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质教育德育评分细则.docx
- 文档编号:630854
- 上传时间:2022-10-11
- 格式:DOCX
- 页数:8
- 大小:22.28KB
素质教育德育评分细则.docx
《素质教育德育评分细则.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素质教育德育评分细则.docx(8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素质教育德育评分细则
素质教育德育评分细则
素质教育德育评分条例
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加强学生的思想品德和日常行为规范的养成教育,引导全校学生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使之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四有”新人,我们依据国家教育部新修订的《中小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各项要求,并结合我校的实际,制订本《条例》。
本《条例》于2004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
第一部分扣分条例
一、自尊自爱,注重仪表
1、升国旗、奏国歌时,站姿不正、不脱帽、嬉笑打闹、仪式结束前走动,每次扣1分。
2、升旗仪式、重大集会不按要求着装,集会或集体活动迟到,无故不参加集体活动,活动或集会时做与活动无关的事,每次扣1—5分;进出校门不出示校牌、抽查时未佩带校牌者,每次扣1分,态度恶劣者扣5分;上课时间出入校门不请假者,每次扣5分;将校外闲杂人员带入校内者,每次扣10分。
3、违犯校纪校规佩带饰物,如耳环、项链、戒指、手脚链等;烫发、染发,纹身,化妆如染指甲、描(纹)眉、涂口红等;男生留长发(头发盖到耳朵或遮到眼睛或伸入衣领)、剃光头、留怪异发型、穿背心、便衣短裤、拖鞋,女生穿过紧、过露、过透、过短以及背心、吊带衣服、穿高跟鞋、无后跟带鞋、留怪异发型,每次扣1—5分。
4、卫生习惯差,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乱倒污水,每次扣1—2分。
5、举止不文明,骂人、说脏话,每次扣1—5分。
6、校内看游戏书刊,听、唱不健康歌曲,每次扣1分。
二、诚实守信,礼貌待人
7、不接受老师的批评教育,不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强词夺理,无理取闹的每次扣5分,情节严重者扣20分;进老师办公室不喊“报告”,每次扣1分。
8、私拆、偷看他人信件或日记每次扣1分;不尊重他人人格,如取侮辱性绰号,讽刺、挖苦、嘲笑他人者,不尊重他人民族习俗的每次扣1分。
9、不能正确处理同学关系,不服从学生干部的管理,逞强斗狠者,每次扣1—5分。
10、男生随意进入女生寝室,女生随意进入男生寝室,不听劝告者,扣5—10分。
11、借他人钱物不及时归还者,上报有关情况弄虚作假者,每次扣1—5分;恶意打扰他人学习、工作和休息者,每次扣5—10分。
三、遵规守纪,勤奋学习
12、时间观念不强,迟到、早退一次扣1分,旷课一节扣2分。
13、上课不用心听讲,影响课堂秩序或自习课干扰他人学习者,每次扣1—5分;违犯规定在教室、宿舍下棋、打牌、打球者,每次扣2—10分。
14、无故缺交作业或抄袭他人作业者,每次扣1分。
15、对待分配的劳动任务敷衍塞责,或拒不完成劳动任务,每次扣1—5分。
16、在教室和校园内追逐打闹喧哗,影响学校良好秩序者,每次扣1—5分;做两操时,态度不认真者,每次扣1分;无故旷操者,每次扣2分;将三大球(排球、足球、篮球)带入教学区域者,每次扣1分;在教学区域开展体育活动者,每次扣2分;违犯规定在篮球场、排球场踢足球者,每次扣2分;中午12:
30、下午6:
30以后在校内打球者,除没收球类外,每次扣2分。
17、破坏校舍和公物,在黑板、墙壁、课桌、布告栏等处乱涂改刻画者,每次扣2—10;未经批准,在校园内随意张贴或书写者,每次扣2—10分;蓄意损坏公物者,除按有关规定赔偿外,另扣20分。
18、住校生违犯纪律者,按《二中学生宿舍管理规定》论处,并在德育积分中扣除相应分数。
四、勤劳俭朴,孝敬父母
19、不尊重长辈,不接受父母的教导,情节严重者,每次扣1—5分。
20、生活上相互攀比,提出超越家庭经济条件的要求或铺张浪费者,扣1—5分。
21、严禁在教学区域使用手机、呼机等通讯工具,违规者,每次扣2—5分。
五、严于律己,遵守公德
22、在校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被有关部门反映到学校,并经查证落实者,每次扣5—20分:
乘公交车辆不买票或使用假币;不遵守交通法规,闯红灯、违章骑车、过马路不走人行横道、跨越隔离栏;在校外公共场所不守秩序,破坏公共设施,受到处罚使学校名誉受到损害。
23、经常进入营业性网吧和游戏机室等未成年人不宜涉足的场所者,每次扣10分。
24、公共场所观看演出和比赛,大声喧哗起哄滋事者,每次扣1—5分。
六、有下列严重违纪行为者,视情节轻重直接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25、同学之间打架,纠集校外闲杂人员聚众滋事。
26、看色情、凶杀、迷信、不健康书刊、录像、影碟等。
27、参加赌博、迷信活动及其他非法组织活动者。
28、利用网络浏览、制作、传播不良信息者。
29、在校园内吸烟、喝酒者。
30、偷盗他人财物且者。
31、男女同学交往过密,影响学习,造成不良影响者。
32、考试舞弊者。
33、未经监护人同意,在外住宿或留宿他人者。
34、其他严重违犯校纪校规,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造成恶劣影响者。
35、其他无视国家法律法规,其错误行为还未构成违法犯罪者,学校将在司法机关的介入下对其进行教育,情节严重者,学校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部分奖分条例
1、拾金不昧,捡到失物主动上缴者,奖2分。
2、尊老爱幼,帮助残疾人者,奖2分。
3、见义勇为,对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进行劝阻者,发现违法犯罪行为及时报告者,除酌情奖励德育积分外,还发放一定的奖金。
4、富有同情心,主动为贫困同学献爱心者,奖2分。
5、主动帮助他人排忧解难,受到公认者,奖2分。
6、能伸张正义,协助教职工工作者,奖2分。
7、有良好的公德意识,得到公认者,奖5分。
8、在校刊校报上发表文章,每篇奖2分。
9、积极参加集体活动,为班级争得荣誉,奖2—10分。
10、学习态度端正,成绩稳定或进步突出者,奖2—10分。
11、主动为班集体服务者,奖2分。
12、奖分成绩作为学年度操行评定及各级各类考核评比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三部分实施办法
1、各班成立德育测评小组,由班主任与班委会、团支部成员组成;各班填写测评表,定期将每位同学的得分情况予以公布。
2、学校政教处、团委、学生会联合成立测评评审小组,其职责:
定期检查各班测评表;组织“一日常规”检查小组加强对全校同学行为规范的定期抽查;审定每位同学的德育成绩。
第四部分奖惩办法
1、一学期内德育学分扣分达到一定标准者,分别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留校察看、转为试读、劝其转学或退学、开除学籍的纪律处分。
2、在行为规范方面表现突出者,由学校授予“文明学生”、“优秀共青团员”、“校园之星”等光荣称号;优先参评校级、市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附:
素质教育德育评分细则
一、指导思想
为督促全体学生认真贯彻执行《中小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惩治校园内歪风邪气,倡导模范遵守校纪校规的良好风尚,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特制定本细则。
二、对违纪学生的惩处
(一)、惩处形式
1、班主任在一定范围内提出警告。
2、班主任向全班同学提出警告和批评。
3、学校给予警告处分。
4、学校给予记过或记大过处分。
5、学校给予留校察看或转为试读处分。
6、学校给予劝其转学或退学处分,并报告上级行政主管部门。
7、学校报请市教育局批准,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8、对损坏公物者除根据情况给予上述处分之外,并酌情赔偿。
(二)、纪律处分标准
凡一学期内德育扣分满20分者,给予警告处分。
凡一学期内德育扣分满30分者,给予记过处分。
凡一学期内德育扣分满40分者,给予记大过处分。
凡一学期内德育扣分满50分及以上者,视具体情况给予留校察看、转为试读、劝其转学或退学、开除学籍处分。
凡受到学校纪律处分的学生一律不得参加本学年度的各级各类评先活动,其操行评定最高等次为合格。
(三)、审批程序
给予违纪学生处分的审批程序是:
警告和严重警告由政教处审批;记过和记大过由政教处审查,报主管校长审批;留校察看及转为试读,由政教处和主管校长共同审查,报校长办公会审批;开除学籍由主管校长审查,行政办公会研究,报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受留校察看处分的学生,在留校察看期间,如不思悔改,累犯错误,将转为试读,或劝其转学、退学。
对受处分的学生要热情帮助,不得歧视。
学生受处分后经过一段时间考验,确有悔改表现,经本人申请,班委会、团支部讨论,科任老师、班主任审查,校领导批准,可以取消其处分。
毕业时仍未撤消其处分者,应将处分材料存入档案,以利于今后教育。
(四)、受处分的学生,若确有悔改且进步明显,半年后,可将申请处分的材料上报至政教处,经认真审核后,宣布取消处分。
未取消的处分决定均记入个人档案。
学生公寓管理规定
根据学校“一校两址”的管理模式,结合新老校区的实际情况,新校区实行全寄宿制管理,除少数学生经学校批准可以走读外,其他学生一律住校;老校区符合住宿条件的学生原则上一律住校。
学生寝室管理是班级管理的重要内容,政教处将各班“文明寝室”创建情况与“文明班级”考核和优秀班主任评选挂钩。
一、人员出入管理规定
1、校外人员及本校非住宿学生不能进入学生公寓,更不能在寝室内逗留、午休、留宿。
2、家长应在规定的开放时间内进入学生公寓,不要长时间逗留;其他时间不准随便进入学生公寓。
3、严禁男生进入女生寝室、女生进入男生寝室。
寝室间不得随意串门。
4、上课期间,学生不能回寝室,若因病因事确需回寝,必须持校医或班主任签字的有关证明。
二、作息时间管理规定
1、严格执行学校的作息制度,早上按时起床,中午按时午休,晚上按时就寝,统一熄灯。
2、午间休息应保持安静,不能进行任何形式的娱乐活动;晚上熄灯后不要讲话,不准喧哗、疯闹,不准开夜车(用手电、应急灯、蜡烛)。
3、除节假日外,所有住宿生周日至周五必须住校,不能以任何借口在校外留宿不归;除县市住宿生外,其他住宿生周六一律不准留宿,否则以违纪论处。
寝室长必须每天中午及晚上向管理老师如实签到。
4、所有住宿生星期天晚必须回校参加晚自习。
三、清洁卫生管理规定
1、实行住宿生清洁值日制度,由寝室长负责安排;各寝室将值日生安排表统一张贴在寝室门后。
2、值日生负责早、中、晚地面清洁,将垃圾袋装后集中放入指定地方。
3、住宿生必须自觉整理好床铺、衣物,床面保持整洁,床下不乱塞杂物,个人物品按统一要求摆放整齐。
4、每周进行一次彻底的清洁大扫除和内务整理。
四、住宿纪律管理规定
1、全体住宿生必须尊重管理老师、寝室长和值日生,服从他们的管理。
2、同学间应团结友爱,互相关心,互相帮助。
3、必须按指定寝室和床位入住,不准私自更换寝室和床位。
4、不准私自将桌凳、各类电器带到寝室,一经发现予以没收。
5、爱护公物(门窗、墙壁、床、电扇等),损坏公物照价赔偿;未经同学允许不能随意使用他人的物品。
6、讲究公德修养。
不准在公寓内进行体育活动及打牌、下棋等娱乐活动;不准乱扔乱倒,不得往楼下泼污水扔杂物;自带钥匙,严禁踢门或翻越门窗;自带乐器到寝室的同学,不准在午休时间和晚上回寝后在公寓内演奏。
7、严禁抽烟,不准私改、乱拉电线,不准使用插座、照明灯,不准将打火机、火柴等火源引入寝室,不得点蚊香、蜡烛和使用燃器具等。
8、提高警惕,严防火灾和盗窃,贵重物品自己保管。
对违反上述规定者给予教育,累计三次违纪、屡教不改者取消住宿资格,并给予纪律处分。
全体住宿生必须自觉遵守公寓的各项管理制度,积极开展创建“文明寝室”活动。
学校将寝室卫生和住宿纪律情况纳入“文明班级”评比内容。
学生寝室卫生检查标准
一、清洁卫生要求
1、室内外墙壁清洁,无灰尘、蜘蛛网、陈旧标语、乱涂乱画、污迹。
2、门窗干净,灯管、玻璃明亮。
3、地面、门前走道无垃圾、纸屑、果皮。
4、床铺干净,被褥清洁、折叠整齐、平整,蚊帐挂好无其它挂物。
5、寝室内无脏衣服、脏鞋袜,衣物、用具按要求放置整齐。
6、不准向窗外丢果皮、纸张,不准向窗外倒水。
所有废弃物丢到垃圾桶内,每天由值日生负责将垃圾予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素质教育 德育 评分 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