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村建设调研报告六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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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村建设调研报告六篇
新农村建设调研报告六篇
【篇一】
根据专项监督工作组调研情况,现将本市新农村建设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从调研总体情况看,市政府高度重视本市新农村建设,相关部门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着重在发展都市现代农业、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深化农村改革、促进农民长效增收、加快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方面重点突破,将本市新农村建设纳入城乡发展一体化的新格局,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农村面貌不断改善,本市新农村建设成效显著。
(一)都市现代农业发展有新成绩
围绕建设都市现代农业这一目标,把握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条主线,促进农业农村发展由过度依赖资源消耗、主要满足“量”的需求,向追求绿色生态可持续发展、更加注重满足“质”的需求转变。
优化种植业结构,调整茬口安排,推进“三三制”模式,降低耕地使用强度。
推进水旱轮作、粮菜轮茬耕作方式,有效改善农作物生长土壤生态环境。
切实抓好优势特色农产品提质增效工作,做优特色农业,带动农民增收。
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实施“双绿工程”,大力发展“三品一标”,整建制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不断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推进孙桥、崇明、市农科院三大农业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深化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探索农业科技成果市场化交易新机制,提升产业发展水平。
(二)美丽乡村建设有新进展
市政府成立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发了《关于本市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的意见》。
截至xx年底,全市已累计推进50万户农户的村庄改造,占全部改造农户数的2/3,市级财政(含中央)累计批复奖补资金约40亿元。
强化美丽乡村建设资金整合工作,xx年项目整合资金达到了11亿元,极大程度上发挥了各级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完善了美丽乡村建设管理制度,xx—xx年共计45个村被评定为上海市美丽乡村示范村,形成了多种建设模式,有效带动了面上工作。
(三)农村人居环境有新变化
加强农业生态环境保护与整治工作。
xx年全市整治关闭了2720家不规范畜禽养殖场,推进了424家畜禽养殖场粪尿处理设施运行,完成3741个窝棚整治工作。
推进化肥和化学农药减量,全市累计施用商品有机肥23万吨。
清理取缔涉渔“三无”船舶5127艘,拆除陆上违章搭建约13000平方米。
全面推进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3%。
制定实施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综合整治xx—2018行动计划,明确提出在2018年年底前,规划保留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要加强粪污治理并符合环保要求,规划不保留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按计划实施退养。
(四)深化农村改革有新成效
结合上海实际,稳定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
组织实施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农户承包权、土地经营权“三权分置”改革,全市已有1068个村基本完成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农户确权登记率达到99.3%。
推进农村土地流转交易公开市场建设,至xx年底,全市农村土地流转率达75%。
稳妥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截至xx年,全市已累计完成改制1621个村,占全市1677个总村数的96.7%。
全市累计25个镇完成镇级改革,中心城区“五区六镇”改革正在有序推进。
在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中探索形成了各种模式。
如集体经济组织依托开发区实行“区区合作、品牌联动”。
强化镇级对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拥有的资产和资金的整合,采取入股等形式参与开发,实现抱团发展。
探索推广在“城中村”改造过程中为集体经济组织留存一定比例的物业用于长远发展。
(五)促进农民长效增收有新举措
按照精准帮扶的要求,落实农村综合帮扶各项政策,狠抓项目推进和措施落实,提高农村“造血”机制的内生动力。
截至xx年底,全市提前完成第一轮帮扶“造血”项目申报工作。
5个受援区共申报项目21个,项目总投资33.8亿元,涉及市级专项资金9.96亿元,部分项目已经开始产生收益,用于村级分配1.5亿元,长效“造血”机制逐步显现。
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本市已累计培育认定新型职业农民4693名。
市政府出台相关政策,打通了职业农民在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合作联社就业期间参加职保的通道,鼓励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主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浦东、嘉定等区已推出了缴费补贴政策。
xx年,全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25520元,比上年增长10%,略高于城镇居民收入的增幅。
二、主要问题
从调研和座谈的情况看,虽然本市新农村建设扎实稳步推进,但制约发展的矛盾依然存在,工农和城乡关系仍需调整,在推进新农村建设中依然面临着许多困难和瓶颈问题:
(一)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步伐还不大
一是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市场竞争力不强。
本市农产品价格易受大市场和不利气候的影响。
如去年11月份以来,由于受大市场和暖冬气候影响,本市蔬菜特别是绿叶菜田头交易价格大幅下跌。
据有的区统计,今年1—4月,蔬菜上市9.75万吨,比去年同期9.68万吨略增,实现产值8250万元,同比减收69%,蔬菜生产企业或组织亏损严重。
农产品品牌多而散,如地产大米的品牌就有60个左右。
本市农业科技贡献率虽然已达到70%左右,但农业科技对都市现代农业发展的支撑作用还不够,在种源农业、生态农业等方面还缺乏核心品种和技术,在推进蔬菜、特别是绿叶菜生产机械化方面与实际需求还存在较大差距。
二是绿色农产品有效供给不足。
绿色农产品认证率较低,只有5.56%,有机农产品认证率只有0.06%,质量优良、品种多样的绿色农产品有效供给不足,难以满足广大市民的需求。
三是农业用地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
发展现代农业必须要解决烘干设施、仓储冷链、农机库房、农产品加工用房等配套设施。
但是,由于多种原因,这些配套设施所需用地难以得到落实。
一些原来备案的用地由于期限已过成了违章用地。
有些农业企业由于农业生产经营场所用地无法落实,无法申办qs认证。
有些农业新产业、新业态在发展过程中,由于土地不能适度硬化,一些农业生产智能设备安装等需求得不到解决。
(二)农村生产、生活、生态环境亟待改善
一是农村相关建设规划编制滞后。
农村村庄规划编制相对滞后,各区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的进度不均衡,大部分镇的村庄规划尚未完成,美丽乡村建设因缺少规划依据和支撑,进程受到影响。
农民集中居住专项规划进展缓慢,计划年内启动的郊区6个区6个农民集中居住项目进展迟缓。
本市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刻不容缓,村庄风貌和村民住房风貌比较单调。
二是农村水环境亟待改善。
本市全面推进河长制管理后,农村中小河道黑臭现象正在改变,但有的河道水动力不足,水质状况无法改善,不符合农业灌溉要求。
有的河道疏浚时,断头河浜需要打通,但涉及到基本农田保护,缺少统筹协调和解决办法。
有的宅前屋后小河道污染严重,只采取截流或填埋处理,未从根本上进行治理。
有些河道两侧、田间路边脏乱差现象比较严重。
三是农村住房相对破旧,农民住房改建呼声较高。
由于本市农村建房管理办法正在修订中,有的区相关部门停止审批,农民新建住房与老宅翻新等需求得不到满足。
四是美丽乡村建设中村庄改造标准较低。
村庄改造奖补标准仍然停留在10年前的每户2万元,现在建材、人力等费用成本不断提高,奖补标准需要调整。
五是对纯农地区支持政策有的尚未落实。
xx年,市政府出台了《关于支持本市纯农地区发展的实施意见》,对纯农地区迫切需解决的问题提出了政策措施。
但有些政策落实不够,如关于新增的支农资金要向纯农地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降低纯农地区乡镇用于各个农业项目的配套资金比例直至取消的政策,有关乡镇反映没有得到落实。
(三)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既有欠账也有新忧
一是农村基础设施维护缺乏后续资金保障。
村庄改造和美丽乡村建设后,需要绿化养护、道路清扫、环境卫生、垃圾收集、村庄骨干道路路灯、村民健身设备等公共设施的日常维护,但现阶段市级财力不安排维护资金,农业比重高的区因财政状况无力全部承担维护资金,乡镇、村普遍反映缺乏后续稳定的资金投入。
已建成的农村公路等基础设施,因原建设标准较低,后续管理维护又缺乏资金,道路失管失养现象比较突出。
二是农村养老服务有效供给不足。
农村老年农民不愿离土离乡,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面临挑战。
农村社区养老服务体系不够完善,日间照料中心、助餐点等养老设施数量不够,养老服务基础设施薄弱,养老需求难以得到满足,农村养老服务体系亟待加强。
三是农业人才队伍力量比较薄弱。
农村基层“三支队伍”力量薄弱,特别是基层农技推广队伍人员老化,专业素质不高,服务乏力。
科创中心人才支持的有些政策还未覆盖农业领域,外籍农业高科技人才难以取得长期居住证,三个月一次办理签证,不利于开展工作。
四是农村地区医疗、卫生、教育等人才相对缺乏。
特别在纯农地区,由于专业人才待遇不高,职业发展机会少,造成人才引不进、留不住。
医疗卫生机构等级低,药品种类少,难以满足农村居民就医需求。
(四)部分地方农村改革进展不快
一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推进不快。
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已累计完成本市总村数的96.7%,剩余的扫尾工作难度大,一些历史遗留问题成为困扰改革的突出矛盾,推进问题解决的措施不多。
镇级集体资产在本市农村集体资产总量中占到70%左右,涉及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面更广,集体资产关系更加复杂,镇级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任务艰巨,特别是中心城区“五区六镇”集体资产总量较大,集体组织成员关系更加复杂,深化改革难度较大,有些区镇推进力度不大。
二是土地“三权分置”改革还没有全面完成。
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虽已完成99.3%,但全市尚未登记的农户还有0.74万户,需要积极推进,确保工作达到预定目标。
三是农村集体经济增长乏力。
“五违四必”环境综合治理拆除的违章建筑中,属于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物业占比较大,集体经济组织当年和预期收益大幅减少,对增加成员收益分配和提供村级公益服务带来影响,基层干部迫切希望寻找农村集体经济转型升级、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新途径。
在调研中,大家分析了产生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
一是部分地区对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的意识需要进一步强化。
二是对新农村建设中有些问题的复杂性估计不足,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三块地”改革等政策性强,必须充分考虑历史沿革和现实要求。
三是新农村建设统筹协调机制不够完善。
如在村庄改造中,部分区镇统筹协调机制较弱,工作推进力度不大,农民的主体作用发挥不够。
四是突破新农村建设中一些瓶颈问题的勇气和办法有所欠缺。
如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设施农业和休闲农业用地等问题尚未得到解决,基层呼声比较强烈。
三、有关建议
新农村建设事关农业农村长远发展和现代化建设大局。
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进步,实现城乡发展一体化,加快构建和谐社会任重道远。
上海要当好全国改革开放排头兵、创新发展先行者,必须要在补齐新农村建设的“短板”上下功夫。
为此建议:
(一)深化对新农村建设重要性的认识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提出在新时期要将城乡发展一体化作为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坚持统筹协调,促进“四化”同步发展。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城乡二元结构是制约城乡发展一体化的主要障碍,必须健全体制机制,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
要根据市委在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上的系统筹划和顶层设计,落实好《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促进本市城乡发展一体化的若干意见》和配套政策文件。
本市在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过程中把新农村建设作为城乡发展一体化的重要抓手。
各级政府,特别是涉农区政府一定要充分认识新农村建设的重大意义,把思想真正统一到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到2020年本市率先实现城乡发展一体化的目标上来,把提高新农村建设水平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增强责任感,主动作为,措施落实,按照中央“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新农村建设要求,建设与上海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相得益彰的新农村,实现由“物的新农村”向“人的新农村”迈进,走出一条符合上海超大城市特点的新农村建设之路。
(二)切实做好新农村建设规划工作
要按照城乡规划法的要求,遵循经济社会发展规律统筹编制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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