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定稿安全监理实施细则55.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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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定稿安全监理实施细则55
北京新机场航站区与核心区地下人防工程
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北京新机场航站区与核心区地下人防工程
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监理合同号:
JXG2018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签字)(日期)
编制人:
(签字)(日期)
京兴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监理部
2018年5月编制
1工程概况
1.1工程基本情况
1.1.1项目名称:
北京新机场航站区与核心区地下人防工程
1.1.2建设地点:
北京新机场地处永定河北岸,北京市大兴区榆垡镇、礼贤镇和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之间,属于超大型国际航空综合交通枢纽,建成后将成为世界最大的空港之一。
北京新机场航站区地下人防工程位于航站楼北侧中央绿地下方,是利用城市规划中的存量资源(绿化用地),高效集约的容纳航站楼未配建的全部人员掩蔽设施和部分物资库设施,并提供充足规模的公共服务空间的综合工程,在整个北京新机场规划中起重要作用。
1.1.3工程特点与难点分析:
●工期短,合同同期330天,截止5月初,施工现场未移交,不具备全面开工的基础条件。
由于不可延期,后期可能存在集中抢工现象;
●地下人防区域内,同时在建的5条地下轨道线正在进行基坑内结构施工。
存在施工作业、场内交通、运输等平面立体交叉,并且涉及深基坑危大工程。
同时施工场地狭小。
●本工程基坑属于危大工程范围;
●地下一层存在高大模板支撑体系,属于危大工程;
●群塔作业,大型起重吊装机械、打桩机械安装拆除,属于危大工程;
●深基坑内防水作业施工,视施工现场条件和施工方案,涉及有限空间作业;
●本工程经历雨季和冬季。
存在防洪防汛和冬期施工季节性安全管理;
●现场安全管理目标高,,管理机构层次多,检查多。
安全管理工作必须细致全面,不留隐患。
2编制依据
2.1建设工程监理合同
监理规划
2.2与工程安全有关的法律、法规、规范、规程、标准
序号
法律、法规、规范、规程、标准名称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393号令)
3
《安全生产许可条例》(国务院397号令)
4
《建筑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
5
《建筑工程监理规程》(DBJ01-41-2002)
6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7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8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
9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10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2014)
11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
12
《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28-2000)
13
《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2010)
14
《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2006)
15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13)
16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DBJ01-62-2002)
17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11-T695-2009)
18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规程》(DB11/383-2006)
19
《建设工程安全监理规程》(DB11/382-2006)
2.3住建部及北京住建委下达的有关安全管理的文件及规定
序号
住建部及北京住建委下达的有关安全管理的文件及规定
1
关于印发《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的通知》建质[2005]184号
2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
3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实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办法
4
北京市建委《关于加强施工用钢管、扣件使用管理的通知》
5
《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管理暂行规定》
6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
7
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设部)
8
《北京市建设工程夜间施工许可管理暂行规定》京建施(2005)1115号
9
《2006年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工作要点》京建施(2005)第1171号
10
《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
11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建质(2005)184号
12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实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办法京建法(2004)220号
13
关于加强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的通知京建发〔2010〕111号
14
关于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大模板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京建发〔2010〕281号
15
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导则
16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66号
17
北京市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18
北京市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吊篮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京建法〔2014〕4号
19
关于印发《施工现场悬挑式钢平台安全操作技术导则》的通知京建发〔2012〕110号
20
关于印发《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安全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京建法〔2012〕4号
21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对地方标准《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DB11/489-2007)中建筑深基坑支护工程监测项目和监测频率有关问题解释的通知京建发〔2013〕435号
22
安全防护标准京建法[2014]7号
2.4公司管理文件
序号
公司管理文件名称
1
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通知【京兴(2004)技字第2号】
2
关于实施建设工程安全监理的指导意见【京兴(2004)技字第6号】
2.5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
序号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
1
施工组织设计
2
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3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及专家论证审核报告
4
其他各类施工方案
3项目安全监理组织机构
3.1组织机构框图
3.2工作分工和岗位职责
序号
姓名
专业
技术职称
监理职务
岗位资格
1
谢岩
土建
高工
总监理工程师
注册监理工程师
2
杨福广
土建
工程师
总监代表
配合总监
3
谷南夫
土建
高工
监理工程师
负责本专业安全监理工作
4
李荣章
土建
工程师
监理工程师
负责本专业安全监理工作
5
关洪胜
土建
工程师
监理工程师
负责本专业安全监理工作
6
谢凤英
水暖
工程师
监理工程师
负责本专业安全监理工作
7
赵亮
电气
工程师
监理工程师
监理安全员
负责安全监理工作
8
蔡敏言
信息
助工
信息管理员
配合建立健全安全档案
9
李泽东
土建
助工
监理员
配合其他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全面负责监理部安全监理工作;明确监理部人员分工职责;签发重要的安全类指令性文件;审批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审批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总监代表,根据授权,行使总监部分权力;负责监理部安全监理工作具体安排,组织编制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人员分工;督促各监理工程师按照《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及相关制度进行工作,与监理安全员配合检查监理部安全监理资料,负责向总监汇报安全监理情况;配合甲方组织安全监理专项会议及三方联检;组织监理部学习安全类文件;侧重检查是否按安全管理体系、有关制度落实,其他同专业工程师。
●专职监理安全员,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监理规程》中的相应职责;负责并检查安全监理资料的收集及整理,参加上级部门的安全会议并负责向监理部传达会议精神,及时收集安全类文件,组织监理部学习,及时总结安全状况并向领导汇报,负责起草并向施工方发出安全类监理指令文件,并督促整改,配合或单独组织安全监理专项会议及三方联检。
负责现场临时用电、消防的安全巡视或检查,督促带领其他专业工程师坚持现场安全检查。
记录安全监理日记。
●信息管理员,配合监理安全员建立健全安全监理档案,负责资料的及时有效性,与监理安全员配合具体检查施工方的安全资料。
参加现场安全检查,负责记录整理检查内容。
●土建监理工程师,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监理规程》中的相应职责;配合监理安全员检查现场安全,侧重检查土建专业施工的安全情况,包括机械使用,模板支设,人员持证,交底落实情况,施工方案的执行,施工单位相关资格等。
●电气、水暖监理工程师,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监理规程》中的相应职责,配合监理安全员检查现场安全,侧重检查现场文明施工的执行情况,检查安全防护用具的使用情况,施工方案的执行,施工单位相关资格等。
4项目安全监理目标
4.1督促施工单位按照相关法规建立和健全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和安全管理制度,配合施工单位的日常安全管理和检查;
4.2依据国家和北京市相关法规和标准组织落实现场安全管理和检查工作;
4.3履行安全监理职责,维护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秩序,保障施工现场的施工安全和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
4.4督促施工单位提高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意识,搞好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工作;
4.5协助施工单位创建安全文明工地。
5
安全、文明、环境保护监理工作程序
6安全监理职责
6.1审核查验职责
6.1.1查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6.1.2审查施工总承包的《营业执照》、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单位的资质是否符合规定,有无安全生产许可证;
6.1.3审查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有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各级管理人员上岗资格和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资格是否符合要求;审查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数量是否符合要求;
6.1.4审查施工单位与业主签订的安全施工责任(承诺)书;
6.1.5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施工措施以及下列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强制性标准:
(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所指的七项分部分项工程,应当在施工前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
(一)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基坑支护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并采用支护结构施工的工程;或基坑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地下水位在坑底以上等工程。
(二)土方开挖工程
土方开挖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
(三)模板工程
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大模板等;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及特殊结构模板工程。
(四)起重吊装工程
(五)脚手架工程
1、高度超过24m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
2、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包括整体提升与分片式提升;
3、悬挑式脚手架;
4、门型脚手架;
5、挂脚手架;
6、吊篮脚手架;
7、卸料平台。
(六)拆除、爆破工程
采用人工、机械拆除或爆破拆除的工程。
(七)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1、建筑幕墙的安装施工;
2、预应力结构张拉施工;
3、特种设备施工;
4、网架和索膜结构施工;
5、6m以上的边坡施工;
6、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可能影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已经行政许可,尚无技术标准的施工。
7、协助业主方或施工方组织和做好下列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专家论证会,并依据专家论证审查报告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执行。
(一)深基坑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或地下室三层以上(含三层),或深度虽未超过5m(含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及地下管线极其复杂的工程。
(二)地下暗挖工程
地下暗挖及遇有溶洞、暗河、瓦斯、岩爆、涌泥、断层等地质复杂的隧道工程。
(三)高大模板工程
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高度超过8m,或跨度超过18m,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m2,或集中线荷载大于15kN/m的模板支撑系统。
(四)30m及以上高空作业的工程
6.1.6审查施工单位申报的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是否经施工单位总工签字批准;
6.1.7审查施工单位是否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地下管线交底资料制定了地下管线保护措施方案,并签署审查意见。
6.2安全检查职责
6.2.1检查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情况;
6.2.2检查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部的安全管理、安全保障体系和专职安检人员的落实到岗情况;
6.2.3检查施工单位是否制定有发生事故的应急求援预案;
6.2.4检查施工单位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情况;
6.2.5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的执行情况和施工单位进行的安全自查工作情况;
6.2.6检查施工机械、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并签署监理意见。
施工机械、安全设施未经监理人员签署意见的不得投入使用。
6.3督促整改职责
参加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检查,对检查出的各类安全隐患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并监督施工单位立即整改或暂时停工整改。
向施工单位下达暂时停工整改通知得同时应报告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暂时停工整改的,及时向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7安全文明施工监理督查内容
7.1安全施工监理督查内容
重点放在督查施工单位现场高危作业区和容易发生事故的危险源和薄弱环节上,放在“三宝”、“四口”、“五临边”的安全防护以及施工用电安全上。
7.1.1安全防护管理
7.1.1.1技术措施
施工组织设计中应有安全措施。
安全措施、技术交底以及安全检查资料必须齐全完整且切合实际。
如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施工人员不得施工。
专业性较强的项目,应单独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
7.1.1.2土方工程
设计和施工要确保边坡稳定、地下管线安全、相邻建筑物安全。
7.1.1.3高空作业
1)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安全帽、安全网、保险绳等装置;
2)人员上下应专设爬梯或斜道;
3)不得往下投掷物料、垃圾。
4)高血压、贫血、恐高症人员不得进行高空作业;
5)风力超过6级,禁止进行高空作业;
6)雨天、雪天进行高空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防冻措施。
7.1.1.4脚手架及其他支架
1)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2)计算要求:
悬挑式脚手架及脚手架超过规范规定时,应有设计计算书,并经上级单位批准;
3)构造要求:
落地脚手架基础、悬挑式脚手架搭设方案及连接节点、杆件间距与剪刀撑、架体与建筑结构拉结等;
4)作业要求;
5)安全网设置;
6)脚手架材质;
7)脚手架与防护栏板;
8)搭设要求;
9)拆除要求。
7.1.1.5“四口”防护
1)防护措施要牢固并及时到位;
2)设警示标识。
7.1.1.6有害环境施工防范
1)采取通风等措施;
2)定时轮换;
3)设专人监控。
7.1.1.7现场人员管理
1)特殊作业人员须经专门培训后,持证上岗;
2)戴好安全帽,着装符合要求;
3)外来检查参观人员应有工地人员陪同;
4)工地设置吸烟室;
5)现场进出口设置大门和门卫制度,施工人员佩戴工作卡。
7.1.1.8材料、设备放置
1)材料、设备按总平面布局堆放;
2)不影响支撑体安全
3)堆放整齐,并挂标牌标出名称、品种、规格;
4)易燃、易爆品应分类隔离安全存放。
7.1.1.9施工通道
1)专业施工通道要求;
2)工地地面应做硬化处理;
3)入口搭设防护棚,并有明显标志;
4)临街通道亦应按安全通道要求搭设防护棚;
5)通道应有排水设施。
7.1.1.10现场围挡
1)围挡材料要坚固、稳定、整洁、美观;
2)市区主要路段应设置高于2.5m的围挡。
7.1.1.11查验记录
防护措施需逐项查验并作验收记录。
7.1.2临时用电安全管理
7.1.2.1临电方案
临时用电应由专业电气人员编制施工方案,确定管理检查制度。
配电系统应有线路走向、临电设备数量及完好率状况、配电箱分布及接线图;电工值班室应有临电档案,包括值班、设备检测、验收和维修记录。
7.1.2.2线路防护
1)施工区、生活区架设配电线路,电线材质应符合要求,特殊部位的内外电线路应按规范要求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接地(PE)或接零(PEN)支线必须单独与接地或接零干线相连接,不得串联连接;
2)对现场内或相邻的高压线、变压器应有可靠防护措施;动力与照明必须分路设置;
3)施工机具电源入线压接牢固整齐,无乱拉、扯、压砸现象,手持电动工具绝缘完好,电源线无接头损坏;
4)电焊机及一、二次线防护齐全,焊把线双线到位且无破损;
5)埋设的电缆应有线路走向标志。
7.1.2.3设备配置
1)施工区应实施分级配电;
2)配电箱、开关箱设置合理;
3)内部设置应符合相关标准规定,箱内电气完好,选型定值合理并标明用途,箱体同事应固定牢固、防雨、整洁、有标识;
4)每台用电设备设专用开关箱,实行“一机一闸”制度;
5)设备周围不得有杂物堆放。
7.1.2.4接地要求
1)配电系统按规范应采用接零或接地保护系统;
2)电力施工机具必须做可靠接零或接地;
3)现场的高大设施应按规范要求设置避雷装置;
4)配电箱、开关箱设两级漏电保护,选型符合规定。
7.1.2.5照明
1)楼内照明灯、标志灯电源,潮湿场所采用安全电压(不得大于24v);
2)潮湿场所、金属容器、管道内作业照明电源采用安全电压(不得大于12v);
3)电源线使用绝缘电缆线。
7.1.2.6机械操作
应有绝缘防护措施。
7.1.2.7人员要求
1)临时用电工作人员应身体健康、认真负责、持证上岗;
2)施工现场电工应实行值班制度;
3)新员工入场应进行安全用电教育;
4)设备操作人员应有培训合格的相关证件。
7.1.3机械安全管理
7.1.3.1机械安装
1)机械设备布置应符合经批准的总体平面图要求;
2)塔吊、施工电梯及其它大型设备应有安装、拆卸方案,基础施工及设备安装应符合有关规定,保证安全可靠,履行验收手续;
3)大型设备运输时其运输通道应能承受其通行荷载,路基应坚实、平整,塔吊应有夹轨钳;
4)附着式、内爬式起重机的锚固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可靠有效;
5)卷扬机设置必须布设合理、保证安全,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6)搅拌机装置的安装使用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7)机械设备电气控制箱应安全有效;
8)中小型机械工作间应搭设防砸、防雨的专用操作棚;传动外露部分要有齐全可靠的防护装置。
7.1.3.2机械运行
1)起重机械运行中应按照有关规定保持安全距离;
2)起重机械运行中应有专人指挥,重物下方严禁站人,指挥及司机应持证上岗;
3)起重机械不得超载使用,大风天气不得进行吊装作业;
4)起重机械不得超载使用;
5)塔吊应有力矩限制器,超高、变幅、行走限位器,吊钩应有保险装置;
6)大风天气不得进行吊装作业;
7)挖土机械工作时,回转半径内不得有人作业;
8)翻斗车行使、卸料时均应确保安全;
9)蛙式打夯机、振捣机具使用定向开关前应进行绝缘电阻测试。
7.1.3.3操作人员
1)操作人员及信号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上岗前进行书面交底,上岗时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要求进行操作;
3)应使用安全防护用品。
7.1.3.4维修保养
机械设备应定期进行维修保养,满足国家相关规定。
7.1.3.5机械标识
各种机械设备的操作处悬挂操作规程牌、警告牌和负责人牌,落实定人、定机、定岗位责任的“三定”规定。
7.1.4保卫、消防管理
7.1.4.1制度设立
1)现场保卫、消防设施的布置要符合总品面图要求;
2)现场必须设置消防保卫负责人和组织机构;
3)电、气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应有相关的培训合格证;
4)机械设备控制人员应有相关的培训合格证;
5)施工现场应有消防保卫预案、制度;
7.1.4.2入口
工地现场重要入口必须设置警卫室,昼夜有人值班并记录。
7.1.4.3道路
建筑物内外消防道路和道路必须时刻畅通。
7.1.4.4消防设施
1)保证消防供水设施安全,消防时水量、水压、时间应满足要求;
2)消火栓应布置在明显易操作的地方,同事应满足两股水同时到达
3)消防设备应定期巡检;
4)消防管道应按规范要求布置,专用消防泵一路或两路电源亦按规范要求确定;
5)消防设备工作应考虑自动、手动控制和应急措施;
6)消防设备、管材等选用应满足消防时耐压等要求。
7.1.4.5施工现场严禁吸烟
7.1.4.6在施工程
1)不准用作仓库,不准积存易燃可燃材料;
2)不准安排职工和其他人员居住。
7.1.4.7临时建筑
现场临时建筑必须符合防火规定。
7.1.4.8危险品管理
1)易燃性油料和料具严禁混放;
2)剧毒、易燃物应有严格的领退手续;
3)油漆库和油工配料房必须分开设置;
4)现场所有易燃品要专门堆放,堆放场所要设置足够的消防器材;
5)氧气、乙炔瓶(罐)存放处应悬挂明显标志和警告牌,并有防晒措施;使用时应隔离放置,两瓶的工作间距应符合要求。
7.1.4.9明火作业
1)严格执行用火申请制度,现场用火要有用火证;
2)施行电焊要设专人看火,焊接前要将附近和下方易燃物品清理干净,焊接完毕后要仔细检查有无遗留火种;
3)施工现场未经批准,不准使用电热器具。
7.1.4.10成品保护
建筑材料、机具和成品保护措施应齐全有效。
7.2文明施工监理督查内容
7.2.1现场管理
7.2.1.1施工方案
1)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审批手续必须齐全,内容科学合理,办理相关内容变更必须有原审批人签字;
2)季节性施工方案和措施应齐全,针对性强且切实可行。
7.2.1.2平面布置
1)施工平面布置应符合规定,现场状况与图相符;
2)施工区和生活区域必须有明确的划分。
7.2.1.3设施要求
1)工地主要出入口要有施工单位标识牌;
2)大门内应树立“五图一牌”;
3)施工现场大门和围挡必须牢固整齐,符合要求;
4)现场运输道路应平整、畅通,有良好的排水措施;
5)施工现场内必须设置足够数量的临时厕所,杜绝随地大小便。
7.2.1.4管理措施
1)材具和构配件应码放整齐,符合要求;
2)楼梯、休息平台以及阳台不得堆放材料和杂物;
3)建筑物内外零散碎料和垃圾渣土应及时清理;
4)成品保护措施应健全有效;
5)责任区分片包干,个人岗位责任制健全。
7.2.2材具管理
7.2.2.1节约原则
施工组织设计要求有技术节约措施并能实施。
7.2.2.2保管要求
1)现场外堆料要有批准手续并码放整齐,不得防碍交通和影响市容;
2)建筑物内外存放各种料具要分规格码放整齐,符合要求;
3)材料保管要有防雨、防潮、防损坏措施;
4)贵重物品应及时入库。
7.2.2.3废料清理
1)散料成堆,随用随清,不留料底;
2)水泥库内外散落灰必须及时清运;
3)现场和搅拌机四周无废弃砂浆和混凝土;
4)现场余料。
包装容器回收及时,堆放整齐;
5)工人操作应能做到工完料清脚下清。
7.2.2.4垃圾处理
现场设有分类垃圾站。
施工垃圾集中堆放,及时分拣、回收、清运。
7.2.2.5用水及照明用电管理
现场无长流水、无长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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