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区公安局食堂大宗食品供应商入围项目.docx
- 文档编号:6280412
- 上传时间:2023-01-05
- 格式:DOCX
- 页数:40
- 大小:40.31KB
某区公安局食堂大宗食品供应商入围项目.docx
《某区公安局食堂大宗食品供应商入围项目.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某区公安局食堂大宗食品供应商入围项目.docx(40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某区公安局食堂大宗食品供应商入围项目
余杭区公安局年食堂大宗食品供应商入围项目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
)
采购人:
市公安局余杭区分局
采购代理机构: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余杭分中心
年月日
投标人注意事项
第一部分招标公告
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
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第四部分协议样本
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人注意事项
一、投标人如发现招标文件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条款或是歧视性、排他性等不公正条款或其它违法违规容时,为保证招标文件的修改留出充足时间,请在年月日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询问或递交质疑书。
二、如遇投标截止时间推迟、采购需求变动等,采购代理机构将会在网上发布更正公告(通知),请投标人及时关注原招标信息发布媒介!
并请投标人在阅读更正公告(通知)后,将附件中的更正通知打印并盖上投标人公章后传真至采购代理机构。
三、采购人有权对本项目的服务进行验收或考核。
对不按招标文件、投标承诺及政府采购合同要求提供服务的供应商,政府采购行政监管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至年禁止参加余杭区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对拒不改正的将无限期禁止其参加余杭区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将处罚结果上网进行公示。
第一部分招标公告
经市余杭区财政局余办[]号确认书批准,现就余杭区公安局年食堂大宗食品供应商入围项目进行采购。
欢迎符合要求并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供应商。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余杭区公安局年食堂大宗食品供应商入围项目()。
二、采购组织类型:
政府集中采购
三、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四、采购容:
本次采购容为确定余杭区公安局年食堂大宗食品入围供应商。
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通过评审推荐入围供应商。
双方签订入围协议。
在协议有效期,采购人根据“余杭公安后勤食堂采购管理平台”系统平均价格为基准数,供应商每周对配送食品单价进行报价,商品单价报价与数量乘积的合计金额选择排名(按合计金额由小到大排名)第一的供应商进行下周食堂食品配送。
具体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五、入围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和浙财采监【】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
、投标企业应持有食品流通许可证。
、谢绝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采购文件获取)时间:
年月日至年月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时间:
上午:
:
:
,下午:
:
:
注:
依据《省财政厅、省监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活动的若干意见(浙财采监字〔〕号)》规定,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允许其获取。
七、投标报名:
须现场报名:
报名地址:
市余杭区临平南大街号市民之家三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余杭分中心政府采购窗口;
八、现场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均须加盖公章):
、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参考“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保登记证(或供应商一年缴纳过的社保缴纳花名册)、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
持“五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的投标人不要求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保登记证、税务登记证;持“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的投标人不要求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个体工商户不要求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持“两证整合”新版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不要求提供税务登记证。
报名需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本人前来。
本项目投标人的资格仍需接受评标委员会审查,并在必要时要求提供原件备查。
九、招标文件可通过以下网站免费下载,现场报名不再发售纸质文件:
市余杭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余杭政府门户网站();
省政府采购网()。
十、投标截止时间与地点(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年月日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余杭分中心号开标室
十一、开标时间与地点(投标人代表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出席开标会议):
年月日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余杭分中心号开标室
十二、业务咨询:
、单位联系人:
顾林木;联系电话:
、项目负责人:
包梦婕;联系电话:
;传真:
;
、投标报名、中标通知书发放、保证金退付、合同鉴证、质疑受理咨询电话:
十三、质疑和投诉:
(一)质疑事项:
、投标人如认为招标公告信息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之后获取的,应于自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之日起七个工作日),且应当在投标响应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接受。
、投标人如认为采购过程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投标人如认为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二)质疑受理地点: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余杭分中心(市余杭区临平南大街号市民之家三楼)政府采购窗口。
(三)投诉事项:
投标人对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余杭区财政局采购监管科投诉,联系电话为。
十四、投标保证金
)、金额为元(币种为人民币,拒收现金)。
收款单位(户名):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余杭分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杭支行
银行账号:
注:
以上信息不得多字或少字,并必须从投标单位账号汇出,汇入子账号不得错误,否则该投标保证金无效。
)、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交付方式:
电汇网银,谢绝现金缴纳)缴纳到账,同时投标单位须在缴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逾期未缴纳者视为无效投标。
)、银行咨询电话:
。
)、为方便后续的保证金退付,请各投标单位携带保证金缴款凭证(原件、复印件、照片均可),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以前至余杭区市民之家三楼银行窗口办理保证金递交函。
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
序号
名目
容
项目名称
余杭区公安局年食堂大宗食品供应商入围项目
项目编号
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递交后天有效
投标文件份数
商务技术文件:
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投标文件份数不符合要求的,视其投标无效。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本项目预算公开,总预算价为万元。
)由于本项目需求特殊和复杂,未涉及到价格,征得区财政同意,在评标中未设置价格分。
)、本项目将在开评标过程中现场公布商务技术得分、综合得分及排名;
)、如项目评标完成前,投标人授权代表已离开开标现场,则投标人不得以未公开得分情况及排名为由提起质疑、投诉;
)、本项目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打分方法对各投标人进行综合评审,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按照有效供应商数量的(不到个的按个确定,超过个的按四舍五入确定)择优推荐入围供应商。
入围供应商确定后,双方签订入围协议。
)入围供应商确定后,双方签订入围协议。
在协议有效期,采购人根据“余杭公安后勤食堂采购管理平台”系统平均价格为基准数,供应商每周对配送食品单价进行报价,商品单价报价与数量乘积的合计金额选择排名(按合计金额由小到大排名)第一的供应商进行下周食堂食品配送。
系统平均价指平台余杭区范围所有食堂采购价格平均价。
评分细则中要求提供的“年月日至年月日的检验检疫报告等材料复印件”,开标时需提供原件,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评审结束后予以退还。
第一节投标人须知之通用条款
一、总则
、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
、定义
、“招标采购单位”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余杭分中心)以及本项目采购人。
、“投标人”系指向招标采购单位递交投标文件的单位。
、“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投标委托:
投标人代表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
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投标费用:
投标人需自行承担涉及投标的一切费用。
、特别说明: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投标人如果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必须遵守“关于印发《余杭区政府集中采购公开招标项目联合投标规则》的通知(余公资〔〕号)”文件相关规定,文件下载地址:
。
、根据《余杭区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暂行办法》(余财采〔〕号)的规定,凡已在余杭区政府采购网上注册入库,并取得余杭区政府采购合同的区中小企业供应商,均可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相关信息请在余杭区政府采购网()的“余杭区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版块中查询。
、持“五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的投标人不要求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保登记证、税务登记证;持“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的投标人不要求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个体工商户不要求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持“两证整合”新版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不要求提供税务登记证。
二、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本招标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投标人必须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采购单位澄清。
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的,应当在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报名的投标人。
、采购代理机构必须以书面形式答复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并将不包含问题来源的答复书面通知所有前来报名的投标人。
、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该通过采购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采购人不得擅自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
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
、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外文资料不予认可。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不符的,均不予认可。
翻译严重错误的,将视同提供虚假资料。
、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
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
、投标文件中优惠条件事项不能包括采购项目本身所包括涉及的采购事项。
投标人不能以“赠送、赠予”等任何名义提供货物和服务以规避招标文件的约束。
、投标文件组成详见“第二节投标人须知之专用条款”中相关条款。
、投标有效期
、投标书递交后天有效。
、在原定投标有效期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用于本次招标免受因投标人的行为引起的风险。
、投标保证金缴纳详见“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的相关条款。
、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将被视为投标无效。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入围供应商的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退还;
、未入围单位的投标保证金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余杭分中心在入围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退还;
、本项目如存在质疑、投诉情况,保证金将延期退还。
、发生以下情况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开标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撤回投标;
、入围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采购单位签订合同的;
、将入围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招标采购单位同意,将入围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况。
、投标文件的编制
、投标文件标识不清、编写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拆、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容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招标采购单位要求进行,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
所修改处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否则,修改处不予认可。
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投标文件提倡采用幅面双面打印,并按顺序统一编目编码装订成册。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的签署和份数
、投标人应按商务、技术文件正本各一份,副本各四份分别编制并单独装订成册,商务、技术文件可合并装订(但须明显区分)。
投标文件封面上应注明“商务技术文件、正本副本、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等字样,同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投标文件正本除“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中规定的可提供复印件外均提供原件。
副本为正本的复印件。
、投标文件须由投标人在规定位置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投标人应写全称。
、投标文件的包装和递交
、投标文件须密封包装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文件外层包装封面上应注明“商务技术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及开标时启封”字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可参考“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招标采购单位将拒绝未通过报名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未按规定密封或未按规定标记的投标文件,一经发现将被拒绝,由此造成投标文件被误投或提前拆封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至招标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投标文件一经拆封均不退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所有投标文件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至招标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招标采购单位将拒绝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经开标工作人员确认后,可以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
修改后重新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当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和密封。
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撤回、修改投标文件。
五、开标
、开标准备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并签到,主动出示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由采购代理机构验证确认,否则视同未派代表参加开标大会,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
、开标程序:
、参加开标大会的投标人应签署不存在影响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
未参加开标大会,但被确定为入围供应商的,应补签《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
、开标时,由投标人代表检查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商务技术文件并清点投标文件正本、副本数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送评标室评审;不符合要求的,视其投标无效,并由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
、开标会结束。
六、评审
、组建评审小组
项目评审小组根据相关规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人以上单数。
、评标的方式
本项目采用不公开方式评标,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评审程序
、本项目评标一般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投标文件初审、澄清有关问题、投标文件技术与商务部分的比较与评审、推荐入围投标人和编写评标报告等。
、投标文件初审包括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资格性检查:
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资格性检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则无须继续进行符合性检查,并且投标文件初审结论不合格。
、符合性检查:
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文件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符合性检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初审结论不合格。
、投标文件初审结论合格的投标人进入评标后续程序。
、投标文件的澄清。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容,评审小组可以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容。
投标人代表未到场或者拒绝澄清或者澄清的容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容的,评审小组有权对该投标文件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判。
、比较与评审。
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技术、价格比较和评审。
、择优推荐入围候选人名单
评审小组将根据招标文件和有关规定,履行评审工作职责,以评审原则和评审办法为标准,全面衡量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情况后,对实质上响应招标要求的投标人,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打分方法对各投标人进行综合评审,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按照有效供应商数量的(不到个的按个确定,超过个的按四舍五入确定)择优推荐入围供应商。
、错误修正
投标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当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
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
、评标原则:
评审小组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审小组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是综合评分法。
、评标过程的监控
本项目评标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
、无效情形
、被拒绝的投标文件;
、未通过报名的;
、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
、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参见招标公告之“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文件封面、开标一览表、投标响应函、授权委托书,任意一项未加盖单位公章;
、开标一览表或投标响应函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提供虚假证明材料;
、加“▲”的分项报价表中“品名”、“数量”与采购清单不一致或有缺项的;
、投标文件中对于采购需求中的实质性容的响应表述不清或不响应,评标委员会不能确认为有效;
、投标文件组成中带“▲”资料提供不全的;
、投标文件份数不符合要求;
、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或存在备选(替代)投标方案;
、未按照招标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
、不符合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或投标文件有招标采购单位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评标委员会认为应当作无效投标处理的其他情况。
、废标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等条款之规定,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第一条款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除作为废标外可经批准后继续按原采购方式进行或采取其它采购方式。
废标后,招标采购单位将就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评标容的保密
、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所有资料,不应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泄漏。
、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确定入围单位过程中,投标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和评审小组施加影响的违规行为,都将导致其不被推荐为入围单位。
七、定标
、推荐入围供应商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和有关规定,履行评审工作职责,以评审原则和评审办法为标准,全面衡量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情况后,对实质上响应采购要求的投标人,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打分方法对各投标人进行综合评审,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按照有效供应商数量的(不到个的按个确定,超过个的按四舍五入确定)择优推荐入围供应商。
、评审结果报经批准,最终确定入围单位。
、定标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入围供应商确定之日起个工作日,将入围公告发布于以下网站:
市余杭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余杭政府门户网站();
省政府采购网();
对于未入围供应商,将不再另行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无义务解释未入围原因。
入围公告发布后,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八、合同签订及其他
、签订协议(合同)
、采购代理机构与入围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日签订政府采购协议(合同)。
、采购文件、入围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澄清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等,均为签订协议(合同)的依据。
、入围供应商不遵守招标文件或响应文件的要约、承诺,擅自提高报价或在接到成交通知书规定时间借故拖延、拒签合同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退还保证金。
同时,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取消该单位的入围资格。
、采购人与入围单位签订协议(合同)并经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余杭分中心鉴证后生效。
、协议(合同)备案
政府采购合同一式多份,除单次采购金额在十万元以上的货物类采购项目须提交三份外,其中两份须交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余杭分中心备案。
、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根据不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而定。
、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均由采购人收取。
、采购人有权对本项目的服务进行验收或考核。
对不按招标文件、投标承诺及政府采购合同要求提供服务的供应商,政府采购行政监管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至年禁止参加余杭区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对拒不改正的将无限期禁止其参加余杭区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将处罚结果上网进行公示。
、质疑与投诉
、投标人如认为招标公告信息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之后获取的,应于自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之日起七个工作日),且应当在投标响应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接受。
、投标人如认为采购过程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投标人如认为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投标人对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余杭区财政局采购监管科投诉,联系电话为。
第2节投标人须知之专用条款
、投标文件组成(加“▲”的资料为必须提供,否则将视为无效标处理)
部分格式可参考“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未提供参考格式的由投标人根据相关要求自行编制。
投标文件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容:
技术文件、商务文件。
注意:
投标文件封面、开标一览表、投标响应函、授权委托书须加盖单位公章,开标一览表、投标响应函须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投标人技术文件应至少包括:
、目录;
、评分对应表;
▲、采购需求实质性容响应表(格式见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某区 公安局 食堂 大宗 食品 供应商 入围 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