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小煤矿技术改造改造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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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小煤矿技术改造改造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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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工信〔2011〕249号
关于转发《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关于进一步加强兼并重组小煤矿
技术改造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产煤县(市)煤炭行业管理部门:
现将《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兼并重组小煤矿技术改造工作的通知》(豫工信煤〔2011〕665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加强领导,成立组织
(一)成立兼并重组小煤矿技术改造初步设计审查领导小组。
为加强兼并重组小煤矿技术改造设计审查组织领导,成立兼并重组小煤矿技改设计审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设计审查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主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省属骨干煤炭企业技术负责人、市局煤炭办负责人、禹州市煤炭局主要领导、襄城县工业和信息化局主要领导担任,成员由省属骨干煤炭企业有关人员、市局煤炭办工作人员和监察室主要负责人、禹州市煤炭局主管领导和行管股、安全股、总工办等部门主要负责人、襄城县工业和信息化局主管领导担任。
(二)成立技改设计评审专家组。
由设计审查领导小组负责聘请有关采矿、地质、机电、通风等专业人员,组成兼并重组小煤矿技改设计评审专家组。
二、进一步明确设计审查程序
(一)省属骨干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小煤矿涉及矿井生产能力提升和新上井筒的技改初步设计,经产煤县(市)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审查同意后,以正式文件上报市局,由市局组织有关专业人员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市局签署意见,由省属骨干煤炭企业上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审查批复。
(二)省属骨干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小煤矿不涉及矿井生产能力提升和新上井筒的技改初步设计:
1.由省属骨干煤炭企业区域公司和产煤县(市)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共同对设计进行初审;2.初审通过后,产煤县(市)煤炭行业管理部门以正式文件将初审意见和结果上报市局;3.设计审查领导小组组织专家组对技改初步设计进行审查,并出具专家组审查意见;4.设计审查领导小组依据专家组评审意见,召开设计审查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审查通过后,由省属骨干煤炭企业批复,并报省厅和市局备案。
(三)地煤集团公司所属煤矿技术改造初步设计审查程序:
1.所在地县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和地煤集团共同对设计进行初审;2.初审通过后,县(市)煤炭行业管理部门以正式文件将初审意见和结果上报市局;3.市局组织有关专业人员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市局签署意见,由地煤集团上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审查批复。
三、严格竣工验收程序
兼并重组小煤矿在联合试运转结束并编制试运转总结报告,工程质量、环保设施、安全设施、消防、职业卫生等专项验收合格后,应及时按以下程序申请竣工验收:
(一)技术改造初步设计由省属骨干煤炭企业和原省、市煤炭局审批的兼并重组小煤矿竣工验收程序:
1.由主体企业区域公司和产煤县(市)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共同对技改工程进行竣工初验;2.初验通过后,县(市)煤炭行业管理部门以正式文件将竣工初验意见和结果上报市局,并随文上报煤矿竣工验收报告书和有关图纸;3.省属骨干煤炭企业向市局发邀请函;4.省属骨干煤炭企业和市局共同组织竣工验收,验收通过后,由省属骨干煤炭企业批复,并报省厅和市局备案。
(二)技术改造初步设计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审批的兼并重组小煤矿竣工验收程序:
1.省属骨干煤炭企业和市、县两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共同组织竣工初验;2.初验通过后,由省属骨干煤炭企业以正式文件将竣工初验意见和结果上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申请竣工验收。
四、加强监管,确保安全
(一)煤炭企业要切实承担起兼并重组小煤矿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集团公司、区域公司承担技改建设安全管理责任,煤矿矿长是第一责任人,对本矿技改期间的安全工作负总责。
要以瓦斯和水害为重点加大安全管理力度,完善安全装备,提升安全保障水平,确保技改煤矿安全施工。
(二)煤炭企业要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机构,切实加强劳动组织管理。
严格按照《技术改造初步设计》控制施工人员数量,对入井人员进行严格登记、考勤,严禁超定员组织施工。
所有职工必须经培训合格,并有培训台帐和培训记录。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三)煤矿企业在施工过程中瓦斯等级、煤层自燃、煤尘爆炸危险性等级、水文地质类型等发生变化,原设计的开拓方式、开采工艺以及提升运输、通风等主要生产系统,首采区及首采工作面布置等需要变更的,或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存在重大缺陷,影响安全施工,需要修改设计的,应立即停止施工,委托原设计单位对初步设计进行修改,并报原批准部门重新审查。
待初步设计(修改)审查批准,并对施工组织设计修改完善后,矿井方可恢复施工,严禁先施工后报批、边施工边修改。
(四)严格技改矿井施工现场管理。
实行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领导“双带班下井”制度,对未按规定执行领导下井带班制度的煤矿企业一经发现要依法惩处;严格施工管理,每个掘进工作面施工前必须编制作业规程,配齐探放水人员,坚持“有掘必探”原则,严防水害事故的发生;严格通风管理,特别是新上井筒,严禁无风、微风和串联通风作业;不断完善安全设施,强化机电运输管理,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五)各产煤县(市)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要督促技改煤矿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和批准的技改设计方案进行施工,切实做到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三同时”。
严禁在技改设计区域以外组织施工,严禁边技改边生产,严禁借技改之名组织生产。
(六)各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发现不按设计施工或存在重大隐患的技改矿井,必须下达停止施工通知书,待整改合格后,矿井方可重新组织施工。
二0一一年十二月二日
主题词:
煤矿技术改造管理通知
抄送:
河南煤化集团,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省煤层气开发利用公司,神火集团,地煤集团公司
许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办公室2011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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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昌市 工业 信息化 关于 进一步 加强 煤矿 技术改造 改造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