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机电大全汇编新.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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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机电大全汇编新.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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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机电大全汇编新
煤矿机电管理制度
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MA)管理制度……………………………………………….19
风水管路巡检制度
为配合好采、掘生产,减少风、水影响生产事故,特制定风水管路巡检制度。
1.每月由运转队对井下风水主管路进行巡查两次。
2.巡查风水管路必须由队干组织,并参加巡查工作。
3.在巡查管路过程中,必须选择好测量点,实测风水压力。
4.巡查主管路时(包括水源),发现隐患、问题必须及时汇报、处理。
5.掌握风水管路使用情况及锈蚀情况,做到有计划检修、更换管路。
6.巡查后,做好记录,由巡查人签字备查,机电科负责抽查。
7.对于因检查不到位而影响风水供给的,追究巡查人员责任,并追查党政领导责任。
对巡查人员罚款200元,党政领导各100元。
安全设备、器材使用检查维修管理制度
1、 安全设备、器材购入时,由机电科负责组织有关单位进行检查、试验、性能测试等,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具体进行下列检查:
(1)确认是否有安全标志许可证书。
(2)机电设备外观检查完好、无缺陷。
(3)设备铭牌标识是否与产品说明书一致。
(4)由专职防爆检查员检查机电设备的防爆性能,配套材料是否具有阻燃性能。
(5)由检修单位对机电设备进行全面检查,检查设备内部有无损坏,转动部位是否灵活,润滑部位油量是否充足。
(6)由试验组对机电设备性能参数进行试验,必须符合规定要求。
(7)必须进行试转,正常后由设备管理员刻号、登记、上设备台帐,办理领用手续。
2、 安全设备、器材安装使用地点无淋水、顶板好或支护状况牢固可靠,因条件限制无法避免时,必须采取可靠措施,确保机电设备正常运转和便于检修。
3、 安全设备、器材安装必须严格按照产品说明书及相关规程的技术要求安设。
安设后,要按规定挂齐设备标志牌,标志牌内各项内容必须按要求填写。
4、 安全设备、器材安设完毕后,由安设单位提出验收申请,机电科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5、 使用单位负责对安全设备、器材的操作、日常检查、检修、维护、保养工作,各级专业管理人员及检查人员定期检查或不定期抽查,使机电设备处于完好状态,确保安全运行。
6、 对安全设备、器材要按规程要求进行定期试验、检查、更换,禁止超期使用或在隐患、失灵状态下使用。
7、 对于因设备更新不及时而超期使用的机电设备,需经机电矿长、机电科长检查同意,方可继续使用,并加强维护工作,缩短检修周期,确保安全生产。
安全活动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及时总结安全生产方面的经验和教训,发动广大群众,揭摆隐患,充分发挥广大职工的安全监管作用,拟定如下规定:
1、 每月召开一次机电系统安全例会,各单位每周召开一次,总结安全生产情况,传达学习上级安全生产文件通报精神,揭摆安全隐患,检查隐患整改情况。
2、 为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常敲安全警钟,机电各项工作必须严格执行班前、工地双代帽制度,确保安全生产。
3、 加强机电事故管理,及时统计、分析、追查各类机电事故,落实责任,制定防范措施。
4、 坚持每月一次的安全检查制度,检查机电设备的安全装置,设备的隐患,积极组织落实整改。
5、 做好机电职工的安全技术教育,实行理论和实际教育相结合,每周开展一次技术学习,各级干部到现场随时进行培训、考核的方法,促动职工学习知识,保证安全的思想意识。
6、 机电工人必须经过安全规程、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的学习,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电缆管理制度
1、 新入矿电缆必须经专职试验员试验后,方可入井使用,并留有记录。
2、 电缆使用时,必须悬挂电缆标志牌,内容必须填全,并保持清洁。
3、 井下电缆吊挂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4、 井下电缆回撤后,必须及时返回电缆组,由电缆组负责登记造册。
5、 电缆组负责对回收旧电缆的火补工作,严格按照《火补电缆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6、 电缆组对修复的电缆、待修电缆实行编号挂牌管理,存放要整齐,发放时要留有记录,实现帐、卡、物对口。
电气试验制度
1、 为加强煤矿电气试验制度,正确判断电气设备能否投入运行,预防设备损坏,保障煤矿电气设备安全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2、 变电所及主要电气设备的绝缘、特性试验和电工仪表、继电保护装置检验,按本制度执行。
3、 试验组工作范围:
(1)本单位运行中电气设备的绝缘、特性试验、继电保护装置整定,盘用电工仪表的整定、检验。
(2)电气设备检修前后的试验。
(3)自行新装的中小型设备的验收试验。
(4)协助公司电气试验室在本单位所进行的电气试验工作。
4、 遇特殊情况,需改变试验周期、试验标准,应组织有关人员综合分析提出建议,经公司、矿机电总工批准后方可执行。
5、 长期(井下3个月,井上6个月)停止运行和移动的设备投入运行前,必须按运行中的设备试验项目和标准进行试验。
6、 新装和大修后充油设备进行交流耐压时,油质必须经过试验合格,否则不能进行。
7、 运行中的主要大型设备、主要电缆,进行耐压试验时,应具备如下条件:
(1)设备的绝缘电阻、泄漏电流、介质损失角正切值等所试验项目经综合判断合格。
(2)有周密的操作措施。
8、 在进行与温度有关的各种电气试验时,应同时测量被试物和周围环境温度;绝缘试验应在良好天气、且被试物及周围温度一般在不低于+5℃的条件下进行。
交流耐压试验加至试验标准电压后的持续时间,凡无特殊说明均为一分整。
耐压试验电压值以额定的倍数运算,电动机按铭牌电压、电缆按标准电压等级计算。
防爆设备入井安装、验收制度
1、 防爆设备入井前,应由防爆检查员检查其防爆性能,合格后方可入井。
2、 防爆设备在搬运时,妥善保护,严禁翻滚,必须轻移轻放,避免激烈震动,防止碰撞。
3、 防爆设备在安装前,必须进行下列检查,凡有故障和防爆性能遭到破坏的设备禁止安装:
(1)电气设备铭牌规定的数据,是否与接入电压和使用的机械设备的容量相适。
(2)设备的外形结构是否完整,防爆性能是否良好。
(3)设备的内部有无损坏。
4、 防爆设备的安装地点,不应有滴水或积水,必须在滴水处安装时,应有可靠的防水措施。
5、 设备的安装要稳固,可靠,合乎产品安装要求,不准有歪倒或震动现象。
6、 防爆设备安装后,在投入运行前,应由安装单位请示机电科,由机电科组织有关单位人员按设备完好标准,设备防爆要求进行验收,不合格的不准投入运行。
7、 防爆设备安装后,要进行测量绝缘电阻,并进行试转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8、 安装后的防爆开关,矿用变压器及电缆,应悬挂标志牌标明用电设备的名称、序号、容量和地点及用途。
设备定期检修制度
1、 各单位根据设备运行的实际状况,提出设备的年度大、中修理项目,并报机电科审查。
2、 各单位要根据大、中修计划制定材料、配件计划及施工计划和安全措施。
3、 在设备检修过程中,工程技术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新的质量标准,要求施工必须一次验收合格。
4、 固定设备的定期大、中、小修时间和间隔期必须执行周期检修规程图表。
5、 设备大、中修后,必须坚持运转制度,经技术测定后设备性能要达到铭牌要求。
设备包机制度
1、 岗位为单元,建立设备包机组,并在包机长的负责下完成岗位日常工作。
2、 司机和维护人员要有明确分工,各负其责严格执行本包机制规定的工作任务,做到认真巡回检查,维护保养,做到安全运转。
3、 当班司机要认真填写各项记录,一丝不苟,遵守劳动纪律,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睡觉、不脱岗等,精神集中。
4、 保持机房内外的设备及环境卫生,对防火设施、工具、牌板等要摆放整齐,保持文明岗位。
机电干部上岗查岗制度
1、 上岗查岗内容:
安全及文明生产,标准化建设,完好及电气失爆,各种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将检查结果填入记录本。
2、 各级干部上岗次数规定:
科级干部每月不少于二次,队级干部每月不少于四次。
3、 本制度只限于第一条规定内容,其它检查不在此限。
配件管理制度
1、 配件和材料应按维修材料消耗定额并结合矿具体情况认真编制配件计划。
2、 对配件实行分级管理,存放一定要分类贮存。
3、 凡外构机电件进货一律进机电配件库集中保管,各采区机电和专业班、组凭领件单,用多少,领多少,杜绝一次出库,或变相转移充实手头料库,尽力压低库存量,做到合理贮存。
4、 凡需委托自制加工工件时,每月前十天提出所需件计划,以便平衡备料,凭领件单到自制件库领取。
5、 凡从各机电专业组领取备件时,一律开配件领用单,加盖经手人、主管领导章,方为有效,到机电配件库领取。
6、 对经常所需件应在每月10日前将材料计划上报审批完成,对于公休检修工作所用材料计划应提前20天上报审批完成。
7、 对存放配件的场所,要求做到有防尘、防水、防锈措施,并要求有标牌,分类码放。
设备管理制度
为认真执行《煤矿机电设备管理》的规定,并按我矿具体分工情况,拟以下几点细则:
1、 各区、科、厂无权对设备进行借调、转让。
2、 凡我矿使用和检修设备单位,要配置兼职设备管理员,并不断学习,提高设备管理水平。
3、 各使用和检修设备单位,对设备实行图、牌、板管理,做到帐、卡、物、板四对口,设备管理人员每月要核对一次。
4、 严格执行出入厂验收制,没有领用手续、不完好、失爆的设备不能出厂;对进厂的检修设备不进行交接验收,或有拆件等情况,要追查责任并视情节处罚,否则不发新设备。
5、 对皮带、溜子运输机的头、尾、减速机、电机等的管理应有计划,合理备用,正常进厂检修。
6、 低值易耗、专用工具等由各单位直接向供应申请进货。
7、 凡设备、低值易耗、专用工具等的报废手续按通知规定办理。
8、 各单位每月30日将全月所发生的机电事故按规定表格报机电科一份。
设备运行、维护、保养制度
1、 科、队、班各级领导,专职维护人员,操作人员及值班人员对所分管的设备,必须定期维护检查、清扫,保持文明生产,达到标准化岗位。
2、 维护保养根据生产及设备性能,制定维护保养时间及要求和达到目的,采取看、摸、嗅、试的方法,发现问题及时维护,堵塞漏洞,保证安全生产。
3、 日常运行中,专职维护人员及操作人员维护工作要及时记录在保养维护栏里。
4、 维护保养按各队包机制对所管辖的设备分成条、块、片及地区落实人头,实行挂牌,定期维护,保持岗位及环境卫生。
5、 维护人员及司机检查出问题,要及时检修或更换,保证安全运行。
6、 维护人员、操作人员要树立高度责任感,精心操作,细心检查,全神贯注,监护好设备的安全运行。
事故分析追查制度
为促进安全生产,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制定防范措施,堵塞漏洞,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1、 发生30分钟以上中断生产事故、设备损坏事故、质量事故、人身事故,必须组织认真分析追查。
2、 事故追查分析会议时间,不得超过三天,责任者和有关人员在事故未追查清楚前不得外出。
3、 一般机电事故属一个单位的,由本单位自行追查;属两个单位的,由安监处或机电科组织追查。
4、 事故追查必须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分析,认真记录,不得漏项。
5、 事故追查分析后,及时写出事故报告,逾期严肃处理。
小绞车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小绞车管理,杜绝小绞车提升事故的发生,根据公司及矿有关规定,特制定此管理制度。
1、 绞车安设(指JD-25、JD-40型绞车):
(1)安设位置:
由技术科依据采掘生产所需,给出使用地点及安设位置。
(2)小绞车房位置及布置。
A、 小绞车房必须设在顶板好的地点,如顶板不好,必须加强支护。
B、 由技术科与地测科共同给出绞车安设中心。
C、 绞车房布置必须合理,绞车安设后,设备距帮壁最小距离不得小于0.5米,以方便检修。
(3)小绞车基础:
由技术科提供原始数据,如运输距离、巷道坡度及绞车位置的底板岩性等情况,如果需要打基础,由机电科给出基础图,由技术科平衡打基础。
(4)小绞车稳固后,安设单位必须将基础螺栓紧固好,上齐二次保护,二次保护必须处于有效锁紧状态,所有锚链或钢绳强度必须满足要求,绞车戗压顶子由技术科平衡,按要求安设。
(5)小绞车电气系统:
A、 提升信号:
必须声、光俱全,灯、铃、打点器等五小件必须上信号盘,并合理吊挂,便于司机、拔钩工观、听信号,信号、照明电缆吊挂整齐。
B、 行人、行车信号:
要明显区别于提升信号,并且要求上标志牌板,上写“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行车时,以信号红灯做标志,行人时,以信号绿灯做标志。
C、 小绞车操作开关、信号综保等设备必须摆放整齐,使用统一规格的铁制开关台。
D、 所有电气设备必须保证完好,杜绝失爆。
E、 行人、行车转换开关安设在小绞车房,由小绞车司机控制。
F、 绞车房电气设备按要求安设接地线及接地级管,甩车场要求安设过卷装置。
(6)小绞车房内,由绞车安设单位安设小绞车司机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及绞车使用技术参数牌板。
2、 小绞车安设竣工后,由安设单位提出验收申请,机电科组织有关单位验收。
3、 小绞车安设验收:
实行验收单会签制,由机电科、安监处、技术科、使用单位、安设单位等有关人员共同验收,将存在的问题详细记录,会签后,将验收单交安全信息站。
对于存在的问题,由分管单位整改后,将信息反馈到安全信息站。
未经验收的小绞车,严禁私自运转。
4、 小绞车使用:
(1)绞车司机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操作时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严禁非工种操作。
(2)每班执行“五人联锁”制度,小绞车未经五人检查签字,不得运转。
(3)绞车运行过程中出现隐患及故障时,必须立即停车,及时处理,处理不了时,要汇报相关人员,待隐患、故障排除时,方可作业。
(4)小绞车停转后,司机将操作开关停电加锁,钩头上锁,照明不准停(长期停车除外),斜巷为行人信号。
(5)长期停转(一个月以上)的小绞车恢复运转前,必须请示机电科,由机电科组织相关单位检查验收,否则严禁运转。
5、 处罚规定:
(1)安设竣工后,安设单位不及时(安设后2日内)提出验收,对安设单位一次罚款200元。
(2)验收时,出现问题按相关规定处罚。
(3)验收时,有关单位不按规定参加的,罚单位负责人50元。
(4)验收出现的问题不按规定期限整改的,罚款加倍。
(5)未经验收的小绞车私自运转,按严重“三违”处罚。
斜巷挡车装置管理制度
1、 斜巷运输(使用绞车)必须安设挡车装置。
2、 平车场在变坡点6米处安设卡轨器,在变坡点1米处安设阻车器,在变坡点下方5米处安设挡车器。
3、 在各平车场入口安设能够控制车辆进入摘、挂钩地点的阻车器,安设在距第二条要求的卡轨器处向外5米处。
4、 平车场要求上部挡车器与小绞车实现闭锁,小绞车停转状态下,挡车器无法开启。
该挡车器由技术科平衡打基础,基础尺寸为:
长1.6米,宽0.8米,深1米。
5、 在各车场子安设能够防止带绳车辆误入非运行车场或区域的阻车器。
6、 采用耙斗机作业的掘进斜巷,下部挡车器安设在耙斗机卸料槽后2米处。
7、 采用人工装渣的掘进斜巷,下部挡车器安设在距掘进工作面20米处。
8、 对于长度小于20米的小绞车运输斜巷,只安设上部挡车器,下部挡车器可不安设。
9、 斜巷下部挡车器安设在底弯道上5米处。
10、 所有挡车器必须具有远方操作。
11、 挡车装置使用:
(1)挡车装置使用必须遵守拔钩工操作规程。
(2)挡车装置出现故障时,必须停止作业,故障排除后方可作业。
(3)工作结束后,必须将所有挡车装置处于关闭状态。
12、 挡车装置安设后,由安设单位提出验收申请,机电科组织有关单位共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未经验收的挡车装置严禁使用,否则按矿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小型电气管理制度
1、 新购进及修复的小型电气设备必须由使用单位送到试验组,由试验人员进行检查试验,合格后将其编号,方可入井使用,试验组要做好记录(试验数据、各部防爆间隙、领用单位、名称编号、试验负责人等)。
2、 新购进的各型号开关,由运转队领取,开关组负责检查、试验合格后,由设备组人员进行编号,方可入井使用,开关组必须对每台开关建立档案,内容包括:
各项试验数据、各部防爆间隙、检修人、试验人、开关型号、编号、产地等。
设备组掌握入井开关的使用单位及地点。
3、 开关组负责全矿井下低压开关的检修工作,检修现场必须摆放整齐,已修复及待修的开关要进行挂牌管理,同时要做好开关档案的整理填写工作。
4、 新购进及修复的各种电动机,必须由试验组试验合格后,方可入井使用,试验员要做好试验记录。
5、 井下在用的电气设备,由使用单位每天对其防爆性能进行检查,机电科每周检查不少于两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 对井下投运的漏电保护、煤电钻综合保护、皮带综合保护、照明信号综合保护等,由使用单位每天试验一次,机电科每周至少试验一次。
7、 低压配电点或装有三台以上电气设备的地点,必须设一个局部接地极;无低压配电点的集中运输巷以及由开闭所单独供电的掘进工作面,至少应分别设置一个局部接地极。
井下各采区开闭所及峒室的机电设备必须清洁卫生,摆放整齐,悬挂标牌且内容填写认真准确。
运输安全质量检查验收、奖励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运输安全质量工作,做到动态达标,消灭隐患,杜绝运输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我矿运输安全,根据公司要求及矿相关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1、 检查验收形式:
(1)单位自行组织检查验收。
(2)机电科组织抽查和全面检查验收。
(3)机电科组织专项检查验收。
2、 运输区队干组织,每月不少于三次检查验收,检查验收内容:
运输线路(轨道、架线)、运输机车、运输车辆、运输固定设备等项内容,对于存在的隐患及问题必须落实到责任人,督促整改,并由技术负责人记录。
3、 抽查与验收由机电科负责组织,每月不少于两次。
参加人员由机电科根据要求召集,检查出的隐患及问题,由机电科参检人员落实整改,并根据隐患类别、问题大小做出相应的处理及处罚意见,记录好检查验收结果,做为部分评分定级依据。
4、 全面检查验收由机电科负责组织,每月不少于1次。
参加单位为:
安监处机运检查员、运输区技术负责人、机电科人员,检查出的各类隐患及问题,现场制定整改时间,并落实责任者,视轻重程度做出处罚意见,检查验收结果由机电科详细记录。
检查验收后,机电科将结果汇总并对照标准进行评分定级。
5、 专项检查验收由机电科负责组织,针对斜井人车、绞车道、机车、固定设备、安全设施等专项内容进行检查验收,每月不少于一次,运输技术负责人参加,检查验收后,记录汇总,并将存在的问题、隐患落实到相关责任者,限期整改,整改不了的,必须与有关部门取得联系采取可靠措施。
检查验收结果做为评分定级的依据。
6、 处罚与奖励:
(1)经检查验收评分定级后,分数、等级不达标的,一次罚款300元。
(2)经检查验收评分定级后,分数、等级达标的,一次加奖500元。
(3)对于检查验收不按标准评分的,每次罚责任人50—200元。
(4)对于不按期对隐患、问题整改的,罚单位负责人50—200元。
(5) 连续一个季度不达标,一次罚款500元。
(6) 连续一个季度达标,一次加奖1000元。
油脂管理制度
1、 根据设备的使用情况,做好油脂使用计划,交供应采购。
2、 对重点油脂把关(压缩机油、变压器油),使用前必须严格化验,不合格的严禁使用,并妥善保管好化验单,对不合格的油脂退还供应科。
3、 领用各种油脂必须严格执行审批手续,做到计划领用,防止流失浪费。
4、 使用单位做好废油的回收工作,一是过滤再使用,二是供其它设备的润滑,以旧代新。
5、 使用单位每月与油库核对一次用油及库存情况,保证及时供给。
配件管理制度
1、 配件和材料应按维修材料消耗定额并结合矿具体情况认真编制配件计划。
2、 对配件实行分级管理,存放一定要分类贮存。
3、 凡外构机电件进货一律进机电配件库集中保管,各采区机电和专业班、组凭领件单,用多少,领多少,杜绝一次出库,或变相转移充实手头料库,尽力压低库存量,做到合理贮存。
4、 凡需委托自制加工工件时,每月前十天提出所需件计划,以便平衡备料,凭领件单到自制件库领取。
5、 凡从各机电专业组领取备件时,一律开配件领用单,加盖经手人、主管领导章,方为有效,到机电配件库领取。
6、 对经常所需件应在每月10日前将材料计划上报审批完成,对于公休检修工作所用材料计划应提前20天上报审批完成。
7、 对存放配件的场所,要求做到有防尘、防水、防锈措施,并要求有标牌,分类码放。
小机车管理制度
1、 小机车出厂前,必须由运转队、掘机队、运输区等单位专业人员联合验收,合格后方可出厂,并在《验收记录本》上签字。
2、 小机车入井后,必须在全风压处更换蓄电池,严禁在工作面回风处更换蓄电池及拔电源插头。
3、 使用的小机车,每班由电钳工、小机车司机共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检查合格后,司机及电钳工必须在检查记录本上签字,记录本由电钳工负责保管,以备检查。
当确认小机车无问题后,交司机使用,司机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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