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内部治安保卫管理制度三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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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内部治安保卫管理制度三篇
单位内部治安保卫管理制度三篇
篇一:
单位内部治安保卫管理制度
门卫管理制度
一、外来人员一律凭身份证等证明身份的证件,在门卫处办理登记手续后由门卫负责联系安排,谢绝私自进入公司。
二、公物出门,必须有单位有效证明,否则门卫不予放行。
三、各种机动车辆进出,应自觉接受检查。
四、门卫人员24小时值班,不得擅自离岗。
五、门卫人员应在规定区域内加强巡逻,做到勤听、勤看、勤问、勤查、勤记,严防各种事故的发生。
六、门卫人员必须提高警惕,坚守岗位,照章办事,主动查询可疑的人和事,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治保委员会办公室报告。
值班、巡查制度
一、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岗,不得擅离岗位,实行定时不定时的巡逻制度,及时排查并消除治安隐患,保证单位内部的安全。
二、负责检查好财务室、档案室、仓库等要害部位、办公楼门窗关闭及上锁等情况,在规定的区域内,勤巡逻、勤检查,切实做好防盗工作。
三、负责检查有无明火、暗火及火种管理情况,做好防火工作。
四、值班人员应随时提高警惕,发现可疑情况,要迅速处理,并立即向领导汇报。
五、负责定时开关生产、办公区走廊照明灯,做好照明设施的日常检查、维护工作,发现损坏及时报告、更换。
六、负责定时开关监控视频,不得使用监控电脑上网、玩游戏等,保证监控电脑正常工作。
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
一、加强要害部门、部位的安全防范工作,配备防盗、防火设备。
二、单位的财务室、档案室、仓库等,实行专人负责,责任到人。
三、重点要害部门的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岗位纪律,自觉按照本部门规定的操作规程操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及时关门、关窗。
四、加强设备的日常保养和维修工作,定期检查设备的安全状况和财物按规定存放的数量。
五、严禁非工作人员随意进入重点部门和部位。
六、单位治保会人员要对重点部门、部位常巡查、勤查看、细防范,发现问题要立即处理并及时通报有关职能部门。
七、定期对重点部门和部位进行全面检查,遇节假日增加检查次数,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堵塞漏洞、消除隐患。
八、重点要害部门工作人员要做好有关保密工作,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本部门、本部位的情况。
现金、票据、印鉴、有价证券等重要物品使用、保管、储存、运输安全管理制度
一、公司的现金、票据、有价证券由公司财务科统一管理,千元以上资金往来应使用支票或转账。
发工资需提取大笔现金时要专人专车,并在当天发放完毕,财务科严禁存放大笔现金或有价证券。
二、严禁职工将现金、手机、金银饰品、有价证券等贵重物品存放在办公室、更衣室或带进澡堂,违规存放或带进造成丢失被盗,概由本人负责。
三、各类印鉴使用部门要有专人管理,严格使用批准手续,使用印鉴必须登记。
严禁滥盖空白函件或滥用印章,带有印章的作废文件一律粉碎,不得外流。
四、稀有贵重金属、昂贵家电和办公通讯设备,要指定专人使用管理,并建账登记,人员变动要做好交接。
消防、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1、认真学习并坚决贯彻执行《消防法》,对消防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防微杜渐。
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认真贯彻落实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
2、财务室、档案室、民用爆炸物品仓库等重要场所,一律严禁烟火。
3、不得私自接用电源线路,如确有需要,经请示单位领导批准后,请专业人员规划、实施。
4、安全科、选厂办公室组织开展公司日常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演练。
5、保卫人员定期开展消防检查、巡查工作,消除火险隐患。
6、定期对技防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完好有效。
7、一旦发生火灾,公司治保委员会组织力量扑救火灾,保护职工,保护现场,配合消防部门查处火灾事故。
治安防范教育培训制度
为确保公司全体职工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制定本制度。
1、公司要及时传达上级有关治安防范工作方面的文件精神,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做好统一部署。
2、公司每月召开的职工会议,要根据内外环境和季节的变化对职工进行安全意识教育,内容包括:
交通、消防、社会治安、食品卫生及传染病预防教育;自然灾害安全、防触电、防溺水、防煤气中毒安全教育及生活中各类灾害的安全教育。
3、监督施工现场安全措施的实施,发现违规现象要给予制止和纠正,严格执行“两穿一戴”,禁止施工人员使用不合格的安全工具和劳动保护用品。
4、公司每年要对全体职工进行至少一次的法制教育,提高广大职工的法制观念,提高职工依法执业的意识,有效杜绝违法犯罪事件的发生。
5、单位在节假日和各种大型活动前要做好安全教育和安全预防工作,并有预防措施和应急措施。
发生治安案件、涉嫌刑事犯罪案件报告制度
一、安全事故和刑事、治安案件报告工作落实到人,并制定出工作职责,做到信息畅通,处置及时,使单位在发生安全事故和刑事、治安案件后,能得到及时处置,把事故损失控制到最低限度。
二、单位内部发生治安案件、涉嫌刑事犯罪案件时:
1、应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2、及时组织人员保护好现场,控制和防止犯罪嫌疑人逃匿。
3、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对案件的查处工作。
4、认真做好抢救、善后工作,防止事态扩大,堵塞漏洞,加强安全防范措施。
三、安全事故和刑事、治安案件“零报告”制度。
公司各部门发生安全事故和刑事、治安案件后除按要求上报外,每个季度以厂、科室为单位上报一次安全事故和刑事、治安案件统计表,如未上报此表的,将视为无安全事故和刑事、治安案件发生。
各部门应将全年的安全事故和刑事、治安案件情况进行统计汇总,于每年12月10日前上报治保会办公室(安全科办公室)。
四、公司安全事故和刑事、治安案件报告的责任追究制度。
凡发现漏报、瞒报或不报的,将予以通报批评,被省、市领导及上级主管部门追报的,造成负面影响的,直接追究责任者的相应责任。
经查实后,做如下处理:
1、厂、科室的主要负责人在本年内不得评选为先进工作者,所在部门不得评为先进单位;
2、酌情扣除年度经济考核评估的安全分值。
治安保卫工作检查、考核及奖惩制度
一、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治安保卫工作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和治安防范工作中的漏洞及其它不安全因素。
二、认真做好记录,定期进行公司治安环境分析,若发现存在治安隐患,要及时、全面落实各项安全保卫措施。
三、建立和完善各项考核及奖惩,具有下列事迹之一的行为,由公司给予表彰和奖励:
1、执行安全保卫制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成绩显著的;
2、发现并制止违法犯罪行为,事迹突出的;
3、避免治安灾害事故发生或在抢险救灾中事迹突出的;
4、协助公安机关侦破案件事迹突出的;
5、在安全保卫工作中认真负责、忠于职守、成绩显著的。
四、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行为,由公司责令限期整改、通报批评,给予主要责任人、直接责任人行政处分;违反治安管理规定,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忽视安全保卫工作,致使公司内部治安秩序混乱,经常发生违法犯罪活动的;
2、安全防范措施不落实,造成治安灾害事故的;
3、违反安全保卫制度,致使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损失的;
4、发现重大隐患不及时报告或能消除的隐患不及时消除的;
5、对发生的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隐瞒不报的;
6、妨碍保卫人员履行职责或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公务的。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本公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工作,预防、控制和消除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可能造成的危害,保障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危险物品是指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有腐蚀特性,能对人员、设施、环境造成伤害或损伤的物品。
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物品和腐蚀物品等。
(我公司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为:
炸药、雷管、氧气瓶、乙炔瓶、柴油、选矿及化验药剂等。
)
1、储存、使用人员必须熟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性能,掌握个人防护和安全操作方面的知识,防止造成人身伤害或污染;
2、储存、使用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应穿戴好必要的防护用品,并按有关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3、根据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种类、特性,在库房等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安全设施、设备,并按照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符合安全运行要求;
4、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储存量和用途如实进行记录;
5、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内,储存方式、方法与储存数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由专人管理。
篇二:
单位内部治安保卫管理制度
门卫、值班、巡查制度
(一)门卫制度
1、门卫人员必须身体强壮、责任性强、不得使用老弱病残人员担任门卫工作。
2、门卫人员当班期间严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做到进出车辆、物品、客人有登记。
3、夜间不准睡觉,定时巡查,发现可疑情况立即向值班领导报告,发生案件应迅速拨打110,不得延误。
4、不准在门卫室进行打牌等妨碍门卫的活动。
(二)值班制度
1、每天确定一名领导带班,一名部门领导和一名工作人员值班,负责检查、处理日常安全保卫工作。
2、值班时间为每天早8点至次日8点。
3、值班人员必须按时交接班,不准迟到早退,有事不能值班者,经单位领导批准后找人替班。
4、值班人员值班期间要认真履行职责严禁喝酒、玩牌等违纪行为。
5、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坚持重大事情请求报告制度。
(三)、巡查制度
1、值班、门卫人员对巡查目标定进巡查,反之被盗和破坏事故发生,力争抓获犯罪分子,并及时报警,同时要保护好现场,等领导和公安人员到场后,及时提供有关情况。
2、对于违反规定者,要当场予以制止和批评,对不服从管理,无理职闹者,送交有关部门处理。
3、熟悉消防设施、器材的分布情况,掌握使用方法,发生火灾及时扑救、报警。
4、巡逻时间不得作任何影响和违反履行职责的行为,特别是夜间不许睡觉。
5、做好巡逻记录,按时交接班。
工作、生产、经营、教学、科研等场所的安全管理制度
1、定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安全防范知识,加强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2、干部职工要认真遵守各项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制度。
3、适时开展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对重点保山要严格落实管控措施,严防进京上访闹事事件的发生。
4、各部门每天早晨上班对本部门要开展班前安全检察,发现发生被盗案件及时向分安机关报案,并保护好现场。
5、各部门每天晚上下班要坚持打扫卫生,切断电源,关好门窗,搞好安全检查,确保无隐患后方可离岗下班。
6、门卫、值班人员严格遵守门卫、值班、巡查制度。
7、个人现金和贵重物品不准存放在机关内。
8、禁烟场所严禁吸烟和运用明炎。
9、加强消防器材、设施的配置、保养和管理,定期检查,保证处于良好状态。
10、机关的安全防范工作,由保卫科负责日常监督、指导和检查。
现金、票据、印鉴、有价证券等重要物品使用、保管、储存、运输的安全管理制度;
1、财务室的房屋、门窗要安全牢固,现金、票据、印签必须存入保险柜内、印章、票证应分开存放,保险柜钥匙要专人随身携带。
2、对票据坚持检查复核制度,防止被盗,受骗等。
3、过夜现金不准超过限额,超过时必须由二人以上看守。
4、存取大额现金必须二人以上同行并有汽车接送。
5、财会人员下班时,对报警器进行布防,关锁好门窗。
单位内部的消防、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禁烟场所严禁吸烟和动用明火。
2、允许吸烟场所应设置烟灰缸,烟头熄灭后放入烟灰缸,严禁乱扔烟头。
3、门卫、值班人员不准躺在床上吸烟。
4、各部门因检修需要动用明火的,应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用,结束后申请部门应认真清理现场,确保无火灾隐患方可离开现场。
5、配足、配齐消防器材、设施并加强保养和管理。
6、干部职工要加强消防意识、技能的学习和训练,达到三懂三会。
7、一旦发生火灾,应立即报警,并按火灾扑救预案实施扑救。
(二)
1、坚持对干部职工、司机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加强遵守交通法规的自觉性。
2、干部职工的自行车、摩托车、电动车,必须存放在车棚内,摆放整齐,加锁防护。
3、司机要认真遵守交通法规,不酒后驾车,不带病开车,不开斗气车、英雄车。
4、车辆外出停放时要严加看守或锁好车门,重要物品要随身携带,不要放在车上,以防被盗。
5、机动车不再单位外过夜,收车后停放在车库,并销好车门。
治安防范教育培训制度
1、坚持经常性治安防范教育,向广大干部职工大力宣传治安防范法律法规、治安形势、治安防范的重要性,提高治安防范的自觉性和技能,更好的做好各项治安防范工作。
2、治安防范教育,具体由保卫科和各部门组织实施。
3、保卫、保安、财会等特殊工种人员,坚持参加相关部门组织的治安防范培训的上岗证方可上岗。
单位内部发生治安案件、涉嫌刑事犯罪案件的报告制度
1、加强安全保卫工作,认真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有效节制治安、刑事案件和安全事故的发生。
2、一旦发生汉安,刑事案件或安全事故,力争第一时间报告单位领导,并及时报警。
3、认真保护案发现场,疏导围观人群,确保秩序井然。
4、有效控制犯罪嫌疑人,如果犯罪嫌疑人逃跑,及时向警方提供嫌疑人相关体貌相关体貌特征和其它证据。
治安保卫工作检查、考核及奖惩制度
(一)安全检察制度
1、各部门坚持班前班后安全检查,检查中不留死角,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做好记录。
2、保卫科每月一次安全检查,主要检查各项安全保卫制度措施是否落实,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各部门日常安全检查记录。
3、单位领导每季度进行一次安全检查。
4、坚持重大节日安全检查。
5、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一时整改不了的,在采取有效安全措施的基础上,限期整改。
(二)、治安保卫工作考核、奖惩制度
1、考核时间:
每年12月底
2、考核内容标准:
年度治安保卫责任书确定的内容标准。
3、考核实施:
由考核领导小组负责。
考核领导小组由分管治安保卫工作的领导任组长,保卫科任副组长,保卫科其它人员为成员。
4、考核方法:
每年12月底由考核领导小组深入各部门按考核内容标准逐条项进行考核打分。
5、奖惩办法:
(1)、考核成绩获前三名的部门由单位予以表彰,颁发奖状和奖金1000元;先进个人由部门推荐,报考核小组审批,颁发证书和资金500元,并由单位推荐上级有关部门评优。
(2)违反治安保卫制度规定,导致发生各类案件、事故,根据情况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直至开除处分。
其它有关的治安保卫制度
保密制度
1、加强干部职工的保密教育,增强保密观念,自觉遵守保密规定。
2、各部门要加强文件管理,按程序操作,不准擅自拆阅、转交和乱放文件,不准将机密文件带出单位。
3、不准用单位电话或在公共场所谈论秘密事项。
4、各部门人员不准随便串科室、翻阅其他科室资料。
5、单位领导和机关人员的家庭住址、电话,未经本人同意不准随意告诉他人。
6、遇有机密文件丢失或发生泄密情况,要及时向领导报告,采取措施,消除不利影响。
篇三:
单位内部治安保卫管理制度
为了维护公司内部治安和正常的工作秩序,预防、减少违法犯罪行为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保护公司财产和职工的生命安全,保障事业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单位的治安保卫工作,贯彻“预防为主,确保重点,打击犯罪,保障安全”的方针,实行综合治理,建立并落实治安保卫责任制。
二、成立内部治安保卫领导小组,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对单位治安保卫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三、单位治安保卫的主要措施是:
1、向工作人员经常进行法制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警惕,积极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2、做好防盗、防火、防治安灾害事故的工作,加强对要害部位和重点部位的保卫,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四、公司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和健全治安保卫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治安保卫任务的完成。
五、建立由一把手负总责的治安保卫责任制,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管理,日常工作由办公室负责。
六、公司内部治安保卫领导小组的职责:
1、组织制定和实施治安保卫工作计划,动员各方面的力量,完成公司内部的治安保卫任务;
2、组织制定安全保卫制度,开展治安教育和治安检查,对本单位突出的治安问题或重大隐患,进行专项治理;
3、定期听取保卫工作情况汇报,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4、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决定本单位的奖惩事项;
七、违反本制度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科室或个人,由领导小组给予通报批评或者其他处理:
1、忽视治安保卫工作,致使单位发生刑事案件、治安灾害事故或其他治安问题严重的;
2、对指出的治安隐患不及时整改,致使国家、集体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损
3、拒不执行治安保卫任务的;
八、违反本制度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工作人员,由领导小组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
1、保卫人员和值班、守护以及其他有关人员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挟嫌报复的;
2、故意阻挠、破坏治安保卫工作开展的;
3、对发生的案件、事故隐瞒不报,弄虚作假的。
上述行为违反治安管理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亲例》的有关规定处罚;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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