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区勒流街龙眼股份合作经济社农业棚舍提升改造工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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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德区勒流街龙眼股份合作经济社农业棚舍提升改造工程
顺德区勒流街龙眼股份合作经济社农业棚舍提升改造工程
评标办法及专用条款
招标人:
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龙眼股份合作经济社
2019年月日
评标办法
(1)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即合理低价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应一致,变更应征得招标人同意;
签字盖章
1.投标文件封面: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章;
2.诚信投标承诺书:
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
3.投标函: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章;
4.投标总价: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加盖单位章;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有单位公章;
6.授权委托书:
有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章(若委托代理人签字的,需提交)。
投标文件格式
1.投标文件出现以下情形时,视为重大偏差,作废标处理:
(1)修改了清单项目的数量、名称以及描述等,改变了原工程量清单的实质内容;
(2)投标文件的编制格式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3)未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一)的要求提交“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的;
2.因计价软件版本不同引起的投标文件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但实质内容无缺失),视为细微偏差,不构成废标因素。
注:
招标文件的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主要为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形式服务,其按格式响应的具体内容应以招标文件中有关条款和要求为准。
报价唯一
投标人不能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2.1.2
响
应
性
评
审
标
准
工期
应承诺工期且不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工期。
工程质量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完整、实质内容无缺失。
技术标准和要求
符合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
其他
1.投标人不能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
2.投标文件不能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2.1.3
资格评审标准
已进行资格预审的,一般不再评审
(需专家进行资格审查或复查的,应特别说明)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体按招标公告要求。
资质等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类似项目业绩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信誉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项目负责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如有)。
2.2
详细评审标准
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出现以下情形的,作废标处理:
1.低于成本报价;
2.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不等于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中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用”的(根据2013《计价规范》,投标单位在报价时,招标人提供的措施项目清单中的费率和工程量仅供参考,投标单位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自行调整修改)。
3.投标函、投标总价及单位工程费汇总三者不一致。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
招标人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根据本章2.1款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并根据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及评审量化标准进行价格折算,按照经评审的投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相等时,招标人将采用抽签的办法确定中标候选人。
2.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标准: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响应性评审标准: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详细评审标准
详细评审标准:
如下内容及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开标后由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3.1初步评审
3.1.1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2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
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招标人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招标人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
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详细评审
3.2.1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评审量化标准进行评审,并编制相关价格比较表。
3.2.2在评标过程中,招标人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该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招标人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作废标处理。
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在评标过程中,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
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
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招标人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招标人的要求。
3.4评标结果
3.4.1按照本章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推荐中标候选人。
3.4.2经评审,有效的投标人少于三个,招标人宣布本次招标失败。
招标人将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
(2)简单平均值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应一致,变更应征得招标人同意
签字盖章
1.投标文件封面: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章;
2.诚信投标承诺书:
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
3.投标函: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章;
4.投标总价: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加盖单位章;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有单位公章;
6.授权委托书:
有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章(若委托代理人签字的,需提交)。
投标文件格式
1.投标文件出现以下情形时,视为重大偏差,作废标处理:
(1)修改了清单项目的数量、名称以及描述等,改变了原工程量清单的实质内容;
(2)投标文件的编制格式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3)未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一)的要求提交“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的;
2.因计价软件版本不同引起的投标文件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但实质内容无缺失),视为细微偏差,不构成废标因素。
注:
招标文件的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主要为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形式服务,其按格式响应的具体内容应以招标文件中有关条款和要求为准。
报价唯一
投标人不能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2.1.2
资格评审标准
已进行资格预审的,一般不再评审
(需专家进行资格审查或复查的,应特别说明)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体按招标公告要求
资质等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类似项目业绩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信誉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项目经理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如有)
条款号
量化因素
评审、量化标准
2.1.3
响
应
性
评
审
标
准
工期
应承诺工期且不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工期
工程质量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完整、实质内容无缺失
技术标准和要求
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
其他
1.投标人不能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
2.投标文件不能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2.2
详细评审标准
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出现以下情形的,作废标处理:
1.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
2.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不等于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中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用”的(根据2013《计价规范》,投标单位在报价时,招标人提供的措施项目清单中的费率和工程量仅供参考,投标单位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自行调整修改);
3.投标函、投标总价及单位工程费汇总三者不一致;
定标标准值
定标标准值在开标时,唱标后现场确定,方法如下:
1.取在入围价范围内所有经现场审核通过的投标报价去高去低后,计算得出的平均值为定标标准值。
2.若在入围价范围内所有经现场审核通过的投标报价少于或等于5家时,取在范围内的所有报价平均作为定标标准值。
3.招标控制价是否纳入定标标准值计算:
□是。
√否。
4.数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简单平均值法。
定标标准值:
在开标时按本章第2.2款的规定计算确定。
定标标准值确定后,不再因其他任何因素修改或调整(唱标错误和计算错误除外)
经招标人评审,取报价低于且最接近定标标准的有效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按报价较接近定标标准优先的原则,从报价低于定标标准的有效投标人中依次确定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若低于定标标准的有效中标候选人不足三家时,不足部分从报价高于且最接近定标标准的有效投标人中依次确定。
投标报价相等时,招标人将采用抽签的办法确定中标候选人。
2.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标准: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资格评审标准: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已进行资格预审的,除非特别说明,否则不予重复评审)。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详细评审标准
详细评审标准: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初步评审
3.1.1招标人依据本章第2.1.1项、2.1.2项(若需要)、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
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招标人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招标人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
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详细评审
3.2.1招标人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标准进行详细评审,并确定定标标准值。
3.2.2招标人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招标人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在评标过程中,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
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
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招标人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招标人的要求。
3.4评标结果
3.4.1按照本章评标办法——简单平均值法推荐中标候选人。
3.4.2经评审,有效的投标人少于三个,招标人宣布本次招标失败。
招标人将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工程编号:
合同编号: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标准施工合同
2009年版
工程名称:
顺德区勒流街龙眼股份合作经济社农业棚舍提升改造工程
工程地点:
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
发包人:
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龙眼股份合作经济社
承包人:
广东省建设厅制
第一部分协议书
发包人:
(全称)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龙眼股份合作经济社
承包人:
(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包人承包人就本工程施工有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顺德区勒流街龙眼股份合作经济社农业棚舍提升改造工程
工程地点:
顺德区勒流街道
工程内容:
本工程为顺德区勒流街龙眼股份合作经济社农业棚舍提升改造工程,主要内容包括新建农业简易棚舍(其中棚舍1(12m*3.5m)、棚舍2(14m*3m);棚舍1新建27个,棚舍2新建8个。
)独立基础、主体钢结构安装制作、岩棉彩钢夹芯板墙体安装、树脂瓦屋面安装、室内安装配电箱和棚舍安装防雷系统等。
具体详见甲方提供的图纸。
工程立项、规划批准文件号: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二、工程承包范围:
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相关资料。
三、合同工期
工程合同工期:
50日历天。
四、质量标准及,
工程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并达到合格标准。
五、合同价款
合同总价(大写):
元;
(小写):
元。
项目单价:
详见承包人的投标报价书(招标工程);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2.2款赋予的规定一致。
七、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承诺
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
九、发包人承诺
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工程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
十、合同生效
本合同订立时间:
年月日
本合同订立地点:
发包人承包人约定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发包人:
(公章)承包人:
(公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略)
本通用条款采用广东省建设厅印发的《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施工合同》(2009版)的合同通用条款。
第三部分专用条款
1.定义
1.53所采用的书面形式包括:
文书
□信件
□电报
传真
□电子邮件
□其他:
2.合同文件及解释
2.2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
下列组成本合同的文件是一个合同整体,彼此应当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
当出现相互矛盾时,组成本合同文件的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与承包人双方签订的补充合同(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通用条款;
(5)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招标文件补充文件、澄清文件、答疑文件等);
(6)中标通知书;
(7)承包人投标文件及其附件(含评标期间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
(8)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9)图纸;
(10)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
本合同的附件
4.语言及适用的法律、标准与规范
4.3约定适用的标准、规范的名称:
相关的全国施工及验收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的计价规范等。
5.施工设计图纸
5.1施工设计图纸由发包人提供
(1)施工设计图纸提供的时间: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七天内。
(2)施工设计图纸提供的数量:
四份。
承包人如需加晒图纸,发包人可协调解决,费用由承包人自已承担。
(3)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
承包人对本工程图纸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与施工无关的第三者提供;承包人自行承担有关的保密措施费用。
6.通讯联络
6.2各方通讯地址、收件人及其他送达方式
(1)各方通讯地址和收件人:
发包人:
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龙眼股份合作经济社
通讯地址:
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
收件人:
潘小姐
邮政编码:
承包人:
通讯地址:
收件人:
邮政编码:
监理单位:
通讯地址:
收件人:
邮政编码:
造价咨询单位:
广东道勤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办事处金榜居委会凤山西路25号二层之二
收件人:
朱先生
邮政编码:
528300
(2)视为送达的其他方式:
无。
7.工程分包
7.5
(1)指定分包工程:
无。
13.交通运输
13.1办理道路通行权和修建场外设施的费用:
出入施工场地道路按现状。
办理出入施工场地的道路通行权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
承包人应充分勘察现场,为实施合同工程所需修建的场外设施由承包人负责,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内。
13.2修建场内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的费用:
按通用条款约定。
13.4运输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费用:
按通用条款约定。
19.发包人
19.2发包人完成下列工作的约定
(1)办理土地征用、拆迁、平整工作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时间:
场地清理(包括原有杂草或垃圾等)、平整等工作由承包人负责办理,费用已包含在投标价中,发包人不另行计量支付。
(2)完成施工所需水、电、通讯线路接驳的时间及地点:
施工临时用水、用电、通讯设施的报装及接驳由承包人自行负责,费用已包含在投标价中,发包人不另行计量支付。
(3)开工施工现场与城乡公共道路间的通道的约定:
施工范围外的公共道路按现状,施工便道由承包人自行考虑,费用已包含在投标价中。
(4)提供有关资料的时间工程地质资料(如发包人具有时)与设计文件同时提供,地上及地下管线资料由承包人自行调查核实,费用已包含在投标价中,发包人不另行计量支付,发包人可提供可能的协助和方便。
(5)办理有关所需证件的约定:
有关施工所需证件、文件由承包人办理,同时承包人也应协助发包人办理施工许可证,费用已包含标价中。
本工程所需的规定项目的检测费用由承包人在“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内填报,发包人不另行支付。
不合格工程的重复检测费用亦由承包人负责。
(6)现场定点、放线的约定:
投标人应自行考虑在施工时需聘请有测绘资质的单位(已办理进驻顺德)进行定点、放线的费用。
(7)提供标准与规范的时间:
开工前由承包人自行筹集并承担相关费用。
(8)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的约定: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天内。
(9)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形关系问题和做好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等的保护工作的约定:
承包人应预见施工现场地上及地下管线、邻近建筑物和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对施工的影响,所需保护费用(文物保护除外)已包含在投标价中,发包人不另行计量支付。
(10)接收已完工程支付工程相关价款的约定:
委托给承包人负责的部分工作有:
办理工程报监手续、施工报建手续、竣工资料的整理、编制及备案。
19.3提供施工场地的时间: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天内。
19.4支付期及支付方式的约定
(1)工程价款支付期限
□按合同通用条款规定期限支付。
√其他:
按专用条款第80.2款、第81.1款、第83.1款等相关规定执行。
(2)工程价款支付方式
√按协议书所注明的银行帐号转账。
20.承包人
20.2承包人完成下列工作的约定
(3)提交支付申请和工程款额报告期限:
√按通用条款第80.2款、第81.1款、第83.1款等规定期限提交。
□另作约定:
(5)向发包人提供施工现场办公和生活的房屋设施的时间和要求:
无。
(6)办完施工场地交通、环境保护、施工噪声、安全文明施工等手续的时间:
遵守政府部门及发包人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境保护、施工噪音、安全防护、文明施工等的管理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
办理相关手续的时间由承包人根据施工进度安排,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内。
(8)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保护工作的约定:
基础工程、土方的开挖回填等工程,承包方必须到现场进行勘察,并了解四周居民房屋现时状况,施工前承包方必须制订有效的施工方案、支护方案及周边房屋检测等,做好支护、放坡、排水降水等防护施工措施安排,避免出现因施工措施不够而引起的安全事故,如出现因施工引起的事故则由承包方承担。
周边房屋的桩前检测及桩后检测、支护、放坡等施工措施的费用在投标报价中考虑,发包方将不再增加该项费用。
(9)保证施工场地的清洁和做好交工前施工现场清理工作的约定:
①现场材料应按指定的区域范围堆放,材料转运堆放现场要有专人管理、清扫,并保持场内清洁;②垃圾等要及时清理;③工程竣工后,做到工完、料清、场地清。
(10)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和竣工结算文件:
√按通用条款第82.2款规定提交。
□另作约定:
承包人按照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及竣工验收备案实施办法的规定,整理提交合格的竣工档案,存在问题时及时进行整理完善。
工程质量验收合格通过后,按规定向政府有关部门提交合格的竣工档案,同时提交两套竣工档案副本,五套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给发包人,并办理有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20.3承包人提供施工所需劳务、材料、工程设备、施工设备和其他物品的约定:
本工程所有材料采用优等品并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21.现场管理人员的任命和更换
21.1发包人现场管理人员任命和更换:
按通用条款约定。
21.2承包人代表任命和更换:
按通用条款约定。
21.3监理工程师代表、造价工程师代表任命和撤回:
按通用条款约定。
补充:
1.承包人代表为关键岗位人员,通用条款与本条有矛盾的,以本条为准,承包人代表的考勤和变更管理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中标后监督检查的办法》(粤建市【2009】8 号)的规定执行。
项目负责人除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外,不得更换:
①因重病或重伤(持有县、区以上医院证明)两个月以上不能履行职责的;
②调离原工作单位的;
③因管理原因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施工单位认为该项目负责人不称职需要更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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