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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社会主义改革和改造的关系
论文社会主义改革和改造的关系
论文社会主义改革和改造的关系
在探讨我国社会主义改造与社会主义改革的关系时,有人用指导现在的社会主义改革的思想
观点来否定过去的社会主义改造;也有人用指导过去的社会主义改造的思想观点来否定现在
的社会主义改革。
确实,社会主义改造是为了实现从新民主主义社会向社会主义社会的过渡
,从而建立社会主
义基本制度;社会主义改革是为了完善社会主义制度。
二者存在明显的区别。
同时,社会主
义改造与社会主义改革具有深层的内在联系,二者都是为了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二者
都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朝着社会主义方向而奋斗的伟大历史进程中的大胆探索;二者
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中同样重要。
一、社会主义改造与社会主义改革的根本目的是一致的
尽管上个世纪50年代我国进行的社会主义改造是为了实现新民主主义社会向社会主义社会的
过渡,从而建立社会主义基本制度,而70年代末进行的社会主义改任务,是要在一个相当
长的时期内,逐步实现国家社会主义工业化,并逐步实现国家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
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正是经过三年的社会主义改造,中国确定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调动了各行各业的积极性,
大大地解放了生产力,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
社会主义改革同过去的社会主义改造一样,是为了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使中国摆脱贫
穷落后的状态。
社会主义社会也存在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的问题,这主要是由社会主义
社会基本矛盾运动的特点决定的。
生产力的不断发展变化必然使原来与之大体适应的生产关
系,变得逐渐不适应起来,以致严重束缚生产力的发展。
正如邓小平指出:
“如果现在再不
实行改革,我们现代化事业和社会主义事业就会被葬送。
”(《邓小平文选》第2卷,
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150页。
)在我国社会主义社会里,应
在坚持社会主义制度的前提下,从根本上改变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社会发展的具体制度、管
理方式和思想观念,把一个经济文化比较落后的中国变成一个富强、民主和文明的社会主义
现代化国家。
为了从根本上改变束缚生产力发展的经济体制以及与此相适应的政治体制和其他体制,邓小
平在深刻总结历史经验的基础上,认真研究我国经济、政治和文化等方面的实际情况和发展
要求,同时吸收和借鉴世界各国包括资本主义的先进经营方式、管理方法,领导全国人民“
摸着石头过河”,开始了中国的第二次革命。
也就是说,当代中国的改革不是枝节的、修修
补补式的,而是从根本上改变了原来的经济体制,不是仅仅限于某一方面,而是“全方位”
的,涉及经济、政治、文化各个方面,目的同“过去”一样,是为了解放生产力,发展生
产力。
社会主义改革是解放生产力与发展生产力的统一。
我们必须纠正一种错误的认识,即认为在
社会主义条件下只存在发展生产力的问题,不存在解放生产力的问题。
这种观点是片面的、
错误的。
邓小平指出:
“革命是解放生产力,改革也是解放生产力。
推翻帝国主义、封建主
义、官僚资本主义的反动统治,使中国人民的生产力获得解放,这是革命,所以革命是解放
生产力。
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确立以后,还要从根本上改变束缚生产力发展的经济体制,建立
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促进生产力的发展,这是改革,所以改革也是解放生
产力。
过去,只讲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发展生产力,没讲还要通过改革解放生产力,不完全,
应该把解放生产力和发展生产力两个讲全了。
”(《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
1983年版,第370页。
)
二、社会主义改造与社会主义改革
的根本性质是相同的
当年的社会主义改造追求单一的公有制和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从而建立了社会主义基
本制度。
而现在的社会主义改革,允许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所有制成分并存,实行社会主义
市场经济,试图充分发挥非公有制经济的积极意义,从而完善社会主义制度和建设社会主义
。
二者的表面特征是有区别的,但二者都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朝着社会主义方向而奋
斗的伟大历史进程的大胆探索,只不过是两个不同阶段的探索,也就是说,二者的根本性质
是相同的。
社会主义改造的伟大意义在于建立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
社会主义基本制度是社会主义经济
制度,而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根本特征是生产资料公有制。
建国初期,我们通过没收官僚资
本
而建立的社会主义国营经济,在城市已经取得了主导地位,但在广大农村,则没有公有制或
者说很少。
从1953年开始,我们通过对农业、手工业以及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
。
到1956年,我国在绝大部分地区基本上完成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
改造。
农村中消灭了富农阶级,农民和手工业者劳动群众个体所有的私有制,基本上转变为
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在城市,民族资产阶级被消灭,工人阶级完全摆脱资本家雇佣劳动的
地位,真正成了国家的主人。
生产关系的根本变革加上原来的国营经济的巨大发展,在我国国民经济中,全民所有制和集
体所有制居于绝对优势地位,社会主义改造消灭了剥削阶级,消灭了剥削,按劳分配初步实
现。
可见,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在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后已基本建立。
经济基础是上层建筑的基石,而上层建筑一旦建立,又反过来为经济基础服务。
社会主义改
造基本完成后,经济制度与政治制度就是这样的关系。
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
次以宪法的形式规定基本政治制度即人民民主专政,以及人民代表大会制、中国共产党领导
的多党合作制。
这样的政治制度是经济制度的体现,也是为经济制度服务的。
社会主义改革是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践中,在总结我国社会主义胜利和挫折的历史经验
并借鉴其他社会主义国家兴衰成败的历史经验基础上逐步展开的,它探索完善社会主义基本
制度。
上世纪70年代末的社会主义改革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中国人民积极参加的一种自觉的行动
。
它的
对象不是社会根本制度,而是阻碍生产力发展和社会主义优越性发挥的各种体制和观念。
其
中心问题不是政权问题,而是发展社会生产力和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
社会主义改革完
善了社会主义制度,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从改革的对象来看。
邓小平在总结历史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对改革的对象作了十分明
确的论述。
他指出:
在我国的经济体制中,在党和国家现行的一些具体制度中以及科技、
教育等具体制度中还存在不少的弊端。
这些弊端严重阻碍生产力的发展,我们改革不是
改革
社会主义根本制度,而是改革阻碍生产力发展的具体体制。
第二,从改革的目的来看。
邓小平指出,改革的目的是发展社会主义生产力,最终巩固社会
主义制度。
因此,我们必须对经济体制、政治体制和文化体制等进行改革。
第三,从改革的原则来看。
邓小平指出,改革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必须坚持两个重要的
原则:
一是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经济,二是共同富裕。
可见,改革不可能偏离社会主义方向。
三、社会主义改造与社会主义改革
的历史地位是同等重要的
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实践中,社会主义改造与社会主义改革是同等重要的。
什么是
社会主义,如何实现社会主义,中国共产党人当时不可能有更多的独立思考。
但是,具有中
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改造,表现了中国共产党人的创造性。
正是由于这种创造性,为20年之后
的社会主义改革提供了理论和实践的准备。
像中国这样一个落后的国家如何跨过“资本主义
的卡夫丁峡谷”,建立社会主义。
这是以毛泽东为首的共产党人必须思考的问题。
中国正是
通过社会主义改造,确立了社会主义制度。
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建立,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了物质准备。
脱胎于半殖民地
半封建社会的新中国,当时可以用“一穷二白”来形容,毛泽东形象地说:
“现在我们能造
什么?
能造桌子、椅子,能造茶碗茶壶、能种粮食,还能磨成面粉,还能造纸。
但是,一辆
汽车、一架飞机、一辆坦克、一辆拖拉机都不能造。
”(《毛泽东文选》第5卷,人民
出版社1977年版,第130页。
)虽然建立了人民民主政权,但当
时仅占国民生产总值10%左右的现代工业处在小农经济的汪洋大海包围中。
帝国主义对我国
实行经济封锁,军事包围。
在这种特别严峻的情况下,要巩固人民民主专政,就必须尽可能
地发展生产力,必须进行生产资料所有制的改造。
1953年开始的社会主义改造,不仅改造生
产资料的所有制,而且变革原来的生产关系,大大调动人们的积极性,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
。
这不仅满足了当时人民的物质文化需要,而且为以后的社会主义改革提供了物质前提。
社会主义改造消灭了剥削阶级,消灭了阶级剥削,初步实现了按劳分配。
随着社会主义改造
的完成,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制度在我国已经确立。
同时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和文化制
度集中体现并服务于社会主义经济制度。
在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已经建立的情况下,社会主义
政治制度和文化制度就担负起为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经济基础服务的任务。
然而,社会主义
制度建立之初那种生产关系与生产力基本适应的状况,随着社会的发展,逐渐出现了不相适
应的一面。
也就是说,社会主义制度的确立,只是为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创造了一个可能的条
件和前提,而要使这种可能性转化为现实,必须构筑适合生产力发展的社会体制。
社会主义
改革由此应运而生。
我们今天的社会主义改革,在很大程度上是对过去的失误的纠正。
社会主义改造使中国迈过
了“卡夫丁峡谷”,实现社会主义。
但在取得成绩的同时,还是有它的不足。
在总结了社会
主义改造经验教训的基础上,邓小平一直在思索:
“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
,最后将社会主义本质概括为“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
达到共同富裕”。
这是对社会主义改造反思的结果。
从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们在改革中
纠正过去的失误,特别是允许和鼓励非公有制经济成分发展,就是直接解决社会主义改造的
遗留问题。
社会主义改造与社会主义改革分别体现了以毛泽东、邓小平为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第二代
中央领导集体领导中国人民朝着社会主义方向而奋斗的伟大历史进程中的大胆探索,两个不
同阶段的探索。
社会主义改造与社会主义改革相辅相成,缺一不可,两者统一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
会主义的
伟大实践中。
我们不能因为社会主义改造中的某些不足,就发出“早知今日,何必当初”的
言论来全盘否定社会主义改造。
试想,如果没有“当初”的实践,怎么能够“早知今日”呢
?
并且,社会主义改革决不是对社会主义改造的全盘否定,它不过是在社会主义改造的基础
上,对建设社会主义的再探索。
当然,我们更不能用50年代指导社会主义改造的思想来否定
现在的社会主义改革。
家庭联产要比人民公社化运动要好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按家庭承包田地,所有制归国家.农民生产的粮食一部分上缴国家外,其余是自己的,并且允许发展副业.调动了农民生产的积极性
这样发展速度
而人民公社化则相当于那种生产组织
高度的计划形式和极左的分配制度严重侵犯了人民群众的利益,农民没有一点积极性。
以生产小队为一个劳动单位和分配单位。
破坏了科学的家庭生产组织形式。
一个农民出一天工,记8分或10分,收获时,每人按工分的多少进行分配。
连材草都要分配。
农民没有私留地,也没有生产工具。
农民干活时,在地头上“磨洋工”生产效率极低。
大锅饭越吃越光,越吃越穷。
家庭承包责任制从根本上解决了人民公社的弊端,把土地所有权与经营权分开,实行自主经营,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使农民富裕起来了,解放了农业生产力
人民公社化运动给农业发展带来消极后果:
农村人民公社化运动是在“大跃进”中发展起来的。
它的特点是“一大二公”。
即规模大(一般为两千户左右)、公有化程度高。
权力过分集中,基层生产单位没有自主权,生产中没有责任制,分配上实行平均主义,这极大地挫伤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
“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使“左倾”错误严重地泛滥开来,造成国民经济比例严重失调,是导致1959年~1961年严重困难的主要原因。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农村改革,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产对农业生产有何积极影响:
研究表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革对农业生产的影响是一次性的突发效应,到1984年全国范围内都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后,这种制度变迁的冲击已经释放完毕。
另外,农业的发展和农村市场化政策的逐步实行,使得农村非农就业机会增加,劳动力加速从种植业向非农产业转移。
1978—1984年中国农产品产值以不变价格计算增长了42.23%,其中46.89%归功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取代集体耕作制度的体制改革。
人民公社化运动
时间:
1958
原因:
构建城乡二元结构,将农民束缚在土地中,并以国家名义低价收购农民粮食,再高价卖给农民工业品,完成工业化的原始积累。
内容:
党背信弃义,农民失去了土地,加入公社,成为党国的农奴。
结果:
国家初步完成工业化,农民成为牺牲品,农业生产遭受极大破坏。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时间:
1978年
原因:
公社制度严重制约了中国农业生产。
内容:
(1)包产到户。
实行定产量、定投资、定工分,超产归自己,减产赔偿。
目前,绝大部分地区采用的是包干到户的形式。
(2)包干到户。
各承包户向国家交纳农业税,交售合同定购产品以及向集体上交公积金、公益金等公共提留。
其余产品全部归农民自己所有。
初期大量出现过包产到户,但很快被包干到户所淘汰。
结果:
农业生产迅速恢复,粮食等产量猛涨。
土地改革-推翻了地主阶级的统治,将地主的田地分配给了农民,使农民有了自己的田地,激发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也起到了农业的生产。
对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将农业的各人经济变为有组织的半集体经济,提高了农民对抗自然灾害的能力,也促进了农业的生产。
人民公社化运动-农业生产的高度集体化,有计划有步骤地实行农业生产,并且实行农业机械化生产。
但在实践中由于人们的思想尚未真正达到这个高度,在一些实行过程中出现偏离实际需求规律。
同时由于各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相脱离,造成吃大锅饭的现象,出工不出力,导致在实践的过程中严重偏离组建大农业的设想。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反思了人民公社化运动带来的危害后,从当前人们思想的基础上考虑,执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将收回国有的田地重新按家庭实力分配给农民,按照责任的分配进行农业生产。
农业合作社的早期是由农民自发组建的小型合作、互帮互助的组织,其前提仍然是土地私有制,即土地是各家各户的,合作社只是在农忙季节调配劳动力。
到后期,我国非理性发展农业合作社,所有制开始发生变化,进而产生人民公社。
人民公社是在高级农业生产社的基础上联合起来组成的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的经济组织。
成立初期,生产资料实行过单一的公社所有制,在分配上实行过工资制和供给制相结合,并取消了自留地,压缩了社员家庭副业,挫伤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
家庭联产承包制是指农户以家庭为单位向集体组织承包土地等生产资料和生产任务的农业生产责任制形式。
其基本特点是在保留集体经济必要的统一经营的同时、集体将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承包给农户,承包户根据承包合同规定的权限,独立作出经营决策,并在完成国家和集体任务的前提下分享经营成果、一般做法是将土地等按人口或劳动力比例根据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分给农户经营。
承包户和集体经济组织签定承包合同。
家庭联产承包制是指农户以家庭为单位向集体组织承包土地等生产资料和生产任务的农业生产责任制形式。
其基本特点是在保留集体经济必要的统一经营的同时、集体将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承包给农户,承包户根据承包合同规定的权限,独立作出经营决策,并在完成国家和集体任务的前提下分享经营成果、一般做法是将土地等按人口或劳动力比例根据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分给农户经营。
承包户和集体经济组织签定承包合同。
“一大二公”是中共中央在社会主义建设总路线的指导下,于1958年在大跃进运动进行到高潮时,开展的人民公社化运动两个特点的简称。
具体是指第一人民公社规模大,第二人民公社公有化程度高。
1958年,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在极短的一个月时间,被重新改组为人民公社。
全国99%的农民加入公社,充分体现了人民公社所标榜的”一大“,即追求大规模。
”二公“则指实现更进一步的公有化。
“一大二公”即是对人民公社特点的概括,实际上就是搞“一平二调”。
所谓大,就是将原来一二百户的合作社合并成四五千户乃至一二万户的人民公社,一般是一乡一社;所谓公,就是将几十甚至上百个经济条件、贫富水平不同的合作社合并,一切财产上交公社,多者不退,少者不补,在全社范围内统一核算,统一分配,实行部分的供给制(包括大办公共食堂、吃饭不要钱,被称作共产主义因素)。
这种做法直接导致了原来的各个合作社和社员之间严重的平均主义。
同时,社员的自留地、家畜、果树等,也都被收归社有。
在各种“大办”中,政府和公社还经常无偿地调用生产队的土地、物资和劳动力,甚至调用社员的房屋、家具。
这些实际上都是对农民的剥夺,这种现象造成了农民的惊恐和不安,纷纷杀猪宰羊,砍树伐木,造成生产力的极大破坏,给农业生产带来了灾难性的后果。
人民公社运动的错误在于对生产关系(人们在生产过程中形成的地位和相互关系)的调整超越了我国当时农村实际的生产力水平。
人们常用“大锅饭”来形容在工作中“干好干坏一个样,干与不干人人有份”的现象。
不过,
引申到国有企业,一是企业吃国家的“大锅饭”,即企业不论经营好坏,工资照发,企业工资总额与经营效果脱节;二是职工吃企业的“大锅饭”,即在企业内部,职工的工资分配存在严重的平均主义。
为彻底根除这一弊病,激发个人、企业、国家的活力和效率,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党中央在总结农村出现的各种形式的联产承包责任制基础上,在全国推行农业生产责任制;随后,又开始了企业扩权试点。
到1987年,全国已有80%的国企实行形式多样的承包经营责任制,企业内部也广泛开展了以厂长(经理)负责制为主要内容的改革。
打破“大锅饭”,推行经济生产责任制,实行按劳付酬,是我国城乡经济体制改革的起点,是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先声。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质是打破了人民公社体制下土地集体所有、集体经营的旧的农业耕作模式,实现了土地集体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确立了土地集体所有制基础上以户为单位的家庭承包经营的新型农业耕作模式。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特定社会经济条件下的历史选择,该种农业生产组织形式与传统的农业生产组织方式(大集体时期)相比具有较大的进步,在改变农村经济格局的同时,奠定了经济发展和后续改革的基础,调动了农业生产者的积极性,为我国农民脱贫起到了重要作用,推动了农业生产的快速发展,极大地改变了我国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被邓小平同志誉为中国农村改革与发展的“第一次飞跃”。
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实质上是在生产力发展的基础上改变所有制的问题。
农业方面,经历了“初级社---农业生产合作社—高级社”改造阶段。
手工业方面,也是经历了“手工业供销小组—手工业供销合作社----手工业生产合作社”的改造阶段。
资本主义工商业方面,采用和平赎买的方式,用低级到高级的过渡形式和四马分肥,定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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