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联十二五期间工作总结及十三五期间工作重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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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联十二五期间工作总结及十三五期间工作重点
20XX年残联十二五期间工作总结及十三五期间工作重点
残联“十二五”期间工作总结
及“十三五”期间工作重点
五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上级残联的精心指导和有关部门大力支持下,我市以加强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为目标,以实施“阳光家园计划”为契机,以全面推进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为重点,以基层组织建设为抓手,以提升残疾人生活水平为主线,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措施,积极推进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执行情况
——康复工作上了新台阶。
五年来,在抓好“七彩梦儿童抢救性康复工程”中,我市共有60人次脑瘫儿童完成辅助器具适配,共为脑瘫儿童家庭节省开支8万元。
在抓好“彩票公益金辅助器具服务”项目中,我市共完成低视力助视器验配200人,安装假肢40例,助听器适配12台,共有592人次精神病患者得到了全年免费服药救助和免费住院三个月救助,此项活动共为残疾人家庭节省开支71万元。
在抓好“全国百万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项目中,我市共有505例眼睛得到了免费复明手术,为残疾人家庭节省医药费共计达202万元。
在抓好“助行圆梦”活动中,我市共发放各类辅助器具3700余件,价值76万元。
——就业工作取得新进展。
五年来,共举办各类残疾人培训班10期,培训各类残疾人2292人,其中75%实现了劳动就业。
新增残疾人就业160余人,扶持残疾人个体就业36人,创建省级残疾人扶贫(就业)基地4个,***级残疾人扶贫(就业)基地2个,县市级残疾人扶贫(就业)基地5个,共投入扶持资金7.2万元。
对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的残疾人,使用残疾人保障金给予资金扶持,帮助购买相应设备。
目前,通过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给予资金扶持残疾人个体就业20人,扶持资金8.7万元。
创建盲人按摩机构11家。
为残疾人个体工商户参加社保提供社保补贴资金1万元。
——扶贫工作成效显著。
五年来,共为新考入大、中专院校的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子女申请助残奖学金25.3万元。
共申请贫困残疾人到户贷款贴息资金22.1万元。
全市走访慰问残疾人贫困户300多户,送慰问金和慰问品近十万元。
争取扶贫贷款368.1万元,扶持贫困残疾人225名。
建立省、市、县三级残疾人扶贫基地9个,安置残疾人50名,扶持带动残疾人90名。
通过“帮、包、带、扶”活动,有23个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与23名贫困残疾人结成帮扶对象,使他们的衣、食、住、行有了保障。
争取448万元“阳光家园”救助资金,对853名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实施居家安养服务。
有4661人参加了新型农村养老保险。
790名残疾人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
——组织建设工作稳步推进。
配齐了18个乡镇级残疾人专职委员,现已全部上岗工作。
助残志愿者队伍已达到了3101人,现已全部录入数据库。
已累计办理二代残疾人证12400件。
——维权工作有新突破。
建立一处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
共为10名残疾人提供了法律援助,为多名残疾人讨回拖欠工资、药费等数万元。
共接待来信来访200余件,处理来信来访60余件,协调法律援助中心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授助10人,办理援助案件3例,减免诉讼代理费用上万元。
共发放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1900人,合计49.4万元。
为12户残疾人家庭进行了无障碍改造,共计投入配套资金3万元。
——宣文工作日趋活跃。
报送、刊播残疾人事业稿件100余件,围绕残疾人各大重要节日,开展特色宣传及有声有色的残疾人文艺活动。
刘晓平高考美术辅导班定为文化示范点输送残疾大学生2名,并为6名残疾学生免费提供美术辅导。
建立2个省级、1个市级残疾人体育活动示范点,2个乡镇级残疾人文化大院。
尽管我市残疾人工作取得了一些可喜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不容忽视。
一是残疾人生存状况不容乐观,城乡残疾人家庭人均收入与社会平均水平差距还比较大。
二是侵害残疾人权益的事件还时有发生,社会扶残助残氛围还亟待进一步提升。
三是残疾人在康复、教育、就业、社会参与等方面还面临着诸多困难和障碍。
四是残疾人基层组织建设仍有待进一步加强,残疾人工作者特别是基层残疾人工作者的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为贯彻“四个全面”战略布局,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我市残疾人工作和残疾人事业发展面临着很多新形式、新要求、新挑战。
二、“十三五”残疾人事业重点工作
(一)残疾人社会保障工作
1、加大残疾人社会救助力度。
对符合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残疾人家庭应保尽保,靠家庭供养的成年重度残疾人单独立户的,按规定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对纳入特困人员供养范围的残疾人,逐步改善供养条件。
对纳入城乡医疗救助范围的残疾人,逐步提高救助标准和封顶线。
精神障碍患者通过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医疗费用后仍有困难,或者不能通过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医疗费用的,应当优先给予医疗救助。
社会救助经办机构对于残疾人申请社会救助的,应当及时受理并提供相应便利条件。
2、建立完善残疾人福利补贴制度。
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补贴标准按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残疾人基本需求相适应,与最低生活保障等制度相衔接。
落实低收入残疾人家庭生活用电、水、气、暖等费用优惠和补贴政策。
3、帮助残疾人普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
落实贫困和重度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缴费资助政策,要扩大资助范围、提高资助标准,帮助城乡残疾人普遍按规定加入基本医疗保险和基本养老保险。
逐步扩大基本医疗保险支付的医疗康复项目。
完善重度残疾人医疗报销制度,做好重度残疾人就医费用结算服务。
4、优先保障城乡残疾人基本住房。
将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残疾人家庭纳入城镇基本住房保障制度。
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城镇残疾人家庭优先提供公共租赁住房或发放住房租赁补贴。
在实施农村危房改造时,同等条件下要优先安排经济困难的残疾人家庭。
按照农村危房改造的政策要求,采取制定实施分类补助标准等措施,对无力自筹资金的残疾人家庭等给予倾斜照顾。
到18年完成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存量危房改造任务。
(二)残疾人康复工作
1、落实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
强化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有效控制因遗传、疾病、意外伤害、环境及其他因素导致的残疾发生和发展。
逐步建立残疾报告制度,推动卫生计生部门与残联信息共享。
2、实施重点康复项目。
为城乡贫困残疾人、重度残疾人提供基本康复服务。
推进康复服务进社区,全面开展社区康复服务。
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
逐步实现0-6岁视力、听力、言语、智力、肢体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免费得到手术、辅助器具配置和康复训练等服务。
3、加强康复服务机制建设。
建立医疗机构与残疾人专业康复机构双向转诊制度,实现分层级医疗、分阶段康复。
依托专业康复机构指导社区和家庭为残疾人实施康复训练,将残疾人社区医疗康复纳入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考核内容。
加强康复培训,对康复人员进行专业培养。
完善辅助器具服务网络。
有需求的残疾人普遍适配辅助器具,对基本型辅助器具配置给予补贴。
(三)残疾人教育工作
1、加强残疾儿童学前教育。
落实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18年)》及后续行动,特殊教育学校普遍开展学前教育,对0—6岁残疾儿童普遍实施学前康复教育,对残疾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给予资助。
2、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
切实解决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问题,提高残疾人教育普及水平,提升特殊教育教学质量。
推行全纳教育,建立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
3、加大残疾学生就学扶持力度。
积极推进高中阶段残疾人免费教育;对符合学生资助政策的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子女优先予以资助;建立完善残疾学生特殊学习用品、教育训练、交通费等补助政策。
4、制定残疾人职业教育发展制度。
研究制定加快发展残疾人职业教育的政策措施,推动发展以职业教育为重点的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
5、加强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
加大对特殊教育学校教师、承担残疾学生教学和管理工作的普通学校教师的培训力度。
完善特殊教育教师收入分配激励机制。
(四)残疾人就业工作
1、依法推进按比例就业和稳定发展集中就业。
建立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公示制度。
除创业3年内、在职职工总数不超过20人的小微企业外,对达不到比例要求的严格依法征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对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按规定给予奖励。
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应当带头招录和安置残疾人就业。
完善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资格认定管理办法,搭建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产品和服务展销平台,政府优先采购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的产品和服务,培育扶持吸纳残疾人集中就业的文化创意产业基地。
通过税收优惠、社会保险补贴、岗前培训补贴,鼓励用人单位吸纳更多残疾人就业。
2、大力支持残疾人多种形式就业增收。
建立残疾人创业孵化机制,残疾人创办的小微企业和社会组织优先享受国家扶持政策,对其优惠提供孵化服务。
对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残疾人,按规定给予税费减免和社会保险补贴,帮助安排经营场所、提供启动资金支持。
政府开发的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残疾人。
对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的设施设备、无障碍改造等给予扶持,吸纳更多精神、智力和重度肢体残疾人辅助性就业。
3、切实加强残疾人就业服务和劳动保障监察。
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免费向残疾人提供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就业服务,对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残疾人提供就业援助。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对残疾人自主参加的职业培训可以按规定予以补贴。
加强劳动保障监察,严肃查处强迫残疾人劳动、不依法与残疾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等违法行为,依法纠正用人单位招用人员时歧视残疾人行为,切实维护残疾人劳动保障权益。
(五)残疾人扶贫工作
1、加大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力度。
落实好《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纲要(2011-18年)》。
把农村贫困残疾人作为重点扶持对象纳入精准扶贫工作机制和贫困监测体系。
帮助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残疾人优先享受国家、省和市扶贫开发等惠农政策,特别是扶贫资金要加大对农村贫困残疾人的帮扶力度。
统筹培训资源,加强培训工作,依托社会各级各类培训机构,为农村贫困残疾人开展不同形式的实用技术培训,
帮助扶贫对象家庭掌握更多实用技术,增强其掌握实用技术和自我发展的能力。
加大对农村残疾人扶贫的支持力度,落实好扶贫贷款贴息政策,支持农村残疾人扶贫基地发展和扶贫对象家庭参与养殖、种植、设施农业等增收项目。
组织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参与合作经济组织和产业化经营,保障残疾人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流转合法收益。
2、加强对农村贫困残疾人和扶贫基地的信贷支持。
争取国家康复扶贫贷款贴息资金,增加贷款规模和贷款贴息资金数量,提高贷款到位率和扶贫效益。
实施“阳光助残扶贫基地建设工程”,开展产业化扶贫。
3、加大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力度。
争取国家“阳光安居工程”项目资金,做好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工作,加大对一户多残、重度残疾等极度贫困残疾人家庭危房改造投入。
捆绑各类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优先帮助农村贫困残疾人新建住房或改造危房。
城镇修建的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公租房,同等条件下要优先安排残疾人。
(六)残疾人托养工作
1、制定托养服务发展规划。
组织开展以智力、精神、重度残疾人为重点对象托养服务需求调查,摸清底数,制定托养服务发展计划。
坚持政府投入为主,同时通过社会募集等多种渠道筹措托养服务资金,逐步提高托养服务的补助标准,扩大受益面。
2、推广形式多样的托养服务。
建立以市本级托养服务机构为骨干、乡镇(街道)和社区日间照料站为主体、居家托养服务为基础的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
引导支持社会组织和个人投资兴办非营利性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
大力发展居家托养服务,通过政策和资金扶持,动员社会服务组织、志愿服务人员、家庭邻里等力量,依托社区各类服务机构,为更多居住在家并符合托养条件的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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