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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建筑一体化
光伏建筑一体化
第1章太阳能光伏与建筑一体化应用现状及趋势
1.1我国的太阳能资源分析
中国的疆界,南从北纬4°附近西沙群岛的曾母暗沙以南起,北到北纬53°31´黑龙江省漠河以北的黑龙江心,西自东经73°40´附近的帕米尔高原起,东到东经135°05´的黑龙江和乌苏里江的汇流处,土地辽阔,幅员广大。
中国的国土面积,从南到北,自西至东,距离都在5000km以上,总面积达960万平方公里,为世界陆地总面积的7%,居世界第3位。
在中国广阔富饶的土地上,有着十分丰富的太阳能资源。
全国各地太阳年辐射总量为3340r-J8400MJ/m2,中值为5852MJ/m2。
从中国太阳年辐射总量的分布来看,青海、新疆、宁夏南部、甘肃、内蒙古南部、山西北部、陕西北部、辽宁、河北东南部、山东东南部、河南东南部、吉林西部、云南中部和西南部、广东东南部、福建东南部、海南岛东部和西部以及台湾省的西南部等广大地区的太阳辐射总量很大。
尤其是青藏高原地区最大,这里平均海拔高度在4000m以上,大气层薄而清洁,透明度好,纬度低,日照时间长。
例如人们称为"日光城"的拉萨市,1961r-J1970年的平均值,年平均日照时间为3005.7h,相对日照为68%,年平均晴天为108.5d、阴天为98.8d,年平均云量为4.8,年太阳总辐射量为8160MJ/m2,比全国其他省区和同纬度的地区都高。
全国以四川和贵州两省及重庆市的太阳年辐射总量最小,尤其是四川盆地,那里雨多、雾多、晴天较少。
例如素有"雾都"之称的重庆市,年平均日照时数仅为1152.2h,相对日照为26%,年平均晴天为24.7d、阴天达244.6d,年平均云量高达8.4。
其他地区的太阳年辐射总量居中。
中国太阳能资源分布的主要特点有:
①太阳能的高值中心和低值中心都处在北纬22°-35°这一带,青藏高原是高值中心,四川盆地是低值中心;
②太阳年辐射总量,西部地区高于东部地区,而且除内蒙古和新疆两个自治区外,基本上是南部低于北部;
③由于南方多数地区云多雨多,在北纬30°-40°地区,太阳能的分布情况与一般的太阳能随纬度而变化的规律相反,太阳能不是随着纬度的增加而减少,而是随着纬度的升高而增长。
为了按照各地不同条件更好地利用太阳能,20世纪80年代中国的科研人员根据各地接受太阳总辐射量的多少,将全国划分为如下5类地区。
(1)一类地区
全年日照时数为3200-3300h。
在每平方米面积上一年内接受的太阳辐射总量为6680-8400MJ,相当于225-285kg标准煤燃烧所发出的热量。
主要包括宁夏北部、甘肃北部、新疆东南部、青海西部和内蒙古西部等地。
是中国太阳能资源最丰富的地区,与印度和巴基斯坦北部的太阳能资源相当。
尤以内蒙古西部的太阳能资源最为丰富,全年日照时数达2900-3400h,年辐射总量高达7000-8000M]/m2,仅次于撒哈拉大沙漠,居世界第2位。
(2)二类地区
全年日照时数为3000-3200h。
在每平方米面积上一年内接受的太阳能辐射总量为5852-6680MJ,相当于200-225kg标准煤燃烧所发出的热量。
主要包括河北西北部、山西北部、内蒙古南部、宁夏南部、甘肃中部、青海东部、内蒙古东南部和新疆南部等地。
为中国太阳能资源较丰富区。
相当于印度尼西亚的雅加达一带。
(3)三类地区
全年日照时数为2200-3OOOh。
在每平方米面积上一年接受的太阳辐射总量为5016-5852MJ,相当于170-200kg标准煤燃烧所发出的热量。
主要包括山东东南部、河南东南部、河北东南部、山西南部、新疆北部、吉林、辽宁、云南、陕西北部、甘肃东南部、广东南部、福建南部、江苏北部、安徽北部、天津、北京和台湾西南部等地。
为中国太阳能资源的中等类型区。
相当于美国的华盛顿地区。
(4)四类地区
全年日照时数为1400-2200h。
在每平方米面积上一年内接受的太阳辐射总量为4190~5016MJ,相当于140-170kg标准煤燃烧所发出的热量。
主要包括湖南、湖北、广西、江西、浙江、福建北部、广东北部、陕西南部、江苏南部、安徽南部以及黑龙江、台湾东北部等地。
是中国太阳能资源较差地区。
相当于意大利的米兰地区。
(5)五类地区
全年日照时数为1000,-.....,1400h。
在每平方米面积上一年内接受的太阳辐射总量为3344,-.....,4190MJ,相当于115,-.....,140kg标准煤燃烧所发出的热量。
主要包括四川、贵州、重庆等地。
此区是中国太阳能资源最少的地区。
相当于欧洲的大部分地区。
一、二、三类地区,年日照时数大于2200h,太阳年辐射总量高于5016MJ/m2,是中国太阳能资源丰富或较丰富的地区,面积较大,约占全国总面积的2/3以上,具有利用太阳能的良好条件。
四、五类地区,虽然太阳能资源条件较差,但是也有一定的利用价值,其中有的地方是有可能开发利用的。
总之,从全国来看,中国是太阳能资源相当丰富的国家,具有发展太阳能利用事业得天独厚的优越条件,只要我们扎扎实实地努力工作,太阳能利用事业在我国是有着广阔的发展前景的。
中国的太阳能资源与同纬度的其他国家相比,除四川盆地和与其毗邻的地区外,绝大多数地区的太阳能资源相当丰富,和美国类似,比日本、欧洲条件优越得多,特别是青藏高原的西部和东南部的太阳能资源尤为丰富,接近世界上最著名的撒哈拉大沙漠。
太阳能资源的研究计算工作,不能做一次即可一劳永逸。
近些年的研究发现,随着大气污染的加重,各地的太阳辐射量呈下降趋势。
上述中国太阳能资源分布,主要是依据20世纪80年代以前的数据计算得出的,因此其代表性已有所降低。
为此,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根据20世纪末期最新研究数据又重新计算了中国太阳能资源分布。
太阳能资源的分布具有明显的地域性。
这种分布特点反映了太阳能资源受气候和地理等条件的制约。
根据太阳年曝辐射量的大小,可将中国划分为4个太阳能资源、带,如图图1.1所示。
这4个太阳能资源带的年曝辐射量指标。
Ⅰ资源丰富带6700MJ(m2.a)
Ⅱ资源较富带5400-6700MJ/(m2.a)
Ⅲ资源一般带4200-5400MJ/(m2.a)
Ⅳ资源贫乏带<4200MJ/(m2.a)
MJ/(m2.a)-兆焦/(平方米.年).
图1.1全国太阳能分布
1.2光伏建筑一体化发展现状
目前世界上传统的燃料能源正在一天天减少,而传统的燃料能源对环境造成的危害也日益突出,同时全球还有20亿人得不到正常的能源供应,这个时候,全世界都把目光投向了可再生能源,其中太阳能以其独有的优势而成为人们重视的焦点[1]。
丰富的太阳辐射能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无污染、廉价、人类能够自由利用的能源。
光伏建筑一体化,是应用太阳能发电的一种新概念,这是将太阳能光伏发电方阵安装在建筑的围护结构外表面来提供电力。
根据光伏方阵与建筑结合的方式不同,目前世界上把光伏建筑一体化分为两大类:
一类是光伏方阵与建筑的结合。
这种方式是将光伏方阵依附于建筑物上,建筑物作为光伏方阵载体,起支承作用。
另一类是光伏方阵与建筑的集成。
这种方式是光伏组件以一种建筑材料的形式出现,光伏方阵成为建筑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如光电瓦屋顶、光电幕墙和光电采光顶等。
在这两种方式中,光伏方阵与建筑的结合是一种常用的形式,特别是与建筑屋面的结合。
由于光伏方阵与建筑的结合不占用额外的地面空间,是光伏发电系统在城市中广泛应用的最佳安装方式,因而倍受关注。
光伏方阵与建筑的集成是建筑光伏一体化的高级形式,它对光伏组件的要求较高。
光伏组件不仅要满足光伏发电的功能要求,同时还要兼顾建筑的基本功能要求。
光伏建筑一体化建设项目主要为用户设计和承建建筑附加光伏电站,设计和承建光伏一体化建筑,自行投资和建设光伏一体化建筑,并对其进行经营管理或处置等,这个市场有着非常广阔的发展空间。
国际上对光伏建筑一体化进行研究是从上个世纪中叶开始的,技术上已比较成熟目前正处于不断提高阶段,除了光电转换率的提高外,最大的研究点就是舒适与美观,做为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较好的日本不仅拥有多家世界顶尖的太阳能公司,为50万户家庭安装了太阳能屋顶系统,中国国内的企业或者其他机构没有必要购买碳指标,反观发达国家,由于对国内温室气体排放总量有严格控制,企业和机构对碳排放权都有着很大需求。
而这一现象自2009年为之改观。
当年11月25日,温总理提出,中“2020年前,将在2005年基础上减少单位GDP碳排放强度40%到45%”。
单位碳排放强度降低的减排目标,对于中国的特定行业和企业来说,就相当于减排任务的出现,势必促进碳交易需求的激增。
有需求就有发展,因此,这一事件早已成为中国碳交易发展的风向标[2]。
再加上“十二五”规划中的约束性指标,在随后的几年中,国内势必产生大规模的交易需求,而在此基础上形成统一的碳交易市场自然指日可待。
需求决定市场,自愿减排缺乏大规模进行碳交易的需求和动力,只能形成零散的减排行为,远不足以形成碳交易市场,所以只能作为强制性碳交易的补充而存在。
1.3我国光伏建筑一体化发展缓慢
1.3.1建筑材料。
所谓的光伏建筑一体化是将光伏发电系统集成在传统的建筑材料上,所实现的不只是光伏发电,它更是兼顾了建筑物的美观与舒适,整个系统比较复杂,目前我国光伏建筑一体化的实施只是在大企业大型项目上的实施,民用仍存在许多顾虑:
如会不会质量不过关,由于河南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是刚发展起来的,其稳定性怎么样,这也是消费者迟疑的一个方面。
1.3.2施工水平
目前,光伏建筑一体化60%的成本来自于光伏电池组件,其余40%的成本则来自组装、布线,对施工人员的要求特别高[4]。
传统的砖瓦匠远远不能达到要求,必须进行一定的培训。
2.2国家电网系统不支持光伏发电最重要的一环就是发电上网,这样,光伏建筑一体化不但可以满足自身的用电需求,还能够给国家电网输电,将自身消化不了的电能卖给国家,然后由国家统一卖给用电量高的企业或国家基础设施的自用,这样不但环保,重要的是可以通过输电收益达到收大于支的效果。
但是,目前我国的并网系统是制约光伏发电大规模发展的高成本因素。
虽然,目前由于种种原因我国光伏并网系统还没有实现,但是,并网系统的实施只是时间的问题。
1.3.3群众消费观念有偏差
光伏建筑一体化是一种长久性的投资,目前来看,它的发电成本比传统能源发电成本高,但是长期来看,它的平均成本是比传统电能便宜很多[3]。
不但如此太阳能建筑有很大的溢出效应,从能源与环境的角度,我国的企业不能单单盯住
经济成本,更应该注重社会成本。
(1)继续利用传统能源会造成传统能源的短缺,传统电能会越来越贵,随着能源的不断短缺,按现在的电价计算的可再生能源的平均价会更加划算。
(2)传统能源带来的另一个高成本因素是环境的治理成本,我们为了现在的经济发展,牺牲了未来的环境,未来的环境治理成本可能会远远高于我们现在的所谓的节约的成本,更严重的是,有些东西一旦失去,很可能会回天无力。
深层次来讲,我国目前的状况是,很多人不是没有消费能力,而是没有这种理性的、为全人类可持续发展考虑的健康的消费观念,想着有便宜的先用着,等技术发展了、价格便宜了再买不是更合适,因此应该在消费观念上进行适当的引导。
1.3.4人才缺位严重
日本发展光伏产业的经验,有一点值得借鉴,那就是注重人才的培养。
一个产业的发展,离不开高素质的人才队伍,日本政府对太阳能专业人才培养的高投入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不仅促进了光伏产业的发展,更减轻了就业压力。
建筑人才。
光伏建筑一体化对施工人才也有一定的要求,只熟悉传统建筑的砖瓦匠的技术可能已经不符合如今光伏建筑施工的要求,对这种新流行的建筑方式,传统砖瓦匠可能需要一定时间的技能培训,同时,它对施工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可能不但是要一个砖瓦匠,更重要的是要具有一定的审美、构、性能辨别能力,到时候房子不单单是一个小屋,更是一件艺术品。
当然未来的趋势有可能是在大工厂由专业人士或是流水化制作造好房子,然后通过交通工具直接运送到需要的地方,
1.4国内外光伏的政策研究
光伏产业的快速发展离不开技术的不断进步与法规政策强力驱动,光伏高额的发电成本决定其在发展之初必然需要政策的扶持和推动。
光伏发展较快的德国、日本、美国等国都是通过制定各种政策大力推动太阳能光伏发电发展的[5]。
我国也制订了一系列的政策来鼓励国内光伏市场的发展,本文就国内外的政策进行调研和讨论,分析国内外政策的区别,以求取长补短,对国内光伏政策的发展提出合理化的建议。
1.4.1欧洲
上世纪末本世纪初开始,太阳能光伏产业就已受到欧洲各国的重视,各国纷纷立法,推出了雄心勃勃的可再生能源发展计划,大力扶持,推广应用,使欧洲光伏产业经历了一个前所未有的跳跃式发展,成为近10年来增速最快的能源产业之一。
其中,德国,西班牙和意大利走在了前列。
德国目前采取以下措施推动光伏产业发展。
(1)强制光伏上网电价(Feed-InTariff,简称FIT)政策:
电力公司有义务以较高的价钱,对其营业区域内所有由再生能源业产出的电力进行收购,让再生能源的电力能被充分应用[6]。
德国FIT政策已授权20年,现已被世界上许多国家采用
(2)税收减免政策:
商用光伏系统的固定成本(包括计划和安装)可折旧20年,其他成本可看作运营费用;企业商用光伏系统增值税可享受17%的减免;从事光伏系统生产或设备制造的企业,投资额的12.5%~27.5%可作为税收抵免。
(3)信贷优惠政策:
德国开发银行采取一系列措施,对太阳能相关产业的贷款实行优惠,从贷款额度和利率方面给予优惠。
这其中FIT法案被称为是迄今为止全球所采取的启动光伏市场最有效、最科学的举措。
它的实施,使德国光伏市场呈现井喷式增长,带来了巨大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配合其他一系列的政策法规,德国光伏市场一跃成为超过日本的全球最大光伏市场。
1.4.2美国
美国政府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重视可再生能源发展,联邦政府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地方政府也制定了配套的经济激励政策。
通过税收抵免、生产补贴、信贷担保、低息贷款等多种方式,降低可再生能源产品及相关服务的成本和价格,培育并扩大可再生能源的市场需求,促进可再生能源的推广应用和产业发展。
归结起来,美国光伏有以下一些政策和计划:
(1)强制光伏上网电价政策:
该政策允许消费者将自己家中或企业内制造的太阳能电力卖给电力公司,从而抵消从电力公司购买相同度数的电力。
消费者的电表在测量时间内,允许电表倒转,电力公司依据电表的最终显示数值向消费者收取平衡后的电力净消耗量。
(2)税收抵免政策:
这一政策主要是通过减免个人所得税,公司所得税和房地产税,并通过发放抵用券等措施,来降低使用光伏设备的成本。
(3)联邦建筑屋顶计划:
政府将投资55亿美元,启动联邦大楼太阳能屋顶安装太阳能设备计划,实现2010年在20000个联邦大楼太阳能屋顶安装太阳能设备的目标。
(4)津贴补助政策:
商业建筑物如果安装燃料电池与太阳能发电设备,将给予30%购买价格的补贴。
企业新建建筑物,如果符合节能建筑标准,即必须达到50%的节能标准,将可获得每平方英尺1.8美元的补助。
补贴商业建筑部分包括:
室内照明系统;加热、冷却、通风和热水系统;建筑物表面结构[7]。
(5)政府提供信贷担保:
这一政策主要是政府拨出专项资金对太阳能产业提供信贷担保,一旦光伏企业融资出现问题,政府为企业提供贷款担保。
形式分为两种,一种针对太阳能组件,另一种针对太阳能电站。
美国的光伏市场正在经历上升阶段:
2010年美国政府特批了TGP6个项目和许多奖励措施,共计超过3GW将在2011~2012年间完成,预计2011年可能实现1.5~2GW的新增装机,2012年美国达到3GW的市场规模。
在奥巴马政府公布的2011年财政预算草案中,4.57亿美元将用于支持太阳能的研发与应用,这将进一步扩大美国光伏市场。
2.3亚洲2.3.1日本在亚洲各国光伏产业的发展中,以日本的发展最为迅猛,令人关注。
日本推动光伏产业发展的政策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太阳能光伏补贴政策。
a.住宅光伏补贴政策:
2009年1月,日本政府启动了一项预算额达209.5亿日元(合14.92亿人民币)的住宅光伏补贴政策。
对符合一定要求的住户,按每千瓦装机容量7万日元(合4900元人民币)的额度给予补贴。
b.非住宅光伏补贴政策:
针对非住宅光伏的补贴政策,自1994年实施以来从未间断过,该项政策包含2方面。
分别针对于商业企业和公共基础设施单位,2009年的补助金预算总额为300亿日元(合21.36亿人民币)。
c.光伏新技术试验区补贴政策:
日本政府对于光伏新技术实地试验区内公共设施或企业光伏发电单位可以享受力度更大的财政补贴,补贴额度可以达到光伏系统安装成本的50%。
(2)可再生能源比例标准制度:
日本政府于2003年4月全面实施了《电业系统利用新能源的特别措施法》(简称RPS法),以法规形式确定新能源的国家标准,并规定各电力公司有义务促进风力和太阳能等可再生资源的发电,旨在通过强制措施促进能源多样化战略,同时满足环保的要求。
该标准提出要在2014年实现160亿kWh的发[7]量。
(3)绿色电力证书制度:
颁发绿色电力证书是指经政府认定某住户在用电方面减少了二氧化碳排放,可使其获得相应的补贴。
(4)太阳能剩余电力回收政策:
2009年2月,政府颁布了一项电力回收政策价格提至约50日元/kWh。
这项措施于2010年贯彻落实,并将实施10年。
以当前日本家庭太阳能发电设备的安装费用约250万日元(约合17万人民币)计算,若将该电力回收政策和其它各种补贴政策搭配使用,则住户约10年就可收回成本。
2.3.2中国我国也有着充沛的太阳能资源,虽然起步较晚,但是我国政府依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鼓励光伏产业的前进。
2009年3月,财政部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推出了促进BIPV和光伏屋顶应用的国家光伏补贴计划,该计划被视为中国光伏市场的转折点。
2009年7月,财政部会同科技部和国家能源局发布了第二个国家光伏补贴计划,即“金太阳示范工程”,当年批准了201MW的项目(2010年取消了其中中标后未能实施的54MW)。
2010年开始,由财政部、科技部、住建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文件,对“金太阳示范工程和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示范工程”的有关政策进行了大幅调整,涉及设备招标、项目调整、补贴标准、项目并网等多个关键环节。
2010年新增了272MW的项目。
此外,宣布在全国建立13个光伏发电集中应用示范园区,以此为依托推动中国光伏产业的的应用。
并公开表示力争2012年以后每年国内应用规模不低于1000MW。
2011年8月1号,发改委发布关于完善太阳能光伏发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表示,为规范太阳能光伏发电价格管理,对非招标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实行全国统一的标杆上网电价。
中国政府的一系列光国光伏市场的快速增长。
2009年中国年度光伏新增装机量达到160MW,超过了截至2008年底的累计安装总量,2010年实际新增装机量超过500MW[8]。
1.4.3国内外政策对比与建议
为更好的在我国推广光伏工程,以下将对国内外政策进行对比,从而学习国外政策的长处,弥补我们的不足,同时看出国外政策的缺点从而加以规避。
对比国内外政策可以看出,我国政策的特点之一是宏观性,某种程度上增大了政策执行的灵活性,但是缺少执行细则,欠缺了政策执行的规范性。
与之相比国外政策注重宏观性的同时也注重细节,针对一些大的政策会制定更加具体的实施细则,从而使得政策更好的进行。
1.4.4经济政策
总结国内外的政策法规,我们发现,我国和其他国家一样,都采取了包括补贴,税收,价格和贷款等各方面的经济政策,从而激发人们对光伏工程的积极性。
但是仔细分析,我们还是会发现有一些不同的地方[9]。
首先是补贴对象,长期以来,我国更多的是对投资者进行补贴,即对投入的补贴,这样有利于扩大生产规模,鼓励投资者积极投入,但是对于后续的生产如差能,效率等没有很大的帮助,而国外更多的是对产出的补贴,根据生产者的产量进行补贴,从而极大的激发了生产者的生产热情及对新技术的使用,有益于生产的改良。
其次是资金来源,我国采取宏观控制,补贴均由政府支出,在目前光伏产业不是太大的情况下没有什么问题,但是一旦规模过大,超过了我国财政,就会出现“断粮”
的危险。
而国外采用政府和企业共同投入,政府只是负责一部分,而企业部分会根据产业规模进行及时的调整,大大减少了资金不足的危险性。
1.4.5技术开发
大力开发光伏新技术和培养光伏人才是光伏事业稳步快速发展的前提,这一点是国内外政府对光伏产业发展的共识。
近年来,国内外政府在光伏技术和人才培养上持续升温,政策上给予巨大的优惠。
我国投资建设了一部分光伏实验室,对光伏技术的开发给予资金支持。
在光伏产业后续的发展中,光伏技术与人才培养的投入力度应继续加强,并可学习国外鼓励企业和机构进行投资的方法,政府的扶持加上民间的投入支持,更加能促进光伏产业技术的不断进步[10]。
1.4.6建议
针对以上我们提出的不足之处,建议从以下方面进行改进
(1)提高政策的执行性。
主要是从细节上进行一些规定,从而使得政策的进行程度一目了然。
(2)缩短政策周期。
及时针对客观实际进行政策调整,不在拘泥于长期计划,从而更好的适应变化,做出最好的
决定。
(3)调整经济政策。
更加注重对产能的补贴,最近实施的上网电价补贴就是很好的一个例子,加大人们对产能和产效的重视,更好的推动光伏产业的健康发展。
(4)加大技术开发力度。
从资金和政策上进行扶持,将
其列入发展计划,设立专项资金,并建立更多的试验机构进行技术开发,同时对技术人才的开发和引进给予更多经济上的奖励[11]。
(5)进行环保宣传,提高国民节能意识,从根本上改善国内能源现状。
1.4.7技术研发
技术开发是任何产品处于不败之地的利器。
光伏建筑一体化不光是对光伏组件有特殊要求,关键是在建筑与安装方面都要满足建筑要求,针对我国光伏建筑一体化的现状,具体的研发可以从两个方面入手:
首先,光伏建材的研发,在光伏建筑一体化中,光伏建材是最重要的环节,它区别于传统的将光伏组件覆盖到传统建材上,而是采用新材料将光伏原件集成到建材上,不仅可以进行光伏发电,而且兼顾美观、环保、安全等用途,当然,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消费能力的提升,人们对产品质量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所以应加强对光伏建筑一体化质量的把关;其次,建筑水平的提升,光伏建筑一体化不像传
统建筑,它涉及到布线、给排水、管道铺设等系统性工程,这对施工技术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建筑工人要掌握更多的知识与技巧(如色彩、结构和比例等),在推广的初期,建议精工出细活。
1.4.8制定产学研的人才培养及储备机制
光伏建筑一体化在我省仍处于起步阶段,企业应与高校或科研机构建立健全人才培养机制,为光伏建筑一体化的大力发展储备资源,对有这方面才能的人应重点培养,在入学初期就进行定向培养,接受理论知识的同时进行实践操作,真正做到学以致用。
如此,不但解决了企业找不到合适人才的问题,同时也解决了大学生就业难的问题。
当然,在发展的初期,应加强对优秀人才的引进,目前国外光伏建筑一体化的发展及应用已经渐入正轨,所以我省在开拓光伏建筑一体化市场的同时要利用更加有诱惑力的条件及氛围吸收行业能人。
对现有的建筑行业人才进行培养,加强其对光伏建筑一体化的总体认知,有意识地进行学习与提升,对不同工种设定相应的准入资格,一方面规范行业准则,另一方面提升消费者对这一新产品的信心。
1.4.9积极推行并网系统
电上网是降低成本的最重要因素,当然,目前并网系统的推行存在诸多的困难,这一方面我们可以积极借鉴德国的《上网电价法》,实施《上网电价法》不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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