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档案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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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档案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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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档案管理制度
一、信用档案管理制度
诚信是长期合作的基础,为此,为公司对所属各分支机构建造师,劳务分包方及专业承包方等合作伙伴,进行综合评议,并建立信用档案,实行动态管理,特制定信用档案管理制度如下:
第一条:
信用档案的建立
信用档案包括分支机构信用档案,建造师(项目负责人)信用档案,劳务分包方及专业承包方信用档案。
信用等级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档次。
公司相关部门对建档方每月评议一次,凡是信用不合格的单位或个人,公司将分别予以“分支机构清退出局,取消授权建造师上岗资格,分包方清除出场”的处理,并在公司内部备案。
第二条:
分支机构信用档案管理
1、分支机构信用档案,内容包括:
工程质量管理、安全管理、劳务管理、财务管理四个方面。
2、信用等级的划分:
采用“积分划档”的方法分为“信用合格”、“信用不合格”二个等级,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者(含60分)为合格,低于60分者不合格。
3、积分的依据:
以公司各部门和上级相关部门检查记录为依据,每月考评一次。
4、积分分配方式: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质量管理、劳务管理、财务管理分别为25分。
5、特殊情况的扣分及处理办法
(1)施工现场发生死亡事故,重大质量事故,恶性劳务纠纷事件的,均记录分支机构(项目部)“严重警告”一次扣除50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公司将采取强制措施,将其清理出局。
(2)不积极主动处理被投诉案件的,导致公司帐户被查封或划款的,扣除该分支机构50分。
(3)各分支机构必须严格履行承包经营合同,严禁以分支机构的名义私下与第三方签订经济合同,不得私自承接手续不完善的工程;_严禁将承接的工程直接转包,以包代管。
凡发现以上情况,记录该分支机构“严重警告”一次,扣除50分,并追究分支机构负责人责任。
(4)凡是不及时办理签订劳务合同或协议,使用了未办理进京施工备案手续的劳务队伍;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农民工未办量实名制卡的;拖欠劳动者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的,扣除25分,记录“警告”1次。
(5)凡因所属项目部不服从公司的管理,对检查中存在的严重质量、安全隐患、劳务纠纷隐患。
不按要求整改冒险作业的,扣除50分,公司暂停办理该项目部的一切手续。
公司相关部门将做出“停工整顿”的处理,报总经理批阅。
第三条,建造师(项目负责人)信用档案管理
1、公司建立“建造师”(项目负责人)信用档案,从工程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管理、劳务管理、合同履约情况、成本核算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评,根据其表现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档次。
对表现优秀的建造师(项目负责人),在本公司范围内优先录用。
对不称职的将取消其建造师(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书上岗资格。
2、建造师(项目负责人)作为公司唯一授权的工程项目法
人代表,具有配置相应项目人员机构的权力,对该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质量管理,进度计划,劳务管理等负全责。
3、项目负责人无上岗资格的,必须委托建造师代管。
报公
司总经理授权,明确规定其责任,权力和义务、并在公司备案。
4、凡是配合公司管理、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施工
过程中无事故、获得区优质工程以上或区级文明安全工地以上荣誉的建造师(项目负责人)录入“优秀信用记录”一次。
5、凡是不服从公司管理,施工现场发生死亡事故,严重质
量事故、恶性劳务纠纷的建造师(项目负责人)按相关法律规定承担相应责任,公司总经理立即撤消项目授权书,记录该建造师档案永不录用。
并取消授权资格。
6、凡是在工程检查过程中,因存在质量、安全隐患,上报主管部门要求停工整改,而未认真落实的,记录该项目建造师(项目负责人)“严重警告”一次,一年之内,出现2次“严重警告”的建造师(项目负责人),公司总经理将取消授权上岗资格。
7、凡是不配合公司布置的工作,不按公司相关规定进行管理,不按时参加公司组织的会议及培训的,记录该项目建造师(项目负责人)“警告”一次,一年之内,累计3次出现“警告”记录的,公司总经理将取消其授权上岗资格。
第四条、劳务分包、专业承包信用档案管理
1、公司建立劳务分包、专业承包方食用档案,定时对与
公司合作的劳务分包队伍、专业承包队伍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为与公司今后进一步合作提供参考.
2、凡是诚信守法,与项目部配合默契,并在工程创优、
文明安全施工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记录公司《优秀分承包方名录》在公司内部推荐优先使用。
3、凡是服从项目部管理、无质量事故和安全事故,无恶
意劳务纠纷的分包方,均录入公司《合格分承包方名册》,允许参加公司范围内的竞标活动。
4、凡是不遵章守法,不服从项目部管理、并因此造成质
量事故、安全事故、恶性上访、恶意诈骗等事件的分包方,均录入公司《不合格分包方名单》,司永不录用。
5、公司对已竣工工程及时进行评价,登记入册、对信用
良好的分包方在公司范围内优先录用。
违法违规行为记录表
工程项目名称:
评议等级:
类别
违法违规
行为描述
处理意见
备注
1、安全管理
2、质量管理
3、劳务管理
4、财务管理
现场负责人签字:
检查人签字:
年月日
劳务供方评价表
供方名称:
联系电话:
劳务承包范围:
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劳务供方所提供的有效证明及相关的规定相符。
(包括:
资质证明、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评价记录:
评价结果:
□不符合□符合
劳务供方的主要工作业绩(近三年内)及实名制管理实施情况。
评价记录:
评价结果:
□差□一般□好
对劳务供方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和持证上岗情况。
评价记录:
评价结果:
□差□一般□好
总评结果
□合格
□不合格
参评人员会签:
年月日
二、工程管理用章制度
为了加强对公司各类印章的使用和管理、确保印章安全,特制定印章作用制度如下:
第一条:
公司财务章、法定代表人名章由财务部指定人员保管、行政公章、合同专用章等各类印章由经理保管。
第二条:
使用印章必须填写印章使用审批单,详细记录用印单位及事由。
经办人和使用人签字,由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第三条:
用印后由印章保管人员负责在用印登记表上登记以备查验。
第四条:
遇到特殊情况,必须携带印章外出使用时经总经理批准后,可由印章保管人员或总经理指定人员携带印章办理相关事宜。
第五条:
公司所有的印章在未经审核批准使用时,印章保管人员私自将印章另做他用造成损失的,公司将做出严肃处理并追究责任。
附表《使用印章审批单》
使用印章审批单
编号:
工作分管部门
用印单位
用印事由:
用印种类
用印数量
一式份
一式份
部门经办人签字
文件使用人签字
公司领导审批
盖章人:
年月日
三、文件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对各类文件的存档管理、保证公司领导及各部门随时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公司设专人管理文件存档工作,并制定文件管理制度如下:
第一条:
文件的收、发与管理
1、各支机构、项目部应设专职的文件管理员、负责文件的收发管理工作,确保建立有效的文件清单和收文、发文记录,进行建档、编目、分类整理,当需要查阅时能及时准确的找到。
2、收到各类文件后,立即交给后勤部文件管理负责人进行登记,由文件管理负责人及时呈请总经理签批。
3、根据总经理签批指示意见及时转送有关部门执行、明确负责人和完成时间、执行部门要签署结果,并要有负责人签字。
第二条:
所有保密文件,如需借阅必须经总经理批准,否则一律不得借阅。
第三条:
对于公司下发的文件要做好登记,发文要有记录、收文人要有签字,并注明日期。
第四条:
公司相关部门在日常检查时,要对项目部的文件存档情况进行检查。
四、优质工程、文明安全工地奖励制度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工程质量,遵循“求一流质量、创一流企业、树一流信誉”的经营理念,鼓励项目部创优积极性,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优质工程奖励标准
1、结构优质工程:
(1)获市结构优质工程每项奖5万元;
(2)获区结构优质工程每项奖5000元;
2、竣工优质工程:
(1)获市竣工优质工程每项奖10万元;
(2)获区竣工优质工程每项奖1万元;
第三条:
文明安全工地奖励标准:
1、获市级文明安全工地每项奖励2万元;
2、获区级文明安全工地每项奖5000元;
第四条:
凭工程四方验收单、竣工备案表、荣誉证书原件经公司总经理签字后到公司财务部领取奖金。
五、文明安全工地创建制度
第一条:
为了提高施工现场的管理水平,树立昌建公司的企业形象。
公司大力提倡各项目部开展文明安全工地的创建活动,以适应当前形式的需要,特制定此制度。
第二条:
申报表的填写
1、准备申报市级文明安全工地的项目部应按要求填写《文明工地申报表》。
2、文明工地的申报条件
①该工程必须按相关规定办理备案手续。
②申报区级文明工地的工程建筑面积应在3000m2以上。
③申报市级文明工地的工程应具备以下条件:
A、民建项目:
面积在5000m2以上,6层以下住宅楼工程,检查时主体施工在3层以上;高层住宅,检查时主体施工在7层以上;
B、公建项目:
面积在8000m2以上且检查时主体施工必须完成70%以上工作量;
④申报文明工地的工程必须严格执行北京市建委关于施工现场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
在公司安全科日常检查中现场管理较好、能够达到文明施工标准。
第三条:
申报时间
1、从每年的3月5日开始至5月20日为创建文明工地工程申报期。
各项目部在此期间应根据拟创建工程情况填写《创建北京市文明安全工地申请表》(附表一)一式两份,到公司加盖单位公章后提交到工程所在地的区建委进行初审,同时施工单位将本单位的创建工程总体情况填写《单位创建北京市安全文明工地工程汇总表》(附件二)并加盖单位公章后送到市建委施工安全管理处进行统一登记备查。
2、所申报工程必须在施工现场达标考核中达到总评分85分的基础上,并符合《京建施[1998]18号》中规条的条件。
第四条:
获得文明安全工地荣誉的项目部,按相关规定到公司财务部领取奖金。
附件一:
创建北京市文明安全工地申报表
附件二:
单位创建北京市文明安全工地工程汇总表
附件一
创建北京市文明安全工地申报表
200年上半年()下半年()()∨区县收单编号: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总包单位
建设单位
施工许可证号
开工竣工日期
工程建设规模
工程建设类型
房屋
市政轨道交通
结构类型/建筑物
层数和高度
施工部位/已完成工作量
总包项目经理
联系电话
申报联系人
联系电话
本人代表申报单位已经确定上述申报内容属实。
总包项目负责人:
(签字)
总包单位签章:
年月日
序号
达标考核
评定结果
1
安全管理
2
生活区管理
3
现场和料具管理
4
环境保护
5
脚手架
6
安全防护
7
施工用电
8
塔吊和起重吊装
9
机械安全
10
保卫消防
11
总评分
市建委审核意见:
负责人:
(签章)
年月日
填表注意事项:
1、工程名称、施工单位名称根据施工许可证内容和企业工商注册名称准确填写。
2、工程所在地点填写应准确详细。
3、工程建设规模一栏房屋建筑工程填写面积平米数,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填写工程合同金额。
4、工程建设类型选择填写房屋建筑、市政基础或轨道交通等工程。
5、施工部位和已完成工作量必须按照实际情况如实填写层数或已经完成的工程量金额。
6、达标考核评定由工程所在地区县建委检查确认,评分表使用北京市施工现场检查评分表。
总评分不得低于85分。
附件二:
单位创建北京市文明安全工地工程汇总表
申报单位:
(签章)填报日期:
年月日
序号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面积规模
结构层数
施工证号
开竣工日期
项目经理
联系电话
填报人姓名:
联系电话:
六、在施工程日常检查指导管理制度
第一条:
凡是经本公司签定工程合同的项目部都必须接受本公司工程部、财务部等职能部门检查指导、遵守本公司的规章制度,服从配合本公司的统一管理。
第二条:
前期手续不全或尚未签定《工程合同》的工程,不在本公司的管理范围之内。
因特殊情况必须暂缓签定合同的必须征得总经理同时,方可纳入日常检查指导。
第三条:
公司工程部相关科室每月对所有在施工程进行全面检查二次,并做好检查记录,工地负责人必须配合检查人员的工作。
检查人员对于发现的一般问题,开具限期整改单。
对于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隐患的工地,要立即下达《停工通知》并将情况传达到总经理,停工整改完经公司工程部验收合格后,方可复工。
第四条:
根据公司的创优目标,公司工程部适当增加对重点工程的检查指导,确保创优目标的实现。
第五条:
公司针对施工的特殊时期(如冬施、雨施、政治敏感时期等)由主管领导带领工程部组织进行联合大检查,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第六条:
工程部主管质量、技术、安全、劳务负责人,要保存好每一份检查记录表。
以项目工程为单位,每年一存档,做为年底主管部门负责人及主管经理考核部门科室工作质量质量的重要依据。
第七条:
工程部每月底将当月工作情况形成文字材料,实事求是是反馈公司当前的施工现场管理状况,并上报主管领导、总经理阅示。
附表:
公司在施工程月报表(每项工程填写2份)
在施工程月报表
工程名称
建筑面积
结构类型
开、竣工日期
在施部位
建造师
技术负责人
生产负责人
质检员
安全员
合同履约情况
劳务分包方名称
负责人及电话:
劳务合同签定情况
项目部评价:
工
程
部
检
结
果
安全管理
质量管理
劳务管理
技术资料
管理
七、施工过程回访制度
第一条:
为了确保在施工程每个项目都处于受控状态,公司决定每季度对在施工程项目的发包方、现场监理进行一次回访,针对该工程的质量管理、安全管理、施工进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征求发包方、监理代表的意见,及时沟通,以防因配合不到位,给该工程造成负面影响,尽量做到合作愉快。
第二条:
该工作由公司主管经理带队,携工程部相关人员进行现场沟通,项目负责人及相关人员要积极配合。
第三条:
公司主管领导要针对反馈意见进行核实,客观公正地对待建设方和监理代表提出的问题,要对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所产生的大原因,提出改进的办法。
第四条:
公司将依据发包方、监理方反馈意见,作为评价该负责人的信用考核依据。
附施工过程回访记录表
施工过程回访记录表
工程名称
建筑面积
在施部位
项目负责人
建设意见
1、管理体系及能力□不满意□较满意□满意
2、工程质量管理□较差□合格□优良
3、施工安全管理□较差□合格□优良
4、施工进度□不满意□较满意□满意
5、对劳务方的管理体制□不满意□较满意□满意
建设方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监理方意见
1、管理体系及能力□不满意□较满意□满意
2、工程质量管理□较差□合格□优良
3、施工安全管理□较差□合格□优良
4、施工进度□不满意□较满意□满意
5、对劳务方的管理体制□不满意□较满意□满意
监理方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公司回访人员签字:
年月日
八、继续教育制度
第一条:
为了提高公司职工的综合素质和技术技能水平,适应公司发展和岗位工作的需要,增进工作质量及绩效,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所属科室人员的在职培训内容和专业都要与公司业务范围和本人工作岗位对口,坚持以岗位培训为主,学历进修为辅;以业余时间学习为主,工作时间学习为辅。
第三条:
欲参加培训的职工,首先争得部门负责人的同意,请示公司总经理意见,同意后方可安排参加培训、学习。
第四条:
公司采取内部免费培训和外培相结合的形式组织技术、质量、安全、法律法规等方面的知识讲座,并保留培训记录、相关人员必须参加。
第五条:
公司工程部每月由部门负责人召开一次“学习例会”并保存学习记录,学习后组织“技术、质量、安全知识交流会”,争取培训出一支“一专多能”的管理队伍,提高公司的工作效率。
第六条:
每年底冬闲期间公司要组织一次“学习研究会”,学习公司的规章制度,学习相关的法规、标准、规范等,针对不适应情况,进行补充和完善。
第七条:
各分支机构、项目部也要建立完善的培训机制,提高管理人员的专业知识和管理水平。
第八条:
各项目部必须严格抓好入场教育,成立农民工夜校,并保证做到受教育的时间,做好三级教育,技术交底安全交底工作,并保存好相应的记录。
九、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防止和减少施工现场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生产者在施工作业中的安全和健康,倡导以人为本和构建和谐社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分支机构、项目部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障体系,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保证安全技指经费的落实。
第三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对本企业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主管经理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掌握本企业安全生产动态,定期研究安全工作,确保安全生产。
第四条:
公司、项目部必须建立完善的组织机构,公司设置安全科、项目部按规定设置专职安全员、劳务分包方、专业承包方设置兼职安全员。
第五条:
逐层签字《安全生产责任书》,即总经理与安全科、安全科与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与劳务分包、专业承包方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第六条:
项目部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条例》落实《北京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等相关规定,严格执行上级主管部门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
第七条:
项目部负责人必须保证必要的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保证购置的安全防护用品符合规定要求,对于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项目,严禁施工。
第八条:
项目部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建立严格的安全教育制度,使每一个生产者做到不伤害别人,同时也不被别人伤害,使安全意识警钟长鸣。
第九条:
项目部的机械设备按要求做到验收、检查、维修、保养。
确保其正常考察团,并保存好相关记录。
第十条:
项目部安全负责人必须针对该工程的重大危险源进行评估,编制相应的《应急预案》,报公司安全科审批。
第十一条:
公司安全科必须对所有在施项目进行经常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用文字记录下来,提出整改建议,并进行跟踪检查,情节严重的要立即下达《停工令》并逐级上报,对于停工整改的工地要及时复查验收,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
第十二条:
项目部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项目负责人必须立即向公司领导汇报,并组织抢救,相关人员不得擅离职守,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
第十三条:
项目部负责人必须按相关规定,依法为生产者缴纳工伤社会保险。
十、施工现场临时建筑管理制度
第一条:
工地大门及围档。
1、施工现场应实行封闭式管理,围墙坚固、严密,高度不得低于1.8米。
围墙材质使用专用金属定型材料或砌块砌筑,严禁在墙面上乱涂,乱画、乱张贴。
2、施工现场的大门和门柱应牢固美观,高度不得低于2米,大门上应标有企业标识。
3、施工现场在大门明显处设置工程概况及主要管理人员名单标牌。
标牌内容应写明工程名称、面积、层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及联系电话,开、竣工日期,标牌面积不得小于0.7*0.5米(长*高),字体为仿宋,标牌底边距地面不得低于1.2米。
第二条:
施工现场大门内应有施工现场总平面图、安全生产消防保卫、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制度板。
施工现场的各种标识牌字体正确规范、工整美观,并保持整洁完好。
第三条:
现场必须采取排水措施主要道路必须硬化。
第四条:
施工现场必须设置群众来访接待室,有专人值班,并做好记录。
第五条:
施工区域、办公区域和生活区域应有明确划分,设标志
牌,明确负责人。
办公室、宿舍要保持清洁有序,明确卫生负责人。
施工区域内不得晾晒衣物被褥。
第六条:
为保证居住人员的生命安全和正常的工作,生活区临时住房的设计和施工必须符合安全和消防等规定。
第七条:
项目部会议室墙面挂设项目组织机构、各项制度、工程概况、质量安全目标,施工进度计划表等,必须保持室内清洁、整齐、形象良好。
第八条:
宿舍室内高度不应低于250mm,室内安全通道的宽度不应小于0.9米,床铺距地大于30厘米,床铺面积不得小于1.9米*0.9米,每屋不得超过15人,并有符合标准的照明设施。
第九条:
夏季宿舍应有开启式窗户和纱窗,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并有防蝇设施;冬季宿舍内须有安全的取暖设备,防止煤气中毒和触电事故的发生。
第十条:
工地集体食堂要做到:
1、应符合卫生要求,远离有毒有害场所,30米内不得有露天坑式厕所。
2、制作间的灶台及周围、洗菜池及周围要镶贴白瓷砖,炉灶处应有通风排烟设备。
3、食堂应有相应的消毒、通风和防蝇、防尘措施,并设置垃圾存放处,随时清理。
定期消毒。
4、食堂内工作人员必须证件齐全,保持个人卫生,统一配备整洁的工作服、工作帽。
第十一条:
对工地厕所的要求。
1、厕所屋面要严密、门窗齐全有效,有灭蝇措施,通风良好。
厕所必须按规定采取水冲式并采取加盖措施,地面采用水泥地面或镶贴地砖。
2、厕所必须安排专人清扫,并制定相关的管理制度。
十一、劳务分包管理制度
第一条:
项目部必须严格遵守北京市建委关于劳务,分包队伍招投标与合同备案管理的相关规定,及时签定合同,办理备案手续,严格认真履约。
第二条:
项目部选择的劳务分包方,必须在北京市建委备案的《合格分承包方名册》录入之内的,并保存《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有效证件,报公司工程部存档。
第三条:
劳务分包队伍的管理人员必须按专业配备齐全、确保持证上岗,保证按合同完成施工进度、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
第四条:
项目部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拨付劳务费,采取与劳务公司之间的支票支付方式,保存好发票,交到公司财务部备查。
第五条:
进场前劳务方需向项目部提供《进京准用证》(外埠《安全教育合格证》,所有人员花名册及身份证复印件等有效证件。
第六条:
项目部必须设专人对劳务,分包队伍实行动态管理,按规定配备打卡机,进行实名制管理,并保存记录。
第七条:
项目部竣工后对劳务分包队伍的工作表现进行评价,包括:
合同履约、质量管理、安全管理、报公司备案、作为今后优先录用;继续合作的依据。
劳务分包方项目负责人注册档案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家庭住址
政治面貌
2寸彩色照片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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