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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三十一作文
刑法第三十一
原文贞观元年,太宗谓侍臣曰:
死者不可再生,用法务在宽简。
古人云,鬻棺者欲岁之疫,非疾于人,利于棺售故耳。
今法司核理一狱,必求深刻,欲成其考课。
今作何法,得使平允?
谏议大夫王珪进曰:
但选公直良善人,断狱允当者,增秩赐金,即奸伪自息。
诏从之。
太宗又曰:
古者断狱,必讯于三槐、九棘之官①,今三公、九卿,即其职也。
自今以后,大辟罪皆令中书、门下四品以上及尚书九卿议之。
如此,庶免冤滥。
由是至四年,断死刑,天下二十九人,几致刑措。
注释①三槐、九棘:
据《周礼》说,古代外朝种有三棵槐树,三公位在其下。
后以三槐为三公的代称。
又以朝廷树棘来分别朝臣的品位,左右各九,称九棘。
译文贞观元年,唐太宗对侍从的大臣们说:
人死了不能复生,所以执法务必要宽大简约。
古人说,卖棺木的人希望年年发生瘟疫,并不是对人仇恨,而是利于棺木出售的缘故。
如今,执法部门审理每一件狱案,总是力求苟严,以此博得好的考核成绩。
现在该用什么办法,才可以做到公平恰当呢?
谏议大夫王珪进言道:
只要选拔正直善良的人,他们判断狱案准确,就增加他们的俸禄,赏赐金帛,那么奸伪邪恶自然会止息。
太宗于是下令按这个办法实行。
太宗又说:
古时候判断狱案,一定要向三槐、九棘之官询问,当今的三公、九卿就有这样的职责。
从今以后,遇有死刑,都叫中书、门下两省四品以上高官以及尚书、九卿来议处,这样做,才有可能避免冤狱滥刑。
由于实行了这样的措施,到贞观四年,全国被判处死刑的人只有二十九个,几乎做到刑法搁置不用。
原文贞观二年,太宗谓侍臣曰:
比有奴告主谋逆,此极弊法,特须禁断。
假令有谋反者,必不独成,终将与人计之;众计之事,必有他人论之,岂藉奴告也?
自今奴告主者,不须受,尽令斩决。
译文贞观二年,唐太宗对侍臣说:
奴才告主子谋反作乱,这条律令危害非常大,必须除掉。
如果真有谋反,肯定不是一个人单独的行为。
一定是和别人合谋策划的。
许多人策划的事情,肯定会引得别人议论,怎么偏偏由奴才告发呢?
从今以后,凡是有奴才告发主子的案子,不要受理,全部下令将奴才斩首处决。
原文贞观五年,张蕴古为大理丞。
相州人李好德,素有风疾,言涉妖妄,诏令鞫其狱。
蕴古言:
好德癫病有征,法不当坐。
太宗许将宽宥。
蕴古密报其旨,仍引与博戏①。
治书侍御史权万纪劾奏之。
太宗大怒,令斩于东市。
既而悔之,谓房玄龄曰:
公等食人之禄,须忧人之忧,事无巨细,咸当留意。
今不问则不言,见事都不谏诤,何所辅弼?
如蕴古身为法官,与囚博戏,漏泄朕言,此亦罪状甚重。
若据常律,未至极刑。
朕当时盛怒,即令处置。
公等竟无一言,所司又不覆奏,遂即决之,岂是道理。
因诏曰:
凡有死刑,虽令即决,皆须五覆奏。
五覆奏,自蕴古始也。
又曰:
守文定罪,或恐有冤。
自今以后,门下省覆,有据法令合死而情可矜者,宜录奏闻。
注释①引与博戏:
让他和自己博戏。
译文贞观五年,张蕴古任大理寺丞。
相州有个名叫李好德的人,一向有疯癫病,讲了些荒谬狂妄的话,唐太宗诏令治罪。
张蕴古说:
李好德患疯癫病证据确凿,按照法律不应判罪。
太宗答应对他予以从宽处理,张蕴古私下把太宗的旨意告诉李好德,并和他博戏。
治书侍御史权万纪弹劾张蕴古,太宗对张蕴古的行为感到十分愤怒,便下令把张蕴古在东市斩首。
不久,唐太宗对自己的做法很后悔,对房玄龄说:
你们吃了君主的俸禄,就要替君主分忧,事无大小,都得留心。
如今我不询问,你们就不说自己的看法,看到事情都不谏诤,这怎么能称作辅弼呢?
比如,张蕴古身为法官,和狱囚一起博戏,还泄露我的话,虽说罪状严重,但如果按正常的法律量处,还不至于判处死刑。
我当时盛怒,立即下令处死,你们竟然不说一句话,主管部门又不复奏,就把他处决,这难道合乎道理吗?
于是下诏说:
凡有死刑,虽下令立即处决,都还得五次复奏。
唐代五复奏的规定,就是从张蕴古这件事情开始的。
诏令中又说:
遵照律文定罪,也可畿有冤情。
从今以后,由门下省复审,有按照法令应当处死而情有可原的,应将案情抄录奏报。
原文蕴古,初以贞观二年,自幽州总管府记室兼直中书省,表上《大宝箴》,文义甚美,可为规诫。
其词曰:
今来古往,俯察仰观,惟辟①作福,为君实难。
宅普天之下,处王公之上,任土贡其所有,具僚②和其所唱。
是故恐惧之心日弛,邪僻之情转放。
岂知事起乎所忽,祸生乎无妄。
故以圣人受命,拯溺亨屯③,归罪于己,推恩于民。
大明④无偏照,至公无私亲。
故以一人治天下,不以天下奉一人。
礼以禁其奢,乐以防其佚。
左言而右事,出警而入跸。
四时调其惨舒⑤,三光同其得失⑥。
故身为之度,而声为之律。
勿谓无知,居高听卑;勿谓何害,积小成大。
乐不可极,极乐成哀;欲不可纵,纵欲成灾。
壮九重于内,所居不过容膝;彼昏不知⑦,瑶其台而琼其室。
罗八珍于前,所食不过适口;惟狂罔念,丘其糟而池其酒。
勿内荒于色,勿外荒于禽;勿贵难得之货,勿听亡国之音。
内荒伐人性,外荒荡人心;难得之物侈,亡国之声淫。
勿谓我尊而傲贤侮士,勿谓我智而拒谏矜己。
闻之夏后,据馈频起⑧;亦有魏帝,牵裾⑨不止。
安彼反侧,如春阳秋露;巍巍荡荡,推汉高大度。
抚兹庶事,如履薄临深;战战栗栗,用周文小心⑩。
注释①辟:
指国君。
②具僚:
指左右群臣。
③亨屯(ū):
亨,顺通;屯,艰难。
亨屯意谓解救危难,使之安顺。
④大明:
指太阳。
⑤惨舒:
残忍和宽大。
⑥三光同其得失:
依照日月星辰检查朝政得失。
⑦彼昏不知:
昏庸无知。
⑧据馈频起:
一顿饭要中断好几次。
⑨牵裾(ū):
拉起衣服。
⑩小心:
小心谨慎。
译文张蕴古,在贞观二年,任幽州总管府记室兼直中书省时,他向唐太宗呈上了《大宝箴》一文,文辞华美,道理深刻,是一篇规诫朝政的好文章。
内容如下:
古往今来,纵观横看,君主都要为民造福,做君主的确不易。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全国各地随其所有进贡,满朝文武一呼百应。
因此国君容易丢掉戒备之心,滋生放纵之情。
岂知福兮祸所伏,事故生于疏忽,灾祸生于意外,世事无常。
所以圣人顺应天意,拯济苍生,归罪于自己,施恩于百姓。
大道之行,天下为公,君主以一己之躯侍奉天下,不以天下百姓侍奉一身。
用礼教防止奢靡,制定音乐防止其放荡。
左右史官,记录君主的言行,外出时戒备森严,回宫时路禁行人。
按照春夏秋冬而调整其宽严,依据日月星辰检查得失。
因此,自己的言行就成了国家法度,声音就成了时代旋律。
君王是天下人的楷模。
不以臣下为无知,身居高位而能倾听下面的呼声;不可掉以轻心,让小小的过失酿成难以挽回的灾难。
快乐不可过度,过度则转喜为悲;欲望不可放纵,放纵则成为祸患。
君王居住琼楼玉宇,何等华丽,其实尺幅之地就可以容身。
那些暴君不明这道理,竟用美玉来修筑楼台宫室。
山珍海味任由享用,其实食物只要合口就已很好了。
而一味放纵的暴君却贮酒为池,酒糟堆成山。
不要沉溺于女色和打猎,不以奇珍异宝为贵,不听让人堕落的音乐。
在内沉迷美色会损害健康,在外沉迷田猎会放荡人心,贪稀有的财宝是奢侈,迷亡国的音乐为í靡(版权所有易文言网)。
不要倨傲,轻视贤才,不要认为自己富有智能而拒绝忠言。
魏文帝辛毗拉着他的衣服,苦苦劝阻。
他也不制止。
古代宽厚仁慈的君王,汉高祖可为典范。
他处理政事像周文王一样小心谨慎,如履薄冰。
原文《诗》云:
不识不知。
《书》曰:
无偏无党。
一彼此于胸臆,捐好恶于心想。
众弃而后加刑,众悦而后命赏。
弱其强而治其乱,伸其屈而直其枉。
故曰:
如衡如石,不定物以数,物之悬者,轻重自见;如水如镜,不示物以形,物之鉴者,妍蚩自露。
勿浑浑而浊,勿皎皎而清;勿汶汶而暗,勿察察而明。
虽冕旒①蔽目而视于未形,虽黈纩②塞耳而听于无声。
纵心乎湛然之域,游神于至道之精。
扣之者,应洪纤而效响;酌之者,随浅深而皆盈。
故曰:
天之清,地之宁,王之贞。
四时不言而代序,万物无为而受成。
岂知帝有其力,而天下和平。
吾王拨乱,戡以智力;人惧其威,未怀其德。
我皇抚运,扇以淳风;民怀其始,未保其终。
爰术金镜③,穷神尽性。
使人以心,应言以行。
包括理体,抑扬辞令。
天下为公,一人有庆。
开罗起祝,援琴命诗。
一日二日,念兹在兹。
惟人所召,自天佑之。
争臣司直,敢告前疑。
太宗嘉之,赐帛三百段,仍授以大理寺丞。
注释①冕旒(ú):
冠冕。
②黈纩(ǒàɡ):
黄丝绵。
古代帝王戴冕,两旁各挂一小团黄绵,以示不听无益之言。
③爰术金镜:
借助历史的镜子。
译文《诗经》写道:
不去认识就不会了解。
《尚书》说:
不偏私,不结党,为君之道光明正大。
必须一视同仁,不随意流露好恶之情。
被众人指责的就加以处罚,被众人赞赏的就实行赏赐。
打击邪恶整顿乱世,伸张正义昭雪冤案,所以说:
好比是秤,它并不确定物体的重量,而物体用秤一称,轻重自然就显示出来了;好比是镜子,它并不赋予物体形状,但是物体在镜子前面一照,美丑自然就显露出来了。
不要糊里糊涂,是非不分,也不要过分苛刻,以苛察为明。
虽然冠冕遮目也要看到尚未酿成的问题,虽然棉絮塞耳也要听到尚未发出的声音。
心地宽广无所不容,神智超群无所不通。
像洪钟,随着叩打者用力大小发出不同的声音;像大海,任取水的人用多用少都能满足。
所以说:
上天得以清朗,大地得以安宁,王侯得以天下归心。
一年四季默默地交替轮转,寒暑有序;万物无为旧忘新生。
帝王可以把天下治理得和平安宁,使人看不到自己的作用。
陛下崛起于乱世,凭借智能和武功,挫败群雄。
现在,百姓只惧怕您的神威,还没有感激您的恩德。
陛下顺应天意,力行淳朴之风;老百姓开始归附,但还未能保持到最终。
于是要倡导道义,显示陛下无不洞察。
以诚心对百姓,用行动实现诺言。
基本国策要掌握,语言辞令有褒贬。
让天下成为公有,让皇帝有美好德行。
像商汤那样网开三面祝告禽兽逃生以示仁慈,像舜帝那样弹琴颂诗教化百姓。
一天又一天,念念在于此。
陛下顺就了民心,因此上天保佑。
使群臣斗胆妄言,纷纷进谏。
唐太宗看后很是赞许,赐给他丝帛三百段,加封他为大理寺丞。
原文贞观五年,诏曰:
在京诸司,比来奏决死囚,虽云三覆,一日即了,都未暇审思,三覆何益?
纵有追悔,又无所及。
自今后,在京诸司奏决死囚,宜二日中五覆奏,天下诸州三覆奏。
又手诏敕曰:
比来有司断狱,多据律文,虽情在可矜而不敢违法,守文定罪,惑恐有冤。
自今门下省复有据法合死,而情在可矜者,宜录状奏闻。
译文贞观五年,唐太宗下诏说:
国家规定判处某人死刑必须经过三次审理,而现在京城的各个官府衙门,奏请判处死刑,虽然批报三次,一般来说都在一天内就决定了,没有经过片刻的思考审核,三次审理的规定不是形同虚设吗?
这样做的话,即使事后有所反悔,也无可挽救了。
从今以后,京城的官府判决死罪,必须在两日内经过五次上奏审核,京城外的,必须经过三次上奏审核。
不久,又亲自手谕下诏说:
过去有关部门判处案子,大都根据法律条文办事,有时候虽情有可原但又不敢违反律令,如果死守条款,恐怕会产生很多冤假错案来。
从今以后,门下省如果发现根据法令该判处死罪,而情有可原的案子,应该写成状子上奏再审。
原文贞观九年,盐泽道行军总管、岷州都督高甑生,坐违李靖节度,又诬告靖谋逆,减死徙边。
时有上言者曰:
甑生旧秦府功臣,请宽其过。
太宗曰:
虽是藩邸旧劳,诚不可忘。
然理国守法,事须画一,今若赦之,使开侥幸之路。
且国家建义太原,元从及征战有功者甚众,若甑生获免,谁不觊觎?
有功之人,皆须犯法。
我所以必不赦者,正为此也。
译文贞观九年,盐泽道行军总管、岷州都督高甑生,由于违抗李靖的节制调度,还诬告李靖谋反,被判死罪,后减免死罪流放到边远地方。
当时有人上书为他求情说:
高甑生是当年秦王府的功臣,请求陛下宽免他的过错。
唐太宗说:
他过去曾在秦王府出过力,确实不应该忘记,但是治国守法,必须统一,今天如果赦免他,就开了侥幸之路。
而且当初起兵太原,参加作战的人很多,如果高甑生得以免罪,那么谁会不存侥幸之想呢,有功的人,都会依仗功劳,犯法作乱。
我之所以决定不予赦免,正是为了这个缘故。
原文贞观十一年,特进魏徵上疏曰:
臣闻《书》曰:
明德慎罚,惟刑恤哉!
《礼》云:
为上易事,为下易知,则刑不烦矣。
上①人疑则百姓惑,下难知则君长劳矣。
夫上易事,则下易知,君长不劳,百姓不惑。
故君有一德,臣无二心,上播忠厚之诚,下竭股肱之力,然后太平之基不坠,康哉之咏斯起。
当今道被华戎②,功高宇宙,无思不服,无远不臻。
然言尚于简文,志在于明察,刑赏之用,有所未尽。
夫刑赏之本,在乎劝善而惩恶,帝王之所以与天下为画一,不以贵贱亲疏而轻重者也。
今之刑赏,未必尽然。
或屈伸在乎好恶,或轻重由乎喜怒;遇喜则矜其情于法中,逢怒则求其罪于事外;所好则钻皮出其毛羽,所恶则洗垢求其瘢痕。
瘢痕可求,则刑斯滥矣;毛羽可出,则赏因谬矣。
刑滥则小人道长,赏谬则君子道消。
小人之恶不惩,君子之善不劝,而望治安刑措,非所闻也。
注释①上:
指君主。
②华戎:
原指中原的民族和边疆的少数民族。
这里指普天之下。
译文贞观十一年,特进魏徵上书说:
我看见《尚书》上讲:
申明道理,谨慎刑罚。
用刑千万要慎重!
《礼记》说:
君上宽厚容易侍奉,臣下老实容易驱使,这样就用不着多少刑罚了。
如果国君和臣子之间互相怀疑,那么老百姓就会疑惑;臣下不易驱使,君上就得劳神费心了。
君上容易侍奉,臣下就容易驱使,君上可以不必操劳,百姓也不会困惑。
所以君有一德,臣无二心,君播种忠厚之诚,臣竭尽辅佐之力,这样太平基业才不会毁灭,欢乐的歌声才会四起。
当今国泰民安,陛下恩及四海,无人不服,无远不至。
但口头上虽然说崇尚精简刑法,但刑罚的实行上仍有不足之处。
赏罚的根本目的,在于提倡善良、铲除邪恶,因此,帝王不能按贵贱亲疏之别而有轻重之分。
如今的赏罚,不一定都能实现《尚书》《礼记》所提倡的那样。
有的赏罚所把握的尺度出于自己的好恶,有的赏罚的轻重出于自己的喜怒:
遇到自己高兴时就把感情融于法律之中,遇到自己生气时就在情理之外无端定他的罪;自己所喜欢的哪怕是钻透他的皮来也要展露出他光鲜的毛发,所厌恶的即便是已经洗清掉他的污垢了还要找出其残留的痕迹。
找到蛛丝马迹就滥使刑罚,找出漂亮光鲜的羽翼就错误地奖赏他。
滥刑增长了小人的气势,错误的奖赏就会使君子之道消失殆尽。
对小人之恶不予以惩罚,对君子之善不予以奖励,如果这样做还指望国家秩序井然,赏罚得法,这是没有听说过的。
原文且夫暇豫清谈,皆敦尚于孔、老①;威怒所至,则取法于申、韩②。
直道而行,非无三黜③,危人自安,盖亦多矣。
故道德之旨未弘,刻薄之风已扇。
夫刻薄既扇,则下生百端;人竞趋时,则宪章不一。
稽之王度,实亏君道。
昔州犁上下其手④,楚国之法遂差;张汤轻重其心⑤,汉朝之刑以弊。
以人臣之颇僻,犹莫能申其欺罔,况人君之高下,将何以措其手足乎?
以睿圣之聪明,无幽微而不烛,岂神有所不达,智有所不通哉?
安其所安,不以恤刑为念;乐其所乐,遂忘先笑之变。
祸福相倚,吉凶同域,惟人所召,安可不思?
顷者责罚稍多,威怒微厉,或以供帐不赡,或以营作差违,或以物不称心,或以人不从命,皆非致治之所急,实恐骄奢之攸渐⑥。
是知贵不与骄期而骄自至,富不与侈期而侈自来,非徒语也。
注释①孔、老:
指孔子和老子。
②申、韩:
指战国时期的申不害和韩非子。
③三黜:
三次被罢官。
《论语》载柳下惠为士师,三次被罢黜,他说:
直道而事人,焉往而不三黜?
④州犁上下其手:
《左传·襄公二十六年》载,楚攻郑,穿封戌俘郑将皇颉,公子围争功,请伯州犁裁处。
伯州犁叫俘虏作证,而有意偏袒公子围,于是对皇颉进行暗示:
上其手曰:
夫子为王子围,寡君之介弟也。
下其手曰:
此子为穿封戌,方城外之县尹也。
谁获子?
皇颉心领神会地说:
我遇上王子,被打败了。
后来把串通作弊、徇情枉法称为上下其手。
⑤张汤轻重其心:
汉张汤为廷尉,断处案件不严格执法,而是揣摩迎合皇上意志,或轻判,或重判,以讨皇上欢心。
⑥攸渐:
所渐。
译文再说平时闲谈,都是崇尚孔子、老子的学说,而在生气的时候,谈论刑罚赏赐,就取法于申不害、韩非子的说法。
直道而行的人有的屡遭贬黜,人人自危的事也不少,所以说道德未能光大,反而使刻薄之风愈演愈烈。
这样一来,百姓中会滋生出许多事端,如果人人趋炎附势,就难免使法律不统一,这对君主的品德道行是极其有害的。
过去伯州犁上下其手,楚国的法律因此而偏差,张汤轻重其心,汉朝的刑法因此产生弊端。
人臣有意偏袒尚且使别人所受的欺骗不能得以申诉,何况君主任意钦定的高下之分,别人怎能不慌乱而无措呢?
帝王应有圣明的智能,明察秋毫,幽暗隐微处无不看得清清楚楚,难道连圣人都无法避免有所遗漏吗?
君王应该安百姓所安,不要只存惩罚之念;乐百姓所乐,避免犯古人同样的过失。
祸福相倚,吉凶互存,关键要看一个人如何选择,滥施刑罚的危害如此之大,怎能不慎重呢?
如果稍不顺心,就严加处罚,或者是因为供奉不足,或者因为营建的工程违背了命令,或者因为进贡的物品不称心如意,或者因为没有听从命令,这些都非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事,长此以往,恐怕会使骄奢放纵之情滋生蔓延。
所以尊贵之后,虽非有意骄横,可骄横自然会产生;富裕之后,虽不刻意奢侈,而奢侈自然会滋生,这句话并不是无稽之谈啊!
原文且我之所代,实在有隋。
隋氏乱亡之源,圣明之所临照①。
以隋氏之府藏譬今日之资储,以隋氏之甲兵况当今之士马,以隋氏之户口校今时之百姓,度长比大,曾何等级?
然隋氏以富强而丧败,动之也;我以贫穷而安宁,静之也。
静之则安,动之则乱,人皆知之,非隐而难见也,非微而难察也。
然鲜蹈平易之途,多遵覆车之辙,何哉?
在于安不思危,治不念乱、存不虑亡之所致也。
昔隋氏之未乱,自谓必无乱;隋氏之未亡,自谓必不亡,所以甲兵屡动,徭役不息。
至于将受戮辱,竟未悟其灭亡之所由也,可不哀哉!
注释①临照:
照耀到。
这里是亲眼所见的意思。
译文我朝所取代的是隋朝,隋朝乱亡的根源,陛下都亲眼看见了。
拿隋朝的物资、兵甲、人口和现在的情况相比,成什么比例?
然而隋朝富强反而败亡,原因就在于它好动,扰民不已;我朝贫穷反而安宁,原因在于务静,无为而治。
静则安,动则乱,这个道理人人皆知,并非细微深藏难以察见。
然而却很少有人踏上平易之路,更多的是重蹈覆辙,这是什么原因呢?
原因就在于安不思危,治不念乱,存不虑亡,所以才导致了这样的结果。
过去隋朝在未动乱之前,自以为肯定不会动乱;在未灭亡之前,自以为肯定不会灭亡。
所以连年征战,徭役不息,以至到了将要灭亡的时候,竟然尚未觉察出自己灭亡的原因,这岂不是十分可悲吗?
原文夫鉴形之美恶,必就于止水;鉴国之安危,必取于亡国。
故《诗》曰:
殷鉴不远,在夏后之世。
又曰:
伐柯伐柯,其则不远。
臣愿当今之动静,必思隋氏以为殷鉴,则存亡之治乱,可得而知。
若能思其所以危,则安矣;思其所以乱,则治矣;思其所以亡,则存矣。
知存亡之所在,节嗜欲以从人,省游畋之娱,息靡丽之作,罢不急之务,慎偏听之怒;近忠厚,远便佞,杜悦耳之邪说,甘苦口之忠言;去易进之人,贱难得之货,采尧舜之诽谤,追禹汤之罪己;惜十家之产,顺百姓之心,近取诸身,恕以待物,思劳谦以受益,不自满以招损;有动则庶类以和,出言而千里斯应。
超上德于前载,树风声于后昆,此圣哲之宏观,而帝王之大业,能事斯毕,在乎慎守而已。
译文要观察自己的美丑,必须面对平静的水面;要鉴察国家的安危,必须吸取亡国的教训。
所以《诗经》上说:
殷朝可以引为借鉴的例子并不远,就在夏朝的末代皇帝。
又说:
拿着斧子砍树枝做斧柄,斧柄就在眼前。
为臣但愿当今所采取的政策,一定要以隋朝为借鉴。
这样,国家的存亡治乱就可以知道了。
如果能够思考其危亡的原因,那么就可以大治了;如果能够思考其灭亡的原因,那么就可以生存了。
望陛下弄清存亡的关键,听从规劝,节制嗜欲,省却游猎之乐,停止豪华的建造,取消不急之务,谨防偏听之怒;亲近忠良,远离奸邪,杜绝悦耳的邪说,采纳苦口的忠言。
斥退投机取巧的人,鄙视难得之物,像尧、舜那样鼓励臣民进谏,像禹、汤那样凡事归罪于自己,爱惜点滴的财物,顺和百姓之心,严以律己,宽以待人,坚持励精图治以求受益,谨防骄傲自满以免招损。
这样做事就会得到众人的臣服,说话就会一呼百应,道德超越前人,风范垂于后世。
这就是圣哲的宏图,帝王的大业,能成就宏伟事业,就在于慎守。
原文夫守之则易,取之实难。
既能得其所以难,岂不能保其所以易?
其或保之不固,则骄奢淫佚动之也。
慎终如始,可不勉欤!
《易》曰:
君子安不忘危,存不忘亡,治不忘乱,是以身安而国家可保也。
诚哉斯言,不可以不深察也。
伏惟陛下欲善之志,不减于昔时,闻过必改,少亏于曩日。
若以当今之无事,行畴昔之恭俭,则尽善尽美矣,固无得而称焉。
太宗深嘉而纳用。
译文守帝王之业容易,创帝王之业艰难。
既然得到了艰难的,难道还保不住容易的?
如果有人保不牢固,那就是骄奢淫逸的缘故。
慎终如始,怎能不时刻自我勉励呢!
《易经》上说:
君子安不忘危,存不忘亡,治不忘乱,这样,自身平安,国家也就可以保住了。
这话很对,不可不去深刻理解。
想来陛下向善之志不减当年,而闻过必改的精神却有点不如往日。
如果在今天平安无事的情况下,还像过去那样谦恭节俭,那就尽善尽美了,必将会受到人们的赞颂。
太宗皇帝对魏徵的意见大为赞赏并予以采纳。
原文贞观十四年,戴州刺史贾崇以所部有犯十恶①者,被御史劾奏②。
太宗谓侍臣曰:
昔陶唐大圣,柳下惠大贤,其子丹朱甚不肖,其弟盗跖为臣恶。
夫以圣贤之训,父子兄弟之亲,尚不能使陶染③变革,去恶从善。
今遣刺史,化被下人,成归善道,岂可得也?
若令缘此皆被贬降,或恐递相掩蔽④,罪人斯失。
诸州有犯十恶者,刺史不须从坐⑤,但令明加纠访科罪⑥,庶可肃清奸恶。
注释①十恶:
大罪。
古时把谋反、谋大逆、谋叛、恶逆、不道、大不敬、不孝、不敬、不义、内乱称为十恶。
②劾奏:
上书弹劾。
③陶染:
熏陶感染。
④掩蔽:
包庇掩饰。
⑤从坐:
牵连治罪。
⑥纠访科罪:
查纠办罪。
译文贞观十四年,戴州刺史贾崇因为其部下有人犯了十恶之罪,被御史弹劾上奏。
太宗皇帝听后对身边的大臣们说:
古代唐尧是大圣,他的儿子丹朱却非常不成才;柳下惠是大贤,他的弟弟盗跖却成了巨恶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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