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事故检测评估监控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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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故检测评估监控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
一、总则
为了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的方针,保护职工健康,生命安全与国家财产不受损失,按照国家《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安全生产法》中有关规定,根据我矿安全生产实际情况,进行矿井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制定监控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以达到防止事故的发生,并在事故发生时,能有效地控制事故的扩大和迅速抢救受灾遇难人员及国家财产的目的。
二、凯富煤矿概括
凯富煤矿位于甘肃酒泉市肃北蒙古族自治县境内,属马宗山管辖。
西北距玉门市150km,距酒泉212km,距嘉峪关市150km。
地理坐标:
东经97°38′30″-97°43′53″,北纬40°49′59″-40°52′43″。
矿区气候干旱,蒸发量大,无地表水及常年流水。
地下水以降水补给为主,基本上呈现就地径流。
矿井的瓦斯等级为低瓦斯矿井,根据2011年5月10日煤炭部甘肃省煤炭科学研究院所矿井瓦斯等级鉴定报告,瓦斯相对涌出量为3.3立方米每吨煤,目前瓦斯危险不大,但随矿井的不断延伸,矿井瓦斯涌出量会不断增大,对瓦斯的治理不可忽视。
本矿井着火点比较低,针对火区的管理,目前预防措施为:
努力提高工作面的回采率,减少采区积煤对回采完的工作面及时进行封闭。
三、凯富煤矿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和监控措施
(1)瓦斯
1、矿井在2011年5月经甘肃省煤炭科学研究所鉴定结果为:
矿井瓦斯相对涌出量为3.30m³/t,矿井二氧化碳相对涌出量为9.35m³/t,被鉴定为低瓦斯矿井。
矿井虽属于低瓦斯矿井,但采掘工作面揭露新的煤层时,煤层瓦斯有可能涌入矿井工作面空间,开采中有局部瓦斯涌出量增大的可能。
该矿现采用的走向长壁炮采落煤的方法,虽属于全风压通风,但因开采工作面的绝对瓦斯涌出量会随着回采数量的增加而大幅度增高,瓦斯涌出的不均衡性和上隅角瓦斯超限机率大大增加;在顶板冒落区域,常常产生瓦斯积聚的空洞。
如果通风不畅,瓦斯容易积聚。
因此,瓦斯危害也是该矿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之一。
2、影响矿井瓦斯涌出量的主要因素
1)煤层瓦斯的含量。
它是影响瓦斯涌出量的主要因素。
2)开采深度越深,煤层瓦斯涌出量越大;开拓与开采的范围越大,瓦斯涌出的暴露面积越大。
其涌出量也越大;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产量越高,瓦斯涌出量越大。
3)开采顺序。
煤层采用分层开采时,首先开采的分层瓦斯涌出量越大。
4)采煤方法与顶板管理法。
采用全部垮落法管理顶板时,由于会造成顶底板更大范围的松动和采空区残留大量散煤,其瓦斯涌出量会比采用填充法大。
5)生产工序。
从煤体暴露面和采落的煤炭中涌出的瓦斯量,一般都是随着时间的延长而下降的,因此,落煤时瓦斯涌出量大于其他工序。
6)地面大气压的变化。
当大气压力突然降低时,瓦斯涌出的压力就高于风流压力,就破坏了原来的相对平衡,瓦斯涌出量就会相对增大。
反之则瓦斯涌出量变小。
因此,当地面大气压力突然下降时,必须百倍警惕,加强瓦斯检查和管理。
否则,可能造成重大事故。
7)通风压力。
采用负压通风的矿井,压力越大,瓦斯涌出量越大。
采用正压通风的矿井,风压越高,瓦斯涌出量就越小。
8)采空区管理方法。
采空区都积存有大量瓦斯,如果该封闭而未封闭或者封闭不符合质量标准,就会造成瓦斯大量向外涌出,从而造成瓦斯涌出量增大。
3、瓦斯安全检测监控
本矿井KJ102型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全方位重点对矿井瓦斯进行适时监测,在采煤工作面、煤巷掘进工作面、运输系统都装备了安全检测探头、报警装置,安全管理人员下井全部携带便携式瓦斯报警仪,为每一位井下职工配备了自救器
4、安全技术措施
1)建立健全检测制度、报表制度。
2)井下爆破作业时必须做到“一炮三检”制度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3)瓦斯的检测、报表必须要由专职安全检测员检测完后填写。
并做到瓦斯日报、瓦斯检测牌和瓦斯台帐的“三对口”。
4)加强矿井通风,理顺通风线路,完善通风系统,对开采的采空区、废弃巷道、盲巷必须设置永久性密闭墙或栅栏且悬挂警示牌。
5)井下所有采掘工作面必须设置瓦斯牌板,由当班专职瓦斯检测员进行认真填写。
如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值班领导。
6)必须坚持瓦斯日报制,并每日上报矿长、安全副矿长检阅。
7)对瓦斯涌出量较大的采掘工作面,必须坚持:
三不准”,既无风不作业,无检测瓦斯不作业,瓦斯浓度不降不作业。
8)加强对瓦斯检测员的业务能力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和技术水平。
9)主要领导,必须对瓦斯的检测人员负责,保证瓦斯报表真实可靠。
10)凡是矿井开采的采掘工作面必须配备足够的瓦检员。
11)井下所有采掘工作面必须设置瓦斯风电闭锁和瓦斯断电仪、煤电钻综合保护装置。
设置的地点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
12)杜绝井下所有电器设备、电缆等的失爆现象。
13)严禁使用明火放炮,坚持使用水泥泡。
14)严禁易燃、易爆物品带入井下。
15)必须有完整的独立通风系统,改变通风系统时必须上报审批。
16)回采工作面掘进工作面都应采用独立通风;当独立通风有困难而采用串联通风时,进入串联工作的风流中的甲烷和二氧化碳浓度均不得超过0.5%,其他有害气体浓度都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串联工作面的个数不得超过2个。
17)必须采用机械通风,主要通风机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18)必须有足够的通风检测仪器仪表,井下每十天进行一次全面测风,采掘工作面根据实际需要,随时进行测风,检测结果都应写在测风地点的记录板上。
19)必须从采掘工作、生产管理上采取措施,防止瓦斯积聚,当发生瓦斯积聚时,必须及时处理。
具体按《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20)必须建立瓦斯检查制度,定期进行测定,低瓦斯矿井中每班至少检测两次,对本班没有进行工作的工作面至少到工作面检查一次。
(二)煤尘
1、本矿井2011年5月经甘肃省煤炭科学研究所鉴定结果为:
火焰长度大于400mm,抑爆最低岩粉量85%,煤尘具有爆炸性。
该矿井采用走向长壁式炮采,工作面放炮期间,整个工作面的煤尘较大。
掘进工作面采用炮掘,当防尘洒水系统发生故障,就会造成煤尘飞扬,如果矿井防尘管理工作跟不上,造成煤尘堆积,就有可能发生煤尘爆炸事故。
另外,该公司运输战线长,运输环节多,有刮板输送机、长距离胶带输送机等运输。
在采煤和煤炭转载、运输等环节中和煤巷掘进过程中打眼、装煤、爆破等工序都会产生大量的煤尘,会对危害职工身体健康。
因此,该矿井煤尘危害也是主要危险、有害因素之一。
2、煤尘爆炸的主要因素
煤尘爆炸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
煤尘本身具有爆炸性;浮游在空气中的煤尘达到一定的浓度(最低浓度45g/m³);有引起爆炸的热源存在,一般为610-1050℃。
防止煤层爆炸事故,主要在后两个条件加强预防。
1)生成有害气体。
煤尘爆炸后产生2%-4%的CO甚至浓度高达8%,这是造成矿工大量中毒伤亡的原因。
2)产生高温。
据测定,煤尘爆炸火焰的温度高达1600℃-1900℃。
3)产生高压。
3、防尘系统
矿防尘供水系统完善,地面建有防尘水池1处1个,总出水量200m³,矿井设有1套专用防尘管路,其管路系统干路为75mm的无缝钢管,主要分布在主、副井筒及1292、1300水平大巷;支管为50mm的无缝钢管,接入回采工作面两道,掘进工作面进行喷雾,洒水降尘。
4、安全技术措施
1)井下产生煤尘的地点,必须定期对尘毒等进行检测,测定的时间间隔为:
粉尘作业地点,井下每月测定两次,井上每月测定一次;生产性粉尘中游离的二氧化硅含量每半年测定一次,在变更工作面时,也应该测定一次。
2)必须制定综合防尘和粉尘管理责任制。
3)测定井上、下有人工作地点和人行道的空气中粉尘浓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含10%以上游离二氧化硅的粉尘,最高允许浓度为2mg/m3;含10%以下游离二氧化硅的粉尘和煤尘,最高允许浓度为10mg/m3;含10%以下游离二氧化硅的水泥粉尘,最高允许浓度为10mg/m3。
4)必须建立完善的防尘洒水管路系统。
5)井下所有煤仓和溜煤眼都应保持一定的存煤,不得放空。
如果有水可以放空,但放空后,放煤口必须关闭,并必须设置引水管。
6)井下煤仓、溜煤眼、输送机其它转载点,以及地面翻车机、胶带走廊、破碎车间等,都应洒水。
7)井下必须采用湿式打眼,刷洗井帮巷壁,采用水泡泥放泡,喷雾,装岩(煤)洒水和净化通风等综合防尘措施,严禁干打眼。
8)煤层干燥的采煤工作面采取向煤层注水、水炮泥、喷雾洒水或其它防尘措施。
9)喷射混凝土工作面:
喷雾应采用潮或湿喷,不得干喷。
喷射前必须洗岩帮,工作人员必须佩带劳保用品。
10)采空区的钻孔、灌浆孔必须及时严密封闭,采空区的浮煤、余煤必须清除干净,灌入浆料要足够,配制要得当。
11)井下所有的矿车都应保持完好,防止漏煤。
12)防尘用水必须水质清洁,防尘设备必须指定专人管理和维护。
(三)火灾
1、矿井2011年5月经甘肃省煤炭科学研究所鉴定结果为:
该矿煤层自燃倾向性属Ⅰ类容易自燃煤层。
煤的吸氧量0.71cm³/g,可燃基挥发分45.17%
凯富矿业有限公司金庙沟煤矿矿井属Ⅰ类容易自燃煤层。
历史上也曾经发生过火灾事故,因此,矿井火灾危害也是主要危险、有害因素之一。
2、发生火灾的主要因素
内因火灾
1)地质构造带副井煤层破碎,地质构造带留设煤柱被压酥破碎形成区域碎煤,由于漏风易造成供氧条件而自然。
2)煤层砌碹巷道或锚喷巷道高冒处,因充填不实,低速漏风易造成拱顶供氧而自燃。
3)采煤工作面进回风顺槽、采空区、采煤线、停采线附近易丢失煤炭而导致自燃。
4)由于密闭墙质量差,或受采动影响变形漏风,在密闭墙内造成漏风供氧条件而自燃。
5)采空区漏风给遗煤自燃创造了条件,发生煤炭自燃。
外因条件
1)井下违禁吸烟,使用明火、违章电焊、喷灯焊接等引燃可燃物而导致火灾。
2)出现失控电火。
如电缆连接不良,设备出现损坏、过负荷,短路等均可引起电火花,继而引燃可燃物。
3)摩擦撞击出现火花。
4)漏电电流引起的火花。
5)静电产生火花。
6)雷电引起火花。
地面雷电或其他突发电流通过管线引入井下,引起井下火灾。
7)违规爆破引起火花引起火灾。
8)瓦斯和煤尘爆炸引起火灾。
3、防灭火系统
矿防尘洒水、消防供水系统独立,消防、防尘水池一处,总储水量200m³,水源充足,地面、井下机电硐室等配备有消防器材,井下所采取的灭火措施主要是煤层注水、喷洒阻化剂、设置密闭采空区和火区。
建立火灾监控系统。
4、安全技术措施
1)生产和建设矿井必须制定地面和井下的防火措施,防火制度。
2)必须在地面设置消防水池并经常保持不小于200m³的水量。
3)必须设置井下消防管路系统,井下消防管路系统应每隔100米设置支管和阀门,但在皮带运输机巷道中,应阁50米设置支管和阀门。
4)木料场、矸石山,离井口风井的极力不得少于50米,矸石山不许设在进风井的主导风的上风侧。
5)井口房和通风房附近20米内,不得有烟火、用火炉取暖。
6)井下严禁使用灯泡取暖和和使用电炉,井下如果需要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工作时,每次都必须制订安全防范措施,经安全副矿长批准后,并指定专人在场检查和监督,还必须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
7)井下硐室不准存放汽油、煤油和变压器油及各种润滑油,井下使用的润滑油、棉纱、布头和纸等都必须回收干净,并有专人定期送到地面处理。
8)井下所有的机电硐室都必须设有灭火器材,所有井下工人都必须熟悉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9)每季度要有矿长组织救护队、分别到井下、井口的消防系统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10)对回采完的工作面必须及时封闭,最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封闭墙必须使用水泥、红砖并充填黄土等永久性封闭。
11)对开采有自燃倾向性的煤层,设置自然发火观测站,并有专人定期检查分析整理,发现异常变化,立即发出自燃发火预报,有矿总工程师负责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12)井下任何人发现火灾时,应视火灾的性质、灾区通风和瓦斯情况,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灭火,电器设备着火时,应首先切断电源,在电源切断前,只准使用不导电的灭火器材进行灭火。
13)封闭的火区,只有经取样化验分析证实,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方可认为火区已经熄灭,方准启封。
(1)火区内的温度下降到30℃;
(2)火区内空气中的氧气浓度降到5%以下。
(3)火区内空气不含一氧化碳或一氧化碳浓度在0.001%以下;
(4)火区内的出水温度低于25℃
14、启封已熄灭的火区,必须事先制订措施,报矿总工批准。
启封火区时,应逐段恢复通风,同时测定风流中的一氧化碳,发现一氧化碳或其它复燃征兆时,必须立即停止向火区供风,并重新封闭火区。
15、启封火区和火区初期通风等工作,都必须由矿山救护队进行负责进行。
16、井下严禁吸烟。
(四)水灾
1、矿区东、南、西三面基本以低丘陵所封闭,北部与红柳盆地接壤,地势平坦,中部一条东西向展布的垄岗地形,沿走向贯穿矿区。
矿井充水的主要来源是中侏罗统金庙沟组下岩段层间承压含水组,其它因素均属暂时或局部充水因素。
预计矿井涌水量为117.84
m³/d,地下水对矿井开采影响不大,故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属简单类型。
区内地下水基本为矸屑岩类层间孔隙承压水,含水层岩性主要为上、中、下侏罗统中的粗粒矸屑岩,以孔隙含水为主,含水层厚度小,水量不大,单位用水量小于0.01L/s.m,以大气降水补给为主,无地表水体。
各含水之间水力联系差,水位深埋在28-44m之间,水位高程1544m-1558m,水文地质条件简单。
根据该矿井地质资料及矿井历年开采资料统计,矿井正常涌水量为15m³/h,最大用水量为20m³/h。
井田边界及小窑废弃巷道采空区也有可能贮存大量的积水,在矿井开采过程中,如果麻痹大意或不采取必要的探放水措施,势必会造成井下水灾事故。
所以,水灾危害在矿井依然存在。
在生产过程中必须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采”的探放水原则,为避免突发性溃水事故发生,采取探放与疏排结合的措施,可消除矿井水患威胁,确保矿井安全生产。
因此,矿井水害是本矿井重大危险因素之一,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2、造成矿井水灾危害的主要因素
1)采掘过程中没有探水或探水工艺不合理。
2)采掘过程中突然遇到含水的地质构造。
3)爆破时揭露水体。
4)采掘过程中揭露封闭不好的钻孔时,安全技术不得当。
5)地压活动揭露水体。
6)采掘过程中违章作业,破坏防水煤柱、含水断层煤柱。
7)采掘过程中没有采取合理的疏水、导水措施,致使采掘过程与采空区、废弃巷道积水无计划贯通。
8)没有及时发现突水征兆。
9)发现突水征兆没有及时采取探水措施或没有及时探水。
10)发现突水征兆没有采取防水措施。
11)排水设施不合理。
12)排水设施的供电系统出现故障。
13)没有防水门或防水门设计不合理。
14)雨季雨水、洪水通过裂隙、废弃巷道、透水岩层、地表露头等与采空区、巷道、采掘工作面连通,使大量水直接进入采空区或进入作业场所,造成井下涌水量突然增大。
15)煤层开采后,导水裂隙导通上部含水层,含水层突然进入采场。
3、排水系统
矿井主排水房设在井下1292水平,主排水泵房安装D46-50×8型工作水泵一台,配备DSB-75、75KW、380V型电动机,水泵额定排水能力为46m³/h;D46-50×6型备用水泵一台,配备DSB-55、55KW、380V型电动机,水泵额定排水能力为46m³/h。
由一趟125mm的无缝钢管沿副井排到地面。
水仓容积为500m³,排水高程300m。
实际排水能力根据实测为35.2m³/h。
4、安全技术措施
1)矿井必须编制防治水规划和年度防治水计划。
2)矿井每年雨季必须对防治水工程进行全面检查。
3)矿井必须有水文地质和矿区范围内老窑积水资料。
4)各井口必须设置防洪坝、引水渠,防止雨季受水的威胁。
5)井口附近的塌陷区内外的积水可能渗入井下时,必须按《规程》规定做。
6)报废的钻孔必须及时封闭。
7)掘进工作面或其它地点发现有透水预兆(如挂红、挂汗、空气变冷、出现雾气、水顶板淋水加大、顶板来压、底板膨起或产生裂隙出现渗水、水色发浑有臭味等)异状时,必须停止作业,采取措施,报告矿领导,如情况危急,必须先撤出作业人员。
8)井下必须设有排水设备,排水设备应符合《规程》规定。
9)井下水仓必须要有主水仓和副水仓,当一水仓清理时,另一个水仓能正常使用,容量符合设计。
10)水泵、水管、闸阀、排水等配电设备和输电线路,都必须经常检查和维护,所有零配件都应补充完全。
11)主要泵房至少有两个出口,一个出口用斜巷通到井筒,应高于泵房地面水平7米以上,另一个出口通井底车场,切应设防火、防水门。
12)泵房和水仓来连接通道应设置防水闸门。
13)水仓沉淀池每年至少清理两次淤泥。
14)井下探放水必须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
15)探水作业必须编制作业规程,必须有专人负责。
用钻孔放水时必须设专人检测。
(五)冒顶灾害
1、矿井在2011年5月经甘肃省煤炭科学研究所鉴定结果为:
冒顶事故危险程度为Ⅲ级,冒顶事故属较危险矿井。
本矿所采煤层,煤3:
顶板岩性为灰质岩,层位较稳定,厚3-10m,其上有泥质粉砂岩、泥岩、粉砂岩和中细砂岩等,岩石力学性能较差,顶板支护相对困难,容易垮落;煤4顶板与煤3底板相同,岩性多变,一般为灰质泥岩、粉砂岩、长石岩屑砂岩,厚度2-8m,岩性虽然较弱,但因胶结程度较好,裂隙不发育,岩石结构、强度及完整性都比煤3顶板好,岩体条件较好。
矿井煤层顶板属中等易冒落顶板,在生产过程中如果不重视工作面上下端支护易引起顶板快速下沉,工作面上下出口压力集中,会造成冒顶伤害事故及上下井出口不畅通的问题。
回采过程中如不及时移柱支护,会造成断头空顶距过大煤壁片帮引起冒顶事故。
对此,必须高度重视顶板管理,严防冒顶事故发生。
因此,加强顶板管理是预防矿井冒顶事故发生的关键,顶板灾害是本矿生产中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之一。
2、引发冒顶事故的主要因素
1)工作面顶板地质发生变化、顶板遇破碎带,临水带或断层,不加强支护或不采取安全技术措施,容易发生冒顶事故。
.2)回采工作面两端头空顶面积超过作业规程规定,两端架设超前支护强度不够或提前回收超前支护,造成顶板冒落;爆破炮眼布置不合理,装药量超过规定,煤壁留有伞檐等;任意扩大空顶距,支柱失效或支护密度不符合规定等,都会引发冒顶事故。
3)采空区悬顶面积过大引起老顶岩梁断裂,造成工作面大面积冒顶或摧垮型冒落。
4)回采工作面架设,回撤支柱时,操作人员不按规程作业。
5)掘进工作面空顶作业或未及时架设永久或临时支护。
6)未执行敲帮问顶制度。
7)工人违章作业。
8)未认真检查工作面后方巷道变形、破坏情况,造成工作面后方冒顶。
3、安全技术措施
1)每一采煤工作面在回采前,必须编制作业规程,保证工作面必须经常保持两个以上畅通无阻的安全出口。
2)采煤工作面煤壁不得留有伞檐,不得任意丢失顶板煤和底煤。
3)在同一工作面,不得使用不同性能的支柱。
4)采、掘工作面在断层或顶板破碎时,过老窑或冒顶区时,都必须按具体情况,改变支护方式,并制定安全措施。
5)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在开工前,班组长和安全员必须对工作面安全面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无危险时,方准工人进入工作面,当发现险情时,必须立即采取措施排险隐患,班组长和安全员不得离开现场。
6)回采工作面必须及时回柱放顶,控顶距按作业规程规定操作。
7)放顶过程中,必须要有矿主要负责人和安全员亲自在场指挥。
8)放顶必须站在支护完整、无崩柱等危险情况的安全地点工作。
回柱放顶前,必须对放顶的安全工作进行检查,清理退路,回柱放顶时,必须指定有经验的人员观察顶板。
9)掘进工作面必须超前支护,保证作业人员的安全。
10)搬动刮扳机时,防止机头、机尾撞倒支柱,发生以意外顶板事故。
四、矿井重大危险源事故处理应急救援预案。
(一)处理重大危险源事故的组织措施。
1、为了有秩序地迅速抢救遇难人员,处理事故,尽快地恢复生产,特成立救灾指挥部:
救灾指挥部成员:
总指挥:
张志国
副总指挥:
郭引平薛永兴
成员:
救护队队长、队员、各科室负责人
2、处理事故过程中,各有关人员的职责按《制度汇编》中有关规定执行。
3、发生重大瓦斯、煤尘爆炸和火灾、大冒顶等重大人生伤亡或财产损失等事故时,发现人员必须立即向矿领导汇报事故的性质、地点和遇难人员情况。
4、发生重大事故后,矿长立即指挥全部人员集合,然后在救灾指挥部的领导下分工负责,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抢救工作,各职能部门及各队、区主要负责人要在指挥部的领带下,组织好本单位人员积极参加救灾工作。
5、发生事故后,有关单位、矿灯房、矿井值班调度室调度、检身工要互相联系,准确统计出下井出勤人员人数和井下遇难人员人数。
矿医院应及时做好急救工作。
6、救灾人员应根据事故的性质和地点,选择捷径到达事故发生地点,以便尽快进行抢救和搜寻遇难人员工作。
7、救灾人员的方法和原则:
救灾原则和方法根据灾害的性质和地点确定,一般应采取切断电源,直接救灾,封闭事故地区等方法进行。
8、凡是井下作业人员都必须熟悉本地区域的避灾路线,发生事故时,能由最近路线到达安全避难或出井。
(二)瓦斯、煤尘及火灾事故的处理应急救援预案。
1、撤退灾区人员:
(1)事故发生后,灾区人员要立即采取自救与互救措施,位于灾区的人员先要尽快撤离。
(2)救灾指挥部在指挥救灾时,受灾人员要以事故区为中心,判断事故类型,撤到安全的进风巷道。
(4)避灾时,遇险人员在班、组长的指挥下,按救护人员、救灾人员指引的避灾路线迅速撤离危险区。
在避灾过程中要守纪律、互相照顾,不准单独乱跑,进入避难硐室要发出呼救信号,以便救灾人员跟踪,寻找撤退中要注意风流方向,要尽快取捷径进入新风区域。
2、避灾措施,在发生沼气、煤尘爆炸及火灾事故无法撤离时,应考虑以下方法避灾:
(1)迅速转入独头巷道(最好是岩石巷)关闭局扇,切断风筒堵住入口,防止有毒气侵入。
(2)暂时躲到安全地点不能撤离的人员,要沉着、冷静,尽量减少动作,并在躲避的巷道口挂上矿灯、工具或定时隔敲管子、铁轨等,发出求救信号等救援。
(3)当发生沼气、煤尘爆炸事故,无其他巷道躲避或来不及撤离时,避灾人员要注意爆炸冲击波的方向,要迅速背向冲击波的方向,脸朝下扑向水沟里,用湿毛巾堵住嘴和鼻子,以隔绝火焰或防止高浓度有害气体的伤害,待爆炸过去后,要迅速迎着风流方向撤离到安全地点。
3、停电措施:
(1)发生灾害时,由救灾指挥部下令,通知井下中央变电所停止向事故区域送电。
(2)事故区电工应立即将采区变电所通往各工作面的电源切断。
(3)恢复送电时,必须经沼气检查后,确认无超限,向指挥部汇报后,指挥部按照先送风后送电的原则,下令向指定地点逐级送电。
4、防止事故扩大的措施:
(1)井口、井底车场或井底大巷主要硐室发生火灾扑灭不了时,由指挥部决定反风、停风或封闭等方法进行处理。
(2)采区主要进风巷发生火灾时,可采取积极方法直接扑灭或短路通风,采掘工作面失火,用积极方法扑灭不了时,可用隔绝方法进行封闭。
(3)井下处理火灾(或火区)遇到沼气、煤尘爆炸危险时,要在火灾的进风口一面连续观测沼气浓度,同时抓紧封闭,设置防爆墙。
(4)采取措施防止二次火源或沼气、煤尘二次爆炸的发生。
(5)当发生沼气、煤尘爆炸通风系统遭到破坏时,应立即组织人员尽快恢复通风系统,如通风系统不能及时恢复,要派救护队员向灾区送自救器,抢救灾区人员。
(6)抢救沼气、煤尘或火灾事故的遇难人员时,必须在救灾指挥部统一指挥下,以救护队为主抢救。
(三)水灾事故的处理应急救援预案
1、临场处理:
(1)发生透水事故后,现场人员必须立即向调度室汇报,并要在班组长或老工人的指挥下迅速抢救,就地解决,堵住出水点,以免事故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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