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管理服务协议修改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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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管理服务协议修改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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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管理服务协议修改版
第一篇:
现金管理服务协议
现金管理服务协议
中国工商银行遵循平等自愿、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原则,努力为客户提供专业化、高质量的金融服务。
在签订本合同之前,特提请客户充分了解工商银行提供的相关金融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自主决定是否选择相关金融服务。
甲方: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推动甲、乙双方业务发展,进一步密切银企合作关系,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甲方为乙方提供现金管理服务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合作内容
一、甲方同意组织其下属分支机构,为乙方提供以下现金管理服务项目(勾选具体服务内容):
□账户管理服务、□企业网上银行、□财智账户(智富通)卡、□对账单服务□收款管家服务、□工银信使、□信息服务、□账户监管服务□代发工资、□财务POS、□对公客户印鉴服务□综合理财服务
□日间透支、□集团账户、□资金池服务、□收支控制□票据池
□其他现金管理服务
二、甲方授权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行为本现金管理业务的承办行,甲方辖属各对公营业网点为协办行,甲方组织承办行、协办行共同为乙方提供现金管理服务,现金管理服务的日常事务由承办行负责与乙方联系处理。
三、本协议为甲乙双方现金管理服务合作的框架协议,在双方就本协议合作内容共同组织实施中,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分步、分项实施,并可就单项合作的内容签订具体的专项协议。
本协议内容与专项协议内容不一致的,以专项协议约定的为准。
第二条账户管理
一、乙方在甲方承办行开立人民币结算账户(户名:
;账号:
),用于乙方日常结算。
二、乙方及其下属单位应按人民银行账户管理规定向甲方提供所需证件材料,并按正常手续预留印鉴,甲方应提供优质高效的开户服务。
第三条收付款服务
一、甲方可根据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信息服务,服务内容可包含个性化对账单、账户信息查询、账户信息报告、综合财务报告等。
二、个性化对账单服务是指甲方除向乙方提供基本的账务信息(包括“交易日期”、“交易时间”、“凭证种类”、“凭证号”、“业务代码”、“对方账号”、“对方户名”、“借方发生额”、“贷方发生额”等)外还提供附言、业务流水号等交易明细信息、乙方可通过定制不同类型的个性化对账单获取更多的账户信息和资金流信息。
乙方可以通过家访银行柜面、银企互联等渠道获取境内外指定账户的个性化对账单。
三、账户信息查询是指甲方支持乙方在甲方境内外机构各类往来户、定期户等账户余额及明细信息的查询。
乙方可通过甲方柜面、网上银行、银企互联、电话银行查询账户信息。
乙方可根据业务需要,通过各渠道主动发起查询,获取账户各类信息;或甲方根据与客户约定,在账户发送借方或贷方余额发生变动时,实时通过银企互联渠道向客户发送账户余额变动信息。
四、账户信息报告是指甲方支持乙方在甲方境内外机构及现金管理合作行的账户提供信息服务,乙方可通过甲方柜面、网上银行、银企互联或SWIFT渠道,获取MT940对账单、MX053对账单、MT941对账单、MT942报告等各类SWIFT标准格式报表。
五、综合账户报告是指甲方根据乙方的要求,将乙方整个集团在甲方境内外机构和合作银行的存款类、贷款类账户,境内机构的债券类、基金、黄金、理财类账户的发生额、余额等账户信息,进行汇总整合,以统一时间、统一格式、统一方式提供给乙方。
乙方可以通过甲方开户网点、网上银行以及银企互联渠道获取综合账户报告。
甲方为乙方提供综合账户报告服务需甲、乙双方另行签订全球现金管理业务合作协议。
第四条收支控制
一、为实现乙方账户资金安全高效运转,甲方可根据乙方需要向乙方开立在甲方承办行的账户提供定向支付控制服务(以下简称定向支付),协助乙方对账户的交易对手实行控制。
二、乙方申请试用定向支付控制服务,应填制《现金管理项下结算账户支付控制业务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乙方为关联收款成员单位申请支付控制业务时,须由关联成员单位向甲方出具《结算账户支付业务控制授权加入承诺函》,甲方收到授权书后该账户才成功加入支付控制账户组。
三、甲方根据乙方提交的《申请表》(及其关联单位的授权)为乙方(及其关联单位)开通定向支出制服务。
定向付指控制账户资金支付给指定交易账户,一个结算账户只能申请定向收支服务的三项功能中的一项功能。
五、定向支付对申请账户通过银行柜面控制,控制方式由乙方提供相应的支付凭证、印章以及乙方认为需要的相关材料,但现金存取、流动性产品内部划转(如资金池的归集下拨、联动支付)、银行收费、银行付息/收息、银行收回贷款、协定存款/定期存款互转、部分批量代理业务、司法机关扣划等业务不受定向支出控制。
第五条服务费用
一、甲方承办行对整体现金管理服务向乙方收取元/年的现金管理服务费用。
以上费用由甲方承办行于本合同生效后周内从乙方指定账户(账户户名:
;账号:
)收取。
二、除向甲方承办行支付以上费用以外,乙方承诺,乙方使用本协议约定的专项产品,如账户管理服务等服务,按照人民银行、银监会规定和甲方公布有效的服务价目表支付费用。
三、如因甲方指定缴费账户已销户或账户状态不正常、账户余额不足等原因,导致乙方无法正常按时扣收服务费用的,乙方有权中止或终止服务,由此产生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对于已发生的服务费用,甲方应及时清偿,乙方有权催收并依法追索。
四、如甲方修改收费标准,以修改后公布于甲方辖属网点的统一性收费标准为准。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在协议履行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差错、事故和案件,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由过错方承担赔偿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义务,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但本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因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以及甲乙双方所不能预见或不能控制的通讯故障、电力故障、系统故障、网络故障等意外事件导致甲乙双方或一方不能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项下有关义务时,甲乙双方相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争议,首先应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则按下列第
(2)项方式解决:
(1)将该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按提交仲裁申请时该会有效之仲裁规则,在(仲裁地点)仲裁解决。
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2)在甲方所在地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在诉讼或仲裁期间,本协议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八条保密信息
甲乙双方及其代表提供给对方的所有文件(包括:
纸制文件及其它介质文件)都属保密信息(国家法律、法规和金融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双方均应妥善保管,不得向第三方提供合同文本和协议内容。
任何一方泄密造成损失的,均应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并进行赔偿。
第九条协议的修改
一、本协议由甲、乙双方共同制定,对双方具有同等约束力,必须经双方书面确认,才可对本协议进行修改。
二、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协议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相符,甲乙双方应按有关规定修订本协议。
三、根据甲乙双方实际需要,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协议各条款进行相应的修改和补充。
第十条其他事项
一、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签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协议有效期年,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章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协议到期前任何一方要提前终止本协议,须提前三个月通知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双方须就提前终止本协议事宜达成一致。
本协议有效期满后,双方如无异议,协议自动延期年,可多次延期,以此类推。
三、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盖章)
有权签字人:
签约日期:
年月日
协议签署地:
有权签字人:
乙方公章(盖章)
第二篇:
邮政现金管理服务方案
现金管理服务方案
一、内蒙邮政公司财务管理需求
(一)加快资金回流
目前,区邮政集团公司正处于战略结构调整期,对资金的需求量非常大。
因此,在资金管理上,提高公司的资金控制能力,减少资金沉淀,加快资金周转。
(二)资金管理精细化
邮政企业下设业务种类较多,资金类型需要细分管理,便于管理层面有针对性的分析,制定科学的管理方法,促进邮政业务又快又好的发展。
二、邮储银行服务方案
(一)收入清分
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对收入账户根据所属机构的层级关系,按其下级机构所属地区(如市、县和支局等),以及所属资金性质(如代理金融、速递、包裹函件、集邮等),分别开设
二、三级虚拟账薄,满足资金归集对收入资金的清分需求。
(二)预算管理
区公司能够设定下级机构预算定支额度,根据企业现金流入流出情况,确定账户支控方式,设置下级账户指出上限,满足集团对下级账户资金安全控管的需求。
(三)帐实核对
设定应缴收入和实缴收入,及时反映所属机构未上缴收入和不同专业资金应缴实缴情况,满足管理企业对下级账户收入完成情况进行核对的需求。
(四)额度管理
系统控制下级机构支出金额,设置单笔、日、月和不定期支付限额,设置限定和限制划款对象,以及一定时间内预算定支额度,便于管理下级账户支付限额和资金流出方向。
(五)内部计价
下级归集到上级资金,或者下级借用上级资金,可按照预先设定的利率、计息方式和计息周期,进行资金计价和利息再分配。
(六)实时查询
各级财务人员可通过企业网上银行及时查询账簿的归集和支出情况。
(七)收款管理
邮储银行营业网点与邮政企业匹配,针对企业大量的营收资金,提供多种收款方式。
(八)对下级账户进行电子支付和监控
上级账户可通过网上银行发起指令,完成资金从指定账户对外支付。
上级账户可以从自己的账户对外支付,也可以对下级支出账户进行对外支付。
(九)电子回单
邮政公司处理完各项支付或收款业务之后,通过网上银行可提供电子回单下载或打印功能。
三、现金管理服务方案设计
(一)采用账户集中管理形式
以区公司为独立核算单位,在同一结算账户下开设不同资金性质的虚拟账簿,满足集团公司对资金类别、分成精细化管理的要求,在上下级账户之间建立归集关系,实现区公司对下属各分、子公司资金的监控查询及其各个公司自主查询本公司账户资金的运作情况。
(二)资金集中管理
资金统一归集到区公司账户进行统一管理。
2、方案分析
(1)帐户设置模式
区公司开立收支合一帐户,支出设置为二级虚拟账簿,盟市、旗县是收支两条线的模式。
收入户:
用途限制,除向上级单位上划资金及支付银行手续费用外,不能向
其他账户支付资金。
支出户:
实行来源限制,除上级单位拨入款项及本账户利息外,不能收进其他资金。
(2)虚拟帐簿设置模式
区公司设置两级虚拟账簿:
一级虚拟账簿设置分支机构(盟市),二级虚拟账簿设置资金性质(资金性质分7类:
邮政营收资金子账户、报刊资金子账户、集邮资金
子账户、分销业务资金子账户、电子商务资金子账户、代收代付资金子账户和其他资金子账户等7类账户。
)。
盟市、旗县邮政局设置两级虚拟账簿:
一级虚拟账簿设置资金性质,二级虚拟账簿设置分支机构(资金性质与区公司对应)。
(3)资金归集收入
a、网点收取的营收资金和各类业务资金在收款当日通过储蓄网点或电子汇兑网点等方式存入旗县支行对应开立的虚拟账簿。
b、旗县局收归集的各类资金每日日终由邮储现金管理系统全额逐级自动归集至盟市邮政公司。
c、盟市收归集的各类资金每日日终由邮储现金管理系统全额逐级自动归集至区邮政公司对应的虚拟账簿。
支出
a、区邮政公司要根据上线盟市的经营付现成本及现金预算等情况,核定下辖盟市机构的预算定支额度和账户透支额度。
b、盟市邮政公司要根据上线旗县的经营付现成本及现金预算等情况,核定下辖旗县机构的预算定支额度和账户透支额度。
c、旗县在核定额度内使用资金:
日间透支日终补足的方式。
(3)客户查询
区邮政公司可以使用“虚拟账簿查询”功能可以看到各盟市总业务发展情况及各盟市各项业务发展情况。
使用“虚拟账簿明细查询”和“资金归集明细查询”功能导出明细后,通过筛选和汇总可以看到全区各项业务发展情况,但不能看到旗县各项业务发展情况。
盟市邮政公司可以使用“虚拟账簿查询”功能可以看到各项业务业务发展情况及各旗县业务发展情况。
使用“虚拟账簿明细查询”和“资金归集明细查询”功能导出明细后,通过筛选和汇总可以看到各旗县各项业务发展情况,但不能看到支局各项业务发展情况。
(4)分析
实现收支两条线管理,各层级资金比较清晰,便于营业机构和管理机构有效进行精细化核算。
能及时统计控制下属单位资金总量。
由于区公司二级虚拟账簿来源是
盟市一级虚拟账簿所以与来源是盟市二级虚拟账簿相比,管理精细程度虽然有所减弱,但记账笔数明显减少,实现分级管理,减少区邮政公司和盟市邮政公司的工作量。
三、服务承诺
为保证对邮政集团公司服务的效率,我行将对邮政集团公司专门开设“绿色通道”,对邮政集团公司在我行的业务采取特事特办的方式,尽量减少业务环节,
以最快的速度、最高的效率处理相关业务。
(一)服务人员
各二级分行与支行由公司业务部指定专人负责,采用定期对邮政集团互访形式,解决客户在使用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二)服务内容
1、业务培训
在为客户进行完系统设置后,各二级分行与支行由公司业务部指定专人负责客户培训工作,包括在使用后每次的系统升级和版本更新,我行都指定专人上门培训。
2、客户资料管理
现金管理各级经办行客户经理,应按时将电子补充回单、内部计息凭证、收费凭证等送达客户,并于账户资金归集到期、透支到期一个月前通知客户办理延续或退出处理。
3、柜面服务
各经办银行手里邮政集团各项存款业务,不得资金全额归集为由拖延、拒绝相关业务处理,对特殊业务通过预约银行可上门办理。
4、产品推介
对我行新推出的理财、融资和风险管理等产品,及时向区邮政集团公司进行推介和实际运作指导。
第三篇:
管理服务协议
物业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协议编号:
甲
方:
广东碧桂园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泰州分公司
地
址:
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泰东河大桥北侧
联系电话:
0523-86285866
乙
方:
地
址:
联系电话:
为加强物业装饰装修的管理,保障物业使用安全,维护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物业管理条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规定,结合本小区实际情况,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物业装饰装修活动的有关事宜,达成本协议。
一、物业装饰装修项目、内容及装修期限详见《装饰装修备案表》。
二、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乙方办理物业装修申报时,应将物业装修时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清楚地告知乙方。
2、根据相关法规及管理规约,甲方装修管理人员有权根据物业装修备案表的内容,对乙方出入园区的车辆、物料、工具进行核查,对相关进场施工人员实行持证出入管理。
3、在物业装修过程中,对乙方或其进场施工人员的违法违约行为,甲方装修管理人员可采取规劝、制止、提请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理等措施,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由乙方承担。
4、乙方或其进场施工人员损坏共用部位或共用设施设备的,甲方装修管理人员有权制止,并可责令当事人对损坏的共用部位或共用设施设备恢复原状或折价赔偿,乙方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
5、乙方与施工单位或施工人员因装饰装修问题产生的任何纠纷,与甲方无关。
甲方没有义务处理该纠纷,也不承担该纠纷产生的任何法律后果。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当地行政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依法向当地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相关装修工程的申报审批手续,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
在物业装修前,乙方应到甲方物业服务中心办理物业装修备案,并按约定交纳装饰装修按金,领取《装饰装修备案表》。
在物业装修前,应将装修活动告知相邻的邻居,取得邻居同意施工的意见。
2、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碧桂园前期物业服务协议》、《碧桂园临时管理规约》,配合甲方装修管理人员对装修活动进行管理服务。
保证所雇请的施工单位及其施工人员具有相应的装饰装修的资质,督促并确保进场施工人员遵守有关规定及甲方制定的各项物业管理服务制度,接受甲方装修管理人员的指引。
3、乙方有责任督促装修施工单位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按照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并遵守装修管理的有关注意事项。
如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或其他违法违约行为,给甲方或园区内的其他业主、物业使用人或第三方造成人身损害或财物损失的,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
乙方须自行承担因装饰装修而引起的火险、公共保险、劳动赔偿等责任。
如有需要,乙方须自行向相关部门购买保险。
如发生安全事故,由施工单位、施工人员以及雇请施工的乙方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乙方不得擅自占用物业管理区域的道路、场地,不得将装修材料堆放在公共区域。
确需临时占用公共场地堆放物料的,应征得甲方装修管理人员同意后,按甲方装修管理人员指定地点及要求堆放、清理,及时恢复原状。
在物业装修活动过程中,除甲方提供特约服务外,乙方在装修材料、废料的堆放、搬运过程中对楼梯间、走廊、道路等共用部位造成污染的须及时处理,如不及时处理或拒绝处理的,甲方装修管理人员将自行处理,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5、根据建设部颁发的《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乙方在改建、扩建、装修前,应委托白蚁防治单位做好白蚁防治处理,并与其签订白蚁防治合同。
6、乙方应到甲方物业服务中心为进场施工人员办理出入证并交纳出入证工本费及按金。
进场施工人员出入证工本费按¥5元/证的标准交纳,按金按¥100元/证的标准交纳。
进场施工人员按照甲方规定凭出入证进出小区,出入证按金在房屋装饰装修结束后退还给乙方,但出入证遗失或损坏的,甲方将不予退还。
7、在装修活动期间,乙方如需变更装修项目或延长施工日期的,应及时到甲方物业服务中心办理变更登记。
施工完毕,乙方应及时到甲方物业服务中心办理装修退场申报登记手续。
三、装饰装修按金
在办理物业装饰装修申报时,根据相关法规,乙方应向甲方交纳装饰装修按金,以作为乙方在物业装饰装修过程中可能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其他业主(或使用人)专有部位、专用设施造成损坏的担保。
装饰装修按金为¥
元。
在物业装饰装修结束后,经甲、乙双方共同检查、确认,如未损坏、占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其他业主(或使用人)专有部位、专用设施的,甲方应将物业装饰装修按金本金全额无息退还;如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其他业主(或使用人)专有部位、专用设施造成损坏的,乙方应负责予以修复,否则甲方可在装饰装修按金中扣除相关修复费用。
若约定的装修按金不足以支付修复费用的,乙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补齐修复费用。
所有费用交纳后,乙方须保管好相关票据和装饰装修施工进场证原件,遗失票据原件的,甲方不予办理退场手续。
乙方丢失装饰装修施工进场证原件的,须凭票据原件补办装饰装修施工进场证原件后,才能办理退场手续。
装修完工须在半年内办理退场手续,逾期将不予办理退场手续。
四、特约有偿服务
(一)乙方或该物业使用人委托甲方对其物业的自用部位、自用设施设备提供特约服务的,甲、乙双方遵从以下原则:
1、甲方可视自身能力及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向乙方或该物业使用人提供服务。
2、若因甲方不能向乙方或该物业使用人提供服务而造成乙方或该物业使用人的不便或损害,甲方不承担相关责任。
3、为保障双方权益,甲方为乙方或该物业使用人提供服务时,乙方或该物业使用人应在场给予说明及指引,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害,甲方不承担相关责任。
4、有偿服务费用的计收以实际工程量和耗材费而定,甲方应尽可能在提供服务前等告知乙方或该物业使用人预计发生的服务费用,具体的服务收费以甲方最终出具的账单为准。
(二)在物业装饰装修过程中,乙方委托甲方提供以下特约有偿服务,并交纳服务费。
□
1、装修材料、废料堆放、搬运过程对楼梯间、走廊、道路等共用部位造成污染的清洁服务,服务费标准为¥
元/天,装修工期为
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服务费¥
元。
□
2、每天二次对装修现场进行巡查记录,服务费标准为¥
元/天,装修工期为
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服务费¥
元。
□
3、废料、垃圾或余泥清运服务,甲方可视自身能力及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向乙方提供服务。
服务费的计收以实际工作量而定,由甲方与委托方另行商定。
(三)乙方在签订本协议时,交纳上述服务费。
如乙方未能及时支付相关特约有偿服务费,甲方可延迟或拒绝提供相关的特约有偿服务,由此产生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装修施工时间
乙方装修施工时间:
周一至周五8:
00-12:
00,14:
00-18:
00为施工时间,中午((12:
00-14:
00)
为休息时间禁止施工,周六只能进行无噪音的施工工程,周日、法定节假日禁止施工或遵照物业服务中心的通知。
非施工期间施工工人不得滞留在区内,否则,乙方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
六、电梯及楼道
(一)甲方所设电梯均属客梯,施工人员不得使用客梯;
(二)装修材料、家具等均由施工人员或送货人员走楼道搬运,不得使用客梯搬运货物。
如乙方有贵重易损物品搬运需使用客梯,可向甲方物业服务中心申请,经同意并在物业管理员陪同下方可使用客梯。
(三)未经编织袋包装的物品(如用铁丝线捆扎的物品)、未密封的液体材料、超重超长物品等禁止进入客梯。
七、违约责任
(一)除本协议其他条款明确约定相关违约责任情形外,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甲方装修管理人员有权采取扣除全部或部分装饰装修按金、要求恢复原状、责令停工等措施,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二)由于施工原因破坏物业公共部位、公用设施、其他业主专有部位、专用设施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八、其他约定事项
(一)本协议中未约定的事项,按照有关法规和规约执行。
(二)以下文件系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附件一:
装饰装修备案表、施工图纸
2、附件二:
碧桂园物业装饰装修承诺书
3、附件三:
碧桂园住宅装饰装修须知
4、附件四:
《四邻协议书》
5、附件五:
《装饰装修合同》(业主同施工单位签署)。
(三)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署盖章后生效。
甲方:
广东碧桂园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业主)
泰州分公司(盖章)
甲方代表人:
乙方代表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第四篇:
现金服务活动总结
现金服务活动总结
为了方便首都百姓获取现金服务,也同时为了认真贯彻人行营管部关于现金服务活动的精神,我支行于2010年10月28日到11月3日期间开展了“现金服务推动周”的活动。
在活动之前,我支行为了活动的成功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
首先,我们选择了”使用非现金支付工具方便又环保”和”整洁的人民币是良好的市容风貌的一部分”做为此活动的宣传口号。
而且,为了让前来银行办理业务的客户印象更加深刻,我们支行除了像往常活动那样,在营业大厅中悬挂红幅外,还在大门、柜台窗口、以及自动存取款机的醒目位置上粘贴了“免费提供残币、零币兑换”等现金服务的公告,就连宣传区也增添了我们自制的关于此次活动的宣传单。
由于准备工作的充分,确保了正式活动的顺利开展,加之在活动期间,我们支行多次派出了相关人员在营业大厅内对客户进行宣传讲演,并且取得了理想的效果。
在短短的几天内,我们支行受理了多笔残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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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现金 管理 服务 协议 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