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卫生安全评价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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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卫生安全评价规范
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卫生平安评价标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和防护材料的卫生平安评价。
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是指与生活饮用水接触的输配水管、蓄水容器、供水设备、机械部件〔如阀门、水泵、水处理剂参加器等〕;防护材料是指与生活饮用水接触的涂料、内衬等。
本标准同样适用于与饮用水接触的水处理材料〔如水质处理器滤芯、膜组件、活性炭等〕的卫生平安评价。
2引用资料
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标准〔2001〕
生活饮用水检验方法标准〔2001〕
3卫生要求
3.1凡与饮用水接触的输配水设备、水处理材料和防护材料不得污染水质,出水水质必须符合?
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标准?
〔2001〕的要求。
3.2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水处理材料和防护材料应按附录A和附录B的规定进行浸泡试验。
3.3浸泡水需按附录A和附录B的方法处理。
检测结果必须分别符合表1和表2的规定。
表1浸泡试验根本工程的卫生要求
工程
卫生要求
色
增加量≤5度
浑浊度
增加量≤0.2度〔NTU〕
臭和味
浸泡后水无异臭、异味
肉眼可见物
浸泡后水不产生任何肉眼可见的碎片杂物等
pH
溶解性总固体
增加量≤10mg/L
耗氧量
增加量≤1〔以O2计,mg/L〕
砷
增加量≤0.005mg/L
镉
增加量≤0.0005mg/L
铬
增加量≤0.005mg/L
铝
增加量≤0.02mg/L
铅
增加量≤0.001mg/L
汞
增加量≤0.0002mg/L
三氯甲烷
增加量≤0.006mg/L
挥发酚类
增加量≤0.002mg/L
3.4.1急性经口毒性〔LD50〕不得小于10g/kg体重。
3.4.2两项致突变试验:
Ames试验和哺乳动物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两项均应为阴性。
3.5当用新材料制备输配水设备、水处理材料和防护材料时,应测定在水中的溶出物及其浓度,并根据国内外相关标准评价其平安性。
无标准可依的,按附录C进行毒理学试验确定限值。
4检验
4.1所有样品应检验表1的全部工程,并根据样品的种类、性质按表3确定输配水设备浸泡试验增测检验工程;按表4确定防护材料浸泡试验选测检验工程;按表5确定水处理材料浸泡试验选测检验工程。
4.2与饮用水接触的防护材料浸泡试验共进行30天。
第1次〔浸泡第1天〕和第6次〔浸泡第30天〕的浸泡水检验工程为?
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标准?
〔2001〕表1中“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和“毒理学指标〞全部工程以及本标准4.1条中规定工程。
其余四次检验的工程为表1所列根本工程和第1次检验中的超标工程。
4.3检验方法按?
生活饮用水检验方法标准?
〔2001〕执行。
表2浸泡试验增测工程的卫生要求
工程
卫生要求
铁
锰
铜
锌
钡
镍
锑
四氯化碳
邻苯二甲酸酯类
增加量≤0.01mg/L
银
锡
氯乙烯
材料中含量≤1.0mg/kg
苯乙烯
增加量≤0.1mg/L
环氧氯丙烷
增加量≤0.002mg/L
甲醛
丙烯腈
材料中含量≤11mg/kg
总a放射性
不得增加〔不超过测量偏差的3个标准差〕
表2浸泡试验增测工程的卫生要求〔续〕
总b放射性
不得增加〔不超过测量偏差的3个标准差〕
苯
增加量≤0.001mg/L
总有机碳〔TOC〕
增加量≤1mg/L
受试产品在水中可能溶出的其他成分
根据国内外相关标准判定工程及限值,无相关标准可依的,按附录C进行毒理学试验确定限值。
毒理学指标应不大于限值的十分之一。
5本标准由卫生部负责解释。
6本标准自二ОО一年十月一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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