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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体系
红鑫国际广场二期•中央公园
安
全
管
理
体
系
编制人:
审核人:
审批人:
目录
安全管理体系4
1.工程概况4
2.安全生产管理4
2.1安全管理目标5
2.2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5
2.2.1安全保证体系的建立5
2.2.2安全防护小组的组成5
2.3安全教育制度5
安全教育内容8
2.4安全设施验收制度8
2.5安全检查制度9
安全检查表10
2.6施工阶段安全技术措施13
2.6.1施工准备阶段安全技术措施9-4表13
2.6.2施工阶段安全技术措施表14
2.7工作制度14
3.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15
3.1临时用电管理15
3.2消防管理16
3.3安全防护管理17
3.4基础施工阶段安全施工方案18
3.5模板工程安全措施19
3.5.1支、拆模板安全措施19
3.5.2机械使用安全措施20
3.5.3模板吊运安全措施20
3.6脚手架安全措施21
3.6.1搭设安全措施21
3.6.2拆除安全措施22
3.7钢筋工程安全措施23
3.7.1钢筋加工23
3.7.2钢筋安装24
3.7.3钢筋对焊24
3.7.4钢筋套丝24
3.7.5电渣压力焊24
3.8砼工程安全措施25
3.8.1现场浇筑25
3.8.2泵送砼25
4.机械设备的安全技术措施26
4.1附着脚手架的安全措施26
4.2塔吊的安全措施27
5.易燃、易爆、有毒作业安全措施29
6.安全技术措施的措施30
6.投入本工程的安全设备、物资一览表30
安全管理体系
1.工程概况
工程地点:
陕西韩城金塔东路以北,二环东路以东
建设单位:
韩城鑫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建筑设计单位: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要求:
合格
工程主要包括1#楼、2#楼、3#楼、4#楼、5#楼、6#楼、7#楼、8#楼、9#楼、10#楼、11#楼、12#楼、13#楼、14#楼、及地下车库。
7#楼、11#楼、12#楼、13#楼、14#楼、均为地下1层,地上30层,结构高度为90.45m,建筑高度为90.75m;1#楼、2#楼、3#楼、4#楼、5#楼、8#楼均为地下1层,地上17层,结构高度为51.45m,建筑高度为51.75m;9#楼、10#均为地下1层,地上16层,结构高度为48.45m,建筑高度为48.75m。
基础形式为CFG桩阀板基础。
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一类居住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乙级,地下室防水等级为二级,抗震设防为丙级,抗震设防烈度为七度,建筑物防污染类别为
类,建筑耐火等级为一级。
建筑面积分别为1#楼(共计15408.51㎡,地上13543.53㎡,地下1864.98㎡);4#楼(共计5535.32㎡,地上5042.32㎡,地下493.00㎡);5#楼(共计5540.32㎡,地上5042.32㎡,地下498.00㎡);8#楼(共计5474.32㎡,地上5042.32㎡,地下432.00㎡);9#楼(共计5502.44㎡,地上5006.44㎡,地下496.00㎡);12#楼(共计22854.47㎡,地上22060.11㎡,地下794.36㎡);13#楼(共计23986.28㎡,地上23119.96㎡,地下866.32㎡);15#楼(共计2420.08㎡,地上1930.08㎡,地下490.00㎡);16#楼(共计2124.24㎡,地上1144.24㎡,地下980.00㎡);S1#楼(共计1457.50㎡,地上1457.50㎡,);地下车库:
类地下停车库,耐火等级一级,抗震烈度7度,防水等级一级,建筑功能为单层停车库,停车1240辆(小型车),总建筑面积为202394.14㎡,其中车库36645.32㎡,设备用房2117.60㎡,地下1层,建筑高度3.90m。
2.安全生产管理
本工程施工操作面相对比较集中,各工种交叉频繁,同时还需考虑水暖电气及设备安装等协作单位的交叉配合问题。
根据这些工程特点及难点,给施工生产带来的诸多不安全因素,我们将有针对性的采取有效措施,从防护技术及管理方面入手,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确保施工全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让业主放心、满意!
2.1安全管理目标
施工过程中严格按国家及陕西省有关安全施工规范、规程组织施工,坚决执行我集团公司的安全生产要求,杜绝死亡和重伤事故,轻伤事故率≤0.3‰,安全达标合格率为100%。
2.2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
2.2.1安全保证体系的建立
为了做到安全施工,本工程建立以项目经理为安全第一负责人的保体系,成立安全防护管理小组,具体领导和负责本工地的安全工作。
本工程安全保证体系如图。
2.2.2安全防护小组的组成
安全防护管理小组主要成员如下:
项目经理为安全小组组长,安全员为安全小组副组长。
各专业工长及施工人员积极配合、组织实施安全工作。
2.3安全教育制度
2.3.1安全知识教育:
我公司对全体职工进入工地后须进行入场三级教育,定期进行安全思想教育,各工种结合培训进行安全操作规程教育。
外来务工人员和新工人要进行上岗教育,工人变换工种,须进行新工种的安全技术教育。
工人应掌握本工种操作技能,熟悉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建立“职工劳动保护记录卡”,及时做好记录。
2.3.2安全技术交底:
对具体的分部分项工程及新工艺、新材料的使用要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每一次下达任务时对工人班组同时要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班组长每天上班对全班工人要进行上岗安全交底。
要求各施工项目必须有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具有针对性,并有交底人与被交底人签字。
2.3.3要求每一个参加施工的工人、管理人员都要认真接受安全知识的教育,接受安全小组的领导。
2.3.4所有参加施工的工人和管理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
2.3.5现场要有安全宣传标语,交通和安全出入口要有醒目的警示牌。
2.3.6每一个参加施工的人员要遵守现场的制定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
现场施工的所有管理人员、工人和分项施工的各专业施工队(公司),必须遵守现场的制定的各项制度。
对照下表中的内容搞好安全生产,杜绝一切事故的发生。
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安全教育内容见表
安全教育内容
2.4安全设施验收制度
安全设施是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及分部分项工程技术安全措施配备的,当这些安全设施按规定设置以后,为了保证数量、质量、位置、性能都符合原措施规定的要求,我公司将建立安全设施验收制度,吊篮和脚手架等安装完毕以后,除施工员和安全员按下达的任务单验收外,请劳动部门对吊篮和脚手架等的构造、各部位连接、接地、保护装置等按专门程序进行复查,进行试运转,完成全部验收手续,挂合格牌后才能投入施工使用。
2.5安全检查制度
安全生产部建立定期安全检查制度,有时间、有要求,明确重点部位、危险岗位,根据检查情况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评比打分,对检查中所发现的事故隐患问题和违章现象,开出“隐患问题通知单”,对查出的隐患应及时整改,做到定人、定时间、定措施,安全生产部应监督落实问题的解决情况。
若发现重大不安全隐患问题,检查组有权下达停工指令,待隐患问题排除,并经检查组批准后方可施工。
安全检查分定期的例行检查和不定期的专业检查。
2.5.1.定期的例行检查:
包括施工现场每半月一次的全面安全检查,由安全生产部实施,对整个施工现场从安全意识、安全制度、安全措施等各个方面进行检查,结合“安全活动日”将检查结果进行安全生产讲评。
每周进行安全活动,由各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负责人实施,检查结果在班组长会议上进行讲评。
每个作业班组结合上岗安全交底,每天开展安全上岗检查,保证操作用机具及作业环境安全。
2.5.2不定期的专业检查:
是按工程进展需要确定,由安全生产部按安全制度规定的项目,组织专人实施,也可由工程项目经理从安全生产的宏观考虑临时组织专门检查。
2.5.3我公司将通过安全检查活动,不断提高和加强职工的安全意识,落实各项安全制度和安全措施,活动的本身可以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见下表所示。
安全检查表
续
续
2.6施工阶段安全技术措施
2.6.1施工准备阶段安全技术措施9-4表
2.6.2施工阶段安全技术措施表
2.7工作制度
2.7.1每半月项目经理部组成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例会,总结前一阶段安全生产情况,布置下一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
2.7.2严格执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的技术方案和措施,在执行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
更改方案和措施时,应经原设计方案的技术主管部门领导审批签字后实施,否则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方案和措施。
2.7.3建立并执行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度。
要求各施工项目必须有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必须有针对性,并有交底人与被交底人签字。
2.7.4建立并执行班前安全生产讲话制度。
2.7.5建立并执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根据JGJ59-201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的规定,项目经理部每半月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联合检查,根据检查情况按“安全管理检查评分表”、“文明施工检查评分表”、“施工用电检查评分表”、评比打分,对检查中所发现的事故隐患问题和违章现象,开出“安全整改通知单”,各责任人应根据具体情况定时间、定人员、定措施予以解决,项目部主管监督落实问题的解决情况。
2.7.6建立机械设备、用电设施等设置完成后的验收制度,未经验收和验收不合格的严禁使用。
2.7.7行为控制
2.7.7.1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按规定戴安全帽,并系下颌带,戴安全帽不系下颌带视同违章。
2.7.7.2凡从事2米以上无法采用可靠防护设施的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系安全带。
安全带应高挂低用,不得低挂高用,操作中应防止摆动碰撞,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2.7.7.3参加现场施工的所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将证件复印件报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部备案。
3.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
3.1临时用电管理
3.1.1建立现场临时用电检查制度,按现场临时用电管理规定对现场的各种线路和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并将检查、抽查记录存档。
3.1.2临时配电线路必须按规范架设,架空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不得采用塑胶软线,不得成束架空敷设,也不得沿地面明敷设。
3.1.3施工机具、车辆及人员、应与内、外电线路保持安全距离。
达不到规范规定的最小距离时,必须采用可靠的防护措施。
3.1.4配电系统必须实行分级配电。
现场内所有电闸箱的内部设置必须符合有关规定,箱内电器必须可靠、完好,其选型、整定值要符合有关规定,开关电器应标明用途。
电闸箱内电器系统须统一式样、统一配制,箱体统一涂色,并按规定设置围拦的防护棚,流动箱与上一级电闸箱的联接,采用外插联接方式。
3.1.5独立的配电系统必须按部颁标准采用三相五线的接零保护系统,非独立系统可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接零或接地保护方式。
各种电气设备和电力施工机械的金属外壳、金属支架和底座必须按规定采取可靠的接零或接地保护。
3.1.6在采用接地和接零保护方式的同时,必须设两级漏电保护装置,实行分级保护,形成完整的保护系统。
漏电保护装置的选择应符合规定。
3.1.7手持电动工具的使用应符合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
工具的电源线、插头和插座应完好,电源线不得任意接长和调换。
工具的外绝缘应完好无损,维修和保管应由专人负责。
3.2消防管理
3.2.1在施工中,始终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建设部《建筑工程施工管理规定》及其它有关法规,将消防工作纳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管理计划。
使防火工作与生产任务紧密结合,有效地落实防火措施,严防各类火灾事故发生。
3.2.2强化消防工作管理,实现杜绝火灾事故,避免火警事故,尽量减少冒烟事故的发生。
3.2.3建立防火责任制,项目部主要人员均负责一定区域的防火工作,负责开展日常的消防检查工作,对检查出的隐患问题及时下发通知单,并根据具体情况,定时间、定人员、定措施予以解决。
3.2.4制定消防工作总体方案,并根据不同季节和工程进度,制定出分阶段的防火预案及灭火方案。
对发生火灾后包括报警、灭火疏散,抢运物资,抢救伤员等工作,应详细分工,明确职责,使灭火工作忙而不乱,有序有效,把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3.2.5现场要设立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
每季度对职工进行一次防火教育,并培训一支义务消防队。
建立防火工作档案。
3.2.6对重点防火部位,易发生火险部位,应配备足够的干粉灭火器材,消防器材应保证灵敏有效,干粉灭火器必须按规定时间更换干粉。
3.2.7施工现场要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做到布局合理,经常维护、保养,在寒冷季节应采取防冻保温措施,保证消防器材灵敏有效。
3.2.8加强用火、用电管理,严格执行电、气焊工的持证上岗制度。
无证人员和非电、气焊工人员一律不准操作电气焊、割设备,电、气焊工要严格执行用火审批制度,操作前,要清除附近的易燃物,特别进入装修阶段后动用明火,须经总包项目经理部开具动火令后方可动火。
消防人员必须对用火严格把关,对用火部位、用火时间、用火人、场地情况及防火措施要了如指掌,并对用火部位经常检查,发现隐患问题,要及时予以解决。
3.2.9使用电气设备和易燃、易爆物品,必须严格落实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负责人,配备灭火器材,确保施工安全。
3.2.10施工现场内不准住人。
特殊情况需要住人时,要报经上级机关批准,并与建设单位签订协议,明确管理责任。
3.2.11现场及工程内不允许随便搭设更衣室、小工棚、小仓库,如确属需要,须经有关管理部门批准,并且使用非易燃材料支搭,施工现场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物品。
因施工需要,进入工程内的可燃材料,要根据工程计划,限量进入,并应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
3.2.12施工现场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可设有防火措施的吸烟室。
施工现场内严禁违章吸烟。
3.2.13现场施工要坚持防火安全交底制度,特别是在进行电气焊、油漆粉刷或从事防水等危险作业时,防火安全交底要具有针对性。
3.2.14施工现场内的供、用电线路、电力设备须由正式电工统一安装严禁私接电线和私自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线路接头必须良好绝缘,不许裸露,开关、插座须有绝缘外壳。
3.3安全防护管理
3.3.1各类施工脚手架严格按照脚手架安全技术防护标准和支搭规范搭设,脚手架立网统一采用绿色密目网防护,密目网应绷拉平直,封闭严密。
钢管脚手架应用外径48毫米、壁厚3.5毫米,无严重锈蚀、弯曲、压扁或有裂纹的钢管。
每一层脚手板处设踢脚板,钢管、踢脚板表面涂黄黑相间的警戒色。
3.3.2钢管脚手架的杆件连接必须使用合格的玛钢扣件,不得使用铅丝或其它材料绑扎。
3.3.3脚手架必须按楼层与结构拉接牢固,拉接点垂直距离不得超过4米,水平距离不得超过6米。
拉接所用的材料强度不得低于双股8#铅丝的强度。
高大脚手架不得使用柔性材料进行拉接。
在拉接点处设可靠支顶。
3.3.4脚手架的操作面必须满铺脚手板,离墙面不得大于20厘米,不得有空隙和探头板、飞跳板。
施工层脚手板下一步架处兜设水平安全网,并及时清理。
操作面外侧应设两道护身栏杆和一道挡脚板或设一道护身栏杆,立挂安全网,下口封严,防护高度应为1.5米。
3.3.5脚手架必须保证整体结构不变形。
高度在20米以下的,必须设置正反斜支撑。
3.3.6建筑物楼层临边的四周,无维护结构时,必须设两道防护栏杆或一道防护栏杆并立挂安全网封闭。
3.3.7施工现场的临时照明,一般采用220V电源照明。
结构施工时,应在混凝土墙柱板中预埋线管,临时照明和动力电源应穿管布线,必须按规定装设施工照明灯具,并在电源一侧加装漏电保护器。
3.3.8电焊机应单独设开关。
电焊机外壳应做接零或接地保护。
施工现场内使用的所有电焊机必须加装电焊机触电保护器。
电焊机一次线长度应小于5米,二次线长度应小于30米。
接线应压接牢固,并安装可靠防护罩。
焊把线应双线到位,不得借用金属管道、金属脚手架、轨道及结构钢筋作回路地线。
焊把线无破损,绝缘良好。
电焊机设置地点应防潮、防雨、防砸。
3.3.9施工机械管理
3.3.9.1龙门架安装和使用须符合原厂使用规定,并办理验收手续,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龙门架使用中,应定期进行检测。
3.3.9.2固定机械设备应搭防砸、防雨操作棚,使用前应固定,不得用轮胎代替支撑。
移动时,必须先切断电源。
启动装置、离合器、保险链、防护罩应齐全完好,安全可靠。
从搅拌机停止使用到搅拌机料斗升起时,必须挂好上料斗的保险链。
维修、保养、清理时必须切断电源,并设专人监护。
3.3.9.3氧气瓶不得曝晒、倒置、平放使用,瓶口处禁止沾油。
氧气瓶和乙炔瓶工作间距不得小于5米,两瓶同焊炬间的距离不得小于10米。
施工现场内严禁使用浮桶式乙炔发生器。
如采用二氧化碳气体保护焊焊接,应严格执行各项有关安全规定,应保持通风良好,并不得在密闭场所施工,施工人员与焊接点应保持在安全距离。
3.3.9.4吊索具达到报废标准的,必须及时更换,并应注意:
(1)钢丝绳应根据用途保证足够的安全系数。
凡表面磨损、腐蚀、断丝超过标准的,打死弯、断股、油芯外露的不得使用。
(2)吊钩除正确使用外,应有防止脱钩的保险装置。
3.4基础施工阶段安全施工方案
3.4.1在基坑周边立1.2m高的防护栏杆,0.6m高处一道拦腰杆并用密目网进行维护,刷成黄黑相间的警戒色,防护栏距坑边1m,挂设警示牌,防止人员掉下基坑。
3.4.2在基坑西侧的主坡道进行局部路面硬化处理,坡道的两侧搭设1.2m高的防护栏杆。
3.4.3基坑周边做300mm高的240砖墙内外粉刷,做好排水明沟。
东侧设置两个集水坑1.5m×1.5m×1m(深),坑顶做好封盖。
地表水统一收集到集水坑,防止冲刷基坑边坡。
3.4.4基础施工阶段的外架要有足够的强度,立地要牢固结实,架体上所放置的材料通过垂直运输机械进行调运,不得从地面上直接向下抛。
3.5模板工程安全措施
3.5.1支、拆模板安全措施
(1)支拆模时,操作人员必须挂好系好安全带。
(2)支模前必须搭好相关脚手架和操作平台。
(3)在拆柱墙模前不准将脚手架拆除,用塔吊拆时应有起重工配合,严格遵守相关安全操作规程。
(4)拆除顶板模板前必须划定安全区域和安全通道,将非安全通道应用钢管、安全网封闭,并挂“禁止通行”安全标志,操作人员必须在铺好的操作架上操作。
(5)已拆模板起吊前认真检查螺栓是否拆完,是否有拌、勾、挂的地方,并清理模板上的杂物,仔细检查吊钩是否有开焊、脱扣现象。
模板与柱、墙体完全脱离后,方准起吊。
(6)浇注混凝土前必须检查支撑是否可靠、扣件是否松动。
浇注混凝土时必须有模板支设班组派专人看模,随时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恢复。
(7)经常检查支设模板吊钩、斜支撑及平台连接处是否松动,发现问题及时组织处理。
(8)模板拆除必须有主管人员下达的拆模令及拆除审批,方可拆除模板。
(9)安装外侧模板时,必须确保外挂架、脚手板的安装牢固。
(10)模板安装就位后,应及时用穿墙螺栓将模板连成整体,以防倾斜,发生意外。
(11)夜间施工,必须在足够照明条件下,方可操作。
(12)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施工班组每天进行安全交底。
3.5.2机械使用安全措施
(1)木工机械严禁使用倒顺开关,应使用电动开关。
一次线不得超过3米,外壳接保护零线,且绝缘良好。
(2)电锯、电刨必须接用漏电保护器,电锯必须具备皮带防护罩、锯片防护罩、分料器,电刨传动轴、皮带必须具备防护罩和护手装置。
(3)使用木工机械严禁戴手套。
(4)长度小于50厘米或厚度大于锯片半径木料严禁使用电锯。
两人操作时互相配合,不得硬拉硬拽。
(5)机械停电时断电加锁。
(6)电锯、电刨严禁带伤作业,特别是锯片不得有裂纹,缺齿牙立即更换。
3.5.3模板吊运安全措施
(1)吊运作业要建立的指挥信号,并设专人指挥。
(2)吊运前应检查吊装用的绳索、卡具及每块模板上的吊环是否完整、安全、可靠。
(3)吊运作业前,应将吊运机械调整适当。
当模板及其他大件就位或落地时,稳起稳放,严禁大幅度摆动。
防止摇晃碰人或碰坏墙体。
(4)吊运模板时,指挥拆除和挂钩人员必须站在安全可靠的地方,方可操作。
(5)起吊模板时,待起吊高度超过障碍物后,方可转臂行车。
(6)严禁人力搬运大块模板。
(7)5级以上大风禁止吊运模板。
3.6脚手架安全措施
3.6.1搭设安全措施
3.6.1.1钢管架应设置避雷针,分置于外架四角立杆之上,并联通大横杆,形成避雷网络,并检测接地电阻不大于30Ω。
3.6.1.2外脚手架不得搭设在距离外电架空线路的安全距离内,并做好可靠的安全接地处理。
3.6.1.3定期检查脚手架,发现问题和隐患,在施工作业前及时维修加固,以达到坚固稳定,确保施工安全。
3.6.1.4外脚手架严禁钢竹、钢木混搭,禁止扣件、绳索、铁丝、竹篾、塑料篾混用。
3.6.1.5外脚手架搭设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正确使用安全帽、安全带、穿防滑鞋。
3.6.1.6严禁脚手板存在探头板,铺设脚手板以及多层作业时,应尽量使施工荷载内、外传递平衡。
3.6.1.7保证脚手架体的整体性,不得与井架、升降机一并拉结,不得截断架体。
3.6.1.8结构外脚手架每支搭一层,支搭完毕后,经项目部安全员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任何班组长和个人,未经同意不得任意拆除脚手架部件。
3.6.1.9严格控制施工荷载,脚手板不得集中堆料施荷,施工荷载不得大于3kN/m2,确保较大安全储备。
3.6.1.10结构施工时不允许多层同时作业,装修施工时同时作业层数不超过两层,临时性用的悬挑架的同时作业层数不超过重层。
3.6.1.11当作业层高出其下连墙件3.6m以上、且其上尚无连墙件时,应采取适当的临时撑拉措施。
3.6.1.12各作业层之间设置可靠的防护栅栏,防止坠落物体伤人。
3.6.1.13脚手架立杆基础外侧应挖排水沟,以防雨水浸泡地基。
3.6.2拆除安全措施
3.6.2.1拆架前,全面检查拟拆脚手架,根据检查结果,拟订出作业计划,报请批准,进行技术交底后才准工作。
作业计划一般包括:
拆架的步骤和方法、安全措施、材料堆放地点、劳动组织安排等。
3.6.2.2拆架时应划分作业区,周围设绳绑围栏或竖立警戒标志,地面应设专人指挥,禁止非作业人员进入。
3.6.2.3拆架的高处作业人员应戴安全帽、系安全带、扎裹腿、穿软底防滑鞋。
3.6.2.4拆架程序应遵守由上而下,先搭后拆的原则,即先拆拉杆、脚手板、剪刀撑、斜撑,而后拆小横杆、大横杆、立杆等,并按一步一清原则依次进行。
严禁上下同时进行拆架作业。
3.6.2.5拆立杆时,要先抱住立杆再拆开最后两个扣,拆除大横杆、斜撑、剪刀撑时,应先拆中间扣件,然后托住中间,再解端头扣。
3.6.2.6连墙杆(拉结点)应随拆除进度逐层拆除,拆抛撑时,应用临时撑支住,然后才能拆除。
3.6.2.7拆除时要统一指挥,上下呼应,动作协调,当解开与另一人有关的结扣时,应先通知对方,以防坠落。
3.6.2.8拆架时严禁碰撞脚手架附近电源线,以防触电事故。
3.6.2.9在拆架时,不得中途换人,如必须换人时,应将拆除情况交代清楚后方可离开。
3.6.2.10拆下的材料要徐徐下运,严禁抛掷。
运至地面的材料应按指定地点随拆随运,分类堆放,当天拆当天清,拆下的扣件和铁丝要集中回收处理。
3.6.2.11高层建筑脚手架拆除,应配备各良好的通讯装置。
3.6.2.12输送至地面的杆件,应及时按类堆放,整理保养。
3.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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