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乡县农村土地流转情况汇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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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乡县农村土地流转情况汇报
内乡县农村土地流转情况汇报
内乡县是典型的山区县,有七山一水二分田之称。
全县辖16个乡镇、288个行政村、3859个村民小组,耕地面积67.7万亩。
我县自上世纪八十年代初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以后,农村土地流转也随之开始。
近年来,随着农村土地流转成为大趋势,县委、政府不失时机,顺应大趋势、创新土地流转机制,通过四个带动(即:
龙头企业带动、专业合作社带动、招商引资带动、产业带动)等形式,加快了内乡农村土地流转的步伐。
截止目前,全县土地流转面积8.65万亩,占全部耕地的12.8%,其中转包14000亩,占流转面积的16.1%,租赁37320亩,占流转面积的43.1%,互换重组7350亩,占流转面积的8.4%,股份合作6700亩,占流转面积的7.8%,托管经营9000亩,占流转面积的10.5%,代耕代种9630亩,占流转面积的11.3%。
转让2500亩,占流转面积的2.8%,使我县的土地流转由过去的个别农户的小规模、小范围的自发流转变为现在的以租赁、股份合作、互换等多种形式并存的土地流转局面,实现了质和量的跨跃,有力地推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一、具体作法
1、强化引导,统一思想认识。
内乡县委、县政府始终把农村土地流转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优化城乡资源要素配置,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并纳入农业农村工作的重要日程。
在全县大力宣传《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及《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进一步明确了“土地承包三十年不变”的政策导向,使农户能够详细了解土地流转的有关法律和内容,统一思想,打消顾虑,促进土地合理流转。
组织单位人员切实吃透上级关于土地流转政策的精神实质,消除政策疑虑,形成思想共识和内在推动力,并在有关土地流转项目中,做好引导和组织协调工作,为土地合理流转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搞好调研,制订政策。
为了摸清我县的土地流转情况,制订出符合我县实际的土地流转政策,2010年5月,县政协经济教科文委和县农办组织了部分委员对我县的夏馆、瓦亭、灌涨、大桥、赤眉、赵店、余关七个乡镇的土地流转情况进行了调研,并组织部分委员赴山东的腾州、诸州、我省的信阳考察学习;同时县政府邀请瓦亭、大桥、余关、灌涨、湍东、赵店六个乡镇的党委书记或乡镇长、县农业、农机、林业、水利、土地等相关部门、有关专家、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及流转农户代表进行座谈。
2011年3月、2012年4月份县农办分别组织了两次土地流转调研,通过多次调研、考察、座谈等摸清了我县土地流转的底子和现状,推广了典型、分析了存在的问题,于2012年6月结合我县实际出台了《内乡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的通知》(待发)。
县委书记全新明,县长李长江多次在县工作会议、县农村工作会议和新型农村社区会议上提出土地流转思路,安排布置土地流转工作,表彰土地流转先进典型。
通过行政引导和鼓励,加快了乡镇土地流转、通过树立典型,示范带动了流转;并积极扶持和奖励土地流转大户和企业。
如2010年我县就为牧原公司争取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700万元,2011年、2012年连续两年享受国家贴息200万元。
3、实施四个带动,创新流转模式。
为了促进我县农村土地流转又快又好的发展,县农办在土地流转中紧紧围绕“四个带动”来加快土地流转。
一是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动。
即依托全县的农机专业合作社、林果专业合作社等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机械、设备和技术优势,进行代种、代耕、托管经营、入股分红等多种形式的流转;如大桥乡的天丰农机合作社,采用租赁、代管收取服务费、入股的方式流转土地1500余亩。
他们的主要做法:
一是租赁。
2008年,合作社以每亩400元/年的价格租赁程岗村92户农民的土地100余亩,做为其优质高产示范田。
通过机翻深耕、良种种植、科学施肥,提高亩均效益。
使租赁的土地夏季小麦亩均单产达550—600公斤,秋季玉米达600—650公斤。
二是以代管收取服务费形式进行土地流转。
即农户的土地由张长海的农业机械合作社统一供种、统一耕作、统一施肥、统一收割,根据地块好坏的不同,保证农户每亩夏季达到450—550公斤小麦,秋季达到500—600公斤玉米的单产。
农户每年支付合作社每亩400元(含肥料、种子、农药、耕作费)的服务费。
三是入股。
农户以自家土地入股,交农业机械合作社统一耕种,合作社依靠科技实现一年三熟。
分别试种糯玉米、大田玉米和蔬菜,每亩每年收入6000—8000元左右,是一般地块的8—10倍,每亩分入股农户1000株糯玉米(糯玉米每穗合作社可按最低1元收购,农户自己出售可卖2元左右),保证了流转户的收益。
二是通过农业龙头企业的带动。
如我县的农业龙头企业牧原食品有限公司通过土地流转发展养猪产业,从92年开始,采用租赁的方式,以每亩360-500元的价钱流转土地6078亩,在县内建立二十余个大型养猪厂。
涉及5个乡镇、19个村、74个组、1900余户。
现在公司年可出栏生猪100万头、加工饲料30万吨、屠宰加工100万头、为场区周边群众带来了极大经济效益和实惠。
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解决了场区周围群众的就业,每年向周边农户提供养殖就业岗位1800余个,直接增加农民收入5400万元,建设用工常年有100多个施工队,从事施工人员3000余人,增加农民收入7500万元;二是改善了当地群众的生产和生活条件,公司投资600余万元在水田、李营、黄楝、宋沟等村修路40余公里,埋自来水管37公里;三是拉动了相关产业的发展。
猪厂的建立同时也拉动了当地种植业、养殖业、运输业和商业的发展、铺设沼液管道22.4千米、用沼液浇灌农田3150亩,林地3089亩,提高经济效益达1700余万元,带动了周边百余个小型养殖场的发展;四是兴办福利事业,公司董事长秦英林近年来捐款150多万元在当地农村建设敬老院,在夏季洪涝灾害中捐10多万元,帮助灾民重建家园,2008—2012年5年间资助贫困大学生400名,捐助资金140万元;五是帮扶乡邻。
2009年我市小麦收购季节阴雨连绵,造成小麦大量出芽,广大农民面对大量芽麦,苦于销售无门。
牧原公司得知情况后,以0.78元/公斤的高价敞开收购芽麦,共支付收购资金1.5亿元左右,使6县、32个乡镇约15071户农民“受灾不受损、减产不减收”,副省长刘满仓对牧原为政府解忧,为民解难的义举给予了高度肯定和赞扬。
三是通过招商引资带动。
即县委、县政府在历次招商中都把县内需流转的土地包装成项目,和其他工业企业一样同等对待,公开对外招商。
全县通过招商带动土地流转4.3万亩,如2006年我县把余关乡的3.5万亩荒山开发包装成项目,公开对外招商,在众多公司中,最后山东浩林公司中标,发展薄壳核桃。
第一期投资5000万元,以每亩130元/斤的价格流转荒山荒坡2.2万亩,整个项目完成后,流转面积达3.5万亩,投资将超过1个亿,核桃三年进入盛果期后,3.5万亩每年可产核桃1750万斤,实现产值3.5亿元,形成以技术培训,苗木开发、运输物流、产品深加工、生态旅游为主的一个新产业,余关乡因此将年增利税1200万元,从而带动一个乡的经济跨跃发展。
四是通过产业带动。
根据实际情况指导各乡镇重点培育发展产业和特色农业。
山区和丘陵乡镇以茶叶、烟叶、林果为主。
平原乡镇以发展高效农业和特色农业为主,县域及集镇周围以无公害蔬菜为主。
通过烟叶、茶叶、油桃、板栗等产业的规模生产,来促进土地互换、托管、入股、租赁等形式的流转。
我县是烟叶种植大县,但由于各家各户责任田条块分割,不利于大面积规模生产,形成规模效益。
各乡镇通过互换解决了大规模连片种植问题,全县烟区互换面积达3700亩,使我县的烟叶种植面积达5.5万亩,形成了产业,年实现产值1.9亿元,赵店、余关等植烟大乡镇,仅烟叶一项每年就为乡财政创收300万元以上,村级因种植面积不等也有5—60万元的收入,农户少的种3—5亩,多的种几十亩,每亩收入3000余元,仅此一项烟区人增收3700余元。
如瓦亭镇唐集村的李玉峰是种烟能手,但由于本户耕地只有5.5亩,租赁的其他土地也分散多个地块,不利于规模化种植和管理,经与本村李启志、李玉华、李启顺等5户协商后,通过互换的方法使自己烟叶连片种植面积达到了38亩,年收入117800余元,亩均3100元。
桃溪镇的桃庄河村的袁沟、东沟、西河、谢营等组由于荒山面积大,群众自己无力开发,就采用入股的方法,由村统一治理后,种植上板栗,在产权不变的情况下进行招标,承包给李龙奎、张晓东、张文轩等7人,每亩每年收60—80元的承包费,收益按不同情况分红。
目前,该村板栗的种植面积已由95年的600亩发展到现在的5000余亩,年产板栗150万吨,产值600余万元,仅此一项,该村每年人均增收300余元。
4、加强农民工转移培训,促进土地流转。
农民工外出能不能找到工作,找到满意的工作,直接影响着土地流转速度,为此,县委、县政府把加强农民工转移培训,提高其技能当作一件大事来抓。
通过县阳光工程、雨露工程,县职专,县人事劳动就业培训中心等渠道,对我县外出务工人员进行岗位技能培训,使每个外出务工人员都有一技之长,能做到走出去、留得住。
全县每年通过各个渠道培训的外出务工人员达4.5万余人,使全县常年外出务工人员达13.32万人,占全部劳动力的37%。
在鼓励农民工外出打工的同时,还通过县内招引的大型企业、集团等安排农民工达3000余人,如我县的仙鹤纸业、西泵集团等。
同时还利用惠农富民工程,大型建设工程等县内工地常年用工2万余人。
实现了农村劳动快速向城镇转移,加快了土地流转的步伐。
二、成功的经验和启示
1、促进了农业生产经营的规模化。
通过土地流转整合了土地资源,实现了农村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流转的土地为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或企业基地,种养大户提供了缺少的土地资源,促进了区域化种养、规模化经营和实现农业机械化。
同时也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创造了条件。
通过土地流转各种专业合作社、协会也得到发展壮大,全县各种农村专业合作社、协会由原来的38个发展到现在的176个,全县农机总动力达到了38.5万千瓦,农业机械化水平达70%以上。
如大桥乡的天丰农机专业合作社通过租赁,入股、托管经营等形成流转土地1500余亩,自身实力得到了发展,会员有开始的21人发展到现在的53人,大型旋耕机、联合收割机由开始的12台套发展到现在的50台套,还投资10余万元新盖农药、种子、化肥生产资料门市12间。
2、实现了土地产出效益和农民收入的最大化。
土地流转实现了供求双方的互利互赢,转入土地的大都是龙头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社,规模化农场主,种植能手,可实现土地的集约化、规模化、机械化、标准化生产经营,大大提高土地产出效益。
转出方的农民除获取土地流转的收入外,还可腾出身来从年二三产业或走进流转企业就近打工,获取第二份报酬,成为“农业工人”,收入水平大幅度提高,如余关乡的核桃基地,农户以前没有任何收益的荒山通过规模化流转,每年每亩还可收入130元,而且每三年还要按市场调整一次价钱,项目区梁平村王庄组的张原贵、原闲置荒山32亩,没有任何收益,通过土地流转后每年新增收入4160元,自己还在公司当上了区域经理,每月有1000元的固定收入。
3、解除了外出务工人员的后顾之忧通过土地流转,实现了规模经营、机械化耕作,减轻了农民的劳动强度,地里的农活留守家中的妇女、老人都能干,外出务工人员,不再一年两次往家跑着帮助家里夏收秋种,使他们能安心在外工作,解决了他们的后顾之忧。
同时,这部分从土地解放出来的农民,从农村走向城市,向二三产集中,加快了社会结构的改变和城乡一体化发展。
间接上又加快了农村土地流转的速度。
如赵店乡大禹村李家组的刘振华在南阳打工,以前每到农忙时节总要到家帮助弟弟。
去年他把家里的7.5亩地租赁给本村种烟大户尚河西后,不仅自己不用农忙时回家了,还把弟弟也一同带去打工了。
4、解决了土地流转难的问题。
入股、委托经营、租赁等流转形式,使土地实现了规模种植,提高了科技含量、提高了土地的产出,每亩土地由过去每年的600元左右的收入,提高到现在的最高1万元左右,农民土地流转的收益由过去的200—400元,达到了1000余元,农户在没有任何投入的情况下,有着既高又稳的收入,主动把土地拿出来流转,突破了土地流转难的瓶颈。
例如大桥乡陡沟村的周高峰,通过租赁的办法流转本村土地40余亩,发展大棚蔬菜,经过10年的发展,亩均效益达2—3万元,支付流转农户的租金,采用产量补偿的方法,即每年按春秋两季,分别补偿流转户600斤小麦和600斤玉米的折价款,折合成租金达1000余元。
5、有力支持了全县的新农村建设。
接受土地流转的农业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社在通土地流转取得一定的收益后,也不忘回报社会,为所在村修路、建校、通自来水,建敬老院、整治村容村貌等公益事业,全县通过土地流转直接或间接为各村,新建敬老院2个、便民超市3个、休闲广场1个、文化大院1个、改造村部1处、安装路灯150余套、自来水管37公里、新修水窖51个、水井275眼、道路81公里、农机设备13台(套)、农田水利建设9处,总投资1000余万元,支持了我县的新农村建设。
三、存在的问题
从整体情况看,我县的土地流转工作整体是好的,但也存在着一些值得思考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对土地流转认识不足。
一方面,农民具有很强的恋地情结。
由于长期以来形成的对土地的依附性,一些农民想将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流转而又心存疑虑,害怕失去土地,因此选择协商代耕、临时性转包等简单流转方式,仍把土地作为在非农行业混不下去的退路。
另一方面,土地流转工作不是上级强调的硬性任务,一些干部对土地经营权流转的必要性认识不足,不支持、不引导,顺其自然。
做多做少对政绩没有影响,流转工作政策性强,弄不好怕引起新的不稳定因素,因此,对土地流转不是积极引导,而是消极等待,认识问题成为制约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首要问题。
二是机构不健全。
全县没有统一的土地流转管理机构,往往导致出现农户有转出土地意向却找不到合适的受让方,而需要土地的人又找不到中意的出让者,影响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造成闲置浪费。
纠纷调处机制不健全,造成许多土地纠纷不能及时解决。
三是流转行为不规范。
我县土地流转中除部分大宗土地流转外,大部分土地流转只是双方口头约定,没有签订书面合同,即使签有书面合同的条款也很不规范,内容过于简单,双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有关赔偿措施等缺乏明确具体规定,造成承包关系不清晰,纠纷隐患增多。
仅2010年,全县就接待因土地流转引发的信访人访案件34起。
四是有关政策不系统和不完善。
我县没有规范、引导和服务土地流转的文件或实施细则,土地流转随意性较大。
财政、金融、信贷部门没有出台对农村土地流转的资金支持或奖励政策,城乡户籍统筹制度,城乡统筹医疗保障和养老保险制度,城乡统筹就业制度,土地流转风险防范制度不够完善,严重影响了土地流转的进程。
四、建议
一要根据调研情况结合我县实际,以县政府名义出台《内乡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实施细则》或《加快全县农村土地流转的实施意见》,来明确和规范土地流转的监管程序、流转原则、流转方式、流转程序、流转合同、扶持和奖励、法律责任、流转工作的目标管理等具体事项,使我县的土地流转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二要建立土地流转管理中心,健全土地纠纷调处机制。
其一要依托县乡农经部门建立农建立流转管理服务股,设立农村土地流转交易大厅,负责农村土地经营权证书的称凌、换发、变更登记、经营权证书及其相关文件的档案管理,流转政策的法规宣传、提供流转信息、流转咨询、价格评估、流转合同的鉴证等服务,并及时掌握土地流转动态,定期发布土地供求信息价格。
其二要成立农村土地流转仲裁委员会,并依托县农经部门成立农村土地纠纷仲裁庭,负责全县的农村土地承包及流转纠纷的仲裁调处工作。
三要加强土地流转的目标管理。
土地流转已形成大趋势,那个地方土地流转发展早、发展快对当地的农村经济发展越有利。
因此,要加强土地流转的管理,把土地流转工作纳入县整体工作的目标管理中,要求乡村·两级每年在土地流转上定总量、定比例、定规模、定数量,通过目标管理加快土地流转,推动农村经济发展。
四要建立政府奖励扶持制度。
对土地流转工作开展好的乡镇,由县政府每年给予2-3万元的奖励。
对连续规模流转土地面积200亩以上、从事种养规模经营的,流转期限5年以上的由县政府一次性给予每亩50元的资金补助,作为村委会的工作经费;县财政要在财政预算中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土地流转发展基金,用于鼓励流转承包土地的各类承包经营主体,加大对土地集约经营、规模经营业主的扶持。
对于在本县内新建且入股面积达300亩以上的土地股份合作社,由县财政给予该社2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对按照县产业布局规划,从事土地规模经营开发,建立规模化、标准化生产基地,连续经营5年以上,且土地面积达到1000亩以上的农业企业.每年给予5万元奖励补贴;在土地规模经营中农业生产销售和初(粗)加工的农产品,视为农民生产、自销、自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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