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初中毕业生统一.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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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初中毕业生统一
关于2007年初中毕业生统一
考试暨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
我市2007年初中生毕业考试暨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继续实行初中毕业考试、公办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五年制(小教、幼教)高职专科统一考试、分类分批录取的办法。
现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组织领导及分工
为了加强我市2007年初中毕业生统一考试暨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泸州市2007年初中毕业生统一考试暨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袁华滨
副组长:
周亚琼许建国刘林赵耀
成员:
巫道祥于贵英赵俐许平王定七
胡晓光杨郁龙建国
领导小组负责我市初中毕业生统一考试暨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
刘林
成员:
巫道祥于贵英许平王定七胡晓光
杨郁龙建国向蓉黄永平康晓云
市教育局基教科负责组织报名、填报志愿、命题、制卷、考试组织、评阅试卷、成绩合成管理、成绩发放以及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市教育局职成教科、市招办负责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市招办负责五年制(小教、幼教)高职专科和三年制普通中专、成人中专的招生录取工作;市教育局体卫科负责体育考试工作;市教育技术装备管理所负责理化实验操作考核工作;市教科所协助基教科做好命题、制卷、阅卷和成绩统计工作;市教育局大中专招生纪检组和市教育局监察审计科负责违纪查处工作。
二、报名工作
1、报考条件
报考普通高中的条件:
应届初中毕业生以及未满十八周岁(一九八九年九月一日以后出生)的往届初中毕业生以及同等学力的青少年均可报考。
报考中等职业学校、五年制小教、幼教、高职专科的条件:
初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未婚,年龄不超过二十五周岁(一九八二年九月一日后出生)的公民均可报考;报考成人中专学校、成人中专班的考生年龄、婚否不限。
户籍是省外的考生报考普通高中只能作为借考生参加我市普通高中的择校录取。
2、报名办法
凡参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往届生及同等学力的社会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凭《身份证》或户口薄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区)教育(教科)局设置的报名点报名。
报考公办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五年制大专和只参加毕业考试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由所在学校办理集体报名手续。
考生报名时,必须填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生报名卡》,交户口簿或身份证复印件,交近期一寸正面半身免冠同底相片三张(准考证及存根各一张),交缴报名考试费。
往届生及同等学力的社会考生还要交验学历证明和身份证或户口薄。
3、报名时间:
四月十八日至四月二十日。
4、报名考试费的收取及使用管理
各县区、学校必须严格按《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规范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报名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川物函[2006]72号)和《泸州市教育局关于加强2006年初中毕业生统一考试暨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名考试经费管理的通知》(泸教办函[2006]72号)的规定进行收费。
其经费本着以考养考的原则,统一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各县(区)教育(教科)局和有关学校在考生报名时严格按照有关文件收取报名考试费,不得擅自制定收费项目或提高标准乱收费。
三、填报志愿
《四川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生志愿卡》上印有三个类别的志愿,即普通高中类志愿,五年制(小教、幼教)高职专科类志愿,中等职业学校类志愿,其中:
五年制(小教、幼教)高职专科类志愿与省级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志愿互不兼报,可与一般普通高中和三年制中职学校志愿兼报。
三个类别的志愿填报时间统一确定为5月15日至17日。
具体的志愿填报按招生政策和志愿卡背面的《填报须知》要求进行,填卡必须由考生本人亲笔填写,不准代考生填写,志愿填报完毕后,考生本人要在志愿卡上相应栏目处亲笔签字,志愿一经填定,任何人不得再作改动。
凡是考生本人未亲笔签字的志愿卡作废,责任由考生负责。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生志愿卡》上的第一排志愿是普通高中类志愿。
该类志愿分为三个批次,共七个志愿(四个正取生志愿,三个择校生志愿),考生可以自主选择填报其中的一个或兼报几个志愿。
“第一批次”栏的“一志愿”,考生可以填报第一批招生学校中的一所学校;如果愿意择校就读第一批招生学校,且愿意交纳择校费的考生,在第一批栏的“择校志愿”处可填报第一批招生学校中的一所学校。
“第二批次”栏的“一志愿”处,考生可以填报第二批在本县区内有招生计划的招生学校中的一所学校,如果愿意择校就读第二批招生学校,且愿意交纳择校费的考生,在第二批栏的“择校志愿”处可填报第二批招生学校中的一所学校;“第三批次”栏的“一志愿”、“二志愿”处,考生可以分别填报在本县区第三批招生的两所学校,如果愿意择校就读第三批招生学校,且愿意交纳择校费的考生,在第三批栏的“择校志愿”处可填报第三批招生学校中的一所学校。
户籍是省外的考生报考普通高中只能填报“择校志愿”。
天立国际学校、泸州十二中、龙马潭区城北中学、泸州高中合江分校、泸州二中附属古蔺实验学校考生填报泸州高中、泸州二中志愿享受江阳区考生待遇,参与划线录取。
民办普通高中招生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实行自主招生,招生方案报市教育局备案,鼓励考生报考民办学校。
凡是既报考民办普高又报考公办普高且被民办普高录取的考生,于6月24日前已到民办学校缴费注册登记者,市教育局在组织公办普高录取时,不再列入公办普高的划线录取,未到民办普高学校缴费注册登记者,市教育局在组织公办普高录取时,将该部分考生列入划线录取。
民办学校务必于6月25日上午9时前将已录取且缴费注册的学生名册、缴费原始存根和与学生、家长签订的就读协议书,报市教育局基教科核查。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生志愿卡》上的第二排是五年制(小教、幼教)高职专科招生志愿。
考生可以选报两个五年制小教、幼教专科志愿和两个五年制高职专科志愿。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生志愿卡》上的第三排起志愿是中等职业学校志愿,该类志愿分为四个志愿,国重职高栏只有一个志愿,中职学校栏有三个志愿,中职学校含职业高中、普通中专、师范学校、成人中专、技工学校,考生可以自主选择填报其中的一个或兼报几个志愿,每一个志愿只能填报一所学校。
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招生办公室、考生毕业学校应全面宣传介绍今年我市的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五年制(小教、幼教)高职专科招生政策,要召开考生及家长填报志愿动员大会,做好考生志愿填报指导工作。
在志愿指导工作中,要充分尊重考生的知情权、选择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指定或限制考生填报升学志愿,不得涂改考生志愿,违者将受到严肃查处。
四、统一考试
我市2007年初中毕业生统一考试暨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考试由文化考试、体育考试、实验操作考试三部分组成。
1、文化考试。
1)文化考试科目:
语文、数学、英语、理科综合(物化生合卷)、文科综合(政史地合卷)五科。
2)命题范围:
试题命制以现行应届初中毕业生所学教材和教育部制订的《全日制义务教育课程标准》规定的教学内容和教学要求为依据,各学科的命题范围及占分比例以市教科所编印的《泸州市2007年普通初中毕业暨升学考试说明》为准,努力体现新课程的要求。
3)学科分值设定:
语文、数学、英语、理综、文综都由A、B卷构成,A卷为初中毕业会考卷,也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的组成部分,B卷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加试卷。
只参加毕业考试的考生只需完成A卷,A卷各科分值为100分,考试时间是语文、数学、理科综合各120分钟,英语、文科综合各90分钟。
要参加升学考试的考生必须加试B卷,加试时间为30分钟。
B卷理科综合分值为85分,B卷其他各科分值为50分。
体育考试成绩30分。
实验操作考试成绩物理8分、化学7分,合计15分。
只参加毕业考试的考生得分为A卷的各科成绩与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成绩之和,满分为515分。
参加升普高、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考试的考生得分为考生每科A卷成绩的50%,加上每科B卷的成绩,再加上体育考试成绩和实验操作考试成绩,满分为580分。
4)统一考试时间:
六月十一日至六月十三日。
时间
科目
日期
上午
下午
六月十一日
星期一
9:
00-11:
30
语文
15:
00-17:
30
理科综合
六月十二日
星期二
9:
00-11:
30
数学
15:
00-17:
00
文科综合
六月十三日
星期三
9:
00-11:
00
英语
5)考务工作:
考试的组织工作,由市、县(区)教育(教科)局按照《泸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务工作细则》规定的要求组织实施。
6)考查科目:
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以及地方课程、校本课程等不统一进行学业考试,由学校组织考查,考查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并作为衡量学生能否达到毕业标准的依据之一。
7)毕业办法:
初中毕业生符合以下三个条件方可毕业,一是文化考试合格。
学生在参加文化考试后,其A卷的成绩作为毕业的主要依据之一,各学科均合格者在学业上达到毕业要求。
A卷不合格者,应参加学校组织的补考。
二是考查科目合格。
三是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等级为C等以上(含C等)。
8)成绩呈现方式:
初中生毕业考试成绩以等级方式呈现,分为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个等级。
升学考试成绩以分数呈现。
2、体育考试。
为了进一步搞好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体育考试工作,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改革四川省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内容和方法的通知》(川教函[2004]8号)要求,规范和完善体育考试的组织实施,加强对考务安全工作的管理,今年的体育考试规定如下:
①凡报考高中阶段各级各类学校的初中毕业生,均应参加体育考试,体育考试的项目为五项(即身高标准体重4.5分、肺活量体重指数4.5分、台阶试验6分、立定跳远9分、坐位体前屈6分),满分为30分。
②每生考试的全部项目必须在一天以内完成,并将考生体育考试成绩公示。
③切实加强安全措施,制定安全保障预案,所有参加升学体考的学生在体育考试前必须进行体检,对患严重疾病或身体过于肥胖、瘦弱以及不适宜参加剧烈运动的考生,经本人申请,出示医院证明,经县(区)教育(教科)局批准可以免试,体育成绩以14分计入总分,各学校应组织学生积极锻炼身体,增强体质,特别是台阶试验一项,应多组织练习,经体检患有心肺疾病的考生,禁止参加本项考试。
④考试时间:
五月二十日前完成,其具体时间安排由各县(区)教育(教科)局自定。
四月十五日前将各县(区)体考时间安排报市教育局体卫艺术科。
⑤体育考试的报名及分组均按考生文考报名时的报名号排序,体考成绩由各县(区)教育局组织人员制成数据库光盘(数据库字段名为中考报名号、姓名、性别、毕业学校、体考总分)。
各县(区)务于五月三十日前将光盘报市教育局体卫艺术科,待审查合格后交市教育局进行成绩合成。
⑥按《关于下发全国贯彻实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工作研讨会纪要及工作要求的通知》(川教函[2004]286号)和《关于印发2005年四川省学生体质健康调研实施方案的通知》(川教[2004]315号)规定,初中升学体育考试必须使用省教育厅准入的厂家生产的智能性产品,确保考试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原则,以便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与全国联网,进入教育部数据库管理。
⑦各县(区)应成立体育考试领导小组,负责本县区的体考工作。
届时,市里将派出巡视员指导和协助各县(区)开展工作,年终市教育局将对县区体考工作进行总结表彰。
3、实验操作考试。
为了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培养考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学理科实验操作考核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05]66号)精神,就今年我市的实验操作升学考试工作的有关事宜补充规定如下:
①凡参加升普高、职高和高职(五年制)的初中毕业生均应参加实验操作考试。
按省上规定只考物理、化学实验操作升学考试,其分值按物理8分、化学7分,两科满分为15分,计入升学考试成绩。
②考试时间:
实验操作考试时间统一安排在5月8日至5月20日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各县(区)教育局自定,并报市实验操作考试领导组办公室备案(市技装所)。
③命题:
按照省教育厅技装处制订的考试试题范围,由市技装所统一命题、印发考试试题、印制试卷,在规定的时间内发到各区县和学校。
④成绩上报:
实验操作考试成绩,均按考生文化考试的报名号排序,由各区县组织人员按要求将实考成绩录入后,刻成fox数据库光盘(含中考报名号、姓名、毕业学校、物理、化学分数及总分),于6月5日前将光盘报市实验操作考试领导组办公室(市技装所),待审查合格后交市教育局进行成绩合成,并报省教育厅技装处备案。
⑤考点设置:
本着就近、方便考生的原则集中设置考场(点),考场(点)设置原则上为1所中学为1个考场(点),各考场(点)学校按照考试试题物理、化学各准备12—24组的分组实验,要求实验仪器设备、器材、药品齐全、充足、完好。
⑥教师监考:
不准本校教师监考本校考生,全市统一实行一监二制或一监三制和主监考制,即:
一个教师对应监考二名学生或三名学生,监考教师扣分,必须在考生卷面上注明扣分点,当场记分,由考生签字确认后,再由主监考教师签字确认,同时组织工作人员对该校实考成绩进行当场汇总,并对该学校考生成绩进行公示。
⑦考试:
考试采用两次点名制,即:
考前20分钟和考试开考前各点一次名,每科考试时间为10分钟,考试试题由学生随机抽签确定。
⑧考务:
各考场(点)设考场(点)主任1人,副主任1人,主监考教师2人,监考教师及领队考务安全等人员若干名。
⑨搞好实验操作考试安全工作,做到安全第一。
4、艺体特长生术科考试。
为了进一步加强艺体特长生招生工作管理,今年全市艺体特长生术科报名考试统一进行。
面向全市招收艺体特长生的学校有泸州高中、泸县二中、泸州二中、泸州外国语学校和承担四川省第十一届运动会比赛项目的学校(泸县五中、泸县一中、泸县四中、泸州十七中、泸县六中、榕山中学、天星影视学校、少岷职校、飞龙文武学校、叙永一中、古蔺中学、泸化中学、石油中学),这些学校定于五月七日报名考试,考生只能报考其中一所学校,不得兼报,否则取消其录取资格,责任自负;其余各校定于五月八日进行艺体特长生术科报名考试。
艺体特长生术科考试报考学校必须与志愿卡上填报的志愿学校相同,否则,视为考生自动放弃艺体特长生录取资格,责任自负。
术科考试期间,体卫艺术科将派人进行巡视并对术科考试成绩合格者抽查。
请各校将艺体特长生术科考试合格者名单制成数据库光盘,数据库字段名为中考报名号、姓名、性别、毕业学校、术科成绩(术科成绩以百分制表式),于5月30日上交市教育局体卫艺术科。
五、评卷工作
我市2007年初中毕业生统一考试暨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评卷工作由市教育局基教科具体组织实施。
基教科根据工作量和时间要求,按照《泸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工作细则》的有关评卷要求,选聘好各科评卷教师,按学科分主、客观题分别评阅,并认真做好试卷评阅、统计、登分、质检、抽样分析、成绩合成等工作,确保评卷工作质量。
为接受社会监督和检查,考生可查分。
成绩通知后,要求查分的考生在三日内到县(区)教育局基教科(股)登记,县(区)教育局基教科(股)根据考生的要求填写“查分登记表”(按准考证号分科由小号到大号排序)汇总后,按评卷场规定的时间派人到评卷场查分,查分结果由县(区)教育局基教科(股)通知考生本人。
六、加分政策
市、区县级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烈士子女、驻泸部队副团职以上领导干部子女、归侨子女、艺体尖子、科技发明创新大赛获奖者享受加分优惠政策,具体规定见附件五。
报考五年制高职和普通中专加分政策按《四川省2007年普通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实施规定》办理。
若考生可享受多项加分政策,只能享受一项最高值的加分,不得累计加分。
享受加分考生名单必须在校内和教育网上公示三天以上。
各区县将艺体尖子、科技发明创新大赛获奖者享受加分的考生名单制成数据库光盘(数据库字段名为中考报名号、姓名、性别、毕业学校、加分值、加分原因),并于5月25日将光盘和获奖证原件证明材料上交市教育局体卫艺术科,经审查后予以加分。
享受其他加分政策的考生在报名时填涂加分信息,并上交相关材料复印件,由各区县教育(教科)局负责审核。
七、录取工作
2007年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按志愿填报、分批择优录取、统一调配的原则进行,实行程序公开,阳光操作,名单公示,社会监督,确保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公正、公平、公开。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分三个批次进行。
第一批是普通高中的录取,第二批是五年制(小教、幼教)高职专科录取,第三批是中等职业学校录取。
1、普通高中录取。
公办普通高中将严格按志愿批次、志愿顺序和分数由前到后择优依次录取,前一志愿已被录取的后面志愿不再录取,前一志愿未被录取又达到后一志愿学校分数线的由后一志愿学校录取。
公办普通高中的正取生与艺体特长生的录取同时进行。
考生如果填报了“择校志愿”处志愿,一旦被录取,后面的学校志愿不再录取,且必须按该校择校费收取标准交纳择校费(各类学校择校费标准请见《泸州市2007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考指南》);如果未被录取,不影响后面志愿的录取。
公办普通高中统一录取的通知书套印有“泸州市教育局中学学籍管理专用章”。
公办普通高中录取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六月三十日前分批次集中到统一的录取场进行。
国家级示范高中录取要求学生的基础性发展目标等级必须是B等以上,省、市级示范高中录取要求学生的基础性发展目标等级必须是c等以上。
艺体特长生录取以术科成绩为主,文化成绩最低录取分数线不得低于录取学校普通考生分数线的70%,录取时不分专业,按术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面向全市招生的学校在其他县区最低录取分数线原则上不得低于该招生学校所在县区内的最低录取分数线,如果该招生学校在其它县区未录满的计划指标调到本县区内录取。
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择校生最低录取分数线原则上不得低于该校正取生最低录取分数线60分。
普通高中录取后在录取场当即办理高中学籍,并在媒体上向社会公布。
2、五年制(小教、幼教)高职专科录取。
五年制小教、幼教、高职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由市招委根据省招委下达的五年制小教、幼教、高职专科招生规模数,按1:
1.5的比例拟报录取控制分数线,经省录取领导小组审定后向社会公布,并由省招委办公室统一组织录取。
3、中等职业学校录取。
该批次录取不再划录取控制分数线,学校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三年制普通中专、师范学校、成人中专的招生录取按省、市招办相关招生录取规定执行,由市招办制定录取办法,统一组织录取。
凡兼报的不同类别志愿的考生,报考前一类别的志愿已被录取的考生后一类别的志愿不再录取。
依据《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普通高中招生按市教育局审核的招生方案自主招生,自行录取,八月底前将录取学生的有关情况报市教育局,办理学籍。
八、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确保招生考试任务的圆满完成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由于考生人数多,年龄小,考点分散,考试的组织、管理难度较大。
因此,各县(区)教育局要高度重视,县区教育(教科)局局长是第一责任人,负直接领导责任,分管副局长负具体领导责任。
各县区教育局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周密安排。
要组织有关部门就考点设置,试卷的安全保密、保卫,考生的食宿卫生、交通安全,考场的供水供电,邮电通讯以及社会治安等重要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分工负责,做到心中有数,做好全方位的准备。
要加强对考生的考风考纪教育,选聘培训好监考教师。
要严格考试管理,杜绝考试过程中出现泄、失密事件和雷同卷的发生。
附件一:
泸州市2007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表
附件二:
泸州市2007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表
附件三: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代码及招生批次
附件四:
初中毕业生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要求
附件五:
泸州市2007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加分规定
附件六:
泸州市2007年中考列入艺体科加分的比赛一览表
附件七:
艺术特长生、体育竞赛优胜者、科技特长优胜者登记表
单位
正取人数
择校人数
招生总数
在各县区招生的普通生数
特长生数
正取生合计
江阳区
龙马潭区
纳溪区
泸县
合江县
叙永县
古蔺县
面向全市
面向本县区
泸州外国语学校
475
30
30
30
40
50
50
30
735
315
1050
泸州二中
440
30
30
30
40
50
30
50
700
300
1000
泸州高中
695
30
30
50
10
50
50
30
945
405
1350
直属学校合计
1610
90
90
110
90
150
130
110
2380
1020
3400
实验中学
740
15
15
20
20
20
20
50
900
100
1000
石油中学
310
12(田径、乒乓)
18
340
60
400
泸州十中
350
350
50
400
江阳区合计
1400
15
15
20
20
20
20
12
68
1590
210
1800
泸州十七中
470
25(举重、柔道)
25
520
60
580
泸化中学
15
640
15
20
20
20
20
12(足球)
38
800
200
1000
天立公助班
90
90
90
龙马潭区合计
15
1200
15
20
20
20
20
37
63
1410
260
1670
纳溪中学
15
15
1270
20
20
20
20
70
1450
100
1550
护国中学
400
30
430
20
450
纳溪区合计
15
15
1670
20
20
20
20
0
100
1880
120
2000
泸县一中
15
30
15
731
20
20
20
12(摔跤)
33
896
384
1280
泸县二中
50
30
30
685
40
40
40
30
945
405
1350
泸县四中
15
15
15
761
20
20
20
12(排球)
18
896
384
1280
泸县五中
15
15
15
721
20
20
20
15(射箭)
55
896
384
1280
泸县六中
888
12(女排)
900
40
940
泸县九中
850
850
200
1050
泸县合计
95
90
75
4636
100
100
100
81
106
5383
1797
7180
合江中学
915
30
945
405
1350
马街中学
622
120
742
318
1060
白沙中学
450
450
450
榕山中学
330
12(女足)
18
360
20
380
九支中学
180
180
180
先市职高
180
180
180
合江县合计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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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 初中毕业生 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