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技术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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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技术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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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技术管理办法
项目技术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股东合法权益,做好企业新产品、新技术、项目建设和开发储备,全面提升企业项目开发建设和新技术应用的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企业的竞争能力,保持企业可持续发展,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项目建设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遵循国家资源、安全、环保等产业政策,贯彻以“市场为中心,以效益为目标”的基本指导思想。
第三条项目建设必须运用科学系统的理论和方法,结合高新技术、市场发展需求,结合当地的资源优势和企业的实际情况。
第四条项目建设坚持“更快、更好、更省”和短期、中期、长期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项目建设必须结合市县城市规划和公司园区整体规划。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六条公司实行总经理领导下的项目小组长(或项目经理)负责制的领导体制,项目小组长由总经理聘任,是该项目第一责任人,对总经理负责。
第七条项目建设日常管理工作由项目技术部负责;总工办负责项目的技术指导和项目相关资料审核;立项后交项目领导小组组织实施、管理;项目技术部、总工办、经营管理部按照不同分工进行全程跟踪监督。
第八条项目领导小组由总经理聘任的项目小组长组织建立,项目完成后自行解散。
第九条项目领导小组成立后要按扬长避短、发挥特长的原则等具体情况对组成人员进行合理分工。
工作分工要按便于开展工作、利用现有机构、人员、渠道、降低项目管理成本的原则安排,在现有机构、人员、渠道不能满足的情况下才能新设机构、增加工作人员、开辟新渠道。
第十条公司各职能部门、生产单位在各自职能范围内对项目开发工作积极创造条件,提供必要的硬件和人力支持。
第三章范围
第十一条生产设备、设施大修项目,按照公司年度计划,由经营管理部安排具体大修时间,生产单位组织实施,运行部负责大修费用审核控制和组织大修验收检查。
需要时项目技术部、总工办予以技术指导。
第十二条10万元以上的新建和资产购置项目,为扩大规模、提高产能投资超过10万元的扩建项目、为增加产品品种、提高产品质量、节约能源材料消耗、提高安全性能对现有设备设施进行工艺改造投资超过10万元技改项目纳入本管理办法之中。
第十三条10万元以下的生产性项目由分管领导批准后生产单位安排实施,需要时项目技术部、总工办予以技术指导。
第十四条项目技术部按照《XXX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纲要》和《XXX工业园区规划》要求做好新项目立项前期的市场、资源、功能需求、效益评估的调研和可行性分析。
第十五条项目技术部按照国家要求和企业现有工艺技术装备水平编制年度技术设备、生产工艺改造计划,报相关部门、机构批准立项后,负责方案的拟订、论证和组织实施工作。
第十六条项目技术部按照行业政策、当地资源信息、市场需求和企业技术装备做好新产品的开发工作,以合理调整企业的产品结构,扩大市场份额,全面提升企业竞争力。
第十七条新项目立项后根据项目情况由总经理办公会确定承建项目小组,由项目小组负责项目建设和实施,总工办、项目技术部进行监督和业务指导。
第十八条项目组必须严格按照原定项目计划予以施工,不得随意扩大或减小项目范围;不得随意变更或转包施工单位;不得更换设备、材料订购厂家;不得更改原图纸和工艺;不得增大或减少原投资预算。
确需变化时由项目组写出书面说明交由总经理办公会核准。
第十九条项目合同的管理按照《合同法》和《公司财务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第四章立项和招商引资
第二十条项目技术部负责项目的搜集整理,项目投资建设的可行性分析、实施方案拟定、预算编制、立项手续办理;总工办负责立项资料的审核指导。
第二十一条项目建议可以由项目技术部、相关生产单位、公司职能部门、公司领导、公司股东等以文字形式提出。
项目建议提出后,项目技术部、总工办进行初步分析,具有储备或建设价值的,提交分管副总经理、总经理批准安排下一步考察论证工作。
第二十二条投资总额50万元以内项目由项目技术部组织考察论证,编制项目建议书,经总工办审核、分管副总经理、总经理签字后提交总经理办公会决定是否立项。
也可同时提交实施方案、投资预算书,总经理办公会决定立项、实施安排等工作。
第二十三条投资总额50万元以上的项目由项目技术部组织考察论证,联系有资质的单位出具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建议书,项目预算书,经总工办审核、分管副总经理、总经理签字后提交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形成初步意见,通过后提交相关会议决定:
投资总额50万元以上,不超过公司年初净资产15%的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副总经理向董事会提交预案,由董事会研究决定;超过公司年初净资产15%的由董事会向股东代表大会提交预案,经股东代表大会审议决定 。
第二十四条投资总额10-50万元非生产性新建项目或非生产性资产新购置由董事会议决定。
第二十五条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股东代表大会对项目投资决定意见应作出书面决定或决议,同时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项目预算书、项目实施方案、相关批复文件等资料。
第二十六条项目建设实行责任人负责制度。
即从项目的提出、可行性研究、风险和效益评价、实施方案拟定、预算编制、立项手续办理、组织施工、项目的监管及到项目完成后的验收,项目操作技术规范的编制,人员的技术培训等工作均由项目责任人全面负责。
第二十七条项目技术部负责招商引资信息的发布、投资客商的资信考察、前期联络和具体事项的洽谈等工作,意向达成后提交公司相应的审批机构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二十八条项目技术部负责项目公开招标的宣传、组织、标书设计等基础工作。
第五章项目人力资源管理
第二十九条公司员工(特别是工程技术人员)均具有项目开发、招商引资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条公司可外聘必要的大专院校、科研单位和技术人员,建立友好合作网络和信息交流平台,对项目进行合作开发,日常联络和管理由项目技术部负责。
第三十一条项目经理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熟悉国家资源、安全、环保等产业政策,了解物资采购管理、财务管理、质量管理、工程预、决算等相关知识,具备一定的项目管理经验和知识,具有一定的专业特长。
第三十二条项目组由项目经理负责组建,人员由人力资源部调配,项目结束后回原单位,各单位和员工必须给以配合和支持。
第三十三条项目抽调公司员工的工资由项目组发放,标准由总经理办公会确定。
项目外聘人员工资按聘用合同,经总经理审核批准后由项目组发放。
第六章进度
第三十四条项目实施前由项目组负责编制详细《工程施工进度计划表》、《材料采购表》、《资金使用计划表》以及《工程施工说明》等,分别报总工办、项目技术部、经营管理部、财务部。
并进行适时协调和监督。
第三十五条项目实施中对于月内完成项目由项目组每周向项目验收单位书面汇报一次;对于年内完成和跨年度的项目每月书面汇报一次。
第三十六条项目组要科学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制订完善的施工方案,以保证工程项目有序进行,按期完工。
第三十七条公司各职能管理部门要大力支持、协调配合项目建设,因管理中推诿扯皮造成的工期延误损失由责任部门承担。
第七章费用
第三十八条公司项目招商和资金的筹集,要进行筹资渠道、筹资成本、筹资规模、筹资结构、筹资效益等的评估。
并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办法执行。
第三十九条项目资金由公司财务部集中统一管理,申请资金按财务管理程序办理,财务部按经批准的实施方案安排项目资金,项目组申请资金时要提供项目立项决议,经总经理签批的项目实施方案、相关合同、付款通知书等。
第四十条项目组要严格按照项目预算控制费用,需要追加投资的,要写出书面汇报材料。
追加后投资额度在50万元以下的追加投资方案由总经理批准;追加后投资总额在50万元以上,公司年初净资产15%以下的追加投资方案由董事会批准;追加后投资总额在公司年初净资产15%以上项目由股东代表大会批准。
未经批准的追加投资,财务部不予安排。
第四十一条公司自建的新项目、大型技改项目、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物资采购由项目技术部编制计划,项目组集中采购,以有效节约资金。
第四十二条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它用。
第四十三条项目建设完成后,项目组必须进行项目资金使用、投资完成等情况的分析、决算工作,并以书面形式向总经理和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报告项目完成情况。
第八章质量
第四十四条由项目技术部牵头,会同质检、拟使用单位、总工办、经营管理部、公司办公室等部门的技术人员成立项目质量管理小组,负责项目质量的审核、监控、测评、验收等工作。
第四十五条小型项目由公司内部具有专业特长的工程技术人员进行质量监控。
根据项目的性质认真选择有资质的承建单位,施工过程中定期或不定期对工程建设实施检查和检测,特别是对隐蔽工程和重大设备的选型采购实行全程跟踪验收。
第四十六条大、中型项目,公司实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单位进行实地考察和综合评估,聘请有资质的专业公司进行工程监理,以确保工程质量。
第四十七条为确保工程质量,所采购的材料、设备供应单位必须向项目组提供真实的生产厂家名称、生产日期和生产合格证,否则工程将不予使用。
第四十八条项目组工程进度汇报材料必须具有质量内容,工程结束验收要有专门的质量报告并由验收人员签名认可。
第四十九条工程质量实行一票否决,对于因质量问题造成的返工、工期延误等一切经济损失均由承建方承担。
第九章项目集成
第五十条项目设计、施工、验收必须注重安全和环保,安全存在隐患、设施不全、环保不达标均视为工程不合格,对此造成的整改费用和其它经济损失工程监理人员和承建方按3:
7比例予以赔偿,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执行。
第五十一条项目现场管理实行谁承建谁负责的原则,因现场管理混乱发生的人员伤害、物品毁损丢失均由承建方承担。
第五十二条项目立项实施过程要由项目技术部和项目组对项目风险进行预测和评估,并制订相应的风险对策和方案。
第五十三条项目实施过程中信息的收集和传递要由项目组专人负责,项目的图纸、技术资料(技术书籍)在工程验收时作为主要内容之一,要及时建档归档;借阅要由项目技术部经理签字,并做好记录,按时催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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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项目责任
第五十四条为实现项目建设目的,项目建设应制订项目报告制度、监督检查制度、审计评价制度。
第五十五条项目责任主体为项目批准机构,项目领导小组为项目直接责任主体,项目领导小组组长为第一责任人。
项目整体结束后结合分析结论,对实现项目建设目标,项目建设有重大成就的应该予以责任人奖励,对项目建设目标无法实现,造成损失的,项目责任人要予以相应处罚。
第十一章新技术新设备的应用
第五十六条针对目前公司各生产线设备的使用情况,对能耗高、效率低、劳动强度大、技术含量低的工艺和设备,项目技术部要及时收集与其相关的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的技术资料,经过考察论证后提出生产工艺改造、设备更新计划。
第五十七条项目技术部配合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对公司拟报废设备进行技术鉴定。
第十二章附则
第五十八条其它事项由项目技术部报总经理办公会确定,逐步规范和完善。
第五十九条本制度经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后执行。
第六十条本制度由项目技术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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