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民小学领班子议事规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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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民小学领班子议事规则
育民小学领导班子议事规则
第一条为保证学校领导班子议事和决策的民主化和规范化,逐步形成科学、合理的议事和决策机制,充分发挥学校领导班子每个成员的智慧,提高议事效率和决策水平,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根据民主集中制原则,学校重大事项必须经过集体讨论决定。
在讨论过程中,每个班子成员要充分发表个人意见,知无不言,言无不尽,但必须要出于公心,要在考虑自身工作的同时考虑学校的实际情况和整体工作,要有利于促进学校的发展和师生的发展,符合国家法令、法规和政策。
第三条议事范围:
学校办学理念、办学宗旨、办学目标、办学特色等;学校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重大改革方案、招生计划等;教职工考核、聘任、聘用、奖惩等;年度财务收支、预决算、重大经费收支、基建项目、重要活动和会议以及涉及师生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问题。
第四条议事程序:
1.会前调研。
对拟讨论的议题,要事先进行深入调研,充分征求各方面意见,并在进行科学论证的基础上拿出初步方案。
此外,还应将议题在相关领导班子成员之间进行协调,然后由校长决定是否提交。
2.会前通知。
会议召开的时间、议题,一般应在会前2个工作日通知与会人员,会议有关材料一般应同时送达(除干部人事问题和紧急事项外)。
确实无法书面送达的,应用电话或其他形式通知。
与会人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应在会前向校长请假。
如所讨论议题的分管领导因故缺席,该议题一般不提交本次会议讨论。
决定重大问题的会议至少要有四分之三的成员参加才能召开。
3.充分讨论。
会议先由分管领导介绍会议材料,然后安排足够时间对议题进行充分讨论。
讨论时,校长应在充分听取其他与会人员的意见后再表明自己的观点和态度。
4.逐项表决。
会议由校长根据讨论情况决定可否进入表决程序。
意见比较一致时,可进行表决;持赞成与反对意见的人数接近或有重大问题不清楚时,应暂缓表决,留待下次会议讨论或及时向上级报告请求裁决。
会议实行逐项表决。
表决一般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记名投票方式。
干部人事等敏感问题的表决,一般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其他重大事项的表决,一般采取记名投票方式。
未到会领导班子成员的书面或口头意见不计入票数。
列席会议人员不参加表决。
5.作出决定。
在决策中,要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坚持少数服从多数。
采用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获得三分之二以上票通过方为有效。
重大事项按规定需提交教代会审议的要及时提交。
校长还应及时将会议决定的事项向缺席的班子成员传达。
6.会议记录。
会议要有专人记录,须列明会议名称、时间、地点、主持人、正式与会人员、请假人员、列席人员、记录人员、会议讨论议题,详细记录每个议题每位与会人员的讨论、表决意见及最后决定。
记录人和会议主持人在记录簿上签名,讨论通过有一定分歧的重大事项时,可要求与会人员签名。
第五条个人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但不能犯自由主义,不得在公开场合反对或抵制集体做出的决议。
第六条学校重大事项的决策必须遵照该议事规则进行。
班子成员之间要相互沟通、相互理解、相互支持、协调联动,团结合作。
校长办公会制度及其议事规则
(一)校长办公会是研究处理行政日常工作事务的会议。
研究确定由校长负责的教学、科研和其他日常行政管理工作,研究决定落实党委会决议的有关工作的实施意见和措施,酝酿需要提交党委会讨论决定的行政工作中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的方案。
(二)校长办公会由校长召集和主持,校长、副校长参加,其他同志可视工作需要,由校长邀请参加。
校长办公会也可以由校长委托副校长召集并主持。
(三)校长办公会通常每两周举行一次,因工作需要可以临时召开。
(四)校长办公会会议议题由校长或副校长提出,重大问题须与党委书记沟通后确定。
提交议题的领导和职能部门必须认真准备,提供有关资料、政策依据和若干个可供选择的方案及建议。
重大问题经校长办公会集体讨论拿出初步方案后,提请党委会讨论决定。
(五)各部门需校长办公会讨论决策的事项,应在会议召开前一天,以书面形式报副校长汇总后,交校长审阅。
(六)、参加校长办公会的人员须对会议过程保密,不得泄露或私自提前公布会议的讨论结果和决定。
(七)校长办公会采取民主集中制的方式,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不实行弃权。
如果仍然无法决定,可以由校长决定,个人意见和会议决定不一致时,可以保留个人意见,但必须执行会议决定。
(八)召开校长办公会,由校长办公室负责提前通知与会人员,同时送达会议议题、日程和有关材料,与会人员应按照要求做好准备。
召开会议时应有专人负责记录,如实记录会议的议题、与会人员发言内容、讨论和表决结果及作出的决议,并形成会议纪要,做好会议材料的存档工作。
(九)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的事项包括:
1、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上级重要指示、决定和学校党委决议的实施办法。
2、学校党委关于办学方针、指导思想、发展规划和重大改革方案的实施办法。
3、学校行政年度工作计划、学期工作安排、校长工作报告以及向上级请示报告的有关行政问题。
4、学校教学改革、科技改革实施办法,制定和实施教学计划、科技规划、科研计划,检查评估教学质量和科技成果,制订和实施师资队伍建设规划。
5、学校德育管理体制实施办法,组织引导教职工结合本职工作开展“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活动。
6、年度财务预算实施办法,落实党委会讨论决定大额资金使用、重大基建项目以及产业发展计划,加强财务管理。
7、健全教学、行政与学生管理等规章制度。
8、确定召开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学生工作等业务性工作会议,协调部署全校性的行政工作,听取各部门的重要工作汇报。
9、讨论处理职代会、团代会、学代会、工会和有关行政工作的提案,以及关系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
学校校务委员会议事规则
为了准确贯彻上级方针政策,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1、校务委员会要每周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可随时决定召开。
2、校务委员会由校长主持,校长因故不能参加,可委托有关领导主持。
3、会议研究问题,出席会议人数必须占应到人数2/3以上方能进行。
对因故不能出席的同志,主要负责人应事先或事后征求其意见或通报研究结果。
4、校务委员会,必要时会议主持人根据会议内容可请有关同志列席。
5、集体讨论决定问题,应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进行,如分歧过大,可暂缓作出决定,待进一步调查论证,交换意见后再进行讨论。
6、会议做出的决定,按分工负责的原则,逐项明确给有关负责同志落实。
7、重大制度及重大问题的决策程序和办法是:
(1)经过充分酝酿讨论,认真听取各方面意见,专人起草,提交校级干部会议讨论。
(2)经校级干部会议讨论通过草案,提交行政会议,组长及工会委员会议修改。
(3)将修改程序打印下发,提交全校职工大会或教代会讨论修改。
(4)形成草案执行。
(5)发现问题或不足,再修改、完善。
考核、年度考核、量化考核、学校评议、评价等项制度相联系,产生相应效果。
(6)不尽事宜,归校长办公室解释。
校长信箱及校长接待日制度
为了广泛的听取各方面意见,增强学校领导和师生及家长之间的互相理解、支持、信任,增加工作的透明度,促进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有效开展,学校设置校长信箱和建立校长接待日制度。
1.学校在校门口设置校长信箱,师生员工和家长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建议,对违纪违法行为的揭发、举报,可以通过校长信箱投诉。
2.校长信箱每周开箱汇总一次。
对投诉信件逐件登记整理后送分管校长阅,并提出处理意见,责成职能部门核实处理解决。
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
3.每月第一周的星期二为校长接待日。
师生员工和家长对学校的意见及本人的要求、问题,一般应按逐级负责制反映,个别必须要向校长反映的问题,可通过校长接待日直接向校长反映,能解决的问题及时给予解决,一时不能解决的问题,做好解释工作,做到互相理解、相互信任,互相支持。
党委民主生活会制度
为了健全党内民主生活,加强党内民主监督,切实抓好校党支部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增强团结,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的正确贯彻执行和全校三个文明建设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及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党支部民主生活会的组织构成
1、党支部民主生活会由党支部书记主持,参加民主生活会的人员为校领导班子成员;
2、与会人员因故不能到会时,应在会前提交书面发言,会上由他人代为宣读,会后由主持人或主持人委托他人将会议情况、批评意见转告本人;
3.根据有关规定和会议议题,可邀请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列席人员可以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提出批评或建议。
二、党支部民主生活会的基本内容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
2.贯彻民主集中制,分工负责,协作共事,讲政治、讲团结的情
3.艰苦奋斗、遵纪守法、勤政廉政,对错误倾向进行批评和斗争的情况;
4.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
5.改进作风,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为职工群众办实事的情况;
6.加强对党员的思想教育和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情况;
7.针对征求到的职工群众的意见,党委班子成员开展自我批评,重点检查在党性党风方面存在的问题;
8.上级党组织安排的专题民主生活会内容;
9.需要列入党委民主生活的其它重要问题。
三、民主生活会会前准备
1.根据全校中心工作和各单位、部门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制定方案,确定重点议题,提前告知与会人员;
2.由副书记负责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征求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意见汇总整理提前反馈参加会议人员或在会上进行通报;
3.领导班子成员做到互相谈心,沟通情况,交换意见,并准备好个人书面材料;
四、民主生活会遵循的原则
1.民主生活会遵循“团结——批评——团结”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用整风的精神开好民主生活会,增强政治性和原则性;
2.领导成员应从职工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为党的事业,为党的工作着想,围绕议题,交流思想认识,总结经验教训,提出纠正意见和整改措施,以实事求是,开诚布公,与人为善的态度开展批评,达到统一思想,增强团结,互相监督,共同提高的目的;
3.自我批评要开门见山,严于律己,不护短,不遮掩;
4.不能把民主生活会开成汇报会或工作会。
五、民主生活会落实工作
1.对民主生活会上检查和反映出的问题,需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布的,可采取适当方式公布;
2.对需要解决的问题和整改措施,按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或会议决议,督促有关部门落实;
3.对会议上提出的重要问题,需要上级组织解决的,由党支部办公室及时向上级组织汇报;
4.对民主生活会上提出的重要问题,没有及时研究解决的,应追究召集人或主持人的责任;
5.会后15日内按规定向上级组织报送会议情况和会议记录。
六、民主生活会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7月前后)或根据要求和上级的安排随时召开,特殊情况需要延期时,报上级组织同意。
学校领导班子建设目标
(一)政治坚定
1.学习和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敏锐的政治鉴别力、明确的政治方向和坚定的理想信念。
2.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业务精良
3.坚持勤奋学习,做终身学习的模范,熟悉和掌握教育理论和规律,精通教学和管理,提高服务本领。
4.坚持教育教学研究,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创新教育教学方式和方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三)作风扎实
5.树立服务意识,了解师生需求,解决实际问题,把师生满意做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6.坚持科学发展观,与时俱进,求真务实,任劳任怨,甘于奉献。
7.努力营造精心谋事、潜心干事、坦荡处事、谨慎行事的良好氛围。
(四)清正廉洁
8.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模范遵守和执行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团结同志,营造和谐的工作环境。
9.反腐倡廉,廉洁自律,谦虚谨慎,艰苦奋斗。
育民小学党支部议事规则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党支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建设,进一步明确议事范围,规范议事和决策程序,加强责任监督,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学校党支部的集体领导作用,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以《中国共产党章程》、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中共中央印发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为依据制定。
第三条基本原则
党支部会讨论研究和决定本校的重大问题,必须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集体领导原则。
党支部实行集体领导。
党支部成员要强化集体领导意识,自觉维护党支部领导集体的权威。
(二)平等原则。
党支部各成员之间是平等关系,书记在集体领导中负有主要责任。
党支部会上,每位成员都有就讨论研究的问题充分发表个人意见的权利和责任。
进行表决时,实行一人一票制。
(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
党支部会集体研究决定问题时,必须充分讨论,集思广益,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策。
党支部委员个人对集体作出的决定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保留意见,也可以向上级组织报告。
(四)分工负责原则。
党支部会作出的决定,党支部各成员必须自觉遵守,按照个人分工负责的原则认真贯彻执行,并承担工作责任。
第四条议事范围
(一)贯彻上级党委的决定、决议、指示的执行方案和实施意见。
(二)事关本校全局的长远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重大工作部署、重要改革措施、重大财务事项。
(三)内部机构的设置和调整、职能的确定及领导班子成员的分工。
(四)干部管理权限内干部的选拔任用和奖惩、教育管理等事项。
(五)党支部班子自身建设、党员队伍建设等工作。
(六)本校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七)需要集体讨论研究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五条议事方法
(一)确定议题。
由书记、副书记先对拟讨论的问题进行酝酿,由书记确定议题。
党支部会的召开时间、议题,一般应在会议召开前二天通知到各位党支部成员,会议有关材料一般应同时送达。
(二)充分讨论。
召开党支部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党支部成员参加。
会议由书记主持,或由书记委托副书记主持;坚持一事一议,每位成员应围绕中心议题,充分发表意见,主要领导应在其他成员之后最后一个发表自己的意见。
(三)作出决定。
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综合多数人的意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
会后应及时将有关决定告知未参加会议的党支部成员。
如遇重大分歧,除紧急情况下应进行表决外,一般应缓作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统一认识后再作决定。
对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党支部会的,党支部主要领导可临机处置,事后应及时向其他党支部成员通报。
凡属事关全局性、政策性的问题,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及重要工作部署,较大数额资金投向、支出,干部管理权限范围内的人员调整、使用和奖励等重大问题,必须经过会议集体研究决策备案,填写《重大决策备案记录表》。
第六条决策程序
(一)调查研究。
需经党支部会集体讨论研究并决策的重大事项,应按职责范围事先就相关议题进行认真的调查研究,听取各方面意见,了解和掌握有关具体情况。
(二)制定方案。
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方案,有的问题要提出两个以上可供比较的方案。
(三)讨论决定。
召开党支部会就相关议题进行充分的讨论、研究,并作出决定。
第七条组织实施
党支部会作出决定后,由党支部各成员按职责范围和工作分工组织实施。
如实施中需对决定作调整或变更,必须经党支部会复议。
第八条本规则适用于育民小学党支部。
第九条 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中共鹤岗市育民小学支部委员会
育民小学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
为切实加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规范党员干部日常行为,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号召力,维护党员干部队伍良好的形象,特制定《育民小学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
一、全体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中国共产党章程》以及各级党组织的有关规定,自觉遵纪守法、廉洁从政、廉洁从教。
二、全体党员干部树立服务教育意识,严格遵守市教育局有关规定,依法治校、依法治教、依法行政,秉公办事,不以权谋私。
三、全体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荣辱观,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四、严格遵守《学校党支部议事规则》,坚持集体领导、分工负责原则,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重大决策备案记录和报告制度,实行岗位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五、严格执行教育局有关人事、招生、收费、基建、物品采购等方面的一系列规定,做到公平、公正、透明。
六、全面推行党务、校务、财务公开,进一步增强工作透明度,公开学校规章制度和办事程序,公开热点问题,接受群众监督。
七、切实执行《关于鹤岗市教师七条禁令的有关规定》。
八、严守财经纪律、规范收支管理。
杜绝在学校基本建设、设备物品采购及财务管理中问题的发生。
不准以任何形式设立“小金库”;不公款私存;不公款私借。
对于符合规定的“让利”、“服务费”、“劳务费”,学校领导、经办人员,都不得私自收受,帐外支配,必须进入学校行政帐户,按上级规定统一管理。
九、严格执行市教育局下发的有关组织人事、招生、收费等方面的规定。
十、党员干部都要严以律己,在八小时以外的任何时间、任何场合不参与有碍师德,影响教育形象的活动。
不参加用公款支付的营业性歌厅、舞厅、夜总会及其他高消费娱乐活动。
十一、党政领导干部要管好身边工作人员,奉公守法,不得利用职权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
育民小学党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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