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企业集团内部转移定价策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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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企业集团内部转移定价策略
【摘要】由于企业性和市场性的特征,企业集团可能因其内部关联交易与转移定价而实施单个企业所无法运用的市场行为以寻求不当利益。
因此,对企业集团内不公平的关联交易与转移定价进行规制具有重要意义.本文简述企业内交易与转移定价的目的和条件,再分析企业集团内部交易与转移定价引发的不当行为,防止企业集团内交易与转移定价的滥用。
【关键词】企业集团转移定价关联交易
1引言
企业集团的产权结构和财务制度不断完善,同时其中又存在一些问题。
由于企业集团利益关系复杂化,利益主体多元化,关联方交易经常化等特点,使得企业集团的转移定价决策问题受到人们越来越多的重视。
科学的转移定价决策对企业集团的健康发展起着重要作用。
由于企业集团兼有企业性与市场性的二重性。
因而,企业集团的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更易发生关联交易与转移定价。
企业集团内转移定价是一种自主性行为,本身不应有错。
但是,对于企业集团利用其内部不公平的关联交易与转移定价获得市场支配力,谋求不当利益,并因信息不对称而损害利益相关者,进而影响市场公平竞争的不当行为,政府应进行必要的规制,而其关键应是对企业集团内显失公平的转移定价与关联交易进行规制。
2转移定价的目的
转移定价是指在一个组织内两个或更多的单位之间调整产品或服务价格的行为。
该组织可以是企业、非盈利机构或企业集团。
转移定价的单位可以是企业或非盈利机构的部门或分支机构,也可以是企业集团内的各成员企业。
而关联企业之间在一个或更多国家发生的产品或服务(包括有形和无形)的转移定价行为,被称为企业内交易。
关联交易与转移定价密不可分,即企业内转移定价可以是关联交易的一种实现方式,企业内关联交易也可以是转移定价的前提。
因而转移定价制度也被称为关联交易制度。
概略而言,关联交易转移定价的目的集中体现在以下方面:
2.1市场目标
企业集团根据竞争对手采用“容纳”与“阻止进人(或诱致退出)”的不同策略,分别向对手显示低成本与高成本信息,转移定价就是一种极好的手段。
企业集团利用其内部关联交易与转移定价易获得市场支配力,进而实现集团的整体战略。
2.2利润目标
关联交易与转移定价作为资本扩张和运营的常见形式,有助于降低交易成本、优化资源配置等,是企业利润最大化的基本手段。
从利润最大化角度(边际原理)而言,转移定价可以避免双重加价扭曲。
一般而言,双重加价扭曲的发生是由于集团内每个企业在每个生产阶段都存在各自的价格—边际成本,由于一体化行业会获得较高的利润,因而纵向一体化的目的就是通过内部转移定价来避免双重加价。
从市场需求角度看,纵向一体化前提下的转移定价可以作为价格歧视的替代手段而反对价格歧视的法规也可能导致纵向一体化。
2.3税收目标
关联交易转移定价是企业集团实现整体税负最优化的重要手段。
在企业集团内部,一方面是利用不同企业、不同地区税率及免税条件的差异将利润转移到税率低或可以免税的关联企业;另一方面是将盈利企业的利润转移到亏损企业,从而实现整个集团的税负最小化。
3转移定价的条件
企业内交易与转移定价是一种必然行为,除了受经济、政治、文化等外部因素影响之外,转移定价策略运用的基础,则主要取决于关联企业间业务的相关性和集团总部的协调能力。
(1)关联企业间业务的相关性。
子公司之间的相关程度不同,对转移价格的制定具有影响。
如果一个子公司的决策影响另一个子公司的经营,那么这两个子公司就是相关的。
高度相关的子公司间往往采取纵向一体化的战略。
是否采取纵向一体化,或者不同的纵向一体化程度,将导致不同的转移价格决策。
(2)集团总部的协调能力。
分权或者集权经营方式是制定转移定价必须考虑的一个因素。
完全的分权是子公司自己作生产和销售的决策,而公司(集团)总部按子公司的经营绩效来对之评价。
完全集权的情况下,则一切决策都由公司总部做出。
因此,分权程度的不同,子公司和公司总部参与转移价格决策的程度也不同,从而影响转移价格的确定。
4转移定价与企业集团管理方式的关系
4.1转移定价是企业集团生产经营活动分权的结果
企业集团在采取扩展生产规模和经营范围的发展战略时,必然导致企业集团内部各部门经营活动各不相同和各自具有的复杂性。
同时,由于外部环境又具有不确定性,使得企业集团具有信息不对称现象,为了集团资源的有效配置,加强企业集团的有效管理,集团不得不授予各部门一定的职责和决策权,建立一定的责任中心,各责任中心借助转移定价等手段评价其业绩和协调、建立利益关系。
4.2转移定价的形成是企业集团分权后各中心后销价博弈的结果
企业集团的建立只能增加集团内部交易的透明度,各成员中心仍是独立的实体。
这样,在正常情况下,各中心生产的中间产品,可以对外出售,也可对集团内的其他中心出售,也可由其他部门进一步加工后对内外销售,各中心以自身利益最大为主要目的,决策取决于集团的转移定价与市场价格的比较。
如果转移价格不合理,内部交易就很难进行。
反之,如果转移定价的制定施工效仿的利益都不会受到损害,那么,内部交易才有可能进行。
可见,转移定价实际上是企业集团内阁利益主体之间博弈的结果。
4.3转移定价是企业集团协调各利润主体与集团整体利益矛盾的需要
分权管理作为一种组织结构形式,其管理效益并不完满。
从经营目标看,集团各成员往往以自身利益最大化为目标,而集团总部则希望获得扣除各成员的成本和对各成员的补偿后的最大化整体利润。
目标的不一致和信息的不对称,各成员可能产生投机行为,这种非合作博弈必将降低集团整体的资源配置效益。
而转移定价是解决矛盾的一种方法,它能够准确评价各成员的业绩,使各成员自觉做出有利于集团整体利益最大化的决策,从而达到集团整体与各成员之间目标的协调和利益的平衡。
5企业集团内部交易与转移定价引发的不当行为
企业性与市场性的双重性质,可能使企业集团利用其内部企业间不公平的关联交易与转移定价形成一定的市场势力,进而产生一些不当的行为,影响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5.1操纵利润
涉及资本市场的操纵性转移定价与关联交易密不可分,以操纵利润损害债权人和部分股东的利益,造成国家税收流失。
其一,对上市子公司进行利润包装的不公平转移定价。
企业集团的母公司人为粉饰上市子公司的财务信息,制造虚假的财务利润,误导财务报告使用者的决策。
其二,对母公司或集团内部各成员企业进行利润转移的不公平转移定价。
如:
企业集团利用不同国家或地区之间的税收政策不同,通过其成员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采用调整内部转移定价的形式,把利润转移到低税区的成员企业,降低集团总体的税收负担,以达到避税或逃税的目的。
5.2交叉补贴
企业集团内交叉补贴可以发生在同一企业内的不同产品(或服务)之间,也可发生在不同企业的同一产品(或服务)之间或不同企业的不同产品(或服务)之间。
如:
实现纵向一体化的企业集团通过采取纵向交叉补贴策略实施“价格挤压”行为,以排挤竞争对手。
更严重的情况,企业集团利用多市场(或多产品)的优势,通过其内部企业或产品之间的交叉补贴实施驱逐对手定价的行为,以维护或巩固集团的市场支配能力。
企业集团的交叉补贴行为是一种不正当的竞争行为,扭曲了社会资源的分配效率。
5.3逃废债务
企业集团内转移定价可以是转移资金的实现方式,而各成员企业间转移资金行为则成为企业逃废债务的一种便利的工具。
在企业集团内,母公司利用子公司的有限责任逃废债务是一种很普遍的现象。
如:
子公司为母公司或其他关联公司的业务提供担保(涉及金额多,时间跨度大),母公司或其他关联公司故意不还债务,债务由子公司承担。
或母公司改变子公司银行贷款的用途,但债务最终由子公司承担,当子公司无力偿还贷款时,以宣布其破产而逃废债务,使得债权人利益受损。
6防止企业集团内交易与转移定价的滥用
6.1要界定集团公司的分支机构
“分支结构”是为扩大的集团公司定义的,可以包括公司、企业、商行和个人,它们附属或关联于集团公司,被集团公司所控制,而非指被集团公司股权上所有的。
此外,一个合营企业还可能不与被集团公司的控制企业进行交易,而与它的母公司,或者同一个家谱中位于更遥远的公司相交易。
所以,界定“分支机构”精确定义内容为:
分支机构指控制的、受控制的或在集团一般控制下的,又是合营企业当事人一方。
控制的定义还应包括直接控制和间接控制。
6.2要防止外部互换合同
从法律上说,不是分支机构的公司也可能从事滥用转移定价的,这可以通过称为外部互换合同方法来完成。
外部互换合同是一种换货协议。
例如,A同意卖给B10万桶石油并向B的客户交货,换取B同意卖给A10万桶石油并向A的客户交货。
这种交换的目的通常是为了节省运费,(A的客户靠近B的生产点,或相反),虽然还可能有其他合法的目的(或非法的)。
正如人们所看到的,在A与B之间价格是可以任意确定的,因为它与换货无关,一个冲销另一个。
为了上述的目的,价格可能定得高一些,也可低一些。
要在合营合同中得到保护,防止外部交换合同等弊端,必须坚持不论是同一个分支机构或其他机构的所有交易,都纳入正常的业务轨道。
6.3要界定“公平核算”的市场价格
“公平独立核算价格”被认为是对一个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之间的交易,那是一种自由和公平的市场,买方和卖方是无关的。
然而,有时并没有公平市场,或者市场功能有不完善,以至于公平独立核算价必须用公式或谈判来解决。
公布的价格和发票的价格常常可能是误导。
一个“公布”的价格,或“上市”或“挂盘”的价格是使卖方公布的他将出售商品的价格。
给折扣或回扣的做法也是常见的,但他们并不表现在发票上。
有时一个分支机构也会为一笔销售而向另一分支机构支付拥金,实际上成为一种折扣或回扣。
价格只是一个因素,信贷条件更为重要。
例如,允许在交货后6个月付款,那时的利息率可能是0.1,这样就可以有效地把价格减少0.05。
价格能够通过变换数量,比如对小量的商品索取同大量商品一样的同位价格,来抹掉通常的数量折扣。
影响价格另一种更间接的方法是简单的改变规格,比如降低质量标准,仍维持原用的价格,这样变为对供应方更多的利润。
所以,在合营的合同中要谈到一些其他约定和条件,使交易公平合理的发生在关联的当事人双方,它将包括折扣、回扣、佣金、信贷、数量、质量。
7结论
转移定价是指企业集团内部中间产品或劳务等转移时发生的内部核算价格。
它是企业集团集中决策分散经营管理的必然结果,使企业集团理财工具和合理评价各责任中心业绩的保证,另一方面,又存在着转移定价滥用的问题。
因此,对上述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一些建议,希望我国的企业集团进行转移定价决策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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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集团 内部 转移 定价 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