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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领导文章全面贯彻改革试点精神扎实做好职称评审工作
全面贯彻改革试点精神扎实做好职称评审工作
------山东省教育厅副厅长、党组副书记张兴民2012年2月13日发表专题文
自2009年起,人社部、教育部在我省潍坊市、吉林省松原市、陕西省宝鸡市进行了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试点。
经过两年多的努力,试点工作取得圆满成功。
2011年8月31日,国务院第170次常务会议决定在全国范围内扩大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
9月29日,人社部、教育部在北京召开了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扩大试点工作会议,提出了进一步扩大试点工作的基本思路和工作要求。
经与省人社厅协商,我省的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工作将于2012年在全省面上铺开。
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的主要内容有四条:
一是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并设置正高级职称。
二是按照注重师德素养、教育教学工作实绩和一线实践经历的要求,完善教师专业技术水平评价标准条件。
三是建立以同行专家评审为基础的业内评价机制,健全工作程序和评审规则,建立评审专家责任制,全面推行评价结果公示制度。
四是实现与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制度有效衔接。
这四条中的第一条和第四条指的是制度的入轨和岗位管理工作,主要是通过行政管理的手段来达成。
而第二、三两条则是指明了评审工作标准体系的确立和评审机制的创新。
一、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标准体系,引领教师专业发展
我们都说教师是一个神圣的职业,是因为教师从事的是培养人、成就人的事业,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
《教师法》对教师的定义是:
“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
教师应当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通俗地说,教师的职责就是“传道、授业、解惑”。
履行好这个神圣的职责,需要我们的广大教师具有精湛的教育教学业务能力、高尚的职业道德情操、爱生如子的博爱胸怀、心无旁骛的敬业精神和“衣带渐宽终不悔”的奉献精神。
如何引导和激励广大教师履行好“传道、授业、解惑”的职责,使他们都能成长为具有精湛的业务能力、高尚的道德情操,具有博爱胸怀、敬业精神和奉献精神的优秀人民教师,便是我们教育管理工作、教师队伍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
职称评审是教师队伍管理的一项重要措施,涉及广大教师的切身利益,在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上,起着无可替代的指挥棒作用。
职称评审过程中注重哪些方面,广大教师在日常教育教学工作中就会追求哪些方面,哪些教师评审通过了,他们就会成为广大教师效仿的榜样。
也就是说,职称评审的标准是什么,教师们就准备什么,日常工作中就会向什么方向努力。
做好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就是让职称评审回到教师教书育人的本职工作上来,让广大教师更加重视师德建设,把精力集中到教学业绩、教学能力的提高上来。
中小学教师的职称评价标准,是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的重要基础和主要依据。
要让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回归以师德建设、教学业绩、教学能力为主的本位,充分发挥职称评审在教师队伍建设中的政策导向作用,制定出符合中小学教师行业特点,遵循中小学教育规律的职称评价标准便成为重要的、先决性的条件。
要鼓励和引导广大中小学教师认真履行职责,那么我们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标准,就要适应素质教育和课程改革的新要求,充分体现中小学教师职业特点,着眼于中小学教师队伍的长远发展,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就要充分体现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坚持育人为本,注重师德素养,注重教学业绩,注重教学能力,注重一线教育教学经历;就要通过职称评审标准,引导教师立德树人,爱岗敬业,积极进取,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能力,不断取得新业绩。
展开来讲,建立和完善先进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标准体系,应当认真处理并充分体现以下几个方面的关系。
第一,要正确处理和充分体现“教书”与“育人”的关系。
教师的职责是既教书又育人,在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中,教师就是要“传道、授业、解惑”。
“传道”主要是指育人,“授业”主要是指教学,“解惑”应当是既解做人之惑又解学业之惑。
近现代,我们的师范教育也贯穿了“学高为师、身正为范”的理念。
所以说,教师的职责应当教书和育人并重,二者不可偏废。
但一个时期以来,由于对学生的评价过多地偏向于学习成绩,对基础教育的评价过分地偏重于高考成绩和中考成绩等,自然而然地对教师的评价就过多地偏向了“教书”的成效。
再加上“教书”工作容易量化,在实际工作过程中容易操作,也使我们的职称评审工作存在“重教学、轻育人”的倾向。
目前,我国正处在基础教育发展的大好时期,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把育人为本作为教育的根本要求。
职称评审工作要自觉遵循这个原则,认真落实这个原则。
职称评审的标准体系和操作过程都要贯穿重视教学业绩和能力,更重视“育人”工作实绩的思路。
教书和育人要并重,两项工作要并驾齐驱,不能“一条腿长一条腿短”。
要通过职称评审过程中对育人工作的考量,引导广大教师自觉自发地、更好地履行“传道、授业、解惑”的职责。
第二,要正确处理和充分体现业绩与能力的关系。
职称评审主要是对教师已经取得的成绩的评价,其结果与教师的名誉及利益密切相关,属于业绩性评价。
所以,职称评审工作应当主要考量教师的业绩。
与此同时,职称评审是一种阶段性评审,不是对人和事物的终极定论,所以职称评审同样要兼顾教师的专业发展,要重视对教师能力的考量,鼓励和引导教师更好地发挥潜质。
如何把握业绩和能力的关系呢?
一般意义上来讲,业绩与能力是同向的,业绩是能力的体现,能力是业绩的基础。
但对于教师这个职业来说,教书育人是一项双向的心理活动,业绩与能力因果关系的相关程度,因人、因时、因地、因事而异。
有的时候,教师的能力水平与业绩目标之间,可能存在着矛盾和冲突。
所以,职称评审工作要做到全面、真实地考量教师的业绩,就要充分重视师生间相互感知的过程,而非机械地只看重一个简单的结果。
当然,这也就对我们的职称评审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一个好的职称评审评价在完成考核教师业绩目标的同时,更重要的是应当成为整合个体发展与业绩目标实现的一种手段,使教师在完成业绩目标过程的同时,实现个体发展和能力提升。
帮助教师准确地找出职业和个人发展的建议,让广大教师将个体发展和业绩目标协调起来,发现自己的潜能,提高自尊和自信,激发起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和能动性。
所以,职称评审的标准体系和我们评审的过程,都要把握以业绩考量为主,高度重视对能力的考量,二者是相辅相成的。
第三,要正确处理和充分体现“外部标签”和实际水平之间的关系。
经过多年的探索改进,近几年中专中学教师职称评审,特别是中学教师评审,我们要求参评教师报送的材料可以分为两类:
一类是备课本和展示课教案等过程性材料,一类是各种证书和论文、专著等佐证材料。
过程性材料反映教师的日常工作状态和过程,贴近教师教育教学工作的“原生态”。
关于什么样的过程性材料更能如实地反映教师的实际水平,这几年我们也在不断地探索和改进,力图向大家提供最有说服力、最能全面体现教师实际水平的材料。
希望通过这些材料的呈现,加上各位专家“慧眼识珠”,能够作出准确评判。
当然,在过程性材料与教师实际水平的表里关系上,我们还是有很多需要继续改进的地方,这也是下一步需要重点研究的。
佐证材料,包括学历学位证书、荣誉称号证书、论文论著等,即人称的“外部标签”。
这些“外部标签”理论上讲应该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体现教师日常表现。
但是,由于受到一些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受到中国传统文化中功利思想和人情世故的干扰,很多种评优、评奖的结果和各种报刊发表的文章、出版社出版的专著,其含金量已经大打折扣了。
特别是前几年弄虚作假者为数不少,假文凭、假证书、假文章、假刊物等大行其道。
虽经近几年严厉治理大有好转,但至今仍未绝迹。
而从实际工作的情况看,由于习惯势力和人们思维定式的影响,以及有的市、县(市、区)和学校量化考评的推波助澜,2011年的申报材料中,我们仍然发现老师们对这些“外部标签”过分地看重。
应当说,大多数的称号和证书、论文和专著,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有时还是较大程度上反映出教师的业绩和造诣。
需要强调的是,不能过分地夸大这些“外部标签”的作用,职称评审应当更加看重的是广大教师日常教育教学的业绩和表现。
应当让这些“外部标签”回归其本来的面目,发挥其恰当的参考价值。
第四,要正确处理和充分体现教育公平和向农村教师倾斜之间的关系。
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基石,师资均衡是教育公平的关键。
强调和追求师资均衡配置,是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大势所趋。
但由于历史的、客观的原因,就目前来说,农村教师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相对艰苦一些,达到同样的工作目标,农村的教师需要付出更多的努力。
再加上城市比较优越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的吸引,造成农村教师流失的现象,也使城乡教师队伍水平的差距有越拉越大之势,这与教育公平的理念是相悖的。
在农村学校调研,与农村教师座谈,很多人都反映晋升职称难。
这一方面是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存在的体制和机制性原因造成的;另一方面,我们以前的职称评审机制,也客观上衍生了这方面的壁垒。
对于长期工作在农村的中小学教师来说,他们可能没有较高的文凭,没有获奖证书和荣誉称号,也没有大部头的著作和多篇的论文,但他们当中不乏一些深受学生喜欢的“专家”。
这些“专家”在长期的教学实践中形成了一套针对农村中小学生特点的教法,完成了对大批少年儿童的启蒙教育,为教育事业作出了重要贡献。
因此,在职称评审中,要统筹考量,站在全局的角度来分析和把握。
既要突出业绩能力,又要切实向农村教师倾斜。
在评审时,应当充分比对城镇教师和农村教师的业绩和能力,找出恰当的切合点。
要通过职称评审,让农村教师感觉有地位、有待遇、有奔头;也让农村学校能够吸引人才、留住人才,推进城乡师资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
第五,要正确处理和充分体现一线教师和“双肩挑”人员之间的关系。
由于中专中小学校岗位设置工作还没有完全到位,各市在申报教师职称人员的资格上把关尺度不一,近年来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的群众来信中,许多是反映、举报中小学管理人员不符合政策规定申报教师职称的,这需要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根据事业单位岗位管理的政策规定和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的实际,提倡中小学校的管理工作由教师兼任,兼任管理工作的教师可以评审教师职称,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双肩挑”人员。
那么如何界定哪些人属于可以评审教师职称的“双肩挑”人员呢?
我们提出以下五条标准,请广大教育工作者讨论并发表意见,我们将在充分尊重大家意见的基础上修改并成文下发,从2012年起执行。
一是“双肩挑”人员担任的课程是列入教学大纲的一门系统课程;二是“双肩挑”人员担任教育教学工作需要每周坚持课堂教学4学时以上,并参与教研活动;三是“双肩挑”人员担任教育教学工作,其教学工作量须达到一线教师的一半以上;四是“双肩挑”人员聘期内一直担任教育教学工作,没有间断;五是“双肩挑”人员申报教师职称,须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其任命或管理机关批准,并出具证明。
“双肩挑”人员晋升教师职称,主要评价的是其教育教学业绩,管理工作表现也要如实提交,供评审专家参考。
除工作量外的指标与一线教师同等评价,以此来充分体现向教学倾斜、向一线倾斜的评审导向。
二、进一步探索和创新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评价机制,充分发挥评审专家业内认可的基础作用
科学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标准体系建立以后,如何建立科学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评价机制,将评审的标准体系落实下去,将标准体系的引领作用发挥出来,便成为更为迫切、更加重要的工作。
科学的职称评审评价机制是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的基本要求。
人才的评价方法有两种,一是定量评价,一是定性评价。
定量评价标准清晰,采用量化办法,便于操作,是对人才进行单一项目评价的办法,也常用来作为评价初级人才的方法。
但对于高级人才评价来说,还是应当进行定性评价,采用我们常说的模糊评价的办法。
因为高层次人才的创新能力和业绩贡献很难用数量来概括,高级职称的中专中学教师的综合评审指标也难以量化。
模糊评价法是充分发挥专家的评价主体作用,对受到多种因素制约的事物或对象作出一个总体评价的方法。
它具有结果清晰、系统性强的特点,能较好地解决模糊的、难以量化的问题,比较适合中专中学教师高级职称评审工作。
建立以模糊评价理论为指导、以同行专家评审为基础的业内评价机制,主要的着力点有三条:
一是建立规范的评审专家的遴选机制,二是努力探讨要求教师提交什么样的申报材料才更加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三是建立并严格坚持全面公示制度,增强评审工作公信力。
第一,逐步建立规范的评审专家的遴选机制。
就整个职称评审工作来说,标准条件的确立标志着我们有了工作的标准和尺度,有了具体操作方面的规范,而职称评审的目标任务是要评审出符合条件的人员。
标准尺度和目标任务之间的因果关系,需要由任务的执行人来达成,也就是需要一批评审专家来完成。
能否顺利地、高质量地完成职称评审的目的任务,取决于两个重要方面。
一方面是遴选出的评审专家整体水平和个人素养的高低,一方面是遴选专家的机制是否科学可行。
关于遴选专家的标准条件,我们把握了6条原则,并将在实践中不断改进。
这6条原则是:
一要有较强的教育教学业务能力,二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情操,三是原则性强、公道正派,四要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五是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六是年龄一般在40~50岁,既有经验又有体力,能够承担繁重的评审任务。
多年来从事职称评审的专家都是依据这6条标准条件,优中选优选拔出来的。
关于遴选专家的机制建设,这些年做了一些探索,目前还没有形成一个系统、成熟的制度。
初步的想法是近期尽快建立中专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专家数据库,评审专家从数据库中随机遴选。
数据库设立每位专家的履行职责的记录,存优汰劣、有进有出、动态管理、定期更新。
远期目标是由省教育厅整合中专中小学专家数据库,全省统一组织的所有项目的中专中小学教师评价均从中遴选专家,并统一进行数据库维护和更新。
第二,努力探讨教师提交什么样的申报材料会更有典型性和代表性。
上面讲过,“外部标签”的参考价值回归到应有的分量后,职称评审考量的主要是备课本、展示课教案等过程性材料。
过程性材料成了职称评审工作链条上的重要的一环,其典型性和代表性的重要意义也就不言而喻了。
这些材料如果能够恰如其分地反映教师的教育教学实际表现,那么职称评审工作就会顺利、健康地开展。
否则,职称评审的链条就断了,后果不堪设想。
近年来,我省中专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要求报送的材料,从只要求报送佐证材料,到要求提交指定学期的备课本,再到要求提交典范教案和展示课教案,今年还要求提交学校对教师展示课的评价意见等,进行了不断的探讨和改进。
到目前为止,要求报送的这些过程性材料,能否恰如其分地反映教师的教育教学实际表现?
或者说能在多大程度上反映出教师的实际表现?
还有哪些材料会更好地反映教师的实际表现?
希望广大教育工作者在这方面多提建设性的意见,为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工作献计献策。
第三,建立并严格坚持全面公示制度,增强评审工作公信力。
职称评审工作的业务特点,决定了其实行公示制度的重要性。
现行的职称评审制度中也作出了实行公示制度的程序规定,这些年我们也一直在认真地坚持和执行。
特别是从目前职称改革的大背景下考虑,从确保过程性材料的真实性出发,实行全面的公示制度便显得尤为迫切和重要。
近期,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要求对群体关注度高,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要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公开,确保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我们在工作中一直高度重视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开、公示环节,做到职称评审的条件、程序等逐级传达到每一名教师,职称评审的结果也要公示到每一所申报的学校。
总体来讲,就是要做到“五个公开”,即评审政策公开、申报指标公开、推荐过程公开、申报材料公开、评审结果公开。
评审政策公开就是让每一名教师都了解掌握职称评审的有关政策;申报指标公开就是公开每所学校的分配指标;推荐过程公开就是让教师了解申报的程序,监督程序正义;申报材料公开就是学校组织参评教师将自己提供的所有申报材料在学校醒目位置予以公开展示后才能上报,确保其真实性;评审结果公开就是对评审的结果进行公示,接受广大教师的监督。
只有做到教职工广泛知晓,才能赢得广大教师从内心里支持和认可职称评审工作。
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一定要严格把握标准条件,严格遵循程序步骤,确保最终的评审结果经得起公示,经得起广大教职工的质询,经得起实践的检验。
与往年一样,2011年在职称评审的过程中,省教育厅陆续收到了一些人民来信,也有个别的电话举报和人民来访。
经我们统计分析,这些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主要有四类:
一是反映学校在推荐过程中名额不公开、政策不透明,暗箱操作。
二是长官意志和官僚主义严重,学校推荐委员会人选产生办法和议事过程缺少民主程序。
三是有的参评人员的申报材料涉嫌造假。
四是一些学校的领导干部本来不符合申报教师职称的条件,却未经公示就进行申报,侵害了一线教师的利益等。
综合分析这几类情况之所以发生,很明显的、也是最主要的原因就是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不力,缺少或弱化了公示环节。
公平正义是社会稳定的基础。
温家宝总理曾经动情地讲过:
“公平正义比太阳还要有光辉。
”对于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来说,实践公平正义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和最基本的工作规范,而加强公示环节是实践公平正义的最为有效的制度保障。
从实际情况来说,我们的工作离全面实施公示制度的要求确实还有不小的差距,并且时间紧迫、任务艰巨。
但这决不能成为我们今后工作中畏难和推诿的借口,而应当作为做好工作的更大动力。
省教育厅决定,从现在做起,确定中专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的工作重点是建立和完善全面公示制度。
近一个时期,我们将以建立和完善全面公示制度为主要工作抓手,积极推进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工作。
三、坚定工作信心,认真履行专家职责,切实把评审工作做好
关于改进中专中学教师职称标准体系,创新中专中学教师职称评审机制方面的工作,对于我们来说其实并不陌生。
省教育厅从2007年起在中专中学教师高级职称评审中就提出了“教育教学为主、鼓励教研创新、全面综合评价”的原则,并开始提倡和实行模糊评价方法。
经过多年的实践和推广,目前已经有几个市在教师高级职称推荐和中级职称评审中坚持了教育教学为主的标准体系,应用了模糊评价方法,反应很好。
但实事求是地讲,从总体上来看,推广的面还不大,改革的力度也不够大,总体效果不是十分理想。
目前多数市、县(市、区)和学校对教师的评价,仍然是采用以量化为主的评价,并且其评价的指标仍然以论文数量、综合荣誉数量等为主要量化指标。
教育教学为主的标准体系和模糊评价为主的业内同行专家评价机制之所以没能得到较快的推广,究其原因,不外乎两个方面,一是有畏难情绪,二是持怀疑态度。
职称评审30多年了,多年来的中专中学教师职称评审,各市、县(市、区)都已经习惯了以荣誉称号、论文数量和发表层级等“外部标签”来量化完成评审工作,有的市、县(市、区)还专门制定文件印发了量化指标和评分标准,许多同志对量化评审可以说是轻车熟路。
摒弃多年既成的习惯规矩,探索一种新的评审标准体系和评审机制,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大量的精力投入,我们一部分同志难免会有畏难的情绪,主动探索新标准的动力明显不足。
使用模糊评价方法,不再是直观、刚性的量化赋分,再加上许多同志对模糊评价的理论还不是十分了解,有些同志难免会对模糊评价产生怀疑,有等待观望思想。
其实不管是畏难情绪,还是怀疑态度,都是没有必要的。
就评审的标准体系来说,虽然习惯性的量化指标驾轻就熟,但由于量化指标体系在高层次人才评价方面存在的先天性不足,致使中专中学教师高级职称评审过程中会引发若干不同意见,各级呈报、评审部门和机关每年都会接到大量的人民来信来访等,处理此类问题耗费大量的行政资源,其实是降低了行政效能和行政公信力。
在2007年职称评审工作中有这样一个例子:
某学校的一名美术教师申报副高级职称,由于他在报刊上发表了不少的漫画作品,学校量化打分后,以第一名的资格推荐出来。
但是到了省高评委会上,这名教师却没有通过评审。
因为他所发表的漫画作品只表现出他在美术创作方面的发展,却没有反映出他在教育教学方面的表现。
并且是以数量取胜,作品质量都很普通,水平很一般,评审专家对他的材料不认同。
但这名教师对于评审政策导向不理解,认为评审结果不公平,到处上访,到处投递上访信件,增加了我们很大的工作量,造成了工作被动。
而建立新的评审标准体系,能够有效地整合职称评审导向和教师专业发展的共同目标,不仅有利于教师队伍建设的大局,从提高工作效率和提高行政公信力方面来说,也是“磨刀不误砍柴工”。
就评审的评价机制来说,其实大家只要学习和研究一下模糊评价,认真体会一下业内同行专家评价的基本要求,自然就不会再有什么疑问了。
进一步改进中专中学教师职称标准体系,创新评审机制,是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的重要内容,是今后一个时期中小学教师职称工作最重要的一项任务。
2012年全省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就要全面并轨,时间比较紧张。
而全省面上的工作现状和改革的要求相比,差距还比较大,任务十分艰巨。
我们必须抓紧行动起来,把握这一良好契机,加大力度推进职称评审标准体系建设和评审机制探索,向关心这项工作的教师们解读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的政策,消除部分同志的疑虑,正面引导广大教师关心改革工作,支持改革工作,创造良好的改革外部环境。
我们相信,经过不懈努力,标准体系会很好地建立和完善,以同行专家评审为基础的业内评价机制和同行专家评价制度会很快地建立和不断创新,新的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将会得到更加广泛的支持,也必将对教师队伍整体水平的提高和素质教育的深入实施起到更大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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