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管理监理细则.docx
- 文档编号:6461516
- 上传时间:2023-01-06
- 格式:DOCX
- 页数:7
- 大小:19.51KB
合同管理监理细则.docx
《合同管理监理细则.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合同管理监理细则.docx(7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合同管理监理细则
合同管理监理细则
第一节总则
在学习合同、熟悉合同、准确理解合同的前提下,认真履行监理职责,做到两个“一”,即“一切按程序办事、一切凭数据说话”,以计划与进度控制为基础,抓住计量与支付这一核心,认真解决好分包、工程变更、索赔这一难点,充分利用工地会议这一必要手段,对工程合同进行管理。
第二节工程变更管理
变更处理的监理工作主要内容如下:
(1)监理现场机构根据工程需要并经发包人同意,指示承包人实施下列各种类型的变更:
1)增加或减少施工合同中的任何一项工作内容。
2)取消施工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但被取消的工作不能转由发包人或其他承包人实施)。
3)改变施工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标准或性质。
4)改变工程建筑物的形式、基线、标高、位置或尺寸。
5)改变施工合同中任何一项工程经批准的施工计划、施工方案。
6)追加为完成工程所需的任何额外工作。
7)增加或减少合同项目的工程量超过合同约定的百分比。
(2)工程变更的提出:
1)发包人依据施工合同约定或工程需要提出工程变更建议。
2)设计人依据有关规定或设计合同约定在其职责与权限范围内提出对工程设计文件的变更建议。
3)承包人可依据监理现场机构的指示,或根据工程现场实际施工情况提出变更建议。
4)监理现场机构依据有关规定、规范,或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提出变更建议。
(3)工程变更建议书的提交:
1)工程变更建议书提出时,应考虑留有为发包人与监理现场机构对变更建议进行审查、批准,设计人进行变更设计以及承包人进行施工准备的合理时间;
2)在特殊情况下,如出现危及人身、工程安全或财产严重损失的紧急事件时,工程变更不受时间限制,但监理现场机构仍应督促变更提出单位及时补办相关手续。
(4)工程变更审查:
1)监理现场机构对工程变更建议书审查按要求进行:
①变更后不降低工程质量标准,不影响工程完建后的功能和使用寿命。
②工程变更在施工技术上可行、可靠。
③工程变更引起的费用及工期变化经济合理。
④工程变更不对后续施工产生不良影响。
2)监理现场机构审核承包人提交的工程变更报价时,按下述原则处理:
①如果施工合同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作内容的项目时,采用该项目的单价或合价。
②如果施工合同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于变更工作内容的项目时,可引用施工合同工程量清单中类似项目的单价或合价作为合同双方变更议价的基础。
③如果施工合同工程量清单中无此类似项目的单价或合价,或单价或合价明显不合理和不适用的,经协商后,由承包人依照招标文件确定的原则和编制依据,重新编制单价或合价,经监理现场机构审核后,报发包人确认。
3)当发包人与承包人协商不能一致时,监理现场机构确定合适的暂定单价或合价,通知承包人执行。
(5)工程变更的实施:
1)经监理现场机构审查同意的工程变更建议书需报发包人批准。
2)经发包人批准的工程变更,由发包人委托原设计人负责完成具体的工程变更设计工作。
3)监理现场机构核查工程变更设计文件、图纸后,向承包人下达工程变更指示,承包人据此组织工程变更的实施。
4)监理现场机构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为避免耽误施工,将工程变更两次向承包人下达:
先发布变更指示(变更设计文件、图纸),指示其实施变更工作;待合同双方进一步协商确定工程变更的单价或合价后,再发出《变更通知》(变更工程的单价或合价)。
第三节变更程序
1意向通知
监理工程师根据合同规定对工程进行变更时,向承包人发出变更意向通知。
主要内容包括:
1)变更的工程项目、部位或合同某文件内容。
2)变更的原因、依据及有关的文件、图纸、资料。
3)要求承包人据此安排变更工程的施工等事宜。
4)要求承包人提交此项变更给其费用带来影响的估价报告。
2资料搜集
变更意向通知发出的同时,监理工程师将着手搜集有关资料。
包括:
变更前后的图纸(或合同、文件);技术变更洽商记录;技术研讨记录;来自发包人、承包人、监理工程师方面的文件与会谈记录;行业部门涉及该变更方面的规定与文件;上级主管部门的指令性文件等。
3费用评估
监理工程师必须根据掌握的文件资料和实际情况,按照合同的有关条款,考虑综合影响,完成下列工作之后对变更费用做出评估。
1)监理工程师依据变更通知及变更图纸或现场计量的结果审核变更工程数量。
2)确定变更工程的单价。
4协商价格
监理工程师与承包人和发包人就其对工程变更费用评估的结果进行磋商,在意见难以统一时,监理工程师暂定合适价格。
5变更资料
变更资料齐全、变更费用确定之后,监理工程师即根据合同规定签发《变更通知》。
第四节索赔管理
1索赔管理的监理工作内容
(1)监理现场机构受理承包人和发包人提出的合同索赔,但不接受未按施工合同约定的索赔程序和时限提出的索赔要求。
(2)监理现场机构在收到承包人的索赔意向通知后,核查承包人的当时记录,指示承包人做好延续记录,并要求承包人提供进一步的支持性资料。
(3)监理现场机构在收到承包人的中期索赔申请报告或最终索赔申请报告后,进行以下工作:
1)依据施工合同约定,对索赔的有效性、合理性进行分析和评价。
2)对索赔支持性资料的真实性逐一进行分析和审核。
3)对索赔的计算依据、计算方法、计算过程、计算结果、及其合理性逐项进行审查。
4)对于由施工合同双方共同责任造成的经济损失或工期延误,通过协商一致,公平合理地确定双方分担的比例。
5)必要时要求承包人再提供进一步的支持性资料。
(4)监理现场机构在施工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做出对索赔申请报告的处理决定,报送发包人并抄送承包人。
若合同双方或其中任一方不接受监理现场机构的处理决定,则按争议解决的有关约定或诉讼程序进行解决。
(5)监理现场机构在承包人提交了完工付款申请后,不再接受承包人提出的工程移交证书颁发前所发生的任何索赔事项;在承包人提交了最终付款申请后,不再接受承包人提出的任何索赔事项。
2索赔管理的程序
(1)收集资料、做好记录
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的索赔意向后,立即通知有关的现场监理人员,做好工地实际情况的调查和日常记录,同时授权有关人员受理该索赔,并负责收集来自现场以外的各种文件资料与信息。
(2)审查承包人的索赔申请
收到承包人正式索赔申请,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审查:
1)索赔申请的格式是否满足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2)索赔申请的内容是否符合规定,即列明索赔的项目及编号;阐明索赔发生、发展的原因及申请所依据的合同条款;附有索赔计算方法及计算细节和索赔涉及的有关证明、文件、资料、图纸等。
审查通过后,可开始下一步的评估,否则对承包人申请予以退回。
(3)索赔评估
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评定:
1)承包人提交的申请资料必须真实、齐全、满足评审的需要;
2)申请索赔的合同依据必须准确;
3)申请索赔的理由必须正当与充分;
4)申请索赔的计算原则与方法必须正确。
(根据现场监理人员的现场记录和有关资料,对计算方法进行修订并就修订的结果与发包人和承包人进行协商)
(4)审查索赔报告。
(5)确定索赔。
第五节违约管理
1对于承包人的违约,监理人依据施工合同约定进行下列工作
1)在及时进行查证和认定事实的基础上,对违约事件的后果做出判断。
2)及时向承包人发出书面警告,限其在收到书面警告的规定时限内予以弥补和纠正。
3)承包人在收到书面警告的规定时限内仍不采取有效措施纠正其违约行为或继续违约,严重影响工程质量、进度,甚至危及工程安全时,监理现场机构限令其停工整改,并要求承包人在规定时限内提交整改报告。
4)承包人继续严重违约时,监理现场机构及时向发包人报告,说明承包人违约情况及其可能造成的影响。
5)发包人向承包人发出解除合同通知后,监理现场机构协助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派员进驻现场接收工程,处理解除合同后的有关合同事宜。
2对于发包人违约,监理人依据施工合同约定进行下列工作
1)由于发包人违约,致使工程施工无法正常进行时,在收到承包人书面要求后,监理现场机构及时与发包人协商,解决违约行为,赔偿承包人的损失,并促使承包人尽快恢复正常施工。
2)在承包人提出解除施工合同要求后,监理现场机构协助发包人尽快进行调查、认证和澄清工作,并在此基础上,按有关规定和施工合同约定处理解除施工合同后的有关合同事宜。
第六节工程担保
1监理现场机构根据施工合同约定,督促承包人办理各类担保,并审核承包人提交的担保证件。
2在签发工程预付款证书前,监理现场机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施工合同的约定,审核工程预付款担保的有效性。
3监理现场机构定期向发包人报告工程预付款扣回的情况,当工程预付款已全部扣回时,督促发包人在约定的时间内退还工程预付款担保证件。
4在施工过程中和保修期,监理现场机构督促承包人全面履行施工合同约定的义务。
当承包人违约,发包人要求保证人履行担保义务时,监理现场机构协助发包人按要求及时向保证人提供全面、准确的书面文件和证明资料。
5监理现场机构在签发保修责任终止证书后,督促发包人在施工合同约定的时间内退还履约担保证件。
第七节工程保险
1监理现场机构督促承包人按施工合同约定的险种办理应由承包人投保的保险,并要求承包人在向发包人提交各项保险单副本的同时抄报监理现场机构。
2监理现场机构按施工合同约定对承包人投保的保险种类、保险额度、保险有效期等进行检查。
3监理现场机构确认承包人未按施工合同约定办理保险时,采取下列措施:
(1)指示承包人尽快补办保险手续
(2)当承包人拒绝办理保险时,协助发包人代为办理保险,并从应支付给承包人的金额中扣除相应投保费用。
4当承包人已按施工合同约定办理了保险,其为履行合同义务所遭受的损失不能从承保人处获得足额赔偿时,监理现场机构在接到承包人申请后,依据施工合同约定界定风险与责任,确认责任者或合理划分合同双方分担保险赔偿不足部分费用的比例。
第八节工程分包
1工程分包的监理工作内容
(1)监理现场机构在施工合同约定允许分包的工程项目范围内,对承包人的分包申请进行审核,并报发包人批准。
(2)只有在分包项目最终获得发包人批准,承包人与分包人签订了分包合同后,监理现场机构才允许分包人进入工地。
2分包的管理
1)监理现场机构要求承包人加强对分包人和分包工程项目的管理,加强对分包人履行合同的监督。
2)分包工程项目的施工技术方案、开工申请、工程质量检验、工程变更和合同支付等,应通过承包人向监理现场机构申报。
3)分包工程只有在承包人检验合格后,才可由承包人向监理现场机构提交验收申请报告。
第九节争议的解决
1争议的调解原则
(1)坚持依法协商的原则;
(2)尊重客观事实的原则;
(3)当事人平等一致的原则。
2争议的调解方法
争议的调解方法有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
第十节清场与撤离
1完工清场
监理现场机构依据有关规定或施工合同约定,在签发工程移交证书前或在保修期满前,监督承包人完成施工场地的清理,做好环境恢复工作,并经监理现场机构检验合格为止。
(1)工地范围内残留的垃圾已全部焚毁、掩埋或清除出场。
(2)临时工程已按合同规定拆除,场地已按合同要求清理和平整。
(3)按合同规定应撤离的承包人设备和剩余的建筑材料已按计划撤离工地,废弃的施工设备和材料亦已清除。
(4)施工区内的永久道路和永久建筑物周围(包括边坡)的排水沟道,均已按合同图纸要求和监理现场机构的指示进行了疏通和修整。
(5)主体工程建筑物附近的施工堆积物,已按监理现场机构的指示予以清除。
2承包人撤离
监理现场机构在工程移交证书颁发后的约定时间内,检查承包人在保修期内为完成尾工的修复缺陷应留在现场的人员、材料和施工设备情况,承包人其余的人员、材料和施工设备均按批准的计划退场。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合同 管理 监理 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