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法试题与答案解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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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法试题与答案解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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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法试题与答案解析
破产法试题及答案解析一
1.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下列属于企业碳产原因的是()。
A.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严重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B.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
C.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有明显丧失偿債可能
D.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2.下列人员可以担任荻产案件中的管理人的是()。
A.某注册会计师,由于过失伤害被判刑罚,刑罚已执行完毕
B.某注册会计师,由于行賄罪被判处有期続刑2年,境刑3年,刑罚已执行完毕
C.某律师,并且是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该合伙企业是被申请宣告破产企业的債权人
D.某律师,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
3.红光印染厂被宣告破产,需要清偿如下费用及债务:
(1)管理、变价和分配企业财产的费用
(2)企业作为保证人对被保证人负担的保证债务
(3)企业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用
(4)企业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債务
以上费用及债务的清偿顺序是()。
A.⑴⑶⑵⑷B.⑴⑷⑶⑵
C.⑷⑴⑶⑵D.⑶⑴⑷⑵
4.关于債权人会议的说确的是()。
A.债务人的所有债权人均为债权人会议成员
B.債权人会议应当有债务人职工和工会代表参加
C.债权人会议主席由全体成员选举产生
D.对債务人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人不享有表决权
5红日公司是尊海公司出资人,其占勢海公司注册资本的30%,碧海公司有明显丧失偿債能力可能,公司是碧海公司的債权人,下列说确的有()。
A.碧海公司、红日公司、公司均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碧海公司重抠
B碧海公司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的,法院不需审查,直接我定勢海公司重整,并予以公告
C.重整期间,碧海公司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
D.重整期间,公司不得请求投资收益分配
6.有财产担保债权人对下列事项不享有表决权的是()。
A.通过重整计划
B.通过和解协议
C.通过債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
D.通过債务人财产的变价方案
7.甲公司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威产,法院受理了申请,法院确定了2个月的申报期限,甲公司
的債权人乙企业没有在申报期限申报债权,下列说确的是()。
A.乙企业无权补充申报债权
B.乙企业只有有正当理由,才能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
C.乙企业有权在破产财产哽后分配询补充申报,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債权的费用,由乙企业承担
D.乙企业有权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債权的费用,列为破产费用
&宏达纺织厂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贞产,法院受理了申请,债权人会议对宏达纺织厂财产的
分配方案未表决通过,下列说确的是()。
A.債权人会议二次表决,再未通过的,三次表决,直到通过为止
B.债权人会议二次表决,再未通过的,法院裁定,债权人对法院裁定不服的,可以向该法院
申请复议
C.债权人会议二次表决,再未通过的,法院裁定,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1/2以上
的債权人对我定不服的,可以向该法院申请复议
D.法院直接裁定,債权人对法院裁定不服的,可以向该法院申请复议
9.下列关于债权人委员会的说确的是()。
A.债权人委员会的成员由债权人会议选举产生
B.債权人委员会成员应经人民法院书面决定认可
C.債权人委员会成员没有人数限制
D.管理人履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屐行完毕的合同,应经債权人委员会同意
10.甲企业被宣告破产,乙企业对甲企业的债权是附生效条件的债权,下列说确的是
()。
A.乙企业的债权不是破产債权,不能参与贞产财产的分配
B.乙企业的债权是破产债权,管理人应向乙企业按清偿比例分配破产财产
C.乙企业的債权是破产债权,管理人应将乙企业的分配额提存,如在聂后分配公告日条
件仍未成就,应当分配给其他債权人
D.乙企业的債权是破产債权,管理人应将乙企业的分配额提存,如自最后分配公告日起
2
个月条件仍未成就,应当分配给其他債权人
(二)多项选择题
1.某公司被债权人申请宣告破产,人民法院受理了申请,可以申报的債权有()。
A.附条件的债权
B.未到期的债权
C.诉讼未决的债权
D.该公司作为出票人签发了一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人向持票人支付了票据金额,承兑人对该公司享有的请求权
2.某企业被债权人申请宣告破产,人民法院受理了申请,下列说确的有()。
A.为了生产经营需要,该企业可以对个别債权人清偿
B.已经开始尚未终结的有关该企业的民事诉讼应当中止,管理人接管该企业财产后,诉讼
继续进行
C.有关该企业的保全程序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终止
D.有关该企业的民事诉讼,必须向受理破产申请的法院提起
A.管理人由人民法院指定,向法院报告工作
B.债权人会议认为管理人不能胜任职务的,有权向法院申请予以更换
C.管理人必须由自然人担任
D.在不给債务人或債权人造成损失的前提下,管理人有权随时锌去职务
4.某公司资不抵債,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宣告,法院受理了申请,该公司的下列行为无效的有
()-
A.公司于1年前虚构债务
B.公司于1年前为逃避債务,将财■产转移至关联企业
C.公司于3个月前清偿了对某企业的拖欠货款
D.公司于7个月前以自己所有的办公楼为原来没有担保的債权社定了抵押权
5.甲公司被债权人申请宣告碳产,人民法院受理了申请,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有()・
A.甲公司的出资人乙公司尚未完全屐行出资义务,但是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乙公司未到出资期限,管理人无权要求乙公司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B.甲公司的办公车辆被某汽车修理公司留置,管理人可以向该修理公司清偿债务,取回车
辆
C.甲公司租贷的丙公司的设备,丙公司有权直接从甲公司处取回
D.丁公司在法燒受理申请时已向甲公司发运一批货物,甲公司尚未收到,并且未支付贷款,丁公司有权取回该批贷物
6.甲公司资不抵债,下列说确的有()。
A.甲公司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
B.债权人会议通过和解协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或者其
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債权总额的2/3以上
C.債权人会议通过和解协议草案的,人民法院应当栽定认可
D.因甲公司欺诈成立的和解协议无效
7.光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宣告破产,人民法院受理了申请,光明公司此前与大发公司签订了
房屋租赁合同,合同尚未履行完毕,下列说确的有()。
A.如确系生产经营需要,光明公司法定代表人有权决定继续履行合同
B.管理人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C.大发公司向有权当事人催告,有权当爭人在法定期限未答复的,视为解除合同
D.有权当事人决定继续履行合同,大发公司有权拒绝堆续履行
8.下列属于破产案件中的共益债务的有()。
A.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
B.管理人请求对方当亨人履行双方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
C.債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D.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
9.某公司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法院受理了申请,该公司拖欠职工工资10万元,下列说
确的有()。
A.工会或职工代表应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管理人核实后列.出清单公示
B.职工不需申报债权,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公示
C.职工对清单记載有异议,有权直接向法院起诉
D.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更正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1o.某企业向人民法院申请对自己重整,法院裁定该企业重整,下列说确的有()。
A.该企业或管理人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期限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逾
期不提供的,法院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宣告甲企业破产
B.各类債权人分组讨论并表决重整计划草案,出席会议的同一表决组的债权人过半数同
意重整计划草案,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该组债权总额的1/2以上的,即为该组通过重整计划草案
C.各表决组均通过重整计划草案时,重整计划即为通过,重抠计划不通过的,法院不得批
准
D.即使重整计划草案通过,法院也可能不批准
11.青山公司被法院裁定重整,重整计划被批准后,青山公司执行了一部分,不再堆续执行,法
院裁定终止重整计划的执行。
青山公司重整前欠碧水公司5万元货款及20万元的设备款,欠红花公司20万元货款,欠绿公司10万元租金。
根据重整计划,碧水公司放弃了5
万元的货款,重整计划批准后,青山公司向碧水公司偿还了1o万元的设备款,尚欠10万
元设备款,未偿还红花公司和绿公司的欠款,下列说确的是()。
A.碧水公司放弃5万元货款的承诺失效
B.碧水公司所受的10万元设备款清偿有效
C.碧水公司未受清偿的10万元的设备款与红花公司、绿公司的债权一起列为威产債权
D.如果青山公司可供清偿普通債权的破产财产仅有10万元,勢水公司未受清偿的債权
将得不到清偿
12.兰天毛纺厂施欠恒通公司货款,恒通公司向人民法院申请兰天厂破产,下列说确的有
()。
A.法悅收到破产申请后应通知兰天厂,兰天厂有权提出异议
B.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将裁定送达兰天厂,兰天厂应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
债务清册、债权溝册等资料
C.法院栽定不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向恒通公司说明理由,该載定为终局裁定
D.法悅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25日指定管理人
(三)不定项选择题
锦绣针织厂属国有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长期亏损,已严重到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2001年9月1日,该厂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依照法定程序,于2001.年12月20日宣告锦绣针织厂破产,并于同年12月25日成立了清算组接管锦绣针织厂。
随后,
清算组对锦绣针织厂的财产进行了清理,有关清理情况如下:
(1)锦绣针织厂资产总额为6000万元(变现价值);负债总额为12000万元。
(2)锦绣针织厂负债的具体情况为:
1应付职工工资及劳动保险费200万元,应交税金500万元;
22000年10月5日,以锦纺针织厂一号厂房、机器设备作为抵押,向建设银行共贷款2200万元';2001年2月1日从工商银行取得仿用贷款2000万元。
3对其他企业所欠货款3100万元。
其中包括但不限于:
(A)欠甲公司1999年9月到期货款160万元。
甲公司多次催款无效后,起诉于人民法
院,2001.年8月2日,人民法院经过二审审理,判决锦绣针织厂支付甲公司欠款及违约金等共
计200万元,随后将锦绣针织厂办公楼予以查封,拟用于抵偿甲公司的债权。
人民法院受理锦
绣针织厂破产申请时,此判决正在执行之中。
(B)欠乙公司.2000年6月到期货款100万元。
乙公司多次催款无效后,予2001年8月
10日起诉于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受理锦纷针织厂破产申请时,此案正在审理之中。
(C)欠丙公司200].年5月5日到期货款150万元。
2001年6月5日,应丙公司的要求,
锦纺针织厂与丙公司签订了一份担保合同,担保合同约定:
若2001.年8月5日锦绣针织厂不
能支付丙公司150万元欠款,則以锦纷针织厂二号厂房折价低偿丙公司欠款。
④其他负債4000万元。
(3)经评估确认:
锦绣针织厂一号厂房变现价值为500万元,二号厂房变现价值为200万元,办公楼变现价值为300万元,机器设备变现价值为1400万元。
(4)锦绣针织厂在破产程序中支付的破产费用为100万元。
注:
抵押合同均已登记。
根据以上情况,请回答如下问题。
1.锦绣针织厂欠甲公司、乙公司、丙公司的货款是否属于破产债权?
()
A.均属于破产债权
B.欠甲、乙公司的贷款属于破产債权,欠丙公司的贷款不属于破产债权
C.欠甲、丙公司的贷款属于破产债权,欠乙公司的贷款不属于破产债权
D.欠乙公司的贷款属于破产債权,欠甲、丙公司的贷款不厲于破产債权
2.锦绣针织厂的破产财产为()。
A.6000万元B.4100万元
C.3900万元D.3600万元
3.工商银行应得到的贲产财产数额为()。
A.702.1万元B.744.7万元
C.766.0万元D.872.3万元
(4)案例分析题
题1
东平水泥厂(以下简称水泥厂)系一国有企业,其欠枣庄煤炭公司(以下简称煤炭公司)
的
煤炭款300万元,逾期后久拖不还。
煤炭公司经过调查了解后得知,水泥厂管理混乱,亏损严
重、负債累累,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难以还款,便于1998年8月6日依法向人民法院
提出
破产申请。
人民法院经过审查后认为,水泥厂不能清偿到期債务,又不具备法律规定的不
产的条件,便依照法定程序宣告其破产。
随后,人民法院组织成立破产组,对该厂的财产进行
了清理,最后形成清算报告,其有关要点如下:
(1)水泥厂的总资产为2400万元(变现价值)。
该厂的负债情况为:
负债合计为2600万元,其中,应付职工工资及劳动保险费为350万元,应付税款320万元。
(2)在水泥厂的固定资产中,有8处房产,水泥厂均领有编号为第1至第8号的《房屋所
有权证》(以下简称房产证),其中第1、2、3号房产证所标明的房产已于1997年1月5日因民
事诉讼而被法院扣押,但该三处房产又于1997年2月1日被水泥厂在向某工商银行借款150
万元时用于抵押,该三处房产变现价值为200万元。
此外,水泥厂的第4、5号房产证所栽明的
房产于1997年2月28日向某建设银行借款WO万元时用于抵押,该两处房产变现价值为
150
万O
(3)在企业资产中,国家划拨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所得为750万元。
清算组根据国家有关
安置企业职工的政策计算认定,用于安置水泥厂职工的费用为600万元。
(4)水泥厂在破产还债程序中支付的疏产费用为150万元。
要求:
根据本题提供的条件,请回答以下问题:
1.水泥厂的资产应按何种程序清偿债务?
2.本案中的担保債权的数额为多少,并说明理由。
3.依照清偿程序,煤炭公司分配的资产具体数额应为多少元(角、分省略)?
题2
某试点城市的国有企业于2001年2月1日被債权人申请破产,2001年4月1日人民法
院
依法宣告其贺产,4月10日成立清算组,企业破产时管理的财产和债权人申报的債权情况
如
下:
1.企业破产时经营管理的财产评估变现价值如下:
.
("第1号房屋价值300万元,全部用于对A银行的债务抵押;
(2)第2号房屋价值160万元,属于租用B公司的房屋;
(3)对外投资140万元;
(4)专利评估作价70万元;.
(5)威产前职工以资本金形式投入的款项(货币资金)30万元;、
(6)2000年12片1日破产企业主动放弃对E公司的到期债权100万元。
2.債权人申报的债权情况如下:
(1)A银行对该破产企业发放3年贷款,本金200万元,年利率10%,到期应计利息共60
万尚有1年到期。
(2)B公司拥有到期債权700万元。
(3)C公司因为碳产企业担保,替破产企业偿还债务本息共350万元。
(4)D公司因清算组解除合同造成直接损失14Q万元。
(5)应向税务机关支竹税收罚款90万元。
另外,发现该破产企业对B公司拥有债权190万元,发生破产费用10万元,欠稅款130万元。
请回答如下问题:
1.哪些属于别除权,金额为多少?
2.哪些属于抵消权,金额为多少?
3.哪些属于取回权,金额为多少?
4.哪些属于撤销权,金额为多少?
5.破产企业管理的财产中,哪些属于骥产财产,金额为多少?
6.哪些属于破产債权,金额为多少?
7.破产财产应扶怎样的顺序分配,每一顺序分配的金额为多少?
参考答案及分析
(一)单项选择题
1.B。
《企业破产法》第2条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
債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
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螯。
由此可见,企业破产的原因包括两类:
一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債务,一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明显缺乏
清偿能力。
2.Ae《企业破产法》第24条第2、3款规定:
“人民法院抿据债务人的实际情况,可以在
征询有关社会中介机构的意见后,指定该机构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并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
管理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管理人:
(一)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
(二)曾祓吊
销相关专业执业证书;(三)与本案有利害关系;(四)人民法院认为不宜担任管理人的其他情
形
3.BO
(1)为破产费用,
(2)为普通債权,(3)为社会保险费用,(4)为共益债务。
根据
《企业破产法》第43、113条规定可知,破产费用优先于共益債务受偿,共益债务优先于
社会保
险费用受偿,社会保险费用优先于普通破产债权受偿。
4.Bo考查债权人会议制度。
《企业骐产法》第59条规定,依法申报債权的债权人为债权
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債权人会议,享有表决权。
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
人,未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对于本法第61条第1款第(七)项、第(十)项规定的寧项不享有表
决权。
债权人会议应当有債务人的职工和工会的代表参加,对有关事项发表意见。
第60条规
定,债权人会议设主席一人,由人民法院从有表决权的債权人中指定。
5.De考查企业重整制度。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70条的规定,只有债务人和債权人可以
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债务人的出资人无权直接申请。
《企业破产法》第71条规定,不论
申请重整的主体是谁,法院都要进行审查,不能直接裁定重整。
第73条规定,只有经債务人申
请,法院批准,债务人方可以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
第77条规定,在重
整期间,債务人的出资人不得请求投资收益分配。
6.B根据《企业荻产法》第59、61条的规定,有财产担保債权人对通过和解协议及通过破
产财产的分配方案没有表决权,对債权人会议有权决议的其他事项有表决权。
7.Ce考查债权人的补充申报债权的权利。
《企业破产法》第56条规定,在人民法院确定
的債权申报期限,债权人未申报債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
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
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債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
&Co考查法院对债权人会议未决事项的裁定。
《企业破产法》第65条第2款规定:
“本法第61条第1款第(十)项所列事项,经债权人会议二次表决仍未通过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
第66条规定,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1/2以上的债权人对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65条
第2款作出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宣布之日或者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向该人民法院申
请复议。
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1
9.Be考查债权人委员会。
《企业破产法》第67条规定,债权人会议可以决定设立债权人
委员会。
债权人委员会由債权人会议选任的債权人代表和一名债务人的职工代表或者工会代
表组成。
債权人委员会成员不得超过9人。
债权人委员会成员应当经人民法院书面决定认可。
根据第69条的规定,管理人屐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应及时报告
债权人委员会,但不需要经其同意。
10.Ce考查附条件破产债权的清偿。
《企业威产法》第117条规定:
“对于附生效条件或
者解除条件的债权,管理人应当将其分配额提存。
管理人依照前款规定提存的分配额,在最后
分配公告日,生效条件未成就或者解除条件成就的,应当分配给其他债权人;在最后分配公告
日,生效条件成就或者解除条件未成就的,应当艾付给债权人。
”
(二)多项选择题
1.ABCDo《企业破产法》第46条规定,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
第
47条规定,附条件、附期限的債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債权,债权人可以申报。
第55条规定,
债务人是票据的出票人,被裁定适用本法规定的程序,该票据的付款人继续付款或者承兑的,
付款人以由此产生的请求权申报債权。
2.BD.考查破产申请受理的法律效力。
《企业破产法》第16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
申请后,債务人对个别債权人的債务清偿无效。
第19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
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注意:
是“中止”,不是“终止”)。
第20
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
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后,该诉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
第21条规定,人民法院受
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債务人的民事诉讼,只能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
3.CDe考查管理人的法律规定。
《企业破产法》第22条规定,管理人由人民法院指定。
债权人会议认为管理人不能依法、公正执行职务或者有其他不能胜任职务情形的,可以申请人
民法院予以更换。
第23条规定,管理人依照本法规定执行职务,向人民法院报告工作,并接受
債权人会议和债权人委员会的监督。
第24条规定,管理人可以由有关部门、机构的人员组成
的清算组或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寧务所、破产清算寧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担任。
第29条规定,管理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得辞去职务。
管理人锌去职务应当经人民法院许可。
4.ABe考查破产无效行为和可撤销行为。
《企业破产法》第3K32条规定了可撤销行
为,第33条规定了无效行为。
债务人为逃避债务而隐匿、转移财产的或者虔构债务、承认不真
实的债务的,行为无效。
5.ACe考查破产财产的构成。
《企业破产法》第35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屐行出资义务的,管理人应当要求该出资人城纳所认墩的出资,而不
受出资期限的限制。
第37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威产申请后,管理人可以通过清偿债务或者
提供为債权人接受的扌旦保,取回质物、留置物。
第38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啟产申请后,债务
人占有的不属于债务人的财产,该财产的权利人可以通过管理人取回。
但是,本法另有规定的
除外。
第39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出卖人已将买卖标的物向作为买受人的债务
人发运,债务人尚未收到且未付清全部价款的,出卖人可以取回在运途中的标的物。
但是,管
理人可以支付全部价款,请求出卖人交付标的物。
.
6.ADe考查破产和解制度。
《企业破产法》第95条规定,債务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
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也可以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向人民法院
申请和解。
第97条规定,债权人会议通过和解协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債权人
过半数同意,并且其所代表的債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債权总额的2/3以上。
第99条规定,和解
协议草案经债权人会议表决未获得通过,或者已经债权人会议通过的和解协议未获得人民法
院认可的,人民法院应当我定终止和解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第103条规定,因债务人的
欺诈或者其他行为而成立的和解协议,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无效,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7.BCO考查破产申请受理后未履行完毕合同的继续屐行问题。
《企业威产法》第18条规
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对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
完毕的合同有权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屐行,并通知对方当寧人。
管理人自破产申请受理之日起
2个月未通知对方当事人,或者自收到对方当事人催告之日起30日未答复的,视为解除合同。
管理人决定继续履行合同的,对方当事人应当屐行;但是,对方当事人有权要求管理人
提供担保。
管理人不提供担保的,视为解除合同。
&BCe考查破产案件中的共益债务。
《企业威产法》第42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
请后发生的下列债务,为共益债务:
(一)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
履行完毕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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