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丘王村乡大刘庄村扶贫就业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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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丘王村乡大刘庄村扶贫就业点
封丘县王村乡大刘庄村扶贫就业点
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
BJHLHN-2018-270
招标人:
封丘县王村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第六章工程量清单
第七章响应性文件格式
重要提示:
1、请各谈判供应商务必详细阅读本谈判文件的全部条款,以减少不必要的投标失误。
2、谈判供应商如认为本谈判文件含有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含有倾向性或排斥潜在供应商的条款而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请以书面形式在竞争性谈判开始时间二天前通知封丘县王村乡人民政府,否则,将视为对本谈判文件要求无任何异议,并不得因此在谈判后向采购人提出任何异议。
第一章谈判邀请书
封丘县王村乡人民政府委托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就封丘县王村乡大刘庄村扶贫就业点建设项目以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分散采购,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并提请注意以下事项:
一、竞争性谈判的有关说明
序号
项目
具体内容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封丘县王村乡大刘庄村扶贫就业点建设项目
项目地点及内容
项目地点:
王村乡大刘庄村
项目内容:
新建厂房800平方米
(一);(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采购人
名称:
封丘县王村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
李女士
电话:
谈判保证金
免收
报名时间、地点及谈判文件获取方式
1、报名时间:
2018年9月17日—9月19日
上午:
8:
30—11:
30下午15:
00—17:
3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
封丘县王村乡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
3、报名:
300元
响应性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递交截止时间:
2018年9月28日上午9:
00时
递交地点:
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响应性文件数量
正本1份,副本3份
现场勘察
各供应商在谈判开始前可自行与采购人联系到项目施工现场所在地进行现场勘察,以获取制作响应性文件或签订合同所需的资料。
竞争性谈判开始时间及地点
开始时间:
2018年9月28日上午9:
00时
谈判地点:
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响应性文件有效期
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三十天
采购预算价
1233620.22元
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供中标金额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时间:
签订合同时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形式:
现金或转账或电汇
监督部门
封丘县公管办:
封丘县住建局:
注意
事项
1、谈判文件、中标(成交)通知书、供应商的响应性文件均是本项目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2、无论谈判结果如何,响应性文件将不予退回。
二、谈判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施工单位资质要求:
同时具备土建贰级以上及钢结构三级以上,建设周期为60天;
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本项目评定成交标准
详见谈判文件第五章“评审办法和评审细则”。
第二章谈判供应商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l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采购人—封丘县王村乡人民政府组织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2.合格的谈判供应商
2.l凡有能力按照本谈判文件规定的要求交付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供应商均为合格的谈判供应商。
2.2谈判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具备谈判文件第一章规定的条件。
2.3谈判供应商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合同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如有违反,将视为不合格谈判供应商,其响应性文件无效。
3.竞争性谈判费用:
无论竞争性谈判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谈判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竞争性谈判有关的全部费用。
4.法律适用:
本次竞争性谈判活动及由本次竞争性谈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制约和保护。
5.谈判文件的约束力
5.1谈判供应商一旦购买了本谈判文件并参加竞争性谈判,即被认为接受了本谈判文件中的所有条款和规定。
5.2本谈判文件由封丘县王村乡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二谈判文件
6.谈判文件的组成
6.l谈判文件组成包括:
第一章谈判邀请书
第二章谈判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
第四章采购项目需求及具体要求
第五章评审办法及评审细则
第六章工程量清单
第七章响应性文件格式
请仔细检查谈判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重复现象、排版错误等问题的,请立即与封丘县王村乡人民政府联系解决,否则视同对谈判文件的完整、齐全无异议。
6.2谈判供应商被视为(或有义务)充分熟悉本竞争性谈判项目所在地的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各种情况,包括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劳动力及公用设施等,本谈判文件不再对上述情况进行描述。
6.3谈判供应商必须详阅谈判文件的所有条款、文件及表格格式。
谈判供应商若未按谈判文件的要求和规范编制、提交响应性文件,将有可能导致响应性文件被拒绝接受。
7.谈判文件的澄清
若谈判供应商对谈判文件有疑点或异议,可用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传、电报,下同)在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二天前通知封丘县王村乡人民政府,封丘县王村乡人民政府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封丘县王村乡人民政府有权将答复内容(包括所提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分发给所有购买了同一谈判文件的谈判供应商。
8.谈判文件的更正或补充
8.1在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由于需对谈判供应商的提问进行澄清或其他任何原因,封丘县王村乡人民政府均可对谈判文件用更正或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修正。
对谈判文件的更正或补充,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谈判供应商。
更正或补充文件将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谈判供应商有约束力。
当谈判文件与更正或补充文件相矛盾时,以封丘县王村乡人民政府最后发出的更正或补充文件为准。
8.2谈判供应商在收到更正或补充文件后,应于一个工作日内正式书面回函封丘县王村乡人民政府,逾期不回的,视同供应商已收到更正或补充文件。
8.3为使谈判供应商有足够的时间按谈判文件的更正或补充文件修正响应性文件,封丘县王村乡人民政府有权决定推迟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并将此变更书面通知所有获取了同一谈判文件的谈判供应商。
三响应性文件
9.响应性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
9.1响应性文件以及谈判供应商与封丘县王村乡人民政府之间的所有书面往来都应用简体中文书写。
9.2谈判供应商已印刷好的资料如产品样本、说明书等可以用其他语言,但其中要点应附有中文译文。
在解释响应性文件时,以译文为准。
9.3除在谈判文件中另有规定外,度量衡单位应使用国际单位制。
9.4本谈判文件所表达的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10.响应性文件的组成
10.1响应性文件应包括商务部分、技术部分、报价部分等内容(有关具体格式及要求详见谈判文件“第七章响应性文件格式”)。
10.2若谈判供应商未按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供资料,或未对谈判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将可能导致响应性文件被视为无效或影响评审结果。
11.谈判供应商报价
11.1谈判供应商报价编制依据:
;
;
,未公布的材料价格,由谈判供应商根据市场情况自主确定;
11.2谈判供应商报价要求:
,涵盖全部工程内容,无重大缺项漏项。
11.2.2如因谈判供应商工程量计算错误及报价时缺项漏项(细小偏差)导致工程未达到设计标准,谈判供应商必须在不改变原最终报价的基础上,确保按项目内容及要求、答疑内容要求完成全部工程内容,使工程质量达到验收标准要求。
11.3谈判报价:
谈判供应商根据现有市场行情及企业自身的实力报出的工程承包价。
谈判供应商的报价是谈判供应商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包括人工、材料、机械、措施、材料检验试验、管理、保险、利润、税金等全部费用,以及合同文件规定的应由承包人承担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定的风险费用。
11.4谈判供应商的最终报价即为签订合同价,在合同期内任何人工工资、材料价格(风险范围以内)和政府收费的调整将不对该合同单价作调整。
报价时谈判供应商应综合考虑项目的风险、难易程度,报价估算错误或漏项的风险由谈判供应商自行承担。
工程总价款据实结算。
11.5封丘县王村乡人民政府不接受任何有选择的最终报价。
谈判供应商最终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价。
12.谈判的货币:
本次谈判采购的均须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
谈判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3.谈判保证金(免收)
14.竞争性谈判有效期
14.1竞争性谈判有效期以第一章中规定的具体时间为准,有效期短于此规定的响应性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
14.2在特殊情况下,封丘县王村乡人民政府可于竞争性谈判有效期满之前,征得谈判供应商同意延长竞争性谈判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
谈判供应商可以拒绝接受这一要求而放弃竞争性谈判,谈判保证金将尽快无息退还。
同意这一要求的谈判供应商,无需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性文件,但须相应延长谈判保证金的有效期。
受竞争性谈判有效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有效期。
15.响应性文件的签署及形式
15.1响应性文件应按谈判文件第七章要求执行,每份响应性文件均须在封面上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正本”和“副本”之间如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15.2响应性文件正本中,除谈判文件规定的可提交复印件外,其他文件均须提交原件,文字材料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
响应性文件的正本须经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和加盖谈判供应商公章。
15.3响应性文件如有错误必须修改时,修改处须由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
四响应性文件的递交
16.响应性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6.1谈判供应商应将响应性文件正本和副本密封在一个密封袋(箱)中,封口处应加盖骑缝章。
16.2密封袋(箱)上须注明:
(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2)分包(标段)号(如有)
(3)谈判供应商的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
16.3响应性文件未按第16.l和16.2条规定书写标记和密封者,封丘县王村乡人民政府不对响应性文件被错放或先期启封负责。
17.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7.l谈判供应商应在谈判文件第一章规定的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性文件送达封丘县王村乡人民政府指定的地点。
17.2若封丘县王村乡人民政府按8.3条规定推迟了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封丘县王村乡人民政府和谈判供应商受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以新的截止时间为准。
18.迟交的响应性文件
在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响应性文件,封丘县王村乡人民政府将拒绝接受。
19.响应性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9.l谈判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性文件后拆封前可对其进行撤回,但必须使封丘县王村乡人民政府在收到响应性文件后拆封前收到撤回的书面通知,该书面文件须由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署。
19.2谈判供应商不得在响应性文件被拆封后起至竞争性谈判有效期满前撤回响应性文件,否则谈判保证金将被没收。
该谈判供应商的响应性文件不予退还。
五竞争性谈判及报价
20.竞争性谈判及报价
20.1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和封丘县王村乡人民政府按谈判文件第一章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竞争性谈判及报价。
政府采购主管部门、监督部门由其视情况决定是否派代表到现场进行监督。
20.2谈判供应商应委派授权代表参加竞争性谈判及报价,授权代表应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
谈判时,谈判小组将核实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代表是否与供应商《法人授权书》中的代表相一致。
未派授权代表或不能证明其授权代表身份或实际参加谈判代表与法人授权书中代表不一致的,谈判小组有权取消该谈判供应商的谈判资格。
20.3若响应性文件未密封或密封不合格,或未提交谈判保证金(包括谈判保证金不符合第13款规定),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和封丘县王村乡人民政府将拒绝接受该响应性文件。
21.谈判小组
21.1采购人将从封丘县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有关专家若干名,组成竞争性谈判小组(3人或3人以上单数),该小组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响应性文件并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
22.具体谈判工作流程
22.1谈判小组推选组长,讨论、通过谈判工作流程和谈判要点。
22.2谈判小组审阅响应性文件,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性文件,将不再进行谈判。
22.3谈判小组审阅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性文件,确定与各供应商谈判的具体内容。
22.4围绕谈判要点,谈判小组全体成员集中与各个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
逐家谈判一次为一个轮次,谈判轮次由谈判小组视情况决定。
各供应商谈判顺序由现场抽签确定。
22.5谈判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谈判供应商。
22.6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将要求所有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确定并提交最终报价。
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提交最终报价的谈判供应商,其响应性文件将被拒绝。
最终报价将作为供应商谈判文件的评审依据。
23.响应性文件的澄清
23.1在谈判期间,谈判小组有权要求谈判供应商对其响应性文件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进行澄清。
谈判供应商应派授权代表和技术人员按谈判小组通知的时间和地点接受质询。
并非每个谈判供应商都将被质询。
23.2谈判小组认为有必要,可要求谈判供应商对某些问题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和纠正。
谈判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
谈判供应商的书面澄清材料作为响应性文件的补充。
23.3谈判供应商不按谈判小组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作书面澄清,将视为放弃该权利。
24.特别注意事项:
24.1谈判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小组可取消其谈判资格
(1)未按谈判文件或谈判小组规定时间派授权代表参加谈判的;
(2)未按谈判文件要求和规定提交有关材料的;
(3)截止谈判开始时间供应商未提交谈判保证金或提交不足的;
(4)有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行为的。
24.2谈判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小组在评审中将不予推荐:
(1)工期不确切或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
(2)最终报价有选择性的;
(3)最终报价超过采购人预算的;
(4)被谈判小组认定存在重大负偏离的;
所谓重大负偏离是指谈判供应商对谈判文件的响应在范围、质量、数量和工期、技术规格要求等方面明显不能满足采购需求的。
重大负偏离的认定须经谈判小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5)经谈判小组进行符合性审查被确认为不合格的;
(6)不符合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25.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
25.1坚持公平、公正地对待所有的谈判供应商。
25.2按照同一评审程序及方法、标准评审谈判供应商的响应性文件,详细评审办法及评审细则见本谈判文件第五章。
25.3谈判小组按谈判文件第五章中公布的评审办法及评审细则进行评审,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
26.谈判过程保密
26.1在宣布成交结果之前,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比较响应性文件等有关信息,相关当事人均不得泄露给任何谈判供应商或与谈判工作无关的人员。
26.2谈判供应商不得探听上述信息,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谈判过程,否则其响应性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性文件。
26.3在谈判期间,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和封丘县王村乡人民政府工作人员负责与谈判供应商进行联络。
27.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及封丘县王村乡人民政府和谈判小组不向未成交的谈判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也不对谈判过程中的细节问题进行公布。
六确定成交供应商及签约
28.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原则
28.1谈判小组将严格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比较,根据谈判文件中公布的评定成交标准推荐出成交候选供应商。
28.2谈判结束后,采购人保留必要时对成交候选供应商响应性文件中所有资料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实地考察的权利。
经查实,若供应商有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的行为,采购人将首先做出没收该供应商全额谈判保证金的处理,同时,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其做出列入不良记录、停止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等处理。
28.3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将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采购人将把合同授予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以此类推),同时,对构成违约的供应商采购人有权追究其违约和赔偿责任。
29.成交通知
29.1确定成交供应商后,由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及封丘县王村乡人民政府向成交供应商签发《中标(成交)通知书》。
成交供应商应于《中标(成交)通知书》签发之日起三日内及时到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
29.2中标(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
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中标(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30.签订合同
30.l成交供应商应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成交合同,否则谈判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给采购人封丘县王村乡人民政府造成损失的,谈判供应商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采购人应在合同签订后将合同报封丘县财政局备案。
30.2成交通知书、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性文件及谈判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应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30.3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得将货物、工程及其他相关服务进行转包。
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
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还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30.4授予合同时变更数量的权利
采购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工程数量和服务予以增减,但追加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10%。
30.5采购人不按照谈判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性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与成交供应商另行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有权责令限期改正、警告、处中标金额的5-10‰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和其他直接人员给予处分,给成交供应商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30.6成交供应商不按照谈判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性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另行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无正当理由不签订采购合同的,封丘县王村乡人民政府有权不予退还保证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有权处以成交金额的5-10‰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1-3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公告,没有违法所得,建议工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30.7政府采购合同适用合同法。
采购人和供应商之间的在合同中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双方均应诚实守信全面履行,否则违约方将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损失。
31.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供中标金额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时间:
签订合同时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形式:
现金或转账或电汇
32.采购代理服务费:
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按照1.5%支付,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33、质疑程序及处理
33.1谈判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封丘县王村乡人民政府提出质疑。
非书面形式、七个工作日之外以及匿名的质疑将不予受理。
33.2封丘县王村乡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供应商,但答复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33.3质疑供应商行使质疑权时,必须遵守“实事求是”和“谨慎性”原则,承担使用虚假材料或恶意方式质疑的法律责任,封丘县王村乡人民政府将遵循“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由过错方提交相关的调查论证费用。
34供应商投诉程序
34.1质疑供应商对封丘县王村乡人民政府的答复不满意的,或者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34.2供应商投诉实行实名制,其投诉应当有具体的投诉事项及事实根据,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
34.3供应商投诉时,应当具备以下法定必备条件:
1、投诉供应商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①投诉人是参与所投诉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
③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
④属于本财政部门管辖;
⑤同一投诉事项未经财政部门投诉处理。
2、供应商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①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电话等应齐全;
②具体的投诉事项及事实依据应清晰;
③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应齐全;
④投诉事项应与质疑事项一致,应标注提起投诉的日期;
⑤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由本人签字;
⑥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
34.4其他投诉注意事项
①应按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
②应提交投诉人的授权委托书(只有在代理投诉时需要提交);
34.5投诉供应商的投诉要符合上述条件要求,否则应认定为无效投诉。
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
合同书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乙方根据建设项目要求,充分利用该项目资金建设工程。
二、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包括(工程质量标准):
。
三、根据该项目招标(采购)中标通知书,该工程合同价款为万元(¥元)。
四、乙方在签订合同前,须按工程中标价的10%交纳工程履约保证金,乙方应严格按照招投标(投标文件)的规划设计、工程建设标准和施工技术进行施工。
五、根据施工总体安排,乙方在签订合同后日内进场施工,即年月日开工,年月日竣工,有效工期总天数天。
六、乙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工程内容、质量标准及工期进行施工和竣工。
每道工序完工,承包方需提交由监督、监理人员填写并签字的现场监理记录,否则不准转入下道工序施工及拨付工程款。
对于不合格的工程,应返工处理。
七、为严格工程质量,乙方应无条件接受甲方(或委托的第三方监理部门等)的监督。
甲方有权因为质量问题要求乙方停工或返工。
八、在组织施工中,如必须变更设计,应按下列程序办理:
施工中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应以书面变更形式向甲方申请,由甲方在十天内,提出修改或变更设计材料,经甲乙双方共同商议后,方可继续施工。
九、工程合同单价因原料等价格因素的涨落产生的变化超过5%的,由乙方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由造价工程师(或造价员)核实并经甲方确认后执行,总价根据工程量增减据实调整。
十、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乙方三日内必须进场开工,每延迟一天,甲方从乙方所交履约保证金中扣除500元。
乙方自开工之日起项目经理必须在施工现场,不能无故离开施工现场,如果施工期间,发现项目经理不在现场一次甲方从乙方所交履约保证金中扣除500元。
因乙方无故拖延工期,每超过合同工期一天,甲方从乙方所交履约保证金中扣除2000元,逾期超过20天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十一、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
施工单位在向项目主管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材料时,应出具移交表和管护责任书。
工程在一年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当履行保修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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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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