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社会保险的基本内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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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社会保险的基本内容
我国社会保险的基本内容
养
老
保
险
发展历程
1改革探索阶段:
1984年开始算起,当时是在国有企业进行退休费用统筹和建立固定工养老保险基金试点。
十四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为下一步改革指明了方向
2改革深化阶段:
1997年《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
标志着社统和个帐相结合初步确立
2000年12月25《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改革试点方案》
选辽宁为试点省,变化是:
由过去的通道式管理转变为板块式的分账管理,职工缴纳的全部记入个人账户成为了实现方式
2005年《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彻底对养老保险进行了完善
我国现行的城镇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基金的筹集和管理
1企业缴费,不得超过企业工资总额的20%全部进去社会统筹,以省级为单位进行调剂
2管理按照一般的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不得占用个人账户基金严禁截留挤兑挪用。
3个人账户基金由个人缴费和收益组成,社保经办机构定期公布
只能用于养老,不得提前支取,跨统筹地区的转移,死亡的继承,由省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管理,全部购买国债
4个和灵的缴费基数为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缴费比例为20%其中8%进入个人账户退休后按企业的执行
覆盖范围
1997年的《。
。
决定》.要求:
城镇各类企业职工个和灵都要参加,今后以非公有制企业城个和灵为重点扩大覆盖范围
领取条件
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60女职工55女工人50),且已经办理退休手续
2个人和企业依法履行了缴费义务
3个人缴费至少满15年
待遇
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
退休年龄越大记发月数越小成反比计算办法详见教材P52
1997的决定按正常计算2005的决定之后不满15年不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一次性支付本人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补充养老保险
是在国家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建立的,目的是提高退休后的生活水平
我国的补充养老保险有:
1企业年金是重要的补充,被视为养老保险的第二支柱
2个人储蓄型养老保险是个人自愿参加的一种养老保险
3职工互助补充养老保险是由工会组织举办的筹资由工会和、个人共同负担
我国农村养老保险制度
一发展历程:
1986开始探索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
1991年《国务院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的决定》提出建立县级农村养老保险制度
1992年民政部《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确定了以县级为单位开展
1998年由民政部移交劳动保障部但此时受一些因素的影响农村养老保险陷入了停顿的状态
二现行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内容
2009年《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这是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新里程碑。
制度是:
政府组织引导以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实现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
新农保试点的基本原则是:
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
目标:
到2020年实现全覆盖
1保障对象:
凡年满16周岁(不含学生)…
2领取条件:
符合缴费条件且满60周岁
3缴费标准:
五个档次100200300400500实行按年一次性缴纳可自主选择档次
4资金的筹集:
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全部计入个人账户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
政府补贴包括缴费补贴和发放基础养老金各市县补贴每人每年不得低于30基础养老金全部由中央及以下政府出资补助
5新旧农保的衔接
我国社会保险的基本内容
医疗
保
险
医疗保险
传统医疗保险的内容
始建于20世纪五十年代基于城乡二元分割由城镇居民的公费医疗劳保医疗和面向农村居民的合作医疗三种制度构成
1公费医疗制度:
1952年政务院颁布的《关于…指示》
1989年卫生部财政部联合《公费医疗管理办法》
享受范围和对象:
待遇:
费用支付方式:
经费全部由国家财政负担,由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设立的公费医疗管理机构进行管理,
2劳保医疗制度:
195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
享受对象:
全民所有制企业城镇部分集体所有制企业的职工及退休人员
保险项目和待遇标准与公费的基本相同
劳保医疗保险属于职工福利,一般由企业自行管理,经费是按从职工工资总额14%提取的职工福利费中列支
3农村合作医疗:
1965年《关于把卫生放到农村的报告》以后,走向发展和普及
1976年90%的农民参加了合作医疗疾病医疗问题得到基本解决
20世纪八十年代走向崩溃
2002年我国政府开始建立了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农合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
一改革探索
有三个阶段:
1费用控制改革阶段(1985~1992:
主要以控制费用为中心但没有从根本上改变公费劳保医疗制度
2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的改革探索阶段(1992~1998)
根本性改革的序幕是1992广东深圳《深圳市社会保险暂行规定
1994《关于职工医疗制度改革的试点意见》确定了“两江试点”江苏镇江市江西九江市
1996《关于…的扩大试点意见》38个城市进行试点,在医疗试点中出现了三种统帐结合模式:
A三段通道模式两江代表
B板块模式指海南深圳
C三金模式青岛烟台
3制度统一并轨阶段(1998年以来)
1998《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
此文件标志我国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进入了全面改革阶段
2009《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
将逐步建立全民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首次实现医疗全覆盖
二中国城镇职工医疗社会保险制度的主要内容
1明确强制性参保人员的范围城镇所有用人单位职工和退休人员都必须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2确立新的医疗保险筹资机制
用人单位(当地工资总额的6%左右确定)
个人缴费(本人工资的2%起步)
3确立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模式
用人单位缴纳的费用分两部分:
一部分用于建立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另一部分即单位缴纳的30%直接划入个人账户
个人账户主要支付:
小额和门诊医疗费用
统筹基金主要支付:
大额和住院治疗费用,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统筹调剂使用,起付标准(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4倍工资)起付标准以下的个人账户支付,以上将不在用统筹基金支付,而是转为大额医疗补助等其他解决
4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和服务社会化
各地建立政府主管的社保经办机构负责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收缴管理和支付。
原则上以低级以上行政区为统筹单位也可以以县(市)为统筹单位,直辖市实行全市统筹
5推进医疗结构改革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水平(P79)
6特殊政策规定
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原则:
自愿适度互益
被誉为“发展中国家解决卫生经费的唯一范例”
一传统农村合作医疗的建立与发展
1自发兴办阶段(20世纪40年代至1955年)
抗日期间的医药合作社,群众集股的方法解决问题
2建立阶段(1956~1960)
1956年《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首次让集体介入农村社会成员疾病医疗的职责。
有集体保健医疗站
1959年正式肯定了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3徘徊发展阶段(1960~1970)
4衰落解体阶段(1978~1986)
5改革创新阶段(1986年以来)
1993年国家明确提出发展和完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1997
1998年我国有712个县建立了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
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
2002年建立2002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
2003年《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
有六大特点:
1筹资机制相对完善,明确了个人集体政府的筹资责任加大了政府的支持力度
2突出了以大病统筹为主,提高了共济抗风险能力
3提高了统筹层次扩大了统筹范围增强了合作医疗的抗风险能力实行的是以县为统筹单位传统的是以乡为单位
4提高了管理层次加大了政府的管理责任
5强调农民自愿参加的原则以及农民的知情参与监管的权力
6同步建立了农村医疗救助制度。
一目标和原则
2007年开始试点,2007年《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并首批79个试点城市
目标:
国家计划用三年的时间逐步在全国城镇全面推行
原则:
低水平广覆盖居民自愿属地管理统筹协调
二参保范围和筹资水平
1参保范围:
2筹资水平:
3缴费和补助以家庭缴费为主政府给予适当补助
4费用支付主要用于参保人员的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支出
特别注意: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基金使用的是“以收定支收支平衡战略有结余”的原则
影响养老保险的因素:
1文化传统、家庭结构和功能影响着养老保险的价值取向
养老保险的目标决定了养老保险的价值取向
2人口类型和人口政策影响着养老保险的模式选择
3劳动就业制度和人均预期寿命影响着养老保险的具体规定
4管理体制和组织模式影响着养老保险的实施效果(这是影响最大的因素)
我国失业保险制度
失业保险
我国失业保险制度的建立与发展
我国失业保险制度正式建立是在改革开放以后
分三个阶段:
11986~1993.形成和初步运行时期
1986《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暂行规定》确立了我国失业保险制度的框架和主要内容
21993~1999年进一步调整阶段
1993年4月《国有企业职工待业保险规定》对覆盖范围和缴费基数等方面都做了调整1998年底,参保的人数7961万人享受的是1274万人从此,失业保险真正开始发挥作用了
31999年至现在进入不断完善的新阶段
1999《中华人民共和国失业保险条例》这为失业保险的里程碑标志着失业保险制度的基本确立
做出的调整有:
A扩大了失业保险的范围
B基金的来源实现了由企业保障到社会保障(国家单位个人共同承担的三三制)的转变
C加强了对失业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
D加大了违规处罚力度
我国的失业保险朝着“制度完善资金雄厚管理服务优良”发展
我国失业保险制度的基本内容
覆盖
范围
范围:
城镇所有企业事业单位及职工,不包括乡镇企业
城镇企业指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以及其他城镇企业
筹集和管理
一失业保险基金的来源:
有4个
1城镇企事业单位(本单位工资总额2%)城镇企事业单位职工(按本人工资1%)缴纳的失业保险费这是主要来源
2失业保险基金的利息收入这是补充部分
3财政补贴(只有不足时地方财政给予补贴这是补助部分)
4依法纳入失业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运营收入滞纳金等
二失业保险基金的管理
1失业保险基金统筹调剂使用
失业保险基金在直辖市和设区的市实行全市统筹,其他地区的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可以建立失业保险调剂金
2失业保险基金收支的预决算由统筹地区的:
社保经办机构编制→同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复核→同级财政部门审核→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批
3基金必须存入财政部门在国有商业银行开设的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收支两条线财政部门依法监督
4失业保险基金及其管理费不计征税费
基金的使用范围
1失业保险金
2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医疗补助金
3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失业人员的丧葬费和其供养的配偶直系亲属的抚恤金
4领取失业保险期间接受培训职业介绍的补贴
5国务院规定或者与失业保险有关的其他费用
领取
条件和期限
存在的问题
1领取条件:
A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B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C已办理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缴费1~5年12个月,缴费5~10年18个月,缴费10年以上的,24个月,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停发的情况:
1重新就业的2应征服兵役
3移居境外的4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
5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培训和介绍的适当工作的
6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失业保险覆盖范围狭窄(农村还一片空白)
2失业保险基金来源单一,不能满足要求
3失业保险基金的管理不规范,浪费严重
有基金被挪用和挤兑的现象还要已经就业的仍领失业保险金
4培训和就业指导力度不够
改革
的建
意
1加强失业救济与促进再就业的紧密结合
突出就业是失业保险制度最明显的改革趋势
措施有:
①保基本生活失业津贴不能过高
②帮失业者树立正确的择业观有针对性的促进就业
③缩短失业保险给付期
④灵活发放失业保险金
2加强失业保险基金的管理完善失业保险制度
①进一步扩发覆盖范围
②调整缴费结构(针对我国实际应该实行差别费率制度)
③确保各行业统筹基金到位充分发挥政府作用
④立法管理完善失业保险基金制度(应建立失业保障法
⑤加强基础工作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
3建立预防高失业率的风险基金
4设立专门的机构严格失业保险资格审查
(建议实行失业与就业双重申报制度)
我国工伤保险保险制度
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的发展史
1884德国颁布《工伤保险法》这是世界上第一部工伤保险法也最早实行了“补偿不就过失原则”
195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这是我国的综合性法律包括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也标志着我国工伤保险的建立
1953劳动部制定《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国的工伤保险包括:
医疗待遇残疾待遇死亡待遇
20世纪90年代改革取得的大成效:
1《试行办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的颁布实施,使得工伤保险各方面都有章可循
2实行基金社会统筹,分散了企业分险有利公平竞争
3确立了差别费率和浮动费率鼓励企业单位加强了工伤事故的预防减少了死亡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率
4扩大了工伤保险的实施范围和覆盖幅度
2011年对条例进行修改加大了处罚力度提高了待遇标准
我国工伤保险的基本内容
工伤
保险
目的
2003年《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了
目的:
1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
2促进职业预防和职业康复
3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
工伤
保险
原则
1与生产力水平相适应的原则
2倡导社会主义道德风尚的原则
3切实维护和保障职工基本权益的原则
4权利和义务相对应原则
实施
范围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凡是已经工商登记注册的企业
2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
3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参加工伤保险的办法另行规定
工伤
的范
围
一认定工伤的以下情形: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造成事故伤害的
︰
︰
二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救灾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的活动中受伤的
3在军队服役受伤已经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的到单位旧伤复发的
(这种情况除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工伤保险待遇)
三不得认定工伤的:
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受伤的
2醉酒导致死亡的
3自残或者自杀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工伤
认定
程序
一工伤认定的申请
1申请工伤认定的主体和时效
A所在单位自事故发生之日或被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特殊情况可申请延长
B如果单位未按1提出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一年内可提出申请
注意:
用人单位未提交认定的,所发生的工伤待遇费用由该单位负担
2申请需要提交材料
A工伤认定申请表
B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证明材料
C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二工伤认定的处理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后进行调查核实,有关部门予以协助依法有证明书的不在进行核实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举证
三工伤认定的决定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从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职工和单位
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
保险
待遇
工伤
保险
待遇
工伤
保险
待遇
一工伤医疗期间待遇:
包括停工留薪期待遇工伤医疗期待遇其他待遇
1停工留薪期待遇
指工伤医疗期间原工资福利不变由单位按月支付
一般不超过12个月
2工伤医疗待遇
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的项目目录药品目录住院服务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治疗非工伤引起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保险待遇应按基本医疗保险办法执行
3其他待遇:
如伙食补助交通费用按因工出差报销有保险基金支付
二因工伤残待遇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待遇
1~4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劳动岗位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
1~4级从24个月到18个月本人工资,每小一级减少2个月工资
5~10级标准:
从16个月~6个月本人工资,每小一级减少两个月本人工资,都是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2伤残津贴待遇
指完全丧失劳动能力(1~4级)和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5、6级)由社保经办机构和用人单位保障其基本生活按月支付知道退休年龄或者未到退休年龄死亡为止
支付标准:
保留劳动关系1~4级从本人工资的90%至75%,逐级减少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5、6级的保留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伤残津贴
标准是:
5级本人工资的70%6级为60%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特殊情况:
1如果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和伤残就业补助
2职工退休后停发伤残津贴转养老保险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3生活护理费待遇:
指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按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部分不能自理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30%支付
4配置辅助器具待遇符合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5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待遇
指56级伤残的解除劳动关系或者合同期满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待遇
三因工死亡待遇
1丧葬补助金:
6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待遇
48~60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3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
给因工死亡的职工生前供养的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的亲属的抚恤金标准是:
配偶每月40%职工本人工资其他亲属30%孤寡老人或孤儿加10%
工伤
保险
基金
1来源:
A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主要来源)
B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
C依法纳入的其他保险资金
用人单位的缴费标准:
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的缴费费率(60%~300%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
2管理:
在直辖市和设区的市实现全市统筹其他的统筹层次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确定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基金的征缴和工伤保险基金的支付情况进行监督,财政部门和审计部门对收支管理进行监督
3应该建立储蓄金用于支付重大工伤保险待遇不足的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垫付
完善我国工伤保险制度的建议
1适应需要完善工伤保险的法规体系
2004年实施的《工伤保险条例》标志着我国社会统筹和企业责任的工伤保险制度已经形成此法律为核心还需要建立更多的法律法规
2不断探索建立科学的防范的工伤保险费率机制
3理顺体制将工伤保险纳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统一管理
4确立新型观念完善工伤保险的运行系统
5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工伤保险的组织管理水平
我国生育保险制度
生育保险
我国生育保险制度的建立
195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标志生育保险建立当时的内容包括:
生育保险的产假产假工资生育补助费三部分
1953年制定了细则详细规定了给付内容:
待续
1988年《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扩大了覆盖范围和提高了待遇
199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上了一个新台阶
1994年劳动部颁布《企业女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要求按属地原则组织实施开展生育保险费用社会统筹
1999《关于妥善解决城镇职工手术费用问题的通知》规定了职工计划生育手术费有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2011年提出无论男女均提供生育保险
我国生育保险制度的改革
1988年以来开始改革
1扩大了实施范围提高了保险待遇1988年《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为标志分为前后两个阶段
2夫妻双方负担费用完善费用补偿
女职工生育时其配偶所在的单位承担生育费用50%,补偿给女方
3建立基金制度均衡企业负担
1994年劳动部发布《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
A生育保险按属地原则组织生育费实行社会统筹
B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基本平衡”的原则筹集资金
C女职工按照法律法规享受生育津贴和医疗服务
D女职工生育或流产后由本人或所在的单位持当地的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生育证明等到当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领取生育津贴报销生育医疗费
我国生育保险
基本内容
覆盖范围
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企业
也适用一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
待遇
前提:
法定年龄再结婚的已婚女职工符合国家计划生育规定的
待遇:
1产假1988年就规定产假由56延长到90天难处多胞胎生育(每多生一个加15天)增加15天晚婚晚育的更有优惠政策长假一般都在90至180天
2生育津贴原称产假工资
1994年《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后一律改为生育津贴
3医疗服务
有怀孕期检查接生手术住院药品费生育并发症的医疗费用由保险基金支付未实行生育保险的地区由女职工的单位支付
4职工孕期劳动保护
如怀孕7个月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夜班劳动
基金的筹集和管理
一筹集:
实行社会统筹按属地原则组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收缴支付和管理基金的筹集和使用实行财务预算决算制度由社保经办机构负责做年度报告并接受同级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
1征缴范围适用于所有城镇企业及职工
劳动这个人不缴费
2缴费基数与缴费比例的确定
按计划内生育人数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来确定最高不得高于1%
3筹集方式原则就是以支定收收支基本平衡(注意)
4资金来源全部由企业缴费构成也包括基金的利息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金
二基金的管理
生育保险基金由劳动部门所属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收缴支付和管理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提取管理费,提取比例最高不得超过生育保险基金的2%生育保险基金及管理费不征收税、费。
生育基金的筹集和使用实行财务预算决算制度由社保经办机构负责做年度报告并接受同级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
我国现行的生育保险制度类型
1单位负担
主要由职工所在的单位负担生育女职工的生育津贴和医疗费用
依据是1988年《女职工劳动保规定》
适用范围:
中国境内的一切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和事业单位及其女职工
2社会保险
主要是实行社会保险生育费用社会统筹以适应社会需要
依据是1994《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
覆盖范围:
目前主要是城镇企业及其职工
主管单位为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经办
我国生育保险制度改革中存在的问题
1实施范围还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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