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管理考核制度汇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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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管理考核制度汇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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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管理考核制度汇总
考核管理规定
1.工艺技术组长负责组织每月31日前召开奖金会,奖金小组组员参加,每月3日前将班组考核、专业考核上报,7日前副主任审核完成并上报主任,10日前由主任上报人事处。
2.不按时完成上报及审核的扣奖50元(出差除外),领导如不在生产部做奖金则交现金。
3.各班长连续三次不能如实分配奖金者,经班子研究后调离岗位。
二、奖金系数
1、公司“五定”完成之后,奖金系数执行岗位系数,高级技术人员聘任以后只是在津贴等福利待遇上有所体现。
三、奖金分配方法
1、执行公司规定,月奖金=系数×分值+加扣奖。
2、管理人员月总奖金=(公司划拨奖金总数—公司单项嘉奖)÷全员总系数×管理人员总系数。
管理人员月奖金=管理人员月总奖金÷管理人员总系数×个人系数+加扣奖。
3、操作人员月总奖金=(公司划拨奖金总数—公司单项嘉奖—管理人员总奖金)÷操作员总系数×个人系数+加扣奖。
五、各种假期及人事制度的管理与考核
1、执行公司考勤与准休假制度。
2、病假:
员工患急性病,必须当天电话告知所在单位,并在两天内由本人或委托他人将病休诊断书和相关病例递交所在单位,经批准后,按病假考勤。
员工因病或非因公负伤不能工作,在诊治期间,必须持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的病休诊断书和相关病历等有关证明材料(其它医院出具的病休诊断书,原则上无效),按照管理权限批准后,方可按病假考勤并享受病假待遇。
如遇出差、休假、赴外实习培训等特殊情况,需持当地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病休诊断书和相关病历,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门诊病假最长一次不超过一周。
3、产假:
在当地政府未出台新政策之前,暂执行:
女员工正常生育享受产假98天(其中产前可休假15天),难产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员工在24周岁以后生育第一胎,增加产假(晚育假)30天,并给予男方护理假7天。
女员工在产假期间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者,增加产假15天。
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时,给予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及以上流产时,给予42天产假;怀孕满7个月及以上流产的,按正常产假休假。
4、计划生育假:
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员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
1)放置节育环,自手术之日起休息2天。
2)正常取节育环当日休息1天。
3)输精管结扎休息7天。
4)单纯输卵管结扎休息20天。
5)妊娠不满4个月流产,给14天产假。
6)妊娠满4个月以上流产,给42天产假。
7)以上假期可按假条执行,不影响工资、奖金。
8)未上节育环怀孕流产休假14天,按病假处理。
9)育龄员工按《省计划生育条例》要求定期进行孕情检查,一人次漏检扣漏检人20元。
在孕检时出现违纪问题,扣发责任人50元。
5、婚丧假:
在当地政府未出台新政策之前,暂执行:
员工领证结婚一般给婚假3天。
凡男女双方属初婚且都符合晚婚条件(男25周岁、女23周岁以上)的,可享增加15天晚婚假。
员工的亲属(系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配偶及其父母)去世后,可给丧假3天,员工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可根据往返路途远近,另给路程假。
6、事假:
员工请事假一次连续不得超过3天;12个月内累计不得超过10天。
超过后再不允准事假。
7、探亲假:
凡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员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享受探望配偶的探亲假待遇;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享受探望父母的探亲假待员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夫妻双方其中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
未婚员工探望父母,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
如果因为工作需要,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职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的,可以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45天。
已婚员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
8、带薪年休假:
执行公司休假规定,连续工龄满一年不满十年的,每年休假5天;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每年休假10天;满二十年以上每年休假20天。
1)有薪假可分为二次休完。
2)生产特殊期不允许休假。
3)班组自行安排人员,部门不予补奖。
4)每班组安排休假一次不得超过2人。
9、护理假
1)男员工爱人生小孩可休3天护理假,剖腹产有医院证明可休7天(包括公休日)护理假。
2)员工因工负伤,医院要求派人护理,请示公司人事处和工会处理。
3)员工非因工负伤,医院要求派人护理,应由其家人护理。
员工的直系亲属有病前去护理,经单位批准按事假处理。
4)员工护理不在我公司工作的直系亲属期间一律按事假处理,并经单位同意。
10、带薪年休假、探亲假、丧假等由所在单位(部门)领导批准后,报人事处审核备案;产假、护理假、计划生育假及婚假经所在单位(部门)领导批准后,由公司计划生育归口管理部门审核,报人事处备案;疗养假经所在单位(部门)领导和公司疗养假管理归口部门批准后,报人事处备案;工伤假经所在单位(部门)领导批准后,由工伤管理归口部门审核后,报人事处备案。
11、请销假制度
1)各种休假一律服从生产(工作)需要,在生产允许的前提下经部门主管领导批准,履行请销假手续。
传、捎假无效,按事假处理。
2)员工休假有特殊情况需要续假时应及时请假,任何情况未经部门允许私自不上班按旷工处理。
3)员工休假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连续24小时联系不上,扣月奖50元。
4)实习培训期间,休息时间离开实习地外出,要填写保证书,带队人员和班长同意后方可离开。
5)由于部门会议或其他特殊工作,占用员工休息时间的,部门领导审批后可以休串休。
每人每年不得超过2天。
6)串休由班长负责安排,原则是每季度一清,特殊情况要汇报部门领导。
12、请销假程序
1)此程序包括请各种假,病假拿医院证明。
2)本人向班长提出申请,经班长同意(病假除外)。
3)班长填写请假条。
4)班长将签字后的请假条交给行政秘书。
5)部门领导签字后上交人事处,人事处允许后方可休假。
6)假后应及时到班长处销假。
13、休假扣奖规定:
1)病事假、护理假:
按照休假天数扣除日工资率;紧急事假造成的班组缺员,不补奖。
休事假当月累计超过7个工作日的,当月不得奖.
2)正常的婚丧假按照休假天数扣除日工资率;晚婚假按照1.0计算。
3)在假期超过20天的探亲假期间,当月不得奖。
4)产假当月不得奖。
5)脱产学习15天之内的不扣奖。
6)串休自愿不休的,给予每天40元加奖(半天20元)。
六、安全环保考核制度
1、实习地现场及住宿地安全管理
1)在实习地人员擅自进行危险作业,违反有关动火作业、动土作业、临时用电、有限空间等管理规定的,对当事人处以500元罚款,对实习地负责人及班长处以100元连带责任处罚;
2)在实习地人员擅自对设备进行操作,对当事人处以300元罚款,扣实习地负责人及班长处以50元连带责任处罚;
3)在实习现场,违反操作规程进行各项操作,或者违反实习地安全规章制度,按照所在实习部门规章制度予以处罚;
4)若无本部门熟练员工或实习单位操作员工的带领,严禁任何学员独自进入现场,违反者给予30元处罚;
5)非事故应急情况下,未经实习地部门相关人员批准,禁止使用实习装置属地范围内任何消防与应急设施,违反者扣30元;
6)在实习地管理人员、班长对实习人员违反安全规定的不予以相应处罚或瞒报的,给予100元处罚;
7)在实习所在地,对违反社会治安处罚条例、交通法规等并造成恶劣影响者,实习地管理人员须及时上报生产四部领导并按公司规定进行处理;
8)违反实习地住宿管理规定,使用大功率电器或使用燃气私自做饭者,根据情节轻重予以每人次100-500元处罚;
9)违反规定在寝室卧床吸烟者、酗酒闹事、聚众赌博的每次扣100元;
10)在住宿地私拉电线,外出时房间不断电,电器一直在运转者,每次扣50元;
11)故意破坏住宿地逃生应急指示灯,物品堵塞消防通道、安全通道者每次扣50元;
2、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HSE“零容忍”六条《禁令》
1)严禁未系挂安全带从事高处作业;
2)严禁未经许可进入受限空间;
3)严禁特种设备在非安全状态和非安全环境下作业,吊装物下方禁止穿越或停留;
4)严禁未配备合适劳动保护用品的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5)严禁未办理作业许可证,开展危险作业;。
6)严禁无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员工在日常操作活动中,违反上述操作规定造成事故的,按照公司事故责任追究有关条款处理;没有造成事故,有下列行为之一,由生产四部对其进行教育,并按照以下标准给予扣奖:
1)本部门需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由生产部向工程管理部提出书面申请,接受入场前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办理入场证,并向PMT1备案,无入场证私自进入者扣50元;
2)本部门管理人员需了解施工现场的情况、风险及安全措施,在对我部人员布置工作的同时进行风险交底,现场不具备安全条件时不安排相关工作;
3)部门根据施工现场实际和人员从事工作情况,定期组织开展危害辨识和风险评价工作,并制定风险削减措施和组织培训;
4)各班长组织本班进入施工现场人员的签到、清点工作,明确工作内容,要掌握每一名人员的工作地点、工作内容、工作环境及安全措施。
人员未签到考核10元/次,值班人员未佩戴袖标考核10元/次,未写值班笔记考核20元/次;
5)涉及进入受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等危险作业的,要凭生产部现场负责人批准的《危险作业任务单》到PMT1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方可进入,违者处罚500元;
6)未经批准,禁止携带任何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腐蚀性、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入场,违反规定者处罚200元;
7)未经许可,严禁穿越吊装作业、高处作业、动火作业等警戒区域或打开的设备、管沟、电缆沟、下水井内等危险较大的场所,不得使用未经验收合格并未悬挂准用牌的脚手架,违反规定者处罚50元;
8)未经许可,严禁开启、使用现场机具、设备,违反规定者处罚100元。
非紧急情况下,严禁擅自动用消防器材,违反规定者处罚100元。
3、日常安全管理
1)员工在日常操作、巡检等活动中,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并采取措施避免一般生产安全事故C级或一般质量事故发生的,经部门评审认定后当月考核加100元,另由部门向公司提出奖励申请;
2)员工在日常操作、巡检等活动中,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并采取措施避免一般生产安全事故B级、一般环境污染事件或严重质量事故发生的,经部门评审认定后当月考核加200元,另由部门向公司提出奖励申请;
3)员工在日常操作、巡检等活动中,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并采取措施避免一般生产安全事故A级、较大环境污染事件或重大质量事故发生的,经部门评审认定后当月考核加300元,另由部门向公司提出奖励申请;
4)员工在日常操作、巡检等活动中,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并采取措施避免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重大及以上环境污染事件或特大质量事故发生的,经部门评审认定后当月考核加500元,另由部门向公司提出奖励申请;
5)员工在公司、集团公司举办的安全竞赛、演讲、征文活动中取得奖励的,当月考核加100-300元;
6)发生事故后,员工在抢险救援过程中表现突出的,当月考核加300-500元;
(员工在日常操作活动中,违反操作规定造成事故的,按照公司事故责任追究有关条款处理;没有造成事故,有下列行为之一,由生产部对其进行教育,并按照以下标准给予扣奖:
)
7)工作期间不按规定着装(包括不佩带半面罩防毒面具),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帽﹙包括安全帽带子未系紧、女员工未将长发盘进安全帽内﹚进入生产装置现场或检维修施工作业现场者,扣50元;
8)个人防护用品使用前,由使用人员进行检查,严禁超期使用,发现问题应立即停止使用,违反规定者处罚20元;
9)公司发放的上岗证、及相关特种作业操作证需部门统一保管,因个人原因未携带者扣50元;
10)在机动设备运转时擦洗或拆卸转动部件者,扣500元;
11)戴手套、背挎包操纵带有旋转零部件设备者,扣500元;
12)在2米以上临边作业未系挂好安全带进行者,扣500元;
13)攀坐不安全位置﹙如平台护栏﹚,扣50元;
14)未经审批私自拆除或调整安全装置造成其失效或启动,消防栓保险销30元,空气呼吸器报警哨失效扣50,火灾报警器扣100元、火灾监测仪启动报警扣100元,装置连锁启动扣500元,若损失较大则在部门奖金会讨论决定;
15)在有毒作业现场﹙包括有限空间﹚作业时,须按照作业许可中的风险消减措施要求,佩戴相应的防护用品,违反者扣100元;在进行硫化氢、液氨采样时必须开启防爆风机,佩带全面罩防毒面具或空气呼吸器并有监护人在场,违反者扣100元;
16)班长指派属地作业监护人,监护人必须经公司安全培训和考核合格,违反规定者处罚班长300元,监护人不按照规定认真履行监护工作处罚100元;
17)未办理各类作业票证或作业票证未经审批及使用过期作业票证进行作业者,扣500元;
18)违章指挥员工作业者,指挥者扣200元,作业者扣100元;
19)禁止携带非防爆型移动电话进入生产装置边界黄线及外操室、中控室和其他易燃易爆区域使用,违反者扣50元;
20)进入装置前需触摸静电消除器,随意在易燃、易爆生产区域用石子、黑色金属或易产生火花的工具敲打、撞击设备、管线者,扣100元;
21)未经批准随意挪用消防、气防设施,对损坏消防设施、灭火器等行为除全额赔偿外另罚款100元;对岗位配备的消防设施,气防用品不会使用的予以罚款100元;
(班组管理、基础建设活动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以下标准给予考核:
)
22)各班负责区域的移动灭火设施按月检查,无故不检查或未检查到位的,扣50元/班次;
23)外操室内空气呼气器、防毒面罩等气防设施,每周一由白班班长负责组织检查,并填写检查记录,无故不检查或未检查到位的,扣50元/班次;
24)交接班时必须将手持气体报警仪、防爆探照灯、防爆对讲机等便携设备一同交接,设备故障需及时报告部门,未报告扣50元,无故丢失按原价赔偿,数额较大的部门奖金会讨论处罚;
25)班组人员对进入装置的外来作业人员劳保穿戴、行为等进行监督,在办理作业票时进行提醒,发现外来人员不规范行为没有制止的扣责任班组30元;
26)严格控制装置内车辆进入,发现无进车票进入装置的车辆要及时将其清除出装置并扣留行车证,没有及时制止的扣除班组30元。
27)擅自骑自行车进入装置区域每次扣50元,自行车乱停乱放的每台车次扣20元;
4、安全学习和班组安全活动
1)无故缺席安全学习、安全活动的人员每次扣奖50元;
2)个人安全学习笔记未记录、记录过于简单的人员每次扣奖20元;
3)班组安全活动走形式、记录不真实、活动内容有遗漏、漏学人员没有及时补学等,扣班长20元/次;
4)按照公司部门要求定期开展“事故应急演练”,不按要求进行班长扣奖50元/次,无故不参加者扣20元/次;
5)公司或部门组织安全考试不及格者扣奖50元,同时还需参加部门综合成绩考评;
6)对于积极参加公司各种安全活动考试、评比,分数在70-90分之间加50元,取得名次或分数在90分以上加100元;
5、安全技术管理
1)严格贯彻直线安全管理原则,“谁主管,谁负责”,管理人员对本专业的安全全面负责,HSE工程师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职责直接负责,对其他岗位的安全负监督责任;
2)按时按要求完成部门安排的各项工作,各管理人员在安排现场工作或其他活动时,在操作卡或活动方案中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要求,督促落实安全措施。
6、事故管理
发生事故,其处罚执行云南石化公司《事故管理规定》。
7、禁令管理
集团公司六大《禁令》
员工违反以下《禁令》,给予行政处分;造成事故的,解除劳动合同。
1)严禁特种作业无有效操作证人员上岗操作;
2)严禁违反操作规程操作;
3)严禁无票证从事危险作业;
4)严禁脱岗、睡岗和酒后上岗;
5)严禁违反规定运输民爆物品、放射源和危险化学品;
6)严禁违章指挥、强令他人违章作业。
七、劳动纪律考核细则
1、迟到、早退的考核(不向班长请假的,30分钟之内的):
迟到、早退1次扣50元,打电话请假的1次扣20元;累计迟到5次(含5次),当月不得奖;
2、旷工的考核:
旷工半天的(迟到、早退30分钟以上4小时以内的),扣当月奖金的15%,累计旷工1天的(迟到、早退4小时以上8小时以内的),计1天旷工,扣当月奖金的30%;累计旷工3天以上、7天以下的,扣发当月奖金;连续或累计旷工超过7个工作日的,报送公司人事处处理。
3、上班期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例如上岗期间玩游戏、上网聊天、收听收看与工作无直接关系的图书或影音资料等,发现1次扣100元,情节严重的,扣200元;
4、寻衅滋事、侮辱谩骂他人的、无理取闹的,扣奖金200元/次;打架斗殴、聚众闹事、对管理者进行威胁,当月不得奖金;情节严重构成治安事件或构成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或司法机关处理;
5、窜岗、占用工作电话闲聊30分钟以内的,扣100元,情节严重的,扣200元;脱岗超过1小时的,扣当月奖金的50%;
6、上岗期间办私事的每次扣100元,情节严重的,扣200元/次;上岗期间聚众打扑克、打麻将、下棋、赌博,每次扣当月奖金的50%,两次以上的,依据员工奖惩办法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7、不服从管理人员及班长正常工作安排的,每次扣100元;两次或情节严重的,扣当月奖金的50%;三次及以上或利用各种手段对他人进行诬陷、人身攻击的,扣当月奖金;
8、私自换班的,每次扣双方各50元/次;
9、请假外出不按既定时间返回、且不提前请示的,按旷工处理,奖金考核按第2条执行。
10、不在此考核细则内的考核项目及在考核细则内而情况特殊的,由部门考核小组决定处理意见。
八、党政工团考核细则
(一)党支部工作考核细则
党员学习和自我管理:
党员自觉做好日常管理,按照“三会一课”制度要求认真执行的党员学习工作,部门每半年进行一次党员学习笔记公开评比,对党员学习达不到要求的,给予点名批评,督促整改,并视情节给予经济考核。
(二)宣传教育考核细则
1、班组设立一名兼职宣传报道员,每月应有一件以上宣传报道,未完成任务的班组扣20元。
班组认真记录员工的好人好事,部门根据好人好事的质量情况给予相应的奖励。
(好人好事指非本岗位职责范围的事务)
2.在公司级新闻价值的刊物、专栏、网络上发表稿件,撰稿人加30元/篇。
3.为部门、班组撰写经验材料:
公司级加100元-200元。
4.按照公司要求参加党务组织、宣传法律、行政工会等各类知识竞赛,荣获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加奖100元/80元/60元。
5.节日期间出现的好人好事,班长要认真做好记录。
并及时按要求上报。
6.参加公司各种会议须按时参加,迟到考核20元/次,不参加会议考核50元/次,会议中应按照要求遵守会场纪律,手机静音,违者考核视情节给予考核。
(三)工会考核细则
1.工会小组及时做好协调员工队伍后勤保障、稳定工作,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
积极做好工会组织各项活动,做好员工的后勤、募捐活动等工作。
工作优异突出给予加奖。
2.参加公司级工会活动荣获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加奖100元、80元、60元。
3.鼓励员工积极参加公司举办的各类作品征集活动,被公司采纳的每项嘉奖30元,获得名次的按名次加奖。
4.班组民主生活记录、工会资料由班组工会小组长按季度填写,做好政务公开,部门按季度检查一次。
如不按时填写,考核30元。
(四)青年工作部工作考核细则
1、制度和阵地建设:
按公司青年工作部考核标准完成工作;定期开展青年团员教育活动,及时向团员青年传达贯彻公司团工作的会议精神;没有按要求完成工作,考核100元。
2、综合工作:
利用业余时间参加公司活动或会议,组织参加上级的大型活动、会议等过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嘉奖100元。
(五)维护稳定信访工作考核细则
1、行政秘书为部门综合信息员,班组长为信息员,做好信息反馈工作,较好地解决班组员工的问题,积极配合部门做好员工的思想工作。
重大问题未能及时上报,造成影响的扣50元。
2、坚持解决问题在基层、在班组,积极主动做好不稳定群体人员的说服教育工作,对工作超前主动,积极开展稳控,避免重大越级上访事件的。
对发生不稳定事件,给予越级上访人员扣奖300元,扣班组100元。
同时取消责任人当年先进评选资格。
九、培训考核制度
(一)实习人员要求
1、实习人员要服从实习领队的管理,端正态度,明确培训目标,按照部门规定做好学习笔记,努力提高操作技能。
2、各班设置培训员,协助领队和班长做好本班培训管理工作。
3、实习点管理人员、班长及操作员要及时编制培训计划和工作台历。
4、在每个阶段培训结束后,由生产部组织阶段考核。
阶段考核成绩70分以下者需要对前阶段内容重新学习,两周后接受补考,重新学习期间系数按照原系数的80%计算。
连续两次补考的,月奖系数按照原系数的50%计算。
连续三次补考仍未满70分者,扣发当月奖金,并建议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5、生产实习结束前,由生产部根据培训目标进行实习结业考核。
实习结业考核成绩未满70分者,按照第4条执行考核。
(二)实习人员月考考核规定
1、实习培训期间,每位实习人员按月度考核。
每月进行两次大考(包含安全考试),大考成绩占综合成绩的70%。
2、实习人员必须按要求每季度编写个人学习总结。
3、实习人员必须做好实习笔记、安全学习笔记,二种学习笔记纳入到综合评比成绩,占当月综合成绩的10%。
实习笔记主要体现实习过程中班组的两次小考内容以及平时的实习心得,安全学习笔记主要体现学习相关的事故案例的内容。
4、实习人员每月进行安全检查、劳动纪律检查、内务检查,各项检查采用扣分制,占综合成绩的20%。
5、实习人员每月按照综合得分进行排名,综合评比前三名分别嘉奖120元、80元和40元,综合评比平均分A,最高分B,扣钱分数线A-(B-A),低于分数线人数超过3人以上的倒数第一扣钱120元,倒数第二扣钱80元,其余低于扣钱分数线的人员均扣40元;如果所有人员的成绩均在扣钱分数线以上,则不进行扣奖。
6、为了鼓励班长督促大家进行学习和准备,月考平均分第一名的班长加奖200元,月考平均分第二名的班长加奖100元。
(三)实习地劳动纪律管理规定(扣分制纳入到实习地培训管理评分体系)
1、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开始后30分钟及以内到岗的,为迟到,扣除考核分10分。
2、在规定的工作时间结束前30分钟及以内离岗的,为早退,扣除考核分10分。
3、迟到、早退30分钟以上4小时(不含4小时)以内的,扣除考核分15分。
4、实习培训职工无故不参加考试,扣100元并且取消优秀学员评比资格。
5、迟到、早退4小时(含4小时)以上8小时以内的,扣除考核分30分。
6、当月累计发生三次迟到、早退现象,扣除考核分30分并且取消优秀学员评比资格。
7、工作期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如玩游戏、收听收看与工作无直接关系的图书或影音资料、闲谈、吃零食、因私会客、干私活等),扣除考核分10分。
8、不得寻衅滋事、打架斗殴、侮辱谩骂他人、聚众闹事,扣除考核分30分。
9、私自换班的,扣除考核分10分。
10、无正当理由不服从班组长工作安排和指挥的,扣除考核分20分。
11、私带与工作无关人员进入办公场所、施工现场或实习站点的,扣除考核分20分。
12、无正当理由对管理人员或班组长进行威胁或无理取闹的,或侮辱谩骂他人的,扣除考核分20分。
13、与实习地车间工作人员发生口角,扣除考核分20分并且取消优秀学员评比资格。
14、扰乱生产(工作)秩序的,或在工作场所打架斗殴、寻衅滋事、或聚众闹事的,扣除考核分30分并且取消优秀学员评比资格。
15、内操作员未按照部门要求进入内操室学习的,扣除内操作人员考核分10分。
16、当班期间厂内学习室不能锁门,如有违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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