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民政局.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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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民政局
金华市民政局
2009年工作总结和2010年工作思路
一、2009年主要工作情况
2009年,我们根据市委、市政府年初提出的主要工作任务,以“保发展、保民生、保稳定”为重点,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和工作作风,紧扣主题出亮点,服务大局抓重点,改革创新攻难点,进一步发挥了民政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中的职能作用。
(一)以提高“三个群体”生活保障水平为着力点,促进“保民生”要求的贯彻落实
1、不断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困难群体基本生活权益得到保障。
——低保救助水平得到提升。
一是根据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各县(市、区)在第一季度末全部完成低保调标工作,提标幅度都在10%以上。
全市共有在册低保对象4.32万户6.13万人,发放救助金1.02亿元。
二是在实现应保尽保、应补尽补、应退则退的基础上,执行低保“红绿卡”分类分档补差政策,救助金每人每月不少于50元,人均救助额不低于当地城乡低保标准的50%。
三是加大县级以上财政低保资金筹集力度,各县(市、区)在9月底前都已取消乡镇一级保障资金配套。
四是健全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价格补贴机制,发放价格补贴260万元,补贴6万余人次。
——医疗救助力度逐步加大。
一是按人均7元标准,全市落实医疗救助专项资金3241.2万元,实际人均达7.12元。
发放救助金3491.93万元,救助1.18万人次,人均2961元,资金使用率达107.7%。
二是修订出台了《金华市区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办法》,不仅扩大了救助范围,提高了救助比例,还向低保、五保、“三无”对象每人发放200元的门诊费用,使救助更加向特别困难人群倾斜,更加体现救助的实效性。
各县(市、区)对五保、“三无”和低保对象全部实行零门槛救助,救助封顶线全部提高到3万元以上。
三是继续实施困难老人白内障复明工程,为334人施行了复明手术,成功率达100%,市区将60岁以上低收入困难老人全部纳入白内障复明工程范围。
——农村安居工程深入推进。
在前三年基本解决农村低保家庭“住房难”问题的基础上,结合新农村建设,制定了低保标准150%以下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新三年规划”。
本年度全市计划实施农村困难群众危旧房改造1800户,各级都落实了配套资金,实际完成改造2800户,超额完成了年初提出的目标任务。
——分层分类救助政策不断健全。
一是出台了《关于规范市区低保边缘困难群众分类救助工作的通知》,明确对家庭人均收入在低保标准100-150%之间的城乡低保边缘困难家庭实施分类救助,按不同的致贫致困原因,分别给予生活困难、教育、医疗、住房、司法等救助,解决了分层分类救助中“一卡”享受全部救助的情况。
目前市区有5000余户1.1万人已纳入低保边缘分类救助。
二是建立了临时救助制度,全市共落实资金1000余万元,救助1.53万人次。
三是积极开展重度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工程。
全市共有4125人纳入重度残疾人基本生活救助,发放救助金921.02万元,人均2233元。
——救助信息平台建设全面实施。
各地都积极构建以低保网上申请和医疗救助实时结报为重点内容的信息系统,市区完成了软件开发、数据录入和系统操作培训工作,投入正式运行;义乌、东阳等地正在推行即时医疗救助,为困难群众提供“一站式”救助服务。
——救灾救济工作及时有效。
一是修订编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各县(市、区)基本完成了乡镇、村一级自然灾害应急救助预案编制工作。
二是加强避灾工程建设。
全市65个改扩新建避灾安置场所(点)已全部建成,实际投入资金520万元。
三是做好防灾备灾工作。
各地按农业人口人均1-2元安排地方自然灾害准备金690余万元,其中市区落实120万元。
四是开展救灾救济。
全市投入救灾资金750余万元,发放救灾物资(折款)58万元,救济灾民1.27万人次;需恢复重建的696间倒塌房年前全部建成并入住。
——慈善事业继续拓展。
一是开展了以“慈善一日捐”活动为重点的募捐活动。
为建立慈善资金募集长效机制,主动与社会各界联系、沟通,鼓励企业建立慈善冠名基金,全市各慈善机构共收到善款3934.65万元。
二是努力开辟慈善项目,不断加大救助力度。
一年来,各地先后开展了“2009慈善温暖行动”系列救助、助学助孤、“百万福彩公益金慈善救助行动”等活动,共发放善款6235.11万元,救助4.15万人次。
三是召开了金华市慈善总会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
审议并通过了第一届理事会工作报告和财务收支情况报告,选举产生了第二届理事会组成人员,为我市慈善事业发展增添了活力。
2、不断发展社会福利事业,特殊群体福利服务水平明显改善。
——加快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
改扩新建社会养老机构26家,全市共有社会养老机构103家(其中农村敬老院82家),床位1.66万张,年内新增1803张,增长12.12%,投入资金8370万元;构建市、县、乡、村四级养老服务网络,建立县级社会养老服务指导中心7个、乡镇社会养老服务中心61个。
——继续实施“农村老年福利服务星光计划”。
利用农村社区建设契机,改造提升老年活动室设施和功能,建立具有教育、活动、服务功能为一体的农村社区“星光老年之家”。
通过统筹规划、科学选址、有序实施,完成563家农村“星光老年之家”的建设工作,投入资金2290万元。
——开展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
各地依托原有城市“星光老年之家”和居家养老服务网点,开辟以生活、照料、家政服务、精神慰藉为主要服务内容的综合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年内建成45家,实际投入504万元。
市区建立96345社区服务热线和一键通呼叫服务平台,已为900余户困难老人提供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投入资金100余万元。
——加大孤残儿童福利保障力度。
改扩建儿童福利院3所,投入资金300余万元,金华市第一社会福利院(儿童福利院)搬迁改造工程正式启动。
建立健全了全市680名孤残儿童救助信息资料和档案,加大生活救助帮扶力度,除全额享受低保金和获得分层分类救助外,还为每位孤残儿童增加1000-2000元的生活补助费,以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
——巩固深化五保集中供养工作。
投入资金1950万元,完成改扩建敬老院15所。
目前全市共有农村五保对象6421人,其中集中供养6241人,集中供养率为97.2%。
——福利企业在困境中平稳发展。
全市共有福利企业305家,全年销售收入128.5亿元,实现利润2.63亿元。
安置残疾职工1.13万人,企业按规定与每个残疾职工签订了劳动合同,残疾职工的基本权益得到保障,人均月工资1305元,五项保险月人均投保额455元,同比分别增长3.2%和5.6%。
——福利彩票发行势头良好。
认真贯彻“安全运行、健康发展”的工作方针,沉着应对复杂多变的市场形势,以贯彻实施《彩票管理条例》和中福在线市场恢复运行为契机,广泛开展立体宣传、分类宣传和公益宣传活动,不断提升福彩形象,彩票销售量达到3.12亿元(不含义乌),创造社会公益金3000多万元,比上年增长20%。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得到加强。
我局与卫生、财政等五部门联合下发了《金华市区流浪乞讨人员医疗救助暂行办法》,使流浪乞讨人员的医疗保障问题得到解决。
全市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5396人次,其中未成年人252人次,外省籍4782人次,提供医疗救助126人次。
3、不断强化拥军优抚安置工作,优抚群体保障机制逐步完善。
——优抚工作成效显著。
一是健全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
根据中央文件精神,对各类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进行了调整,调标幅度总体在15%以上,并及时足额发放到优抚对象手中。
全市共向1.25万名重点优抚对象发放抚恤金7157.4万元(不含义乌),调标后增加抚恤经费915.42万元。
春节期间增发优抚对象临时困难补助金每人180元,共计发放320万元。
二是完善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
市本级和绝大多数县(市)都按规定及时制定并出台了抚恤优待对象医疗保障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了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和优抚对象的就医优待具体项目及比例。
三是加快优抚医疗“一站式”实时结报系统建设。
市区和义乌已完成实时结报系统的搭建并开始正式运行,彻底改变了以往优抚对象“住院两三天,报销跑半年”的现象。
四是做好复退军人的稳定工作。
对优抚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督查,各地都严格按规定落实到位,全市共向4295户义务兵家属发放优待金2770万元,义务兵优待金平均达到6500元,提标幅度达50%以上。
——安置任务基本完成。
全市共接收安置退役士兵2224人,发放一次性安置金1333.67万元(含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费),有377名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自谋职业率达97.67%。
各县(市、区)加强了对自谋职业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的力度,拨出专款或者委托劳动保障部门开展培训,培训率达100%。
军休干部“两个待遇”全面落实,完成了153名军休干部住房补助的摸底及测算工作,金华市干休所被民政部、总政治部评为全国先进军休工作单位。
圆满完成国庆60周年军事演练等重大军供保障工作,没有发生错供漏供情况。
——双拥活动扎实推进。
一是以争创省级双拥模范城“四连冠”为目标,健全了双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联络员制度,基本形成了领导小组组织协调、成员单位密切配合、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
春节和八一期间,市委、市政府及社会各界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拥军慰问活动,共送去慰问款物近250万元。
二是市区62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与驻金部队签订了双拥共建协议,地方各级部门为驻金部队办实事20余件,投入资金500多万元,同时驻金部队也积极参与市区创卫、国庆安保、山林灭火等重大活动。
三是坚持把国防教育和双拥宣传纳入全民教育体系,举办了“向共和国卫士敬礼”等大型系列活动,组织律师为4000多名驻金部队官兵举办了法制讲座和法律咨询,广播、电视开设《国防教育之窗》栏目50期。
通过加大媒体宣传、召开庆祝大会、开展军地座谈、走访慰问、设立宣传栏、举办法律讲座、学生军训、军民联谊等活动,营造爱国拥军氛围,密切了军地关系。
(二)以发挥民政工作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基础作用为着力点,促进“保稳定”要求的贯彻落实
1、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取得新进展。
——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城市社区建设工作重点。
一是总结推行城市社区管理体制改革的成功经验,下发了《关于健全和完善社区居务公开制度的意见》,进一步规范了各项民主制度,促进了社区自治功能的发挥。
二是围绕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各地继续广泛深入地开展丰富多彩的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全市已完成了20个市级和谐社区的创建任务,婺城区城西街道、开发区婺江新村社区分别被评为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街道和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社区。
三是开展社区工作服务用房建设扫尾工作,对工作服务用房未达标的,进行逐个摸排,市区又安排补助资金65万元,90%的社区工作服务用房达到了350平方米的省定标准。
四是广泛开展“双二十+五”活动,全市建成区内社区共推荐2362名失业人员实现了再就业,为2316户困难群众解决了难题,重点做好了本辖区内重点信访对象的稳定工作。
五是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下发了《金华市区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和《关于明确社区专职工作者工资福利待遇的通知》,对市区100余名社区负责人进行了为期5天的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了社区工作者的工资福利待遇和工作热情。
六是继续深入开展社区志愿者服务活动,有50个社区建立了社区志愿者等级、管理、服务工作制度,全市登记注册个人会员达1.8万个,参与志愿服务的社区居民占居民总数的9.5%。
——农村社区建设继续向纵深推进。
一是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的通知》,科学合理地制定了农村社区建设规划和市级示范农村社区建设标准,明确了2012年底前的工作目标。
二是全市各级共投入资金约5000余万元用于农村社区建设,完成了15个乡镇社区服务中心、1293个农村社区和38个市级示范农村社区建设工作。
三是举办农村社区建设培训班,全市220个农村社区的党组织负责人、村委会主任参加了培训,实地参观了义乌市早溪塘、象山两个农村社区,取得了良好效果。
——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
一是围绕“四个三”目标要求,积极开展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规范化建设和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全市有97.8%的村达到了规范化建设标准。
二是组织各地开展了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难点村”的排查摸底,并对下一步的整治工作进行了调研探讨。
三是加大对民主政治建设的督查力度,全市4809个村全部坚持了村务公开制度,公开面达100%,切实维护了村民对村级事务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监督权。
2、社会组织管理水平得到新提高。
——开展“企业服务年”活动。
一是依托联席会议制度,调查和收集行业面临的各种困难和问题,搭建了工作平台和预警机制,并组建专家服务小分队,开展上门服务,还为企业免费举办技术讲座、法律服务、风险控制讲座等,为企业解决实际问题136个。
二是打造企业服务平台,帮助企业开展项目招商和合作,促进行业可持续发展。
三是规范收费行为,行业协会不准以评比、达标、表彰的名义收取费用,不准以展览会、研讨会、培训、出国考察等名义收取费用,不准价格联盟、欺诈、提供虚假信息,搞恶性竞争,不准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
四是主动应对日益增多的国际贸易纠纷,维护企业权益。
全市有152个行业协会深入企业调查研究,开展行业经济形势分析,协调解决问题和困难,打造了创新服务平台。
——完成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
在市本级行业协会(商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开展评估试点,聘请从事不同专业的专家组成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制定评估报告书,采取单位自评、业务主管单位初审、评估小组实地考察评估、评估委员会审定、公示评估结果、民政局确认等程序,对评估试点单位进行了等级评估。
全市完成社会组织等级评估108家,其中社会团体45家,民办非企业单位63家,4A以上等级39家。
——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制定下发了活动意见和实施方案,建立了联系会议制度和培育联系示范点,开展了“如何提升新社会组织公信力”、“如何更好地实现宗旨任务”等方面的分析检查和“我为组织发展献一计”、“我为组织建设添光彩”和“千家新社会组织服务社区”等活动,深入查找在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落实整改措施。
全省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现场推进会在我市成功召开。
——完成年检年审工作。
全市参加年检的社会团体1320家,年检合格1138家,参检率97%;参加年检的民办非企业单位1576家,年检合格1221家,参检率100%。
坚持“提高效率、严格把关、便民高效”的工作思路,完善了年检工作机制,密切了与相关部门的工作协调,实施“一站式”服务,保证了年检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撰写了《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研究》理论研讨文章,被省民间组织管理局评为优秀论文。
(三)以加快民政公共服务基础建设为着力点,促进“保发展”要求的贯彻落实
1、落实移民政策保障经济建设。
一是及时足额发放移民后扶资金,切实维护移民的利益,确保大规划的顺利实施。
本年度结余资金项目在各县(市、区)有序推进,并已全部实施。
二是安置在我市的2013名滩坑水库移民目前安居乐业,80%以上已达到当地农民人均收入水平,基本融入了安置地生活。
三是将九峰水库移民纳入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扶范围,核定农村移民总人数为5736人,全部为搬迁安置人口,为我市重点工程建设创造了良好的外围条件。
四是通过自查自纠和群众举报,对不符合移民补助条件的人进行清查退补,及时追回了资金,确保移民政策的严肃性。
2、地名管理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一是邀请浙师大和建设、规划、文物、市志办等部门专家组成评审组,对兰溪、东阳、永康、浦江、武义、磐安等地的地名规划进行了评审,至9月份各县(市)全部完成了地名规划的编制任务。
二是通过深入社区、走访群众,宣传标准地名地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检查整改非标准地名地址,积极做好地名规范化管理,全面完成农村门牌设置扫尾工作。
三是积极做好地名命名服务,地名数据库信息量不断充实,全市已收集录入地名数据160万余条。
四是针对市区地名标志老化严重的问题,努力争取经费,做好地名标志的维护工作,以“H”路牌为平台,在各街路口制作了三维地图,为市区创卫添光彩。
3、创优活动推动平安边界建设。
一是开展平安边界建设创优活动,对界线的界桩地基进行硬化,设立了警示牌,平安边界建设创优率达到95%以上。
二是开展市、县(市、区)边界联合检查工作,完成了3个市级三交点、3个县级三交点和1条市级界线、4条县级界线的联检。
经省政府同意,永康市对部分行政区划进行了调整,撤销芝英街道建制,设立芝英镇建制。
4、殡葬改革突出巩固提高。
一是扎实推进乡村生态墓地建设,生态墓地覆盖率、已建公墓(墓地)绿化率分别达到90.36%和85%。
二是加大“三沿五区”坟墓整治力度,整治率已达到60%。
三是针对公墓建设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结合公墓年检,对全市10个经营性公墓和4390个公益性墓地进行了清理整顿。
磐安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殡葬专项整治活动,对违规坟墓、公墓建设、火化扩面、丧葬用品加工销售等情况进行了集中整治。
5、婚姻登记注重规范化。
全市有5个婚姻登记机关达到了规范化建设标准,全面实现了婚姻登记信息系统网络联网。
全年依法办理婚姻登记4.63万对、收养登记875件,没有发生违法违规现象。
二、2010年工作思路
全市民政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服从服务于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继续抢抓机遇,改革创新,狠抓落实,深化、细化、实化各项工作,着力解决好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铸造社会平衡稳定机制,全面完成民政工作“十一五”规划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为促进我市和谐社会、小康社会、平安社会建设发挥更大作用。
(一)加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着力提高救助保障整体水平。
以“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为总体目标,稳步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推进各项救助制度落实、完善、衔接、配套,发挥社会救助体系的整体效能。
一要健全低保工作机制。
加强规范化建设,完善低保定期核查、正常退出、督查指导制度。
加强低保信息化建设,全面推行网上申请审批,实现公开透明,确保应保尽保、应退则退。
二要加大医疗救助力度。
按人均不低于8元标准,筹措医疗救助专项资金,并督促落实到位,累计结余资金不超过当年筹集基金总额的15%。
加强制度衔接,简化救助程序,开展住院救助和门诊救助,探索将低保标准150%以内低收入家庭中需长期用药的慢性病患者的门诊费用纳入救助范围。
继续实施白内障复明工程,全市实施白内障复明手术不少于100例,市区60岁以上患有白内障的困难人员,只要符合手术条件,都给予免费手术。
全面推行医疗即时结报救助方式,为受助群众提供方便。
三要继续实施安居工程。
按照“新三年规划”和省市政府有关要求,把低收入住房困难户和重点优抚对象全部列入农村住房救助范围,完成农村低保标准150%以下困难家庭危旧房改造2425户。
四要强化分层分类救助。
规范以生活救助、医疗救助、住房救助、教育救助为重点的分层分类救助机制,协助做好廉租房、司法等其他各项救助。
继续实施重度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工作,保障水平随低保救助水平的提高而提高。
五要加强救灾救济工作。
完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加强避灾工程建设和管理,以城市社区防灾减灾建设为重点,再建避灾安置场所30个。
启用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购置配齐救灾物资。
六要推进救助信息系统建设。
推行低保、医疗、低保边缘困难救助等网上审批,建立社会救助工作和业务数据管理信息化、数字化和网络化平台,力争救助工作技术和手段迈上新台阶。
七要推动慈善事业发展。
健全和完善“政府推动,民间运作,社会参与,各方协作”机制,以慈善宣传为依托,大力营造慈善社会氛围;以项目创新为抓手,进一步开发社会慈善资源;以巩固提高原有救助项目为重点,致力打造新“品牌”;以加强自身建设为动力,不断提高慈善工作职业化水平。
金华市慈善总会力争筹集慈善资金400万元,使市区5000人次得到不同数额的资助,充分发挥慈善事业在社会保障中的重要补充作用。
(二)加强民政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提高普惠型社会福利水平。
加快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发展壮大以扶老、助残、救孤、济困为重点的社会福利事业,完善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社会福利服务体系,努力提高社会福利服务水平。
一要加快社会福利设施建设。
县级城区和中心集镇及有条件的街道都要建立社会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全市计划建设县(市、区)养老服务指导中心3个、乡镇(街道)社会养老服务中心13个,初步形成市、县、乡、村四级养老服务网络。
要结合敬老院转型登记,落实好乡镇(街道)养老服务指导中心的工作人员、服务场所和活动经费。
继续加大福利机构硬件设施建设投入,在抓好2009年续建工程的同时,本年度改扩新建福利院3所、敬老院8所,力争新增福利床位1700张以上,确保年增长10%。
二要巩固深化农村五保集中供养。
在抓好敬老院硬件建设的同时,强化内部规范化管理,开展院长和护理员业务培训,提高服务水平,全市五保集中供养率保持在95%以上,营造“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乐”的良好氛围。
三要大力发展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
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订出台居家养老服务政策,重点明确居家养老服务与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方法、服务对象、服务内容以及资金来源等,积极开展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工作试点。
适时召开全市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现场会,总结工作,交流经验,推广先进,使该项工作有实质性进展。
四要加强农村“星光老年之家”建设和管理。
与农村社区建设相结合,再建农村“星光老年之家”450个,组织开展有益于老年人身心健康的文体健身活动。
开展“农村空巢老年人帮扶服务”项目试点,并取得经验,有条件的地方争取在面上推开。
五要继续做好孤儿救助工作。
及时核实和调整孤儿花名册,在足额领取低保金、享受分层分类救助的基础上,每人每年增发救助金1500-2000元。
发动社会力量,积极引导自愿者、社会爱心人士,开展“关爱成长工程”,在为孤残儿童提供物资帮助的同时,提供必要的心灵关爱和精神慰籍服务,促进孤残儿童在温暖的社会大家庭中健康成长。
六要狠抓福利彩票发行销售。
加强电脑票、网点即开票和中福在线的销售工作,强化规范管理,全年计划销售福利彩票2.5亿元(不含义乌),力争达到2.8亿元。
七要积极发展社会福利企业。
通过落实和完善优惠政策,鼓励创办优势企业和优质企业,扩大就业渠道,保障残疾职工的合法权益。
依托《福利企业资质管理系统》,进一步做好资质认定工作,及时完善福利企业新办、变更、稽查程序。
八要深入开展救助管理机构规范化建设。
着力做好流浪乞讨人员生活、医疗、返乡、安置、帮扶等救助工作,规范进出程序,逐步扩大救助范围,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上半年,金华市救助管理站要实现规范化建设达标。
(三)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着力提高城乡社区管理服务水平。
加大城乡社区建设工作力度,充实城市社区建设内容,深化农村社区建设层次,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下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努力把城乡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一要开展村委会换届选举调研。
认真贯彻《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组织人员深入农村开展第九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调查研究,充分做好选前准备工作。
二要完善农村基层民主制度。
进一步完善村级民主监督组织建设,全面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
丰富和拓展村务公开内容,规范村务公开程序,完善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议事规则,重点抓好村级财务公开和民主协商决策,完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活动的各类档案和台帐。
继续开展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规范化建设达标活动,全市农村基本达到“四个三”目标要求,98%以上的村要达到省级规范化建设标准。
加强对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指导,认真开展“难点村”治理工作,不断健全管理、监督、考核机制,深入明查暗访,查找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对策,有效推进工作。
三要增强城市社区服务功能。
深入开展和谐社区创建活动,组织评选表彰社区工作者、和谐社区、社区志愿者等三个“十佳”活动。
健全和完善社区居民自治的体制机制,强化社区事务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不断扩大社区直选范围,充分调动社区居民参与、管理和监督社区事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年内选择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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