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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林勇论文1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法律专科毕业论文
农村留守儿童犯罪的实证研究
姓 名 周林勇
学 号 0941001453572
专 业 法律专科
学 校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
指导教师 张老师
写作时间 20110925
农村留守儿童犯罪的实证研究
留守儿童,是指父母双方或一方流动到其他地区、还留在户籍所在地、不能与父母双方共同生活在一起的不满18周岁的青少年儿童。
而所谓留守儿童犯罪则是指上述特定群体所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
本文以湖南省H乡为调研基地,采用个案和访谈法等研究方法对H乡的留守儿童犯罪进行实证研究,以期达到丰富我国犯罪学研究方法之目的。
一、H乡及H乡留守儿童简介
地处湘南山区的H乡由于经济不发达,H乡的农民与广大中西部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农民一样,怀着一个寻找机会、财富的梦想成群结队的向沿海经济发达地区涌去。
据H乡计生办统计该乡每年大约有占总人口20%之多的青壮年劳力在外打工,如2004年外出人口是3215人;2005年为3321人;2006年是3168人。
由于青壮年劳力的大量外出,大量的留守儿童却滞留在家里,他们或跟随年迈的爷爷奶奶生活,或寄居在亲戚家中,还有一小部分借宿在老师家中。
2004年H乡的一次调查表明当年H乡的留守儿童人数为896人。
笔者对H乡中学的调查表明,在H乡中学1342名学生中有留守儿童423人,约占学生总人数的32%。
在432留守儿童中,大约有42%的学生成绩较差,有34%的学生成绩中等偏下。
就心理与行为表现而言,留守儿童与一般学生也表现出明显差别,并且在他们当中也有不同的表现。
下面是笔者对H乡中学校长LZY的访谈:
H乡中学校长lzy:
在我们学校的留守儿童中,部分学生心理问题比较突出,出现了比较明显的分化象现。
少数留守儿童自尊心强,独立生活和自我管理能力较强,对学习和生活乐观向上,这样的学生往往在学习成绩和遵守纪律方面都表现得非常优秀;另一些留守学生则表现为自卑心理,喜欢自我封闭,为人孤僻、不合群。
行为上表现为任性、孤独、逆反心理强,我行我素不服管理,受到老师批评或与同学发生矛盾,就离家出走、逃学等。
二、H乡留守儿童犯罪特点
(一)“双低”现象突出
“双低”现象,是指H乡“留守儿童”犯罪呈现低年龄和低文化程度的特征。
近年来走上犯罪道路的未成年人年龄构成趋向低龄化。
H乡“留守儿童”犯罪的年龄主要集中在16-18周岁,甚至出现14-15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
“留守儿童”成员中,小学和初中文化的未成年犯占多数,且大部分为初中。
在校或辍学在家的“留守儿童”,他们不但文化低,而且法纪观念差,多为法盲。
除了知道杀人、放火、是犯法外,把其他犯罪行为常常只看做错误,似乎与法律无关,政府管不着。
H乡派出所2005年6月抓获了H乡中学二年级3班以LM为首的3人盗窃团伙,他们中LM和MZL是14岁,而WH只有13岁。
他们的盗窃目标一般为商店和小卖部的商品,作案手法是其中二人装作买东西,而另外一人乘店主忙于招呼生意时盗窃食品和香烟等商品。
由于每次盗窃数量不大,所以店主很难发觉自己店铺里丢了东西。
笔者在H乡派出所的笔录里看到LM的一段话:
“我们只是拿了别人的一点东西吃,又没有偷钱,这怎么算得上盗窃呢?
只有偷别人的钱或者偷猪偷牛才是盗窃。
我们的行为只是一种错误行为,法律不管的。
”
(二)财产型犯罪居多,且暴力化倾向明显
“留守儿童”在物质利益的驱使下,往往以满足钱财欲望为主,因此,财产型犯罪较多。
在H乡留守儿童犯罪中,以侵犯财产为目的,犯抢劫、盗窃的,占总数的70%,且暴力化倾向明显。
“留守儿童”由于家庭教育的缺失和受农村环境的限制,使得他们常常出入电子游戏厅、网吧、录像厅、赌博场所等,从而养成了好吃懒做、贪图享乐的特性。
2006年农历12月25日,正当人们为即将到来的新年而忙碌时,H乡一位16周岁男孩为了抢劫一位在太原理工大学返乡过春节的女学生手中的一部直板手机,而用水果刀从被害人的背后猛刺数刀致被害人当场死亡。
事后据负责侦破此案的侦察员说,犯罪嫌疑人刚初中毕业一年,毕业后随父亲在广东打工,期间多次要求父亲给他买手机,其父以他买手机纯用于消费并且家中没钱为由而拒绝。
案发当日下午,犯罪嫌疑人正在观看同村的村民打麻将,看见被害人正用手机发信息,即刻返回家中拿起水果刀尾随被害人到一低洼处,一言不发用刀从背后将被害人刺死。
该犯罪嫌疑人心理素质异常稳定,拒不交待。
最后是采用“手机定位”侦查方法,从犯罪嫌疑人家中搜出了被害人的手机后,犯罪嫌疑人才低头认罪。
(三)群体性特征明显
由于留守儿童年年龄小、体力差并且作案经验不足,所以在犯罪中,他们常常是结伙行动、互相壮胆、一起作案,具有纠合性的特点。
他们之间要么是同学或校友关系,要么是同村的邻居,要么是亲戚关系如堂兄弟、表兄弟等等。
H乡FT村的LHD、MZL等4名15到17岁的留守儿童,经常纠合在一起干一些偷鸡摸狗的事情。
2006年12月,为了搞一点过年钱,他们决定搞一次大的(偷价值高的物品)。
经过踩点,他们决定偷邻村的L某家的黄牛。
12月19日凌晨,他们顺利盗得黄牛,但是在邻县JH县的牛市销脏,因年龄太小而引起市场管理人员的怀疑,4人全部被当场抓获。
(四)性犯罪呈增多趋势
由于很多留守儿童已经进入青春期,生理发育日趋成熟,开始对异性感性趣。
由于父母不在身边,监护人很少对其进行生理教育,更谈不上性教育。
加之黄色淫秽音响制品在农村呈泛滥趋势,留守儿童没有接受正确的性教育,却通过观看黄色影碟或上网浏览含有色情内容的书籍或影片而“深受教育”,在不良环境的刺激下很容易走上犯罪的道路。
二、H乡“留守儿童”犯罪原因
(一)家庭教育的缺失
家庭教育是全方位教育,是青少年思想道德形成的基础,尤其是家庭的早期教育,对一个人的素质优劣是极其关键的。
父母同子女朝夕相处,他们的思想、言行对子女具有潜移默化的效应,父母相互配合对子女进行正确的教育和理智的爱,是子女形成健康心理和意志力,完成社会化的必要条件。
因此良好的家庭教育不仅是预防子女违法犯罪的一道坚固防线,也是造就人才的摇篮。
娜妮,J.西格尔(LanrtiJsigel)在论著《青少年犯罪》中指出:
“对青少年虐待和遗弃的直接后果是产生身体上的伤害、感情上的沮丧,它们使青少年产生把攻击性作为处理问题方法的心理,使他们失去对他人的同情心,使他们减少对付紧张状态的能力,使他们易于粗暴而犯罪。
一个人早年过多地经受肉体的伤害和感情上的折磨,会使他在以后的生活中实施暴力和反社会行为。
”父母任何一方或双方远离家庭外出务工或长期远离家庭,使子女脱离了家长的教育管理,这对“留守儿童”的教育、心理发展等都会产生巨大的影响。
而且“留守儿童”由于长期和父母分离,他们在心理和生理上的需要得不到满足,情绪消极,孤僻任性,自私冷漠。
由于缺乏安全感,如有人欺负或歧视,便会出现退缩或攻击,也容易出现人际交往障碍,潜伏着少年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危机。
这些都是导致留守儿童犯罪的重要家庭因素之一。
以下是笔者对留守儿童LHB的访谈:
LHB:
自从我3岁起,我的爸爸和妈妈就到浙江绍兴打工去了,他们一般每年过春节时回来一次。
我很想他们,特别在学校受到高年级学生欺负时,好想爸爸妈妈来帮助我。
我好羡慕爸爸妈妈在家的小朋友,我觉得他们是最幸福的人……
(二)监护人重“养”而不重“教”
在H乡,留守儿童的寄养方式大致有两种:
一种是跟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生活,俗称隔代监护;一种是生活在亲戚、朋友或者老师家中,被称为委托监护。
隔代监护的,他们的监护人大多年龄在60岁以上,大部分是文盲、半文盲。
他们对留守儿童的监管往往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大部分还存在着溺爱的现象。
留守儿童也觉得他们思想老化,极少与隔代长辈之间进行思想的交流和沟通,所以留守儿童出现心理问题或行为偏差时,祖辈们都难以及时察觉。
委托监护的,监护人一般在感情上达不到对待亲生子女那样的程度,从而使孩子感受到寄人篱下的痛楚,而感受不到家庭温暖和父母的呵护。
此外,留守的少年儿童正处于成长发育的关键时期,他们无法得到父母在思想认识及价值观念上的引导、帮助,成长中缺少了父母情感上的关注和呵护,特别是思想道德教育的缺失,极易产生认识、价值上的偏离和个性、心理发展的异常,一些人甚至因此而走上犯罪道路。
下面两段访谈充分说明了监护人对留守儿童的态度,也反映了留守儿童教育的缺失。
留守儿童MJL的爷爷MZH:
孩子的父母都到广东打工去了,我们两个老人带着一个12岁的孙女和一个10岁的孙子,我们还要种二亩水稻和近一亩地旱土。
我们除了管好孩子的吃穿冷暖外,最为重要的是要保证孩子的安全,这是大事啊,要是孩子有什么意外,我们是无法向儿子和媳妇交待的啊!
至于孩子的学习,我们文化水平不高,无法教育他们,并且也没有足够的时间教他们。
留守儿童WY的伯母LXG:
我的弟弟和弟媳在广东东莞打工,我侄儿3岁起就跟着我们在一起生活,到今年已经有7年了。
因为不是我的亲生女儿,加之我们觉得她从小就离开了父母很可怜的,所以我们对她不敢管的太严,养成了她霸道的性格,她说干什么就要干什么,否则就会大哭大闹。
有一次,她因为与我自己的孩子争看电视节目而离家出走,吓死我了,万一她有个三长两短的话,我岂不是要赔条命给我弟弟啊!
我们已拿她没办法了,只希望她父母早点回来,我们就可以交差了。
(三)不良的社交途径
不良交往主要包括两种情况:
一是结成不良青少年帮伙,二是与成年不良社会成员的交往。
不良的交往会对留守儿童的社会化产生消极影响,甚至会成为他们实施越轨行为和犯罪行为的直接原因。
西格尔在《青少年犯罪》中指出:
“既然伙伴和朋友关系在青少年生活中占据中心地位,不良交往在导致青少年犯罪过程中起重要作用是不足为奇的。
”星狄·汉逊(CinelyHanson)指出:
“不同种类的研究表明对青少年犯罪朋友忠诚的青少年,从属于某一帮伙的少年,拥有不良伙伴的少年容易堕入犯罪的深渊。
”人类天生的依附感,又使留守儿童在同龄人中寻找友情和安全保护,在团队中寻找力量,而他们又没有能力分辨哪是真正的友谊、哪是江湖义气,在不良社会影响下,很容易结成少年团伙。
在学校,“留守儿童”由于成绩普遍较差,并受到共同的厌学心理影响,极易结成各种团伙,经常三五成群集体辍学、逃课、出入电影院、录像室、游戏机房,或双休日相互串门,在一起共同“潇洒”享乐。
在一些社会劣迹青年的教唆下,极易走上各种犯罪道路,如聚众赌博、偷盗、抢劫、打架斗殴等。
下面的个案可以说明不良的社会交往直接促使留守儿童一步一步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留守儿童LXL:
我在学校的学习成绩不好,老师和同学也看不起我,也不太管我。
平时我喜欢上网玩网络游戏,在玩游戏过程中认识了HXF他们,他们游戏玩的好并且好有钱,而我上网的钱是从生活费里扣出来的,我羡慕他们。
有一次HXF问我想不想轻松赚钱,我当然想啊,我就跟他们去了。
第一次他们去撬别人家的锁,要我在外面看着,如果有人来,要我通知他们……,这一次HXF给了100元钱给我还请我玩了一个通宵的游戏。
以后每次跟他们出去,他们都会给钱给我并请我吃饭和玩游戏。
四、农村留守儿童犯罪的防止对策
(一)加快户籍制度改革,逐步消除城乡差距
随着中国城市化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农村人口将向城市转移,如果国家不对城乡一体化发展进行统筹考虑,不进行户籍改革,弱化乃至取消与户籍相联系的就业、医疗、住房、教育等造成城乡隔离的各种制度,那么农村将会有越来越来多的留守儿童和留守儿童违法犯罪案件发生。
所以,要解决农村“留守儿童”犯罪问题,必须要进行以户籍改革为核心的各种制度改革,使流入城市的农民享有与城市人口平等的权利。
如此才能从根本上减少留守儿童的数量,才能有效预防留守儿童违法犯罪。
(二)积极发挥学校功能
乡村中小学校要实施关爱留守儿童责任帮扶制度,让有条件的教师与留守儿童结成帮扶对子以便于在日常学习、生活中对留守学生进行有效管理。
学校要加强对留守儿童的思想教育,通过正面引导,使他们理解父母外出打工的艰难,教育学生认真学习、遵规守纪、养成勤俭节约、艰苦朴素的好习惯。
此外,对父母双方远在外地或亲戚不能很好地提供完整成长环境的农村留守儿童,学校还要提供住宿便利,让留守儿童在老师、同学群体中成长,以利于他们健康成长。
(三)基层司法机关要担负起预防留守儿童犯罪的重任
基层司法机关要从两方面预防留守儿童违法犯罪,一是要依法严厉打击涉及侵扰学校、学生的案件和教唆、胁迫引诱农村留守儿童的违法犯罪活动。
二是要按照“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在处理留守儿童犯罪时要侧重于教育,着眼于感化,立足于挽救。
同时,司法机关要建立追踪回访考察制度和帮教体系,对判处刑罚的留守儿童采取确定专人帮教,定期考察会同学校或村委会、家庭密切配合共同帮教,并对轻微违法犯罪的留守儿童做好教育、挽救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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