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卫生城市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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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卫生城市标准
辽宁省卫生城市标准
一、爱国卫生组织管理(8分)
1、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决定》和《辽宁省爱国卫生管理条例》,将爱国卫生工作列入政府工作目标,爱国卫生工作有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措施落实。
2、卫生创建工作逐级展开,有创建卫生城工作计划(方案)、县(市、区)、村(镇)、单位制订相应的“创卫”计划,逐级落实。
3、市、区、街爱卫委组织健全,委员部门职责明确、认真履行,任务落实。
4、爱卫委办公室编制、人员、经费、任务落实、机构独立或相对独立,有相适应的交通、通讯、宣传、监督、电子化办公等工作设备和条件。
5、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和各系统、单位,爱国卫生工作有有组织,有领导分管,有专(兼)职人员具体管理。
6、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卫生管理法规,并制定有本市的管理规章、办法。
7、设立市民投诉平台,有专人记录,处理办结率大95%以上。
8、有市统计局城调队进行城区卫生状况满意度调查,卫生状况满意率达90%以上。
满意率=(满意人数/访问总人数*100%)
(考核方式:
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考核市爱卫办,抽查2个区爱卫办。
每项工作1分,每项工作中每一子项不合格扣0.2分,扣满为止)
二、健康教育(14分)
1、健康教育主管部门有长远规划,有年度工作计划、有总结、有评价。
2、健康教育机构健全,有独立或相对独立的健康教育所,编制、人员、经费、任务落实,房屋、设备、交通工具配套;
3、区、街、医院、学校和主要公共场所有健康教育专(兼)职人员,健康教育工作网络基本形成。
(考核方式:
听取汇报,查阅资料,考核市健康教育机构。
每项工作1分,每项工作中每一子项不合格扣0.2分,扣满为止。
)
(一)学校健康教育
4、中小学校健康教育开课率100%,贯彻执行《学校健康教育评价方案》。
中专、中等职业学校、高等院校开展多种形式健康教育。
5、“健康教育课时、教案”、“饮水与洗漱设施”、“照明与课桌椅”“健康知识掌握程度”、“卫生知识传播方式”、“校园与厕所卫生”、“食堂与宿舍卫生”等项目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要求。
学生健康知识知晓率85%以上,学生健康行为形成率75%以上。
(考核方式:
抽查中、小学校各2所,中专或中等职业学校或高等院校1所,考查中、小学生各40名。
每项工作1分,每项工作中每一子项不合格扣0.1分,扣满为止。
)
(二)医院健康教育
6、医院候诊室、住院部、各病区设有健康教育专栏,每季度至少更换一次内容。
针对不同病人开展“健康处方”等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服务。
病人相关健康知识知晓率不低于75%。
(考核方式:
抽查市区医院2所,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一所,查阅资料,现场询问病人和家属。
每项工作1分,每项工作中每一子项不合格扣0.1分,扣满为止。
)
(三)社会健康教育
7、街道办事处健康教育工作有计划、有资料、有总结。
街道(社区)有不同方式的健康教育宣传栏,每季度至少更换一次内容。
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达到75%以上,健康行为形成率达到65%以上。
8、积极开展社区健康教育服务。
(考核方式:
抽查2个街道办事处、2个社区(居委会)、2个住宅小区,查阅资料和现场,考查居民40名。
每项工作1分,每项工作中每一子项有一处点位不合格扣0.1分,扣满为止。
)
(四)行业健康教育
9、针对不同行业、人群开展健康教育活动,相关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分别达到75%和65%以上。
10、车站、港口、机场等候室、影剧院有固定的健康教育宣传栏,每季度至少更换一次内容,
(考核方式:
抽查上述不同行业单位各1个,各单位不同工种若干人,考查“两率”和现场。
每项工作1分,每项工作中每一子项有一处点位不合格扣0.1分,扣满为止。
)
(五)大众传媒健康教育
11、报纸、电台、电视台开设健康教育专栏或专题节目中有健康教育内容,每周不少于一次,并有档案记载。
(六)公共场所控烟工作
12、医院院区室内禁止吸烟。
学生禁止吸烟,教师和职工禁止在校园内吸烟。
13、车站、港口、机场等候室、医院、体育场馆、影剧院、歌舞厅、商场、会议室禁止吸烟,并有禁止吸烟的标识和管理措施。
14、积极开展控烟宣传和创无吸烟单位活动、创无烟草广告城市活动。
建成区内无烟草广告。
(考核方式:
查阅各有关单位资料,访问群众,现场考查。
每项工作1分,每项工作中每一子项有一处点位不合格扣0.1分,扣满为止。
)
三、市容环境卫生(29分)
(一)市容管理
1、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机构健全,经费落实,环卫工人配置比例和分管区域达到部颁标准要求。
2、有健全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章,有相应监督管理队伍。
3、沿街单位门前卫生责任制落实。
4、城区内乱搭建、乱占道、乱摆卖、乱挂物、乱停放、乱竖(贴)广告、乱吐、乱扔得到有效控制,无违章饲养禽畜。
5、城乡结合部无垃圾残土倾倒堆积、无大的蚊、蝇孳生地,进出口路段无违章建筑,道路清洁、交通畅顺。
(考核方式:
抽查主、次干道各2条,内街背巷4条,进出口路段2处,城乡结合部(有城市居民和农民混合居住区)2处,考查环卫部门。
每项工作1分,每项工作中每一子项有一处点位不合格扣0.1分,扣满为止。
)
(二)道路与排水设施建设
6、城区道路硬化覆盖率100%,小街巷硬化覆盖率达到95%以上;城区道路实施高压水冲洗作业。
7、市内主干道、商业街两侧和旅游景点,每50米设置果皮箱一个。
8、城区下水道密闭畅通,管网覆盖率达90%以上。
9、电力、通讯电缆、供气的地下沟渠等“四害”孽生地有病媒生物防制措施。
(考核方式:
检查地点赋分标准同上,增加2个居民住宅区。
)
(三)清扫保洁与垃圾管理
10、城区清扫率达100%,机械化清扫率达15%以上,主要街路保洁时间在12小时以上,居民居住区保洁在8小时以上。
11、取消垃圾通道、敞口垃圾箱,推行垃圾袋装化和垃圾不落地收集方式,袋装率达85%以上;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垃圾实行密封存放。
12、垃圾中转站布局合理、数量适宜、封闭式管理,有上下水设施,内外环境清洁,无恶臭,苍蝇孳生得到有效控制。
13、垃圾收集点(垃圾屋)内外清洁,蝇类孳生得到有效控制。
14、、垃圾日产日清,清运率达100%;运输车辆密闭符合卫生要求。
15、制定城市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的中长期规划,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80%以上,垃圾处理场达到国家规定的有关要求。
建立完整的垃圾粪便处理技术档案(包括立项、工程可行性研究、环境影响评价、竣工验收、卫生监测和自身管理等资料)。
(考核方式:
抽查垃圾中转站2个,收集点6个,环卫车队1个,垃圾处理场。
每项工作1分,每项工作中每一子项有一处点位不合格扣0.1分,扣满为止。
)
(四)厕所和粪便管理
16、城区内厕所(公厕、单位厕、户厕)均为水冲式完整下水道或高压节水三格(双瓮)化粪池厕所。
17、公厕布局合理,数量充足,城区内每平方公里不少于2座,其中有一定数量二类以上(含二类)水冲公厕。
18、公厕专人管理,内、外环境清洁,便器无积垢,无蛆,基本无异味。
(考核方式:
抽查公厕10座、单位厕所或城乡结合部户厕若干个。
每项工作1分,每项工作中每一子项有一处点位不合格扣0.1分,扣满为止。
)
(五)农贸市场管理
19、农贸市场退路进厅、地面和柜台瓷砖化,给、排水设施配套完善,公厕卫生符合要求,设专职清扫保洁人员。
20、农贸市场划行归市、直接进口食品有防尘防蝇设施,货物摆放整齐,粮食垫高离墙10公分以上,秩序良好,环境清洁,排水畅通,垃圾日产日清。
除四害措施落实。
(考核方式:
抽查农贸市场2个。
每项工作1分,每项工作中每一子项有一处点位不合格扣0.1分,扣满为止。
)
(六)建筑工地(含待建地)管理
21、建有1.5米以上规范围档,封闭施工,进出作业场所车辆有水冲净轮设施,工地门前洁净卫生。
22、场内物料堆放整齐,环境清洁,无粪便、垃圾积存;
23、食堂卫生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24、工人宿舍清洁卫生;
25、无蚊、蝇、蟑、鼠孳生,除四害措施落实;
26、厕所清洁,无泄漏;
(考核方式:
抽查建筑工地2—3个。
每项工作1分,每项工作中每一子项有一处点位不合格扣0.1分,扣满为止。
)
(七)绿化、美化、亮化
27、绿化管理好,主次干道有行道树,树形整齐,花基、花坛、花圃绿地无垃圾杂物,树木、花草生长良好。
28、城区绿化覆盖率达30%以上,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5平方米以上。
29、沿街亮化照明设施完好率在95%以上。
(考核方式:
在检查上述市容环境卫生时检查。
每项工作1分,每项工作中每一子项有一处点位不合格扣0.1分,扣满为止。
)
四、环境保护(6分)
1、建立了环境保护工作机制和日常工作制度。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编制了环境规划并经人大或政府批准实施。
2、认真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政策和法律法规,完成省政府下达的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
3、根据《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近3年内未发生较大(Ⅲ级)以上环境污染事件。
4、水环境质量、空气环境质量、声环境质量达到环境功能区或环境规划要求。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5、重点工业污染源废水、废气达标排放率100%。
建有规范的生活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70%以上。
6、医疗、危险废弃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现安全贮存和处理。
(考核方式:
查阅资料、考查现场每项工作1分,每项工作中每一子项有一处点位不合格扣0.1分,扣满为止。
)。
五、公共场所、饮用水卫生(11分)
(一)公共场所卫生
1、旅店业、理发美容业、公共浴室、游泳场(馆)、歌舞厅等公共场所,均持有效“卫生许可证”经营,持证率达100%,从业人员体检率达98%以上,卫生知识培训率达98%以上,持有效健康合格证和卫生知识培训证上岗,传染病患者调离率达100%。
2、各类公共场所有卫生管理组织(人员)及管理制度,内外环境整洁,卫生设施符合卫生标准要求,各项卫生指标(空气质量、通风采光、噪声等)符合卫生标准要求。
3、旅店业设有消毒间和工作记录,有杯具、拖鞋、床具洗漱用品等公共用具消毒、保洁设施,公用设施每客用后消毒,,床上用品清洁,一客一换,1:
3备量。
4、理发美容用毛巾、刀具、洗头等用具一客一消毒,使用的化妆品符合有关规定,有皮肤病患者专用剪、刀具。
5、公用浴室有禁止性病、传染性皮肤病就浴标志,杯具、床上用品、毛巾、衣服、拖鞋、修脚工具等一客一换一消毒,设有消毒间和消毒记录,用水水质应符合卫生标准。
6、歌舞厅环境清洁,有通风排气装置,洗消设施符合卫生要求,公共用具消毒落实,设有吸烟室。
(考核方式:
抽查上述各类公共场所各3个。
每项工作1分,每项工作中每一子项有一处点位不合格扣0.1分,扣满为止。
)
(二)饮用水卫生
7、自来水普及率达100%。
水源防护符合卫生要求,水源水质符合国家标准。
8、自来水厂各项管理制度落实。
按规定对水源水、出厂水、末梢水定期监测,总合格率达98%以上。
9、建立二次供水管理规章,二次供水池(箱)加盖加锁,定期清洗消毒,管理档案齐备。
10、直接与水接触的从业人员按有关规定管理。
11、近三年无饮用水污染引起的疫情暴发。
(考核方式:
查阅有关资料,检查自来水厂1个,抽查居民区、单位高层二次供水池2个。
市卫生监督所。
每项工作1分,每项工作中每一子项有一处点位不合格扣0.1分,扣满为止。
)
六、食品卫生(8分)
1、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监督检测与技术指导规范、资料齐全。
连续三年内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参照《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2、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具有有效许可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健全,生产经营条件、操作过程符合相应法规规范要求,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具备相应岗位的基本卫生知识并掌握卫生安全操作规程。
3、各类餐饮服务单位、集体食堂防尘、防蝇、防鼠及上下水设施齐全,有餐具消毒、保洁设施和冷藏设备并运转良好,有油水分离池、油水分离器等设施,食品原料和制售过程符合安全要求,无交叉污染。
无乱倒乱堆餐厨废弃物或直接排入公共水域、倒入公共厕所、生活垃圾收集设施现象发生。
没有使用“地沟油”加工食品的行为。
4、食品销售单位无变质、腐败、假冒伪劣食品及其他不符合卫生安全标准要求的食品,定型包装食品符合规定要求。
5、餐饮服务单位实行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覆盖率达90%以上。
6、进货台账记录规范,相关索证票据齐全。
有餐厨废弃物产生、收运、处置台账。
7、屠宰业定点管理,卫生条件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8、农产品、需产品、水产品无违禁药物滥用,残留量未超过有关标准要求。
(考核方式:
抽查高、中档宾馆2个,高、中酒店(仅有饮食业的)各2个,低档小饮食店(大排档)8个,食品加工厂2个,副食品商店(场)2个,集体食堂2个。
市卫生监督所。
每项工作1分,每项工作中每一子项有一处点位不合格扣0.1分,扣满为止。
)
七、传染病防治(8分)
1、认真贯彻《传染病防治法》,制定相应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卫生监督机构依法开展传染病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2、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规范化建设达到规定要求。
3、全市医疗机构设有部门和专人负责传染病管理,疫情登记报告制度健全,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和中心乡镇卫生院实行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法定传染病漏报率<3%。
4、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立感染科,有健全的控制院内感染制度,科室严格执行。
设有发热门诊、肠道门诊,传染病隔离、消毒落实,医院无交叉感染事故。
5、医疗机构医疗废弃物和医用垃圾及污水按照环保要求规范处理。
6、国家免疫规划项目实施符合国家规定要求;预防接种规范,安全注射率100%;居住期限3个月以上流动人口儿童建卡、建证率达到95%;托幼机构、学校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规定开展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全程接种率达到95%。
7、近两年没有因防控措施不力导致甲、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
按期完成国家和省下达的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8、医疗机构医药从业人员持有有效执业证书。
临床用血100%来自无偿献血。
自愿无偿献血率在90%以上。
(考核方式:
查阅资料,抽查医院2所、诊所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2个,托幼机构1个,考查市疾控中心和卫生监督所。
每项工作1分,每项工作中每一子项有一处点位不合格扣0.1分,扣满为止。
)
八、病媒生物防制(5分)
1、病媒生物防制经费落实到位,有经过培训适应工作需要的专业队伍。
2、按照《卫生部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的要求坚持以“环境治理为主”的综合防制方针,技术措施科学合理,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化学防制不使用国家禁用药物,防制效果显著。
3、除四害有两项达标(其中灭鼠必须达标),其余两项有经常性防制措施,密度不超过国家标准的三倍。
4、积极开展病媒生物定期监测工作,监测方法规范,资料齐全可靠。
5、开展病媒生物耐药性测定,有效指导防制工作。
(考核方式:
查阅资料,按国家标准规定的检查范围、单位,按房间数量的二分之一,重点单位占60%、一般单位(含居民)占40%的比例考查现场。
每项工作1分,每项工作中每一子项有一处点位不合格扣0.1分,扣满为止。
)
九、单位和社区卫生(5分)
1、有卫生管理组织和管理制度,有专兼职卫生管理人
员,有适应工作需要的活动经费。
能结合省市爱国卫生和创建工作任务,积极开展专项综合整治和卫生检查评比,以及创建文明卫生先进楼院、文明卫生先进家庭活动,积极开展创卫生单位和健康社区活动。
工作有计划、有总结,资料齐全。
2、庭院、道路硬化覆盖率达98%以上,路面硬化、平
整,无损坏;排水系统完善畅通。
3、环境整洁、绿化美化,环卫设施完善,垃圾日产日
清。
4、定期开展除四害活动,四害防控措施符合有关规范
要求。
5、机关团体单位室内外整洁,公厕洁净卫生无异味,
公共茶具消毒或使用一次性用品,门卫值班室、集体宿舍清洁整齐,卧具清洁卫生,车库整洁有序,开展卫生检查评比和周末大扫除活动。
(考核方式:
查阅资料,抽查街道办事处、社区、城中村各2个,居民住宅区2个,不同类型的单位(机关、学校、企事业等)各1-2个,部队和科研单位各1个。
每项工作1分,每项工作中每一子项有一处点位不合格扣0.1分,扣满为止。
)
十、窗口单位卫生(6分)
窗口单位包括火车站、长途汽车站、港口、机场、医院、金融大厅、市政服务大厅、公园、景区、游乐园等。
1、有健全的爱国卫生组织和管理制度,有足够的清洁队伍,内外环境清洁,庭院绿化、美化。
2、有密闭式垃圾容器,垃圾日产日清。
3、公共饮水贮存器清洁,加盖加锁;公用茶具消毒或使用一次性水杯。
4、积极开展除四害活动,防制措施符合有关标准要求。
5、食品卫生达到有关规定的要求。
6、公厕清洁卫生,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考核方式:
检查上述各类公共场所各1个。
每项工作1分,每项工作中每一子项有一处点位不合格扣0.1分,扣满为止。
)
有关说明:
一、考核总分:
100分。
检查结果汇总得分90分以上通过考核,90分以下至80分,整改一个月后就整改问题局部复核,80分以下至60分整改一年重新考核,60分以下2年后重新申报。
二、抽检点位的确定:
被检市要将本市各项本底名单汇总造册,通过抽检确定被检点位。
-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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