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不予核准项目原因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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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不予核准项目原因汇编
(含IPO、非公开发行、资产重组)
关于不予核准赤峰富龙热电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决定 2
关于不予核准江苏高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的决定 3
关于不予核准诚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的决定 4
关于不予核准新疆天山毛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决定 5
关于不予核准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的决定 5
关于不予核准重庆金冠汽车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的决定 6
关于不予核准许昌恒源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的决定 7
关于不予核准德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的决定 8
关于不予核准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的决定 9
关于不予核准冠宏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的决定 10
关于不予核准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的决定 10
关于不予核准江苏荣联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的决定 11
关于不予核准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的决定 12
关于不予核准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的决定 13
关于不予核准江苏新中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的决定 14
关于不予核准福建腾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的决定 14
关于不予核准安徽富煌钢结构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的决定 15
关于不予核准深圳美凯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的决定 16
关于不予核准浙江康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的决定 17
关于不予核准渤海轮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的决定 18
关于不予核准苏州苏大维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的决定 19
关于不予核准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的决定 19
关于不予核准上海网讯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的决定 20
关于不予核准中矿资源勘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的决定 21
关于不予核准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的决定 22
关于不予核准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的决定 23
关于不予核准烟台万润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的决定 24
关于不予核准珠海元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的决定 24
关于不予核准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的决定 25
关于不予核准江苏玉龙钢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的决定 26
关于不予核准淮安嘉诚高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的决定 27
关于不予核准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的决定 27
关于不予核准浙江佳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的决定 28
关于不予核准新疆宏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的决定 29
关于不予核准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的决定 30
关于不予核准湖南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的决定 31
关于不予核准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的决定 31
关于不予核准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的决定 32
关于不予核准广东广机国际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的决定 33
关于不予核准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的决定 33
关于不予核准上海冠华不锈钢制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的决定 34
关于不予核准中卫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和业务出售及发行股份和现金购买资产的决定 35
关于不予核准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的决定 36
关于不予核准贵州高峰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的决定 37
关于不予核准深圳市脉山龙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的决定 37
关于不予核准上海天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的决定 38
关于不予核准上海金仕达卫宁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的决定 39
关于不予核准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的决定 40
关于不予核准杭州先临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的决定 40
关于不予核准北京侏罗纪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的决定 41
关于不予核准山东信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的决定 42
关于不予核准上海开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的决定 43
关于不予核准河南金博士种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的决定 43
关于不予核准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的决定 44
关于不予核准山东立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的决定 45
关于不予核准山东金创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的决定 46
关于不予核准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的决定 46
关于不予核准浙江梦娜袜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的决定 47
关于不予核准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的决定 48
关于对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申请不予核准的决定 49
关于不予核准赤峰富龙热电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决定
赤峰富龙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依法受理了你公司提交的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申请文件。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并购重组委)于2011年5月23日举行2011年第15次并购重组委会议,依法对你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审核。
并购重组委在审核中关注到,你公司存在以下情形:
未充分说明标的公司增资资金来源及其合法性;未充分说明重组方案的合理性及必要性;未充分说明标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及执行情况;未充分说明标的公司土地权属状况及本次交易国资批文的有效性。
并购重组委认为,上述情形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53号)第十条和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不符。
并购重组委会议以投票方式对你公司方案进行了表决,同意票数未达到3票,方案未获通过。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依法对你公司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申请作出不予核准的决定。
你公司董事会应当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10日内作出是否修改或终止本次方案的决议,同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你公司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二○一一年六月三日
关于不予核准江苏高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的决定
证监许可〔2011〕634号
江苏高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依法受理了你公司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发审委)于2011年4月20日举行2011年第75次发审委会议,依法对你公司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进行了审核。
发审委在审核中关注到,你公司存在以下情形:
你公司产品润滑油的主要原料基础油约占公司生产成本的95%,原料基础油及产成品润滑油的价格均随着国际原油价格变化不断波动。
根据申报材料披露的敏感性分析,2010年基础油采购价格每增加1%,毛利下降6.58%,利润总额下降14.08%。
与同行业其他企业相比,你公司抗风险能力不强,申报材料中未能充分披露其应对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的有效措施,无法判断你公司持续盈利能力的稳定性。
根据申报材料,你公司租用集体土地40,019.3平方米,占其全部土地使用面积的25%,租用期限为20年。
你公司租用集体土地不符合国家有关土地管理法律公司住所在无锡宜兴市,租用集体土地不合规,但集体建设用地可以讨论。
及相关政策,存在潜在风险,资产完整性存在瑕疵。
发审委认为,上述情形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32号)第十五条、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符。
发审委会议以投票方式对你公司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进行了表决,同意票数未达到5票,申请未获通过。
根据《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办法》(证监会令第62号)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依法对你公司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作出不予核准的决定。
你公司如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可在本决定作出之日起6个月后,向中国证监会提交申请文件。
你公司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关于不予核准诚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的决定
证监许可〔2011〕546号
诚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依法受理了你公司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发审委)于2011年3月30日举行2011年第59次发审委会议,依法对你公司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进行了审核。
发审委在审核中关注到,你公司存在以下情形:
根据招股说明书披露,你公司主要产品左旋肉碱系列产品报告期内毛利率逐年下降,2008-2010年分别为42.59%、40.14%、29.23%。
本次募集资金拟继续投入1000吨左旋肉碱扩建项目,计划使用资金占本次拟募集资金总额的44.44%,且对新增产能消化有较大作用的原料药批准文号、GMP证书等尚未取得,存在不确定性。
你公司抗艾滋及乙肝药物中间体产品销售收入和毛利贡献报告期内逐年下降,销售收入2008-2010年分别为1785.08万元、877.36万元、651.40万元,毛利贡献2008-2010年分别为572.29万元、404.83万元、214.78万元。
本次募集资金拟继续投入150吨福韦酯类中间体-DESMP及10吨恩曲他滨扩建项目,计划使用资金占本次拟募集资金总额的27.77%,且10吨恩曲他滨原料药的原料药批准文号、GMP证书尚未取得,存在不确定性。
发审委认为,上述情形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32号)第三十七条规定不符。
发审委会议以投票方式对你公司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进行了表决,同意票数未达到5票,申请未获通过。
根据《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办法》(证监会令第62号)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依法对你公司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作出不予核准的决定。
你公司如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可在本决定作出之日起6个月后,向中国证监会提交申请文件。
你公司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二○一一年四月十三日
关于不予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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