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服务贸易案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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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服务贸易案例
国际服务贸易案例
案例1WTO服务贸易第一案——2004年美墨电信服务案
【概要】
2004年,WTO专家组审结了美国与墨西哥之间的一起关于电信服务贸易的争端,该案是WTO建立以来处理的第一个关于服务贸易的争端,其争议焦点是WTO历来十分关注的电信服务。
由于无论在GATT还是WTO体制内,服务贸易领域在本案之前没有任何争端解决的先例可循,本案专家组报告的分析思路及其对有关文件的解读具有重大的参考价值,并在一定程度上具有开创性意义。
【案情】
1997年之前,墨西哥的国内长途和国际电信服务一直由Telmex公司所垄断;1997年之后,墨西哥政府授权多个电信运营商可以提供国际电信服务,但根据墨西哥国内法,在国际电信市场上对外呼叫业务最多的运营商有权利与境外运营商谈判线路对接条件,而Telmex公司作为墨西哥对外呼叫业务最多的运营商,自然就享有了该项谈判权利,事实上就拥有了排除外部竞争者的权力,从而引发了希望大举进入墨西哥市场的美国电信业巨头的不满。
2000年8月17日,美国以墨西哥的基础电信规则和增值电信规则违背了墨西哥在GATS中的承诺为由,向墨西哥提出磋商请求,之后,美墨双方进行了两次磋商,但未能达成共识。
2002年4月17日,根据DSU第6款,成立了专家组,因双方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就专家组的组成达成一致,2002年8月26日,WTO总干事最终任命了以Ernst-UlrichPetersman为首的三人专家组。
另有澳大利亚、巴西、加拿大、欧共体、古巴、日本、印度、危地马拉、洪都拉斯和尼加拉瓜等十国提交了他们的书面意见。
专家组分别于2003年11月21日和2004年4月2日提交了中期报告和最终报告,2004年6月1日,经过再次磋商,墨西哥放弃了上诉,正式接受了专家组的最终报告,并最终就此电信服务争端与美国达成协议。
协议中,墨西哥同意废除本国法律中引起争议的条款,并同意在2005年引进用于转售的国际电信服务;美国同意墨西哥继续对国际简式电信服务进行严格限制以组织非授权的电信传输。
【分析】
本案涉及的电信服务是WTO体制的服务贸易中一直以来的重要领域,它不仅涉及微观层面的两成员电信商之间的贸易条件,也涉及宏观层面一成员调整其引进国外电信服务的许可、竞争等方面的政策。
面临日趋激烈的电信业的竞争,我国政府和有关电信服务企业还应努力熟悉GATS下争端解决机制,勇敢面对潜在的一些争端,争取使我国电信服务企业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争得一席之地并获得长足的发展。
应按GATS及其有关电信服务的附件的要求和中国电信改革开放的方向,加快制定和出台有关的电信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完善的电信服务贸易方面的法律体系。
案例2印度发展软件外包成功的启示
【概要】
全球服务外包的迅速发展给发展中国家带来了新的机遇,引起了各国的密切关注。
在此方面,印度前20家软件公司贡献了印度软件服务总出口额的42%,其平均出口额是1.66亿美元,且其行业协会———印度全国软件与服务公司协会(NASSCOM)以涉及面广、参加企业众多而闻名于世。
【案情】
作为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最早的国家之一,印度发展服务外包之所以能够取得成功,关键在于以下方面:
(1)合理的业务选择。
在印度国内,长期以来软件服务市场属于买方市场,严重供过于求。
一方面,由于政府政策的鼓励,软件研发迅速发展。
另一方面,印度国内基础设施薄弱。
2000年,印度全国只有124万台个人电脑,人均拥有量居世界最低国家之列;每千人电话线拥有量只有8条,远远低于发达国家,甚至低于发展中国家的平均水平。
因此,国内难以消化的软件供给,只能寻求国外市场。
而此时的美国经济连续出现强势增长,需要大量的软件供给,部分企业开始将非核心的软件研发业务外包出去,以降低成本、提高核心竞争力。
印度软件业正是把握住了这一机遇,大力发展对美国的软件外包。
以软件外包为切入点,印度国内软件业供过于求的压力找到了释放的途径,从而形成了“研发促成软件外包、软件外包带动研发”的良性循环。
(2)准确的市场定位。
准确定位承接服务外包市场是印度服务外包得以迅速发展的关键因素。
实践证明,印度做出了正确的选择:
以与本国有密切联系的美国作为承接对象。
这种联系一方面表现在,印度文化深受英语国家的影响,在文化上与美国有“认同感”;另一方面,印度的许多软件开发人员都有在美国研发的经历,了解美国IT技术发展的状况以及外包的技术取向,很多外包业务甚至都是“将在美国的工作带回到印度来做”而形成的。
(3)完备的政策体系。
印度政府为服务外包的迅速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到“十五”计划(2002—2007年)明确将IT产业发展作为战略重点,印度政府扶持计算机和软件产业的发展,先后制定了多项支持鼓励政策。
1991年6月,印度在班加罗尔创建了全国首个计算机软件技术园区,其后又在马德拉斯、海得拉巴、孟买、加尔各答等地建立了18个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软件技术园区,并对园区的企业实行各种优惠政策,对软件和服务公司的银行贷款实施“优先权”等。
1998年,印度政府设立风险投资基金,用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同时,为了保护知识产权,保护企业和消费者的信息安全,为信息服务纠纷解决提供法律规范,印度也在不断地完善相关法律;为了保证软件公司的规范运作,印度国家软件和服务公司协会还规定,凡拥有10名员工以上的软件公司必须实行ISO9001标准认证。
(4)丰富的人才储备。
20世纪80年代中期提出“要用教育和电子革命把印度带入21世纪”口号以后,在印度逐渐形成了“全民学软件”的风尚,培养了一大批被世界誉为“一高一低”型的“软件蓝领”。
“一高”是专业素质高,“一低”是工资诉求低。
以APTECH的培养模式为代表,目前印度已经形成了印度理工学院居于顶端、各大学居中、国家信息技术学院居于底层的金字塔式的人才培养体系,这一完整的体系每年为印度培养软件设计人员约1.78万人。
在软件教育中,印度还十分重视软件研发的标准化建设。
印度软件企业的质量管理及认证除了采用国际通用的ISO质量认证体系外,还采用目前世界软件业公认的权威性认证体系———美国梅隆·卡耐基大学软件工程设计院研发的软件能力成熟度模型CMM等级认证体系。
目前,印度已有上百家软件企业获得了该体系最高的CMM5级认证证书。
CMM认证体系目前己成为行业公认的选择外包合作者的“指标体系”,通过CMM体系等标准化建设促进了印度软件开发的国际化,使印度的软件服务外包竞争力得以大幅度提高。
因此,系统规范的教育为印度软件外包的发展储备了丰富的、标准化的软件开发人才。
【分析】
当前,全球服务外包呈现出交易规模不断扩大、业务范围日益拓宽、参与群体迅速增多的趋势。
由于全球服务外包的迅速发展及其所蕴藏的巨大发展潜力,作为发展中国家,中国应抓住机遇,主动承接国际服务外包,既是提高利用外资水平、融入全球经济的客观需要,也是新形势下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快贸易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战略选择。
我国发展服务外包的底子比较薄弱,国内对服务外包的认知度有待提高;缺乏大量精通英语的专业服务人才,我国的技术人员实际操作能力也比较差;服务外包管理部门零散、不统一,为此,我国应制订政策创造服务外包发展的优良环境,加快培养大量能熟练运用英语,从事服务外包行业的专业人才,以发展日韩市场为立足点(不过分依赖),稳步开拓欧美市场。
案例3韩国和葡萄牙的金融服务贸易市场开放改革分别失败和成功的案例
【概要】
分别通过韩国和葡萄牙的金融服务贸易市场开放改革失败和相对成功的例子,得到关于金融服务贸易市场开放次序方面的经验。
【案情】
不成功的案例
韩国的金融业自由化改革始自20世纪80年代,实质性的发展时期在1990~1997年间,1998年的亚洲金融危机后,韩国加速了其金融业自由化的改革过程。
金融危机前,韩国没有明确定过境交付金融服务市场开放政策,其过境交付金融服务市场开放仅仅是资本账户自由化行动的一个副产品。
20世纪90年代初期,韩国推行资本账户自由化的主要政策立场是鼓励资本进入,限制资本流出。
为此,在渐进、部分的资本账户自由化改革下,仅仅容许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过境交付金融服务贸易,而不允许个体居民的过境交付金融服务贸易,而且相比之下,银行在与外国客户交易方面享有更大的自由。
1991年,允许企业和金融机构在海外发行证券;1995年,允许企业海外借款;整个90年代,与贸易相关的短期融资相对自由,对进口的延期付款和出口的预付款几乎没有什么限制。
为吸引外资,与1991年取消了对外资银行较高资本要求的限制,允许大量外国银行进入本国市场;1992年,允许外国证券公司进入韩市场(仅允许建立分公司);1993年,通过放松利率管制、取消信用限额要求的5年金融自由化规划。
韩国部分和渐进的金融自由化改革推迟了政府对金融业中存在的结构虚弱和市场扭曲等问题的解决;同时,谨慎规制改革严重滞后,透明度和市场纪律甚为虚弱,使金融监管政策未能保证对自由化引起挑战的及时处理;对银行海外借款的放松和对个体居民过境交付金融服务贸易的限制是的通过银行的海外借款急剧争夺。
外债的过度规模加上由于金融服务贸易市场开放改革缓慢而导致的金融体系虚弱最终使得韩国没有逃过弥漫亚洲的金融危机。
成功的案例
葡萄牙在1983~1993年间,成功地实施了金融自由化改革。
首先,80年代的宏观经济失衡现象为金融业自由化改革提供了良好的契机,银行体系被逐步的对内、对外开放;银行提供服务的范围也被逐步加宽。
1986年,在葡萄牙加入欧盟组织后,资本移动和过境交付金融服务贸易也逐步对外开放。
到20世纪90年代早期,资本控制被完全取消,过境交付金融服务贸易市场开放改革也获得了成功。
与此同时,对被金融自由化改革也在同步进行:
一方面,逐渐放松了对银行业和货币体系的管制,国有银行被私有化;另一方面,也加强了对银行的风险管理。
葡萄牙金融服务贸易市场开放的主要特征,一是改革实施在国家成为欧盟组织成员之时,这使得改革的政治压力减弱;同时,其他欧盟成员国的改革过程也为葡萄牙改革次序、步骤地选择,特别是谨慎规制的强化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而是资本账户和国境交付金融服务贸易的开放发生在国内时场竞争机制已经形成之后。
【分析】
金融服务贸易市场开放改革应根据不同的提供方式区别对待,一般来说,过境交付金融服务贸易的市场开放改革应与资本账户自由化的改革进程同步;商业存在金融服务贸易市场开放应与利率和信用管制的放松同步。
谨慎规制的强化是金融服务贸易市场开放改革成功的关键保障。
金融服务贸易市场开放可加快市场竞争和制度创新机制的形成,进而缓解金融体系的结构虚弱问题。
根据本国现状,选择符合本国实际的金融服务贸易市场开放路子非常重要。
案例四
美国输得有点冤
——安提瓜诉美国网络赌博服务案专家组报告评述
[案情]
网络赌博服务贸易争端的背景
安提瓜岛与巴布达岛(以下简称安提瓜)是位于加勒比海地区的一个岛国,国土面积442平方公里,人口7.1万人。
安提瓜的经济支柱原为旅游业,由于旅游业会受到飓风等自然灾害的严重影响,近10年来,安提瓜着力发展多样型经济。
网络赌博是近10年来兴起的一种通过互联网在虚拟环境中进行赌博活动的“高科技”赌博方式。
安提瓜通过发展基础设施、简化审批手续等方式吸引了一批提供网络赌博服务的公司在安提瓜注册经营。
1999年,有119个网络赌博公司在安提瓜经营,其就业人数达到3000人。
同年,安提瓜政府收取的年度许可证费超过740万美元,相当于这个国家的国内生产总值的10%。
然而,有关资料表明,网络赌博往往与洗钱犯罪、有组织犯罪等相关联,并对青少年成长构成严重威胁。
因此,美国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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