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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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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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制度
第一章项目部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1、项目经理职责
1.公司代表:
代表公司对工程负全责,维护项目法人及职工的权益,确保项目法人的要求和公司的各项技术经济指标的实现。
2.工程管理:
全权处理本施工段中的各项事务。
3.质量、安全责任人:
是本工程的安全、质量第一责任者。
贯彻上级有关质量、安全的文件,确保各项质量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制度在本工程中的有效运行。
4.组织、协调:
组织制定本项工程各类管理人员职责、权限和各项规章制度,组织协调项目部部门间的关系,使工程协调统一,搞好与公司各职能部门的业务联系和经济往来。
5.工程汇报:
及时向项目法人、监理工程师汇报工程情况,以统一协调;定期向公司汇报工程进度及质量、安全情况。
2、项目副经理职责
1.协助管理:
对项目经理负责,协助项目经理工作,在项目经理不在现场时代理项目经理工作。
2.工程组织:
科学组织和调配参加工程施工的人、财、物,保证工程进度按计划完成。
3.协调:
协调项目部各部门间的关系,做好人力、物力和机械设备供应的管理工作,及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
3、项目技术负责人职责
1.主持工程施工:
全面主持施工技术、安全、质量工作,组织施工组织设计及其它重大施工方案的编制,对整个工程的技术方案负责。
2.技术方案审定:
负责组织工程所用工器具的技术性能的鉴定工作,并对工程进行技术指导,是临时措施技术方案的最终审定者。
3.施工检查。
要检查现场布置是否符合技术方案的规定和要求。
4.资料管理:
组织本工程资料收集、整理、移交和存档工作。
4、质量安全部职责
1.在项目经理领导下负责项目质量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的建立及正常运行。
2.负责制定本工程的质量计划,质量管理标准和制度,明确质量控制点,保证三级质量检验制度的有效实施。
3.配合监理工程师做好现场质量管理工作,收集、整理各类质量原始记录,参与工程管理。
4.组织现场质量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种质量问题,负责对不合格品的处理。
5.负责质量事故的处理、上报。
6.负责各类质量统计日报的编制和上报。
7.组织召开质量例会。
8.项目质量计划中规定的其他职责。
9.在项目经理领导下负责安全管理工作。
10.负责制定各项安全规章制度,落实安全责任制,建立安全保证体系,并有效运行。
11.负责安全责任制的签订及安全技术培训、考核、上岗证管理。
12.负责安全计划的制定,实施检查工作。
13.负责安全奖惩考核兑现。
14.组织安全例会的召开。
15.负责现场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工作。
16.负责安全事故处理、上报。
5、综合管理部职责
1.在项目经理领导下负责对外协调工作。
2.负责车辆调配、职工生活以及施工用水用电。
3.负责工程保卫以及环境保护、文明施工等协调工作。
4.项目质量计划中规定其他职责。
6、土建队职责
1.根据工程技术部安排负责本工程中线路工程的土石方、基础等项目的施工工作。
2.负责本单位施工项目范围内的质量、安全以及文明施工工作。
3.负责本单位施工项目范围内的质量自检、原始施工数据的收集、整理。
4.完成项目部交给的其它任务
第二章项目物资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的物资管理工作,保证物资的管理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合同条款的规定,公司制定《物资管理控制程序》。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承接的所有工程的物资管理工作;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
3.相关文件
公司《管理手册》
《施工过程控制程序》
《记录控制程序》
《文件和资料控制程序》
《试验控制程序》
《应急准备与响应控制程序》
4.术语和定义
搬运:
是指从交通部门和供货单位(厂、库)提取入库、入场物资,使实物发生空间位移的工作。
大堆材料:
是指无包装散状的、可存放于露天的建筑材料,如石、砂。
5.职责
5.1物资管理部负责编制并组织贯彻实施本程序;负责制定公司物资管理文件及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5.2物资设备租赁分公司负责对废旧棉纱的回收、处置;
5.3项目经理部(分公司)负责进场材料搬运和贮存,将产品合格证、资质证明等相关资料及时传递给相关人员;负责建立各种台帐,及时进行结算。
6.工作程序
工作流程图:
6.1物资搬运
6.1.1物资的搬运具体执行公司《物资搬运和贮存管理办法》。
6.1.2油料等易燃、易爆、有毒物资、或有特殊要求的物资在搬运前,由项目经理部(分公司)材料科人员负责对搬运人员进行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要求的班前作业交底,选用与所搬运物资相适应的设备和工具。
交底内容应包括:
严禁烟火、轻搬轻放、包装封口朝上等注意事项。
6.2物资贮存
6.2.1公司制定《物资市场管理办法》和《周转材料管理办法》,作为指导材料管理人员开展物资贮存工作的依据。
6.2.2物资经检验合格后,由项目经理部材料员负责对物资进行标识、入场入库就位、填写点验单、登记实物台帐。
物资标识具体执行本程序6.6条款的规定要求。
6.2.3现场材料员对贮存物资每月检查一次,发现破碎、发霉、变质的物资,具体执行公司《物资采购控制程序》6.6条款。
6.2.4项目经理部(分公司)材料员填写物资的入场入库记录和发放记录,及时核减材料明细账,做到帐、物、卡相符,收、发料记录要按照物资类别分类汇总,每月装订成册。
6.2.5对贮存物资实行每月盘点,季度报表,年终清查的制度,由项目经理部(分公司)材料员负责实施。
6.2.6项目经理部(分公司)材料员对料具管理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具体执行公司《施工过程控制程序》的规定要求。
6.3物资发放
6.3.1物资的发放按照“先进先发”的原则。
特别是油料,一般情况下,这些物品应随用随购,尽量减少库存。
6.3.2施工队要有专职材料人员领料,余料退库;油料实行限额领料。
6.4物资使用
6.4.1现场物资的使用具体执行公司《物资管理办法》。
6.4.2油料的使用要注意防毒、防火、防爆;使用氧气、乙炔时,操作工人要持证上岗。
6.5对油料泄漏和遗洒的处理
在运输、贮存、使用过程中发生小面积泄漏、遗洒时,由当事人及时用棉纱擦净,将棉纱及时集中,设置防火措施。
当发生大面积泄漏和遗洒时,具体执行公司《应急准备与响应控制程序》。
6.6物资的标识和可追溯性
6.6.1露天贮存物资的标识采用标识牌,识别其规格、型号、品种、产地、批量等内容。
6.6.2库房内贮存的物资用货物卡或标牌,标识牌应注明其名称、规格、数量等内容。
6.6.3半成品按规格堆放时设置标识牌,标识牌应注明编号、规格、数量、进场日期。
6.6.4当标识受到损害或出现不完整状态时,由相关责任人负责复制,确保标识清楚、完整及其唯一性、有效性。
6.6.5物资的状态标识
6.6.5.1物资的状态标识分为:
合格品挂红底白字标牌;不合格品挂黄色标牌;待检送检不挂牌。
标牌尺寸为320mm×200mm。
6.6.5.2项目经理部材料科现场收料人员按要求填写《物资进料验收登记台帐》及时标明检验状态。
6.7紧急情况的处置
在库房或作业面如油料发生泄漏时,对现场进行隔离,并及时通知项目经理部生产副经理和相关保卫部门人员进行处理,若事态扩延时执行公司《应急准备与响应控制程序》。
6.8施工垃圾的分拣及废旧容器的回收
6.8.1施工现场施工垃圾由项目经理部材料科组织人员分拣,分拣为可回收利用的和不可回收利用的两种。
第三章项目现场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防止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公司制定《施工现场安全监控程序》。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承揽的所有建筑工程的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职业安全健康体系。
3.相关文件:
公司《管理手册》
《危险源辩识与风险评价控制程序》
《施工技术控制程序》
《机械设备控制程序》
《人力资源控制程序》
《施工过程控制程序》
4.术语和定义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包括安全防护设施的管理、临时用电的
安全管理、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管理和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
三宝:
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
高处作业:
高差在2米以上且周边无可靠防护设施的作业
三同时:
一切生产性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中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临边作业:
高差在2米以上且周边无可靠防护设施或防护设施低于80cm的作业。
劳动保护:
依靠技术进步和科学管理,采取技术和组织措施,消除劳动过程中危及人身安全和健康的不良条件和行为,防止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
技术安全措施交底:
根据不同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法和施工工艺可能给施工带来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上采取措施保证其安全实施。
操作安全措施交底:
针对不同施工方法和施工工艺施工可能对操作者造成的伤害,为规范操作者的行为采取的措施。
5.职责
5.1安全管理部负责制定并组织贯彻实施本程序。
负责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监督劳动防护用品的进货、保管、发放和正确使用。
5.2技术发展部对施工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交底负技术管理责任。
5.3劳务管理部负责外部劳动力的调配和控制。
5.4物资供应分公司负责采购和供应合格物资。
5.5项目经理部(分公司)实施过程控制,确保工程的安全管理达到规定要求;负责做出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计划,报物资管理部审定,批准后组织采购进货;项目经理部材料管理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对其所采购的劳保用品进行质量控制。
6.工作程序
工作流程图见附图1.
6.1防护设施及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
6.1.1防护设施、临时用电的种类及设置标准
施工现场的防护设施主要包括:
现场的各类架子、临边、洞口防护和其他防护等,防护标准以《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为基准;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标准以《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JGJ46-88为基准;具体防护设施标准参见《施工现场管理工作实施细则》及《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等。
6.1.2技术准备
在编制施工组织、施工方案前,项目经理部(分公司)总工程师应组织栋号技术负责人及项目经理部的相关管理人员根据工程栋号及现场的具体情况,编制具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对于高层建筑的防护架子工程、安全防护设施工程、现场临时用电工程、大型构配件等结构吊装工程、深基础作业、模板的支拆及较大设备的安装等大型特殊工程,均应编制单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并报相关部门审批。
6.1.3防护设施及临时用电设施的设置
6.1.3.1施工作业前,由项目经理部(分公司)技术负责人对作业人员进行防护设施设置的技术安全措施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同时对项目经理部生产负责人进行交底。
临时用电设施设置应直接交底到项目经理部电工。
6.1.3.2项目经理部生产负责人根据技术人员的技术安全措施交底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操作交底和临时用电安全注意事项的专项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
操作交底本着“谁安排工作谁进行交底”的原则。
6.1.3.3施工防护设施的设置应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进行设计。
6.1.3.4项目经理部技术负责人的技术安全措施交底和生产负责人的安全操作交底均要求交原件一份到项目经理部(分公司)安全员处进行存档,由安全员进行整理、存档,并按交底内容对作业现场、作业人员进行监督、检查。
6.1.3.5外部施工队技术员或班组长接到交底后,在作业前要把交底内容及与作业相关的安全注意事项传达到每一个作业人员。
6.1.4防护设施的检查验收
6.1.4.1各类防护设施搭设完成后,由搭设班组长向项目经理部
汇报,项目经理部由生产负责人牵头,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搭设班组负责人、使用班组负责人共同对防护设施按照规范进行检查验收,由安全员按照规范标准填写验收表格,一式三份,并当场履行签字手续,分别由安全员、搭设班组、使用班组进行保管存档。
6.1.4.2对于分段分步搭设的防护设施,检查验收也应分段分进行,每次验收都应遵循本程序6.1.4.1条款。
6.1.5防护设施的管理
6.1.5.1各类防护设施搭设完经检查验收合格后即可投入使用,在使用过程中,使用班组应设专人在每次使用前对防护设施进行检查,确认合格后方可使用。
6.1.5.2搭设班组应设专人对防护设施进行管理,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当防护设施出现重大隐患时,应及时向项目经理部汇报。
6.1.5.3项目经理部安全员、负责人、技术员及其他工程管理人员都应定期或不定期对防护设施进行检查。
6.1.5.4当防护设施出现重大隐患时,应立即停止危险部位施工人员的作业,组织人员撤离现场,整改后方可使用。
6.1.5.5在施工过程中,严禁任何人随意拆改防护设施。
当个别防护设施对施工生产造成影响时,施工班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项目经理部生产负责人,经生产负责人同意后方可拆改防护设施。
6.1.5.6在施工过程中,如必须拆改防护设施时,应由专业人员进行操作,其他人员严禁私自作业。
6.1.5.7施工生产中的防护设施严禁挪做他用。
6.1.5.8对于分包单位使用的防护设施,在搭设完成后的验收程序中,分包单位现场负责人必须在场,履行完验收手续后,由项目经理部向分包单位以书面形式办理移交手续,移交完成后,所涉及的防护设施交由分包单位管理。
6.1.6防护设施的维护
6.1.6.1在施工过程中,防护设施的维护由搭设班组派专人负责。
6.1.6.2在施工结束后,由专业人员对防护设施进行拆除,拆除后的零部件由项目经理部材料人员进行清点、保存。
6.2劳动保护用品的安全管理
劳动保护用品分为操作工人使用的劳保用品和保障人身安全的劳动防护用品。
6.2.1职工使用的劳保用品的管理
对于公司员工的劳保用品按公司管理制度汇编中的《职工劳保用品发放管理暂行规定》及集团公司《职工劳保用品发放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6.2.2保障人身安全的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
6.2.2.1项目经理部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提出劳保用品计划数量。
并及时将《劳动防护用品需用计划》报项目经理部材料部门,由其按公司物资采购要求组织采购进货。
6.2.2.2项目经理部材料部门对劳动防护用品进行质量控制,并要求供货方提供“三证”(即《生产许可证》、《产品检验合格证》、《产品准用证》)。
6.2.2.3项目经理部对于采购的劳保用品,由材料部门保管、发放,建立台帐,保存“三证”。
6.2.2.4项目经理部安全员对本单位采购的劳动防护用品在检验。
完“三证”后及时填写《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统计表》和《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备案登记表》,一式两份,并上报公司安全管理部。
6.2.2.5项目经理部对于劳动防护用品在使用前和使用中要定期。
进行检查,发现达不到防护要求或过期产品立即停止使用,并按规定对责任人进行处罚。
6.3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
机械设备用电管理要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的要求。
其它要求详见《机械设备控制程序》。
第四章项目例会及施工日志制度
1目的
为了及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传递工程信息,搭建项目建设沟通平台,推进工程进展,实现整个现场统一调度,科学管理,特制定本程序。
2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项目实施过程中各种会议的管理,结合现场情况,分为项目启动会议,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会议,月度进度、质量、安全会议,现场调度会,专题会等。
3定义
本程序其它术语采用GB/T19000-2000《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GB/T2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和GB/T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的定义。
4职责
4.1项目经理负责组织召开项目启动会议,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会议,现场调度会,并监督、检查会议的落实;
4.2项目施工主管负责组织召开月度进度、质量、安全会,专题会等,并监督、检查会议的落实;
5项目会议程序
5.1项目启动会议
5.1.1会议地点:
项目部会议室
5.1.2会议召开时间:
项目开工前
5.1.3会议主持人:
项目经理
5.1.4会议参加人:
项目部项目经理、项目部项目副经理、各专业施工主管、采购人员、设计综合办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各专业监理工程师;施工承包方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工代、设备厂家现场工代等。
5.1.5会议准备:
1)项目部综合办负责提前通知各参会单位,包括会议时间、地点、议题和有关要求。
2)项目部综合办负责收集项目部及其他各参会单位会议材料,并交各施工主管及项目经理审阅。
3)做好会议签到工作,要求参加会议人员准时到场,进行会议签到;严肃调度会纪律,对迟到者或无故不参加会议者提出批评,并进行相应的处罚。
5.1.6会议议题和内容:
(1)项目部、监理单位和各承包方分别介绍各自驻现场的组织机构、人员及其分工;
2)项目部根据监理合同宣布对监理工程师的授权;
3)项目部介绍开工准备情况;
4)各承包方介绍开工准备情况;
5)项目部和总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准备情况提出意见和要求;
6)总监理工程师介绍监理规划的主要内容;
7)研究确定各方在施工过程中参加现场调度会的主要人员、现场调度会的地点及主要议题等。
5.1.7会后安排:
1)会议纪要由监理机构负责起草,经与会各方代表会签后,分发各单位执行。
2)项目部及监理单位负责有关会议内容的监督落实。
5.2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简称安委会)会议
5.2.1会议地点:
项目部会议室
5.2.2会议召开时间:
每季度召开一次,季度最后月25日。
5.2.3会议主持人:
项目经理
5.2.4会议参加人:
全体安委会成员即项目经理担任安委会主任,其他成员应由各专业施工主管、采购人员、设计、综合办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工程师;承包方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以及安监部负责人等组成。
5.2.5会议准备:
1)项目部综合办负责提前通知各参会单位,包括会议时间、地点、议题和有关要求。
2)项目部综合办负责收集项目部及其他各参会单位会议材料,并交各施工主管及项目经理审阅,同时落实上次会议纪要执行情况。
3)做好会议签到工作,要求参加会议人员准时到场,进行会议签到;严肃调度会纪律,对迟到者或无故不参加会议者提出批评,并进行相应的处罚。
5.2.6会议议题和内容:
1)项目经理主持并宣布会议议程(首次会议宣布成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机构及成员名单)。
2)贯彻上级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工作的指示,讨论决定工程建设中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重大措施;
3)通过并发布现场各承包方必须遵守的、统一的安全健康与环境工作规定;
4)决定工程中重大安全文明施工问题的解决议案;
5)承包方汇报承包方承担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情况,目前需要安全委员会协调解
决的问题。
6)总监理工程师(或安全监理工程师)对工程中重大安全文明施工问题进行通报,并就会上提出的紧急或重要问题进行决策。
7)协调各承包方之间涉及安全文明施工问题的关系。
8)项目经理做总结和指示。
5.2.7会后安排:
1)安全监理工程师作好会议记录,经总监审核后,交项目部项目经理审批,在会后的两个工作日内分发各参会单位并请收件人员签收。
2)承包方负责会议精神的执行。
3)监理方、项目部负责会议精神的监督检查。
5.3月度进度、质量、安全会议
5.3.1会议地点:
项目部会议室
5.3.2会议召开时间:
每月一次,在月底前完成。
5.3.3会议主持人:
总(副总)监理工程师主持
5.3.4会议参加人:
月度进度会议:
项目部项目经理、各专业施工主管、设计经理、采购经理、费控经理、综合办主任;总(副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施工承包方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等。
月度质量会议:
项目部项目经理、各专业施工主管、综合办主任;总(副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施工承包方项目总工,质检部门负责人及相关质检人员,施工负责人等。
月度安全会议:
项目部项目经理、各专业施工主管、综合办主任;总(副总)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工程师;施工承包方项目总工,安监部门负责人及相关安监人员,施工负责人等。
5.3.5会议准备:
1)监理方综合办负责提前通知各参会单位,包括会议时间、地点、议题和有关要求。
2)监理方综合办负责收集各参会单位会议材料,并交项目部施工主管、项目经理审阅,同时落实上次会议纪要执行情况。
3)做好会议签到工作,要求参加会议人员准时到场,进行会议签到;严肃调度会纪律,对迟到者或无故不参加会议者提出批评,并进行相应的处罚。
5.3.6会议议题和内容:
1)月度进度会议
(1)承包方汇报本月进度完成情况及下月进度计划安排。
(2)专业监理工程师简要说明本专业施工进度情况。
(3)各专业施工主管简要补充说明本专业施工进度情况。
(4)重点讨论分析本月进度完成情况、出现偏差的原因及采取的纠正措施。
(5)协调各承包方之间关系,解决影响施工进度的各种问题。
(6)项目经理做工作安排。
(6)总监理工程师做会议总结。
2)月度质量会议
(1)总监理工程师总结本月质量情况。
(2)施工承包方对本月质量管理工作做汇报,并针对出现的工艺质量问题做出整改措施。
(3)专业监理工程师简要发言。
(4)项目部各专业施工主管发言。
(5)项目部项目经理做工作安排。
(6)总监理工程师总结本次会议精神,并对下月质量工作进行安排。
3)月度安全会议
(1)承包方负责人陈述本月安全生产情况及管理情况,落实月度安全工作目标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制定下一阶段安全生产重点,目前施工中需要项目部协调解决的安全健康和环境管理问题。
(2)安全监理工程师总结月度安全完成情况和月度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下月安全生产目标计划,并负责对承包方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
(3)项目部各施工主管介绍月度安全工作情况,并对承包方提出的部分问题进行解答。
(4)项目经理传达公司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任务,对月度安全情况做全面总结,并提出下一阶段安全重点工作任务。
(5)总监理工程师总结本次会议精神,并对下月安全工作进行安排。
5.3.7会后安排:
1)监理工程师作好会议记录,经总监审核后,交项目部项目经理审批,在会后的两个工作日内分发各参会单位并请收件人员签收。
2)承包方负责会议精神的执行。
3)监理方、项目部负责会议精神的监督检查。
5.3.8会议记录及纪要发放:
经签字生效后的会议纪要发区域督导组邮箱,必要时提供文字版。
5.4现场调度会
5.4.1会议地点:
项目部会议室
5.4.2会议召开时间:
每周一次
5.4.3会议主持人:
总(副总)监理工程师
5.4.4会议参加人:
项目部项目经理,各专业施工主管、设计、采购人员、综合办主任;总(副总)监理工程师,各专业监理工程师;施工承包方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工代,设备厂家现场工代等。
5.4.5会议准备:
1)监理方综合办负责提前通知各参会单位,包括会议时间、地点、议题和有关要求。
2)监理方综合办负责收集各参会单位会议材料,并交项目部施工主管、项目经理审阅,同时落实上次会议纪要执行情况。
3)做好会议签到工作,要求参加会议人员准时到场,进行会议签到;严肃调度会纪律,对迟到者或无故不参加会议者提出批评,并进行相应的处罚。
5.4.6会议议题和内容:
1)承包方汇报上周工程进展和上周会议提出问题的落实情况,包括专题会提出的问题;下周工作计划,存在问题及其对策;以及需要项目部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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