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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质性研究方法概论》齐力
质性研究方法概论
齐力
壹、前言
什么是「质性研究方法」?
要定义质性研究方法并不容易,因为质性研究方法的内在歧异性很大,在介绍质性研究方法的各种参考书中,可能包括了很多不同的内容。
最常被介绍的质性研究方法可能包括:
访谈法、观察法、焦点团体讨论(focusgroupdiscussion)、文献法等资料搜集的方法。
此外,民族志(ethnography)、历史研究、扎根理论(groundedtheory)方法、叙事分析(narrativeanalysis)、行动研究、多元方法等综合性的研究法也常会被包括在内。
但是,也有些参考书将符号互动论、批判理论(criticaltheory)、现象学的社会学(phenomenologicalsociology)、诠释学(hermeneutics)、俗民方法学(ethnomethodology)等方法也纳入介绍。
部分参考书还将女性主义或后现代主义(post-modernism)也纳入质性研究方法的范畴。
以上这些名目,有些主要只是关于数据搜集的程序或原则(如访谈法、观察法、焦点团体讨论、文献法);有些较具综合性,包括一些知识论或方法论的讨论(如民族志、扎根理论、历史研究、行动研究、多元方法等);有些本身是一套社会科学理论(如符号互动论、俗民方法学);有些却比较像是一套知识论(如批判理论、现象学的社会学、诠释学);有些则似乎只是一种特定的观点(如女性主义、后现代主义)。
(见胡幼慧,1996;中正大学教育学研究所,2000;陈向明,2002;Denzin&Lincoln,1994;Bogdan&Biklen,1998;Strauss&Corbin,1990)
表一、各种质性研究方法及其主要讨论层面
研究法名称
研究程序
方法论
知识论
实质社会观点
访谈法、观察法、焦点团体讨论、文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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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志、扎根理论、历史研究、叙事分析、行动研究、多元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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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象学的社会学、诠释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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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号互动论、俗民方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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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判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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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主义、后现代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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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处以打勾与否表示是否有讨论,小勾表示通常讨论较有限。
●知识论的问题涉及知者(或能知者)及可被知晓之事物间的关系的性质。
譬如,如果假定有「真实」(real)的实在(reality),那么研究者为了得知「事物是什么样」,他们的态度就应该是客观隔离的,或是价值中立的等。
方法论的问题则是:
研究者如何能找出其所信为可知的事物。
譬如,一个「客观」的研究者如果要追究「真实」的实在,就要设法去控制可能的干扰因素。
(seeDenzin,N.K.&Y.S.Lincoln,1994)
有鉴于质性研究方法的内在歧异性,质性研究方法的最基本特征似乎只有从研究的形式面来看,所谓质性研究方法就是指关于社会现象的经验研究,较不依赖数量化的数据与方法,而较依赖对于现象性质直接进行描述与分析的方法。
一般而言,计量方法常有较统一、标准化的规则,特别是它高度依赖数量化的数据及分析方法,故质性研究方法可依其与计量研究方法的差异来归类。
然而,尽管做了这样的定义,实际上并不能使我们充分掌握到此一范畴的完整意涵。
我们很难对于质性研究方法做简单、一致的性质描述,而需要较长篇的讨论。
计量与质性研究方法从名称上看有其明显的对称性。
其实将两者看成对称很勉强。
计量研究或可视为一般经验研究中的一种特例。
质性研究则应视为一般经验研究里非以计量为主的众多方法的总体。
特别值得指出的是「一般经验研究」没有理由排斥计量研究,但是也没有理由独尊计量研究。
独尊计量研究,是实证主义(positivism)思维下产生的态度,以计量标榜客观性、标准化性与可概推性。
但是,这只是一种偏狭的见解。
研究的广义有效性还应该包含其它特质。
关于人类社会现象的研究,不能忽视「意义」的部分,而这却常是计量研究的短处。
我们并没有「一套」质性研究方法,而应该是要发展一整系列的一般经验研究方法,其中包含多种非计量的方法。
质性的或计量的研究方法,应该是互补的关系,而不是互斥的。
但是,事实上,计量与质性研究方法却常不是处于平等地位。
在传统的社会科学研究法的介绍中,常有意、无意地忽略了质性研究方法。
甚至在许多场合里,一项计量研究也常较质性研究更易获得专业上的肯定。
即使是在一本兼陈质性与计量研究方法的参考书里,质性与计量两种研究方法间的主从关系仍然隐约可见。
计量研究所提示的判断研究优劣的标准,似乎还是比较具有主流地位。
当然,这种情形也许不完全是介绍者的偏见。
事实上,质性研究方法一直未能发展成为较有系统的、明确且标准化的程序,即使要公平介绍两者,似乎都有些困难。
这可能是质性研究方法被忽略的重要理由。
不过,无论如何,如果我们认为质性研究只是计量研究的初级的、准备性的工作,是在整体研究工作中较欠缺专业性的、不重要的部分,这是较令人遗憾的看法。
质性研究方法在近二十年间似乎有了新的进展,在社会科学研究法的介绍中,也获得了较平等的地位(seeW.L.Neuman,1997)。
特别是在诠释学与批判理论被作为不同于实证主义(positivism)的研究取径(approach)广泛引进社会科学以后,质性研究的独立地位才真正获得确立。
贰、三种主要的研究取径
以下,我们就要来介绍三种研究取径,并指出其间的基本差异。
基本问题
实证主义
诠释社会科学
批判社会科学
做研究的理由
发现自然法则,以便人类可以进行预测与控制
了解与描述有意义的社会行动
打破迷思与赋予人们能力以根本改变社会
社会实在的本质
有既存的稳定模式与秩序,俟人们去发现
对情境的定义是流动性的,透过人们的互动而创造
充满冲突,由潜藏的结构所主导
理论的形式
理论由相互关联的定义、原理、原则所构成
理论是关于人们如何产生和维持他们的意义系统的描述
理论是一种揭露实况的批判,有助找到迈向美好世界之路
对真理的解释
逻辑地与法则相衔接,且立基于事实
获得被研究者的共鸣与认同
提供人们改变世界的工具
好的证据
基于精确的观察,他人可以复制
镶嵌在流动性的社会互动的脉络中
由能够揭发虚幻错觉的理论所提供
对价值的看法
科学是价值中立的,除选择主题外,价值没有地位
价值是社会整体生活的一部分,没有任一群体的价值是错的,只是有所不同
所有的科学都必须从某个价值立场出发,有些是对的,有些是错的
附注:
本表引自朱柔若(2000:
162),略做小幅修改。
实证主义到目前仍然是科学界使用最广泛的的取径,有很多人甚至认为实证主义就是科学的基本原则,而不曾听说还有其它替代的取径。
实证主义主张科学只有一种逻辑,所有的科学都必须遵循这一种逻辑。
因此,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在逻辑上就必然是一致的,两者间的差别在于主题不同,及成熟度的不同。
诠释学或诠释社会科学与实证主义在方法与知识论上曾经有过长期对话,争论迄今未休。
两者间存在基本的差异。
诠释取径认为关于人的现象极不同于自然现象,所以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间并没有一致的研究逻辑。
诠释取径强调行动者会赋予行动以主观意义,研究者必须把握此主观意义,以此为基础建构知识。
并且,研究者可能「理解」主观意义。
实证主义者认为研究的终极目的就在于发现人类行为的法则,俾能控制或预测。
知识被视为工具,以满足人类的欲望,并且用来控制自然与社会环境。
一旦人们发现支配人类生活的法则,就可用来改变社会关系、改进做事方法,并且预测外来事物。
诠释取径则强调要了解与描述行动的主观意义,并且重视事物的独特性,甚至以掌握此独特性为知识的重要旨趣。
实证主义者认为社会实在(socialreality)是真实地存在着的,等着人们将之发觉出来。
再者,社会实在有着固定的模式与秩序,不是随机的。
但是诠释取径则认为社会情境是流动性的,透过人们的互动过程而创造。
所谓固定的模式或秩序,也可能是集体的主观建构,未必有客观基础。
实证主义者认为科学与非科学间存在一个明显的分界点。
科学虽然会借用常识的某些概念,但是常识里有许多松散的、不合逻辑、缺乏系统,以及偏误的部分,则应去除。
科学家尝试使用一套更具逻辑一致性、更精心思考焠炼出来的概念。
诠释取径对于常识比较持正面看法,认为常识可能是相当强而有活力的日常生活理论,广泛被平常人所使用。
而且,常识是一种「前理解」,也是科学研究所必要的基础。
实证主义的科学解释是建立在概括性法则的基础之上。
研究者以演绎逻辑将因果法则与社会生活中所观察到的特定事实加以连结。
他们相信最后能以带有公理、推论、假定,以及定理等正式符号系统来表达法则与社会科学的理论。
他们并且倾向认为人类行为的法则是放诸四海皆准的。
诠释取径对所谓理论没有这么明确、严格的定义,而认为理论可以是对团体的意义系统如何产生与维持的描述。
实证主义认为好的证据是以明确的观察为基础,其它人也可以复制。
诠释取径则认为社会行动的证据不能脱离行动发生的脉络,以及置身其中的行动者所赋予它的意义。
实证主义者致力于将价值排除在研究之外,他们只接受在选择主题时,可依价值进行选择,但是主题既经选定,就应该排除价值以进行客观研究。
但是诠释取径则不强调保持价值中立,他们质疑做到价值中立的可能性,因为价值与意义无所不在。
所谓价值中立,只不过是另一套意义系统与价值罢了。
诠释取径鼓励把价值明确地标示出来。
研究者可以是热情的参与者,分享被研究者的社会、政治投入。
而且,各群体的价值之间不必区分优劣之别。
批判取径不同于实证主义与诠释取径。
一方面,批判取径同意诠释取径对于实证主义的许多批评,但是他们仍然偏向实证主义所持的唯实论(realism)立场,换言之,他们接受有某种客观结构,而不完全从行动者的主观角度认识世界。
他们强调社会实在背后存在着真实的权力结构。
这些权力结构充满紧张、冲突,并且导致变迁。
批判取径强调通过揭发虚幻、错觉,使人们看见可以迈向更好世界的途径。
对于价值,批判取径强调,有些价值立场是对的,有些是不对的,所以,从某个价值立场出发,进行社会批判,是可取的做法。
以上的三种研究取径,目前尚处于彼此争议不休的阶段,还没有一种超越的综合理论,能将三者统一。
这也使得研究者常被迫要采取某种取径,并在研究中为自己的立场进行自我辩护,尤以诠释取径为然。
参、质性研究与三种取径的关系
以上所介绍的三种研究取径,与质性研究方法间有着不尽相同的亲近关系。
不过,理论上说,三种取径都有可能采取质性研究方法。
实证主义基于其思考逻辑,自然倾向计量性的研究。
因为计量较能避免主观的、感性的特质掺杂在研究过程中。
故能符合实证的客观性要求。
但是,部分实证研究仍然可能采取质性的方法,换言之,选择质性研究方法并不必然是非实证主义取径的。
实证取径的研究者会选择质性研究方法,通常是因为研究所处的阶段尚不便实行计量的方法,或是研究者的条件尚无法进行计量的研究。
如果某个研究议题尚属探索阶段,研究者对于现象即使是初步的了解都还缺少,则可能考虑质性研究中的深度访谈、焦点团体讨论、观察法、文献法等。
这些方法常被视为研究的前导部分。
通常研究者不会停止在这个阶段。
而且,这个阶段所进行的研究活动,仍然应该尽量追求标准化、客观化,讲求信度、效度等。
而整个研究最后的目的也仍然是在于找到模式或法则,或对事物提出因果性的说明。
正是因为此种质性研究只被视为整个研究的前导部分,所以它相对于后期的计量研究而言,常被认为是比较不专业的、不重要的。
质性研究的专业地位常是在这样的讨论脉络里被定型,然而,这种看法对质性研究方法是不公平的。
相对于与实证主义取径的关系,质性研究与诠释取径更具有选择的亲近性。
诠释学强调研究的关注焦点是「人」的世界。
人的「主体性」成为最被关心的部份,而关心主体性便是关心意义的建构。
因此,研究者的研究过程是一个「理解」的历程。
意义诠释也就成为质性研究的最重要目的,也就是质性研究最值得去发展的面向。
如果以民族志的讨论为准,质性研究的一项重要特性是强调深描(thickdescription),简单说就是强调意义网的把握。
从而,质性研究的表述常包含经验的脉络、组织经验的意向与意义(而非仅独立的意向或状况)、呈显过程性的经验。
韦伯(MaxWeber)曾指出,人是被悬挂在意义之网上,这个意义网是主观构造的,深描则将此意义网加以呈显。
可以说,质性研究最适合用来展现诠释取径所欲展现的社会世界的形貌。
对诠释取径的研究者而言,社会研究的目的是在发展对社会生活的了解,以及发现他们在自然状况下的人们如何建构意义。
他们想知道,对被研究者而言,什么是有意义的、什么是他们所关切的,或者个人如何经验日常生活。
研究者借着了解认识某个特殊的社会背景,从局内人的角度来审视这个情境。
诠释研究者研究有意义的社会行动,而不只是外在的、可客观观察的人类行为。
社会是人们附上主观意义的行动,是带有目的或意图的活动。
研究者必须将行动者的理由以及行动的社会脉络纳入考虑。
他们并认为,人类行为很少具有原本固有的意义,是在人群互动的过程中获得它的意义。
那些人共享一个意义系统,使他们能把人类行动诠释成某个具有社会关联的暗语或行动。
关于意义的陈述,显然不是数字所能充分传达的。
它必然要依赖叙述,而且要通过脉络的呈现,才能将意义展现。
所以,诠释取径的研究,自然对于计量研究不是那么信赖,而对于质性研究方法觉得较能亲近。
以意义诠释为主旨的质性研究,通常也抱持自然主义(naturalism)的态度。
换言之,在研究过程中以不操弄(manipulate)被研究者为原则。
这和实证主义研究者崇尚实验研究、以能操控变量自期是非常不同的态度。
被研究者基本上是以其原有生活方式参与研究。
至于研究者是否应该以中立、不介入、不涉入感情的方式进行研究,现有不同的主张。
研究的反身性(reflexivity),在研究中除了要检视「发生什么事」(whatwashappening)之外,也必须检视「人们如何知晓发生何事」(howpeopleknowwhatwashappening);研究时要检视被研究者所持的观点,也必须检视研究者自身所持的观点,及研究者所处身的环境,并予以表述。
研究行动也被认为是一种社会行动。
此外,诠释学取径的质性研究者也重视所谓默会知识(tacitknowledge)。
默会知识是指未明言的知识,常存在于以下的认识状态中:
可行动而未具备可明言的了解,有了解却无完整连结,懂得结论却无论证等。
默会知识扮演构成性(constitutive)角色,也就是构成人们的经验认识的基础,特别是在情境释义中的基础。
忽略默会知识,将无法充分掌握人们构成其经验的过程与方式。
批判取径的经验研究也较常采用质性研究方法,不过,其主要理由可能不同于诠释取径。
诠释取径是为了便于掌握意义而采用质性研究方法,而批判取径则较常是为了发掘社会的深层结构,以便进行批判,而采取质性研究方法。
严格说来,社会结构的探索并没有充分理由排斥计量研究方法。
反之,计量研究方法也可能通过数量分析而发掘到行动者未能意识到的因果关系或法则,同样可以提供作为批判的基础。
就此而言,批判取径与计量研究方法之间并没有互斥的必然性。
不过,到目前为止,计量研究方法所能揭露的结构特征,常是外部的、型态学的结构,譬如人口分布、家庭组成之类。
而批判取径所关心的常是社会的整体结构,或是深层结构,也可以说是文化层次的事物。
计量研究方法在揭露整体结构或深层结构上,均有相当的局限性。
它往往会将脉络抽离,致使「结构」变得过于抽象、空洞,以致不但事情变得不易理解,甚且将事物间的关系与事物本身的性质曲解。
批判取径的经验研究较常让人觉得困惑的问题是,他们似乎常依赖次级分析的方式,将各种既存的相关社会研究的结果或已被搜集的资料作为自身研究的基础,并采用特定的观点进行分析,由此提出批判性的社会论述。
然而,既有的资料或研究结果,却可能是依非批判取径的研究方法所得到的资料或是研究结果。
这些数据或结果如何可免于批判取径所质疑的实证主义的或诠释取径的局限或甚至错误,并未有清楚的交代。
如上所陈,质性研究与三种研究取径都有某种程度的关联,三种取径都可以采用质性研究方法。
其中,实证取径的研究似乎最可能将质性研究与计量研究加以结合。
不过,实证取径依其思考逻辑,会偏向认为质性研究方法是较为初级的、不成熟的方法。
只有从诠释与批判取径出发,质性研究方法的独立性与优越性才获得充分的肯定。
所以,拟采取质性研究方法的研究者应该能充分认识这三种不同的研究取径,以便适切选择质性或计量方法,并能真正了解所选择的方法在研究上的意义,从而使研究方法的优越性得以充分开展。
肆、质性研究方法的三种主要用途
根据以上的讨论,我们相信,质性研究确实可以处理一些计量方法所难以处理的议题。
这些议题至少可包括三方面:
探索性研究、意义诠释、发掘总体或深层社会文化结构。
一、 探索性研究
西方学者对于非西方世界的研究,特别是许多人类学的研究是属于这类型的研究。
民族志的方法即由此开展,并成日后其它质性研究方法的滥觞。
当研究者对于所研究的对象欠缺了解时,质性研究是最可能尝试的研究途径。
虽然,计量研究方法并非完全不可用于陌生研究对象,然而,在欠缺初步了解时径行搜集量化资料,极可能误导研究,得到有问题的研究结果。
虽然质性研究的结果常缺少代表性,但是它能引导研究者开始理解行动者,并以初步的理解为基础,进一步对团体做较整体性的认识。
这样的认识固然可能用做计量研究的基础,但是它本身也可能是相当完整的、具独立意义的研究结果。
作为探索性的研究,研究者常要不断观察、记录,并不断进行分析。
如果照扎根理论的程序,研究者可以随时提出新概念、新理论,然后随时修正概念或理论,直到数据呈现较大的重复,也就是一种数据饱和的状态。
一个探索性研究,主要的目的在于对研究对象得到较整体性的了解。
研究者应将所搜集到的数据就主题范围尽可能拼凑出关于研究对象的完整图像,并期望这个图像没有明显的内在矛盾,且不与被研究对象的感觉有严重的扞格。
至于数据的取得方式或来源,应该容许较宽松的标准,一则数据可能取得不易,再则拼凑完整图像的好处,大于对数据来源取严格标准所具意义。
完整图像本身比数据来源可以提供更多的效度检证。
二、 意义诠释
从诠释取径出发的研究,着重意义诠释的工作,意义诠释并不仅是寻找因果法则或模式的前提,它本身有独立的意义。
有些研究者甚至强调意义诠释优先于因果法则的发现,因为人首先想确定的,是自身存在与行动的意义;而对因果法则的认识只在试图预测或控制环境以获得更佳生活时才有意义。
质性研究正是适合去掌握并理解行动者对行动所赋予的主观意义。
通过搜集被研究者的叙述或所提供的文本,研究者可以理解行动者的主观意义。
具体而言,研究者可尝试再现行动者的主观意义脉络,在这个意义脉络之下,让行动或事件变成可理解的。
不过,现象学的社会学提议建构「二度建构」,也就是,在主观意义脉络之上,研究者还可以建构一套客观的意义脉络。
换言之,研究者对事情的了解,将不只是依循行动者的主观看法,而有研究者自己的认知。
不过,这个认知必须是建基于行动者的主观意义脉络之上的。
譬如,社会学者涂尔干(E.Durkheim)的自杀研究,实际上就必须立基于对行动者欲结束自己生命的主观意图的认定上。
缺少对此主观意图的认定,将无法真正进行所谓自杀的研究。
上述的例子还只是一种较单纯的主观意义脉络。
以社会学者韦伯(M.Weber)为例,如果所探究的是「西方文明的独特性何在?
」这样的议题,牵涉的范围就非常深广,必须有丰富的材料,以及研究者宏观的视野与深刻的洞察力。
然而,这样的研究正是计量研究所难以企及的境界。
甚且,计量研究往往成为此类宏观研究的部分基础工作。
三、 发掘总体或深层社会文化结构
在马克思(K.Marx)的研究中指出,社会结构包括上层结构与下层结构,下层经济结构(具体而言就是生产关系与生产力)决定上层政治、法律及意识型态结构。
这种研究可说是发掘总体社会结构的范例。
不论马克思的研究是否成功,他尝试呈现总体社会结构的努力均值得肯定。
这种总体结构在计量研究中通常是看不到的,因为在计量研究中,研究者通常致力于捕捉一些重要概念,将这些概念化为变项,然后检视这些变项之间的关系。
研究者甚至常因研究的限制,而忽略时间的面向,或只能抓取较短时间的数据。
而社会的总体结构就这样被拆解成一些重要变项,无法维持其繁复的脉络与整体性。
质性研究因为不受限于去脉络化的数量化倾向,比较可能对总体结构性质做出较完善的描述。
这是质性研究的另一个重要特征。
深层社会文化结构通常是指行动者自身未能意识到的社会文化结构面向。
诠释取径的研究者对此较少致意。
批判取径的研究者较常强调这个面向。
马克思提出的错误意识(falseconsciousness)概念、「异化」(alienation)概念,或是卢卡奇(G.Lukács)所提到的物化(reification)概念,都可算是某种深层结构的特征。
马克思学派或批判理论的研究者藉由指出这些深层的结构特征,对社会的不合理状态提出批判,并寻求社会的解放与进步。
这种深层结构的阐明与呈现,虽然可能部分依赖数量的数据与分析,但是要阐明这些概念,仍然非数量性的讨论所能尽其功。
质性研究仍然是主要的可行途径。
伍、质性研究的有效性与伦理问题
在计量研究中,对于研究有效性(validity)--或称「效度」--的问题最后几乎都集中到以下几个效度问题上:
内容效度、效标(criteria-related)效度、建构(construct)效度、内部效度、外部效度等。
其中,前三者主要是测量上所涉及的效度问题;而内部效度涉及研究的过程,外部效度则关乎研究结果的可概推性(generalizability)。
另外还有所谓的信度(reliability),其实应该也可以视为测量效度的一个基本向度。
在质性研究中,研究有效性同样也是大家所关切的问题。
如果照传统实证主义的思考模式,强调某些「外在客观」的立论依据,则计量极可能是最有效的研究途径,质性的研究只能是辅助的或前导性的部分。
或者说,即使是质性研究,也应该以和计量研究相似的标准来衡量研究的质量。
但是当质性研究欲图摆脱这种依附地位时,研究效度的问题遂成为极困扰人的事,在质性研究的阵营中也引起相当的争议。
部分质性研究者尝试将计量研究者所使用的效度概念的向度加以修改,以适合质性研究的性质。
Lincoln与Guba早期曾指出质性研究的三种基本效度,分别是:
(一)可信度(credibility),即内在效度,指研究者真正观察到的希望观察的;
(二)可转换性(transferability),即外在效度,指被研究者的经验能被有效地转换成文字陈述;(三)可靠性(dependability),即内在信度(引自胡幼慧、姚美华,1996:
143-144)。
但是,之后Lincoln与Guba的态度有所转变,开始强调研究者对自身视角的的自省、自觉、注重被研究者和读者的声音,以及研究成果的行动的意义,特别是对人类尊严、正义的正面意涵。
Lincoln扬弃实证主义者关于内部效度、外部效度、信度、客观性的原则,而转为高举公平性、真实性(authenticity)的原则。
总体而言,则是以「值得信任」(trustworthiness)的原则取代效度的原则(Lincoln,1995)。
质性研究者基于诠释学立场所进行的反省,促使研究者日益强调研究者的自我反省,检视研究者自身观点、方法的局限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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