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井驱动机房制度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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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井驱动机房制度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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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井驱动机房制度汇编
第一条
巡回检查检修制度
本班电工必须认真细致地按时巡视设备,对设备的异常状态要及
时发现,认真分析,正确处理,作好记录,并向上级汇报。
第二条
巡视高压设备应由两人进行,不得移开或越过遮拦,并注意人体
与带电导体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
第三条
第四条
巡视时应按照本配电规定的巡视路线进行巡视。
设备巡视周期
正常巡视、交接班时、高峰负荷时;
第五条
特殊巡视,遇有下列情况,应增加巡视
1、事故跳闸和运行设备有严重缺陷时。
2、设备过负荷,或负荷有显著增加时。
3、设备经过检修、改造或长期停用后重新投入系统运行,新安装的设备加入运行。
4、法定节假日及上级通知有重要的供电任务时。
5、系统运行方式发生变化时。
6、设备附近有检修或非电气工作人员工作时。
第六条
巡视项目
1、检查仪表指示,灯光信号是否正常。
2、移变声音、温度是否正常,防爆性能是否完好。
第七条
每台机电设备均按要求进行日常检修和预防性计划检修。
根据设
备状况和技术要求编制设备的日常检修和预防性检修计划。
第八条
设备的日常检修按计划在交接班或生产空隙时间进行,日常检修
的方法和质量必须符合操作工艺和质量标准的要求。
第九条
设备的日常检修,应及时填写记录,由于维护人员责任心不强造
成漏检者,要追究责任。
第一条
要害场所管理制度
机电、运输系统各机房硐室为重要场所,所有要害场所门口必须
悬挂“要害场所、闲人免进”牌。
第二条
进入要害场所、参观、检查、联系工作的外来人员,必须持有单
位介绍信或由机电动力科有关人员陪同方可入内,其他闲杂人员均不得进入要害场所。
第三条
所有进入要害场所的外来人员,均应认真填写“要害场所外来人
员登记表”,各要害场所的“外来人员登记本”要妥善保存。
第四条
有特殊要求的要害场所,要张挂醒目的警示牌,如“严禁烟火”
“请勿喧哗”等。
第五条
所有进入要害场所的人员不得妨碍值班人员操作,不得操作设备,
要遵守该处各项规章制度。
第六条
第七条
要害场所不得存放无关物品,值班人员要保持该处清洁整齐。
在要害场所值班的人员要坚守岗位,不得脱岗,在接班人员未到
时,交班人不得离岗。
干部巡回检查制度
干部要不定期对机房、硐室、岗位进行查岗。
第一条
第二条
第三条
第四条
第五条
第六条
第七条
检查各种规程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检查各种记录的填写情况。
检查各种技术资料、图纸的保存情况。
检查机电设备的运转情况及存在问题,并组织解决。
检查机电设备的卫生情况和机房、硐室、岗位周围环境卫生情况。
检查安全、消防、防护工器具是否齐全,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检查劳动纪律的遵守情况。
第一条
配电室岗位责任制
本班电工是本班的运行负责人,负责本班的安全、运行、维护工
作,对当班的设备和人身安全负责。
第二条
本班电工在巡检期间认真完成带班领导分配的各项工作,执行领
导的操作命令。
第三条
第四条
第五条
熟悉设备性能、运行方式及消防设施的布置情况。
能正确迅速地进行倒闸操作和事故处理。
按时巡视设备,严密监视设备运行状况,发现缺陷应及时向带班
领导和调度室报告。
第六条
第七条
第八条
认真执行“两票三制”,专心操作,严格履行工作许可手续。
负责保管好配电室的工器具、仪表、备件、图纸等资料。
搞好文明生产,做好设备维护工作。
第一条
主井驱动机房配电室操作规程
停送电必须由熟悉该供电系统的电工(电钳工)或配电室值班人
员操作,其他人不得操作,不允许中间换人停送电,要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
第二条
停送电要与工作现场负责人直接联系,严禁约时送电,停电设备
必须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标志牌。
第三条
检修高压开关、移变和高压线路时,必须要把高压开关隔离插销
向外拉,并使隔离插销脱离电源,电源侧要用挡板档死。
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第四条
操作高压电器时,操作人员必须佩戴绝缘手套,并穿绝缘鞋站在
绝缘台上进行工作。
第五条
验电时,应使用与电压等级相符的验电器,穿绝缘鞋,载绝缘手
套站在绝缘台上进行工作。
当验明无电后,应进行接地、三相短接放电工作。
第六条
接地放电时,应先接地端,后接相端,最后三相短接。
此接地线
和三相短接线在整个检修过程不得拆除,工作完毕后应先拆短封线,后拆地线。
第七条
第八条
检查检修设备内是否留下工具及杂物。
高压开关因故跳闸或停电时,在恢复送电时应先查明原因,处理
故障后向调度员汇报,遵照规程指令按照程序送电。
第九条
立即停电。
第十条
第十一条
送电后,要检查设备运行情况,如发现指示不正常和特殊声响应
不准带电检修或移动设备,一切裸露的电器设备都要安装栅栏。
当发生危及人身、设备安全的危险时,可以采取紧急措施,先
停电控制事故范围,再向调度室及主管部门汇报。
第十二条
停送电程序及注意事项:
1、矿用隔爆型高压真空配电装置操作方法:
停电程序:
按电动分闸或手动分闸,使真空断路器分闸。
搬动隔离插销操纵轴,使装有真空断路器的小车拉出与电源分离(隔离分闸)。
并在隔离插销操纵轴上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标志牌。
然后向调度员汇报,停电操作完毕。
2、合闸确认:
接到合闸指令,取下隔离插销操纵轴上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标志牌,然后扳动隔离开关操纵轴,推进装有真空断路器小车(隔离合闸),向调度汇报隔离合闸完毕。
接第二条指令,真空断路器合闸。
按电动合闸或手动合闸,汇报合闸完毕,已送电。
3、同时有多台开关未合闸,一次只能操作一台的一项工作。
接到指令,先合隔离、汇报接第二条指令、合真空断路器。
汇报接第三条指令。
第十三条
第十四条
倒闸操作必须根据值班调度或值班负责人命令进行。
如值班人员认为所接受的调度命令不正确时,应对发布命令的
调度员提出询问,如调度员重复他的命令时,应立即执行,如执行该命令确会威胁人身设备或系统的安全时,则应拒绝执行。
并将拒绝执行的理由及改正命令的建议报告值班调度员和矿值班领导。
第十五条
倒闸操作必须由两人执行(包括单一操作),一人操作,一人监
护,操作人员必须明确操作目的、方法和顺序。
第十六条
属正常的倒闸操作必须填写工作票,填写工作票应项目齐全,
顺序正确,字迹工整。
第十七条
对操作人员的要求:
1、要由熟悉设备、熟悉操作和熟悉事故处理流程并考试合格的值班人来担任操作人员和监护人。
2、不能凭记忆,而应在仔细地检查了操作地点、及设备编号、名称后才能进行操作。
3、操作人不能依赖监护人,而应对操作内容做到心中有数。
4、在操作期间,要思想集中,不能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5、装设接地线前,必须认真试验该设备是否无电压。
6、处理事故,要沉着冷静,不要惊慌失措。
7、送电范围内的设备在投运前,必须检查有无接地线、工具、擦布等遗留物。
8、当闭锁装置拒绝动作时,不要随意做出装置出故障的结论,应对设备进行检查,并分析原因。
第九条
第十条
设备包机制度
本矿范围内的在用机电设备(包括五小电器设备)必须实行包机。
包机的主要内容:
包安全运转、包维护、包检修、包材料消耗、
包文明卫生。
第十一条
名包机组长。
第十二条
包机人员一般由设备司机或值班员、维修人员组成。
并确定一
实行包机的设备要悬挂包机人员责任牌,并注明设备情况及包
机人员的姓名、单位等。
矿井其它设备、材料等要划分明确的责任范围,悬挂责任牌,其责任人应负责所管设备、
电缆的维护、检修,确保安全运行。
第一条
设备定期强制性检修制度
每台机电设备均按要求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和预防性计划检修。
各使用单位
根据设备状况和技术要求编制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和预防性检修计划。
第二条
设备的日常维修保修按计划在交接班或生产空隙时间进行,维护
保养的方法和质量必须符合操作工艺和质量标准的要求。
第三条
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应及时填写记录,由于维护人员责任心不
强造成漏检者,要追究责任。
第四条
机电设备除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必须根据设备的技术要求编制预
防性检修计划。
预防性检修计划包括设备的大、中、小修和月修,以及设备的技术测定和电气试验。
年度预防性检修计划由设备使用单位年初编制,报矿批准。
第五条
月度检修计划根据全年检修计划分别安排,另增加设备运转中需
要临时检修的内容。
第六条
制定检修计划时,技术人员要广泛听取司机、电钳工的意见,分
析研究使之结合实际。
第七条
关于停产检修的规定
1、停产检修计划,由各使用单位提前十天提出申请,申请书要反映出检修内容,工作量和使用工时,并经矿机电矿长批准。
2、检修申请书由生产技术科负责审核,修订和汇总。
3、停产检修中需要的各种材料和配件等,要认真落实,以保证检修的顺利进行。
4、停产检修前三天,矿、生产办和队要召开检修会,具体布置检修计划,落实内容、人员和安全措施等。
第八条
为确保机电设备预防性检修计划顺利进行,特强制规定,每年停
产检修两次。
第九条
停产检修时,集中力量解决主要问题,平时可以检修的项目不得
安排在停产日进行。
第十条
容为:
计划检修项目确立后,由施工单位编制作业规程,作业规程的内
1、设备状况
2、检修的任务和目的
3、时间
4、准备工作(包括配件、材料和技术准备)5、施工方法(工艺过程)
6、质量要求
7、安全措施
8、劳动组织计划与施工图表
第十一条
矿属各单位设备检修作业规程报主管矿长,主要的关键性设备
的检修作业规程由矿总工程师批准,作业规程由技术人员向施工人员贯彻。
第十二条
施工单位在检修开工前十天,组织人员深入现场,了解设备状
况,熟悉工作条件,做好备件配件尺寸的核对。
第十三条
机电设备检修项目,要明确专人负责,施工人员分工明确,责
任落实。
此外必须设一名安全检查员,专门进行安全监督。
第十四条
机电设备检修中,在拆卸的复杂部位时,应按图纸要求进行,
拆卸的零部件应编号存放,防止错位。
第十五条
在安排机电设备检修时,生产技术科应将停止时间提前一天通
知有关单位,以便各单位安排工作。
第十六条
机电设备检修中,要严格质量,隐蔽部位封闭前要详细检查。
此外要认真做好检修记录。
第一条
电气试验制度
电气试验必须按照《煤矿电气试验规程》的规定,根据不同的试
验内容制定明确的试验规划,划出准确的试验范围,编制详细的试验规划。
第二条
所有应做试验的项目:
即高压线路、电缆、开关试验、电器整定、
绝缘器具的耐压试验,接地电阻测试,检修后的电机、电器、电缆试验,低压开关过流校验,无压释放试验,电表的校验,根据不同的精度要求确定试验单位,编排试验周期,按时进行试验。
第三条
各项电气试验均应做好详细的试验记录,对试验合格的电气应出
具试验合格证,并加铅封。
试验记录与试验合格证应由矿机电动力科存挡。
第四条
第五条
试验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应及时处理或更换。
井下电气应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制定相应的安全技
术规程与安全措施。
第六条
第七条
对较复杂的电气试验,要编制试验规程,并绘制电气试验原理图。
对于检漏装置的试验实行安装时的综合试验与试验制度,即每天
由值班人员进行一次性能试验,检漏继电器每月进行一次远控试验,所有试验均应做好记录。
停送电制度
第八条
变电所馈出的停送电,应由调度统一指挥,所有停送电指令都要
有记录。
值班员对电话停送电指令应进行复诵核对,确认无误方可执行。
第九条
检修或施工需要停电时,应有申请停送电单位填写工作票,由工
作票签发人批准后,交变电所执行。
第十条
变电所进行倒闸操作,应填写工作票和操作票,对操作票各项工
作内容及顺序核对无误,经值班负责人审核后再操作。
第十一条进行操作。
第十二条
进行停送电操作时,应一人操作,一人监护,严格按规程要求
对于停电工作的设备,要验电、装设接地线、装设栅栏,停电
后的开关必须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标志牌,开关机械闭锁装置必须确保锁好。
第十三条按工作票将停电线路恢复送电时,必须由申请停电人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严禁约时停送电。
第十四条遇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变电所值班人员有权先操作后汇报:
1、发现有直接危害人身和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
2、发现设备异常和发生事故。
第一条
两票管理制度
安全用电作业两票管理制度,是保证安全用电、职工人身安全和
减少或杜绝电气事故、促进安全生产、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保证。
第二条
在电气设备和线路上作业、对井下高压电气设备进行检修、对重
要线路和重要工作场所进行停、送电时,都必须使用工作票,并按工作票规定的内容进行工作。
第三条
工作票的内容有:
工作地点和工作内容;工作起、止时间;工作
负责人(监护人)、工作许可人和工作人员的姓名,以及注意事项和安全措施。
第四条
工作票的签发应由矿机电动力科熟悉设备情况、熟悉《电气安全
作业规程》和《煤矿安全规程》的主管供电负责人签发,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一式两份,填写内容应正确清楚,不得任意涂改。
其中一份留存在工作地点,由工作负责人执存,另一份由值班员收执。
值班员应将工作票号码、工作任务、许可工作时间及完成工作时间记入操作记录簿中。
第五条
第六条
每份工作票中只允许填写一项工作任务。
工作票上的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应为安监科批准人员,其他人员
签字,一律视为不合格票。
第七条
工作票中各项填写应齐全、清楚,有涂改时,涂改处必须有签发
人盖章,对有两处涂改时,应重新办理工作票。
第八条
第九条
工作项目与设备名称应一致。
安全措施栏填写不完善时,应补充完整,在补充安全措施后,命
令值班人员对安全措施逐项执行,落实完安全措施后,由许可人(值班人员)和工作负责人共同签字,并将该工作票登记在工作票记录簿上和日志上。
第十条
工作票注销前,运行人员应到工作现场检查和进行必要的试验,
包括现场卫生合格后方可注销,同时在登记簿和日志中做好记录。
第十一条
事故抢修,夜间检修的工作,如找不到工作票签发人时可不办
理工作票,但必须做好安全措施后方可工作,并详细记录在值班日志中。
第十二条
执行操作票操作时,同时执行操作监护制度。
操作票在操作时,
应按工作票项目顺序进行,操作人员执行完一项,监护人在该栏目中划一个勾,单一操作可不用操作票,但必须做好记录,属于较复杂的系统操作应在工作负责人的监护下进行。
第十三条
电气设备所有的倒闸操作,除在遇有事故危及到人身、设备安
全的特殊情况下可不填写操作票外,其他正常操作均应填写合格的操作票。
第十四条
操作的发令人应对发布命令的正确性负责,监护人、操作人应
对操作的全过程负责。
第十五条
的投入。
第十六条
操作人及监护人要清楚操作前后的设备运行方式,各自动保护
操作人及监护人要清楚本项操作对系统和其他设备运行的影响,
对可能受影响的单位应提前联系。
第十七条
操作人及监护人应清楚所操作设备的位置、特性、操作顺序、
操作方法后,再进行操作。
第十八条
当次操作任务,应由该操作人监护负责到底,中途不得更换
人员,如遇有长时间操作任务时,可在告一段落后进行交接。
接班人员必须重新核对工作票,确认无误后,再进行操作。
事故调查及追查处理制度
第一条
事故调查和追究应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清事故发生过程、
事故发生原因,以便吸取教训,完善规章制度,实现安全生产。
第二条
重伤以上人身事故由公司安监部及地方政府部门组成调查处理组
完成。
轻伤事故由矿和安全管理部门共同组成调查组处理。
第三条
发生事故首先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保护好现场,用最快速度组织
人力物力进行抢救,同时向上级部门汇报事故处理情况。
第四条
矿有关部门应尽最大可能的为事故调查组提供物证和有关资料,
为准确判断事故原因和主要过程提供依据。
第五条
轻伤事故由矿主要领导牵头组成事故调查组,找出事故发生的主
客观因素,分析事故的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确定事故责任者。
安全管理部门监督事故调查、分析、处理全过程,并对事故处理和责任划分拿出主导意见。
第六条
事故处理报告要及时上报公司有关部门,同时要制定预防同类事
故发生的具体措施。
第七条
第八条
事故调查同时进行经济损失评估。
事故追究责任划分为直接责任、主要责任、间接责任、管理责任。
责任人按照所承担责任的主次按照矿安全奖罚办法的有关条例和其它规定分别给予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
第一条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设备缺陷管理的目的:
缺陷管理的目的是为了掌握正在运行的线路、设备存在的问题,以便按轻、重、缓、急逐步消除缺陷,提高线路和设备的健康水平,保障线路、设备的安全运行。
另一方面,对缺陷进行全面分析,总结其变化规律,为大修、更新改造线路、设备提供依据。
第二条
设备缺陷的分类:
设备缺陷根据其严重程度,一般分为三类:
1、一般缺陷:
指线路、设备状况不符合规程要求,但近期内不影响线路、设备和威胁人身安全。
2、重大缺陷:
指线路设备有明显损坏、变形,近期内可能影响线路设备和人身安全。
3、紧急缺陷:
指线路、设备缺陷直接影响线路、设备安全运行,威胁人身安全,随时有可能发生事故,必须迅速处理的缺陷。
第三条
设备缺陷的处理:
建立设备缺陷记录簿,电工在巡视中发现的缺陷应及时记录在设备缺陷记录簿上,写明缺陷情况,提出处理意见。
重大及以上缺陷应立即向领导回报,并根据缺陷严重程度进行处理。
线路、设备存在缺陷但不影响安全运行时,应加强监管,针对缺陷发展做出分析和事故预想。
第四条
设备缺陷消除的期限:
缺陷消除的期限一般规定为:
紧急缺陷应
予24h内消除;重大缺陷视其严重程度在1个月内安排处理;一般缺陷可列入季度或年度大修计划进行处理或在日常维护工作中消除。
第五条
处理设备缺陷的原则:
处理缺陷时要严格执行有关规程规范,严
禁违章作业。
第一条
胶带运输机岗位责任制
了解设备性能、工作原理,负责管理胶带运输机及附属设备的巡
回检查,对所在岗位的安全工作负责,是本岗位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者。
第二条
熟悉专业知识,具有对胶带运输机一般性故障排除技能,对于因
岗位技能素质低而影响设备正常运转的事故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第三条
掌握胶带运输机的日常维护与保养,保证设备平稳运行,加强对
设备的检查与点检力度,对于点检不到位而导致的设备故障负主要责任。
第四条
坚守岗位,尤其是单岗更应加强工作责任心,在胶带运行中严禁
接触运转部位。
第五条
第六条
清理杂物,保持工作环境的清洁卫生。
遵守操作规程及安全规程,做到持证上岗,不断强化安全技术及
标准的自身学习,提高自保互保意识,对于违反操作规程、安全规程或有关规章制度的事故,要负直接责任。
胶带巡检工岗位责任制
注意事项:
注意顶板、巷道两帮,在胶带输送机运行过程中严禁更换:
托辊、清扫器、挡煤板,严禁跨越胶带或底带下面穿过。
第一条
检查各润滑部位的油位、油质以及所注油的规格型号是否符合规
定,各润滑部位是否润滑良好。
第二条
沿线检查输送机,不得有妨碍设备运转的任何障碍,发现问题及
时处理,发现有严重损害设备的情况应立即做停机处理,并及时汇报。
第三条
第四条
第五条
检查集中控制保护系统,保证信号清晰、畅通。
保持设备、巷道清洁,及时清理设备周围杂物,做到文明生产。
经常检查胶带输送机驱动系统、液压系统,检查各液压管路是否
漏油,压力是否正常,各传动部、连接部是否紧固可靠。
第六条
转动不灵活的托辊应及时做好记录,以便安排更换。
第七条
第八条
第九条
第十条
发现皮带跑偏应及时调整,不允许有磨边现象。
所有转动滚筒要保持清洁,如粘附物料或水分应及时清除。
胶带及接头应经常检查,发现损坏应及时修复。
转载点及卸煤点应经常检查,严防大块物料或异物砸坏或撕裂胶
带,发现有可能损害设备的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处理,停机处理故障时应通知胶带输送机司机,并可靠闭锁,保证安全,检修完毕后解除闭锁,通知胶带输送机司机启动胶带输送机。
第十一条
第十二条
第十三条
第十四条
张紧绞车行走的轨面,不允许有杂物存在以免妨碍小车行走。
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杜绝"三违"。
经常检查清扫器的清扫情况,清扫器磨损后及时调整或更换。
在巡检中发现下列情况时,应紧急停车:
(1)、主要操作机构失灵。
(2)、撕带、断带。
(3)、严重跑偏、洒煤。
(4)、其它意外严重情况。
第一条
现场交接班制度
凡是有岗位的干部和工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到达岗位,在接班人员
未到达之前,交班人员不得离开岗位。
第二条场交接班。
第三条
交接班时必须做到干部与干部,班长和班长,工种与工种之间现
交班时,交班人员必须将当班工作情况、设备运行情况,遇到问
题及处理情况,配件及材料消耗情况和接班后必须注意的问题交待清楚,并填写在交接班记录本上。
交班人员对本班内能够处理的问题必须在交班前解决,否则接班人有权不接。
交接班要做到"三不"交接。
若上班未处理的问题留给下一个班,必须按验收制度从上个班扣除一定的分数补偿给下一个班。
第四条
凡能够通过试运转交接的设备,必须进行运转验收。
对于在交接
班过程中发现影响生产的问题,交接班双方必须共同予以处理。
第五条
接班人员必须在交班人员在场的情况下,按照《煤矿安全规程》、
《作业规程》、《操作规程》等有关规定,对分工负责的设备状况进行认真细致的检查。
接班者要对自己因盲目验收而在班内发生的问题负全部责任。
第六条
交接双方将全部交接内容交接清楚,共同清点岗位点工器具、材
料、配件后在交接记录本上签字,交班人员方可离开岗位。
第七条
所有进行交接班的人员均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不得以任何
借口破坏制度的实施。
第八条
如果交班人员有意隐瞒事实,或者接班人员故意刁难,不遵守交
接班制度,按劳动纪律严肃处理。
第一条
主斜井胶带输送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一般规定
1、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经考试合格发证后,方可持证上岗。
2、操作人员必须掌握整个设备的结构、性能、工作原理,并做到会使用、会维护、会保养、会排除一般性故障。
3、操作人员必须熟悉矿井整个运输系统及各胶带之间的通讯联系方法。
第二条
操作前的准备工作
1、检查各部位紧固件、连接件是否齐全、牢固,各转动部位是否灵活可靠。
2、检查各驱动滚筒、导向滚筒有无开焊或开胶,有无轴向窜动,润滑是否良好。
3、检查上、下托辊有无缺失、脱落或损坏。
4、检查各部清扫器有无缺损或磨损超限,与滚筒或胶带的接触面不小于
70%。
5、根据具体情况,对驱动装置进行如下检查:
电机-CST驱动
a)、CST的油位及管道连接情况正常,无渗漏。
b)、CST的油过滤器指针处于正常范围之内。
c)、CST的控制箱、各传感器、控制阀、仪表完好、正常。
d)、CST油泵、风扇完好、正常。
e)、各部轴承润滑良好,温升正常。
f)、联轴器连接可靠。
g)、控制电缆连接无损坏、连接无松动。
6、液压自动张紧装置
a)、液压站完好,油位及管路连接正常,无渗漏。
b)、液压绞车完好,减速器润滑良好,液压马达无渗漏,滚筒排绳整齐。
c)、张力检测装置齐全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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