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临床医学教育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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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临床医学教育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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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临床医学教育管理制度
第三章临床医学教育管理制度
文件名
临床教研室备课制度
电子文件编码
KJGL-03-001
页码
1-1
一、临床教研室接到教学任务后,由教研室主任根据要求,安排任课教师,并将任务下达给任课教师,督促其认真备课。
二、任课教师接到教学任务后,要认真研究教学大纲、教材和有关资料,根据学生情况,拟好教案。
三、教案内容、授课题目、讲授内容提要(讲稿)及时间、教学方法、参考资料所需教具(挂图)、用以检查学生学习情况的方法和提问的问题、布置课后作业等。
四、个人备课结束后,应将教案提交教研室,由教研室主任组织集体备课,集思广益,研究讨论教学方法,解决疑难问题,交流教学经验。
五、新任课教师,由教研室指定有经验的教师帮助指导其备课,备课结束后,在教研室内部进行试讲,安排有经验的教师进行指导。
文件名
临床实(见)习带教制度
电子文件编码
KJGL-03-002
页码
1-1
一、医学院实(见)习计划下达后,科教科根据计划要求,及时向各有关科室布置、落实。
二、凡接受实(见)习任务的科室,必须指定人员(一般应为高级职称)负责具体管理,制定带教计划,安排实(见)习带教、考核工作及实(见)习医生的考勤、纪律。
三、根据实习大纲、计划和实际情况,要有计划地安排不同形式的讲座、教学查房和示教手术等,科教科负责安排全院活动,一般每周1~2次,各科室根据情况安排。
四、带教教师必须要求实(见)习医生跟随自己从事一切医疗活动,实习医生进行的一切操作均应亲自指导带教。
实习医生不得独立进行医疗活动。
五、带教老师应严格要求实(见)习医生,在学习和生活上关心实(见)习医生。
带教老师对实习医生完成的住院病历和各种医疗文书,应及时、认真地修改。
文件名
临床教研室工作制度
电子文件编码
KJGL-03-003
页码
1-1
一、临床教学研究室(简称临床教研室)是根据临床教学课程设置的教学和研究组织。
临床教研室一般设置在相应的临床科室,教研室设主任(一般由临床科室主任兼任),根据工作需要,可设副主任或教学干事(一般由科副主任和住院总医师兼任)。
临床教研室由分管院长领导,协调管理工作由科教科负责,临床教研室人员由各级教师、实验技术人员和其他教学辅助人员组成。
二、临床教研室在教研室主任领导下,开展教研工作:
1.根据学院教学计划,拟定教学日历,安排授课人员和时间。
2.根据教学要求,组织授课人员认真备课和集体备课。
新任课人员授课前,在教研室内安排试验性讲课,经教研室主任同意者,方可正式担任授课任务。
3.根据医学院下达的见习计划和实习计划,认真制定带教方案,落实带教人员,组织安排实习医生的考核。
文件名
附属医院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电子文件编码
KJGL-03-004
页码
1-1
一、综合性附属医院应有500张以上病床(中医院应有300张以上病床),科室设置应该齐全,其中内、外(中医含骨伤科)、妇、儿病床占病床总数的70%以上,口腔专科医院应有80张以上病床和100台以上牙科治疗椅。
二、具有本、专科毕业学历的医师占医师总数的95%以上,具有正、副高级职称的人员占25%以上。
三、应具有必要的临床教学环境和教学建筑面积,包括教学诊室、教室、示教室、学生值班室、学生宿舍和食堂等。
按全国医院分级标准,本科院校的附属医院应达到三级甲等水平,专科院校的附属医院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
四、附属医院病床总数应不低于在校学生人数与病床数1∶0.5的比例。
其医疗卫生编制按病床数与职工人数1∶1.7比例配给。
学校按教职工与学生1∶6~7的比例配置附属医院教学编制。
五、附属医院应保证对教学病种的需要,内、外、妇、儿各病房(区)应设2~4张教学病床,专门收治教学需要病种病人;在不影响危重病人住院治疗的前提下,尽可能调整病房中的病种,多收容一些适合教学的患者住院治疗。
文件名
教学医院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电子文件编码
KJGL-03-005
页码
1-1
一、综合性教学医院应有500张以上病床(中医院应有300张以上病床),内、外、妇、儿各科室设置齐全,并有能适应教学需要的医技科室。
专科性教学医院应具备适应教学需要的床位、设备和相应的医技科室。
二、有一支较强的兼职教师队伍,具有本、专科毕业学历的医师占医师总数的70%以上。
有适应教学需要、医德医风良好、学术水平较高的学科带头人和一定数量的技术骨干,包括承担临床课理论教学任务的具有相当于讲师以上水平的人员,直接指导临床见习的总住院医师或主治医师以上人员和直接指导毕业实习的住院医师以上人员。
三、应具有必要的教室、阅览室、图书、资料、食宿等教学和生活条件。
按照全国医院分级标准,教学医院应达到三级丙等以上医院水平。
四、教学医院的教师应能胜任临床课讲授、指导实习、进行教学查房、修改学生书写的病历、组织病案讨论、考核等工作,并结合临床教学开展教学方法和医学教育研究。
文件名
实习医院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电子文件编码
KJGL-03-006
页码
1-1
一、综合性实习医院一般应内、外、妇、儿各科设置齐全,并有能适应各科实习需要的医技科室。
专科性实习医院要具备适应学生实习所必需的床位、设备和相应的医技科室。
二、有一支较强的卫生技术队伍,有一定数量的适应教学需要的技术骨干,能保证直接指导毕业实习的住院医师以上人员。
进修医师不宜承担临床带教任务。
三、具备必要的图书资料、食宿等教学和学生生活条件。
四、实习医院的教师应能胜任指导毕业实习、进行教学查房、修改学生书写的病历、组织病案讨论等工作。
文件名
各类临床教学单位教学管理规定
电子文件编码
KJGL-03-007
页码
2-1
一、附属医院直属于高等医学院校领导与管理,完成教学任务;同时接受卫生行政部门的医疗卫生方面的业务指导。
二、附属医院的卫生事业经费(包括经常费、基建费、设备费、
维修费等)由学校的主管部、委或学校所属的省、市、自治区卫生主管部门下拨,并由卫生主管部门负责解决附属医院建设和发展所需的投资。
三、附属医院的一般教学仪器设备和按接纳
每名学生8~10米2核算的教学用建筑面积,由学校主管部门解决。
四、附属医院可根据教学情况,为具有各级医疗卫生职称的人员评定或报请相应的教学职称。
非高等医学院校直接领导的附属医院、教学机构的设置、教学管理、职称评定应参照附属医院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被批准为教学医院和实习医院的各医院原隶属关系不变,医疗卫生、科研任务不变。
1.各省、市、自治区教育、卫生行政部门要扶持教学医院和实习医院的建设,并监督和检查教学医院和实习医院的教学质量和教学管理工作。
2.经省级教学医院评审委员会评审后批准的教学医院和实习医院,张挂教学医院实习医院院牌,并可在国内、外的交流中使用此称号。
3.教学医院享有国家政策给予的在人员编制、经费补贴、师资培养和经学校办理教学设备免税进口等方面的优惠待遇。
文件名
各类临床教学单位教学管理规定
电子文件编码
KJGL-03-007
页码
2-2
六、教学医院和实习医院应把教学工作列入医院人员考核的重要内容;医院的收入,应有一定比例用于教学及教学管理人员的教学补贴。
七、学校对教学医院中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师,应根据应聘期间的教学能力及临床教学情况、评审及晋升其兼职教学职称。
八、教学与实习医院的教学人员,享有在高等医学院校借阅图书资料、进行科研协作和参加各种学术活动的权利;可参与高等医学教师、获得有关教材和教学资料的权利;教学医院教师可享有教学休假。
九、高等医学院校的上级主管部门应定期拨给学校专项实习经费,以教学补贴费的形式统筹拨至教学医院,用于购置一般常用教学仪器、设备。
十、学校按标准向教学医院、实习医院支付学生实习经费。
学校对医院的教学工作应加强管理、指导、监督和检查。
十一、学校有责任通过多种形式为医院开展人员培训、教学和医疗指导,安排专题讲座、示范性教学查房和教学交流活动,帮助教学医院和实习医院提高教学和医疗水平。
十二、教学医院和实习医院在基本建设中,应修建必要的教学专门用房(教学医院按每生4米2、实习医院按每生2.5米2最低要求核算),所建教学、学生生活用房应为教学专用。
现有教学用建筑面积不足者,应设法予以补足。
文件名
本、专科临床教学过程管理制度
电子文件编码
KJGL-03-008
页码
7-1
一、临床教学计划的实施
1.医院教学职能部门在接到医学院校的教学任务后应根据所承担的专业教学计划、课程教学大纲、实习大纲等制定医院临床教学进程安排表、实习轮转安排表、理论讲课安排表和其他业务教学活动安排表。
2.根据教学任务具体需要指派合格的临床带教教师,其基础条件为:
(1)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教学意识强,业务能力强并有一定教学的能力;
(2)临床带教要求有二年以上住院医师资格,理论课讲学应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带教教师的学历应医学大专以上。
二、专业教学的管理
1.临床教研室(科室)应按照临床教学大纲的要求及教学进程表的安排组织全院性理论讲学、专题讲座,定期开展科室小讲课、病例讨论等理论与临床思维方式的教育。
2.医学生一旦进入临床实践,带教教师就应予以严格的要求,使之形成规范的临床工作习惯。
带教教师应正确示教、细心指导,及时纠正出现或可能出现的问题,并贯穿于临床教学的始终。
如指导学生正规的体检、操作,及时(24小时以内)修正病历书写中出现的问题。
要求学生参加并认真记录、积极参与三级医疗查房等医疗业务工作。
特别应组织好教学查房。
3.教学应满足以下要求:
(1)针对教学大纲要求选择典型病例,病历资料预先发至学生;
(2)学生预先熟悉病例,并参阅有关资料;
(3)应由学生首先汇报病历、体检和初步分析病史,并在教师指导下开展讨论;
文件名
本、专科临床教学过程管理制度
电子文件编码
KJGL-03-008
页码
7-2
(4)由主查教师对病例进行综合分析与总结,结合教学要求介绍国内外同类疾病的诊疗技术与进展。
4.要规范临床理论与技能操作的考核。
课程教学结束或一个科室轮转结束必须组织考核。
(1)理论以笔试为主,也可采取临床病例分析、诊断、处方等面对面考核。
技能操作可在轮转结束也可在临床实习过程中进行。
(2)应明确区分是操作考核还是学(练)习,操作考核应有明
确的评定标准,评分应及时进行,并正规登记在册,作为学生临床教学(实践)鉴定的主要内容。
(3)考核评分见附表1。
三、临床教研室工作的管理
教研室工作管理首先是制度化建设,应包括:
教研室(组)任务与职责、教研室主任职责、教学秘书职责、兼职教师职责、带教老师职责等。
各教学岗位的教师均应按职责所规定的内容与责任开展临床教学工作。
1.临床教研室的工作职责是:
教研室是医院按专业设立的教学和教学(科学)研究工作的基层组织,直属医院教学领导小组领导,并接受有关业务管理部门的指导、检查。
2.教研室的基本任务是:
组织好教师根据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实习大纲)的规定,
积极完成所承担的教学任务,切实保证教学工作的正常实施,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3.教研室应积极开展教学研究和科学研究工作,要不断探索和改进教
文件名
本、专科临床教学过程管理制度
电子文件编码
KJGL-03-008
页码
7-3
学方法和教学手段,增强教学效果。
要有计划地进行文献报告会、学术讨论会等学术活动。
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前提下,开展学术上的积极自由讨论,以不断提高本学科的学术水平,进而使教学质量、医疗水平得到相应的提高。
4.教研室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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