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机械设备行车与辅助设施维保技术协议签订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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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机械设备行车与辅助设施维保技术协议签订版
起重机械设备与辅助设施
维
保
技
术
协
议
甲方:
XXX公司
乙方:
XXX公司
XXX年六月
1、总则
1.1本技术协议适用于乙方(简称乙方)对XXX公司(简称甲方)所有起重机械设备(双梁桥式起重机械设备、龙门式抓斗起重机械设备、单梁桥式起重机械设备、电动葫芦及配套抓斗)的检修、维护保养和所有起重机械设备轨道的检修、维护、道夹板及螺栓的紧固和更换而达成的技术协议。
1.2本技术协议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要求,乙方应提供符合本技术协议和有关工业标准要求的优质服务。
1.3本技术协议中所使用的标准如与乙方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应按较高标准执行。
1.4在签订合同之后,甲方有权提出因规范标准和规程发生变化而产生的一些补充要求,具体项目由甲乙双方共同商定。
1.5本技术协议与合同文件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双方共同签署的会议纪要、补充文件等也与合同文件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1.6如本协议与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冲突,按较高标准执行。
1.7甲方对本技术协议拥有最终解释权。
2、定义
2.1检修:
是指对设备、设施、管道、器具等出现的缺陷或隐患所采取的检查、修复、调整、设备的零部件更换(不含整体拆除及安装)等工作,以恢复其原有正常功能。
2.2维护保养:
是指定期对设备、设施、管道、器具等所采取的检查、润滑、保养、清理、调整、紧固、更换易损件和实效件、校验等系统性工作,达到维持或恢复设备正常性能、消除故障隐患的目的。
2.3点检:
是指由专业人员通过五感(视、听、嗅、味、触)或者借助工具、仪器,按照一定的标准、周期对设备规定部位进行的检查工作,以便及时发现设备存在的隐患和缺陷。
2.4润滑:
是指根据润滑标准及要求,定期给设备指定部位填加、补充、更换润滑剂的工作,保证设备润滑效果,达到降低摩擦、减少磨损的目的。
3、标段界面划分、工作范围及内容
3.1工作范围(但不限于此内容)
3.1.1甲方区域范围内所有起重机械设备(不含新增设备)及附属设备设施(含机械、电气、热控、自动化控制及仪表、电子称)的检修、消缺、维护、保养工作,包括大车轨道及其紧固附件等配套设施的检修维护工作,大车轨道紧固附件紧固及大车轨道调整、更换。
3.1.2所有起重机械设备(行车、电动葫芦)的大车行走轮组或小车行走轮组的更换。
3.1.3所有起重机械设备(行车、电动葫芦)更换拖拉电缆;更换控制屏、电阻箱及附属电缆。
3.1.4起重机械设备所有备品配件及车轮提供及报废更换工作。
3.1.5起重机械设备的机械部分、电气部分、控制部分、监控部分、保安装置的维护、维修、保养(不含滑线以下〈闸刀及配电柜〉故障)。
3.1.6起重机械设备大车和小车运行轨道的定期检查、校正、调平、维修和调整。
3.1.7起重机械设备所有使用的滑触线的维护、维修及更换。
3.1.8起重机械设备非正常损坏的维修。
3.1.9起重机械设备的日常巡视检查与定期维护保养。
3.1.10节假日预防性、计划性检修。
3.1.11起重机械设备拨风缺陷及安全隐患的检查汇报及处理(包括五一、十一、春节等安全大检查)。
3.1.12起重机械设备电子秤与起重量限制器的日常维护保养、检查。
3.1.13起重机械附属设备设施的修复及更换,如轨道夹板(含轨道压板、滑线)、电动机、减速机、钢丝绳、电缆、等)。
3.1.14驾驶室的玻璃安装、更换。
3.1.15配合起重机械设备的定期检验及隐患整改。
3.1.16抓斗及时修复备用及故障处理维修保养。
3.1.17负责起重机械设备大、中、小修工作及编制大、中、小修项目、措施、方案。
3.1.18四台龙门式抓斗起重机械设备抓斗维修、维护保养、以及备品备件提供和更换。
3.1.19四台龙门式抓斗起重机械设备电源线(卷筒扁电缆)维护及更换。
3.1.20起重机械设备各减速机润滑油的补充和定期更换。
3.1.21起重机械设备械(行车)轨道的校验,并按《行车轨道校验标准》和《行车验收标准规范》规定执行。
3.1.22对起重机械设备及附属设施设备检修过程中和完成后的试验、检验工作。
3.1.23起重机械设备检修维护时所需的起重工作,包括指挥、司索、操作等。
3.1.24承包范围内所有维护工作,如点检、备件修复及更换、润滑、清扫、紧固、调整等。
3.1.25承包范围内检修维护时所需的其它工作,如所需的作业工具、配合备件的搬运、废旧物资的退库工作等。
3.1.26制定本标段内设备检修维护规程和检修润滑维护标准。
3.1.27完成本技术协议要求所需的其它工作。
3.1.28检修维护范围内所需备品备件的申报,每月向所属主管部门提报备品备件计划。
3.1.29设备外委维修时的配合工作,包括拆装、修复后验收等。
3.1.30设备封存后的定期润滑、包装等工作。
3.1.31乙方应每半年免费为甲方的维修维护人员和起重机械操作人员进行至少一次培训,并作好记录。
3.1.32建好所属范围内起重机械设备的备品备件台账,检维修台账、润滑保养台账、隐患排查及处理台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标准要求的台账,标准起重机械的使用合法合规。
3.2起重设备维护保养不含以下内容
3.2.1起重机械设备的重大技术改造、大修、除锈、防腐、刷漆材料及人工费用。
3.2.2不含双梁起重机械设备主梁、端梁的变形校正、修复与加固。
3.2.3起重机械设备拆卸、移装。
3.2.4起重机械设备电子秤与起重量限制器的定期校验。
3.2.5起重机械设备械定期检验的联系、协调及检验费用。
3.2.6起重机械设备非正常损坏造成的更换备件材料费用,但负责零配件材料的提供。
3.2.7龙门式抓斗起重机械设备整套抓斗更换的材料费用。
3.2.8所有起重机械设备供电滑触线的材料费用。
3.2.9起重机械设备及电动葫芦运行轨道、滑触线的大修材料费用。
3.2.10起重机械设备各减速机润滑油的定期更换材料费用。
3.3界面划分
3.3.1起重机械设备以现场铁壳电源开关为界,铁壳开关以下(不包含铁壳开关)至起重机械设备的所有部分(机械设备、电气、自动化控制及仪表、热控、轨道)归本标段范围。
3.3.2没有铁壳开关的,以现场设备总电源开关为界,现场设备总电源开关(不包含总电源开关)以后的归本标段范围。
3.3.3以上界面划分为暂行界面,甲方有权依实际情况进行微调;若发生微调,则本标段工作范围随之调整,但不发生本标段费用的调整;若发生界面争议,最终裁定以甲方裁定为准。
4、起重机械设备种类及数量
4.1甲方现有起重机械种类:
通用桥式起重机、冶金桥式起重机、电动单梁起重机、通用门式起重机、电动葫芦、免检电动单梁葫芦。
4.2起重机械设备数量:
共计XX台(包括免检电动单梁葫芦、电动葫芦)。
4.3起重机械设备范围见附表一《起重设备明细》。
4.4维护保养实施地点:
XXX公司起重机械设备使用现场。
5、执行及验收依据标准
在双方签订的合同范围内,严格按各项检修工艺规程进行维修,确保所辖设备的检修质量并及时消除缺陷,设备投入率达到100%,确保起重机械设备检修后完全符合以下标准:
5.1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5.2起重机械设备械安全监察规定
5.3GB6067-2010起重机械设备械安全规程
5.4GB/T5905-1986起重机械设备械试验规程和程序
5.5GB50278-98起重设备验收规范
5.6GB5972-86起重机械设备械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实用规范
5.7GB12602-1997起重机械设备械超载保护装置安全技术规范
5.8GB/T14405-93通用桥式起重机械设备
5.9GB/T14406-93通用门式起重机械设备
5.10JB/T9008.1-6钢丝绳电动葫芦
5.11JBT1306-2008电动单梁起重机械设备
5.12GB15052-94起重机械设备械危险部位及标志
5.13LD48-1993《起重机械设备械吊具与索具安全规程》
5.14GB1102—74《圆股钢丝绳》标准
5.15GB/T5972-2006《起重机械设备械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实用规范》
5.16TD/ST-014《起重吊具与索具安全技术标准》
5.17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
5.18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91号)《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
5.19JGJ88-2010《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
5.20GBT-5972-2016《起重机械设备-钢丝绳-保养、维护、检验和报废》
5.21《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15年第5号)
5.222008年9月26日《XXX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5.2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40号《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
5.24GB50231-2009机械设备验收通用规范
5.25GB12602-1990起重机械设备械超载保护装置安全技术规范
5.26GB5226.2-2002机械安全机械电气设备
5.27GB/T10051.1-1988起重吊钩
5.28GB/T5972与JT5027钢丝绳报废规定
5.29GB/T783-1987起重机械设备械最大重量系列
5.29GB/T5905-1986起重机械设备试验规范和程序
5.30GB/T17908-1999起重机械设备和起重机械设备械技术性能和验收文件
5.34GB/T5973-2006钢丝绳用楔形接头
5.35GB/T5974.1-2006钢丝绳用普通套环
5.37GB/T5974.2-2006钢丝绳用重型套环
5.38GB/T5976-2006钢丝绳夹
5.39GB/T10051.1-1988起重吊钩机械性能、起重量、应力及材料
5.40GB/T10051.2-1988起重吊钩直柄吊钩技术条件
5.41GB/T10051.3-1988起重吊钩直柄吊钩使用检查
5.42GB/T10051.5-1988起重吊钩直柄吊钩
5.43GB/T20303-2006起重机械设备司机室
5.44GB/T790-1995电动桥式起重机械设备跨度和起升高度系列
5.45GB/T10183-2005桥式和门式起重机械设备制造及轨道安装公差
5.46JB/T10559-2006起重机械设备械标准
5.47JB/T 3695-2008电动葫芦桥式起重机械设备
5.48JB/T 4315-2000起重机械设备电控设备
5.49JB/T 5897-2006防爆桥式起重机械设备
5.50JB/T 6391.1-2010滑接输电装置 第1部分:
绝缘防护型滑接输电装置
5.51JB/T 6391.2-2010滑接输电装置 第2部分:
刚体滑接输电装置
5.52JB/T 6392-2008起重机械设备车轮
5.53JB/T 6748-1993起重机械设备控制台
5.54JB/T 7017-1993起重机械设备用液压缓冲器
5.55B/T 8437-1996起重机械设备械无线遥控装置
5.56JB/T 7687.1-1995直柄吊钩横梁毛坯件
5.57JB/T 7687.2-1995直柄吊钩横梁
5.58JB/T 7687.3-1995直柄吊钩螺母
5.59JB/T 7687.4-1995直柄吊钩螺母定位板
5.60JB/T 7688.1-2008冶金起重机械设备技术条件 第1部分:
通用要求
5.61JB/T 8110.1-1999起重机械设备弹簧缓冲器
5.62JB/T 8110.2-1999起重机械设备橡胶缓冲器
5.63JB/T 8398-1996双幅板压制滑轮
5.64JB/T 9005-1999起重机械设备用铸造滑轮
5.65JB/T 9005.10-1999起重机械设备用铸造滑轮技术条件
5.66JB/T 9006.1-1999起重机械设备用铸造卷筒直径和槽形
5.67JB/T 9006.2-1999起重机械设备用铸造卷筒型式和尺寸
5.68JB/T 9006.3-1999起重机械设备用铸造卷筒技术条件
5.69JB/T 9007.1-1999起重滑车型式、基本参数主尺寸
5.70JB/T 9007.2-1999起重滑车技术条件
5.71JB/T 10222-2001防爆钢丝绳电动葫芦
5.72JB/T 10381-2002柔性组合式悬挂起重机械设备
5.73JB/T 10559-2006起重机械设备械无损检测钢焊缝超声检测
5.74JB/T 10833-2008起重机械设备用聚氨酯缓冲器
5.75JB/T 8112-1999一般起重用锻造卸扣型卸扣和弓形卸扣
5.76SJ/T 31046-1994桥式起重机械设备完好要求和检查评定方法
5.77YB/T 5055-1993起重机械设备钢轨
5.78JB/T10559-2006起重机械设备械无损检测钢焊缝超声检测
5.79JB/T7566-1994起重机械设备动力制动调速电控设备
8.80JB/T8319-1996轻小型起重机械设备电控设备
5.81JB/T50103-1998通用桥式起重机械设备可靠性考核评定试验规范
以上标准若有新的标准则执行新标准,替代原有标准。
6、检修、维护保养目标
6.1起重设备故障率不超0.5%(节假日计划检修除外)。
6.2公司内部监督合格率95%以上。
6.3年检一次合格率100%以上。
6.4不发生起重设备安全事故。
6.5设备隐患缺陷整改率达到100%(以维修单、整改单为准)。
6.6不发生检修现场火灾、人身伤亡事故。
7、起重机械设备维护保养原则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节能环保、综合治理”安全方针,坚持“应修必修、修必修好”,“厉行节约、杜绝浪费”的基本原则。
以安全发展为基础,以持续保证起重设备安全运行为目的,以消除重大缺陷和隐患为重点,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程和标准,严格按照维护、维修、保养技术方案要求有计划、优质高效地完成维护、维修、保养工作。
8、检修用工器具、材料及备品备件要求
8.1甲方提供工器具及材料:
润滑油、钢丝绳、轨道、中大修所需的备品备件及材料。
8.2乙方提供工器具及材料:
除甲方提供范围外的所有材料,包括承包区域职责内所有、备品备件、辅材、消耗性材料(如密封胶、毛刷等)及工器具等。
9、乙方施工组织架构及人员要求
9.1现场施工组织架构
9.2对乙方人员要求
9.2.1乙方代表:
9.2.1.1由乙方法定代表人授权的经甲方批准的(甲方可以随时撤回批准)称职的代表应用其全部时间进行该项目的监督和管理。
该授权代表应代表乙方接受甲方的指令。
乙方授权代表应在工作开始前,书面报甲方以获得批准。
如该授权代表与本技术协议和合同中的项目经理不一致时,乙方应作出详细说明。
9.2.1.2如果甲方撤回对乙方代表的批准,乙方在收到撤换通知后,在实际可能的限度内从速将其调出,且不得在本项目任何地方再雇用此人,同时应任命另一位由甲方批准的代表。
9.2.2乙方的人员配备
9.2.2.1乙方所有人员的配备应在经乙方择优选拔基础上,经甲方备案登记后方能上岗,且乙方的人员必须固定,主要人员变动时必须征得甲方主管部门的认可。
9.2.2.2安监人员不少于1人,须是乙方组织机构的正式成员,其职责是确保按照本合同及技术协议工作和提供的服务以安全的方式进行。
9.2.2.3技术专工不少于6人,须是乙方组织机构的正式成员,技术专责人年龄应为45岁以下,从事本专业工作5年以上,具有丰富的相应专业经验,直接向乙方项目经理负责。
9.2.2.4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有相应国家认可的资质及证件;并符合甲方《特种设备管理制度汇编》的相关规定及要求。
9.2.2.5乙方人员身体健康,经体检合格后持相应的作业证方可上岗。
9.2.3甲方有权反对和要求解雇
9.2.3.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从项目中撤换其提供的、在甲方看来行为不轨或履行其职责时不能胜任、玩忽职守的人员,这种人员一旦撤换,无甲方的批准不得重新在本项目中工作。
任何被如此撤掉的人员应从速被替换。
9.2.3.2甲方有权否决乙方从项目中撤换其提供的、在甲方看来是业务熟练、经验丰富的技术、管理人员和技工。
乙方在撤换这些人员时应得到甲方的批准,否则这种撤换不可生效,并受甲方的考核。
9.2.4乙方聘用的劳务人员及临时工人
乙方应为其聘用的劳务人员、临时工人办理进驻项目工作现场工作的必要许可,并按国家及有关部门规定,签订劳务、临时用工合同,其一切管理事务及费用由乙方负责。
9.2.5乙方保险
在不减少乙方在本合同项目责任的前提下,乙方应自费为其参与本项目的人员以及所用设备、车辆购买国家有关规定应购买的保险。
如果乙方未能履行本条规定的义务或因乙方原因造成乙方或甲方或其它乙方或相关人员的损失,则由乙方赔偿此损失。
9.2.6起重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及维修人员必须合法合规,持证上岗。
9.2.7乙方人员应严格遵守并执行甲方各项相关管理制度。
9.2.8乙方维保的人员、数量、资质等应满足甲方安全生产的要求,满足起重机械设备维保业务的需求。
所有参加维保服务人员应是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条例规定,并通过相关监管部门培训取得有效证件;同时合理配置起重机械设备维护、维修、保养人员。
10、内部管理模式
乙方将在甲方现场设立起重机械设备维护、维修、保养项目部,具体负责甲方起重机械设备的维护、维修、保养工作的一切事务,乙方将选派具有起重机械设备维护、维修专业资质及对外施工经验丰富的人员担任项目部经理,项目经理负责包括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文明生产等全面事务,项目部经理是起重机械设备维护、维修、保养安全第一责任人。
项目经理部下设现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
甲方将选派有在外修理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组成技术管理网络,并在甲方的领导下,建立和完善的安全文明生产管理网络体系,在修理过程中严格按照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和甲方要求认真进行组织、落实、实施。
11、人员组织及安排计划
根据乙方对外承包维护、维修、保养的经验和甲方起重机械设备维护、维修、保养工作量,乙方在甲方设立起重机械设备维护、维修、保养人员组织如下:
(1)长期驻厂维护、维修、保养人员:
包括项目经理1人、电气部分技术工至少1人、机械部分维修工至少3人、控制部分技术工至少1人、焊接技术工1人。
同时乙方还应有足够储备的维护、维修技术人员,对突发性工作或事故维护抢修时可随时调配,以保证各项工作按期、保质、保量等要求顺利完成。
(2)日常维护、保养和巡检人员:
每班均安排有机械、电气维修技术人员对起重机械设备进行巡视检查,并有记录可查,发现设备隐患和缺陷应即时处理。
同时当值人员在接到设备隐患缺陷通知后必须保证15分钟内赶赴现场进行抢维修工作以保证安全生产要求。
(3)甲、乙双方合同签定后,乙方即派参加维护、维修、保养工作人员进住现场,对所承担维保范围内的设备及文明生产现场进行全面熟悉了解,掌握设备特性及设备存在的隐患和缺陷进行统计,同时制定隐患和缺陷整改方案、措施、计划、实施。
为起重机械设备的维护、维修、保养工作打下基础。
(4)乙方现场维护人员和管理人员应参加甲方组织的起重机械设备(行车)的专项检查。
(5)乙方现场管理人员和维护人员应配合甲方搞好每年一次的起重机械设备应急预案演练。
(6)起重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及维修单位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取得相应资质等。
12、质量标准
12.1检修标准
12.1.1设备、设施的检修工作应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规范和规程。
12.1.2全年实现“五无”,即:
无人身伤亡事故、无设备损坏事故、无火灾事故、无误操作事故、无环境污染事故。
12.1.3设备完好率达100%。
12.1.4设备消缺后做到每次启动成功。
12.1.5设备检修后,性能应达到铭牌要求的技术参数。
12.1.6检修过的设备在检修周期内连续、稳定运行。
12.1.7安全措施、反事故措施完成率100%。
12.1.8周期性换油做到“五定”,并建立台帐。
12.1.9做好日常点检维护保养,每月至少对设备进行一次专业点检,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建立检修及专业点检台账,记录真实、准确、全面。
12.1.10做好设备日常故障记录。
12.1.11对设备定期维护保养保证其完好,轻小型起重设备维护保养周期为30天,桥式起重设备维护保养周期为15天。
12.2其它标准
12.2.1本检修承包合同实施期间,乙方负责检修的设备最低达到国家颁发的《安全文明生产达标考核实施细则》及其补充规定中要求的设备达标标准,设备渗漏点数量达到“无渗漏标准”水平。
12.2.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技术条例、法规和上级颁发的有关技术规范、技术标准。
12.2.3参与制定甲方的技术改进、技术革新计划、合理化建议、科技成果,新技术的推广应用,促进技术进步。
12.2.4每天安排专人深入现场,了解设备运行、检修情况,了解设备的工况,针对设备缺陷制定防范措施,并实施。
12.2.5负责检修计划的编制,并每月提报至设备所属单位。
认真分析设备缺陷,确保检修质量,同甲方工作人员一同分析,找出造成的原因和解决方法。
12.2.6做好培训工作,每月对检修人员进行本专业技术培训,并将培训记录、资料存档。
12.2.7严格执行安全工作规程,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严格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
12.2.8掌握所有系统、设备工艺流程及基本原理。
12.2.9严格执行检修工艺,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
12.2.10配合甲方完成安健环体系、标准化体系、质量管理体系等各类体系的建设及执行工作,及达到甲方管理制度要求所需的其它工作。
13、管理计划及安全质量控制措施
13.1维护、维修、保养管理
13.1.1设备管理实行定期维护、维修、保养和日常维护、维修、保养以消除隐患缺陷的方式进行。
配置足够的维护、维修、保养人员,满足甲方起重机械设备的维护、维修、保养要求,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现场监督和协调。
13.1.2按照甲方设备管理部门下达的日常维护维修保养任务书、检修计划、隐患整改通知或工作指令的要求,有序进行维护、维修、保养工作。
13.2现场安全管理
13.2.1坚决贯彻执行国家、地方、行业的一系列方针、政策、法规、条例和规定,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和手段来强化维护安全管理,提高安全维护保养水平,确定严格的安全维护秩序以保证现场人员和设备在维护、维修、保养工作中的健康与安全。
13.2.2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节能环保、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XXX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生产安全工作规程》、《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等相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标准以及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设备管理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
13.2.3由于乙方维保工作人员违反相关安全工作的规程、条例、制度之规定,造成人员伤亡和设备设施损坏事故,由乙方独立承担全部责任。
13.2.4乙方现场负责人(项目部经理)是安全第一责任人,现场配备有兼职安全员、监督员,同时必须满足甲方现场施工作业规范要求。
13.2.5乙方在进入施工作业前必须按甲方相关规定和要求办理好相关作业票。
13.2.6乙方保证掌握相关维护、维修、保养工作流程,熟悉并掌握甲方有关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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