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罗区东肖镇地质灾害应急工作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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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罗区东肖镇地质灾害应急工作方案
新罗区东肖镇2017年地质灾害应急工作方案
为有效处置我镇发生的地质灾害紧急情形,成立统一指挥,职责明确,运转有序,反映迅速,处置有力的应急处置体系,最大限度减少因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平安,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总那么
(一)本预案所称地质灾害是指因自然因素或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平安的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痕、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和有关灾害。
(二)地质灾害按其危害程序划分为四个品级:
特大型:
因灾死亡30人(含3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
大型:
因灾死亡10人(含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
中型:
因灾死亡3人(含3人)以上、10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
小型:
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
(三)处置地质灾害工作实行属地治理、分级负责的原那么。
一、特大型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在省政府地质灾害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镇处置地质灾害工作领导小组配合省、市、区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二、大型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在市政府地质灾害工作领导小组及省有关部门的统一指挥下,镇处置地质灾害工作领导小组配合市、区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3、中型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在区处置地质灾害工作领导小组及市有关部门的统一指挥下。
镇处置地质灾害工作领导小组配合。
4、小型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在区处置地质灾害工作领导小组指挥下,镇处置地质灾害工作领导小组配合,必要时报请省、市有关部门支持、配合。
二、机构和职责
(一)设立镇处置地质灾害工作领导小组,作为我镇处置地质灾害的超级设领导机构,由镇长林广江任组长、总指挥,企管站站长张永富担任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武装部、矿管所、水利站、村镇建设计划站、民政办、卫生院、派出所、供电所等有关职能部门的负责人任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镇矿管所,由矿管所所长张宁任办公室主任,处置日常工作。
领导小组的要紧职责:
成立健全处置地质灾害工作制度和部门联动机制;负责全镇范围内发生的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具体为负责指挥、和谐和组织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配合省、市、区做好地质灾害的处置工作,依照地质灾害应急处置的需要,应当紧急集结抢险的应急人员、挪用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的设施、设备;必要时,能够依照需要在抢险救灾区域范围内采取交通管制等方法。
(二)处置地质灾害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和谐下做好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配合省、市、区做好地质灾害应急处置的有关工作。
(各成员单位具体职责详见附表1)
一、武装部:
组织预备役民兵成立应急抢险小分队,承担应急抢险救助工作,及时与区应急抢险分队联系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抢险、救助工作。
(小分队人民名单详见附表2)
二、矿管所:
承担处置地质灾害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成立健全地质灾害预警体系、值班制度和灾情速报制度;发布地质灾害预警信息,按有关规定向区人民政府和区矿管办报告灾情信息;联系地质灾害抢险排危专业队伍;会同区有关部门做好抢险、救助的部署、监督和技术指导工作;组织地质灾害预查,依照有关规定向区人民政府和区矿管办报告地质灾害预查和处置结果。
3、水利工作站:
组织开展对水库周边、水利设施沿线地质灾害的抢险、救助工作;及时向乡镇处置地质灾害工作领导小组、矿管所和有关部门通报降雨信息、汛情动态。
4、村镇建设计划站:
组织有关部门对发生或可能发生地质灾害进行危房检查,指导群众平安转移;组织有关部门对灾区的供水等设施的防护和巡查;配合区行业主管部门抢修因灾受损的市政公用设施,尽快恢复供水等直接阻碍人民群众生活的工程设施。
五、民政办:
及时把握灾民安置动态,组织调运救灾物资,协助灾区各级有关部门及时设置避险场所和救济物资供给点,妥帖安置和救济灾民,安排好灾民生活;及时向镇处置地质灾害工作领导小组报告灾民救助和安置情形。
六、卫生院:
组织医疗和卫生防疫队伍,集结必要的卫生医疗器械、药品,及时赶赴灾区投入抢救治病和防疫工作;及时向镇处置地质灾害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医疗救助和防疫情形。
7、公安派出所:
做好社会治安和稳固灾区社会秩序工作,避免因地质灾害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发生。
八、供电所:
组织进行灾区电力抢修,恢复电力供给,全力保障灾区医院、重点工程、市政设施等重要用户的电力供给;及时向区处置地质灾害工作领导小组报告电力供给和抢险情形。
九、其他有关部门要依照职责分工,参与抢险、救助工作。
三、监测和预报
(一)要加速地质灾害预警体系建设,开展辖区的地质灾害预查与区划和地质灾害防治计划,建设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和专业监测网络,及时传递地质灾害险情和气象资料、汛情信息。
(二)矿管所在汛期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假设逢台风、暴雨等可能发生地质灾害期间,依照镇政府防台防汛指挥部和区矿管办部署,实行办公室24小时双人值班,成立健全灾情速报制度,保障紧急情形信息报送渠道畅通。
接到地质灾害险情报告后,要当即摸清情形,并向镇人民政府和区矿管办报告。
(三)增强地质灾害险情巡查,要充分发挥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与专业监测网络的作用,进行按期和不按期的检查,增强对地质灾害重点地域的监测和防范,发觉险情时,及时向镇人民政府和区矿管办报告,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方法,并在危险区域设置警示牌。
(四)矿管所要增强与气象、水利部门的联系,把握气象信息,将台风及降雨信息和防灾要求及时向辖区内村和重腹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通报。
各单位和本地群众要对照“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做好防灾的各项预备工作。
(五)发觉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当即向镇人民政府或矿管所报告。
接到地质灾害险情报告后,镇人民政府、矿管所、村组织应当依如实际情形,及时动员受到地质灾害要挟的居民和其他人员转移到平安地带,情形紧急时,能够强行组织避险疏散。
(六)地质灾害预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部门会同气象主管机构发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向社会发布地质灾害预报。
禁止隐瞒、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谎报地质灾害灾情。
四、应急处置工作
(一)特大型地质灾害的处置
特大型地质灾害发生后,镇政府当即采取应急处置方法,判定地质灾害级别及诱发因素、灾害体规模等,并当即将灾情向区人民政府和区矿管办报告,同时直接上报省人民政府和省国土资源厅,在应急处置进程中,应及时报告处置工作进展情形,直至应急处置工作终止。
特大地质灾害发生后,镇处置地质灾害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迅速启动《镇处置地质灾害应急工作预案》,依照顾急工作预案,指挥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镇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在省、市、区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和谐下,依照职责分工,别离负责现场抢险救灾、应急队伍保障、交通运输保障、医疗保障、物质保障、通信保障、电力保障、治安保障、善后处置、信息报送等各项工作。
(二)大型地质灾害的处置
大型地质灾害发生后,镇政府当即采取应急处置方法,并当即将灾情向区人民政府和矿管办报告,同时直接上报市人民政府和市国土资源厅,在应急处置进程中,应及时报告处置工作进展情形,直至应急处置工作终止。
(三)中型地质灾害的处置
中型地质灾害发生后,镇政府当即采取应急处置方法,并当即将灾情向区人民政府和区矿管办报告,在应急处置进程中,应及时报告处置工作进展情形,直至应急处置工作终止。
(四)小型地质灾害的处置
小型地质灾害发生后,镇政府当即向区政府汇报,在1小时内将灾情向市人民政府和市国土资源局报告,并及时报告处置工作进展情形,直至处置工作终止。
在区政府领导下,镇政府配合区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并依照有关规定将调查处置结果上报上级政府。
五、善后处置工作
(一)地质灾害发生后,镇有关部门和所在村委会要做好灾区群众的政治思想工作,安宁群众情绪,组织灾区群众开展生产自救,尽快恢复活产,及时部署地质灾害治理工作,组织地质灾害危险区内的群众避让搬迁,和谐处置善后工作。
民政等相关部门要依照职责做好救灾物资调配和灾民安置工作。
宣传部门要增强和谐和指导,组织新闻单位及时、准确、客观地报导抢险救灾的工作情形。
(二)矿管所及时与区矿管办联系,要依照有关规定,及时配合区矿管办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地质灾害调查,并将地质灾害调查处置结果逐级上报省、市人民政府和省、市国土资源部门。
(三)因救灾需要,临时挪用单位和个人的物资、设施、设备或占用其衡宇、土地的,应及时归还;无法归还或造成损失的,应当给予相应的补偿。
(四)对在地质灾害避免工作中有突出奉献的单位和个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五)对不及时按本预案报告地质灾害灾情信息,不服从指挥调度,不认真负责造成严峻后果和重大阻碍的,依法追究单位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附那么
(一)地震和洪水引发的地质灾害依照相关的规定处置。
(二)镇所辖各成员单位要紧领导是此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依照本镇应急工作预案,适时组织演练或训练,使工作人员熟悉预案程序,把握处置地质灾害紧急情形的方式,并依照演练情形和实际需要进一步完善预案。
附表1:
东肖镇处置地质灾害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防灾责任表
附表2:
东肖镇应急抢险小分队人员名单
东肖镇人民政府
二○一七年二月十三日
附表1:
东肖镇处置地质灾害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防灾责任表
序号
单位
职务
姓名
联系电话
职责
1
镇政府
镇长
徐接培
负责辖区地灾防治工作(总指挥)
2
镇政府
企管站站长
吴建峰
处置地质灾害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常务副总指挥)
3
武装部
部长
张永富
应急分队抢险救灾等工作
4
矿管所
所长
张宁
处置地质灾害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5
水利工作站
站长
陈景彬
水利设施抢险救灾等工作
6
村镇建设规划站
站长
陈志良
公共、民房设施检查防护等工作
7
民政办
主任
郭贞山
救灾物资筹备、灾民救助和安置等工作
8
卫生院
院长
周俊升
抢救伤员、防疫等工作
9
公安派出所
所长
韩希
灾区社会治安稳定等工作
10
供电所
所长
邓奇峰
电力抢修等工作
附表2:
东肖镇应急抢险小分队人员名单
序号
部门
职务
应急小分队职务
姓名
联系电话
1
武装部
部长
分队长
张永富
2
武装部
副部长
副分队长
温宇弘
3
肖坑村
队员
陈坚
4
溪连村
张可可
5
菜园村
陈斌煌
6
联邦村
陈川伟
7
龙泉村
陈聪
8
曲潭村
陈杰
9
黄邦村
陈嘉琦
10
隔顶村
段超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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