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 键盘乐器演奏项目技能竞赛规程评分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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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键盘乐器演奏项目技能竞赛规程评分标准
附件41
高职艺术设计传媒专业类艺术专业技能的键盘乐器
演奏项目技能竞赛规程、评分标准及选手须知
一、竞赛内容
本赛项竞赛的乐器种类为钢琴和手风琴,内容为乐曲演奏、听音测试、伴奏编配与排演、伴奏编配答辩四个部分,分两轮进行比赛。
第一轮比赛:
乐曲演奏和听音测试
全体选手参加本轮乐曲演奏和听音测试。
1、乐曲演奏
乐曲演奏重点考察选手的演奏技能、音乐表现和舞台实践能力。
选手自选乐曲两首,现场演奏,时间共计12分钟。
乐曲曲目要求:
结合教学曲目。
一首练习曲,一首中外乐曲。
2、听音测试
听音测试重点考察选手对节奏、音程、和弦及旋律的感知和听辨能力。
选手现场抽取听音题1组(音程、和弦各三个,节奏、旋律各一条),由老师现场钢琴弹奏试题,听音测试每道题弹奏3遍,选手听完3遍后即按要求回答。
听音内容包括音程、和弦性质,节奏、旋律模唱。
完成第一轮比赛任务的参赛选手进入休息室休息或进入赛场观摩区观摩。
第二轮比赛:
专业拓展能力考察
第一轮比赛结束,按得分顺序,由高到低取选手总数的60%进入第二轮比赛。
当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乐曲演奏、听音测试分值高低排序。
3、伴奏编配与排演
伴奏编配与排演重点考察选手对音乐(声乐)作品的理解和分析能力、音乐编创和伴奏能力。
选手抽签决定伴奏曲目(声乐作品),在指定场所独立进行伴奏编配及练习,而后在赛场阐述伴奏编配构思,与歌手合伴奏排练并正式表演,歌手由执委会统一提供。
4、伴奏编配答辩
伴奏编配答辩重点考察选手的音乐创造思维、理论素养和理论知识运用的能力。
伴奏表演结束后,评委针对选手的伴奏编配阐述与伴奏提出1-2个问题,选手随即回答。
二、竞赛方式
本赛项的竞赛方式为个人赛。
三、竞赛时量和竞赛流程
(一)竞赛时量
1、乐曲演奏两首共计时间12分钟以内。
2、听音测试时间在5分钟以内。
3、伴奏编配与排演时间1小时以内;与歌手合伴奏排练并正式表演时间12分钟以内。
4、伴奏编配答辩时间3分钟以内。
(二)竞赛流程
参赛选手在第一轮比赛开始前30分钟进入候赛室,凭身份证、学生证和参赛证进行检录并抽取比赛序号。
第一轮比赛乐曲演奏和听音测试项目开始,工作人员按顺序引导选手进入赛场,每一位选手曲目演奏完毕后,马上开始听音测试。
完成第一轮比赛任务的参赛选手进入休息室休息或进入赛场观摩区观摩。
获第二轮比赛资格的选手,在第二轮比赛开始前30分钟进入候赛室,凭身份证、学生证和参赛证进行检录后,抽取比赛序号和伴奏曲目序号。
每位选手在工作人员提示下,依次按抽取的序号兑换编配曲目,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各自琴房准备(时间为1小时),然后在工作人员引导下回到赛场向评委阐述伴奏编配构思,与歌手合伴奏排练并正式表演,接着进入伴奏编配答辩。
四、名次确定办法
比赛采用分项得分,按照评分标准和细则,按比例计算总分,根据总分从高到低排序确立选手名次。
当选手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乐曲演奏、听音测试、伴奏编配与排演和伴奏编配答辩分值高低排序。
五、评分标准与评分细则
(一)评分标准
1、评分采用百分制。
每项比赛满分均为100分。
参赛选手的最后总得分,由每项比赛得分按不同权重计算后相加而成,比例分配如下:
乐曲演奏分值权重为65%,听音测试分值权重为10%,专业拓展能力伴奏编配与排演分值权重为20%,编配答辩分值权重为5%。
分值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2、第一轮比赛由曲目演奏、听音测试成绩按上述比例折算得分,然后从高到低取选手总数的60%进入第二轮比赛。
3、评分采用由评审委员会当场集体评分的方法。
每位评委独立评分;由专门人员在统一时间收取评分表,计算得出选手分数的平均分,即为选手的比赛得分。
(二)评分细则
第一轮:
歌曲演唱和视唱测试
内容
评分项目
评分要点
分值
乐
曲
演
奏
(100分)
演
奏
技
能
(55分)
音准节奏
正确的演奏方法,手指的颗粒型音及节奏的准确性,音色及力度变化
15
正确的演奏方法
10
技巧掌握的程度
10
音色及力度变化
10
作品的难度
10
音
乐
表
现
(35分)
流畅性完整性
作品的难度,流畅性,情感表达,风格把握,情感表达的细腻程度;结构把握
20
作品风格的把握
5
作品情感表达的细腻程度
5
作品的结构把握
5
舞台实践
能力
(10分)
肢体的表现力
肢体的表现力;着装、仪表、台风
5
着装、仪表、台风
5
听
音
测
试
(100分)
和弦性质听辩
听辩及模唱的准确性
25
音程性质听辩
25
节奏模仿
25
旋律模唱
25
第二轮:
专业拓展能力(伴奏编配及编配答辩)考察
内容
评分项目
评分要点
分值
伴
奏
编
配
(100分)
构思阐述
对作品的理解和分析能力,作品和声的编排织体的运用,曲目的流畅性以及与演唱者的配合默契程度
20
织体的运用及和声的编排
30
流畅性
25
与演唱者的配合
25
编
配
答
辩
(100分)
对作品的理解和分析能力
对作品的理解和分析能力,作品和声的编排布局及织体运用的理解
35
对作品和声的编排布局
35
织体运用的理解
30
六、赛点提供的设施设备
1、具有反音板、吸音装置的音乐厅1个。
2、配备数字音响系统,无线手持话筒和电容话筒若干;常规舞台灯光系统;钢琴1架。
3、音乐琴房20间。
均配备钢琴、谱架等设备,供选手赛前练琴、编配伴奏等赛前准备使用。
七、选手须知
1、参赛选手应遵守比赛规则和赛场纪律,服从比赛执委会的指挥和工作人员的安排。
诚信参赛,拒绝舞弊,一旦发现弄虚作假等舞弊行为,即取消该选手的比赛资格和成绩,并通报批评。
2、钢琴由执委会统一提供,手风琴自备。
3、乐曲演奏(两首)须背谱演奏,不用任何形式伴奏。
4、伴奏编配与排演、伴奏编配答辩自始至终须独立完成,不得借助任何参考资料。
5、所有比赛项目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超时或缺项将扣分。
选手比赛结束,即跟随引导员离开赛场,不得在赛场滞留。
6、参赛选手、指导教师、参赛曲目在报名获得确认后,不得更换。
7、参赛选手必须服从组委会的统一指挥安排。
8、参赛选手应按竞赛日程安排表中所规定的时间持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学生证(或学籍证明)到达各竞赛项目的指定地点报到、换取参赛证并办理相关手续。
9、参赛选手需提前30分钟凭身份证、学生证和参赛证到检录处报到,抽签确定竞赛顺序并在候赛室候场,等待工作人员引导进入赛场,并在指定地点等候比赛,不得随意走动和大声喧哗。
迟到超过15分钟的选手,视作弃权,不得入场比赛。
10、在比赛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操作,爱护比赛现场的设备和器材,注意安全,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11、对评分、评奖等有异议拟申诉的,统一由参赛队领队在评分、评奖结果公布后2小时内,向仲裁工作组递交书面申诉报告。
过时或口头申诉不予受理。
一、竞赛内容
本赛项竞赛的乐器种类为钢琴和手风琴,内容为乐曲演奏、听音测试、伴奏编配与排演、伴奏编配答辩四个部分,分两轮进行比赛。
第一轮比赛:
乐曲演奏和听音测试
全体选手参加本轮乐曲演奏和听音测试。
1、乐曲演奏
乐曲演奏重点考察选手的演奏技能、音乐表现和舞台实践能力。
选手自选乐曲两首,现场演奏,时间共计12分钟。
乐曲曲目要求:
结合教学曲目。
一首练习曲,一首中外乐曲。
2、听音测试
听音测试重点考察选手对节奏、音程、和弦及旋律的感知和听辨能力。
选手现场抽取听音题1组(音程、和弦各三个,节奏、旋律各一条),由老师现场钢琴弹奏试题,听音测试每道题弹奏3遍,选手听完3遍后即按要求回答。
听音内容包括音程、和弦性质,节奏、旋律模唱。
完成第一轮比赛任务的参赛选手进入休息室休息或进入赛场观摩区观摩。
第二轮比赛:
专业拓展能力考察
第一轮比赛结束,按得分顺序,由高到低取选手总数的60%进入第二轮比赛。
当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乐曲演奏、听音测试分值高低排序。
3、伴奏编配与排演
伴奏编配与排演重点考察选手对音乐(声乐)作品的理解和分析能力、音乐编创和伴奏能力。
选手抽签决定伴奏曲目(声乐作品),在指定场所独立进行伴奏编配及练习,而后在赛场阐述伴奏编配构思,与歌手合伴奏排练并正式表演,歌手由执委会统一提供。
4、伴奏编配答辩
伴奏编配答辩重点考察选手的音乐创造思维、理论素养和理论知识运用的能力。
伴奏表演结束后,评委针对选手的伴奏编配阐述与伴奏提出1-2个问题,选手随即回答。
二、竞赛方式
本赛项的竞赛方式为个人赛。
三、竞赛时量和竞赛流程
(一)竞赛时量
1、乐曲演奏两首共计时间12分钟以内。
2、听音测试时间在5分钟以内。
3、伴奏编配与排演时间1小时以内;与歌手合伴奏排练并正式表演时间12分钟以内。
4、伴奏编配答辩时间3分钟以内。
(二)竞赛流程
参赛选手在第一轮比赛开始前30分钟进入候赛室,凭身份证、学生证和参赛证进行检录并抽取比赛序号。
第一轮比赛乐曲演奏和听音测试项目开始,工作人员按顺序引导选手进入赛场,每一位选手曲目演奏完毕后,马上开始听音测试。
完成第一轮比赛任务的参赛选手进入休息室休息或进入赛场观摩区观摩。
获第二轮比赛资格的选手,在第二轮比赛开始前30分钟进入候赛室,凭身份证、学生证和参赛证进行检录后,抽取比赛序号和伴奏曲目序号。
每位选手在工作人员提示下,依次按抽取的序号兑换编配曲目,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各自琴房准备(时间为1小时),然后在工作人员引导下回到赛场向评委阐述伴奏编配构思,与歌手合伴奏排练并正式表演,接着进入伴奏编配答辩。
四、名次确定办法
比赛采用分项得分,按照评分标准和细则,按比例计算总分,根据总分从高到低排序确立选手名次。
当选手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乐曲演奏、听音测试、伴奏编配与排演和伴奏编配答辩分值高低排序。
五、评分标准与评分细则
(一)评分标准
1、评分采用百分制。
每项比赛满分均为100分。
参赛选手的最后总得分,由每项比赛得分按不同权重计算后相加而成,比例分配如下:
乐曲演奏分值权重为65%,听音测试分值权重为10%,专业拓展能力伴奏编配与排演分值权重为20%,编配答辩分值权重为5%。
分值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2、第一轮比赛由曲目演奏、听音测试成绩按上述比例折算得分,然后从高到低取选手总数的60%进入第二轮比赛。
3、评分采用由评审委员会当场集体评分的方法。
每位评委独立评分;由专门人员在统一时间收取评分表,计算得出选手分数的平均分,即为选手的比赛得分。
(二)评分细则
第一轮:
歌曲演唱和视唱测试
内容
评分项目
评分要点
分值
乐
曲
演
奏
(100分)
演
奏
技
能
(55分)
音准节奏
正确的演奏方法,手指的颗粒型音及节奏的准确性,音色及力度变化
15
正确的演奏方法
10
技巧掌握的程度
10
音色及力度变化
10
作品的难度
10
音
乐
表
现
(35分)
流畅性完整性
作品的难度,流畅性,情感表达,风格把握,情感表达的细腻程度;结构把握
20
作品风格的把握
5
作品情感表达的细腻程度
5
作品的结构把握
5
舞台实践
能力
(10分)
肢体的表现力
肢体的表现力;着装、仪表、台风
5
着装、仪表、台风
5
听
音
测
试
(100分)
和弦性质听辩
听辩及模唱的准确性
25
音程性质听辩
25
节奏模仿
25
旋律模唱
25
第二轮:
专业拓展能力(伴奏编配及编配答辩)考察
内容
评分项目
评分要点
分值
伴
奏
编
配
(100分)
构思阐述
对作品的理解和分析能力,作品和声的编排织体的运用,曲目的流畅性以及与演唱者的配合默契程度
20
织体的运用及和声的编排
30
流畅性
25
与演唱者的配合
25
编
配
答
辩
(100分)
对作品的理解和分析能力
对作品的理解和分析能力,作品和声的编排布局及织体运用的理解
35
对作品和声的编排布局
35
织体运用的理解
30
六、赛点提供的设施设备
1、具有反音板、吸音装置的音乐厅1个。
2、配备数字音响系统,无线手持话筒和电容话筒若干;常规舞台灯光系统;钢琴1架。
3、音乐琴房20间。
均配备钢琴、谱架等设备,供选手赛前练琴、编配伴奏等赛前准备使用。
七、选手须知
1、参赛选手应遵守比赛规则和赛场纪律,服从比赛执委会的指挥和工作人员的安排。
诚信参赛,拒绝舞弊,一旦发现弄虚作假等舞弊行为,即取消该选手的比赛资格和成绩,并通报批评。
2、钢琴由执委会统一提供,手风琴自备。
3、乐曲演奏(两首)须背谱演奏,不用任何形式伴奏。
4、伴奏编配与排演、伴奏编配答辩自始至终须独立完成,不得借助任何参考资料。
5、所有比赛项目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超时或缺项将扣分。
选手比赛结束,即跟随引导员离开赛场,不得在赛场滞留。
6、参赛选手、指导教师、参赛曲目在报名获得确认后,不得更换。
7、参赛选手必须服从组委会的统一指挥安排。
8、参赛选手应按竞赛日程安排表中所规定的时间持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学生证(或学籍证明)到达各竞赛项目的指定地点报到、换取参赛证并办理相关手续。
9、参赛选手需提前30分钟凭身份证、学生证和参赛证到检录处报到,抽签确定竞赛顺序并在候赛室候场,等待工作人员引导进入赛场,并在指定地点等候比赛,不得随意走动和大声喧哗。
迟到超过15分钟的选手,视作弃权,不得入场比赛。
10、在比赛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操作,爱护比赛现场的设备和器材,注意安全,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11、对评分、评奖等有异议拟申诉的,统一由参赛队领队在评分、评奖结果公布后2小时内,向仲裁工作组递交书面申诉报告。
过时或口头申诉不予受理。
一、竞赛内容
本赛项竞赛的乐器种类为钢琴和手风琴,内容为乐曲演奏、听音测试、伴奏编配与排演、伴奏编配答辩四个部分,分两轮进行比赛。
第一轮比赛:
乐曲演奏和听音测试
全体选手参加本轮乐曲演奏和听音测试。
1、乐曲演奏
乐曲演奏重点考察选手的演奏技能、音乐表现和舞台实践能力。
选手自选乐曲两首,现场演奏,时间共计12分钟。
乐曲曲目要求:
结合教学曲目。
一首练习曲,一首中外乐曲。
2、听音测试
听音测试重点考察选手对节奏、音程、和弦及旋律的感知和听辨能力。
选手现场抽取听音题1组(音程、和弦各三个,节奏、旋律各一条),由老师现场钢琴弹奏试题,听音测试每道题弹奏3遍,选手听完3遍后即按要求回答。
听音内容包括音程、和弦性质,节奏、旋律模唱。
完成第一轮比赛任务的参赛选手进入休息室休息或进入赛场观摩区观摩。
第二轮比赛:
专业拓展能力考察
第一轮比赛结束,按得分顺序,由高到低取选手总数的60%进入第二轮比赛。
当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乐曲演奏、听音测试分值高低排序。
3、伴奏编配与排演
伴奏编配与排演重点考察选手对音乐(声乐)作品的理解和分析能力、音乐编创和伴奏能力。
选手抽签决定伴奏曲目(声乐作品),在指定场所独立进行伴奏编配及练习,而后在赛场阐述伴奏编配构思,与歌手合伴奏排练并正式表演,歌手由执委会统一提供。
4、伴奏编配答辩
伴奏编配答辩重点考察选手的音乐创造思维、理论素养和理论知识运用的能力。
伴奏表演结束后,评委针对选手的伴奏编配阐述与伴奏提出1-2个问题,选手随即回答。
二、竞赛方式
本赛项的竞赛方式为个人赛。
三、竞赛时量和竞赛流程
(一)竞赛时量
1、乐曲演奏两首共计时间12分钟以内。
2、听音测试时间在5分钟以内。
3、伴奏编配与排演时间1小时以内;与歌手合伴奏排练并正式表演时间12分钟以内。
4、伴奏编配答辩时间3分钟以内。
(二)竞赛流程
参赛选手在第一轮比赛开始前30分钟进入候赛室,凭身份证、学生证和参赛证进行检录并抽取比赛序号。
第一轮比赛乐曲演奏和听音测试项目开始,工作人员按顺序引导选手进入赛场,每一位选手曲目演奏完毕后,马上开始听音测试。
完成第一轮比赛任务的参赛选手进入休息室休息或进入赛场观摩区观摩。
获第二轮比赛资格的选手,在第二轮比赛开始前30分钟进入候赛室,凭身份证、学生证和参赛证进行检录后,抽取比赛序号和伴奏曲目序号。
每位选手在工作人员提示下,依次按抽取的序号兑换编配曲目,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各自琴房准备(时间为1小时),然后在工作人员引导下回到赛场向评委阐述伴奏编配构思,与歌手合伴奏排练并正式表演,接着进入伴奏编配答辩。
四、名次确定办法
比赛采用分项得分,按照评分标准和细则,按比例计算总分,根据总分从高到低排序确立选手名次。
当选手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乐曲演奏、听音测试、伴奏编配与排演和伴奏编配答辩分值高低排序。
五、评分标准与评分细则
(一)评分标准
1、评分采用百分制。
每项比赛满分均为100分。
参赛选手的最后总得分,由每项比赛得分按不同权重计算后相加而成,比例分配如下:
乐曲演奏分值权重为65%,听音测试分值权重为10%,专业拓展能力伴奏编配与排演分值权重为20%,编配答辩分值权重为5%。
分值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2、第一轮比赛由曲目演奏、听音测试成绩按上述比例折算得分,然后从高到低取选手总数的60%进入第二轮比赛。
3、评分采用由评审委员会当场集体评分的方法。
每位评委独立评分;由专门人员在统一时间收取评分表,计算得出选手分数的平均分,即为选手的比赛得分。
(二)评分细则
第一轮:
歌曲演唱和视唱测试
内容
评分项目
评分要点
分值
乐
曲
演
奏
(100分)
演
奏
技
能
(55分)
音准节奏
正确的演奏方法,手指的颗粒型音及节奏的准确性,音色及力度变化
15
正确的演奏方法
10
技巧掌握的程度
10
音色及力度变化
10
作品的难度
10
音
乐
表
现
(35分)
流畅性完整性
作品的难度,流畅性,情感表达,风格把握,情感表达的细腻程度;结构把握
20
作品风格的把握
5
作品情感表达的细腻程度
5
作品的结构把握
5
舞台实践
能力
(10分)
肢体的表现力
肢体的表现力;着装、仪表、台风
5
着装、仪表、台风
5
听
音
测
试
(100分)
和弦性质听辩
听辩及模唱的准确性
25
音程性质听辩
25
节奏模仿
25
旋律模唱
25
第二轮:
专业拓展能力(伴奏编配及编配答辩)考察
内容
评分项目
评分要点
分值
伴
奏
编
配
(100分)
构思阐述
对作品的理解和分析能力,作品和声的编排织体的运用,曲目的流畅性以及与演唱者的配合默契程度
20
织体的运用及和声的编排
30
流畅性
25
与演唱者的配合
25
编
配
答
辩
(100分)
对作品的理解和分析能力
对作品的理解和分析能力,作品和声的编排布局及织体运用的理解
35
对作品和声的编排布局
35
织体运用的理解
30
六、赛点提供的设施设备
1、具有反音板、吸音装置的音乐厅1个。
2、配备数字音响系统,无线手持话筒和电容话筒若干;常规舞台灯光系统;钢琴1架。
3、音乐琴房20间。
均配备钢琴、谱架等设备,供选手赛前练琴、编配伴奏等赛前准备使用。
七、选手须知
1、参赛选手应遵守比赛规则和赛场纪律,服从比赛执委会的指挥和工作人员的安排。
诚信参赛,拒绝舞弊,一旦发现弄虚作假等舞弊行为,即取消该选手的比赛资格和成绩,并通报批评。
2、钢琴由执委会统一提供,手风琴自备。
3、乐曲演奏(两首)须背谱演奏,不用任何形式伴奏。
4、伴奏编配与排演、伴奏编配答辩自始至终须独立完成,不得借助任何参考资料。
5、所有比赛项目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超时或缺项将扣分。
选手比赛结束,即跟随引导员离开赛场,不得在赛场滞留。
6、参赛选手、指导教师、参赛曲目在报名获得确认后,不得更换。
7、参赛选手必须服从组委会的统一指挥安排。
8、参赛选手应按竞赛日程安排表中所规定的时间持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学生证(或学籍证明)到达各竞赛项目的指定地点报到、换取参赛证并办理相关手续。
9、参赛选手需提前30分钟凭身份证、学生证和参赛证到检录处报到,抽签确定竞赛顺序并在候赛室候场,等待工作人员引导进入赛场,并在指定地点等候比赛,不得随意走动和大声喧哗。
迟到超过15分钟的选手,视作弃权,不得入场比赛。
10、在比赛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操作,爱护比赛现场的设备和器材,注意安全,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11、对评分、评奖等有异议拟申诉的,统一由参赛队领队在评分、评奖结果公布后2小时内,向仲裁工作组递交书面申诉报告。
过时或口头申诉不予受理。
一、竞赛内容
本赛项竞赛的乐器种类为钢琴和手风琴,内容为乐曲演奏、听音测试、伴奏编配与排演、伴奏编配答辩四个部分,分两轮进行比赛。
第一轮比赛:
乐曲演奏和听音测试
全体选手参加本轮乐曲演奏和听音测试。
1、乐曲演奏
乐曲演奏重点考察选手的演奏技能、音乐表现和舞台实践能力。
选手自选乐曲两首,现场演奏,时间共计12分钟。
乐曲曲目要求:
结合教学曲目。
一首练习曲,一首中外乐曲。
2、听音测试
听音测试重点考察选手对节奏、音程、和弦及旋律的感知和听辨能力。
选手现场抽取听音题1组(音程、和弦各三个,节奏、旋律各一条),由老师现场钢琴弹奏试题,听音测试每道题弹奏3遍,选手听完3遍后即按要求回答。
听音内容包括音程、和弦性质,节奏、旋律模唱。
完成第一轮比赛任务的参赛选手进入休息室休息或进入赛场观摩区观摩。
第二轮比赛:
专业拓展能力考察
第一轮比赛结束,按得分顺序,由高到低取选手总数的60%进入第二轮比赛。
当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乐曲演奏、听音测试分值高低排序。
3、伴奏编配与排演
伴奏编配与排演重点考察选手对音乐(声乐)作品的理解和分析能力、音乐编创和伴奏能力。
选手抽签决定伴奏曲目(声乐作品),在指定场所独立进行伴奏编配及练习,而后在赛场阐述伴奏编配构思,与歌手合伴奏排练并正式表演,歌手由执委会统一提供。
4、伴奏编配答辩
伴奏编配答辩重点考察选手的音乐创造思维、理论素养和理论知识运用的能力。
伴奏表演结束后,评委针对选手的伴奏编配阐述与伴奏提出1-2个问题,选手随即回答。
二、竞赛方式
本赛项的竞赛方式为个人赛。
三、竞赛时量和竞赛流程
(一)竞赛时量
1、乐曲演奏两首共计时间12分钟以内。
2、听音测试时间在5分钟以内。
3、伴奏编配与排演时间1小时以内;与歌手合伴奏排练并正式表演时间12分钟以内。
4、伴奏编配答辩时间3分钟以内。
(二)竞赛流程
参赛选手在第一轮比赛开始前30分钟进入候赛室,凭身份证、学生证和参赛证进行检录并抽取比赛序号。
第一轮比赛乐曲演奏和听音测试项目开始,工作人员按顺序引导选手进入赛场,每一位选手曲目演奏完毕后,马上开始听音测试。
完成第一轮比赛任务的参赛选手进入休息室休息或进入赛场观摩区观摩。
获第二轮比赛资格的选手,在第二轮比赛开始前30分钟进入候赛室,凭身份证、学生证和参赛证进行检录后,抽取比赛序号和伴奏曲目序号。
每位选手在工作人员提示下,依次按抽取的序号兑换编配曲目,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各自琴房准备(时间为1小时),然后在工作人员引导下回到赛场向评委阐述伴奏编配构思,与歌手合伴奏排练并正式表演,接着进入伴奏编配答辩。
四、名次确定办法
比赛采用分项得分,按照评分标准和细则,按比例计算总分,根据总分从高到低排序确立选手名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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