卫生院中医科建设的机制。
(二)明确服务方法。
坚持以中医基础理论为指导,以临床实践为核心,正确处理好继承与创新的关系,以科学的态度探究传统、现代、药物、非药物、生理养生、心理养生等各种“治未病”服务方法的合理应用。
在实践中,要建立效果评价机制,推进“治未病”服务方法的总结与创新。
1.推广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
在县中医院设置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分层分类推广以GJ中医药治理局制定的《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手册》和《46个基层常见多发病种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项目目录》为重点的中医药适宜技术。
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至少能够开展10项中医药适宜技术,每个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至少能够开展4项中医药适宜技术。
2.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活动。
通过举办中医药科普宣传活动、组建健康教育讲师团队与健康宣传志愿者团队、慢性病健康治理沙龙等形式,展示中医药悠久的历史、科学的理论、独特的方法、良好的疗效,提高社会对“治未病”理念的认知与认可程度,提高广大群众增进和维护健康的自主行为能力。
在健康教育印刷资料、音像资料的种类、数量、宣教栏更新次数以及讲座、咨询活动次数等方面,应有40%以上的中医药内容。
3.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中医预防保健服务。
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体质辨识理论和应用方法培训,逐步提高居民健康档案中医体质辨识的比例。
各医疗机构利用冬病夏治、膏方、中医适宜技术等“治未病”技术,开展社区常见病、慢性病的预防与检测;运用中医体质辩识、健康评估等为“治未病”提供技术支持;对儿童、孕产妇、老年人和高血压、2型糖尿病患者运用中医药技术方法进行健康治理,逐年提高重点人群和慢性病患者中医药健康治理率。
在慢性病治理、传染病预防、老年人、妇女、儿童保健中,以“治未病”理念为核心进行干预,积极开展中医养生保健宣教,为城乡居民提供中医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三)成立中医协会。
以县中医院为依托,成立县中医协会,以弘扬传统中医文化、促进中医药水平持续提高为宗旨,全面挖掘收集整理真实有效的验方和名老中医经验、方集,全面提升中医理论水平、临床水平,并向广大城乡居民进行中医知识宣传,引导群众使用中医药,充分发挥中医药简、便、验、廉的特色优势,使中医药服务惠及全县城乡居民。
(四)完善配套政策。
将中医药治疗费用和GJ基本药物目录内中成药纳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报销范围,报销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以上,鼓舞和引导群众选择应用中医药服务。
认真研究解决影响“治未病”工作开展的服务收费项目设立及收费标准、“治未病”预防保健机构定性及社会机构的监管准入等问题,加强政策支持。
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XX年12月)。
县政府成立“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试点工作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
县内各医疗机构根据各自工作特点,研究制定本单位实施方案。
(二)实施阶段(20XX年1月—20XX年10月)。
1.各医疗机构设立“治未病”门诊,结合多种形式,因地制宜开展“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
2.在县直各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按照GJ有关规范要求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诊疗设备配备、标识标牌设置等工作,制定完善规章制度,逐步开展“治未病”服务。
3.制定培训计划,积极举办不同层次的中医预防保健知识培训班,不断提高医务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
多渠道、多形式挖掘和吸引中医药人才,使中医药人力配备达到GJ标准。
4.开展以健康状态信息采集与治理、健康状态辨识与评估、健康干预(包括健康咨询与指导)、干预效果评估等全面、综合、规范的中医预防保健服务(“治未病”服务)。
5.举办“治未病”宣传讲座,印制和发放“治未病”宣传资料,积极开展门诊个性化指导工作。
6.做好试点工作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三)总结阶段(20XX年11月)。
完成“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试点工作总结,将相关资料归档,探究新思路、新方法,对不足之处进行整改,逐步建成覆盖城乡、特色明显、效果显著、治理规范、体制完善、群众中意的中医“治未病”健康服务体系。
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为确保“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试点工作取得成效,成立县“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小组。
县卫生局将试点工作纳入对各医疗机构的目标责任考核,加大检查指导力度,推进试点工作有序开展。
县财政、物价、工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要落实部门职责,加强协同配合。
各医疗机构要制定工作计划,做到有目的、有步骤、有程序地开展试点工作。
(二)注重引导,加强宣传。
利用政府XX站、广播电视等载体开展宣传,引导、激发广大群众参与“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工作热情。
通过组织中医药专家走进社区、乡村、家庭,举办“治未病”健康讲座等多种形式,积极宣传中医“治未病”理念,普及“治未病”知识,推广中医适宜技术,提高社会的认知度和认可度,营造良好的舆论和工作氛围。
(三)突出重点,务求实效。
以县中医院为支撑,建立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推广应用基地,使之成为全县“治未病”和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推广应用技术指导中心和主要服务平台;各医疗机构依托中医科设立“治未病”特色专科,提供中医预防保健服务;充分发挥中医药的特色优势,积极汲取应用现代科学技术和方法,开阔思路,促进中医“治未病”理论与实践的创新。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进展观为指导,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主线,以创建省中医药工作示范县为载体,充分发挥中医药的特色优势和作用,不断提高我县中医药服务水平,更好地为广大RM群众的健康服务。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参与、统筹兼顾、共同提高,推进中医药在中医药服务机构、综合医疗机构、公共卫生机构全面进展;坚持继承优先、科学创新,既保持特色优势,又积极利用现代科技;坚持事业进展、产业联动,推动中医药医疗、保健、科研、教育、产业、文化协调进展。
二、主要目标
通过3年左右的努力,年11月底,县基本落实全省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创建任务,并完成自查验收工作。
此基础上由县创建省中医药工作示范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有关部门配合,年初向市申报创建全省中医药工作示范县验收报告,力争年底建成全省中医药工作示范县。
三、创建内容
一)加强对中医药工作的组织领导。
1.政府出台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进展的实施意见,将中医药工作纳入我县经济社会进展规划、卫生事业进展规划和政府年度工作目标,建立与下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共同推动中医药工作的协调机制,加强目标责任考核。
制定我县中医药事业进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县政府成立全省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创建领导小组,制定示范县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纳入政府年度工作计划,每年至少研究一次中医药工作,向相关部门分解进展中医药的工作任务,落实人、财、物等各项基础保障。
3.县卫生局有分管中医药工作的局长,设有中医药工作治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干部。
主管中医药工作的领导和专职干部熟悉中医药政策、中医药治理知识和我县的中医药工作情况。
4.中医药事业费实行财政预算单列。
县级中医药投入占全县卫生总事业费不少于20%用于中医药基础条件建设、服务能力建设、人才培养等工作。
基本公共卫生均等化中中医药服务项目经费比例不少于1/5
5.深化医改中充分发挥中医药的作用。
1)中医医院和综合医院中医科床位补助标准提高到同级综合RM医院床位补助标准的1.5倍。
2)将县级中医医疗机构全部纳入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治理。
乡镇卫生院必须设立中医科、村卫生所必须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
3)医保经办部门严格落实城镇医保中医医院起付线降低一个档次,报销比例提高10%优惠政策。
对定点医疗机构使用《GJ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年版)中的甲类中成药、中药饮片和《GJ基本药物目录》年版)中的中成药、中药饮片,为城乡居民诊治疾病所产生的费用按照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给予全额报销。
将定点医疗机构自制生产、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并只在本院使用的院内中药制剂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用药范围,按照甲类药品给予报销。
4)新农合经办部门严格落实县级以上中医医院起付线降低30%报销比例提高20%优惠政策。
对定点医疗机构使用《GJ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年版)和《GJ基本药物目录》年版)中的中成药、中药饮片以及GJ中医药治理局确定以治疗为目的基层有用中医药适宜技术和全省统一调剂使用的院内中药制剂,为城乡居民诊治疾病所产生的费用,分别在门诊和住院统筹资金中定给予全额报销。
5)根据疾病谱排序确定10个优势病种,编制中医药协定处方,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利用地产中药材和中医药适宜技术治疗常见病多发病由新农合全额报销工作覆盖率达到100%
6)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GJ基本药物制度零差率销售工作覆盖率达到100%实施零差率销售工作中,对中药和中医药适宜技术应用较多的社区和乡村卫生机构适当提高补偿标准。
7)公立医院改革中充分考虑中医药服务费用低廉的特点,科学合理增补中医药服务收费项目,适时调整中医药诊疗服务收费标准。
二)加强中医药服务XX络建设。
1.中医医院基本条件。
1)基础设施达到二级甲等中医医院要求,通过二级甲等中医医院评审。
2)一级临床科室达到10个以上(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骨伤科、针灸科、推拿科、康复科为必备科室)市级中医医院一级临床科室达到15个以上(除中医科室外,ICU为必备科室)临床科室命名符合GJ《关于规范中医医院医院与临床科室名称的通知》要求。
3)医院设备配置符合《中医医院设备配置标准》要求。
县上还要积极为医疗机构配置中医诊疗设备。
4)中药房设置达到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要求,中药煎药室符合《医疗机构中药煎药室治理规范》要求。
5)积极开展中医药文化建设,从服务理念、行为规范、环境形象等方面体现中医药文化的特点。
6)信息化建设达到中医医院信息化建设基本规范》要求。
2.综合医院中医药基本条件。
1)设立中医药治理科并设有专职工作人员,门诊设立中医科和中药房,住院部设立不少于总床位数5%中医病床。
2)中医临床科室达到综合医院中医临床科室基本标准》要求。
中药房设置达到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要求,中药煎药室符合《医疗机构中药煎药室治理规范》要求。
3)将中医药内容纳入综合医院等级评审标准基本指标和日常业务工作考核指标,建立西医临床科室中医药业务考核评价体系和工作促进激励机制。
3.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药基本条件。
1)所有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设置标准化中医科和中药房,装修装饰上体现中医药文化特色,形成相对独立的中医药综合服务区。
2)建成10个以上有中医药特色的乡镇卫生院,中医就诊人数占总就诊人数的1/3以上,中药收入占药品总收入的1/3以上,中医药收入占总收入的1/3以上。
3)建成1个有中医药特色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形成2个以上在当地有影响力的中医药优势病种。
4)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根据中医临床诊室设置情况配备中医诊疗设备,包括针灸治疗床、推拿治疗床、推拿治疗凳、针灸器具、火罐、TDP神灯、中药雾化吸入设备、刮痧板、电针仪、艾灸仪、智能通络治疗仪、颈腰椎牵引设备、中药熏蒸设备等。
5)中药房应配备中药饮片柜(药斗)药架(药品柜)调剂台、药戥、电子秤、消毒锅、标准筛等,中药饮片不少于300种并能提供煎药服务。
4.村卫生所和社区卫生服务站中医药基本条件。
1)村卫生所和社区卫生服务站至少配备电针仪、TDP神灯和中医治疗包(箱)内含针灸器具、刮痧板、罐具、艾条等)等中医诊疗设备。
2)所有村卫生所开展利用地产中药材和中医药适宜技术为农民治疗常见病多发病由新农合全额报销工作。
3)90%以上的村卫生所和社区卫生服务站配备中药饮片不少于200种,村卫生所的中药饮片可由乡镇卫生院统一配送。
5.建立中医药业务对口帮扶与协作机制。
积极争取市级中医医院与县级综合医院和县级中医医院建立业务帮扶合同,对综合医院进行中医药技术指导,对中医医院进行业务帮扶。
6.加强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中医药业务协作。
县级中医医院设置基层指导科,安排专人负责,对乡村、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中医药业务指导。
要组织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安排专人负责,对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所开展中医药技术业务指导,定期对基层中医药人员进行培训。
三)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
1.综合医院院内参加3个月以上西学中培训班学习人员占西医临床执业医师总数的60%以上。
综合医院西医临床科室至少配备1名中医执业医师。
2.县中医医院院级领导班子中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比例不低于60%中医类别医师占医师比例不低于60%中药专业技术人员占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比例不低于60%
3.积极开展五级中医药师承教育工作,县卫生行政部门每年至少督导检查一次师承教育工作,强化日常监管,保质保量完成经省级有关部门批准备案的省、市、县、乡、村五级中医药师承教育任务,出师合格率达到90%以上。
开展本级中医药师承教育工作。
4.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药人员占医药人员总数比例不低于30%
5.100%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所至少有1名以中医为主或能运用中西医两法防病治病的乡村医生。
6.开展中医药人员和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有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1)有具体培训计划和措施,并注重培训的正规化、系统化,近3年县级中医医院、综合医院中医药人员,乡村和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均参加一次以上中医药知识和技能培训,培训率达到100%
2)开展《GJ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中成药)中成药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培训,提高乡村和社区医疗卫生机构的中成药应用水平,临床类别医师和以西医为主的乡村医生培训率达到90%
四)加强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
1.中医医院中医药服务能力。
1)至少有2个市级以上或3个县级以上重点中医药专科(专病)
2)急诊科(室)具备常见危险重症的救治能力,常见危险重症救治成功率不低于80%
3)临床科室能够根据我县疾病谱科学规范制定并实施本科室常见病及中医优势病种的中医临床诊疗方案。
定期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及评估,优化诊疗方案。
本科室医师熟练掌握本专业中医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含中医诊疗技术操作及常用中药方剂等)熟练运用本科室中医临床诊疗方案。
4)中医非药物疗法人次占医院门诊总人次的比例不低于10%开展中医诊疗技术项目(以医疗服务收费项目计算)不少于60种。
5)住院病案甲级率达到90%中医处方书写符合《处方治理办法》中药处方格式及书写规范》要求。
病床使用率不低于95%平均住院日低于卫生部门公布的县内平均住院日。
6)积极使用中药饮片和全省统一调剂使用的院内中药制剂,门诊处方中,中药(中药饮片、中成药、中药制剂)处方比例不低于60%中药饮片处方比例不低于30%常年应用的全省统一调剂使用的院内中药制剂不少于20种。
2.提高综合医院中医药服务能力。
1)门诊至少设立1个中医综合诊室,开展中药饮片、中成药、针灸、推拿等不少于4种的中医药服务。
2)中医临床科室门诊日均中药饮片处方数和中医非药物疗法人次占本科室门诊人次比例不低于70%中医临床科室日均门诊人次占全院日均门诊人次比例不低于5%中医病房病床使用率不低于80%
3)每个西医临床科室至少有1个中医优势病种或2个病种的中医优势治疗环节,严格执行有关中医药诊疗规范,治疗过程能体现辨证施治。
4)建立并完善中医临床科室与西医临床科室的会诊、转诊制度以及体现中医药特色的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平均全院西医临床科室申请中医会诊次数不少于每月10次。
申请中医会诊的西医临床科室占全院西医临床科室的比例不小于80%要在急诊科、ICU开展中西医结合急救工作。
5)中医药治理科对全院临床科室中医药服务比例、中药使用比例、中医药特色三级医师查房、中医医师会诊、中医非药物疗法、康复治疗人次等中医药服务内容建立考核体系,有考核分析记录,有改进建议,有激励措施。
3.提高乡村和社区医疗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
1)所有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站能提供基本的中医医疗服务,门诊、病房、出诊、家庭病床等工作中运用中医理论辨证论治处理常见病、多发病。
2)有中医药特色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充分结合当地疾病谱排序,至少确立3个以上重点进展的中医优势病种。
优势病种的门诊中医处方(包括中药饮片、中成药和中医非药物疗法)比例不低于80%
3)一般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门诊中医处方(包括中药饮片、中成药和中医非药物疗法)数占全院处方总数比例不低于30%
4)村卫生所利用地产中药材和中医药适宜技术治疗农村常见病多发病的处方数占处方总数比例不低于50%
4.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
1)县级中医医院设立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有专门的示教室,配置视频会议系统、录音录像等设施设备,制定完善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制度,每个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有5名、每个村卫生所和社区卫生服务站至少有1名医生接受不少于30学时的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培训。
2)投入专项工作经费,为基层配备必要的中医药适宜技术设备,配备的必要设备不少于5种。
3)建立县级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师资队伍,并以师资为主要成员成立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专家指导组,建立长效的业务指导机制。
4)分层分类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
①推广《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手册》第一册系列丛书,重点向基层临床类别医师和以西医为主的乡村医生推广临床简易、安全的中医药适宜技术和中成药合理应用知识。
②推广《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手册》第二册系列丛书,重点向基层中医类别医师和以中医为主的乡村医生推广针灸、刮痧、拔罐、敷贴、推拿、熏洗、耳压、蜡疗等临床常用的中医药适宜技术。
③推广《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手册》第三册系列丛书,重点向县中医医院中医类别医师推广平衡针、铍针等中医药新技术。
5.积极开展中医药康复服务。
县级综合医院开展中医药康复服务。
县级中医医院和乡镇卫生院能应用中医药康复手段,结合现代理疗方法,对中风后遗症、肢残、骨科术后功能障碍等疾病进行康复治疗。
五)发挥中医药在公共卫生服务中的作用。
1.健全中医药公共卫生服务体系。
1)县疾病预防操纵中心、县妇幼保健院成立中医科,配备中医药人员,研究运用中医药预防和操纵疾病的方法与途径,提高妇女儿童的健康水平。
2)卫生监督所成立中医药监督科,负责监督检查综合医院、中医医院对中医药法律法规、有关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考核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医药工作量,净化中医药服务市场。
3)县级中医医院设立中医预防保健科室(治未病中心)按照《关于积极进展中医预防保健服务的实施意见》要求,积极开展中医预防保健服务,并对基层中医预防保健工作进行指导。
2.居民健康档案建立机构和乡镇卫生院开展中医体质辨识服务,根据居民不同体质开展健康指导,居民健康档案记录中中医药内容不少于30%
3.开展中医药健康教育服务。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运用中医药理论知识,饮食起居、情志调摄、食疗药膳、运动锻炼等方面,对城乡居民开展养生保健知识宣教等中医药健康教育覆盖率达到90%以上。
1)每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提供中医药健康教育资料。
每年提供不少于10种有中医药内容的文字资料,播放不少于2种有中医药内容的音像资料。
2)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设有固定的中医药健康教育宣传栏,每年至少有4次中医药健康教育宣传内容。
3)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公众健康中医药咨询活动,每年至少举办4次中医药健康知识讲座,引导城乡居民学习和掌握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和方法。
4)每个村卫生所采取多种形式举办中医药预防保健科普宣传,每年不少于4次。
4.县疾病预防操纵中心和县妇幼保健院积极运用中医药知识和方法(包括饮食起居、情志调摄、食疗药膳、产后康复等)开展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等计划生育技术指导以及孕期、产褥期、哺乳期保健等孕产妇健康治理服务。
5.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够针对老年人、妇女、儿童以及亚健康人群等重点人群制定中医药保健方案,指导开展具有中医药特色的食疗药膳、情志调摄、运动功法、体质调养等养生保健活动。
6.县疾病预防操纵中心运用中医药知识和方法,开展不少于5种慢性病(高血压病、2型糖尿病、冠心病、脑卒中、慢性支气管炎、肿瘤、骨关节病等)患者健康治理服务,对相关危险因素进行中医药干预。
7.卫生行政部门应将中医药纳入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体系,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和优势,积极参与传染病预防与操纵,并及时总结中医药参与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的工作经验与成果。
六)促进中医中药的协调进展。
1.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陇药产业进展的意见》制定并出台当地的实施方案,投入一定资金,扶持地方中药产业健康进展并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2.积极开展当地中药资源调查,择优确定符合地方工作实际的优良中药材品种,研究制定并积极推广道地大宗中药材的人工种植和加工技术规范。
3.出台优惠政策,鼓舞和扶持有关机构以道地中药材为主要原材料,研发院内中药制剂、中药新药、保健产品、日化用品和中间提取物。
4.支持有关企业研发中医诊疗新设备,并积极引导我县医疗机构优先使用省级招标目录中的地产药品和医疗器械。
5.集中农林、旅游、中医药等部门的资源和力量,建设以中医药文化资源为题材的生态旅游区,积极建设中医药博物馆和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
新闻出版和广电部门能够以艺术形势传播中医药文化,营造中医药文化氛围。
七)提高中医药服务中意率和知晓率。
城乡居民中医药常识科学知晓率不低于90%对当地能够提供的中医药服务内容知晓率不低于85%对中医药服务中意率不低于90%辖区内的中医药人员对中医药相关政策知晓率不低于95%
四、职能分工
发改局:
积极争取项目,统筹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单位严格落实在深化医改中充分发挥中医药的作用。
卫生局:
作为创建工作的主要实施部门,要对中医药工作实行统一规划,经常性开展对创建工作的督促、指导、检查和考核;配合财政部门做好创建经费的测算工作。
财政局:
加大对中医药事业的投入,中医药事业费实行财政预算单列,县级中医药投入占全县卫生总事业费不少于20%用于中医药基础条件建设、服务能力建设、人才培养等工作;基本公共卫生均等化中中医药服务项目经费比例不少于1/5要保证中医事业费和各项专项经费及创建经费及时到位。
人社局:
优先解决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定及人才引进工作,落实中医药工作治理机构负责人待遇。
工信局:
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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