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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年级第二学期复习提纲
八年级《思想品德》(下册)复习提纲
5.1我们都是公民
1、什么是公民?
答:
公民是指具有一国国籍,并根据该国法律规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
2、怎样才能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答:
我国法律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除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外,没有任何限制条件,即不管男女老幼,是否享有政治权利,都是中国公民。
3、公民和人民有什么区别?
答:
公民与人民的区别在于:
内涵不同:
公民是法律概念,与之相对的概念是外国人;
人民是政治概念,与之相对的概念是敌人。
范围不同:
公民>人民
公民的范围比人民广泛,除包括人民外,还包括人民的敌人,指全体社会成员。
凡是人民都是公民,而公民不一定都是人民。
公民中人民占绝大多数,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和其他敌对分子属于公民,但不属于人民。
4.公民身份的内涵包括哪几个方面?
(即“作为公民意味着什么?
”)
答:
①公民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
②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③公民享有平等的权利。
5、如何树立自己的公民意识?
答:
①.要树立国家观念;
②.要培养坚定的的民主意识和良好的公民道德
.③.要增强法律意识,遵守国家法律.
6良好的公民道德包括哪些内容?
答:
①.仁爱守序的社会公德心
、②.诚信宽容的道德品质、
③.协商谦让的道德风尚
④.尊重差异的道德气度等。
l
5.2公民的权利和义务
1.宪法规定的公民的权利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宪法规定的公民义务是公民的基本义务。
2.受教育、劳动既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又是公民的基本义务。
3.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有哪几类?
答:
有五大类:
①公民的平等权利。
②公民的政治权利与自由。
③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利。
④公民的社会生活权利。
⑤公民的社会经济权利。
4.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有哪几类?
答:
有三大类:
①公民对国家履行的义务。
②公民对社会履行的义务。
③公民对家庭履行的义务。
5.公民的权利与义务的关系是怎样的?
答:
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是统一的(一致性),主要表现在:
:
①.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是相互依存、密不可分的;
②.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是相辅相成、互相促进的;
③.公民的某些权利与义务是相互结合的。
如劳动、受教育既是公民的权利又是公民的义务。
6.维护权利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公民应怎样维护权利?
)
答①.:
依法享有权利,②.依法行使权利,③.尊重他人的权利
7.公民如何正确行使权利?
答:
公民在行使自己权利的时候,必须采用合法的方式,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不得损害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和自由。
8、公民怎样自觉履行义务?
答:
自觉履行义务应该做到:
①.法律鼓励的积极去做;
②.法律要求的必须去做;
③.法律禁止的坚决不做。
9、“既然宪法给予我们权利,那么我就可以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别人无权干涉。
”这个观点为什么是错误的?
答:
因为:
①.公民权利和义务是统一的。
任何公民既享有权利,又必须履行义务。
②.公民在行使自己权利的时候,必须采用合法的方式,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不得损害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和自由。
③.每个公民在行使和维护自己权利的时,也要尊重和维护他人的权利,因为他人的权利与我们个人的权利具有同等的地位。
5.3宪法保障公民权利
1.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居于首要地位
2. 宪法是母法,其他法律法规(如刑法,民法,立法法等)是子法。
3.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
4.在我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立法权,人民政府行使行政管理权,人民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人民检察院独立行使检察权
5.宪法的基本内容可归纳为规范国家权力的正确行使和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两大部分
6.为什么说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答:
①、宪法规定国家生活的根本问题。
②、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③、宪法的制定、修改程序比普通法律更为严格。
7.如何理解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答:
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主要表现在:
①.普通法律、法规的制定必须以宪法为基础和依据。
②.普通法律不能和宪法相违背、相抵触,否则将被视为违宪而被宣布无效。
8.宪法规定国家生活的根本问题有哪些?
答:
宪法规定了我国的国家性质、国家的根本制度、国家的根本任务、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国家的基本经济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关的组织与职权、国家标志等国家生活中的根本问题。
9、我国现行宪法由哪几部分构成?
答:
我国现行宪法由序言和总纲、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国旗国歌国徽首都四章构成。
10.我国宪法和法律是如何严格规范和限制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国家权力的?
(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在行使公共权力时应遵守的原则有哪些?
)
答:
各级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①.不得做宪法和法律禁止做的事;②.不得拒绝做宪法和法律规定做的事;③.不能做宪法和法律未授权的事。
11.我国建立的以宪法为核心的公民权利保障体系包括哪几方面的内容?
①立法保障:
立法机关制定和完善各种法律法规,使公民在保护自身权益中有法可依。
②司法保障:
建立和完善律师制度、法官制度和法律援助制度,确保在司法过程中,公民的权利得到公平、公正的对待。
12.为什么说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
答:
①.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
.②.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行使的国家权力是公共权力,受宪法的严格规范和限制。
.③.国家和政府负有保证公民权利实现的责任。
④.我国已建立了一套以宪法为核心的公民权利保障体系,其内容包括立法保障和司法保障。
9、作为一名公民,如何树立宪法意识,维护宪法的权威?
①.要认真学习宪法,自觉遵守宪法;
②.要积极行使公民的监督权利。
③.积极参与国家的政治生活,关心国家管理事务。
6.1维护人身权利
1.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利是指公民的身体由自己支配和控制,非经法定程序不受逮捕、拘禁、搜查和侵犯的权利。
2.公民的生命健康权由生命权和健康权两部分组成.身体健康权包括身体健康权利和精神健康权利.
3.公民的生命权是公民行使其他权利的前提,是每个人的最高人身权益.
4.我国宪法规定,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决定或者经人民法院决定,不受逮捕。
5.公民有违反法律,需要拘禁的,须由公安机关严格依法执行。
6.如何认识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利的地位?
答:
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利是公民最基本的权利,是公民享有其他一切权利的先决条件。
(或:
是人们一切行动和生活的前提条件,是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人身权利的重要内容)
7.为什么要保护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利不受非法侵犯?
答:
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利是公民最基本的权利,是公民享有其他一切权利的先决条件,只有保护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利不受非法侵犯:
①.才能进行正常的生活、学习和工作,②.才能参加国家管理,愉快地享有其他各项自由和权利。
8.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具体有哪些方面的要求?
答:
①禁止对公民的身体或住宅进行非法搜查
②公民不受非法逮捕和拘禁
9.合法搜查应具备哪些条件?
答:
①..搜查者必须是执法机关的侦查人员。
②.要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
③.搜查对象:
针对犯罪嫌疑人以及可能隐藏罪犯或者犯罪证据的人的身体、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地方;
④.搜查目的:
是为了收集犯罪证据和查获犯罪嫌疑人。
10、怎么自觉维护自己的人身自由和生命健康权?
答;①我们要认真学习和掌握有关法律,增强防范意识和保护意识,懂得如何运用法律保护自己。
②我们享有人身自由和生命健康的权利,相应地就有义务不去侵害别人的人身自由和生命健康。
11.当我们的人身自由和生命健康权受到非法侵害时,该怎么办?
答:
①.打“110”电话报警;②可以直接到附近的公安部门向公安人员求救;
③.通知家人、朋友向社会求救;④到法院起诉,追究侵害人的法律责任,以讨还公道和获得赔偿。
2009---2010学年第二学期
八年级《思想品德》(下册)复习提纲
(二)
6.2维护人格尊严
1、人格尊严格权,是指我们作为人应当受到他人最起码的尊重的权利。
2.人格尊严权包括:
肖像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
3.我国法律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赢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4.我国法律规定,公民享有名誉权,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的名誉。
5.我国法律规定:
公民享有名誉权,禁止非法剥夺公民的荣誉称号、荣誉证书和奖章。
6.我国法律规定:
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和假冒。
7.侵犯肖像权主要表现在几个方面?
答:
侵犯肖像权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
(1)未经本人同意,以赢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的;
(2)丑化公民肖像、故意损毁公民肖像、以肖像进行人身攻击等行为。
(注意:
现实生活中的刑事侦查拍照,新闻摄影、社会活动中的剪影以及反映社会上不道德和违法行为的现场拍照等,从法律角度不能视为侵犯公民的肖像权。
如某某同学翻越马路护栏行为被拍事件,不能视为侵犯他的肖像权。
)
8、为什么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要受法律的特殊保护?
答:
(1)人格尊严权是未成年人的基本权利之一。
未成年人正处在身心发展的关键时期,如果人格尊严受到侵害,其精神健康将会受到巨大的损害。
(受特殊保护的重要性)
(2)在家庭、学校和社会中,人们对待未成年人往往不像对成年人那样注意礼貌和尊重,如:
有些家长和成年人在公共场合随意议论孩子的过错和辱骂孩子,有些学校和教师歧视、辱骂学生,这都是损害未成年人人格尊严的行为,因此,他们的权利要受法律的特殊保护(受特殊保护的必要性)
9.保护未成年人要格尊严的相关法律法规有哪些?
答:
主要有:
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
10.应如何维护自己和他人的人格尊严权?
答:
(1)维护自己的人格尊严,要学会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人格尊严,例如:
当人格尊严受到侵害时,根据受伤害程度,要求其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赔偿精神损失,严重的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
(2)维护他人的人格尊严,要做到:
①要自觉尊重他人的人格尊严;②不取笑别人的外貌、衣着、说话方式和动作;③不给他人起侮辱性绰号;④不歧视身体或智力有缺陷的人;⑤爱护和发自内心地尊重比自己弱小,比自己能力低,条件差的人。
尊重他人的人格尊严,是一个人品质高贵的体现,是一个文明人所应具备的素质。
6.3保护个人隐私
1、个人隐私权也叫个人私生活的秘密权,是指公民希望隐瞒不危害社会的个人私事,未经本人允许不得将其公开的权利。
2、个人隐私权是衡量一个国家个人地位和尊严的重要标志。
3.保护隐私,尊重隐私权,是现代文明的重要标志。
4.对未经他人同意,擅自公布他人的隐私材料或以书面、口头形式宣扬他人的隐私,致使他人的名誉受到损害的,按照侵害他人名誉权处理。
5.保护隐私不等于自我封闭。
6.为什么要尊重个人隐私?
(保护个人隐私有什么意义?
)
答:
(1)尊重个人隐私,是公民应具有的道德品质,也是公民必须遵守的公共生活准则。
(2)个人隐私权是衡量一个国家个人地位和尊严的重要标志。
(3)保护隐私,尊重隐私权,是现代文明的重要标志。
7.未成年人的隐私权如何受法律的特殊保护?
答:
主要表现在:
(1)未成年人的隐私权受法律的特殊保护。
尊重未成年人的隐私权,就是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
(2)未成年人也有自己的独立的人格,并不是父母的附属物,父母也应该尊重子女的隐私权。
家长或老师为出于善意翻阅未成年人的信件和日记,虽是因为担心未成年人的成长,但也是违法行为,必须加以反对和制止。
8.怎样自觉尊重个人隐私权?
答:
尊重个人隐私权包括尊重自己的隐私权和尊重他人的隐私权
(1)尊重自己的隐私权要做到:
①对自己的一些私人秘密不要到处宣扬。
②学会运用法律制止侵犯个人隐私的行为,依法保护自己的个人隐私权。
(2)尊重他人的隐私权要做到:
①未经同意,不私自看他人的信件或日记;②不私自闯入他人住宅;③不私自发布和传播他人的隐私等。
为了使自己健康成长,我们应该学会与值得信任的人分享快乐与苦恼,困惑的时候,应及时与老师、家长或者亲密的朋友沟通,以获得成长所需要的经验和支持。
第七单元我们的文化经济权利
7.1维护受教育权
1.受教育权是指公民有从国家接受文化教育的机会,以及获得受教育的物质帮助的权利。
2、受教育既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又是公民的基本义务。
3.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
4.公益性是义务教育的显著特征
5.我国的义务教育包括初等(小学)和初级中等(初中)教育两个阶段,时间跨度共九年,所以称为“九年义务教育”。
6.我国的义务教育承担实施素质教育的重大使命,把注重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作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点。
7、义务教育具有哪些特征?
答:
(1)义务教育的强制性(指义务教育由国家强制力保证推行和实施,凡不履行应承担的各项义务的行为,都要受到法律的强制性的制裁。
)
(2)义务教育的公益性(指在义务教育阶段免收学费、杂费。
国家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每年拨出大量资金,兴办学校,提供教学设施,培养教师,尽可能地创造更好的条件让儿童、少年读书学习。
)
(3)义务教育的普及性(指所有适龄儿童、少年都要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
8.为什么说受教育既是公民的权利又是公民的义务?
答:
(1)就我们个人来说,只有接受教育,才能提高自己的科学文化素质,不断地丰富和发展自己。
因此,从公民自身的发展来说,受教育是我国公民应该享受的一项基本权利
(2)从国家的角度讲,要实现现代化和推进民主化进程,提高公民的文化和科学素质是关键。
这就要求每个公民都有责任通过教育,提高自己的思想道德水平和文化水平,掌握当代先进的科学技术,力争为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作出贡献。
因此,从国家的发展对公民的要求来说,受教育是每个公民对国家应尽的一项基本义务。
9.如何珍惜受教育的机会?
答:
(1)维护受教育权利。
(我们应学会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受教育的权利,可以采用非诉讼方式或诉讼方式予夏维护。
)
(2)珍惜学习机会,自觉履行受教育义务。
(要做到:
第一:
认真履行按时入学的义务;第二:
自觉接受规定的九年义务教育,不中途辍学;第三:
自觉遵守法律和学校纪律,尊敬师长,努力学习,在学业上不断进步,做一个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好学生。
)
10怎样自觉履行受教育义务?
.
答:
①认真履行按时入学的义务;②自觉接受规定的九年义务教育,不中途辍学;③自觉遵守法律和学校纪律,尊敬师长,努力学习,在学业上不断进步,做一个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好学生。
课外拓展:
11.义务教育权利的保障有哪些?
答:
(1)法律保障(制定法律,如《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
(2)物质保障(国家每年拨出大量资金,兴办学校,提供教学设施。
)
(3)师资保障(国家大力提高教师队伍的素质,培养教师。
)
12、当我们的受教育权利受到侵害时,该怎么办?
答:
要运用正确的方式、途径来维护受教育的权利。
主要有以下几个途径
(1)指出对方的侵权行为违反了教育法和义务教育法,并要求停止侵害。
(2)可以向学校领导或教育行政部门反映情况,制止侵权行为。
(3)如果侵权行为造成严重后果,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7.2、维护财产权
1、公民的个人私有财产是指公民在社会生产和生活中,通过劳动和合法经营所得的财富,包括:
私人收入、储蓄、房屋和其他合法财产。
2.公民的财产所有权是指财产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3.在我国,保护公民合法财产的相关国家法律主要有:
宪法、刑法、行政法规、民法、物权法等。
4.我国公民的财产继承权主要是通过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两种方式实现的。
5.法定继承是指按照法律规定的范围和程序进行继承。
6.遗嘱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生前可以立下遗嘱,将个人合法财产的全部或部分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数人继承。
7.我国法律是怎样保护公民个人合法财产的?
答:
(1)我国宪法对保护公民财产所有权作了原则性的规定。
(2)刑法运用处罚有关犯罪行为来保护公民的财产所有权。
(3)行政法规利用行政措施和行政处罚的方法来保护公民个人合法财产。
(4)民法和物权法对公民财产的保护通过民事法律手段来实现。
8、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继承人的范围包括哪些人?
答:
①.配偶②.子女③.父母④.对公婆或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丧偶女婿⑤.祖父母和外祖父母.⑥兄弟姐妹
9.法定继承的继承顺序是怎样的?
答:
(1)法定继承的继承顺序有:
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有:
配偶、子女、父母、对公婆或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丧偶女婿
第二顺序的法定继承人有: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10.法定继承的原则是什么?
(1)一般情况下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均等;(平均原则)
(2)特殊情况下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也可以不均等:
①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当给予照顾。
(照顾原则)
②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③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应当不分或少分。
(权利义务一致原则)
④法定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要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
(协商原则)
2009---2010学年第二学期
八年级《思想品德》(下册)复习提纲(三)
1)遗嘱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生前可以立下遗嘱,将个人合法财产的全部或部分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数人继承。
遗赠:
——公民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2)我国继承法,遗嘱继承必须具备以下法定条件。
第一:
遗嘱人必须具有立遗嘱的能力,并且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同时,遗嘱必须合法有效。
任何形式的遗嘱都要保留法定继承人中,未成年子女和无劳动能力人的财产.
第二:
遗嘱继承人必须是法定继承人范围的一人或数人,但不受继承顺序的限制。
相关概念:
被继承人——是指遗留财产的死者
继承人——指依法继承死者遗产的人。
遗产——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遗产不包括家庭共有财产或夫妻共有财产
继承权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
法定继承
遗嘱继承
继承方式
按法律规定直接获得
由被继承人所立
的有效遗嘱获得
继承顺序
受继承顺序的限制
不受继承顺序的限制
分配原则
在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继承人不论人数多少平均分配遗产
遗嘱人可指定由法
定继承人中的一人
或数人继承,其他
继承人被排除在外
被继承人的行为能力
无论被继承人是否有
行为能力,他的遗产
都可被继承;
被继承人一定要
有订立遗嘱的能力
5、什么叫智力成果权?
包括哪些权?
P61
是指公民或法人对自己创造的智力活动成果依法享有的民事权利。
智力成果权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
7.3维护消费权
1、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基本法律叫什么?
P66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2、我国消费者权益包括哪些权利?
P66
安全保障权——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的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安全保障权是消费者最重要、最基本的一项权利
知悉真情权——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自主选择权——消费者有权选择提供商品和服务的经营者;有权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有权决定购买或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不接受任何一种服务
公平交易权——消费者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依法求偿权——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和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维护尊严权——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享有其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
3.维护消费者权益有哪些途径?
P67
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2)、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3)、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4)、可以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5)、严重的、造成重大伤害的侵权行为,可以向司法部门提起法律诉讼
第八单元对社会负责
8.1 社会合作与公平
1.看完《逃命的野牛》和《合作的蚂蚁》后,回答:
野牛为什么不能抵挡狮子的进攻?
蚂蚁群凭借什么力量逃离火海?
这两个故事给了我们怎样的启迪?
参考:
因为野牛们不团结合作,冷眼旁观,看见自己的同伴遇险只会隔岸观火。
而蚂蚁们抱成一团,靠着集体的通力合作和团结的力量逃离了火海。
启示:
社会生活需要合作,我们要树立合作意识,学会合作。
2.为什么社会生活需要合作?
社会合作是社会生活顺利进行的必要条件。
我们生活中所需要的物品和服务需要社会合作。
随着社会的发展,社会合作的范围不断扩大,社会合作形式越来越多样化,社会合作的内容也越来越复杂。
这就需要有符合全体社会成员利益的管理机构来管理,制定合理的制度来保障社会合作的顺利进行。
总之,现代社会是一个合作的社会,需要人们开展真诚、广泛的合作。
3.为什么社会合作需要公平?
为了更好地在社会合作中保证最大多数人民的利益,维护社会稳定,需要在社会合作中确立和遵循公平的原则。
4.在社会合作如何才算公平?
(1)处理事情合情合理,不偏袒哪一方面,这就是公平;
(2)良好的合作一定是公平互惠的,每个人都能在公平的合作中得到应得的利益;
*(3)公平不等于绝对的平均;享受社会利益较多的应承担更多的社会负担;
*(4)维护公平还需扶持社会弱势阶层和弱势群体。
5.为什么要树立公平的合作意识?
(1)有利于个人的提高和发展;有利于社会的繁荣、稳定
(2)关系到每个社会成员的利益和幸福
6.我们如何树立公平的合作意识?
(课本P76)
(1)保持公平合作的观念去和他人相处,去处理面临的问题,去承担自己的责任;
(2)在家庭••••••在学校中••••••同学之间•••••••
(3)在日常的学习、生活和工作中,我们有权要求得到公平的对待•,我们也要公平地对待他人。
(4)对社会上不公平的现象,我们也要给予关注、思考和批判。
8.2社会规则与正义
1、制度的正义表现在哪里?
P82
制度的正义在于它保障全体社会成员的利益,它的程序和规则是面向每一个社会成员的。
2、简述道德与法律、制度的区别。
P83
法律靠国家的强制力量来执行,其他的制度规则靠行业或单位的奖罚来实施的,而道德以善恶评价为标准,靠社会舆论、传统习惯和人们的内心信念来起作用。
u 道德使我们能判断什么是善的,什么是恶的;什么是应该做的,什么是不应该做的。
善良的行为,应该做的行为,对社会、他人、个人都有好处,是公平和正义的;而丑恶的行为、不应该做的习惯行为,损害社会和他人的尊严和利益,最终也损害自己的尊严和利益,是不正义的。
u 依据一般的道德标准,任何不公平地去对待别人,侵害他人的权利和行为,都是不正义的行为。
u 无正当的理由向他国发动战争是不正义的行为;压迫和残害无辜的人民是不正义的行为;歧视和排斥他人是不正义的行为;伤害他人的自由和尊严是不正义的行为。
3、如何做一个有正义感的人?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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