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卫办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情况汇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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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卫办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情况汇报
创卫办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情况汇报
我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各区政府、市直有关部门通力配合,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已全面完成全国爱卫会暗访整改工作,即将接受技术评估,现将创卫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创卫工作完成情况
(一)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一是市级领导加强了组织领导。
3月12日,市委副书记、市长李乐成主持召开全市“三城联创”工作会议以来,四大家领导加强检查督办,有力推进了“三城联创”工作。
5月7日,市委书记郭有明,市委副书记、市长李乐成.转自创卫网.带队视察城区“三城联创”工作。
4月11日,市委副书记、市长李乐成深入西陵区调研“三城联创”工作。
4月28日和5月中旬,市政协主席李泉两次带队对全市“三城联创”工作进行了视察。
6月上旬,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张建一带队对点军区“三城联创”工作进行视察调研。
副市长廖达凤把创卫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拿在手上,多次深入基层调研指导,召集创卫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创卫工作。
市长助理、市政府秘书长马学军定期组织召开三创办工作会议,研究部署“三城联创”工作。
市领导王厚军、赵举海、杨万贵、杨保平、郭俊苹、刘俊刚、王宏强、王国斌等也都多次到基层或联系点检查指导工作。
二是市三创办加强了专班督查和专项督查。
4月3日,市三创办召开了督办工作专题会议,明确督导工作措施、督导原则、督导重点、督导方法和工作要求,检查中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下发了督办通报,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市创卫办与市三创办督导一组联合开展了除四害专项督办检查,对各区和相关部门的除四害工作进行了检查和指导;参与了市三创办督导一组开展的创建宣传专项检查;参与了市三创办督导三组开展的农贸市场专项检查和白龙井路重点督办项目的跟踪督办。
三是开展了对口联系社区(村)“三城联创”工作。
112个市直及中省在宜相关单位分别对口联系西陵区、伍家区和宜昌开发区所辖112个社区“三城联创”工作,深入社区,对口帮扶,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对于一些难点问题也及时向市三创办和市创卫办做好了汇报。
(二)全方位加强创卫宣传,营造出良好创卫氛围
一是加强新闻宣传。
各新闻媒体加强专班建设,开辟专栏(题),集中版面、集中时段、集中专题,如三峡日报的“健康周刊”栏目,三峡电视台《宜昌新闻》节目中的“创卫热线”、《直播宜昌》、广播电台的《环卫之声》等等媒体报纸,都重点宣传报道了全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开展的各项工作。
二是加强社会宣传。
4月份,市爱卫办、三峡晚报社联合举办了一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知识竞赛活动,市民踊跃答题,参与人数达15000人。
市三创办编印了《共建美好家园—“三城联创”普及教育读本》1.2万册,市、区爱卫办共编印下发健康教育指导手册20万多册、创卫宣传画10万多张。
5月份,城区主要街道、社区、商业中心区、城市主要出入口等重点地段设置了90多处创卫宣传标语和公益广告。
市交通局在1000辆出租车上张贴了创卫宣传标语。
市工商局对城区烟草广告进行了一次全面清理。
三是加强社区、学校、医院和行业宣传。
123个社区基本落实了创卫宣传和健康教育专栏。
城区中小学校均开设了健康教育课,继续开展了“小手拉大手,文明卫生一起走,创建国家卫生城”活动,通过“教师—学生—家长”传播链开展创卫宣传和健康教育。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门诊部、住院部都有相对固定的健康教育宣传栏,开展了健康咨询台、健康处方等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
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都有相对固定的健康教育宣传栏,对从业人员开展了相关卫生法规、健康知识和职业卫生教育。
四是加强控烟宣传。
城区所有公共场所继续加强了禁烟工作,有明显的禁烟标志并对吸烟行为进行干涉。
今年的“5.31”世界无烟日,市爱卫办、市健康教育所积极配合省爱卫办开展了2008年中国戒烟大赛,进一步加大了控烟宣传,目前我市参赛者达到1300多人。
(三)突出创卫工作重点,切实加强整改措施
一是组织开展了今年春季.转自创卫网.除四害活动。
4月18日以前,以街办(社区居委会)为单位,组织辖区单位和居民开展了义务劳动,对辖区范围内的环境卫生进行集中清理。
4月18—25日,全市统一时间投放鼠药,全市共投放鼠药各区合计13.75万包,其中市城管局、建委、教育局、房管局合计4500公斤。
4月下旬,市爱卫办组织专家分组对各区和相关部门的除四害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保证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二是加强以小餐馆为主的“七小门店”日常监管。
以各区政府为责任主体,市工商局牵头,市卫生局、市城管局、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文化局等部门配合,采取规范、整改、补办、取缔等多种措施进行综合整治。
重点整治小餐馆操作间的硬件设施到位,落实完善的三防设施和消毒措施,经过一段时间的集中整治,共纠正出店经营行为1468余家,拆除乱搭乱建635余处,取缔无证无照流动摊点1480余处;体检从业人员4224名,办理卫生许可证1167户,办理营业执照1265户。
市规划局对夜市场地实行了定点设置,确定夜市摊点的规模及建设标准。
各区政府、宜昌开发区对部分夜市场地进行了升级改造。
三是加强农贸市场专项整治。
以各区政府为责任主体,市工商局牵头,市城管局、市卫生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局密切配合,以“治乱”、“治脏”为重点,采取关闭取缔、责令整改、规范引导等措施,深化农贸市场整治。
南苑、东湖等7个市场在专项整治中行动快,变化大,成效显著,达到了划行归市,摊位摆放整齐,垃圾容器加盖,公厕、垃圾站建设达标,消毒和除“四害”工作落实,食品经营户证照齐全,亮证经营。
取缔了白龙井等8个卫生基础设施缺乏的小型农贸市场。
四是加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
加快了背街小巷及居民小区基础设施建设。
以各区政府为责任主体,先后对刘家大堰小区、夷陵路339—44号、城昌花园小区等5个小区进行了综合治理,市财政投资,对中心城区17个垃圾中转站进行了标准化改造,新建和改造1058处垃圾屋,对24座旱厕所改造升级,新增和维修了一批路灯。
大力推行“门前三包”责任制。
各区、宜昌开发区先后启动了“门前三包”工作,到目前为止,各区、宜昌开发区落实“门前三包”工作责任制都达到了90%以上。
夷陵区政府拟出台“门前三包”管理办法,为“门前三包”工作提供制度保证。
五是加强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的综合管理。
各区分别制定了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专项整治方案,对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的单位、门店、居民和村民加强创卫宣传和健康知识宣传。
各区分别对夜明珠、发展大道、三峡大学、桔城路、宜古路、江南大道等重点城乡结合部及周边市容环境进行了拉网式排查和清理整顿,市政府还投入专项资金2000多万元,对夜明珠段城乡结合部进行了彻底改造,配套落实了道路及周边绿化美化。
西陵区投资35万元对白龙井农贸市场及周边环境卫生进行了专项整治,取缔了白龙井农贸市场,拆除了旱厕所,完成了全路段下水道改造和人行道板的铺设,绿化美化了周边环境。
(四)对照标准严格把关,完成了创卫资料建档任务
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市爱卫办将创卫资料建档工作分10个方面整理资料,由市卫生局、市城管局、市环保局和市药监局等部门牵头负责,涉及47个责任单位,每个单位都落实了责任领导和联络员。
5月上旬,资料建档工作全部完成,市爱卫办建立了一个40平方米的创卫资料室,新购文件资料柜6个,会议桌一套,收集整理编印各级各类创卫资料726册、8000多万字,其中精装创卫迎检资料15套(每套11册、200万字)。
同时,按照市领导的意见和要求,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宜昌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电视资料片,制作了宜昌市人民政府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汇报多媒体。
(五)多方汇报创卫工作,争取全国和省爱卫办支持
4月上旬,廖达凤副市长带队到全国爱卫办专题汇报了我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情况,得到了全国爱卫办的肯定和支持。
廖市长还经常到省爱卫办汇报工作,多次邀请并接受省爱卫办领导及专家来我市检查指导创卫工作。
自去年底以来,历时4个多月的时间,我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暗访后相关整改工作基本完成。
4月10日,市爱卫会向省爱卫会递交了《关于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全国爱卫会暗访反馈意见落实整改情况的报告》,省爱卫会在4月下旬对我市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并向全国爱卫会提出了技术评估申请。
目前我市创卫工作进入了迎接国家爱卫会技术评估阶段。
二、创卫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根据全国爱卫会对我市暗访指出的问题和省爱卫办指导意见,结合日常工作掌握的情况,我市创卫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如下:
(一)市容和环境卫生
一是基础设施薄弱。
居民小区小街小巷垃圾屋数量不够,有些地段缺少垃圾容器,大部分垃圾屋(桶)、果皮箱等垃圾容器简陋,破损严重。
一些垃圾屋无门或半截门,不能达到密闭管理,一些垃圾清运车辆较脏、破,不能使垃圾的收集、清运达到密闭化。
居民小区排水设施陈旧、破损、堵塞,污水乱流。
垃圾中转站总体上数量不够,点军、猇亭、开发区无垃圾中转站,市管垃圾中转站7个,只有2个经改造后达到标准,葛洲坝14个垃圾中转站都不达标。
道路维修不及时,次干道及背街小巷的路缘石和人行道板破损严重,有坑凹积水现象。
照明设施不完善,路灯亮化率不高。
二是清扫保洁不到位。
城区次干道、特别是背街小巷、杂居小区的保洁质量和水平低下,处于无人清扫状态,积存垃圾较多。
三是市容监管不严。
社区乱摆摊点现象较严重,流动摊贩占道经营随处可见。
小街背巷和居民区存在牛皮癣(小广告),有的虽然已进行了清除,但痕迹依然存在。
主要原因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太少,历史欠帐较多。
“门前三包”长效管理机制尚未建立,缺乏强有力的执法监管,责任主体自觉落实三包责任的行为没有养成。
(二)农贸市场卫生
一是农贸市场整体水平不高。
城区58个农贸市场中,基本达标的只占13个,大部分缺乏必要的卫生基础设施,未能做到每个摊位配备加盖的垃圾桶,上下水设施及防鼠设施不全。
二是农贸市场及周边秩序混乱。
部分农贸市场划行归市不清,垃圾未及时清扫,有占道经营和乱摆地摊现象。
部分出售家禽的摊位未独立设置,存在交叉污染的隐患。
三是卤菜店和小饮食摊点卫生差。
绝大多数经营户没有任何防蝇防尘设施,从业人员卫生意识不强,没有戴口罩、帽子和手套。
主要原因是早期建设的农贸市场设施功能不全,部分规划农贸市场已改变使用性质,挤占、挪用等现象十分严重。
属地管理、联合执法不到位。
缺乏对业主的监督机制。
(三)以小餐馆为主的“七小门店”卫生
一是小餐馆办证率低。
有600多家小餐馆与办证条件相差太远,没有取得卫生许可证仍然在经营,部分已领取卫生许可证的小餐馆基础设施还有差距,不具备领证的硬件条件。
一部分为拒绝办证情况,经卫生、工商部门多次联合执法仍继续营业(4月28日开业的隆康夜市城,目前34家经营户只有21家办理了卫生许可证,13家未办理卫生许可证和较多从业人员未进行健康体检、培训而照常营业)。
一部分为卫生条件差、各项卫生设施不符合要求不能办证而违法经营,多次取缔,反复性强。
多数小餐馆低水平运作。
如宜昌火车站进出道路旁小餐馆经营场所环境差,店堂、操作间以及门店周边环境卫生问题严重,管理难度大。
二是夜市规划和管理都不到位。
现有的几处夜市在场地建设上不规范,上下水设施不全,食品卫生安全不能有效保障,乱吐乱倒、随地大小便现象突出,对周边居民生活影响严重。
三是部分“七小门店”(以小美容美发店为主)证照不全,卫生设施等条件不达标。
从业人员缺乏消毒意识和正确开展消毒的技术知识。
主要原因是“七小门店”由于从业人员流动性强,人员结构复杂,拒绝办理健康证等相关证件或一证多用的现象比较普遍,小餐馆、小美容美发店、小旅馆等尤为突出。
(四)除四害工作
一是苍蝇密度高。
外环境到处可见苍蝇,很多特殊行业防蝇设施不到位,特殊行业都有不少苍蝇。
蟑螂在各个小餐饮店比较普遍。
二是总体上防鼠设施(包括一些高档餐厅)普遍不到位,鼠类可自由地从室外出入餐馆(食堂)。
部分社区缺少必备的毒饵合等设施。
三是外环境垃圾管理不到位,蚊蝇孳生地未得到妥善处理,公厕化粪池不加盖,垃圾屋、中转站等地不能做到密闭储存和运行,没有落实定期药物消毒。
铁路沿线、运河两岸等社会空地除四害工作没有形成制度。
主要原因是城市基础卫生设施薄弱,四害孳生地没有彻底清除。
政府对除四害的投入少,除四害整体效果无法提高。
(五)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卫生
城乡结合部除五龙桥头、发展大道、夜明珠等基本达标外,其他差距较大。
主要是道路硬化不足,扬尘较大。
缺乏合格的垃圾容器,乱倒垃圾。
卫生管理不到位,乱搭乱建、出店经营和占道经营等现象普遍。
积存垃圾长期没有清运,污染严重。
部分河流排水沟长年无人管理,富营养化严重,可见大量飘浮物。
如夜明珠桥下河水已变质发臭。
主要原因是近年来我市城市发展较快,规划、建设、管理没有跟上。
薄弱部位整治前后起伏较大,创建效果时好时坏。
(六)建筑、拆迁工地卫生
城区建筑工地内环境卫生差,乱倒垃圾和乱搭乱建现象严重。
少数拆迁工地进度缓慢,管理滞后,有的甚至已拖延了多年,建筑渣土没有及时清运,生活垃圾乱倒乱堆,严重影响周边卫生环境。
主要原因是建筑(拆迁)工地都是阶段性工程,开发商重项目轻管理,没有很好地履行内部管理责任。
(七)道路交通秩序
行人随意行走机动车道,横过道路不走过街设施,不按交通信号指示通行,跨越交通护栏等交通违法行为。
街道、公共场所车辆乱停乱放,影响市容。
如农用车路边随意停放进行经营。
主要原因是行人交通安全意识不高,相关部门的管理覆盖面不广,从严纠正行人违章行为连续性不够,市民遵纪守法的意识难以养成。
(八)创卫宣传和健康教育
创卫宣传教育深度和广度不够,公共场所、小区、重点单位等地缺乏健康教育宣传栏。
市民的卫生行为还没有养成,有随地吐痰、乱扔果壳、乱倒污水等现象。
市民对健康知识的知晓率和对卫生城市创建的满意率偏低。
主要原因是公益广告和公共场所健康教育宣传栏设立数量不足,宣传教育不到位。
城市基础设施和城市综合管理薄弱,市民关注的卫生热点难点问题不能得到及时解决。
三、下一阶段创卫工作措施及建议
鉴于全国爱卫办对我市创卫技术评估时间的不确定性,我市创卫工作应从突击性向经常性方向转变,抓基础、抓基层,立足制度创新,着眼长效管理,建立起一整套切合我市城市综合管理实际的管理机制。
各区政府、宜昌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等132个创建主体责任单位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切实按照《“三城联创”目标考核责任书》界定的职能责任目标和共性责任目标,强化责任专班,完善工作措施,定期检查督办,不断巩固和发展创建工作成果。
(一)进一步加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
一是完善基础设施建设。
按照分级管理.转自创卫网.的原则,市、区城管部门要进一步完善硬化地面,修补破损路面和人行道,疏通下水堵塞,解决污水外溢问题。
二是加强小街背巷的清扫保洁。
各区、宜昌开发区要根据清扫面积合理增加环卫保洁队伍和人员,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确保环卫保洁常态化。
三是加强“门前三包”的管理。
建议由市城管局负责城区“门前三包”的综合协调、统一管理、督查考核。
由各区、宜昌开发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具体承担本辖区的组织实施。
临街单位为“门前三包”管理责任单位,责任单位每年要与市区城管局签订责任状,明确三包范围、标准、责任和奖惩。
在“门前三包”日常管理过程中,由社区居委会每日进行巡查,并将劝导教育情况记录在案。
街道办事处每周进行督办协调。
区城管部门每周对街办和社区提出的整改单位进行集中执法,对“门前三包”责任不落实、整改不达标的,要按照《宜昌市城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每月对街办、社区“门前三包”工作进行抽查;对落实“门前三包”成效显著的门店和单位,可以减免卫生费和授予“门前三包”先进单位等形式进行表彰及奖励。
市城管局每季度对各区“门前三包”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考核结果通过简报和新闻媒体向社会通报,并与财政下拨的“门前三包”管理经费挂钩。
四是加强社会杂居小区环境卫生管理。
建议以区为单位建立社区杂居小区市容环境自治体系,推进杂居小区物业管理托管模式。
建议市房管部门及房改办每年拿出一定的房屋维修基金,支持杂居小区参照物业管理模式进行托管。
五是加强对不文明不卫生行为的教育处罚力度。
市、区城管和公安交警要对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翻越栏杆、横穿马路、践踏草坪等不文明不卫生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并纠正其不良行为,对不听劝告、影响恶劣的要依据相当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新闻单位要加强类似问题的曝光力度。
六是建议社区居委会组建环境卫生监督员队伍,利用公益性岗位或热心社区工作的离退休老同志,每个社区2—5人,每天定期对本辖区范围内的市容环境卫生及“门前三包”落实情况进行日常监管。
(二)进一步加强农贸市场监督管理
一是建议由市工商局牵头,制定《宜昌市农贸市场管理办法》,建立起政府对农贸市场实行财政补贴的补偿机制,保护农贸市场经营者的积极性,提高城区农贸市场建设与管理的水平。
二是继续明确各区、宜昌开发区是农贸市场日常监管的主体,要督促市场业主进一步履行管理职责,建立健全市场各类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负责市场内消防安全、给排水、环境卫生、计量、用电等设施的设置、维护和更新,并保证相关设备处于完好状态,维护市场内的环境卫生,及时清除场内的污水、垃圾和其他废弃物,制止并协助行政管理部门查处场内经营者制售假冒伪劣农副产品及其他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的行为,承担场外责任区内的“门前三包”责任。
三是建议由市城管局牵头,市规划局、市工商局等单位配合,对现有农贸市场挤占、挪用情况进行全面清理,迅速恢复其原有功能,缓解部分市场容量不足的状况。
(三)进一步加强以小餐馆为主的“七小门店”监管
一是建议各区、宜昌开发区以街办为单位组织专班,社区居委会具体负责,加强以小餐馆为主的“七小门店”的卫生监管。
做到依法经营,不出店经营和占道经营,时时做好店内外的环境卫生,垃圾、泔水规范存放,不污染环境。
二是卫生监督机构要加强宣传培训,把卫生业务培训、卫生技术指导作为卫生监督工作的重点认真加以落实,主动上门宣讲,现场指导,有针对性地对“七小门店”经营户进行卫生知识培训,分路段、分类别对业主进行集中办班培训,逐步转变卫生观念,掌握卫生知识,形成良好的卫生行为习惯。
加强源头控制。
对新开办的“七小门店”经营户严把卫生许可关,对基础设施差、卫生管理不到位的经营户,要指导督促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坚决不予许可。
建立督查机制。
市卫生监督机构要下派监督员到各区,建立长效管理责任制,实行“日督查、周巡视、月会办”制度,即卫生监督员负责日常监督管理,督查时应根据创卫标准,下达详细的整改意见书。
每周进行重点巡查,对经营户存在的问题及时追踪处理,对突出问题每月进行集中会办。
社区居委会根据卫生监督机构整改意见书对“七小门店”业主逐条做好督导整改,同时及时了解和掌握经营户的动态情况,对“七小门店”经营户的变更情况及时向卫生监督机构通报。
三是加强夜市的卫生监管。
建议各区、宜昌开发区加强夜市场地的规范建设,对上下水设施不全、餐饮具消毒无法落实、食品卫生安全无保障的夜市限期整改,整改不达标的给予取缔。
四是建议工商部门进一步强化“七小门店”卫生许可的前置条件,对无证照经营户,按照国务院《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依法予以取缔。
市、区城管部门要加大对占道经营和出店经营的监管取缔力度。
(四)进一步加强除四害工作
一是扎实做好环境卫生,彻底消除四害孳生地。
重点是做到垃圾容器密封加盖,垃圾日产日清。
城区所有公共厕所的粪池做到密封有盖,无蝇无蛆。
二是定期开展全市统一的除四害活动。
各区、宜昌开发区要落实社会空地和弱势群体集中居住区的投药问题,把农贸市场、垃圾容器和公共厕所等作为除四害工作重点。
市建委负责建筑工地、市房管局负责拆迁工地、市城管局负责垃圾处理场、中转站、下水道、公共厕所和市管绿地的除四害工作。
每年的4—10月,各特殊行业、垃圾处理场、垃圾中转站和垃圾屋(箱、桶)、公共厕所和农贸市场等单位和地段都要每天要进行一次药物喷洒消灭蚊蝇。
三是完善重点单位四害防制设施。
建议卫生行政部门进一步把餐饮经营单位和公共场所等重点单位除四害防制措施落实情况作为“七小门店”专项整治的重要内容,强制落实四害防制设施。
四是完善外环境毒饵站等长效巩固措施。
建议各区、宜昌开发区以街办或社区居委会为单位,集中落实毒饵站,根据外环境实际情况,定点设置,统一施工,做到数量足够、分布合理并正确使用。
五是加大除四害经费的投入。
除四害工作具有长期性和反复性,涉及千家万户,其本质属于公共卫生范畴,应当由政府埋单,目前除四害工作的最大困难就是资金不落实,群众反响大,基层工作难度大。
建议市区两级政府把除四害工作经费和专项经费全额纳入财政预算,由街办、社区居委会统一组织实施。
(五)进一步加强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管理
一是建议将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转自创卫网.市容环境卫生纳入城区统一管理。
由市城管局牵头,各区、宜昌开发区和市规划局、市交通局、市财政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共同研究,实行财政补贴、交通部门委托管理、区城管部门具体实施,比照城区清扫保洁标准加强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市容环境卫生管理。
二是建议市交通部门提高城乡结合部公路附属设施的建设标准,重点完善封闭式排水管网,高标准建设绿化带和人行道。
三是各区、宜昌开发区要定期组织力量对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进行专项整治。
拆除乱搭乱建,清理积存生活垃圾和杂物,疏通污水沟渠,新建和改建垃圾屋,解决垃圾乱倒的问题。
有关社区居委会和村委会要加强对辖区单位、门店、居民和村民进行创卫宣传和健康知识宣传,引导居民(村民)养成良好的卫生行为,做到垃圾不乱倒,污水不乱流,柴草不乱堆,畜禽不散养,搞好家庭和住宅周边的环境卫生。
(六)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和拆迁工地的管理
一是主要路段建筑工地周围应设置高于2.5m、一般路段的高于1.8m的围挡。
拆迁工地工程进展达到50%以上后,在不影响市民正常生活的情况下,要修建拆除现场隔离墙。
建筑(拆迁)工地围墙都要绘制或张贴与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有关的图案和宣传口号。
二是建筑(拆迁)工地实行封闭管理,有专职门卫人员。
施工现场场地平整,道路畅通,建筑材料或拆除下来的废旧材料要分类堆放整齐,各类废弃物要及时清运,严禁在施工现场焚烧废物。
设置连续、通畅的排水沟。
设置宣传栏开展卫生防病宣传教育活动。
集体食堂必须有卫生许可证,炊事人员必须持身体健康证上岗。
作业区与办公、生活区有明显划分,现场设置密闭式垃圾站,施工和生活垃圾分别集中堆放并及时清运。
应分设男、女厕所,厕所必须设置加盖化粪池,禁止将粪便直接排入下水道和河道。
按照全市统一要求,定期对建筑(拆迁)工地开展除四害消杀工作。
三是市建委负责建筑工地、市房管局负责拆迁工地的卫生监管。
建议市建委和市房管局组织专班,定期巡察,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不认真落实整改的建筑工地和拆迁工地,要对责任单位给予处罚,直到整改任务落实到位为止。
(七)进一步加强交通秩序的管理
加强交通秩序管理的重点是停车秩序。
建议由市公安局、市城管局负责,建立起城区道路停车管理制度并认真组织实施。
重点是没有实行咪表刷卡收费管理的地段,要实行分类划线,规范停放。
两部门加强巡查,对违规行为及时处理。
(八)进一步加强创卫宣传和健康教育
一是加强新闻宣传。
各新闻单位要.转自创卫网.保持现有的固定栏目和版面,结合卫生防病工作和群众关心的卫生热点问题,发布健康教育核心信息,开展形式多样、针对性强的宣传活动。
要大张旗鼓地宣传创卫先进典型、先进经验和创建带来的环境卫生改善,让广大市民更多地理解创建、支持创建和主动参与创建。
二是加强社会宣传。
各区、宜昌开发区每年要组织辖区单位开展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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