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工造价常见问题解答.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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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工造价常见问题解答
水工造价常见问题解答
1.问:
如何理解重力式构件安装时起重船随方驳往返拖带的使用条件?
答:
沿海水工定额中的重力式构件装船、运输、安装,其起重船是按正常的施工条件,不跟随方驳往返计算的。
如需随方驳往返拖带,则必须该施工组织设计经建设单位审定,且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方可在定额正表的基础上按起重船随方驳往返拖带定额进行调整。
2.问:
在预制构件混凝土浇筑时,由甲方集中搅拌,乙方从出料口取混凝土后运至工地使用,此种情况该对定额如何分解?
答:
按照相应定额计算基价定额直接费;计算市场价定额直接费时扣除混凝土预制的人工、机械相关消耗量(按比例调整其他机械费),再计入实际砼的价格,即:
扣除人工消耗量=定额人工消耗量×0.10;据实计列砼运输增运距费用(定额运距1km内);剔除混凝土搅拌站、叉式起重机、轮胎式装载机、皮带运输机消耗量;按比例调整其他机械费(其他材料费不作调整)
3.问:
预制或现浇混凝土定额中的铁件包括预埋铁件吗?
答:
《沿海港口水工建筑工程定额》中预制及现浇混凝土定额子目中的铁件消耗量是用于混凝土施工过程中所需要的施工用铁件,不包括设计图纸上有明确要求的预埋铁件及钢结构的材料用量。
4.问:
当采用商品混凝土时该如何计价?
答:
《沿海港口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规定》第19页对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预制及现浇工程中,采用商品混凝土的计价有明确规定,即按相应定额中自拌同规格混凝土计算基价(工料机项目、规格不变),作为计算取费的基础。
同时将商品混凝土的实际价格计算市场价,并相应扣除定额中混凝土搅拌机械的消耗量。
5.问:
同节点双向叉桩、墩台式基桩、引桥墩桩的含义?
答:
斜桩——斜度大于8:
1的基桩;
叉桩——在同一节点由一对不同方向的斜桩组成的基桩;
同节点双向叉桩——在同一节点中由两对不同方向叉桩组成的基桩组;
墩台式基桩及引桥墩基桩(含直、斜、叉桩)——独立墩或独立承台结构体下的基桩或含三根及三根以上斜桩且不与其他基桩联系的其他结构体下的基桩;
上述独立墩、独立承台、其他结构体系指:
建(构)筑物建成前不与其他结构体发生联系的结构体;
长引桥码头基桩——引桥设计纵向中心线岸端起点至码头前沿线最远点垂线的距离大于500m时的码头部分的基桩(需单独计算)
6.问:
钢筋加工中按照规范规定发生的搭接量是否计入工程量?
答:
预制和现浇混凝土章说明均已经明确了“钢筋工程量按施工图量加上一次进入混凝土体积中的架立钢筋用量计算。
定额中包括对焊、张拉切割损耗,如需搭接焊、帮条焊、搭接绑扎时,其搭接部分钢筋亦应计入钢筋工程量中”。
因此搭接钢筋用量应该单独计算后计入钢筋工程量中。
7.问:
当现场因场地狭小或其他非施工方原因,发生构件或材料多次倒运时,其他直接费中的材料二次搬运费是否可以调整?
答:
《沿海港口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规定》其他直接费中的二次到运费指一般情况下,在施工现场发生的材料、成品及半成品的工地小搬运费用。
对于非施工方原因,确需大宗(或体积庞大)材料、成品及半成品的倒运,且费用较高,应编制单项工程概预算,单独计列费用。
8.问:
外购PHC管桩如何计算施工取费?
答:
基于对本体价值较高的构件应控制施工取费的原则,对于外购钢筋混凝土PHC桩(含桩靴),可按其购置价格的65%计入取费基础。
9.问:
企业管理费中是否包含劳动保险费,费率是多少?
答:
企业管理费费用内容包括劳动保险费,所含费用的费率如下:
取费
类别
一般
水工
陆域
道堆
大型土石方
设备
安装
机械
人力
一类
1.339
1.258
1.194
1.203
二类
1.205
1.133
1.075
0.171
1.055
1.082
费用计算基数为基价定额直接费与其他直接费之和。
《沿海港口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规定》
(2004年版)及配套定额问题解答
一、《沿海港口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规定》部分
1.问:
材料二次倒运费超出规定的费率时是否允许调整?
答:
材料二次倒运由两个因素构成:
一是施工场地狭小,二是季节性备料。
此费用属包干性费用,在正常施工条件下无论实际所需倒运数量多少、距离远近(工地范围内),均按规定标准计列。
在特殊条件下,由于非施工方原因,确需大宗(或体积庞大)材料倒运或距离较远,且费用较高,应编制单项工程概预算,与建设单位协商解决。
2.问:
施工队伍进退场费如超出规定的费率时是否允许调整?
答:
施工队伍进退场费系根据施工单位基地距工程所在地距离所规定的调遣费用。
此费用属包干性费用,一般情况下不得调整。
但在发生下述情况时,可编制单项工程概预算。
第一、因工程规模大、工期长(需跨年度施工),在施工期间按规定要求确需船舶进厂修理的,可在计列此部分费用时,增引该部分费用。
而因施工单位原因所发生的修船进退场费用不得计列。
第二、对于工程规模过小(或非正常施工的项目),进退场距离较远,且经计算费用超过相应规定的上线时,可适当提高费用。
3.问:
当采用高性能混凝土时如何计算基价和市场价?
答:
当采用高性能混凝土时,其基价和市场价参考以下方法计算。
高性能混凝土材料的计价按《配合比定额》中同强度、同塌落度、同规格的混凝土相应定额基价计算。
高性能混凝土的实际价格进入市场价。
当适当考虑高性能混凝土的拌制效率较普通混凝土有所降低(增加拌合物的上料、搅拌时间),定额中混凝土搅拌机械消耗量乘以以下系数后计算基价、市场价。
15m3搅拌站:
1.333;
25m3搅拌站、45m3搅拌站:
1.667。
4.问:
劳动保险费在企业管理费中所占比例是多少?
如何计算?
答:
企管费第六条包含劳动保险费,其分享费率为:
专用工程名称
企管费中含劳保费费率%
一类工程
二类工程
一般水工工程
1.339
1.205
陆域构筑物工程
1.258
1.133
堆场道路工程
1.194
1.075
大型土石方工程
机械施工
0.171
人力施工
1.055
装卸机械设备安装工程
1.203
1.082
劳动保险费中所含医疗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费率
费用名称
个别费率占
劳保费比值
一类工程个别费率
一般水工
陆域工程
道路堆场
设备安装
劳动保险费
1.339
1.258
1.194
1.203
医疗保险费
0.241
0.323
0.303
0.288
0.290
基本养老保险费
0.596
0.798
0.750
0.712
0.717
失业保险费
0.072
0.096
0.091
0.086
0.087
其他费用
0.091
0.122
0.114
0.109
0.109
费用名称
个别费率占
劳保费比值
二类工程个别费率
一般水工
陆域工程
道路堆场
大型土石方
设备安装
机械
人力
劳动保险费
1.205
1.133
1.075
0.171
1.055
1.082
医疗保险费
0.241
0.290
0.273
0.259
0.041
0.254
0.261
基本养老保险费
0.596
0.718
0.675
0.641
0.102
0.629
0.645
失业保险费
0.072
0.087
0.082
0.077
0.012
0.076
0.078
其他费用
0.091
0.110
0.103
0.098
0.016
0.096
0.098
注:
其他费用指劳动保险费中除3险外的费用。
包括离退休职工异地安家补助、退职金、6个月以上病休人员工资、丧葬补助、抚恤金、离休干部经费。
在计取劳动保险费时,可根据各地区规定的标准计算,不足部分列入专项费用。
5.问:
属于措施费范围的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安全施工、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除其他直接费和上述内容之外的项目等应如何计取?
答:
上述费用在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不构成工程实体的措施费项目,可在第二章第五节其他中计列,并参与计算间接费、利润和税金。
6.问:
如业主负责供应材料应如何计算施工取费?
答:
沿海港口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取费的测算是以整体单位工程项目(包括了材料费在内)为模型的,所以对于施工取费其计算基数应是单位工程整体。
对于甲供材料的基价取费应归属施工单位,甲供材料的采购费归属业主,保管费视现场的实际情况由甲乙双方按相应比例协商解决。
7.问:
间接费中已包含了财务费用,为何企业管理费第10项仍列有财务费用?
答:
企业管理费第10项财务费用属印刷错误,应取消。
8.问:
在总概算中是否计列工程保险费?
答:
工程保险费可根据实际在工程其他费用中第15项其他内计列。
其费用内容为项目在建设期间根据需要实施工程保险所需的费用。
包括建设工程一切险、人生意外伤害险等。
建设单位应根据建设项目的工程特点,选择投保险种,按照实际费率,计列此项费用。
不投保的工程不计列此项费用。
二、《沿海港口水工建筑工程》部分
1.问:
当实际工程的施工工艺或船机规格与所选用的定额有差异时,是否允许调整定额?
答:
定额是根据相关规范、规程、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常用的工程结构、常规的施工工艺,经合理选型制定的,一般情况下不得调整。
缺项定额允许根据实际情况补充单位估价表。
当发生采用与定额不同的工艺而又只能选用此定额时,允许对定额进行调整。
但需说明的是,定额的选用要正确,且补充或修改的估价表应征的有关方面的确认。
2.问:
本次定额修编概算扩大系数改为一个取值区间,应如何选取?
答:
对于扩大系数的选用,应从两个方面考虑,一是从设计角度考虑,对于基础资料详细、设计者水平较高的项目,其工程概算与预算的差异就会小,反之则可能高。
二是从工程角度考虑,对工程结构复杂,施工难度较大的工程,系数趋于高值,反之趋于低值。
3.问:
如何理解土石方工程中定额计量单位之间的差异及其换算系数?
答:
应注意土石方工程中定额单位的区别和不同定额子目所适用的工程量单位。
一般讲,土石方工程中的自然方、松方、实方的容量、单位体积间的换算关系与其物理力学指标密切相关,应根据实测资料确定,当无资料时,可参考下表。
土壤
类别
陆上土方
水下土方
自然方
松方
实方
松填方
自然方
松方
m3
Ⅰ
1
1.25
0.85
1.07
1
1.18
Ⅱ
1
1.25
0.85
1.07
1
1.25
Ⅲ
1
1.35
0.85
1.08
1
1.43
Ⅳ
1
1.45
0.95
1.09
1
1.50
Ⅴ
1
1.07
0.94
1.05
岩石级别
自然方
松方
实方
m3
Ⅴ~Ⅵ
1
1.35~1.45
1.31
Ⅶ~Ⅳ
1
1.40~1.60
1.31
Ⅹ级以上
1
1.45~1.80
1.31
4.问:
如何划分水工工程与陆域工程的界限?
答:
(1)水工工程与陆域工程的界限划分遵循以下原则:
①有设计人员根据施工条件、施工工艺、工程部位、结构要求等予以确认;
②保证水工结构及各组成部位的完整性;
③对某些部位,其施工过程对水工结构的质量安全影响较大,应同属水工工程范围;
④根据现场条件需用水上工艺施工的分部分项工程,均属水工范围。
(2)对各种结构形式的水工工程与陆域工程的界限按以下方法划分:
①桩基码头:
以后方挡土墙结构后坡脚线的垂直面为界。
②板桩码头:
以锚碇板(或其他锚碇结构)后缘边线的垂直面为界,锚碇板下如有基础,则以基础后缘边线的垂直面为界。
③重力式码头:
以倒滤层外坡脚线与地面交点的垂直面为界,如无倒滤层,则以码头前沿高度(即基床顶面至码头面)的二倍范围为界。
④引堤、栈(引)桥:
以接岸点结构后缘边线的垂直面为界。
⑤护岸:
直立式护岸(无棱体)以护岸高度的二倍范围为界,斜坡式护岸或有棱体的直立式护岸,以棱体或倒滤层外坡脚线与地面交点的垂直面为界;护坡的水工工程范围为护坡结构本身。
5.问:
如何理解和运用钢筋混凝土打桩工程量与预制工程量的关系?
答:
定额给出的是每施打10根桩的消耗量,而实际施工时不可避免的存在打桩损耗,因此打桩工程量与预制工程量有一个备桩系数问题,应用中要充分注意,合理选用备桩系数。
计算时应按规定计列,预算或投标报价,则应根据实际掌握的地质等自然条件资料以及本单位的技术实力等条件考虑。
6.问:
打桩工程中稳桩夹桩与水上封桩有何区别?
答:
打桩定额中已包含了稳桩夹桩的工作内容,其作用为一般情况下的稳固桩位、夹桩固定。
本次新增的水上封桩定额系指纵向夹桩,即对两个排架间的纵向夹桩,其作用是抵御台风、洪水、冰凌等的影响。
使用中应根据实际情况选用封桩定额。
7.问:
打桩定额中是否包括截桩的工作内容,当实际打桩施工出现较多截桩时如何计算其费用?
答:
打桩定额中的工作内容含有桩头处理,根据土壤级别按下表划分
综合判定土壤级别
截桩
修凿桩头
一级土
20%
80%
二级土
50%
50%
三级土
80%
20%
关于桩头长度,一般情况下:
凿除长度≤0.5m为修凿桩头;
凿除长度>0.5m为截桩。
如实际截桩数量已超出定额所含桩头处理工作内容之截桩比例较多时,参照下表编制补充单位估价表计算截桩费用,但应抵扣定额所含截桩工程量。
项目
单位
数量
人工
工日
21.07
钢钎
氧气
乙炔气
其他材料
Kg
M3
M3
%
11
3.00
1.30
6.55
400t方驳
294kw拖轮
打桩船
50t铁驳
15kw机动艇
9m3内燃空压机
其他船机
艘班
艘班
艘班
艘班
艘班
台班
%
0.400
0.063
0.250
1.000
1.000
2.00
1.06
8.问:
为何规定计算护面块体的预制、安装数量时在设计数量的基础上增加3%的损耗量?
答:
作此规定主要是基于以下两个因素:
一,按规范规定,护面块体的安放可以是随机的,与理论计算的数量存在一定的差异;二,受现场波浪的影响,护面块体在安放时会发生局部超出设计断面的情况。
因此,在编制概算时按此规定计算,编制预算或投标报价时则需根据现场地质、风浪等自然条件灵活运用该系数,但其上限为3%。
9.问:
第四章章说明中规定钢筋加工定额以综合考虑了一般构件的现场焊接,是否包括接缝和节点?
答:
现浇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的钢筋加工定额考虑了一般构件的现场焊接,但不包括接缝和节点,接缝和节点的焊接套用单项定额。
10.问:
硬杂木材料基价单价为何较高?
答:
硬杂木材料基价单价与其他各种材料基价单价规定原则相同,即以2000~2001年天津地区市场价为基础,考虑其他地区水平,经综合确定的,今后,将随市场变化对材料基价进行动态调整。
三、《沿海港口水工建筑及装卸机械设备安装工程船舶机械艘(台)班费用定额》部分
1.问:
此次修编,为何取消了船舶管理费?
答:
取消船舶管理费主要是考虑到目前船舶管理的模式已不同于计划经济时期,另外在计取了企业管理费后又计算此项费用,亦不合理。
因此,船舶管理所需费用包含在企业管理费中。
2.问:
船舶的折旧年限、耐用总艘班、残值率是如何计算的?
答:
船舶的折旧年限、耐用总艘班、残值率系按照有关规定,采用下表数值计算的。
名称
折旧年限
耐用总艘班
残值率%
打桩船
14
3066
5
打桩锤
8
1752
起重船
14
2884
挖泥船
14
3234
混凝土搅拌船
12
2316
泥驳、抛石船
12
2772
方驳
12
3540
油水煤驳
12
2316
拖轮
12
2772
浮船坞
12
1548
钻孔炸礁船打夯、钻探船
12
2316
机动艇
12
3084
起锚艇
12
2628
电焊船
12
2316
住宿船
12
3960
3.问:
潜水组是如何组成的?
答:
潜水组的组成:
潜水人员1组。
(潜水员2+辅助工3)
空压设备1套(潜水员作业用)
减压设备1套(潜水员必要的设备)
工作船1艘(59kw机动艇)
由于潜水组的工作特性和工作台班组成与船舶或机械不同,所以潜水组的工作台班以组日为单位,按照人工、船机、减压设备的一定比例组成。
经测算,大致比例是:
人工:
船机:
减压设备=20:
67:
13
4.问:
什么情况下计算船舶、机械的停置艘(台)班费?
如何计算?
答:
计算船机停置艘(台)班费的条件应是:
由于自然条件影响或非施工方原因造成无法正常作业、且又必须等待,随时准备作业的情况。
船机停置艘(台)班费可参考以下公式计算:
船机停置艘(台)班费=基本折旧费+航修费+辅助材料费×0.5+人工费+燃料费×10%+淡水;
注:
住宿船停置艘班费=使用艘班费
潜水组停置艘班费=使用艘班费×80%
机械停置台班费=基本折旧费+经修费+安拆及辅助设施费+人工费+养路费及车船使用税。
四、《水运工程混凝土及砂浆材料用量定额》部分
1.问:
是否允许对定额中材料的规格及含量进行调整?
答:
定额给出的是计算一定强度等级、一定规格混凝土或砂浆单方价格所需的材料品种及含量,一般情况下,无论实际采用的材料规格品种及用量多少,均不得对定额材料含量进行调整。
2.问:
对于水工定额中涉及有混凝土的定额项目,与实际采用的混凝土或砂浆规格不同时,如何进行调整?
答:
水工定额中凡有混凝土的定额项目,其计算基价时的混凝土规格是经分析后设定的,使用中应根据实际采用的混凝土的规格予以替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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